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改扩建 污水处理站改招标公告(环县人民医院2025)
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YSGC2025-0618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张颖
联系电话
18139938626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06-21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6-23 17:30:00
采购单位
环县人民医院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否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001
GSYSGC2025-0618
工程-施工
413768.6(元)
公告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招标人为环县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 2.项目编号:GSYSGC2025-0618 3.建设内容: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 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的全部工程。 5.招标控制价:413768.60元 6.工程地点:环县人民医院。 7.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12日。 8.质量等级:合格 9.标段划分: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3.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与本项目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对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1日08:30至2025年6月23日17:30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逐页加盖电子印章或鲜章)。 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6月23日17时30分前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竞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本次报价包含该工程建设的所有费用。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及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环县人民医院 地 址:甘肃省环县环州路83 号 联系人:张颖 电话:18139938626 2.代理机构: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由佳苑小区中七排四号三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2934600222025年06月20日
附件信息
附件1: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邀请文件docx.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名竞价
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SYSGC2025-0618采购单位:环县人民医院(公章)代理机构: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公章)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第四章图纸第五章技术标准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邀请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招标人为环县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2.项目编号:GSYSGC2025-06183.建设内容: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的全部工程。5.招标控制价:413768.60元6.工程地点:环县人民医院。7.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12日。8.质量等级:合格9.标段划分: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3.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方式本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与本项目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对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1日08:30至2025年6月23日17:30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逐页加盖电子印章或鲜章)。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6月23日17时30分前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竞价,过时无效。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3、本次报价包含该工程建设的所有费用。七、结果公示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及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环县人民医院地址:甘肃省环县环州路83号联系人:张颖电话:181399386262.代理机构: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由佳苑小区中七排四号三楼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82934600222025年06月2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环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张颖联系地址:甘肃省环县环州路83号电话:1813993862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由佳苑小区中七排四号三楼联系人:杨澜电话:182934600221.1.4项目名称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1.1.5建设地点环县人民医院1.1.6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的全部工程。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12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荣誉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荣誉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区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区不组织口组织踏勘集中地点:1.10投标预备会区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区不允许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离区不允许口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3.2.1投标造价文件编制方式清单计价方式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区不允许口允许3.7.3签字和盖章要求必须合法有效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4.1.2封套上写明无4.2.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及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区否口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上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无。6.3评标办法最低价法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者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支付担保的形式:☐电汇或者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担保支付担保的金额:/8.1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文件[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差额定律累计法计算收取。中标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经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特征描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后审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要求相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4.4省外建筑业企业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其他材料;①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3.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虽然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分包的,或虽然规定允许分包,但投标人不准备进行分包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9)目所指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1.5本章第3.1.1(11)目所指的其它材料,应是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的具体要求编制提供的能够证明投标人资质能力、业绩、信誉的文本、表格资料和证书、文件等的复印件,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3.1.6投标文件不需提供本章第3.1.1(3)、(4)、(9)目等资料时,其他内容应按顺序重新编号。3.2投标报价3.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方式,按照投标报价的要求编制完整、真实的工程造价文件。3.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载明的招标范围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设计为依据。根据:企业定额和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市场价。本工程为/类工程,取费标准按/类计取。材料价差执行/年/指导价。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3.4投标保证金无3.5资格审查资料3.5.1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新情况提供并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编制目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装订应采用不可抽取调换内页的平装方式。投标文件可分上下两册装订,(一)至(六)装订成上册,其余部分装订成下册。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共同包装在单层封套内,并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4.1.2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投标文件中各证明材料(证书、文件、合同、文书、身份证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相关管理部门有效的备案或核定证明,否则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可视为无效。4.2.6投标截止时,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造成投标人数不能满足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要求的,将被记入不良记载。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网上开标6.评标,低价中标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经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是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工程建设阳光交易合同模板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1.1.2.6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3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6.2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6.2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3款、第6.4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2.1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6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0.4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1.7联络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6.2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3.1.2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2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3.3监理人员3.3.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3.3.3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监理人的指示3.4.1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3.4.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9条处理。3.4.3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3.4.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3.4.5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5商定或确定3.5.1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3.5.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17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17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4.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按照合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4.1.3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4.1.4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5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4.1.6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担保4.2.1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2.2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3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4.4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4.5不利物质条件4.5.1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4.5.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9条约定执行。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5.施工控制网5.1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5.2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6.工期6.1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6.2工程实施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6.3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6.1款的约定执行。(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提供图纸延误;(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6.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6.5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7.工程质量7.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7.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7.3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监理人未到场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理人是否到场检查,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4清除不合格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8.试验和检验8.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8.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8.1.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8.1.3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8.2现场材料试验8.2.1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8.2.2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9.变更9.1变更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9.2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9.2变更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14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9.3变更的估价原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9.4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9.5计日工9.5.1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9.5.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l)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9.5.3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0.3款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10.计量与支付10.1计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进度计划,按月分解签约合同价,形成支付分解报告,送监理人批准后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按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分期计量和支付;支付分解表应随进度计划的修订而调整;除按照第9条约定的变更外,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10.2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以及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10.3工程进度付款承包人应在第10.1款约定的支付分解表确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2)根据第9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3)根据第16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4)根据第10.2款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5)根据第10.4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0.4质量保证金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10.5竣工结算10.5.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10.5.2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7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书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28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书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10.5.3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0.6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竣工验收11.1竣工验收的含义11.1.1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11.1.2需要进行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11.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1.3竣工和验收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11.4试运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11.5竣工清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2.1缺陷责任缺陷责任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已交付的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产生的缺陷,修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12.2保修责任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3.保险13.1保险范围13.1.1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13.1.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13.1.3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类保险。13.2未办理保险13.2.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13.2.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14.不可抗力14.1不可抗力的确认14.1.1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4.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4.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4.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5.违约15.1承包人违约15.1.1如果承包人拒绝或未能遵守监理人的指示,或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监理人可发出通知,告知承包人违约。15.1.2如果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21天内,没有采取可行的措施纠正违约,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5.2发包人违约15.2.1如果发包人未能按合同付款,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承包人可发出通知,告知发包人违约。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进度。15.2.2如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同时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6.索赔16.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承包人未在前述14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16.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6.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按第10.5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16.4发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l)监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监理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16.5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监理人。(2)监理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承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监理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7.争议的解决17.1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友好解决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17.3争议评审17.3.1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争议评审的程序和规则,并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17.3.2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17.3.3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__(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__(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合同形式:。5.计划开工日期:_年_月_日;计划竣工日期:_年_月_日;工期:日历天。6.承包人项目经理:。7.工程质量符合标准。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9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年月日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四章图纸(报名成功后,联系代理公司或招标人获取图纸)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本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适用的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本/副本(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___年____月____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或设计方案七、项目管理机构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九、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十、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RMB¥:,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上述工程的施工,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其所有附属文件,将构成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地址:________成立时间:___年__月__日经营期限:__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年龄:___职务: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________(盖单位章)___年__月__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依据参考系统中的格式出具)四、联合体协议书无二、编制依据:造价文件是指投标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书等。投标人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要求1、工程量:依据“中晟恒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1.施工图预算书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根据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2019地区基价》、安装执行《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DBJD25-68-2019;《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2.投标人没有计入施工图预算书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施工图预算书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等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总说明工程名称: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第1页共1页五、工程造价文件、编制概况:1、工程名称: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施工图,按现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2、清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GB50856-2013]》中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3、定额基价:土建执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求”和第二章中关于“投标报价”的定额、标准、文件等进行编制。定额地区基价》DBJD25-68-2019(庆阳基价)。4、人工费调整:执行庆建建发[2024]269号文件,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庆阳市二0二四年第二期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的通知。5、材料费:一类主要材料价格执行庆建建发[2025]77号文件《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3.施工图预算结果与投标总报价存在偏差时,无论偏差多少,投标人都必须做出解释。布庆阳市二0二五年第二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和机械租赁信息价的通知》中环县信息价计算。三、取费标准:1、执行甘建公告[2022]201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的公告,按三类工程1000万元以内取费计算,未计取二次搬运费及环境保护税。2、税金:执行甘建公告[2022]201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规则>DBJD25-98-2022》中关于一般计税法的规定,按税前工程造价的9%计取。四、工程造价:详见汇总表。表-0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名称:采暖工程项目第1页共4页序号工程名称:采暖工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供暖器具及阀门103B001采暖入口装置1.名称:采暖入口装置2.规格:DN323.备注:甘12N1-19页套12031003001001螺纹阀门[项目特征]1.安装部位:室内2.名称:截止阀3.规格、压力等级:DN254.连接形式:螺纹连接5.备注:管道井[工作内容]1.安装2.调试个63031003001002螺纹阀门[项目特征]1.类型:自动排气阀2.材质:钢制3.规格、压力等级:DN254.连接形式:螺纹连接5.各注:管道井[工作内容]1.安装2.调试个24031003001003螺纹阀门1.类型:自动二通温控调节阀2.材质:钢制3.规格、压力等级:DN25纹连接4.连接形式:螺个35030703022001人防超压自动排气阀1.名称:自动排气阀2.规格:DN25个26031005001001等铁散热器1.名称:内腔无砂柱真二柱型新型散热器2.安装方式:立式3.其他:详见施片54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名称:采暖工程项目第2页共4页序号工程名称:采暖工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第2页共4页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共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7031201004001特铁管、暖气片刷油[项目特征]1.除锈级别:人工除轻锈2.油漆品种:红丹漆3.涂刷遇数、漆膜厚度:各两道[工作内容]1.除锈2.调配、涂刷m212.96分部小计采暖管道8031001001001镀锌钢管[项目特征]1.安装部位:室内2.介质:采暖供回水等级:内外热3.规格、压力锌钢管DN324.连接形式:螺纹连接5.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工作内容]1.管道安装2.管件制作、安装3.压力试验4.吹扫、冲洗m44.829031001001002镀锌钢管[项目特征]1.安装部位:室内2.介质:采暖供回水3.规格、压力等级:内外热镀锌钢管DN254.连接形式:螺纹连接5.压力试验及m41.15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名称:采暖工程项目第3页共4页序号项目编码工程名称:采暖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频人工费吹、洗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工作内容]1.管道安装2.管件制作、安装|3.压力试验4.吹扫、冲洗分部小计套管、保温10031002003001套詈[项目特征]1.名称、类型:柔性防水套管2.材质:钢制3.规格:DN504.填料材质:符合设计要求[工作内容]1.制作2.安装3.除锈、刷油个211031002001001管道支架[项目特征]1.材质:钢制2.管架形式:管道支架[工作内容]1.制作2.安装kg37.0112031201003001金属结构刷油[项目特征]1.除锈级别:人工除中锈2.油漆品种:红丹防锈漆3.结构类型:一般钢结构4.涂刷遇数、漆膜厚度:二通[工作内容]i.除锈2.调配、涂刷kg37.0113031201001001管道刷油1.除锈级别:人工除轻锈2.油漆品种:红丹防锈漆3.涂刷退数、m210.12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名称:采暖工程项目第4页共4页序号工程名称:采暖工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第4页共4页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共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通漆膜厚度:各二14031208002001管道绝热种:B1级橡塑管1.绝热材料品保温2.绝热厚度:50mm3.管道外径:57以下m30.4215031208007001防潮层、保护层[项目特征]1.材料:玻璃丝布2.层数:两层3.对象:管道[工作内容]1.安装m23.6416031201006001布面刷油[项目特征]1.布面品种:玻布色调和漆3.涂刷通数、漆膜厚皮:二遇4.涂刷部位:管道5.其他:详见省标图集甘12N3(10~60页)[工作内容]1.调配、涂刷m23.6417031009001001采暖工程系统调试[项目特征]1.系统形式:采暖工程系统调试[工作内容]1.系统调试系统1分部小计措施项目18031301017001脚手架措拆1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名称:拆险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第1页共页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整个项目1011602002001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1.构件名称:拆除钢筋砼污水收集池1座,面积121.00m22.废料运输:3km3.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2121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第1页共8页序号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第1页共8页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土方工程1010101004001挖基坑土方1.土场类别:一、二类土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367.812010103001001回填方1.填方材料品种:素土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355.77分部小计钢筋砼工程3010302003001注桩千作业成孔1.名称:试验桩2.空桩长度、桩长:有效桩长3.桩径:800mm10.2m4.成孔方法:旋挖钻成孔5.混凝土种类、强度等级:商砼C306.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316.134010302003002干作业成孔灌注桩1.名称:工程桩2.空桩长度、桩长:有效桩长10.2m3.桩径:800mm挖钻成孔4.成孔方法:旋5.混凝土种类、强度等级:商砼C306.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316.135010301004001截()桩头1.桩头截面、高度:800mm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有无钢筋:有4.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根6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第2页共8页序号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第2页共8页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共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6010515004001钢筋笼1.钢筋种类、规格:三级钢筋16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t1.9997010515004002钢筋笼1.钢筋种类、规格:三级钢筋10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t0.6558010404001001垫层1.垫层材料种类、配合比、厚度:梁底炉澄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花m32.219010503001001基础粱1.混凝土种类:商砼2.混凝土强皮等级:C30工图纸及相关3.其他:详见施技术规范m38.4610010501006001设备基础1.混凝土种类:商砼2.混凝土强皮等级:C40细石砼|3.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30.1511010502001001矩形柱1.部位:包柱脚2.混凝土种类:商砼3.混凝土强度等级:C204.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30.5912010515001001现浇构件钢筋1.钢筋种类、规格:一级钢筋①6.5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t0.033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第3页共8页项目编码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第3页共8页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010515001002现浇构件钢筋1.钢筋种类、规格:三级钢筋14以内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t0.493010515001003现浇构件钢筋1.钢筋种类、规格:三级钢筋16-25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t1.27分部小计砌体工程010401005001空心砖墙1.砖品种、规格、强皮等级:承重空心砖2.墙体类型:外墙3.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水泥石灰膏砂浆M7.54.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315.16011210002001金属墙面1.隔板材料品种、规格、颜色:120mm厚金属岩棉夹芯板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2279.73分部小计房间内装饰010404001002层1.垫层材料种类、配合比、厚度:300mm厚3:7灰土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332.45010501001001混凝土地面1.混凝土强皮等级:200mm厚C30混凝土地面m2108.16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第4页共8页序号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第4页共8页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共中估价定额人工费2.配筋:160150双层双向钢筋网片3.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19011105001001水泥砂浆踢脚线1.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1:2.5水泥砂浆踢脚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41.420011201001001墙面一般抹灰1.墙体类型:内墙砖墙面水泥砂浆抹面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233.3621011407001001墙面喷刷涂料1.喷刷涂料部位:内墙面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233.36分部小计外墙面装饰22011201001002墙面一般抹灰1.墙体类型:外墙2.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水泥砂浆3.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248.4123011407001002墙面喷刷涂料1.喷刷涂料部位:外墙面2.涂料品种、喷刷遇数:真石漆3.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2233.05分部小计面工程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第5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第5页共8页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共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24010901002001型材屋面1.部位:屋面2.型材品种、规格:120mm厚金属岩棉夹芯板3.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2101.525010901002002型材屋面1.部位:雨棚2.型材品种、规格:120mm厚金属岩棉夹芯板3.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213.2分部小计门窗工程26010802004001防盗门1.门框、扇材质:钢制防盗门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212.9627010807001001金属(塑钢、断桥)管通铝合金推1.框、扇材质:拉窗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24.322801B004不锈钢防盗栏1.不锈钢栏杆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24.32分部小计室外工程29010507001001散水1.垫层材料种皮:150mm厚3:7类、厚灰土宽出面层300mm+60mm厚C10砼垫层2.面层厚皮:15m厚压实抹1:2.5水泥砂浆m245.12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环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第6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第6页共8页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光3.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30010507001002坡道1.垫层材料种类、厚皮:300mm厚3:7灰土+100m厚C20砼垫层2.面层厚度:20mm厚1:2水泥砂浆面层,1:1金刚砂防滑条3.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m216.5分部小计钢结构工程31010516001001螺栓1.螺栓种类:螺栓2.规格:M243.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套2832010606013001零星钢构件1.构件名称:预埋钢板2.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t0.10133010603001001实腹钢柱1.柱类型:钢柱、门柱2.钢材品种、规格:WH300*180*6*8、WH200*180*6*81WH180*180*6*8:MZ:C250*75*20*2.53.其他: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t1.763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站改扩建 污水处理站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