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招标公告(东台市新街镇人民政府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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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东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街镇--府前西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东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街镇--府前西路)已由东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东政服投【2025】51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东台市新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台市新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度东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街镇--府前西路)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东台市新街镇
2.1.2 建设规模:府前西路改建长度0.84公里,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约443.8万元。
2.1.4 工期要求: 60 个日历天。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 招标范围: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E3209810002000115001001
2025年度东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街镇--府前西路)
府前西路改建长度0.84公里,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1.3 业绩要求: /
3.1.4 信誉要求
3.1.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
3.2.2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3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岗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2.4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5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R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R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2.6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8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可选):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部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5.2 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模式: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地址为: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同步发布。
8.其他
8.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万元整 ,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
8.2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 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8.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3.2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4 诚信库真实性要求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重新注册。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8.5 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平台,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主流造价软件支持的商务标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中标单位需编制施工路段交通组织和现场管理方案报告(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施工期临时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绕行方案、施工期安全、公路附属设施恢复等),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门的行政许可。对涉路施工编制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与安全技术评价报告,并获得涉路施工行政许可部门评审通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台市新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苏州贝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新街镇府前路8号     地    址:昆山开发区吉田国际广场2号楼1105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5371111562                电    话:13770254952             

招标文件.pdf

2025年度东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街镇--府前西路)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东台市新街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贝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6月20日1/128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东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街镇--府前西路)已由东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东政服投【2025】51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东台市新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台市新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度东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街镇--府前西路)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东台市新街镇2.1.2建设规模:府前西路改建长度0.84公里,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2.1.3合同估算价:约443.8万元。2.1.4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2招标范围: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E32098100020001150010012025年度东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街镇--府前西路)府前西路改建长度0.84公里,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3.1.4 信誉要求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制)。3.1.4 信誉要求3.1.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3.1.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2/128(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2.1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3.2.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2.3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岗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2.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2.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本工程招标人接受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本工程招标人接受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3.2.6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3.2.8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可选):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128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部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自负)。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8.2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8.3 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8.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3.2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8.4诚信库真实性要求4/128投标单位提交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重新注册。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8.5特别提醒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平台,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主流造价软件支持的商务标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送至招标代理单位。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中标单位需编制施工路段交通组织和现场管理方案报告(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施工期临时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绕行方案、施工期安全、公路附属设施恢复等),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门的行政许可。对涉路施工编制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与安全技术评价报告,并获得涉路施工行政许可部门评审通过。9.联系方式招标人:东台市新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苏州贝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台市新街镇府前路8号地址:昆山开发区吉田国际广场2号楼1105室,联系人:郭先生联系人:吴女士,电话:15371111562电话:137702549525/1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东台市新街镇人民政府地址:东台市新街镇府前路8号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537111156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贝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昆山开发区柏庐南路999号吉田国际广场2号楼1105室联系人:吴女士电话:137702549521.1.4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东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街镇--府前西路)1.1.5标段建设地点东台市新街镇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补助及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施工合同1.3.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含2025年度东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街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镇--府前西路)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规模:府前西路改建长度0.84公里,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1.3.2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3.4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4.1资质、信誉、人员等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见招标公告1.4.3他关联情形见招标公告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见招标公告1.10.1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预备会。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文字部分、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文件,修改答疑澄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27日形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6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6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3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含报价汇总表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扫描PDF格式上传至商务标的其他材料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至少包括(1)封面;(2)投标总价表(3)投标报价汇总表;(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总预算表01;(6)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02;(7)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表03;(8)其他工程费及间接费综合费率计算表04;(9)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09;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开标一览表施工组织设计(不要求编制,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前,中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的技术资料和招标人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报招标人和项目监理单位);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投标人承诺函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经理简历表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投标人自评表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入库诚信承诺书;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要求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预审、评分业绩材料,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上传至诚信库竣工验收资料内);无需从诚信库勾选,直接提供扫描件的材料:投标承诺函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无在岗项目承诺书信用等级截图投标保证金缴纳资料1.根据苏交规[2019]2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条对列入红名单的从业单位,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被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截图及查询网址;2.根据苏交规[2019]2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条对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投标保证金减少50%。投标时需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证明彩色扫描件;3.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电子签章生成)。具体使用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2条中的相关内容;4.现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3.1条;5.银行保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3.2条;6.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缴纳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3.3条。重要说明:以线下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的,视为其未缴纳投标保证金。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将同时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由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填写。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已标价的工程量投标人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擅自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如固化清单存在明显缺失错误导致无结果显示的请及时通知招标人予以核查,重新下载后填写。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投标人需同时填报单价分析表(格式自拟),此表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作为确定变更项目单价的重要依据。若单价分析不足够详细,招标人将可能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招标人给定格式填报单价分析,投标人对此不得拒绝。投标人在固化清单中自行填报单价分析表。3.2.3报价方式单价3.2.3报价方式□总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是否3.2.8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设招标预算价,预算价金额为:5342485.15元。本工程中不可竞争部分(包括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合计为:80327.8元(含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4438000.00元。若投标人有投标报价(以唱标为准)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审慎报价。特别提醒:以上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均包含不可竞争部分。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款约定:①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部人员均须参加工伤保险,具体标准参照盐人社发【2018】179号文执行。②为响应国务院倡导的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投标人须有相应的扬尘治理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环境。以上①、②项内容所发生费用均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3.1投标有效期60日3.4.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万元整。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3.4条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计息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3.4.6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交与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文件一份。(载体U盘))3.7.5诚信库查询网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7月02日9时00分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5.2.1开标程序按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流程5.2.2投标人解密时间40分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评委:/人,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电脑随机抽取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否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公示媒介:同招标告发布媒介由投标人自行查看,招标人不再另行以其他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7.7.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本工程无需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1.招标人接受中标人从基本账户缴纳的现金或银行保函中任何一种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2.本工程接受中标人提供的从基本账户缴纳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7.7.1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正文7.7条采取履约保证金优惠方式:是①被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评为AAA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80%签约合同价;②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0%签约合同价;③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红名单的从业单位,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0%签约合同价;以上三种优惠方式,如中标人同时满足其中两种及以上情形,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优惠方式。否8.5.1监督部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8.5.2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0.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将被否决其投标: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参加投标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投标的;10.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4、投标人递交了调价函的;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7、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存在重大偏差的;8、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9、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与响应性评审要求的;10、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并且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11、评审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报价的;12、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1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但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1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记录为IP一致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16.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1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0.41、在合同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有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的上涨或下降,其价差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或收益,合同价格不会因此而调整。2、招标人将在本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违法行为信用惩戒等制度,中标人必须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上述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价款1%计取,具体金额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规定为准。合同实施中,发包人将对此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承包人履约考核评价;合同实施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而造成的农民工上访等一切风险因素及后果承包人自行承担。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细则详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3、承包人履约考核标准及内容,执行《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表》内容。4、中标人将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盐城市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68号)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18]179号)规定缴纳工伤保险。10.5(1)本工程经费支付方法:工程交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8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业主复验合格后结清余款。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2)本次施工必须保证交通正常通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对此特殊条件应有充分考虑,做好安全组织管理,自备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夜间照明器具,组织安全协调,保证安全。施工过程中如导致业主道路发生损坏或其它损失,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实施交通管制时必须遵守报批制度,自行办理审批手续,组织交通管制,产生的费用不单独列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0.71、为响应国务院倡导的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投标人须有相应的扬尘治理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环境,具体执行苏交建〔2018〕17号文及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实施办法》相关工作要求。10.10币。1、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所涉及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2、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及招标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等)。3、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把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的项目,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请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47.96.237.140:8088/选择盐城地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会生成两个格式文件(①GYCT、②GYCT2),及新建投标存档格式文件③GTB8,其中①开标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②、③可以刻录到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做投标备份文件。5、因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①、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②、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盐城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盐城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层面常见问题解答,详见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系统和工具使用问题,参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信息公开”栏目。10.10③、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版驱动版本。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④、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6、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7、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5/128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经理1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16/128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17/128投标人须知正文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如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18/128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自行承诺为准);(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如要求)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9/12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20/128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中所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中所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1/128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3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信封(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4)资格审查资料;(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二信封,(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工程量22/128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在投标文件内一并上传。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电子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投标报价编制依据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及《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3.2.5投标人应根据苏交规[2012]9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招标人以固定价的形式列入工程量清单中,在投标时不得修改该项费用。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如有,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若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将否决其投标。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本须知第3.4.2款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招标人委托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投标保证金。23/1283.4.2投标保证金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见招标公告。投标人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投标人可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①根据苏交规[2019]2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条对列入红名单的从业单位,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被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截图及查询网址;②根据苏交规[2019]2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条对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投标保证金减少50%。投标时需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证明彩色扫描件;③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关于继续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4〕10号)精神,本工程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A)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具体操作方法为: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节点,根据模板要求填写,生成,PDF后进行盖章确认。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视为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3.4.3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约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①现金缴纳方式:招标人委托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现金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户转出,并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号上。指定子账号的获取方法、注意事项等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工程类”中《盐城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现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登录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detail?id=12172&title=%E5%8A%9E%E4%BA%8B%E6%8C%87%E5%8D%97&type=2&subTitle=%E5%B7%A5%E7%A8%8B%E7%B1%BB)。同时需将现金缴纳回执上传至标书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②银行保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纸质或者电子件),电子保函需合法有效;纸质保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同时需将出具的保函材料上传至标书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否则将一律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③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缴纳方式的,费用应从基本账户缴24/128纳,投标人投标时同时需将出具的保函(保单)、基本户缴费的回执或证明材料上传至标书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1)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缴纳方式: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一公告一保函”的原则(即多标段项目每投一个标段须单独开具保函,重新招标的项目需重新开具保函),平台地址(http://218.206.153.24:8089/financeplatform/)或者访问会员系统首页的链接跳转。保函开具详见保函平台登录页面操作手册。如遇保证金缴纳后长时间不到账、保函开具问题的,请咨询现场技术支持电话:18961945611(请在法定工作时间拨打)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并确保生效起始时间在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2)提供纸质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的:需本次投标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不予接受投标。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且账号必须与诚信库中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账号完全一致。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3.4.4投标保证金退还3.4.4.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具体退还时间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合同签订且交易成交证明书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经招标人同意,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保证金退还的操作流程详见第3.4.3.1条相关内容。以电子保函(保单)、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特别约定: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满6个月后仍未办理退还的,其投标保证金将划转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由招标人自行管理: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3.4.4.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构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以保函形式提供25/128投标保证金的,由开立保函的机构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支付保函中相应的数额给招标人。3.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出具书面证明后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保函(保单)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开立保函的银行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的数额给招标人: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保证彩色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完整、清晰可辨(钢印除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投标的,扫描二维码必须能正确读取有关数据且与系统查询一致,出现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况的,该材料不予认可。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包括: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原件扫描件:,(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3)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5)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要求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3.5.2投标人承诺函;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无在岗项目承诺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资料3.5.3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特别提醒:1、因上述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提供的关键信息不全、更新不及时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若中标候选人(拟定中标人)上述有关证书有效性被质疑的,被质疑人出具发证机关证明或通过二维码或证书查询系统能够证明有效即可。3、评委评标仅针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含以链接形式提供的附件资料)进行评审,投标人后续撤回、修改、补充、作废诚信库信息,不影响评委评审结果。投标人若需要更正投标资料信息,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重新勾选投标资料后上传。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资料信息进行改动。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26/128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3.7.5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需要从诚信库获取,的材料,须通过评标办法前附表所列网址可以查询,否则一经发现该材料不予认可。无需从诚信库勾选的材料,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通过诚信库提供或者直接提供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其他材料栏。特别提醒:(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自行在相关网站查询其资质动态监管状态、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等,若查询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投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凡被发现与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等官网查询或存档不一致的,均以查询或存档资料为准。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27/128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4.1.3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档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4.2.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1)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密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公开开标;5.1.2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5.1.3其他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4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按照电子化交易平台上设定的流程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8/128(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同时参加多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标段顺序依次解密);(5)招标人对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并按本章第5.3款进行补救处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6)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7)按照顺序依次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及唱标。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招标人抽取参与计价平均值的评标基准价系数(如有);(5)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及唱标;(6)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开标结束。5.2.4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解密的,招标人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5.3开标补救措施5.3.1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5.3.2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打印并递交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5.3.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29/128(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5.3.4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标结束后就开标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将不予受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重新招标时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一)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三)放弃中标;(四)串通投标;(五)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六)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参加投标;(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依法判定存在违约行为导致招标人重大损失或者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及补救措施30/128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名称、投标报价;(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公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关于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重新招标。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31/128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3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一般工程以及1000万以下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人除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同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保函、保险、担保等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和中标价的差值。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8.5(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同条款)。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32/128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7.2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况下而改变。8.53在异议、投诉处理过程中,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被取消资格,招标人也不再另行确定中标候选人,直接重新招标。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仅对评标结果中涉及其自身的资格条件、得分有异议,而进行异议、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生排名变化导致中标候选人被取消资格的除外。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釆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28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34/128第二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一信封评审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标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按规定提供了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承诺书”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按规定提供了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承诺书”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一种情形投标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投标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二信封评审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标标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如有)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章印、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章印、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投标函中的大写、小写、报价文件汇总表中的最终投标总报价一致投标函中的大写、小写、报价文件汇总表中的最终投标总报价一致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评标价:100.00分2..1报价分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不可竞争费(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开标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36/128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抽取系数:96%,97%,98%,99%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2(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1F=100分投标报价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最大值最小值1评标价100.000.00其他因素-技术能力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最大值最小值其他因素-财务能力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最大值最小值其他因素-业绩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最大值最小值其他因素-履约信誉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最大值最小值1企业信誉0.000.00施工组织设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最大值最小值37/128主要人员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最大值最小值38/1281.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以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信用等级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2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3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39/128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3.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己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3.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3.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信誉得分)。3.4.2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5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5.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40/128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釆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釆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6.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6.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7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41/128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8评标结果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2/128通用评标规则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制定本规则。一、评标程序: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二、不规范标书: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3—2分。三、计价文件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四、打分及有关计算规则: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不论大项、小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评委打分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过程中评标基准价、B、C、D值及偏离率百分比、报价得分等均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五、得分并列: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六、投标文件中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前赶到指定地点接受质询。逾期未赶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七、争议处理: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监管机构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室,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八、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43/1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通用条款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44/128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第1.1.1.6目细化为:技术规范:为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第1.1.1.8目细化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本项补充第1.1.1.10目:1.1.1.10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本项补充第1.1.2.8目:1.1.2.8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第1.1.3.4目细化为: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1.1.3.10目细化为: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第1.1.3.11目细化为: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本项补充第1.1.3.12目、第1.1.3.13目: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3.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过程。1.1.6其他本项补充第1.1.6.2目~1.1.6.8目:1.1.6.2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3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45/128有相同含义。1.1.6.4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5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1.1.6.6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7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8雇佣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款约定为:顺序如下:(2)中标通知书;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本款补充: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本项细化为: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46/128本项细化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1)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现场测量后的纵、横断面;(2)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现场具体地形;(3)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4)由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1.6.4图纸的错误本项细化为:,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1.9严禁贿赂本款补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且承包人应对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耗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担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本款补充: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的征用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按第10条规,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序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监理人应在收到,此计划后的14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之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相关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永久占地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地征用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第3.1.1项补充:47/128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1)根据第4.3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2)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根据第11.1款、第12.3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4)决定第11.3款、第11.4款下的工期延长;(5)审查批准技术规范或设计的变更;(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令,其单项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金额;(7)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8)按照第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9)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10)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比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3.5商定或确定第3.5.1项补充: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4.承包人4.1承包工的一般义务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本项细化为:,(1)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交工验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交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交工工程、材料、设备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交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第19条规定而实施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4.1.10其他义务本项细化为:(1)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合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实行总额包干,48/128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中由承包人按总额报价。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态。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2)除项目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黏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贷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贷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贷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4)承包人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承包人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5)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对施工标准化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施工能力和技术优势,积极釆取有利于标准化施工的组织方式和工艺流程,加强工地建设、工艺控制、人员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强化对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与此相关的费用承包人应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中。(6)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保证金本款细化为: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28天内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从竣工付款证书中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或者直接将履约保证金金额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4.3分包第4.3.2项~第4.3.4项细化为: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4.3.3专业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49/128(1)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2)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安全生产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应当具备如下条件:a.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b.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c.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证明材料,经监理人审查并报发包人批准后,可以将相应专业工程分包给该专业分包人。(3)专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4)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依法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专业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以及其他技术、经济等要求。专业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条款、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的支付。承包人应在工程实施前,将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的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5)专业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专业分包人本单位人员。(6)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分包管理制度和台账,对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专业分包人的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管理,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向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专业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或者义务。(7)专业分包人应当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实施有效控制。专业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8)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并对专业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和管理。专业分包人应将其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承包人备案。专业分包人对分包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4.3.4劳务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劳务分包人应具有劳务分包资质。(2)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3)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50/1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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