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食堂食材 食材招标公告(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2025)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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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VCCGDLGK-2025017)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一、招标条件本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65万元,招标人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各供应商按“折扣”进行报价。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价格*中标折扣结算。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价格上没有的同期同类食材、调料等不得高于大润发、麦德隆等大型超市卖场的价格,不得高于三公里以内菜场的价格。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详见招标公告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6-2009:00到2025-06-2717:30获取方式: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07-1109:30递交方式:线下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07-1109:30开标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七、其他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VCCGDLGK-2025017号2、项目名称: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约35.65万元(一年)4、报价方式:各供应商按“折扣”进行报价。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价格*中标折扣结算。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价格上没有的同期同类食材、调料等不得高于大润发、麦德隆等大型超市卖场的价格,不得高于三公里以内菜场的价格。5、采购需求:详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在资金预算落实且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壹年,连续续签不得超过两次。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餐饮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2会议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方式: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投标文件接收人:曾远洋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3、投标文件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4、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5、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6号联系人:李盛春电话:18860853616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联系人:曾远洋电话:13665205389电子邮件:228261726@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