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招标公告(塔城市公安局2025)



塔城市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塔城市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ZB-202500616033 
    项目名称:塔城市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塔城市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TCSGAJ147辆警务用车维修与保养,包括车辆日常维护、配件更换、发动机大修、底盘维修、全车喷漆、拖车服务等(含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后一年并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标项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需提供经交通主管部门审定,具有合法有效的汽车维修二类(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1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 密 设 备 , 供 应 商 可 通 过 新 疆 数 字 证 书 认 证 中 心 官 网 (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公安局
地 址:塔城市迎宾路27号
联系方式:0901-6230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塔城市亿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
联系方式:18690111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庆
电 话:18690111171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塔城市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pdf521.4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塔城市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HCGZB-202500616033采购人:塔城市公安局联系电话:19009016336采购代理机构:塔城市亿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袁雯倩杨小庆电话:,1389938628318690111171地址:,塔城市新华路25号(塔城市财政局院内东侧三楼)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服务要求第四章评审方法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塔城市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HCGZB-202500616033项目名称:塔城市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800000.00最高限价(元):8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TCSGAJ147辆警务用车维修与保养,包括车辆日常维护、配件更换、发动机大修、底盘维修、全车喷漆、拖车服务等(含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备注: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后一年并达到验收标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标项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供经交通主管部门审定,具有合法有效的汽车维修二类(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7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址: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3.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1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塔城市公安局地址:塔城市电话:190090163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塔城市亿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新华路25号(塔城市财政局院内东侧三楼)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袁雯倩杨小庆电话:138993862831869011117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塔城市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HCGZB-2025006160332采购人名称:塔城市公安局地址:塔城市采购联系人:徐衍红联系方式:19009016336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塔城市亿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袁雯倩杨小庆联系电话:1389938628318690111171邮箱:2550604160@qq.com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新华路25号(塔城市财政局院内东侧三楼)4监管部门塔城市财政局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允许二次报价)6资金来源、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800000.00元最高限价:800000.00元7采购范围TCSGAJ147辆警务用车维修与保养,包括车辆日常维护、配件更换、发动机大修、底盘维修、全车喷漆、拖车服务等(含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等)。8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后一年并达到验收标准。9项目地点塔城市10付款方式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主。11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12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序列号条款名称内容12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财务制度;(3)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1)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2)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说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标项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供经交通主管部门审定,具有合法有效的汽车维修二类(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13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范本格式认真编制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2.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及附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设置增减页数。14磋商有效期90日(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序列号条款名称内容1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6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7备选方案不接受18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保证金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保证金缴纳账号:保证金收款单位:塔城市亿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路支行开户账号:828150012010102962683行号:402901000226财务室联系电话:0901-6221339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等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当从基本帐户转出。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应将银行保函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若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若采用支票汇票形式,将支票汇票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三、投标保证金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采购合同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总则第16.2条。4.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投标企业提供反开收据、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需附在响应文件对应位置。备注: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无效。序列号条款名称内容1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10:3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20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和专家评委2人。小组确定方式:☑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其他方式21★响应文件组成及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一份。2、每份电子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3、采用全过程电子招投标流程的项目,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5日内将响应文件邮寄(顺丰或邮政,费用自理)或送达至我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投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感谢配合。邮寄或送达资料包含:电子版响应文件(不加密PDF格式文件发至邮箱:2550604160@qq.com)(2)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需签章但可双面打印,副本可以是正本复印件。)(3)企业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与投标时电子加密文件一致的加盖公章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邮寄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新华路25号(塔城市财政局院内东侧三楼)序列号条款名称内容22响应文件份数收件联系人:袁雯倩杨小庆联系电话:138993862831869011117123★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开始开标会议后,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解密通知的30分钟内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2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5履约保证金不要求26质量合格27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28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29代理服务费1.经与采购人协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为中标金额。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得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30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1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令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序列号条款名称内容31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本标项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不享受。3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在线提交的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提供在线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在线说明或者在线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3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2、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序列号条款名称内容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6)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8)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备注1、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响应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如发现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一响应须知1、总则1.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工程项目。1.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5“成交供应商”是指: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2.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称为招标采购单位。2、合格的供应商2.1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下载磋商文件并参与竞争。3、磋商费用3.1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采购文件4、采购文件构成4.1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磋商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服务要求(4)评审办法(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件。5、采购文件的澄清5.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澄清变更公告”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5.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的修改6.1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在政采云平台“澄清变更公告”处予以公告通知所有供应商,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6.3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要求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8、响应文件的语言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8.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计量单位9.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政府采购项下的磋商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0、磋商货币10.1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承诺函二、投标承诺书三、报价一览表四、分项报价表五、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六、业绩案例一览表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八、服务需求偏离表九、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十三、供应商情况表十四、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十五、本项目负责人简历十六、本项目服务主要人员名单及简历十七、监理大纲部分十八、供应商自行提交的其他文件12、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2.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3、磋商报价要求13.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13.2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3.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的要求报出价格。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总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报价总价中。《报价一览表》中若出现免费项及赠送项则视同该部分价包含在总报价中。13.4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13.5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3.6除磋商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磋商报价由供应商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13.7算术性修正。13.7.1算术性修正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3)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4)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报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磋商担保。14、联合体投标14.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15.3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5.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财务制度;(3)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1)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2)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说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15.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标项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5.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供经交通主管部门审定,具有合法有效的汽车维修二类(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15.4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采取资格预审方式项目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其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发生变化的,提交变化后的资料。16、磋商保证金1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6.3未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16.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1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7、响应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8、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18.1本项目采用线上评标,评标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18.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版响应文件签章的正本响应文件复印件,PDF格式存储,U盘形式密封后递交。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18.4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码。18.5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18.6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纸、横道图等必须使用A3幅面印制的应折叠成A4幅面。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所有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五竞争性磋商程序22、磋商程序22.1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2.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2.3开标程序(先资格、商务技术后报价)(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公布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5)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主持人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并【开启签章时段】,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评审时,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开启标书后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第一章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7)主持人依据采购人要求,收集供应商进行二次或多次磋商报价,供应商在此期间需保持在线状态,不得离开。评审时,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和商务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再进入评审。(9)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22.4磋商文件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22.5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3、组建磋商小组23.1评审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磋商小组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资格审查(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检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4)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5)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25、符合性审查25.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6、响应文件的澄清26.1(1)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提交最终报价时,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26.2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26.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26.4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注意: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26.5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7、磋商2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7.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7.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7.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27.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8、采购结果确认28.1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9、公示或公告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2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六、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根据成交结果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制定合同,未经采购人审核同意的项目合同无效。30.2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3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采购人增加合同金额权利31.1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金额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履行合同32.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履约保证金33.1本项目不提供履约保证金。七、质疑和投诉34、质疑34.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34.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34.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4.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35、投诉35.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5.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35.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5.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分包号:采购人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被授权人”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认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八、项目验收36、验收36.1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6.2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国家验收要求的相关规定的标准。九、适用法律37、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38、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单位所有。十一、其他注意事项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0、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2、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4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三章服务要求一、概况项目名称:塔城市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车辆数量:147辆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二、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TCSGAJ147辆警务用车维修与保养,包括车辆日常维护、配件更换、发动机大修、底盘维修、全车喷漆、拖车服务等(含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等)。三、供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后一年并达到验收标准。(二)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达到国家要求验收质量标准。四、付款方式:按资金拨付计划支付。五、质保期:材料质保期按照行业标准质保期进行质保六、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随时服务,在质保期如果维修车辆发生质量问题,市区内的,中标单位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供经交通主管部门审定,具有合法有效的汽车维修二类(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第四章评审方法一、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二、综合评分细则表(如下)1.资格性审查序号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需提供经交通主管部门审定,具有合法有效的汽车维修二类(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以磋商截止时间点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财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1)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2)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说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处理】。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标项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注:1、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符合性审查评审内容供应商名称123…1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4投标报价一览表是否填写不完整的;5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要求、合同履约期限、服务范围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6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结论:是否通过评审响应性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通过的投标企业,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响应性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的企业,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进入后期评审阶段。3.详细评审经济部分(1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规则1报价10评分标准=(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最大分值其中:评标基准价(下浮率)=1-最高投标报价(下浮率)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下浮率)(此处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以最终一轮的投标报价价格(下浮率)进行计算)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商务部分(45分)1同类业绩9根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同类业务业绩进行评审,每一份有效业绩加3分,满分9分。注: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未提供不得分。2优秀评价4近三年所承接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维修服务工作获得采购人评价,每获得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采购人盖章出具的满意度证明资料)。3团队人员配置14供应商拥有的车辆维修相关的技术人员,每提供一份资格证书得2分,满分14分;须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证书不重复得分)4场地设施10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彩色影印件或是彩色图片等),对其维修厂房、停车场、汽车装潢、客户接待休息室面积大小和实施条件的优劣进行评分。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齐全完全满足本项目维修保养所需场地及设备要求得10分,存在缺陷或漏洞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5救援能力8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无偿紧急救援拖车等服务:每辆车得4分,最高得8分。证明材料:(1)提供车辆自有证明或者租赁协议等;(2)提供行驶证和彩图(每辆车一张彩图);未提供资料的,本项不得分。技术部分(45分)1服务方案1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车辆修理工艺流程②车辆维修服务流程及车辆维修服务方案③车辆维修技术保障措施、车辆维修质量保障措施④车辆维修竣工检验标准⑤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完整且无缺陷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内容响应不完整、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等)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或不满足需求的不得分。2车辆维修保养实施方案1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车辆维修接待安排;②车辆维修设备;③救援车辆安排;④车辆保养安排;⑤车辆维修配件供应情况;⑥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完整且无缺陷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内容响应不完整、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等)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或不满足需求的不得分。3售后服务方案10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体系;②售后技术支持及维护;③售后服务流程;④售后服务内容;⑤售后保障措施及承诺等;以上5项内容无缺陷、科学、合理,能最大程度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4管理制度方案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员工日常管理;②质量管理制度;③设备管理制度等;以上3项内容无缺陷、科学、合理,能最大程度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5响应服务承诺2提供7*24小时随时服务,在质保期如果维修车辆发生质量问题,市区内的30分钟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提供承诺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三、推荐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1)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四、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仅供参考,以采购人实际签订为准)请参照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以竞争性磋商对,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份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60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61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响应书………………………………………………………(页码)二、资格证明文件……………………………………………………(页码)三、商务文件…………………………………………………………(页码)四、技术文件…………………………………………………………(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细化。一、投标响应书采购人:我们收到你们,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项目的采购任务,严格执行我方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⒈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采购服务,磋商报价;(大写)¥:,。⒉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本次采购项目。3.我方承诺服务期限按照执行。4.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资格要求,同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5.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的情形。6.我方承诺我公司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7.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合同并按采购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如果我方违约,除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贵方有权终止我方成交并选择其它成交供应商。8.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服务合同。如果我方违约,借故拒签合同或拖延签订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保证金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可另行选择成交单位。9.我方同意在磋商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限期满前的任何时间,本响应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90天。10.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11.我们认为采购人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参与供应商成交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12.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13.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成交服务费。14.该响应书在开标/磋商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15.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元的磋商保证金。并同意在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我公司的磋商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在磋商有效期之后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承诺依然有效。)16.综合说明:(1)技术条件、技术标准、拟达到的质量标准。(2)技术服务。(3)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的配合。(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5)其它。18.所有有关本响应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概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备注备注: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地址: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2.1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磋商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响应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代理人签署的响应文件和参加整个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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