重庆市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2025)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对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78400.0 元)

需求描述:

对天星桥街道
2025年辖区120座无主化粪池生化池进行日常管护(管护内容包括化粪池生化池清掏、处置粪便污水、弃渣、重要节假日对无主化粪池进行安全检查及日常安全巡查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网上竞采文件。

采购预算(元):78400.0

数量:1年

小计(元):784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5-06-20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6-20 11:00: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1. 报名期: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9日17:30。 2.在报名期内,供应商将《报名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971786886@qq.com。(邮件命名以公司简称+项目简称为准) 注:在报名期内,按时间要求及备注要求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的供应商,其报名和响应文件才能被接收。 3.线上报价开始时间:以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上本项目的发布时间开始为准。 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上本项目的发布截止时间开始为准。 4.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进行网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5.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线上报价。线上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后的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建议以pdf格式的文档的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竞采文件的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具体内容详见网上竞采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沙坪坝区

(二)报价要求:/div>

(一)本项目投标报价分为清掏服务单价、一年服务期报价。 (二)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该价格应是化粪池清掏服务工作的包干价。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包括:(1)人工费(包含但不仅限于工资、奖金、福利、社保等);(2)实施作业必须的材料、设备、机械等费用;(3)供应商管理、交通、运输、利润、税金、各种风险等费用;(4)其他费用。 (三)所填报单价不能超过单价限价,年报价不能超过年限价。

(三)付款方式:/div>

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服务后,向采购人提供每座化粪池清掏后的气体监测报告并书面申请验收,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并提供粪便污水无害化末端处理的服务合同(协议)和处理凭证。 3.具体付款的情况:第一次清掏作业完成后,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待区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清掏维护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价为准。所有清掏维护服务费用=当期实际清掏座数×中标单价-考核扣款。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联系座机:

202406250002/2025/06/17/c5cfa5e1789745c3bf5c05beff468620.doc&n=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网上竞采文件挂网稿.doc

网上竞采文件(综合评分法)项目编号:JCZB-2025-025项目名称: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捷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网上竞采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网上竞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网上竞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一、项目情况6二、项目概况及需求6三、服务要求6四、化粪池清理操作规范程序7五、安全要求8六、资料建档8七、后期维护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10二、报价要求10三、付款方式10四、履约保证金11五、知识产权11六、考核办法11七、其他11第四篇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依据、成交原则、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一、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12二、评审依据13三、成交原则13四、无效响应15五、采购终止1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一、网上竞采费用17二、网上竞采文件17三、网上竞采要求17四、成交通知18五、采购代理服务费18六、签订合同18第六篇采购合同(格式)19一、服务期限19二、服务区域19三、服务内容20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3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3七、甲方权利和义务25八、考核办法26九、服务费用26十、履约保证金27十一、违约责任27十二、合同解除28十三、其它条款28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50一、报价函51二、明细报价表(格式可自拟)52三、技术部分53四、商务部分55五、资格文件57六、其他材料61附件1:62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捷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进行网上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1.1.1.一、网上竞采内容项目名称数量(座)采购预算(元)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12078400.00/11.1.2.二、资金来源1.1.3.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78400元。1.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无。1.1.5.四、网上竞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须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按要求进行注册。(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三)报名及网上竞采文件1.报名期: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9日17:30。2.在报名期内,供应商将《报名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971786886@qq.com。(邮件命名以公司简称+项目简称为准)注:在报名期内,按时间要求及备注要求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的供应商,其报名和响应文件才能被接收。3.线上报价开始时间:以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上本项目的发布时间开始为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上本项目的发布截止时间开始为准。4.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进行网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5.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线上报价。线上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后的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建议以pdf格式的文档的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竞采文件的进行否决投标处理。1.1.6.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1.7.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网上竞采费用:无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网上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网上竞采。(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1.1.8.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鲜老师电话:023-65712650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天星桥正街7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捷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岑老师电话:023-65360396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龙湖拉特芳斯商业街二街区2栋0823室1.1.第二篇网上竞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1.1.一、项目情况序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座)备注1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120对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120座无主化粪池生化池进行日常管护(管护内容包括化粪池生化池清掏、处置粪便污水、弃渣、重要节假日对无主化粪池进行安全检查及日常安全巡查等内容)。1.1.2.二、项目概况及需求(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服务为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涉及区域为天星桥街道。具有进出道路狭窄、人口居住密集、车辆可能无法到达等情况,需要人工清掏及人工二次转运。化粪池本身可能存在标识标牌缺失、导气装置缺失、管网堵塞、塌陷,化粪池破损等问题。每座化粪池主池及附属检查井每年清掏不少于二次,每次清掏需见底,确保附属管道畅通,达到国家安全标准。且要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DB50/T337-2009)规定,清掏作业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作业单位承担,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采用机械清掏方式,清掏维修人员进入设施前,必须对设施内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相关气体浓度控制应符合作业标准值,清掏作业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作业前,必须打开井盖并借助机械设备进行充分的通风排气,应在井盖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及警戒线(晚上应有安全警示灯),严禁明火作业,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在池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池外应有人员协助,不得单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护服、系安全带、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止缺氧中毒的安全装备,作业期间必须不间断送风到池内最底层,作业后,应做到人走场清,作业后达到相关质量要求。1.1.3.三、服务要求1、清掏:①供应商按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指定的作业位置进行清掏作业,化粪池主池及附属检查井每年清掏不少于二次,每次清掏需见底,确保附属管道畅通,达到国家安全标准。②提供合同期内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化粪池应急抢险清掏疏通服务。2、处置粪便污水、弃渣应达到环保要求,不得非法倾倒及处置。3、供应商在履行作业服务中不得对作业位置外的固(建)筑物、其他资产造成损坏,如因供应商履行清掏作业服务而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按照购买(修建)原值进行赔偿或予以原貌恢复。4、做好化粪池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应急防范工作。5、做好化粪池清掏、弃渣处置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工作。1.1.4.四、化粪池清理操作规范程序1、严格按化粪池清掏作业规程操作及相关安全防护规定。①清掏作业前,必须打开所有井盖和孔口,用鼓风机连续吹入新鲜空气3小时以上,排除设施内有毒有害气体。②清掏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③清掏人员进入化粪池有限空间前,按照《有毒有害气体知识手册》规定,必须对化粪池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达到安全标准后清掏人员方可入内。同时应佩带防毒设备避免作业缺氧中毒,并做好相关数据采集工作。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内有毒有害气体控制浓度及对人体的影响气体名称气体浓度对人体的影响C0<800ppm45分钟内头痛,头晕,呕吐。2小时内昏迷可能死亡H₂S<10ppm失去知觉,呼吸停止(中止或暂停),以至于死亡。CO₂<3.6%暴露在此环境里30~60分钟即引起死亡NH₃<500ppm高浓度时危险,刺激变得更强烈,稍长时间会引起死亡CH₄<5%高于此浓度点火易爆炸烃类<5×10~ppm(体积比)高于此浓度点火易爆炸0₂19.5%~23.5%在此浓度间为安全值2、清掏作业全过程中,禁止明火作业,严禁吸烟。化粪池内所有照明用具和电动用具必须防爆,严禁在池顶部和导气管上部直接点火试火,以免发生回火入池,引起爆炸,造成人员伤亡。3、清掏作业质量要求:①清掏作业场地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粪便和脏物撒漏。②作业完毕应及时冲洗作业场地和清掏工具,冲洗污水应排入污水管网或收集池,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③运输粪便或清掏物的车辆应密闭、整洁。④清掏完毕后,应做到进、出口畅通、连接管道畅通,池面和池底无漂浮物和沉积污物。⑤清掏完毕后,必须进行闭水实验和气压检测,池内闭水24小时气压表水柱下降不超过3%;粪便处理设施应密闭完好;防爆装置必须完好无损,导气管必须畅通,在线气体监测系统的探头应保持完好,并正常运行。4、清掏完毕后,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恢复作业原貌,并填写验收报告。5、严禁单人作业,整个入池检修期间不得停止向池内鼓风。如发生意外情况,禁止盲目施救,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求救,以防更大伤亡出现。6、做好每次粪便污水弃渣处置的资料备档工作(包含但不仅限于粪便污水无害化末端处理的服务合同和处理凭证)。1.1.5.五、安全要求清掏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提交书面承诺)。1.1.6.六、资料建档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相关施工资料:如(1)清掏作业资料(包含但不仅限于清掏前、中、后的照片资料);(2)日常安全巡查资料;(3)粪便污水、弃渣处置资料,并按年度用U盘保存记录交采购人和监管方存档备查。1.1.7.七、后期维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在合同维护期内对化粪池进行安全巡查,每月每处/座不低于1次,做好记录并按年度用U盘保存记录交采购人和监管方存档备查。1、实施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2、验收(1)验收单位:采购人可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时必须进行闭水实验和气压检测,池内闭水24小时气压表水柱下降不超过3%;进、出口、连接管道畅通无堵塞;池面和池底无漂浮物和沉积污物等要求,方可通过验收。(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及所附验收试行办法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中标人造成一定的损失,中标人应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验收争议解决:采购人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要求通过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的:①结果为合格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②结果为不合格或达不到本条标准的,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中标人若连续2次考核在85分以下,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3、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8.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验收单位:采购人可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时必须进行闭水实验和气压检测,池内闭水24小时气压表水柱下降不超过3%;进、出口、连接管道畅通无堵塞;池面和池底无漂浮物和沉积污物等要求,方可通过验收。(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采购文件规定及所附验收试行办法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验收争议解决:采购人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要求通过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的:①结果为合格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②结果为不合格或达不到本条标准的,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若连续2次考核在85分以下,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1.1.9.二、报价要求(一)本项目投标报价分为清掏服务单价、一年服务期报价。(二)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该价格应是化粪池清掏服务工作的包干价。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包括:(1)人工费(包含但不仅限于工资、奖金、福利、社保等);(2)实施作业必须的材料、设备、机械等费用;(3)供应商管理、交通、运输、利润、税金、各种风险等费用;(4)其他费用。(三)所填报单价不能超过单价限价,年报价不能超过年限价。1.1.10.三、付款方式(一)结算原则1.结算价以实际购买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垫资不计息。投标时以采购人提供的数量为暂定量。2.最终结算价=成交单价×实际清掏化粪池数量-扣款(如有)。实际清掏的化粪池数量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核定为准。(二)付款方式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服务后,向采购人提供每座化粪池清掏后的气体监测报告并书面申请验收,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并提供粪便污水无害化末端处理的服务合同(协议)和处理凭证。3.具体付款的情况:第一次清掏作业完成后,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待区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清掏维护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价为准。所有清掏维护服务费用=当期实际清掏座数×中标单价-考核扣款。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在合同期限结束,并根据考核情况扣款后,一次性无息退还。1.1.11.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1.12.六、考核办法详见合同附件四《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管理考核办法》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严格按照考核条款执行,履行自己的职责。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拖延和停止清掏,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1.13.七、其他(一)成交供应商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亡等)均由成交供应商独自承担责任。(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注: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偏离表中对本篇以上条款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要求。第四篇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依据、成交原则、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14.一、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一)网上竞采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网上竞采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网上竞采。(二)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网上竞采。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竞价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有)。注: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要求。3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网上竞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内容完全响应。网上竞采有效期满足网上竞采文件规定。(三)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在竞价过程中竞价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竞价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1.1.15.二、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竞价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竞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价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1.16.三、成交原则(一)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部分、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二)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如得分高的供应商弃权,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中标供应商。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三)评审标准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分)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2技术部分(66%)针对本项目制定作业方案(20%)201.没有作业方案,不得分;2.有方案但不全面的,得0-5分;3.有全面的管护作业方案但分析不够准确,作业项目不够全,各项目的内容不够完善的,得5-10分;4.有针对性地制定全部作业标的物的管护作业方案,项目分析准确,作业项目全、内容完善、结合实际、科学实用的,得10-20分。1.方案格式自拟。2.根据供应商应答情况进行评审。针对本项目制定管理方案(20%)201.没有管理方案不得分;2.有方案但不全面的,得0-5分;3.日常管理,管理模式较为科学,质量管理层级责任较为清晰,质量考核体系较为健全,得5-10分;4.有针对性地制定全部作业标的物的日常管理方案,目标明确,管理模式科学,质量管理层级责任清晰,质量考核体系健全。得10-20分。针对本项目制定安全生产方案(20%)201.没有安全生产、文明作业制度、措施的,本项不得分;2.有安全生产、文明作业制度、措施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清掏维护作业需要,得0-5分;3.有针对性地制定全部作业标的物的安全生产方案,安全生产、文明作业制度完善;措施到位;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满足清掏维护作业需要;有各项承诺:有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承诺、依法规范用工承诺,得5-10分;4.各种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完善、科学,针对性强。有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承诺、依法规范用工承诺,得10-20分;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处置方案(6%)6针对特殊情况(如化粪池爆燃、爆炸等),突发情况,恶劣天气影响,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明确、详尽、实用。1.没有应急抢险预案,不得分;2.有应急抢险预案的,内容较完整健全得0-3分;3.有针对性地制定全部作业标的物的应急处置方案,有应急抢险预案,内容完整健全、科学实用,得3-6分。3商务部分(4%)业绩(4%)4截止投标时间为止的2022年起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实施过或正在实施中的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此项累计不超过4分,未提供不得分。1.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内无明显时间节点,视为不符合要求,不予加分。1.1.17.四、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网上竞采;(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网上竞采;(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网上竞采有效期不满足网上竞采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十一)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1.1.18.五、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网上竞采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网上竞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1.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1.1.一、网上竞采费用参与网上竞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2.二、网上竞采文件(一)网上竞采文件由采购邀请书、网上竞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依据、成交原则、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网上竞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网上竞采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网上竞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网上竞采文件。一经进入网上竞采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网上竞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网上竞采文件中,评审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竞价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网上竞采文件第二、三、四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网上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1.3.三、网上竞采要求(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网上竞采。(三)网上竞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以pdf格式的文档的上传)。2、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1.1.4.四、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1.1.5.五、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叁仟伍佰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1.6.六、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网上竞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网上竞采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网上竞采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网上竞采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根据协议约定内容完成全部工作及按照违约条款相应扣除后,采购人于两个月内无息退还剩余其履约保证金。1.1.第六篇采购合同(格式)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服务合同书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地址: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政府采购网上竞采的方式确定乙方为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项目编号:JCZB-2025-025)的服务供应商。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负责的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1、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有效期壹年,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2、服务区域(1)乙方服务区域为甲方负责管理的“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区域,共计120座(处)。辖区无主粪池清掏管护序号所属街道设施地址所属社区及联系人设施数量(座)1天星桥//120合计120(二)具体清掏化粪池的点位以甲方核定为准。化粪池具体点位可能存在误差,当调整化粪池具体点位时,需经当地社区、街道认定,报区行政主管单位核定后调整。3、服务内容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服务、化粪池附属设施安全巡查服务及疏浚排堵。服务所需工具、设备均由乙方自备。(一)主要内容1.按甲方及相关部门指定的作业位置进行清掏作业,化粪池主池及附属检查井每年清掏疏浚的次数不少于二次,每次清掏需见底,确保附属管道畅通,达到国家安全标准。2.负责对本项目产生的弃渣污水及生活垃圾、其他污水进行运输及无害化处置,且处置企业工艺应达到环保要求,不得非法倾倒及处置。3.化粪池各点位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化粪池气体超标等安全隐患。4.提供化粪池应急抢险清掏疏通服务,无论清掏次数是否达到约定标准,杜绝化粪池满溢情况发生。5.按“一池一档”原则逐个建立清掏管理档案。(二)化粪池清理操作规范程序1.严格按化粪池清掏作业规程操作及相关安全防护规定。(1)清掏作业前,必须打开所有井盖和孔口,用鼓风机连续吹入新鲜空气3小时以上,排除设施内有毒有害气体。(2)清掏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3)清掏人员进入化粪池有限空间前,按照《有毒有害气体知识手册》规定,必须对化粪池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达到安全标准后清掏人员方可入内。同时应佩带防毒设备避免作业缺氧中毒,并做好相关数据采集工作。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内有毒有害气体控制浓度及对人体的影响气体名称气体浓度对人体的影响C0<800ppm45分钟内头痛,头晕,呕吐。2小时内昏迷可能死亡H₂S<10ppm失去知觉,呼吸停止(中止或暂停),以至于死亡。CO₂<3.6%暴露在此环境里30~60分钟即引起死亡NH₃<500ppm高浓度时危险,刺激变得更强烈,稍长时间会引起死亡CH₄<5%高于此浓度点火易爆炸烃类<5×10~ppm(体积比)高于此浓度点火易爆炸0₂19.5%~23.5%在此浓度间为安全值2.清掏作业全过程中,禁止明火作业,严禁吸烟。化粪池内所有照明用具和电动用具必须防爆,严禁在池顶部和导气管上部直接点火试火,以免发生回火入池,引起爆炸,造成人员伤亡。3.清掏作业质量要求:(1)清掏作业场地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粪便和脏物撒漏。(2)作业完毕应及时冲洗作业场地和清掏工具,冲洗污水应排入污水管网或收集池,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3)运输粪便或清掏物的车辆应密闭、整洁。(4)清掏完毕后,应做到进、出口畅通、连接管道畅通,池面和池底无漂浮物和沉积污物。(5)清掏完毕后,必须进行闭水实验和气压检测,池内闭水24小时气压表水柱下降不超过3%;粪便处理设施应密闭完好;防爆装置必须完好无损,导气管必须畅通,在线气体监测系统的探头应保持完好,并正常运行。4.清掏完毕后,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恢复作业原貌,并填写验收报告。5.严禁单人作业,整个入池检修期间不得停止向池内鼓风。如发生意外情况,禁止盲目施救,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求救,以防更大伤亡出现。6.做好每次粪便污水弃渣处置的资料备档工作(包含但不仅限于粪便污水无害化末端处理的服务合同和处理凭证)。(三)安全要求清掏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作业人员安全教育,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四)资料建档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相关施工资料:(1)清掏作业资料(包含但不仅限于清掏前、中、后的照片资料);(2)日常维护和安全巡查资料;(3)维修资料;(4)弃渣处置资料,并按年度用U盘保存记录交甲方存档备查。(五)后期维护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合同维护期内对化粪池进行安全巡查,每月每处/座不低于1次,做好记录并按年度用U盘保存记录交甲方存档备查。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调整乙方服务范围内的化粪池清掏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对乙方服务内容的验收工作。(2)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后,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考核结果和扣分情况申请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及甲方考核情况及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三)甲方可以根据突发事件安排乙方对其服务区域内的突发性临时工作任务。(四)积极协调镇街及相关单位,为乙方工作创造条件。(五)按照国家、市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甲方日常管理需求,制定或修改《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六)保守乙方商业秘密,不向其同业竞争者泄露。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按甲方及相关部门指定的作业位置进行清掏作业,化粪池主池及附属检查井每年清掏疏浚的次数不少于二次,每次清掏需见底,确保附属管道畅通,达到国家安全标准。因未及时清掏造成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二)按照《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相关规定,根据甲方作业时限要求,自主安排清掏人员、设备等服务工作。拟开展清掏工作时提前15个工作日将清掏计划书提交甲方审核,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清掏工作。清掏计划书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拟清掏点位、拟清掏起止时间、拟清掏人员、拟使用的清掏车辆(设备)等信息。因未提交清掏计划书擅自实施清掏作业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累计发生3次(处)时甲方有权向对乙方的清退意见。(三)负责对本项目产生的弃渣污水及生活垃圾、其他污水进行运输及无害化处置。且处置企业工艺应达到环保要求,不得非法倾倒及处置。做好每次粪便污水弃渣处置的资料备档工作(包含但不仅限于粪便污水无害化末端处理的服务合同和处理凭证)。因违反此项造成的一切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四)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工作转让、分包给他人经营,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持续本合同条款时,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工作需求,建立、完善化粪池清掏台账,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将清掏台账及处置情况报甲方备案。定期接受甲方检查,若未完善相关档案资料情况的,处罚500元/次/座。(六)按照“一池一档”原则逐个建立完善管理档案,并按年度用U盘保存记录交甲方存档。(七)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配备应急处置设备和应急处置人员。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应急清掏任务,并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相关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因乙方过错,造成发生满溢或街道向甲方反映化粪池清掏不彻底、管道不畅通等相关情况的,处罚2000元/次/座。(八)在履行作业服务中不得对作业位置外的固(建)筑物、其他资产造成损坏,如因乙方履行清掏作业服务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按照购买(修建)原值进行赔偿或予以原貌恢复。(九)自觉接受甲方对化粪池清掏工作的指导、监督,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及时调整及整改。每座化粪池清掏结束后,应主动恢复作业区域原貌,填写验收报告,并向甲方申请验收。(十)遇接到甲方特殊清掏工作需求时,及时妥善安排及调配人员,完成甲方安排的相关工作。(十一)积极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争取甲方支持,更好地完成清掏工作任务。(十二)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作业技能培训,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作业质量达标。乙方在完成服务过程中,应独立对工作中所造成的人身、财产、第三方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甲方不对有关任何安全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十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自主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承担本合同服务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处理与本合同服务工作人员的劳动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员工与甲方之间无劳动用工关系,乙方与乙方员工的劳动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辖区复转退役人员、下岗职工和农转非人员。(十四)对任何因乙方开展工作所引起的相关矛盾、投诉、媒体曝光、法律纠纷等事件进行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七、甲方权利和义务(一)按照《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对乙方的化粪池清掏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发现问题纳入考核,并及时通报乙方,以便乙方整改。(二)在化粪池清掏工作中,甲方应指派专人监督整个清掏过程、工作质量。(三)遇特殊清掏工作需求时,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及调配人员。(四)关注化粪池清掏服务过程中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议,应予以协调、协助、支持。(五)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管权利。八、考核办法按照执行。九、服务费用(一)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务费用暂计总价为人民币元/年(大写:);单价为元/座·年(大写:)。(二)服务费用据实结算,总费用计算方式按实际清掏座数×中标单价-考核扣款。(三)服务费支付:具体付款的情况:第一次清掏作业完成后,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待区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清掏维护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价为准。最终所有清掏维护服务费用=当期实际清掏座数×中标单价-考核扣款。所有支付均为无息支付。结算价=中标单价×实际清掏化粪池数量-扣款(如有)(四)乙方账户情况: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五)扣分标准按照《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作业考核细则》要求执行,基准分为100分,甲方按照每次考核情况予以扣分,扣款标准按照人民币500元/分计算金额,所有扣款在每次甲方应支付当期服务费中扣除。(六)乙方每次申报款项支付时,向甲方提供每座化类池清掏后的气体监测报告并书面申请验收。甲方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后,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此款项。遇特殊情况,甲方因非自身原因延迟支付乙方相关费用时,乙方应予以谅解。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地址所在行政区域内任一银行开设账户,以便甲方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十、履约保证金乙方签订合同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合同期限结束,并根据考核情况扣款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十一、违约责任(一)因乙方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造成甲方重大舆论影响(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被各类网络媒体转发、关注、评论造成500人以上知晓的负面影响),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终止合同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导致未续签,甲方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有权要求乙方按当月作业经费2倍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产生的违约金和赔偿款,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不足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本合同所称的损失包括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也包括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取证所需的必要费用等。(三)乙方投标文件确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考核,如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本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乙方年度考核合格,则乙方承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不得拒绝续签服务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依据中标文件和本合同相关约定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二、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乙方考核/履行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接工作并退场。(一)考核分数连续2次考核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二)因服务区域内的市容卫生问题累计被新闻媒体曝光2次以上(不含2次)的;(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本合同载明的乙方联系信息及乙方项目人员的。十三、其它条款(1)合同期内,因服务区域内需要配合的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而增加工作量,乙方应无条件全力配合甲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二)甲、乙双方对本合同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约定条款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通知与送达甲方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出的通知、函件、文件等,可直接送达,也可通过手机短信送达、邮寄。短信送达以本条所列手机号码为双方收发短信指定手机,短信到达指定手机,视为送达;邮寄应以邮政特快专递按本条所列通信地址寄发。按照本条约定的送达地址进行送达的,由任何人签收均视为当事人签收。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从发出之日起第五日视为收到。一方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原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仍有效,按原地址寄发的文件视为成功送达。各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上述送达地址亦作为司法机关在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司法诉讼程序或仲裁机构在仲裁程序中向双方送达通知、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一)合同附件本合同提及的《采购廉政协议书》《清掏维服务项目点位明细表》《档案管理协议》《清掏维服务项目点位明细表》《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作业考核细则》均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拾份,交易中心备案壹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经办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签约时间:年月日附件1:采购廉政协议书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项目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供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双方同意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廉政协议。一、甲方义务(一)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二)不得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三)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等活动。(四)不准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借故刁难。(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求私利而擅自私下与乙方就采购有关的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二、乙方义务(一)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金、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二)不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三)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四)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五)乙方不得为谋求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采购有关的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三、违约责任(一)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者,视情况予以批评、通报、警告直至开除;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领导或者甲方上级主管单位举报。(二)乙方违反协议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直至取消乙方今后作为甲方采购单位的资格。叁方不履行上述各自义务,构成违法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按管辖权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四、违约责任追究(一)叁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乙方举报甲方违规违纪行为,甲方保证乙方不会在正常业务中受不公平待遇。(二)叁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执纪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三)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本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20天内向对方支付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金。五、甲、乙两方有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采购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房地产行业的规章制度,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六、本协议作为服务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服务项目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七、本协议有效期限为服务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采购合同履行期满止。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经办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附件2:档案管理协议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使乙方所承项目档案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与项目进度同步完成。甲乙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必须确保档案资料按照甲方要求制作,资料内容包含不仅限于设施设备台账、人员管理台账、日常维护台账、巡查台账和清掏作业台账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2、乙方必须配备专门档案人员负责项目全过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期通过项目验收,按照逾期200元/天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以此类推。3、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所有资料,其中:(一)设施设备台账、人员管理台账,清掏服务单位进场服务前报送,如服务过程有中变更,需在变更后的5个工作内提交;(二)相关维护资料(表格、图片),每月28日前提交;(三)巡查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安全台账等),每月28日前提交;(四)化粪池清掏现场资料(含清掏前、中、后的照片资料),需集中清掏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五)以上所有资料乙方应按服务年度汇总后,在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前向甲方提供电子档案。(六)因乙方拖延资料交付时间造成影响项目进程的,按延迟200元/天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以此类推。4、本同作为服务项目合同附件,与服务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经办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附件3: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认真贯彻*******《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重庆市消防管理条理》、《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消防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单位正常工作和秩序,确保稳定,特制定本责任书。一、本责任书是由甲方根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向乙方出具的责任保证书,并以签约形式固定下来,具有法律效力。二、甲方对乙方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和安全生产等事务进行监督管理工作。三、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乙方的法人代表,为实施本责任书的乙方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完成、实施好责任书中的各项任务和工作目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承担。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所有生产事故、车辆交通事故、与治安刑事案件有关的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五、责任内容及处罚(一)乙方应主动按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接受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甲方的检查监督,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凡未落实责任人员的扣10000元;因未落实责任人而发生各种一般安全事故的,扣20000元;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造成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扣50000元,并解除合同;拒绝接受检查监督的,扣30000元。(二)乙方应主动按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积极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接受交警部门、甲方的检查监督,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凡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需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以上并造成2人(含2人)以下重伤的,扣30000元;造成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扣50000元,并解除合同。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需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以上并造成2人(含2人)以下重伤的,扣10000元;造成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扣30000元,拒绝接受检查监督的,扣30000元。(三)乙方应支持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内部发生各种事故和突发事件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并赶赴出事现场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甲方。凡未采取控制措施的,扣30000元;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及时上报的,每发生一次扣5000元。瞒报的扣50000元,并解除合同。(四)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清扫保洁安全防范工作的每检查发现一次,扣1000元。(五)乙方应配合公安机关、甲方的管理要求,加强本单位员工、暂住人口的管理和法纪教育,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有损害甲方的名誉形象的言行。凡损害甲方名誉形象的,扣50000元;情节严重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六)乙方应设专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对本公司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车辆、水电及机械设备应有专人管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不得违章作业,不准带故障运行,保持车辆、机械设备的良好状态,车辆作业时必须遵章守纪行驶。(七)乙方应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甲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按消防部门、甲方的规定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定期保养护理,保持在良好的状态。六、为了强化本责任书的约束力,防止以各种借口推脱责任,凡是因本责任规定条款违规问题引起的投诉、暴光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甲方因此受到任何行政、法律责任牵连的,甲方享有对乙方的追偿权。七、本责任书壹式捌份,其中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责任书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定日期:年月日附件四: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粪便处理设施(以下简称“化粪池”)清掏及维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作为我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是化粪池的责任单位,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是化粪池清掏及维护的行业指导部门,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具体落实相应的工作。第三条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落实专职人员,对化粪池清掏及维护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并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及相应照相或录像取证,作为考核依据。发现问题,责任单位必须3-4小时内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第四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辖区范围内所有化粪池清掏及维护服务。第五条化粪池清掏及维护作业考核内容为化粪池清掏及维护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日常巡查、资料等四个方面。第六条化粪池清掏及维护质量要求按《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DB50/T337-2009)及相关规定法规执行。第七条化粪池清掏、维护作业及其他要求(一)清掏作业,必须按化粪池清掏作业规程操作1.清掏作业时,必须在池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警戒线,以免行人掉入池内。2.为确保清掏人员安全,清掏前应做好池体通风换气工作。具体做法是:打开所有井盖和孔口,用鼓风机连续吹入新鲜空气3小时以上,排除设施内有毒有害气体。下井前还需用检测仪对池内残留有毒有害气体(甲烷、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氧气等含量)进一步检测,达到安全标准后清掏维修人员方可入内。3.清掏维修人员进入池内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安全帽,系上安全带,穿上防水服,池外必须另有专人协助和监护,严禁单人作业,整个入池检修期间不得停止向池内鼓风。如发生意外情况,禁止盲目施救,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求救,以防更大伤亡出现。4.化粪池周围严禁烟火。池内所有照明用具和电动用具必须防爆。严禁吸烟,更不能将火柴、煤油灯、蜡烛、火把等明火带入池内,禁止明火作业。严禁在池顶部和导气管上部直接点火试火,以免发生回火入池,引起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二)安全防护用品规定1.下井作业时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式供氧面具,必须使用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作为防毒用具。2.清掏维护人员下井时必须配备悬托式安全带,其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3.清掏维护人员从事维护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手套、穿防护服和防护鞋。4.在地面上掏挖化粪池内污泥或检修化粪池时应戴口罩,必要时还应采取防毒措施。(三)注意事项1.清掏完工后,应做到进、出口通、排水管道畅通,无块状粪渣,无沉积物,清掏作业场地干净,完工后,生化类化粪池内应留有1/5液体作为发酵剂。2.清掏运出的粪水、粪渣,须运到专业处理场处理,经过处理排放的水质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粪渣堆放须有专人管理并做好处理记录,避免造成交叉污染。3.公共厕所的粪便(含化粪池的污泥)的无害化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的有关规定。经处理的粪便污水,其排放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有关规定。(四)化粪池维护要求1.化粪池前后管道排水畅通;2.化粪池前端窨井无满溢;3.化粪池盖板完好;4.相关附属设施无缺失、污损及破损情况。(五)资料报送1.资料内容包含不仅限于设施设备台账、人员管理台账、日常维护台账、巡查台账和清掏作业台账。2.资料报送时效(1)设施设备台账、人员管理台账,清掏服务单位进场服务前报送,如服务过程有中变更,需在变更后的5个工作内提交;(2)相关维护资料(表格、图片),每月28日前提交;(3)巡查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安全台账等),每月28日前提交;(4)化粪池清掏现场资料(含清掏前、中、后的照片资料),需集中清掏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第八条化粪池清掏及维护考核的主要形式是日常巡查和集中考核。第九条群众、媒体对化粪池清掏及维护作业责任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相关投诉、报道结合处置情况作为考核依据。第十条考核评分(一)日常考核按《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作业考核细则》执行,其结果用于每月考核评分及总结。(二)每月考核终结,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将对化粪池清掏及维护作业单位的月考核评分及考核情况进行通报。(三)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四)化粪池清掏维护服务委托人按照以下标准对清掏维护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支付相关费用:1.考核产生扣分,委托人按照每扣1分扣款人民币500元计算扣款金额,折算至服务费用内,以此类推。2.清掏服务作业单位若连续2次考核85分以下(不含85分),委托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处罚。第十一条在进行检查考核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详实记录考核的时间、地点和考核情况,并附图象资料。第十二条化粪池清掏及维护作业单位认为考核有误可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辩,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做出的复核认定作为考核依据,复核只进行一次。第十三条本办法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具体解释。附件5:天星桥街道2025年辖区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作业考核细则序号考核类别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扣分得分1现场作业(45分)人员要求(5分)专人管理、规范作业。未落实专人管理,存在违规作业的扣5分/次/处。  2持证上岗、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管护人员未持证上岗扣2分/次/处。  3作业规范(30分)设置警示标示牌。未在施工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一次扣1分/处。  4检查有害气体浓度:作业前应先检查有害气体,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施工。(如未按规范作业规范进行作业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清掏单位自行负责。)作业前未检查有害气体浓度的,一次扣4分。  5按照《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及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清掏作业未通知社区和设施科或市容科相关人员验收确认的一律视为未清掏作业。)清掏作业未按照《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的一次扣10分。  6按时清掏。未按规定时间清掏的扣1分/次/处。  7清掏次数。合同规定的每个化粪池清掏每年必须达到至少2次,未达到扣10分。  8清理现场、相关设施恢复原状。作业现场未清理、未将相关设施恢复原状的一次扣4分。  9作业影响(10分)环境污染。施工过程中对整个工程环境造成污染,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5分。  10粪便污水、污渍清运妥善处理,达到《城市下水道污水排放标准》。未达到《城市下水道污水排放标准》一次扣5分。  11日常巡查(10分)巡查人员(5分)安排人员日常巡查化粪池、窨井、污水管网运行情况。未安排人员日常巡查的发现一次扣2分。  12巡查问题及整改(5分)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立即进行整改(每次巡查均要拍照记录)。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或整改的扣2分/次。  13应急处置(10分)应急响应(5分)发现上报并及时响应,接到通知后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责任范围责任时间内突发事件,接通知后三十分钟内未到达现场处置的扣1分。  14应急处置(5分)建立应急机制,四小时为处置时间。四小时为处置时限,未处置完毕的扣2分。  15投诉信访(5分)投诉信访(5分)市容环境综合检查情况。被市级有关领导批评扣5分/次,被区级有关领导批评扣3分/次;群众(或单位)投诉每次扣1分/次,被媒体曝光每次扣5分/次。  16安全管理(20分)安全综合管理(20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全年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和总结,组织工作人员安全学习,强化安全意识,工作作业尤其是危险、抢险作业中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以保护作业人员和行人安全。)未建立安全制度、未落实安全措施的扣10分。  17建立完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学习演习每年至少一次。未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学习演习的扣5分。  18安全检查: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安全检查少于1次或节假日前未进行安全检查的扣4分/ 次。  19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5分/ 次。  20化粪池(生化池)安全事故。化粪池(生化池)未及时清掏造成爆炸的一次扣人民币20万元,并由清掏单位负事故造成结果的全责。  21资料台账(10分)(每年度以光盘方式报监管部门备档)设施设备台账(1分)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台账。未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台账扣1分。  22人员管理台账(1分)建立健全人员管理组织架构、联系方式等。未建立健全人员管理组织架构、联系方式扣1分。  23日常维护台账(2分)相关维护资料(表格、图片),每月28日前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管护资料扣2分;延迟提交管护资料扣1分。  24巡查台账(3分)建立完善巡查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安全台账等),并填写《重庆市粪便处理设施运行监测情况表》,每月28日前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管护资料扣3分;延迟提交管护资料扣2分。  25清掏作业台账(3)含清掏前、中、后的照片资料,需集中清掏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管护资料扣3分;延迟提交管护资料扣2分。  注:1、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2、化粪池清掏维护服务委托人按照以下标准对清掏维护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支付相关费用:(一)考核产生扣分,委托人按照每扣1分扣款人民币500元计算扣款金额,折算至服务费用内,以此类推。(二)清掏服务作业单位若连续2次考核85分以下(不含85分),委托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处罚。三、在进行检查考核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详实记录考核的时间、地点和考核情况,并附图象资料。四、化粪池清掏及维护作业单位认为考核有误可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辩,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天星桥街道办事处做出的复核认定作为考核依据,复核只进行一次。1.1.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采。1、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响应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竞采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相关处罚。6、我方完全接受采购文件中“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和“四、项目商务要求”全部内容,合同实施过程中也将严格按照其要求执行。7、我方若中选,将按照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格式可自拟)明细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分类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元/座)合计(元)1120总计(元)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三、技术部分(一)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网上竞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第二篇要求提供的承诺书、方案等所有资料。(三)第四篇评审标准中技术部分所需提供的全部资料。四、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序号采购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第四篇评审标准中商务部分所需提供的全部资料(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比、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六、其他材料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附件1:1.1.1.报名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报名时间年 月 日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主化粪池生化池外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