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心智障碍者及精神障碍残疾人士服务 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营 民政服务站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招标公告(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顶山街道办事处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 JSZC-320192-YDZB-C2025-002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01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YDZB-C2025-0021
项目名称: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万元(采购包1:15.000000万元;采购包2:10.000000万元;采购包3:35.000000万元;采购包4:1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随着顶山街道辖区人口持续增长、结构日益多元,居民对高品质社区服务与精准化社会支持的需求显著提升。同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要求基层政府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当前,社区在公益互助、福利慈善、特殊群体关怀及培育社区内生力量等方面,仍存在服务覆盖不足、专业能力待提升、多元参与机制需完善等问题。为有效回应居民期盼,补齐民生短板,激发社区活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顶山街道拟大力开展社区公益类、福利慈善类及其他能显著增强基层治理效能的创新服务项目。此举旨在整合社会资源,引入专业力量,精准对接需求,切实提升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构建韧性、和谐、现代化的基层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项目计划分为4个分包,可兼投不可兼中。请潜在供应商自行考虑,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分包号
落地街道
落地区域
分包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及人数
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1
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
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全辖区
陪伴“心”芽——心智障碍者及精神障碍残疾人士服务项目
直接服务残障人士50人,间接服务残障人士家属、社区居民、志愿者200人。
15
2
铁血戎耀,顶山老兵服务港湾——顶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营项目
2000人
10
3
顶山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
500人
35
4
顶护童心——顶山街道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
辖区60余名困境儿童及其他普适儿童,共计100余人
12
采购预算:72万元(报价超过各分包预算金额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标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标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0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7-0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
7.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打印时间为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5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或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前往“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详细了解关于CA办理、标书制作、开标投标指引等事宜。
如果“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息与“江苏政务服务网” (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中信息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信息为准。
7.6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顶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吉庆路10号顶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丁晨露
联系电话:025-58856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57712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5-57712503
JSZC-320192-YDZB-C2025-0021采购文件.doc
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92-YDZB-C2025-0021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0第三章成交标准23第四章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等27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5第六章附件4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92-YDZB-C2025-00212、项目名称: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预算:72万元(报价超过各分包预算金额作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随着顶山街道辖区人口持续增长、结构日益多元,居民对高品质社区服务与精准化社会支持的需求显著提升。同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要求基层政府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当前,社区在公益互助、福利慈善、特殊群体关怀及培育社区内生力量等方面,仍存在服务覆盖不足、专业能力待提升、多元参与机制需完善等问题。为有效回应居民期盼,补齐民生短板,激发社区活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顶山街道拟大力开展社区公益类、福利慈善类及其他能显著增强基层治理效能的创新服务项目。此举旨在整合社会资源,引入专业力量,精准对接需求,切实提升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构建韧性、和谐、现代化的基层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本次项目计划分为4个分包,可兼投不可兼中。请潜在供应商自行考虑,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分包号落地街道落地区域分包项目名称服务对象及人数 预算金额(单位:万元)1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全辖区陪伴“心”芽——心智障碍者及精神障碍残疾人士服务项目直接服务残障人士50人,间接服务残障人士家属、社区居民、志愿者200人。152铁血戎耀,顶山老兵服务港湾——顶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营项目2000人103顶山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500人354顶护童心——顶山街道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辖区60余名困境儿童及其他普适儿童,共计100余人12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整。7、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标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标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3、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4、售价:0.0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7月0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6.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6.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6.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打印时间为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6.5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或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前往“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详细了解关于CA办理、标书制作、开标投标指引等事宜。如果“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息与“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中信息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信息为准。6.6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顶山街道办事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吉庆路10号联系人:丁晨露联系电话:025-588568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联系方式:025-577125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电话:025-5771250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供应商”是指参加响应竞争,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4“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接受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磋商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磋商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磋商,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磋商,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磋商,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8进口产品政策(1)除磋商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9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4、磋商费用4.1本次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陆仟玖佰捌拾元整由采购人支付给代理机构,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按照500元/人/半天(三个小时),超过三个小时部分按每小时100元递增,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取的标准支付给专家评审老师。账户名称: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账号:32050159553600002041二、响应文件编制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7、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在开标当天响应文件中无法提供的,请参照第一章六、6.4执行);(4)★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商务条款偏离表》;(7)合同条款;(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采购(技术)需求条款偏离表》;(2)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根据文件要求自行编制);(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7.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三、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与撤回8、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响应截止日期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宽带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6.1.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9.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0、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0.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10.1.1供应商可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0.2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10.2.1供应商可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0.2.2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0.3在响应截止时间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四、开标与评审11、开标11.1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供应商名称和响应价格。11.3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1.4供应商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2、磋商小组1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标。12.2磋商小组由三个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和两个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13、磋商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13.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3.3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1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成交的供应商可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14、电子响应文件的澄清14.1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1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14.3在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对电子响应文件的初审15.1电子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评委老师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或评委老师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进行反馈。采购人或评委老师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1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15.2在详细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根据电子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5.3如果电子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1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1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响应将被拒绝。15.6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标准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根据排名确定1-3名成交候选人15.7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五、无效响应条款和废标条款16.1无效响应条款16.1.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16.1.2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16.1.3供应商同一采购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16.1.4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6.1.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16.1.7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6.1.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16.1.9电子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1.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6.1.11如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电子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16.1.1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1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16.2废标条款16.2.1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1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2.4磋商小组认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16.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16.2.6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六、定标17、确定成交单位17.1成交候选人的选取原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规定。17.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磋商小组根据排名确定1-3名成交候选人。17.3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7.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磋商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响应无效:17.5.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7.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17.5.3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7.5.4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7.5.5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提醒: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响应文件的可能会被苏彩云系统认定为串标,请各位供应商予以关注。18、质疑处理1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1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18.4-18.8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8.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18.3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8.3.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18.3.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18.3.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18.3.4未参加响应活动的供应商或在响应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18.3.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质疑。18.4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18.5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8.7质疑函应当书面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处,如为现场提交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18.8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事项。18.9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8.10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质疑查无实据或质疑不成立的,将报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19、成交通知书19.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9.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合同签订20、签订合同20.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0.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0.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20.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评审报告未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应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2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第三章成交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 (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分。102.1服务方案(4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全面,进行综合打分。主题突出,针对性强。(包括项目内容、设计构想、功能设置、建设计划等),内容完整明确、且有较为实际的措施的得15分;内容较完整明确、且可行性较强的得12分;不够明确、制度措施不够结合实际的得9分;缺项不得分。152.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进度计划安排与关键节点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各阶段衔接紧密、操作性强、工作进度计划安排清晰的得10分;各阶段衔接没有冲突、操作性可行、工作进度安排较清晰的得7分;各阶段衔接不够紧密、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缺项不得分。102.3项目能够整合专业服务支持性资源,为项目运作提供相应专业服务,项目执行人员岗位工作要求描述具体明确,责任清晰,团队人员稳定,项目关键点设置合理,符合要求。支持性资源涵盖各专业专家老师的得10分;支持性资源涵盖所投分包专业的专家老师的得7分;支持性资源较为单一,专业人员较少的得4分;缺项不得分。102.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配备是否充足,分工是否明确、分配是否合理、人员经验是否丰富等)进行评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合理、数量充足,岗位职责明确得10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较合理、数量较充足,岗位职责较明确得7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一般、数量一般,岗位职责不清晰得4分;缺项不得分。103.1风险管理及沟通机制(10分)供应商提供的风险预案进行综合打分。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预测,并有合理可行的风险应对方案,完整详细的得5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合理预测,且提供风险应对基本解决方案的得3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一定程度了解但不全面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53.2根据供应商项目预设的沟通机制的沟通频率、汇报形式等进行比较后打分。预设的汇报频率高,能灵活运用甘特图、PPT等汇报形式,便于采购人准确清晰了解到项目进展情况的得5分;预设汇报频率较高,能准备相关纸质材料或其他辅助材料向采购人展示相关评估工作进度的得3分;没有主动沟通机制或预设的沟通频率较低的,没有充分的佐证、辅助材料供采购人查阅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54.1业绩(12分)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所投分包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3分,最多得12分。(请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应能反映相关信息)。125.1履约能力(23分)供应商具有区级或以上行政部门表彰、媒体正面报道,表彰内容与公益服务或所投分包服务内容相关的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45.2项目负责人素质要求:拟为本次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有5年以上(含5年)所投分包工作经验的得6分,3年以上(含3年)5年以下所投分包工作经验的得4分,3年以下所投分包工作经验的得2分。(以过往合同签署人姓名和签署时间或任职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须提供劳务合同;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返聘合同。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65.3供应商具有从事所投分包相关从业经验1年以上(含1年)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应能反映具体信息,否则不得分)35.4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每有一名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初级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得2分,持有中级或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10分。(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合同或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至少3个月)为持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返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合计:100分说明:(一)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报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2.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说明: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第一章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本项目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的采购项目中。(三)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五)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六)除评分标准中另有说明外,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第四章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等一、项目简介1、项目背景:随着顶山街道辖区人口持续增长、结构日益多元,居民对高品质社区服务与精准化社会支持的需求显著提升。同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要求基层政府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当前,社区在公益互助、福利慈善、特殊群体关怀及培育社区内生力量等方面,仍存在服务覆盖不足、专业能力待提升、多元参与机制需完善等问题。为有效回应居民期盼,补齐民生短板,激发社区活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顶山街道拟大力开展社区公益类、福利慈善类及其他能显著增强基层治理效能的创新服务项目。此举旨在整合社会资源,引入专业力量,精准对接需求,切实提升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构建韧性、和谐、现代化的基层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本次项目计划分为4个分包,可兼投不可兼中。请潜在供应商自行考虑,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整。二、服务内容分包号项目区域项目属性服务人数金额 (万元)落地街道落地区域分包项目名称服务主要范围1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全辖区陪伴“心”芽——心智障碍者及精神障碍残疾人士服务项目1、为残障人士家属进行需求调研,建立家长互助会,为家属搭建平台,增强家庭支持网络的整体效能:包括但不限于:①情感支持:为家属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每月开展线上/线下分享会,分享自己的感受和经历,互相鼓励和支持。②信息交流:每季度开展1次组织讲座、研讨会等活动,邀请专业人士讲解精神障碍相关知识,帮助家属更好地了解疾病特点及治疗方法。③技能培训:每季度1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授如何有效沟通、应对压力等实用技巧,提高家庭成员间的相互理解和协作能力。④资源链接:建立与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法律咨询等外部资源的联系,每月开展义诊、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为需要帮助的家庭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⑤倡导活动:与社区融合,在各社区举办社区活动(不少于5个),呼吁社会各界关注精神健康问题,争取更多支持和理解。2、通过自然疗愈的服务模式,专注于提升残障人士及其家属的心理健康,促进身心的和谐与平衡。这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户外疗法:开展系列的自然户外疗愈旅程,每季度1次,家长携手服务对象一同在大自然中进行心灵疗愈,不仅缓解身心压力,同时也让家长和孩子的关系得到紧密连接,加强家庭成员间的情感联系,共同创造美好回忆。②艺术与音乐治疗:每月开展1次相关小组活动,作为情感释放的渠道,帮助个体探索自我,减轻压力。③技能培训工作坊:每月开展1次各类园艺技能培训课程,增强参与者的自信心和社会适应能力,致力于打造一个温馨、包容的环境,让每一位参与者都能感受到关爱与尊重,从而更好地面对生活中的挑战。3、建立残障人士培训平台,为残障人士进行生活能力、社会交往等能力培训,不仅为受益者提供专业支持和指导,同时也将他们的家属纳入到整个过程中来,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必要的知识、技能以及情感上的支持。①定制培训课程:根据每位参与者的具体需求和能力水平,设计个性化的学习计划。②互动式工作坊:每季度举办1次面向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工作坊活动,内容涵盖情绪管理、沟通技巧等实用主题,鼓励双方共同参与讨论与实践。③社区支持网络构建:创建一个安全、包容性强的线上社群空间,促进同类经历者之间的交流分享,将正能量分享到社区居民以及其他有困难的人士心中。直接服务残障人士50人,间接服务残障人士家属、社区居民、志愿者200人。152铁血戎耀,顶山老兵服务港湾——顶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营项目1完成“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常态化工作;2做好每年返乡老兵的政策咨询、就业创业等服务保障工作;3收集反馈退伍老兵的问题及需求,逐级反映;安抚情绪避免发生上访事件;4整合资源为街道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平台;每年不少于10人;⑤以顶山退役军人为主体,整合资源,提供专业的服务,打造有特长退役士兵为主导的“筑梦顶山”老兵志愿服务队,形成“你好!顶山老兵”的特色服务品牌,为顶山的发展建设贡献力量;每年志愿活动不少于5场次,开展上门探望12场次;⑥组建顶山老兵红色宣讲小组走进校园、社区、企业,开展“老兵宣讲”活动,让爱国主义精神在青少年、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心中扎根、发芽,让红色基因融入血脉,继承革命传;每季度不少于4场;⑦七一、八一、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假日,组织实施文体娱乐活动,不断丰富退役军人业余文化生活,预计5场次;⑧配合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2000人103顶山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1、社会组织服务与发展:①全街公益服务项目管理,落实新一届创投项目的需求汇总、招标、评估等事项,完善督导模式,推进各社区项目管理规范;②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及培训,全年不少于8学时课程;持续推进社区品牌建设,协助各社会组织对项目进行提炼总结,协助打造品牌建设;③推动街道级社会组织平台作用,联结各社区社会组织,增强社会组织之间凝聚力,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主题活动,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内部治理。2、社会治理创新:①深耕微公益创新服务,从“自治共治赋能”出发,促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同时发掘一批自治主理人、评选一批优秀微项目,征集6个微项目,服务不少于24场;②打造5个“家门口社会救助点”试点,每试点组建由社区民政专干、专业社工、“顶”力志愿团构成的救助顾问团队,提供“点单式”服务,包含不限于提供政策咨询解读、结对关爱、上门慰问、资源链接、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精准服务16次,服务500人次;③探索街道民政领域志愿管理网络,统筹全街范围内的志愿积分志愿服务信息,持续链接“志愿时”社会公益组织联盟与慈善企业,拓宽与延长服务链,探索更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全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志愿服务不少于15场。3、宣传推广:①结合民政服务站特色服务内容,做好宣传工作,每季度进行一篇报道;②同时根据服务内容,做好微信号运营服务,积极申报优秀项目和优秀案例,全年完成市级媒体宣传不少于2次。500人354顶护童心——顶山街道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①运营街道未保站,做好全街困境儿童一人一档管理及新入困境儿童评估工作,完成每月120次走访;②“顶顶护童”志愿服务队的建设工作,发挥校社联动,开展2次培训,1次总结大会,累计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协助等不少于5次。③推进“顶顶护童”服务品牌升级,预计相关系列活动不少于6场,夏、冬令营活动5场。④加大未保法的宣传力度,以开展路演、儿童剧形式开展未保政策宣传、儿童伤害预防宣传、反家暴宣传等共计3场活动。⑤推行“雨露计划”,帮助困境儿童实现10个微心愿。⑥年度内发布区市级媒体报道2篇;撰写未保工作案例1个。⑦关注流动儿童,探索流动儿童服务模式,促进流动儿童的社区融入。计划服务辖区60余名困境儿童及其他普适儿童,共计100余人12三、项目服务要求(适用于各分包)1、监督和反馈:对服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采购人,同时在权限范围内作出处置;2、服务和跟踪:对服务对象进行技术指导,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程序等进行全程跟踪;3、经采购人同意,鼓励运用新媒体、新理念、新载体推动项目运作;4、有效投诉率为0%;投诉率小于5%;5、总结和归档:各类检查记录(照片)、报告、整改通知应整理归档,形成工作结项报告书并提交至采购人存档;6、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0%以上;7、无安全意外事故;8、无负面舆论报道。四、项目实施要求(适用于各分包)1、广泛性:项目所回应的问题是广大城乡社区居民共同面临的,具有普遍推广的必要性;2、针对性:设计针对明确的受益群体,有精准的定位,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50人,项目需求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以需求表要求为准;3、公益性:以服务民生和追求社会效益为主要目的,符合公共利益,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公益色彩突出;4、可操作性:项目具备良好的社区基础和群众基础,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资金投入可以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5、可持续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在服务周期结束后有持续运作的可能,可在条件类似的地区推广、复制。五、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适用于各分包)1、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做到管理正规化、服务规范化、考核标准化,进行智能化服务和管理;2、制定合理的薪资标准,自负公司或组织内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的薪资(含一切福利待遇、保险等,且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3、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适时增加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服务必须依据援助对象的意愿开展,不得强制服务;4、符合所在行业规范要求;5、服务的信息要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做到积极响应并接受采购人监督;6、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有权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对相关服务或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考核及/或总体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采购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7、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并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工作部部门以及财政部门对本采购人单位开展的项目监督检查、绩效评估以及资金使用的审计等事宜;8、供应商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服务机构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9、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采购人过错导致的损失,均自行承担责任;10、供应商应编制有合理的项目风险应急预案,不能因人员变化影响项目进度,如因供应商投入人员过少原因,造成无法在服务期内完成既定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或采购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估,接受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金预算及开支审查,供应商须如实记录项目进展情况并保存该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台账资料(如工作计划方案、服务工作档案、活动记录、发票等);12、项目服务满意率在85%以上,满意率测评由供应商自行组织并存档,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将进行抽查;13、本项目经费为固定金额扶持,供应商须根据项目方案设计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主要用于:(1)为实现项目预期目标而付出的直接相关成本。(2)项目资金不用于固定资产购置,不得直接向服务对象发放现金,购买物品,不得发生其他捐赠、赞助支出。(3)项目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部用于开展符合规定的社会服务活动。(4)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者骗取、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5)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项目扶持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确保专款专用。(6)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以相同项目重复套取财政性资金。14、注重提升项目影响力,利用媒介进行适当宣传。六、报价说明(适用于各分包)1、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场地、耗材、误餐、住宿等伴随配套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3、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七、付款要求(适用于各分包)1、签订合同后,项目资金分三次拨付,签订合同后30天内支付款项的50%,通过中期评估后支付30%,项目结项时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项目审计,根据审计核定的项目实际支出,采购人需在项目审计报告出具后的30天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实际剩余资金(≤项目总价款的20%),其中项目管理费不得超过10%;2、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3、因财政审批导致的迟延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八、其他1、本章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此合同模板为草案,具体成交后以双方协商为准,如双方协商一致需另行约定的,在其它约定内明示)项目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分包号: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订日期: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第1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2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价款为元(大写),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技术偏离表;(3)磋商承诺/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响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验收评估验收标准: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和数量要求进行项目验收评估。第七条合同款支付: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同时视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5%的赔偿金。第十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预设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一份交由代理机构存档。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附件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分包号)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目录(注:供应商可根据附件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附件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顶山街道办事处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项目名称)JSZC-320192-YDZB-C2025-0021(项目编号)分包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响应报价:元(大写)3、我们的响应报价中(有或无)进口产品(服务)。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顶山街道办事处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92-YDZB-C2025-0021,分包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件三、报价表报价表项目名称: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92-YDZB-C2025-0021分包号:响应报价(元) 元(大写) 元(小写)服务时间/交付使用时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 (填写“是”或“否”)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磋商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附件四、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说明:1、未注明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2、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3.1条”所述情形的,须在《分项报价》中注明。3、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92-YDZB-C2025-0021分包号: 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六、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格式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92-YDZB-C2025-0021 分包号: 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需求条款磋商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七、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92-YDZB-C2025-0021分包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备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注:1、按磋商文件要求及评审标准的要求,提供人员证书等,附后。2、“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程(或工作)种类;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八、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规模签约及服务时间业主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注:按磋商文件要求及评审标准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等,附后。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九、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顶山街道办事处的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顶山街道第十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属于社会工作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附件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顶山街道办事处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附件十一、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附件十二、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根据文件要求自行编制)附件十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附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0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白原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行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虑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0年月日附件十四、其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心智障碍者及精神障碍残疾人士服务 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营 民政服务站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