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宣传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招标公告(光泽县龙樟文化旅游有限公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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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关生态文明宣传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招标编号:FJ[GZ]01M25招21号)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一、招标条件本杉关生态文明宣传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5.49336万元,招标人为光泽县龙樟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预算审核为727704元,K值下浮10%,计算式:727704×0.9=654933.6:最高控制价654933.6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杉关生态文明宣传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杉关生态文明宣传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4)业绩要求:无(5)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在询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7)其他要求: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②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④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供应商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6月20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报名期限内,到福建省星辉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或公对公转账到本询比采购文件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2322868283@qq.com)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福建省星辉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福建省星辉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七、其他杉关生态文明宣传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杉关生态文明宣传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1.2采购人:光泽县龙樟文化旅游有限公司1.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星辉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1.5采购项目概况:预算审核为727704元,K值下浮10%,计算式727704×0.9=654933.6;最高控制价654933.6元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杉关生态文明宣传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准增减工程数量。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2.3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2.4质量要求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5安全目标: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验收标准。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品建(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X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4)业绩要求:无(5)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在询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7)其他要求: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②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④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供应商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其他:①供应商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取消供应商资格或中标人资格。②投标时,供应商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采购人将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成交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采购人将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成交供应商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a成交供应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采购人将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b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c成交供应商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确定中标人。d供应商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3.5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根据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根据《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二、换证时间换证工作于2024年6月10日启动。企业申请换证的,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出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24年12月31日之后的,按资质证书上所载的有效期届满前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均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作废。三、关于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5)4号一、按照我省《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换领取得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等一年期临时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提出的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未按规定提交的,评审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期限内,到福建省星辉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或公对公转账到本询比采购文件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2322868283@qq.com)。[如现场获取请携带:供应商代表执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建省星辉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或未携带报名授权书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星辉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携带报名授权书参加询比开标会,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询比开标会,视为默认开启结果。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8其他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采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9联系方式采购人:光泽县龙樟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地址:光泽县止马镇白门楼止马中路36号西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7759951052*代理机构:福建省星辉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文昌路营辉商住楼A-3幢底层102#店面联系人:马女士联系方法:0599-7930996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光泽县龙樟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光泽县龙樟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地址:光泽县止马镇白门楼止马中路36号联系人:刘工电话:17759951052电子邮件:gzxzmbgs@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星辉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文昌路营辉商住楼A-3幢底层102#店面联系人:马女士电话:0599-7930996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文明宣传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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