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干燥柜招标公告(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用干燥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用干燥柜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XYZB-2025-25
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用干燥柜采购项目(二次)
最高限价:5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用干燥柜采购项目(二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厂家投标的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所投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3、4 条自行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6日15时00分前
地点:滁州市中医院结合医院官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15点00分
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刘杨、徐磊
联系方式:18225506092、0550-3175359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不接受邮寄的方式,以现场递交为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6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
联系人:招标办、设备科
联系方式:0550-3175359、0550-3510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丰乐南路281号(长江商贸城B区)3幢406室
联系人:王颖
联系方式:13955011663
3.监督电话
监察室:0550-3512233

附件: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用干燥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x [109.2 KB]
附件:招标公告.doc [33.5 KB]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2024年版)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用干燥柜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CZZXYZB-2025-25采购人: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6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17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2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2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7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用干燥柜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ZXYZB-2025-25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用干燥柜采购项目(二次)最高限价:5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用干燥柜采购项目(二次),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生产厂家投标的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所投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备注:第3、4条自行查询或承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6日15时00分前地点:滁州市中医院结合医院官网方式:网上自行下载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联系人:刘杨、徐磊联系方式:18225506092、0550-3175359(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不接受邮寄的方式,以现场递交为准。)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6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址: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联系人:招标办、设备科联系方式:0550-3175359、0550-35109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丰乐南路281号(长江商贸城B区)3幢406室联系人:王颖联系方式:139550116633.监督电话监察室:0550-351223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17时00分7.1包别划分共1个标。10.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1.1投标有效期30日历日14.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17.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2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21.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4.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 数据电文25.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在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查看26.1履约保证金☑免收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2)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28.1代理及评审费用(1)收费对象:中标人(2)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3)收费标准:按照《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项目采购》规定的标准收取,按照0.75%计算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另计,以实际发放为准;31.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提出,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接收部门: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或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0-3175359或13955011663通讯地址: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或滁州市丰乐南路281号(长江商贸城B区)3幢406室监督电话:0550-3512233(监察室)32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3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4签字或盖章及密封要求一正两副装订成册,密封于档案袋中,各部分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联系人:刘杨、徐磊联系方式:18225506092、0550-3175359(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不接受邮寄的方式,以现场递交为准。)36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6月 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24857457@qq.com)。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9.投标报价9.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投标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13.开标13.1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1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4.资格审查1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5.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5.2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15.2.2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条不采用)15.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需求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15.2款规定处理。15.4投标文件的澄清15.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电话询问的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邮箱方式(代理机构:624857457@qq.com)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5.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5.4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投标无效16.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1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7.比较与评价1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1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8.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1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19.保密要求19.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0.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1.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23.中标结果公告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3.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3.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中标通知书24.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告知招标结果25.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2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代理费用28.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9.廉洁自律规定2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0.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1.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设备到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运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2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及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4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三年二、采购需求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要求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合计(元)1医用干燥柜*1、容积要求:内腔有效容积≥500L。2、程序设置:内置≥8套程序,≥4 套默认程序(导管、器械、玻璃器皿、湿化瓶)。3、触摸屏:大屏幕液晶显示屏;任意显示汉字及字符;具有报警信息显示功能。*4、腔体结构:干燥腔采用拼接方式成型(非焊接方式),整体变形小。舱体高度≥1600mm, 满足各类导管的长度要求,避免干燥过程中,导管与舱体底部接触。*5、结构形式:立式,双门,采用电磁双门互锁,电磁锁吸合处位于门体上部和下部,整体受力均匀,保证密封效果。密封胶条嵌于密封门内板处,采用圆弧形中空结构,柔韧性强,与舱体贴合性更好。*6、干燥风机:功率≥900W,风机数量≥2,采用风压开关,最小启动压力:标准20Pa,设定点及间隙可调整,最小启动间隙10Pa,范围20~300Pa。当风机故障或运行中密封门开启时,风压过低,风压开关启动,蜂鸣器报警,显示屏提示报警信息,程序停止运行,直至故障排除。*7、采用风冷换热,密闭结构,利用散热器对除湿风道局部散热,使风道侧壁与湿热空气产生一定温差,湿热空气在除湿风道上冷凝成水珠,从而达到除湿目的,提高对物体的干燥效果。*8、设备风道采用内循环结构,顶部吸风,侧面吹风,不进外部风,无需安装过滤器。9、温度,时间设置范围:0℃-100℃ , 0 秒-9999 秒内连续可调,可根据需求自定义设置。10、设备处理能力:一次可处理≥9 个 DIN 标准器械托盘的器械或 36 根导管,具有导管专用固定架。11、结构材料:柜体全部采用 304 优质不锈钢拉丝板,具有隔热夹层,有效防止热量损耗,门具有防爆玻璃视窗,可随时观察内部工作情况。12、安全装置:设备具有自我诊断功能、温度过升报警、风压低报警、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装置。13、设备配备各类器械专用搁架,适用于干燥各种手术器械、导管、玻璃制品、精密仪器、湿化瓶、止血带等;并配有专用积水盘。*14、尺寸:因场地受限制,设备长度需≤750mm。*15、需提供设备易损件价格明细表。*16、需负责原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及外表面不锈钢装潢包边。台150000备注:1、带*参数必须满足,上述参数需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产品彩页、产品注册证或说明书为准),否则其投标无效。设备原厂质保三年,质保期内每季度维保一次,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维保记录。设备科对供应商维保进行考核评价,当供应商累计扣分达到一定数值时,设备科将进行约谈甚至暂停合作。2、投标人须对所投设备主要配件、易损件、易耗品进行单独报价,质保期满后作为价格依据,不得虚高。3、设备功能及参数要求需按上述功能及参数要求制作参数响应表,明确是否响应要求,并标注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设备配置要求需完全响应。4、各投标人务必审慎制作并填写参数响应表,中标后需经验收并复核参数,如响应表中条款与实际设备参数不符,将视为虚假响应,招标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处理。三、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服务(货物)、所有辅材、安装、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中标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2.分项报价清单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4.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按货物总量乘以货物单价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单价包括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8.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10.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服务)的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14.投标人须对所投设备主要配件、易损件、易耗品进行单独报价,报价不参与商务评审,质保期满后作为价格依据。主要配件、易损件、易耗品品目根据所投设备投标人自行设置。五、其他要求(一)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二)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供应商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交易文件的相关要求。(三)供货时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证书,货物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必须由供应商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没有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不能视为响应。(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供货时提供)(四)技术支持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2、中标人负责供货、安装、调试。3、中标人负责将货物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施工图纸、资料、测试、验收报告等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五)质保及售后服务:中标人提供至少三年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中标人所投设备均须为原厂全新产品,同时超过保修期之外的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免收人工费、差旅费、住宿费等。保修期内实行季度巡检、保养,并有甲乙双方签字的巡检保养记录,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记录,设备科定期对巡检、保养进行评价考核。为确保医院无信息孤岛现象,采购的设备需与医院现有相关系统进行接口对接,接口费用由中标方自行与医院系统承建商对接,医院有协助商谈接口费用不超过市场接口费用的义务。(六)培训:中标人负责为招标方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七)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八)交货地点:滁州市。(九)验收:1、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人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2、货物在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提供有关货物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供应商提供的必要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2.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邀请信誉要求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投标人自行查询或承诺(格式自拟)。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生产厂家投标的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所投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技术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7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乙方(中标人):签订时间:设备采购合同开标方式(在内勾选):1.公管局标2.院内标☑3.直接采购开标日期(若为直接采购不用填写):合同编号(由设备科填写):甲方(采购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乙方(供货方):第1条、合同文件内容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原产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注册证号采购科室科室签字本表报价合计含税价合计: (小写) (大写)第二条、付款方式:设备到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运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7自然日内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不可抗力除外),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设备全款每日0.5%计收。违约时间不超过30天,逾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设备全款5%的违约金。第四条、验收标准、方法:按招投标文件条款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有维修软件密码,乙方应保证无条件为甲方永久免费打开。第五条、包装物:由乙方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在院区内。第六条、为确保医院无信息孤岛现象,采购的设备需与医院现有相关系统进行接口对接,接口费用由中标方自行与医院系统承建商对接,医院有协助商谈接口费用不超过市场接口费用的义务。第七条、售后服务:7.1整机(含配件)原厂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超过保修期之外的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免收人工费、差旅费、住宿费等。设备终身免费维护、软件终身免费升级。设备免费保修期内,连续出现两次大的运行故障均须更换新机。7.2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内,到场时间省内12小时内,省外24小时内(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保修期内,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4次,并有甲乙双方签字的巡检保养记录,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记录。设备科依据供应商评价考核制度进行考核。7.3维修人员联系方式:固话,手机。7.4乙方工程师来甲方医院维修设备,必须事先与甲方医院设备科取得联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第八条、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违约方将承担守约方货款5%的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诉讼。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参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多页合同无骑缝章无效。甲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乙方:地址: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地址:开户行: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开户行:纳税人识别号:12341100750953521X账号:20000214668410300000018账号:签字:签字:电话:0550-3510960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信证明文件(一)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年月日目录(1)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4)生产厂家投标的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所投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5)技术标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8)其他(如有)。一.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二、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三、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6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6项情形)七、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八、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九、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十、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十一、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二、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响应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偏离说 明1234…投标人盖章:日期: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二)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年月日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商务响应表;(5)诚信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范围全部/第 包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其他投标人盖章:日期:注:1.此表用于开标唱标之用。2.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附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3.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投标人盖章:日期:三、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其他费用………合计(元)投标人盖章:日期:注: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所有辅材、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2.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四、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供货及安装地点3供货及安装期限4免费质保期…五、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配备人员数量和要求不低于采购需求的要求。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供货和服务。投标人盖章:日期: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格式附件进行提交)致:采购人我单位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用干燥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用干燥柜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ZXYZB-2025-25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用干燥柜采购项目(二次)最高限价:5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用干燥柜采购项目(二次),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生产厂家投标的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所投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备注:第3、4条自行查询或承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6日15时00分前地点:滁州市中医院结合医院官网方式:网上自行下载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15点00分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联系人:刘杨、徐磊联系方式:18225506092、0550-3175359(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不接受邮寄的方式,以现场递交为准。)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6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址: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联系人:招标办、设备科联系方式:0550-3175359、0550-35109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丰乐南路281号(长江商贸城B区)3幢406室联系人:王颖联系方式:139550116633.监督电话监察室:0550-35122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干燥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