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雨污分流工程改造招标公告(2025)
项目所在地:广东省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2025-JXFMCA-F1001
三、项目概况:
3.1 工程名称:某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3.2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区
3.3 工程范围:
(1)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某单位;
(2)主要勘察设计内容为排水地块内的雨污分流工程改造方案,拟建雨污分流管道总长约1.5公里,管径DN100-600,并配套更换现状管道、井盖、雨水口设施等;
(3)雨污分流改造思路主要以雨水污水分开为总体目标,以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容易实施为原则,根据前期资料及现状实际情况,对不符合雨污分流的管道进行改造对原建筑单体混流立管改造,形成清晰的完整的雨污水两套排水系统,设立出户井并相应接入市政的雨水、污水系统。
3.4 项目编号:2025-JXFMCA-F1001
3.5 项目批准文件:/
3.6 资金来源:上级拨付资金
3.7 投资总额:人民币49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限额:人民币423万元。
3.8 招标内容:
某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包括:
(1)工程勘察
①勘察内容:在现有资料基础上,结合项目需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补充勘察工作,重点为排水相关管线的物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雨水管、污水管、排水明渠、排水暗渠、涵洞、水沟),完善工程勘察资料。
②勘察要求:管径(渠断面)、管(渠)底部标高、坐标等数据;
(2)工程设计
①初步设计阶段:包含初步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并配合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等设计工作。
②施工图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审查等设计工作。
③施工配合阶段:包含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间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后期咨询服务、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
(3)预算编制
①本项目需严格落实限额设计,即按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分项目标,确保工程建安费不超过人民币423万元。
②预算编制阶段:包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配合预算审核工作。
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3.9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限价为: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
3.10 勘察设计服务期: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3.11 本项目最高投标人民币20.38万元,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预算编制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即2025年5月、4月、3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4.4 投标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即2025年5月、4月、3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4.5 投标人委派的造价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即2025年5月、4月、3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4.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即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2月至今连续5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4年12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8 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9 投标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黑名单企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平台及网站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主体的查询记录)。
4.10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和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主体的查询记录)。
4.1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信用记录”,以及列入军队采购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暂停参加军队工程采购活动资格的相关企业和供应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主体的查询记录)。
4.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13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4.14 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得有以下“负面清单”行为(提供《承诺书》):
(1)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2)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3)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工程发包秩序的;
(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
(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6)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7)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产重的;
(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
(9)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
(10)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
(11)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2)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3)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
(14)违反保密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
(15)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
4.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相关费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至 2025年06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5.1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工作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参与报名的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招标人在24小时内审核报名材料,通过后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请耐心等待电话勿扰;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848892166@qq.com,招标人联系电话:18620831024。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09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安排。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2.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12.2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620831024
地 址:广东省 广州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1885764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雨污分流工程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