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文山市公安局2025)



文山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文山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1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C2025-G3-00552-WSSZ-0010
项目名称:文山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67
最高限价(万元):167
采购需求: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本次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将终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享受10%价格折扣,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分办法“价格部分”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文山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18 06:00至2025-06-25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1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注意查阅,以获取最新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山市公安局
地址:文山市新平街道梧桐路1号
联系方式:0876-6923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409室
联系方式:0876-3023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红丽
电 话:0876-30232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文山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文山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10: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5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
¥16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红丽

项目联系电话
0876-3023253

采购单位
文山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文山市新平街道梧桐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6-6923022

代理机构名称
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4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6-3023253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pdf

附件2
公开招标公告.pdf

附件3
wsszfcgzb2025-03文山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定).docx.docx

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号:WSSZFCGZB2025-03采购人:文山市公安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此招标文件审核确定无异议,同意发布)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与文山市公安局共同编制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三、获取招标文件-5-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6-五、开启-7-六、公告期限-7-七、其他补充事宜-7-八ࣸ勝耀चv下方式联系-7-第二章投标须知-9-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二、总则-16-三、招标文件-20-四、投标文件-22-五、开标及评标-24-六、中标事项-26-七、合同事项-28-八、投标纪律要求-31-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2-十、其他-34-第三章项目需求-40-一、项目概况-40-二、采购内容-40-三、项目需求-41-四、商务要求-48-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5-第五章资格性审查-58-第六章评审方法-62-一、总则-62-二、评标程序-64-三、评标争议处理规则-70-四、评标细则及标准-7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8-一、报价部分投标文件-80-二、资格证明文件-81-三、商务技术投标文件-85-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文山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凭企业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后(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SSZFCGZB2025-03项目名称:文山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7万元/年采购需求:序号服务名称数 量单位1物业管理服务1项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将终止合同。付款期限:按季度核算支付,乙方开具发票通过对公账户支付。服务地点:文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平街道梧桐路1号)、文山市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卧龙街道开化北路98号)、文山市看守所、文山市拘留所,东风、新平、西华、马塘、德厚、红甸、秉烈、薄竹、平坝、喜古、古木、小街、东山、新街、柳井15个派出所。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享受10%价格折扣,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分办法“价格部分”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每天上午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方式:(1)凡有意参加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注册和绑定: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投标人注册入驻与配置。(3)驱动、客户端下载: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注: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认证)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全流程电子化,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CA认证)并使用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开启时间:2025年7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厅。特别提醒:本项目全程电子化,开标时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所有远程解密操作,否则视为响应无效。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2.相关信息发布媒体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注意查阅,以获取最新信息。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文山市公安局地址:新平街道梧桐路1号联系方式:0876-21955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409室项目联系人:王娟联系方式:0876-3023253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67万元/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7万元/年,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3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5.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进行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XX%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优惠标准(1)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人,按以下标准给予优惠: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执行该优惠政策。 7确定核心产品☑ 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其中XX为核心产品。8进口产品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的报价。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竞争。9样品要求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否 (是、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1)样品: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为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供的样品。(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送样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送样送达地点: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拒绝接收。(5)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样品并做好展示。(6)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电源线等一切辅助设备),届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7)宣布评标结果前,投标人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投标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评标委员会已经确定投标人投标无效或者废标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可以进行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宣布评标结果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中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说明: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样品、不服从现场工作管理的,样品评分项将被扣分或按“0”分处理。10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是、否)组织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无1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缴纳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时间为合同履约期间,合同履约期结束,乙方完成约定交付无遗漏无违约责任,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14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条)。15对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条)16投标人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文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76-3055134 联系地址:文山市开化北路92号 邮政编码:663099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7投标文件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18 采购信息公告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含招标公告、变更公告、补遗公告、延期公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19评审情况公告所有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等将按以下方式告知:(1)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20中标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中标人按以下方式领取中标通知书:“政采云”线上领取。21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备案。2.在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由中标人或采购人代表将签订的合同送至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存档。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电话:0876-3023253 。22投标文件开启方式远程解密23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的时间要求 在采购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30分钟内,投标人须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否则视为响应无效。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文山市公安局。2.2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3.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3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4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5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两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4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投标要求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6.1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7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投标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0.3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资格审查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11.3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11.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投标人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投标人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或者以此将投标人投标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四、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所述的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未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第一部分报价部分投标文件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三部分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17.投标文件格式17.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8.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8.2因复印、扫描、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18.3(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要求的地方进行电子签名(或加盖私人电子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电子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9.投标文件的密封19.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对文件进行加密。19.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20.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招标公告”规定的网站。20.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在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有关电子投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上传。21.2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21.3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开标及评标22.开标22.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同时在“政采云”上进行。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2.2该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熟练掌握网上远程解密操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22.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宣读开标纪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4)启动开标系统,进入开标准备;(5)开启网上标书,进行远程解密,导入电子投标文件;(6)唱标:系统语音播报唱标内容;(7)异议询问;(8)开标会议结束。22.4投标人代表对唱标结果无异议后签字确认。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2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4.评标24.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4.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4.4报价修正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24.5核心产品的评审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24.5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5.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注:招标出现废标、流标情形的,招标人将以公告形式将废标、流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事项26.中标候选投标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28.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4中标人应当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1)发现中标候选投标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中标候选投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中标候选投标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中标候选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5)中标候选投标人恶意串通。中标候选投标人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无法确定中标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七、合同事项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0.2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30.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30.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5在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由中标人或采购人代表将签订的合同送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部门进行存档。★31.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31.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31.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1.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32.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3.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4.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缴纳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时间为合同履约期间,合同履约期结束,乙方完成约定交付无遗漏无违约责任,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35.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6.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37.履行合同37.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8.验收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采购预算金额大的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共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有质疑投诉举报的的采购项目,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集采机构参与履约验收工作。39.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八、投标纪律要求40.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41.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分标准、商务条件等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内容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42.质疑4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部门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42.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42.3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提出质疑时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拒收。42.4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项目名称;(2)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3)质疑对象;(4)联系电话和地址;(5)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署名。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参考格式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3.投诉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十、其他★44.(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45.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4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且取得市场监督总局等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当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及其附件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可给予认证产品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或者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47.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7.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二)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47.2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7.3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中含有中型及以上企业的产品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货物中含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47.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声明函或证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8.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9.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9.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9.3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9.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49.5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9.6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0.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及要求50.1电子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2)在编制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50.2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评审办法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变更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响应文件。(2)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在公告发布网站中查看有关该项目响应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50.3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50.4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50.5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有关电子响应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50.6响应文件解密该项目响应文件的开启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参与响应文件开启。50.7不同单位的响应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5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52.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下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投标。带“▲”条款为实质性且可作为评分因数技术要求,在满足实质性要求基础上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启投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中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中标人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一、项目概况为营造一个庄严、安全、整洁、有序、高效的办公环境,同时保障全局民辅警饮食健康与质量,保障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拟对文山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采购内容序号服务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1物业管理服务1项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该项目主要标的物属于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项目需求(一)项目服务范围1.文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平街道梧桐路1号)主楼、附楼、公共活动区域、停车场、绿化区域等,总面积39342平方米(其中室内13483平方米,室外25859平方米)。2.文山市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卧龙街道开化北路98号),面积9280平方米。3.文山市看守所、拘留所办公区域、室外公共区域、厨房,面积12582平方米。4.东风派出所办公区域、厨房面积4034平方米,新平派出所办公区域、厨房面积2707平方米,西华派出所办公区域、厨房面积2200平方米。5.马塘、德厚、红甸、秉烈、薄竹、平坝、喜古、古木、小街、东山、新街、柳井12个乡镇派出所厨房。(二)项目服务内容与服务范围1.安全保卫服务★1.1门禁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安局各出入口及重点区域安全;严格执行人员、车辆进出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登记,并准确告知来访人员需到访部门门牌号;对车辆进行引导、停放管理,确保交通秩序井然;门禁系统管理。★1.2巡逻及安全防范:对办公区域开展巡逻及消防巡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安全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1.3监控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的操作与值守,实时监控公安各区域情况,做好监控记录;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1.4服务范围:文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平街道梧桐路1号)。2.环境卫生服务★2.1办公区域:每日定时对办公楼内走廊、楼梯、电梯间、会议室、领导办公室卫生间等区域进行清扫、拖地、擦拭,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2.2公共区域:对大院内道路、球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进行日常清扫和保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2.3卫生间:每日对卫生间进行清洁和消毒,包括便池、洗手台、地面、墙面等,及时补充卫生纸、洗手液等用品(卫生纸、洗手液由公安局提供,其余保洁用品由中标供应商提供),保持卫生间空气清新、无异味。★2.4垃圾处理: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垃圾桶外观整洁、无异味;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收集、清运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进行分类,符合环保要求。2.5服务范围:文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平街道梧桐路1号)、综合业务用房(卧龙街道开化北路98号)、文山市看守所、文山市拘留所,东风、新平、西华3个城区派出所。3.绿化养护服务★3.1定期对绿化植物进行浇水、施肥、修剪、除草、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保持植物生长旺盛、形态美观;及时清理绿化区域内垃圾和杂物,保持环境整洁。3.2根据不同季节的气候特点和植物生长规律,调整绿化养护措施,确保植物安全越冬和度夏。3.3服务范围:文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平街道梧桐路1号)。4.水电消防服务★4.1负责办公区、生活区等各种水电维修、检查及一般的应急处置工作,保证文山市公安局的水电正常供应和使用,维修维护材料费200元以内由物业公司承担,超过200元的由文山市公安局承担。4.2服务范围:文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平街道梧桐路1号)、综合业务用房(卧龙街道开化北路98号)。5.食堂服务★5.1制定科学合理的食谱,确保每日摄入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均衡。★5.2每周更新食谱,提供多样化的菜品选择,包括不同地域特色菜、家常菜等。★5.3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营养。★5.4按照文山市公安局的要求做好接待工作。★5.5文山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场地及现有设备、交付水、电费等相应的保障,其它涉及相关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5.6支付方式:充卡支付餐费,早餐6元,午餐、晚餐各10元,早餐多样性,中餐两荤两素一汤一凉菜,晚餐同样标准仅供应值班执勤人员,只供应工作日,双休日及节假日根据就餐人员情况双方协商确定。★5.7供应时间:看守所、拘留所民警食堂每天供应3餐,在押人员食堂每天供应2餐,其他食堂正常工作日及市局执行二级勤务模式以上高等级勤务模式时间供应,文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平街道梧桐路1号)每天供应3餐,综合业务用房(卧龙街道开化北路98号)和15个派出所每天供应2餐。(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食材由文山市公安局提供,其他食堂食材由中标供应商提供)5.8服务范围:文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平街道梧桐路1号)、综合业务用房(卧龙街道开化北路98号)、看守所、拘留所;东风、新平、西华、马塘、德厚、红甸、秉烈、薄竹、平坝、喜古、古木、小街、东山、新街、柳井15个派出所。(三)服务标准及相关要求1.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要求★1.1每天巡查场地、道路及其附着的路灯等设施设备并做好完好台账记录。★1.2每天巡查场地、道路上的绿化带,发现绿化物异常及时报告办公室,并做好报告台账记录。★1.3建立托管的设施设备台账,做好运行、检查、保养、维护记录。★1.4落实消防巡视责任人,做好巡视记录、报告台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办公室。★1.5对托管的容易危及人生安全的设施设备必须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1.6严格要求水电工时刻检查配电房、发电机的运作状况,随时检修水电管网、照明系统。★1.7在出入口公示栏处粘贴公示公司主管、水电工、办公室、值班室等人员联系电话。★1.8服务公司随时清理办公区域管网以防堵塞积水,雨、污水井、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情况及时清掏。★1.9人员配备:水电专业人员1人,签订合同时,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2.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要求2.1.管理服务区域实行安防24小时三班制。★2.2内、外门岗实行昼夜24小时门禁值班,非本办公区工作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外来人员实行对接通知、身份证登记、违禁物品及可疑物品检查、字条确认放行制度。★2.3安全巡逻及消防巡查每两小时一次,白班6次,夜班6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台账。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2.4对托管方工作人员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2.5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范,不定时巡逻。★2.6车辆停放秩序井然。对托管方车辆实行车牌识别出入,非托管方车辆不准进入停放。★2.7对需进入办事的人员和车辆,由对接部门工作人员通知门卫,登记放入。车辆只能临时停放,如车位已满禁止进入。★2.8安保队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对讲机。2.9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规范动作和礼貌用语,做到敬礼、坐姿、站姿、走姿、礼貌用语等符合要求。工作中发现不规范者及时予以纠正。2.10对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进行有序管理,对外来办事车辆进行指挥引导。★2.11人员配备:安保安防人员4人,签订合同时,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拟派人员的《保安员证》。3.保洁管理要求★3.1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外观保持干净,内部不能有异味,每星期至少清洗1次。★3.2场地、道路采用机械化扫地车清扫,提高机关形象,做到场地、道路干净、无沙粒积水。绿化带内无垃圾。★3.3业务用房屋顶保持干净,雨落水管口不堵塞、无积水,楼内大厅、通道、走廊、洗手间、卫生间工作日每天早、晚下班后各拖1次,次日上班前检查并保持干净;交管设备、护栏等每天擦拭无灰尘;电梯轿厢、卫生间每天上班前喷1次空气清新剂除异味,办公区域按要求进行实时消毒。★3.4大小会议室随时保持干净、整洁。★3.5根据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开展“四害”消杀工作。★3.6人员配备:业务技术用房(新平街道梧桐路1号)2人、综合业务用房(卧龙街道开化北路98号)1人、看守所1人、拘留所1人、东风派出所1人、新平派出所1人、西华派出所1人。4.绿化管理要求★4.1保持交管的绿化物存活,若枯死进行补种。因管理不到位导致枯死的进行免费补种。★4.2根据长势对花草树木进行修剪。★4.3定期加实际情况喷洒农药,定期加长势情况施肥,保证无杂草。★4.4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浇水,土壤保持潮湿,使花草树木长势良好。★4.5人员配备:绿化专业人员1人。5.职工食堂服务管理要求★5.1实行《健康证》上岗服务。★5.2严格把控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5.3严格把控食品质量。★5.4做到早餐有米线、卷粉、面条、包子(馒头)、豆浆、稀饭、鸡蛋;中晚餐,有质量、有营养,每周菜品不重复。★5.5人员配备:业务技术用房配主厨1人、副厨1人、帮厨3人,综合业务用房配主厨1人、副厨1人、帮厨1人,看守所配炊事员6人,拘留所配炊事员4人,15个派出所各配炊事员1人。主厨和副厨提供有效的《厨师证》(签订合同时,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拟派人员的《厨师证》)。6.人员培训要求6.1所有员工统一培训上岗。6.2严格员工政审制度。6.3严格保密制度培训。6.4管理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6.5文明用语,悉心听取服务对象的建议和意见。6.6定期向托管方领导汇报工作,并沟通工作计划。6.7随时听从托管方的指示、要求和意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7.保密要求★7.1物业人员需通过公安机关政治审查,无犯罪记录(签订合同时,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拟派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投标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行为承诺书即可(格式2-9)),并签订保密协议。7.2定期开展保密培训,强化法制意识和保密意识。7.3安保人员需按规定着安保服装;严禁着制式警服、佩带警服标志;严禁拍摄场所内工作情况至网络媒体。8.特别约定8.1聘用人员基本保障:所有聘用人员保险费用由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交纳。8.2税费金额:税费金额已包含在此次招标费用之内。8.3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之内,文山市公安局根据情况定期组织民警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测评,不满意率超过5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8.4履约保证:合同签订时缴纳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时间为合同履约期间,合同履约期结束,乙方完成约定交付无遗漏无违约责任,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四、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及方式2.1服务地点:文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平街道梧桐路1号),文山市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卧龙街道开化北路98号),文山市看守所,文山市拘留所,东风、新平、西华、马塘、德厚、红甸、秉烈、薄竹、平坝、喜古、古木、小街、东山、新街、柳井15个派出所。2.2服务方式:文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有安保安防、植草绿化、会务保障、卫生保洁、水电消防、食堂服务;文山市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有卫生保洁、水电消防、食堂服务;文山市看守所、文山市拘留所、东风派出所、新平派出所和西华派出所有卫生保洁、食堂服务;马塘、德厚、红甸、秉烈、薄竹、平坝、喜古、古木、小街、东山、新街、柳井12个派出所食堂服务。3.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按季度核算支付,乙方开具发票通过对公账户支付。4.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文山市公安局根据《文山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方案》,组织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测评。文山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方案为全面提升文山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障物业服务质量,充分调动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考核方案。通过对安保服务、保洁服务、食堂服务、绿化服务、水电服务等各项物业服务内容的考核,及时发现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单位进行整改,营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便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考核对象承担本单位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服务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二、考核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考核过程和结果应客观、公正,不受个人情感和偏见的影响,确保考核的公信力。2.全面细致原则:考核内容涵盖物业服务的各个方面,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3.动态管理原则:考核工作定期进行,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和实际情况,对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适时调整,实现动态管理。4.奖惩结合原则:将考核结果与物业服务公司的费用结算、续签等挂钩,激励物业服务公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三、考核内容及标准(一)安保服务(30分)1.人员管理(8分)•安保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识,仪容仪表整洁规范,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1分。•安保人员需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发现一次扣2分。•安保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使用规范用语,服务态度不佳被投诉一次扣2分。2.门禁管理(8分)•对进出单位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登记和检查,登记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每次扣1分。•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单位,发现一次未有效制止扣2分。•确保门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如出现故障未及时报修,影响正常使用,扣2分。3.巡逻防控(8分)•制定合理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表,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巡逻任务,巡逻记录不完整或未按计划巡逻,每次扣2分。•巡逻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如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或上报,每次扣3分。4.应急处理(6分)•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未制定应急预案或未按规定演练,扣3分。•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妥善处理事件,如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扣3分。(二)保洁服务(25分)1.室内保洁(10分)•办公区域、会议室、走廊、楼梯等室内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地面无垃圾、污渍,桌面无灰尘,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垃圾桶应及时清理,垃圾不得溢出,垃圾桶周围无异味,未及时清理或存在异味,每次扣1分。2.室外保洁(8分)•单位园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室外区域应定期清扫,保持路面干净整洁,无杂物、积水。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绿化带内无垃圾、落叶堆积,定期清理绿化带内的杂物,未及时清理,每次扣1分。3.卫生设施维护(4分)•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洗手池、马桶、蹲便器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定期对卫生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消毒记录不完整或未按规定消毒,扣1分。4.垃圾处理(3分)•合理分类收集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存放和清运,垃圾清运不及时或未分类收集,每次扣1分。(三)食堂服务(20分)1.食品安全(6分)•严格把控食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确保食材新鲜、安全,无过期、变质食品。如发现使用不合格食材,扣3分。•食品加工过程应符合卫生标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餐具进行严格消毒。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2.菜品质量(6分)•菜品应丰富多样,营养均衡,满足员工的口味需求。每周制定合理的菜单,并按照菜单供应菜品,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1分。•菜品口味应适中,色香味俱全,员工对菜品质量的投诉率不超过15%,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1分。3.服务态度(4分)•食堂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与员工沟通顺畅。服务态度不佳被投诉一次扣2分。4.环境卫生(4分)•食堂就餐环境应整洁卫生,桌椅摆放整齐,地面无垃圾、油污,餐具摆放有序。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四)绿化服务(15分)1.植物养护(8分)•定期对绿化植物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确保植物生长良好,无枯萎、死亡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植物修剪应整齐美观,符合植物的生长特性和景观要求,修剪不及时或修剪效果不佳,每次扣1分。2.绿化设施维护(4分)•绿化带内的围栏、花坛、喷灌设施等绿化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未及时修复,每次扣1分。3.绿化环境整洁(3分)•绿化区域内无杂草、垃圾,保持环境整洁美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五)水电服务(10分)1.日常巡检(4分)•定期对单位内的水电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巡检记录不完整或未按计划巡检,每次扣1分。2.维修及时率(4分)•接到水电维修报修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维修及时率应达到95%以上。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3.服务质量(2分)•维修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技能和服务态度,维修过程中应认真负责,确保维修质量。如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同一故障反复出现,每次扣1分。四、考核方式1.日常检查(40%):由市局警务保障室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物业服务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日常检查应覆盖考核内容的各个方面,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客观性。2.民辅警满意度调查(30%):每季度组织一次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员工对物业服务各方面的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3.专项检查(30%):针对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或突出问题,组织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由单位领导、警务保障室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对物业服务的特定内容进行深入检查和评估。五、考核结果应用1.考核得分与费用结算挂钩: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费用结算:•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全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考核得分在70-79分之间,扣除物业服务费用的5%作为处罚。•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扣除物业服务费用的10%,并责令物业服务单位限期整改。如整改仍不达标,单位有权解除物业服务合同。2.作为续签依据: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签物业服务单位的重要依据。对于连续多次考核优秀、服务质量高的物业服务单位,在合同续签时优先考虑;对于考核不达标且整改不力的物业服务单位,将不再续签。六、附则本考核方案由文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和修订。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考核内容和标准,由警务保障室提出建议,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5.服务要求按项目需求及合同要求进行约定。6.违约责任6.1合同签订时乙方需缴纳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本合同期满后3日内乙方完成约定交付,无遗漏和违约事项,甲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限内如出现安全问题、人员问题时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有关费用。6.2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食品安全卫生事件,被有关部门查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但如果是因甲方提供的食材导致食品安全卫生事件,则应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6.3乙方违反本合同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6.4乙方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现因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时,须及时告知甲方,未向甲方报告而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产生重大损失的直接原因以双方一致认可的有资质部门鉴定结果为准;6.5合同期满,在设施设备移交清楚、所有债权债务了结完毕后合同自然终止,甲方退回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余额。甲方收回房屋,乙方投资的基础设施设备和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由乙方自行拆除。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必须按时移交并保证移交完毕,人为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6.6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乙方应不分节假日服从甲方安排,随时准备应急接待任务。周末及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且不能影响食堂正常经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6.7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于以赔偿,并承担总服务费金额30%的违约金。7.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则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五、其他要求在采购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鲜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或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否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制一、合同编号:二、合同名称: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四、项目名称: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地址:联系方式:供应商(乙方):地址:联系方式: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七、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须附合同清单明细表(包含且不限于:商品名称、设备型号、计量单位、生产厂商名称(是否为小微企业))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合同金额:合同约定的验收时间:合同约定的完成支付时间:或验收交付后天(日历日),完成支付计划付款金额:计划付款时间:供应商银行账号:供应商开户行:供应商开户名:双方需履约条款、期限、售后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等信息: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八、合同签订日期:九、合同公告日期:十、其他补充事宜:(是否为小微企业,如中标公司为小微企业请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合同备案时上传)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注:格式规范文本中标注斜体的部分是对文件相关内容提示或说明。第五章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资格性审查项通过条件格式参考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佐证材料:(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投标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提交法人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以及法人授权书;(6)若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第七章 格式2-1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佐证材料:(1)要求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金。(3)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4)如果是联合体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第七章 格式2-2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佐证材料:(1)要求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如果是联合体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第七章 格式2-3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佐证材料(以下佐证材料提供其一即可。如果是联合体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佐证材料):(1)投标人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3)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投标人自行编制的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须加盖公章);(5)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投标人编制的财务会计制度作为佐证材料(须加盖公章)。第七章 格式2-455.1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有关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材料:(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2)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未同时参加本项目书面声明材料。(3)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说明:按招标文件格式2-5声明的内容提供书面声明材料】第七章 格式2-55.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递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说明: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2-6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在有效期内)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②主要负责人为投标人提供的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中的主要负责人员】。第七章 格式2-6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2-7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注:①自然人投标文件的无需提供;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投标不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不需提供】。第七章 格式2-7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第七章 格式2-89其他(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对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2)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①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文件无效的投标人;②评标委员会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文件无效的投标人。【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注:(1)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符合”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如有其中任意一项结论为“不符合”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在电子交易审查系统中载明未通过的原因。(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失败。第六章评审方法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一、总则1.评标委员会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理解招标文件及熟悉评标操作系统;(2)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6)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7)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报告或举报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8)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评审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决定投标文件的投标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的除外。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说明。6.停止评审的要求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招标文件载明的中标原则不合法的;(6)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二、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包括:符合性审查,评审,提出中标人。1.符合性审查1.1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1.2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文件规定。1.3投标人符合性审查标准(按以下顺序审查):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1报价部分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组成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加★号格式规定的要求。2投标文件有效期、知识产权、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等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效期、知识产权、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等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以及不应当作无效处理情形。3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唯一;(2)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请上传本项目报价表(格式1-1));(3)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要求的所有货物及服务的费用;(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4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5第三章“项目需求”打★号的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1)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均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加★号的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2)如有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提供产品认证证书或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报产品型号不完全一致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文件无效的供应商(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文件无效的供应商;(2)评标委员会未发现或者未知晓供应商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文件无效的供应商。7除资格性审查要求的证明材料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无注:(1)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符合”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才能允许其参加报价;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符合”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允许其参加报价。(2)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系统中载明不通过的原因。(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失败。2.无效投标情况在比较与评价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满足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证明材料的;(5)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9)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12)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澄清有关问题(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投标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②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③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得未经要求投标人确认,直接将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3)澄清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①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指标和商务应答;②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③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4.比较与评价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章第四条评标细则及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4.1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7)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三、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四、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商务等。(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打分。1.评分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分标准①价格部分(2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最后报价20(1)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20;(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若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应填写相关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格式3-7),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方可获得价格扣除;[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3-7),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②技术部分(4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服务方案20分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不限于:①服务总体方案②组织架构③公共安全防范及秩序维护方案④环境卫生服务方案⑤安全作业注意事项⑥智能化服务方案⑦设施设备维护方案⑧绿化养护服务方案⑨巡逻安排(白天、夜间)保障机制、⑩停车管理方案)进行评分:第一档次(20分):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第二档次(12分):服务方案内容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第三档次(5分):服务方案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可行性;第四档次(0分):无服务方案不得分。2应急保障措施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应急保障措施至少包含以下几点:①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考虑情况服务保障应急处理方案;②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采购人突发性服务需求等情况处理方案;③应对突发情况应急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分工情况;④应对突发情况紧急情况疏散预案(反恐防爆、堵车、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情况);⑤突发停电、电梯困人等应急机制。以上方案详细可行、合理完整、应急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分工针对性适用性强、责任分工明确得10分,每缺少一项或出现重大偏差扣2分;每有一项不完善(不全面)的扣1分。注:1.出现重大偏差是指: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包括时间、地点、名称等)、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凭空编造、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逻辑较为混乱等。2.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是指:内容阐述有缺漏、条理不清晰等情形。3工作人员培训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派驻人员及服务内容制定的人员培训方案(方案包含不限于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含不限于服务意识、安全防范、安全管理等)、培训方式、培训目标)进行评分:第一档次(10分):培训方案完整,有针对性,培训实施细则具体详细,符合本项目特点及实际需求;第二档次(6分):培训方案较完整,针对性一般,培训实施细则不具体,基本符合本项目特点及实际需求;第三档次(3分):培训方案不完整,针对性,可行性较弱,没有具体的培训实施细则,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及实际需求;第四档次(0分):无培训方案不得分。③商务部分(25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经验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放投标文件中)2违约处罚措施及承诺书12分第一档次(1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违约处罚承诺书完整、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第二档次(9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违约处罚承诺书较完整、较全面、较具体,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第三档次(6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违约处罚承诺书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和基可行性;第四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违约处罚承诺书不明确,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第五档次(0分):无违约处罚措施及承诺书不得分。3保密措施8分投标人根据采购单位性质制定安全保密措施、流程、规范等进行评分:第一个档次(8分):保密措施严密性、可靠性、可操作性强、内容完整详细;第二个档次(4分):保密措施严密性、可靠性、可操作性较强、内容较详细;第三个档次(1分):保密措施严密性、可靠性、可操作性较强、内容详细度一般;第四个档次(0分):无保密措施不得分。④服务部分(15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15分第一档次(1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具体,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把控能力强,能够迅速应对出现的任何服务质量问题,服务承诺内容完整、详实、清晰,与其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紧扣;第二档次(1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具体,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有标准的把控能力,能够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服务承诺到位,内容完整且合理,与其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相呼应;第三档次(6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一般,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把控能力一般,基本能够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服务承诺一般,内容基本完整但有夸张性、不实际,与其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一定呼应;第四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较差,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欠缺把控能力,不能够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服务承诺较差,内容不完整,条理不清晰;第五档次(0分):无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不得分。(1)得分=①+②+③+④(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5)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计算方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要求执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关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的报价扣除标准(一)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后报价;(二)若货物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投标人应填写相关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格式3-7),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方可获得价格扣除(针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三)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五)投标人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二、关于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报价扣除标准(1)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可给予认证产品一定比例(具体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2)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格式3-8的要求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方可获得价格扣除(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4.核心产品的评审如一个标段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的确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按如下方式处理:(1)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的网站上公告。6.评审纪律(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2)进入评标区之前应将所有的通信设备存入指定的存放处。评审专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通信设备带入评标区,否则将被取消其当次项目的评审资格;(3)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在系统中提交请假申请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4)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5)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6)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7)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8)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9)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四、若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自然人无需盖章,但需要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适用于主要负责人。目录一、报价部分投标文件1.报价表2.投标价格明细表二、资格证明文件三、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一、报价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1:报价表(实质性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总报价 交货期(完工期/服务期)备注备注人民币小写(元):@continue@人民币大写:@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二、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3.投标人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5.该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将作为对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交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6.资格审查通过条件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部分。格式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2-2:投标人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格式2-3: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格式2-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作为XXX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一、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说明:填写“无”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二、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说明:填写“无”或“(一)投标人名称1;(二)投标人名称2;(三)……”)。三、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处于”或“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XXXX(加盖电子公章)日期:XX年XX月XX日说明:(1)对声明中第一条的说明: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填写“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对声明中第二条的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对声明中第三条的说明:如投标人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该声明填“处于”,投标人将被认定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5)如果是联合体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格式2-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格式2-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注:(1)须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2)自然人投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格式2-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涉及)格式2-9:无犯罪记录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2-10:其他三、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格式3-1:承诺函(实质性要求)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并作如下承诺:1、本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二、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三、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四、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投标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我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知识产权”、“合同分包和转包”、“履约保证金”等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七、如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八、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满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如果在招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本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说明: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格式3-2:投标人信息表投标人信息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注册资金:邮政编码:公司成立日期:企业网站网址(如有):企业电话:通讯地址:公司简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号:本项目经办人:联系电话、工作邮箱: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3-3: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项目需求”中要求的技术和服务规范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本表格将作为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评审依据,未按填写要求填写本表格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1、表格中“服务名称”及“招标文件要求”可按“项目需求”内容复制。2、表格中“投标文件投标”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请勿复制、粘贴招标文件要求。若由于投标人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投标,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3、表格中“偏离”部分,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有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均按“有偏离“填写,并在说明栏中写明技术指标。4、表格中“说明”部分,若有偏离,则填写偏离指标。若无偏离,则不填写内容。5、本表格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格式3-4:商务条款偏离表(实质性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注意: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内容,不用在此表中逐一列出2.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内容必须在此表中列出,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投标,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3-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3-6: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3-7: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格式3-8: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3-9:应急保障措施(格式自拟)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3-10:工作人员培训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3-11:违约处罚措施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3-12:保密措施(格式自拟)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3-13: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3-14: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