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排水系统改造招标公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25)
我公司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中山南路700号排水系统改造采购项目已启动,现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5年6月17日00:00截至2025年6月20日00:00,欢迎参与。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情况: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为中山南路700号提供排水系统改造。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项目服务期限根据实际改造时间为准。供应商需新建排水监测井1座、雨水管道施工、排水证办理及相关配套工程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充足且最近一年内财务状况正常;
3.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独立承包能力,可实时掌握现场施工情况;
5.投标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四、供应商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线上报名,符合资格要求拟报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 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同步自行获取随同本公告发布采购文件。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采购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福佑路8号801、802、1301、1302、1401、1402室
项目报名联系人:刘国庆
电 话::021-23200291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分公司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中山南路700号排水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文件.pdf
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中山南路700号排水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文件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我公司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中山南路700号排水系统改造项目供应商,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次磋商。如贵公司有意参与,严格按本邀请文件之规定准备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会议,磋商相关事宜见附件。采购机构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中山南路700号电话:021-23200291,17717809097联系人:刘国庆附件:一、磋商事项说明二、响应文件格式和表格三、资格证明文件四、项目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25年6月目录附件一磋商事项说明……………………………………………………………………3一、供应商资格要求………………………………………………………………………3二、评审标准………………………………………………………………………3三、响应文件要求……………………………………………………………………4四、磋商时间和地点……………………………………………………………………5五、竞争性磋商流程…………………………………………………………………………5六、关于商务和技术偏离…………………………………………………………………6七、特别声明…………………………………………………………………………………7附件二响应文件格式和表格…………………………………………………………………8附件三资格证明文件…………………………………………………………………………9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8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93.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93.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9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93.6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203.7提供书面声明函………………………………………………………………………………213.8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22附件四项目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234.1合同模板………………………………………………………………………………234.2施工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394.3供应商技术响应文件………………………………………………………………………40附件一:磋商事项说明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充足且最近一年内财务状况正常;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具有独立承包能力,可实时掌握现场施工情况;5.投标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评审标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三轮报价,采购评审标准由项目报价、技术资质和服务水平构成,评审专家将依据磋商邀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最终报价表、技术方案、服务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分。各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审专家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若总得分相同,以价格得分高者排序在先。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评审标准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施工方案:20分2、施工工期:10分3、人员配置:10分4、类似项目业绩:10分5、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10分6、投标报价部分:40分序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施工方案(20分)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项目现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针对项目情况,描述详细,可行性强得15-20分;施工方案针对类别齐全,描述较详细,可行性较强得9-1技术部分施工方案(20分)15分;施工方案不够有针对性,描述不详细,可行不强得1-9分,不提供不得分。2施工工期(10分)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施工工期进度评分。(10分):能在5天内完成施工;(5分):能在7天内完成施工;(3分):能在10天内完成施工。3人员配置(10分)投标单位应合理配置施工团队的组织架构和人员。1、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的,得5分;2、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环保工程施工经验的,得3分;3、现场作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污水运维上岗证》及有限空间作业特种操作证的,得2分。4类似项目业绩(10分)投标单位曾经承接的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5分,缺少此项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关键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5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10分)根据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率、总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依次考量投标人的财务及经营状况(0-10分)注:须提供近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未提供经第三方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得分。6报价部分投标报价(40分)1、低价优先法1)适用情形: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本数)2)评标价:各有效投标人的含税投标价,剔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结合项目情况调整)3)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有效评标价。4)价格分计算: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得价格分的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并精确到小数点后6报价部分投标报价(40分)两位: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评标价)*50;2、偏离度计算法1)适用情形: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含本数)2)评标价:各有效投标人的含税投标价,剔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结合项目情况调整)3)评标基准价:取所有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4)价格分计算: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价格得分=(1-A*│1-该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50A:价格调整系数,当该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A=0.3;当该投标人的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A=1;当价格得分<0时,取0。三、响应文件要求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并注明页码和总页数,提交时间和地点与磋商时间和地点一致。2.响应文件按下列顺序编写:(1)承诺与声明(2)法人代表授权书(3)投标函(4)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5)分项报价表(单独密封)(6)商务偏离表(7)技术偏离表(8)技术响应文件(9)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三)(10)供应商行为准则承诺书(11)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12)评审标准对应页码表除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和要求之外,供应商须按照所附格式文件和表格编制其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3.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和计量单位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3.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4.1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使用A4规格纸张,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4.2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4.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4.4响应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供应商需要在本次项目中使用投标专用章,须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特别说明函:(1)特别说明函须声明:针对本次项目,供应商投标专用章作为直接参与磋商时相关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磋商时授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2)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投标专用章。4.5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在页脚处注明[页码/总页数]。4.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授权代表用姓名在旁边签字生效。四、磋商时间和地点暂定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3:30,上海市黄浦区福佑路8号13楼1305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提前通知)。五、竞争性磋商流程说明(一)磋商流程1.供应商进行第一轮报价(为附件2.4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第一轮报价公开唱标。2.通过《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被视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3.按照抽签顺序或签到顺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陈述项目方案,讲标时间10分钟左右。4.我公司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分别就商务、技术服务等进行磋商,并给予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第一轮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邀请项目报价高价者首先进入磋商会场,请高价者再次报价。(第二轮及后续报价各投标方只知道自己报价,即各方报价为背靠背形式)6.如高价者再次出价,低于上次最低价出价者,则邀请另外一家进入磋商会场再次出价,如此进行反复。7.若供应商都不再出价或磋商小组认为竞价已达到预期效果,则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受邀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签字或盖章。8.磋商小组对本次磋商结果进行最终打分。注意:第二、最终轮报价需现场手工填写报价单(含税价及净价),并加盖投标专用章,如现场未带有投标专用章的,则现场拍照留档,由投标方带回报价单原件,盖章后寄回发标人。六、关于商务和技术偏离任何对磋商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偏离,供应商都应分别在技术偏离表(对附件采购需求和技术服务要求的偏离情况)和商务偏离表(对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中分项列明,并标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接受,但会影响其得分。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1.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与格式编写的;3.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的;4.投标文件未加盖骑缝章的;5.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6.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投标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条款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投标文件中对合同条款有重大偏离的;11.价格标超过供应商征集公示预算金额的;12.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废标的其他情况的。七、特别声明1.受邀公司提供虚假材料或文件的,自动丧失参加资格。2.受邀公司未在响应文件中提及和承诺,但又未明确书面提出异议的事项,按本磋商磋商邀请函的有关要求执行。3.受邀公司不应将本次采购理解为政府采购与招标。4.受邀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响应文件。5.采购方在任何时候均有权解释或调整本邀请文件及附件的内容。6.受邀公司没有按规定时间和内容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7.受邀公司提供的文档、陈述和演示均应使用中文。8.对本磋商邀请函及附件存有疑问的,请向采购方咨询。9.本邀请函及附件之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所有文件仅限于受邀公司参加本次采购磋商使用,任何用于其他目的之复制或引用均应事先获得采购方书面许可。附件二:响应文件格式和表格响应文件格式和表格目录附件2.1承诺与声明附件2.2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2.3投标函附件2.4报价一览表附件2.5分项报价表附件2.6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2.7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2.1承诺与声明格式承诺与声明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本公司特承诺并声明如下:一、我公司认识到贵公司采购行为为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与磋商。二、我公司己认真阅读采购邀请文件,并完全理解邀请文件的内容。三、我公司保证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格证明、产品资料、合同等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我公司愿意承担虚构数据及伪造资格证明、合同和检测报告等有损诚信行为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四、本次采购涉及函件往来时请使用我公司以下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2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法人代表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注:此授权书需用带供应商抬头的格式纸出具或提供。附件2.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及一份电子文档:1.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2.分项报价表(单独密封)3.技术响应文件和技术偏离表4.商务偏离表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6.资格证明文件据此函,供应商和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磋商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磋商总价)。2.我公司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5.我公司是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附件2.4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第*次报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总价(含税)税率发票类型项目净价(不含税)备注(小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注:1、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一起单独密封提交。2、以上报价单位为人民币。报价总价为完成本项目规定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测试、培训、推广、维护过程中,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人员支持以保障招标人的需求得到实现的所有费用、评估费用、税金等。3、“发票类型”应注明“营业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4、有关价格及服务声明可填入备注栏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日期:附件2.5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名称数量单价(含税)(元)单价净价(元)注:1.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一起单独密封提交。2.供应商每次报价均需提供本表的电子版(excel格式,可复制),以供统计使用。3.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4.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日期:附件2.6商务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的合同条款响应文件的合同条款说明12345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日期:附件2.7技术偏离表格式技术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技术条目响应文件的技术条目说明12345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日期:附件2.8供应商行为准则承诺书供应商行为准则承诺书一、参加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以及各级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中国人民保险”)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不属于禁止交易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干部员工关系企业,必须维护中国人民保险的核心价值,在与中国人民保险合作时必须坚守对道德、社会及环境保护负责任的原则,促进公平和可持续发展。所有供应商(包括供应商及其员工、附属公司、关联企业及供应商分包的任何第三方在内)在与中国人民保险进行业务往来或参与任何与中国人民保险有关的活动时,都应遵守供应商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本准则”)。供应商经营业务时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规定。如因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而可能影响其按照本准则向中国人民保险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能力时,应立即通知中国人民保险。二、供应商应有道德地从事商业活动,坚持公平竞争原则,遵守其经营所在地及国家所有适用的反腐败法律、法规,不得有贿赂、腐败、恶意串通、恶意欺诈或其他损害中国人民保险利益的不良行为。三、供应商应遵守当地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及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节能降耗政策,低碳运营,合规排放。鼓励供应商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政策和方针,确定环境管理目标和管理方法,并在组织内进行沟通,适当时在供应链上传递组织的环境理念。四、供应商应遵守所有适用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工作条件、职业健康和安全以及劳资关系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公平、非歧视的雇用政策,不得雇用任何类别的强迫劳工,不得雇佣童工,当发现有童工现象时,应采取补救措施;遵从不低于经营所在地当地及国家适用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及自律守则;确保雇员的工作时间合理,并符合经营所在地当地法规和行业惯例及国家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雇员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权利;遵守经营所在地所适用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雇员提供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环境。五、供应商必须遵守信息隐私保护的法律及法规。由中国人民保险提供的所有信息,或与中国人民保险的业务往来期间所获取的所有信息(以下简称“中国人民保险的信息”),应被视为商业秘密、敏感及专有信息。供应商只有经授权或按照法律规定方可披露中国人民保险的信息,且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或公众披露中国人民保险的信息。未经中国人民保险的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聘请或授权任何第三方服务的供应商处理中国人民保险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国家和中国人民保险相关规定。六、供应商在运营过程中以及为中国人民保险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有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行为。供应商应承认且尊重与中国人民保险相关的商标、版权、设计及专利上的知识产权,不得从事可能会侵犯中国人民保险知识产权或损坏中国人民保险声誉的任何活动。七、供应商应采取适当行动以确保其员工了解并遵守本守则的理念,并应用于其供应链(如适用)。在给予供应商合理通知的情况下,中国人民保险保留对供应商实施本守则的合规性进行审计的权利,即要求供应商根据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及其他信息,以证明如何满足本准则的要求。八、供应商承诺遵守中国人民保险有关采购管理和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九、供应商参与中国人民保险采购过程中,将认真阅读并理解邀请文件的内容,并保证严格保密文件内容,不泄露中国人民保险任何信息。十、供应商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产品资料、合同等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愿意承担虚构信息及伪造资格证明、合同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十一、供应商承诺根据中国人民保险的要求提供供应产品的市场参考价格,并保证该数据的真实性与时效性;如提供不实或虚假数据的,自愿接受录入中国人民保险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的不利后果。十二、如果供应商(包括咨询顾问、董事、雇员、代理人和代表)违反或未履行本承诺下的任何规定、保证及陈述,将自愿对因违反或未履行承诺书的规定而对中国人民保险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十三、采购过程中涉及函件往来的,使用供应商以下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附件2.9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正透明的商业环境,保证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以及各级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中国人民保险”)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我方作为参与中国人民保险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知采购廉洁诚信的重要性。为防止各类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我方自愿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在与中国人民保险的合作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一、遵守法律法规承诺。我们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保险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坚决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二、避免利害关系承诺。我们将在采购过程中主动申报与中国人民保险及相关主体的关联及利害关系,包括我们的相关主体与中国人民保险及相关主体的关联及利害关系,避免任何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系或利益冲突,主动披露任何可能影响采购决策的利益关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本承诺书所称相关主体,对任何一方而言,指:(1)一方或其关联方的工作人员;(2)受一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3)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4)前述相关人员的亲属;(5)与前述主体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或者人员。三、廉洁自律承诺。我们坚决不以任何形式为获取或意图获取交易机会、竞争优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中国人民保险或相关主体实施商业贿赂或营私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以任何方式实施商业贿赂或违规提供金钱、实物、回扣、折扣、宴请与游玩活动或其他不正当利益;(2)为其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为其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违反规定为其在我方相关企业工作、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向其提供借款、融资、担保等;(7)给予或承诺给予其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准则的影响公正交易的行为。我们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中国人民保险或相关主体索要金钱、实物等不正当利益,或收受中国人保或相关主体给予的金钱、实物等不正当利益。四、诚实信用承诺。我们坚决不进行任何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以他人名义参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夸大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损害贵方合法权益;(4)隐瞒任何可能对贵方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不配合贵方的审计。五、信息公开透明承诺。我们将主动披露与采购项目相关的信息,包括企业真实情况、产品价格、技术参数、服务团队信息、履约情况等,确保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和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同时,不利用非法手段向中国人保或相关主体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人员信息等。六、加强内部管理承诺。为了实现以上承诺要求,我们将积极配合采取以下措施,不断加强自身内部管理:(1)廉洁教育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廉洁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行为的合规性和廉洁性;(2)设立监督机制:通过专门的监督机构或人员,对我方的业务活动进行实时监督,确保员工行为的合规性;(3)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违规行为,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并给予奖励。七、配合监督承诺。我们将积极配合中国人民保险及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涉嫌违规的工作人员,确保采购过程和项目合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贵方对涉嫌违法违规违纪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八、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如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承诺,中国人民保险有权依据其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和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严肃处理,相关处罚结果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如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承诺,中国人民保险及其子公司等所有关联主体有权限制或取消我方在中国人民保险参与采购项目的资格;(3)如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承诺,中国人民保险及其子公司等所有关联主体有权选择单方全面终止与我方的合同及合作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4)如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承诺,除承担前述(1)(2)(3)项责任外,中国人民保险及其子公司等所有关联主体有权扣除我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有权要求我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书自承诺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我方成功中选中国人民保险采购项目,将按中国人民保险管理要求签署廉洁诚信协议作为采购合同附件,并严格遵守协议相关条款。公司名称(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三: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当年的验资报告附件3.3银行资信证明(非存款证明,要求正本或自开标日起3个月内的复印件)附件3.4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3.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附件3.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3.7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附件3.8提供书面声明函附件3.9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情况表供应商名称:(公章)填表日期: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性质邮政编码成立时间联系人电话传真注册资本主要出资者及出资份额开户银行开户行号银行账号公司(国内)总人数中高级技术人员数(国内)技术人员数(国内)其中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人员比例公司主要业务概述企业历史沿革与专业资质与资格说明(包括是否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近3年内介入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情况说明附件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日前3个月内供应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附件3.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3.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磋商当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税种种类,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附件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磋商当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附件3.6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序号合同名称合同乙方单位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署日期甲方单位名称/联系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所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第_页至第页第_页至第页第_页至第页第_页至第页第_页至第页附件3.7提供书面声明函书面声明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我公司声明如下:1、我公司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我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我公司不符合上诉要求,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3.8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附件四:合同模板附件4.1合同条款合同正文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概况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项目的概况见本合同【附件】。第二条合同工期及质量标准合同工期及质量标准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期限及质量标准见本合同【附件】。第三条合同价格(一)合同价格(含税)总计为RMB_______元(大写:_______)。(二)上述合同价格为承包范围所确定的固定包干价,包括本工程的设计(如有)、供货、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及保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及材料市场差价、机械费、其他直接及间接费用、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计划利润、税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需交纳的总包服务费(如有)、文明施工增加费、风险费、冬雨季施工费、技术措施费、安全措施费、扬尘费、工期奖、保险费、检验试验费、民扰及扰民费,及治安、消防、安全、环保等政府部门因进行本工程规定应由施工单位交纳的所有费用。除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外,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三)本合同付款安排见【附件】。(四)由于乙方未提供或未及时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乙方变更账户信息但未提前通知甲方而导致的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为承包人的施工提供协助和配合;(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后,发包人应按约定及时向承包人交付施工现场;(3)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4)协调物业公司及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等设施的使用;(5)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洽商手续及其他事宜;(6)开工时向承包人提供原始水、电、燃气、暖气管道等管道线路图纸,如经发包人认可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发包人负责协调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7)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限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邻里关系;(8)发包人享有其他双方约定的权利、承担其他双方约定的义务。(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人在开工前应按照政府及相关部门、物业公司的要求办理一切施工所需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装修押金;(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开工前交发包人审定后执行;(3)开工前,应将施工主要负责人员名单报发包人确认、备案,如承包人更换施工主要负责人时,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4)指派驻工地代表,并将其姓名、简历及联系方式书面告知发包人,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限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事宜;(6)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物业公司对施工场地交通及通道、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施工时间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8)妥善保管发包人堆放在现场的财产和物品,做好施工所涉设备设施及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9)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规定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10)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的关系;(11)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12)承包人有义务事先告知发包人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承包人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发包人,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3)承包人负责工程的消防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但如在消防验收未通过之前发包人擅自使用而造成的验收不通过,发包人承担相应的损失;(14)负责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结算报告,并提交发包人审核;(15)承包人享有其他双方约定的权利、承担其他双方约定的义务。(三)......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一)材料设备供应(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2)如有发包人供应材料,承包人有义务事先告知发包人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若发包人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发包人负责。(二)设备材料质量要求(1)承包人应就其材料设备向发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文件;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责任和费用。(2)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凡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三)如有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交由承包人保管的,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如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丢失,由承包人赔偿。第六条工程变更(一)施工中如发包人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未实质影响工程量的(单项子目在_______以内的变更视为未实质影响工程量),应视为合理变更,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合同价款不变。如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重大变更,应在变更前_______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通知进行变更。变更涉及工程量增加的,承包人应于接到变更通知后的7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逾期不报变更签认的视为承包人放弃该变更价款的请求权;变更涉及工程量减少的,经双方审核确认后签署相关变更洽商文件。工程变更在发包人审核确认前,只能作为技术洽商,而不作经济洽商或支付依据;所有变更结算将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在工程结算办理时一并办理,因变更所涉及款项将与工程尾款一并支付。承包人不得以存在工程变更或者需要办理变更结算手续为由,拖延交付工程,否则将被视为违反本合同约定而承担约定的逾期违约金。(二)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减工程量,必须经发包人或发包人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发包人批准签字,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发包人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工期不顺延。(三)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者不合理的地方,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最迟不得超过发现之时起12小时),由发包人及时会同设计等单位作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并及时将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送达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四)承包人报发包人的所有签证均应客观、真实、准确,承包人所报的签认材料有错误或失误的,发包人退回承包人进行修正,承包人故意虚报或瞒报的,发包人有权拒绝签认并不再签认本项签证,其相应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五)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除此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政府机关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的;(2)不可抗力;(3)发包人设计变更导致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延误的。(六)承包人负责设计工作的,因施工图设计错误或缺陷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第七条检查与返工(一)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的要求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和自检。(二)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进行施工检查,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返工或修复处理,直至达到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进行破坏性检查后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自行负责修复或返工费用;检验合格的,由发包人承担必要的返工或修复成本费用。第八条安全施工安全施工(一)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包人已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并负责自行排除施工现场可能的各类隐患。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二)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包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第九条工程验收(一)工程验收(1)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验收,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发包人收到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书面确认。(2)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承包人自检,并于八小时前通知发包人参加,验收合格,发包人或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继续施工。(3)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确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或承包人在发包人确定的合理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该等费用。发包人有其他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赔偿。(二)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施工技术文件等;(2)有关工程质量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3)招标文件、本合同对工程的具体要求。(三)工程阶段验收项目:_______第十条工程结算(一)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工程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及时进行结算。(二)按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包干价,以及双方书面签署确认的变更价款洽商文件进行结算。第十一条保修(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修保修期内乙方对工程项目提供保修维护服务,具体内容及方式见【附件】,甲方不再就此支付任何费用。第十二条禁止分包与转让(一)非经发包人事先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二)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三)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承包人之日或发包人指定日期届至时解除。(四)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本合同项下之全部义务或其中一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执行。第十三条权利保证权利保证乙方确保甲方不因签署本合同、接受或使用本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侵犯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权利。如乙方违反本保证,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或者甲方遭受索赔,乙方应负责解决并应当赔偿甲方为此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以及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以及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第十四条商标使用商标使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标、公司名称、标识等用于宣传和/或展示。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或承包人不能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金额_______%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三)除发包人批准的工期顺延外,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每逾期一日,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四)承包人瑕疵履行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工程完工后,因工程存在较大质量问题不能通过验收,且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拒绝就工程支付任何费用,承包人应予退还已支付的全部工程款,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_______%的质量违约金。(2)因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又拒绝进行修复或返工,或者工期拖延达_______日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的_______日内双方就已完工且合格部分办理结算,发包人有权从结算金额中扣除因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及违约金。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合同解除后_______日内撤离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住施工现场。承包人迟延撤离现场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逾期违约金的_______倍计算迟延撤场违约金。(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后,在承包人承诺的合理使用年限内,承包人不履行修理或维护义务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六)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受到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七)除本合同的约定外,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如发包人受到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承包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保密义务(一)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二)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以销毁。乙方擅自留存备份信息,视为违反保密约定。(三)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第十七条不可抗力(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三)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四)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已交付部分的款项在5日内向甲方返还。第十八条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十九条合同特别终止(一)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乙方的破产清算组或相关管理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向其提供任何补偿:(1)乙方破产、解散(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股东会决议解散、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被司法机关裁决解散等情形);(2)乙方发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重大产权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注销等情形);(如系上市公司)被勒令停止上市;以及任何原因背负重大债务导致无履行能力。(二)如果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已经采取或者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不受任何影响。第二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竣工结算、发包人支付完毕,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给发包人后,除有关保修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乙方执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一)无论本合同是否有相反约定,本合同附件(如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附件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二)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如有)是甲乙双方关于本次交易所最终确定的全部内容,甲乙双方均承认其已审阅、理解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的内容,并同意取代甲乙双方之间此前关于本次交易所做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三)由于法律和法规、政策而导致本合同任何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剩余其他条款的效力。第二十三条附件的组成(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件的组成附件一、工程概况附件二、合同工期及质量标准附件三、付款附件四、材料设备供应附件五、保修第二十四条......附件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中山南路700号排水系统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中山南路700号内部。3.工程承包范围:新建排水监测井1座、雨水管道施工、排水证办理及相关配套工程4.工程承包方式:包干制附件二:合同工期及质量标准1.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2.质量标准:(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2)施工工艺需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9);(3)排水水质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15)中B级限值;(4)监测井规格:1.7m×1.2m×2m,含不锈钢格栅(间隙≤15mm);(5)雨水管材质:DN150PVC管,安装后需通过强度试压(试验压力≥0.4MPa)3.其他要求:(1)施工期间需采取临时排水措施,确保污水不外溢。(2)有限空间作业需符合《上海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配备气体检测仪、防爆设备及应急救援预案。(3)成品保护:井盖安装后需加装临时防护措施,避免施工污染。附件三: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转账[现金/支票]。双方采用转账方式付款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以下账户进行付费:承包人: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承包人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10日以书面通知发包人。3.付款安排:(1)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上述合同价款的70%,计人民币_____元;(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排水许可证》的办理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到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的100%;4.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水电费由承担。5.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约定(1)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纳税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乙方同时向甲方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甲方的分支机构和对应的价款。乙方应分别对清单中的费用承担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系统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