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在线监控运维招标公告(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2025)
项目概况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 JSZC-320321-SKGL-G2025-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14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1-SKGL-G2025-0008
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193.8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在线监控运维项目,目的为提升监测效率和准确性,强化污染源管控,提高管理效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1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14:30)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韩欢欢 联系电话:15190775635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达广场公寓楼622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f2d8fbca-03b4-4581-92a8-5225a7ce473a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丰县飞龙湖北侧
联系人:朱永攀
联系电话:0516-89222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达广场公寓楼622
联系人:韩欢欢
联系电话:15190775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欢欢
电话:15190775635
JSZC-320321-SKGL-G2025-0008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SKGL-G2025-0008招标人: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1第四章评标标准18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0第六章采购需求28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0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招标文件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共分七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一)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二)项目编号:JSZC-320321-SKGL-G2025-0008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①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②“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售价:免费。四、投标有关信息(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北京时间14:30。(二)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4日北京时间14:30。(三)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采购人(一)名称: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二)地址:丰县飞龙湖北侧(三)联系方式:0516-89222846(四)采购项目联系人:朱永攀六、采购代理机构(一)名称: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达广场公寓楼622(三)联系方法:15190775635(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韩欢欢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采购人。采购人即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政府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三)采购人在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贯彻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①本项目应当履行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执行国家相关绿色标准,推动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产品和相关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应用的要求。②若项目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中标供应商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③本项目若选用商品,其包装验收要求需达到《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中《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标准。④本项目若选用商品通过快递方式运送的,其快递包装需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中《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验收要求。(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应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能够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八)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现场考察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开标前答疑会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三、投标(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所提要求为准。(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投标函和价格表的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2.商务条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十五)投标货币。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2.采购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必须要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十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十八)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二十)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二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所进行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然后纳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十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十三)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6.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8.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10.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开标(二十五)开标: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3.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在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4.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五、评标(二十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对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其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二十七)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二十八)评标1.评标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①资格性审查。②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应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并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二十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三十)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说明,并规定回复时间。投标人说明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十二)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三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十四)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三十五)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十七)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三十八)腐败和欺诈行为: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象,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销其已签署的合同。八、询问和质疑(四十)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四十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的条款项号相对应的,若有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因此而造成矛盾时,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 容一总则(一)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二)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按《徐州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行业指导价格标准》规定收取;详见第七章第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二招标(九)1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九)2不安排现场考察。(九)3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三投标(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十二)1(十二)2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3.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六)”中“四、”的内容)。)5.投标人认为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二、资格条件(1-6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商务资信1.《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活动,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采购需求中要求上传的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详见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二)商务部分详见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5、价格折扣文件格式: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注: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3、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1. 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特别要求的除外。(十三)2商务条件见: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三)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十四)3本项目预算金额:193.86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接受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含税价格,包含增值税税款及其他所有税费,发票为增值税发票。投标人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耗材、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经评审确认的投标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若合同条款中无另行约定,则合同履行期间项目实施相关费用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十五)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十七)(1)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十八)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九)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14:30)前。2. 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二十)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四开标(二十五)1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4日14:30(标准时间)2. 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二十五)3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五评标(二十七)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二十八)1(二十八)1(4)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项目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果仍相同,按商务部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二十九)(4)1. 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七)1采购人与中标、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无(四十一)一、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韩欢欢; 联系电话:15190775635;办公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达广场公寓楼622附加说明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一正两副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第四章评标标准评审因素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价格部分(20分)价格(20分)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2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技术部分(33分)调研方案(9分)供应商应对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调研,包括系统整体概况、系统功能、现场情况等内容,充分了解和掌握系统的运行状况,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调研资料进行综合评分:1、调研资料内容详实全面,对项目整体概况、系统功能、现场情况等内容具有清晰地了解和认知,得9-8分;2、调研资料内容完整性一般,对项目整体概况、系统功能、现场情况等内容有基本的了解和认知,得7-4分;2、调研资料内容缺乏完整性,对项目整体概况、系统功能、现场情况等内容缺乏了解和认知,得3-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方案(16分)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1、运营总体要求;2、日常运维管理制度;3、安全管理制度;4、人员和车辆管理办法。以上4项内容制定合理、满足项目需求、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的得16分,每缺少1项扣4分;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每项可扣0-4分,扣完为止。注:“无法满足要求”是指:① 或描述生搬硬套,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②或存在与项目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③ 或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应急方案(8分)应急方案包括:1、对突发性水质污染的处理方案;2、对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处理方案;3、对临时停电时的处理方案;4、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以上4项内容制定合理、满足项目需求、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的得8分,每缺少1项扣2分;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每项可扣0-2分,扣完为止。注:“无法满足要求”是指:① 或描述生搬硬套,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②或存在与项目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③ 或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组成员(15分)1、供应商拟派总协调人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电子信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生态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7分。2、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安全运维)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或其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有关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得4分。注:以上人员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和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截止投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响应文件本得分项内,否则不得分。企业实力(16分)1、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环境监测仪器的运行维护。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提供不全不得分。2、供应商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3分;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三级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供应商具备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营服务,现场端信息系统运营服务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4、供应商具有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运维服务功能视频演示(12分)供应商能够针对本项目运维工作提供环境设备运维管理系统软件,具备以下功能,每满足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1.报警管理:可设置地表水离线、故障、水质超标、浓度超标报警故障类型,可设置报警频率;可根据设置的水质标准等级,对不达标的水质监测站进行报警,可将报警信息发送给对应的站点负责人。2.报表管理:根据水质监测情况形成日报、月报、年报,以报表形式统计水质监测情况。3.任务管理:可以给运维人员下发任务,任务内容包括任务名称、指定站点、指定人员、指定工作内容、截止时间等。运维人员根据任务具体内容和要求执行运维工作。4.运维地图:提供汇集了站点位置、基础信息、报警信息、运维记录、监测数据等内容的运维地图,在地图上清晰看到各个站点的运行状态。以上功能完善,视频完整,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10分;功能完善,视频完整度较差但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7分;功能较完善,视频完整,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4分;功能完善度较差,视频完整度较差但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注:限时3分钟以内,否则可能导致文件过大,无法正常读取,无法得分。业绩(4分)2022年06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个有效合同得2分,最高得4分。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本得分项内,否则不得分。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为合同样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SKGL-G2025-0008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1、乙方完成及达到本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与标准完成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20%)即¥元,大写:元;②项目实施后3个月,经甲方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五(15%)即¥元,大写:元;③项目实施后6个月,经甲方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五(15%)即¥元,大写:元;④项目实施后9个月,经甲方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20%)即¥元,大写:元;⑤项目实施后12个月,经甲方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20%)即¥元,大写:元;⑥项目实施服务期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10%,即¥元,大写:元整进度款支付办法:每季度即②③④⑤条付款时,根据绩效考核奖励中“平均考核得分与支付比例”的规定支付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3、在甲方支付运维费用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注:本项目履行期间若由于政策性调整导致运维数量减少的,运维费用以实际运维站点数量和运维天数为付款结算依据。二、服务期限、地点、方式(1)服务期限: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场所;(3)服务方式:乙方配备符合条件的运维人员和管理人员及相关设备,按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和合同内容提供服务。三、运维内容序号运维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微型水质监测站(监测 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温度、COD、 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等 11 项污染指标)套322丰县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平台运行维护项1四、项目要求一)、总体要求1、具有规范的运行维护流程和较为完善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2、加强大数据运行保障、监控预警能力建设,能依托网络、计算、存储、基础软件、安全设备等大数据基础设施实施统一运维,实现系统快速部署更新、资源合理高效调度、网络实时动态监控和等。3、应有足够的资金保障。4、在运维及管理期间,在合同约束范围内乙方拥有管理自主权;不能以任何形式外包合同规定的运行维护任务。5、在运维及管理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订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理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甲方提出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考核指标要求。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驻市监测中心等单位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和考核。6、乙方具备一定的监测数据分析能力,能配合甲方完成各类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可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7、乙方须在项目成交后1个月(30日历日)内配齐本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仪器设备、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1年使用量配置。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若无原厂生产的,则应使用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的),严禁使用未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或劣质备品备件和耗材。二)、现场例行巡检1、检查监测设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是否存在故障;确保设备可正常运行,避免日光直射各类分析仪器;2、检查采配水单元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自吸泵运行情况等;定期清洗采配水系统,包括采水头、泵体、水样杯、阀门、管路等,对于无法清洗干净的须及时更换;3、在封冻期来临前做好采水管路和保温等维护工作。三)、远程运行维护1、每日对监测数据进行远程审核,检查数据采集与传输状况,确认是否获取了相应设备的监测数据,对数据的真实准确性进行审核;2、当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运维人员发送标样核查等质控指令,根据测试结果综合判断数据有效性,并将数据有效性判断结果提交至平台,实现远程质控;3、对设备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远程监控,获取仪器设备的关键参数,根据关键参数判断仪器运行情况,根据运行状态进行相应远程调试,如校时、复位、测试、校准等;4、远程监视采水设施、水位、流量、站房内外等现场情况,如发现异常,做到及时响应。四)、数据平台管理1、系统调优:根据系统正常运行时的数据、系统调优前的各项数据、甲方希望达到的各组件所占的性能消耗比例和允许调整空间,明确调优的优先级,完成系统性能调优,以适应新的业务规模和交易量。2、故障排除:提供故障排除应急预案,并协助平台使用方的技术人员分析并解决运行中所遇到的系统故障,使系统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提供电话、邮件、网络远程、现场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现场支援,并提供系统(除服务器外)所需更换的备件。3、系统迁移:根据需求,进行软件的升级和调整、提供系统迁移方案、相应的文档资料和技术支持。提供软件工作需要的各种数据集成和接口,根据系统迁移操作规范和系统迁移方案完成系统迁移,并提交相应系统迁移记录报告。4、健康监测:对系统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提交检查报告。5、安全管理:对数据平台进行等保备案,加强生态环境网络安全。五)、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1、日常运行维护。提供、配制并定期更换监测仪器所需试剂、气体和标样;根据仪器运行状况和类型,定期对溶解氧电极、氨氮电极、pH电极、高锰酸盐指数电极、总磷UV等耗材进行更换,其余备品备件根据江苏省有关备品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期更换。所有备品备件均由乙方提供;承担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故障维修。2、日常质量管理。对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准、核查、比对、性能测试。配合甲方进行质量保证和质量质控工作。3、日常安全管理。运营维护期间所需水电、通讯费用、微型站网络流量费和萤石云系统云空间服务费由乙方负责,委托运营维护及管理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微型站站和配套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营及管理期间,乙方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4、运维记录的规范、上报。认真、及时做好运行维护记录,汇总各站每周维护记录,每月以书面形式报甲方,书面报告作为运行维护考核依据之一,具体包括:4.1每日运行数据情况统计4.2现场维护记录4.3仪器设备故障及排除情况登记表4.4每月运行情况4.5备品备件管理登记表5、仪器设备及其他相关辅助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乙方须针对设备系统和仪表制定年度保养检修计划并按期进行。保养检修包括系统的清洗和检修、仪器管路清洗、主要备件的更换、仪器的性能测试检查等内容。按照《江苏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及时排除设备系统和仪表出现的故障,并对各种原因造成的仪器故障进行维修(由于地震、洪水和战争等不可预防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设备系统及仪器损坏除外)。6、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证通讯正常。7、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24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工作。8、仪器报废后(包括使用超过8年导致,或因洪水、地震、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导致),乙方须先行及时使用备机开展工作,同时报告甲方。9、当点位需要新增、撤销、变更时,由甲方按照点位管理程序向省生态环境厅报批。涉及站点迁移的,乙方应做好迁移前后仪器设备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10、乙方需制定应急事故处理方案,内容包括突发性水质污染、特殊时期(丰水期、枯水期)、自然灾害、水电检修、临时停电或节假日、重大活动或被破坏情况。11、当水站数据发现异常或发现所在断面发生污染事故时,须2小时内到达站点核查仪器运行状态,保证系统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传输畅通,并协助进行手工监测复核。12、当水质自动站系统仪器出现故障、停运时,乙方应保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如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导致水站主要监测指标无法连续监测时,须在48小时内更换备机;因水电中断或采水故障,水站无法正常运行的,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实验室检测数据不少于每周两组(不得为同一天监测)。并及时用电话与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协商处理方案。六)、机构、人员、车辆、设备配备要求1、乙方须指派为本项目的总协调人,保障本项目资源协调和统筹运维工作;指派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保障本项目技术支持工作。2、运维期间配备运维人员4名,其中现场运维人员2名、远程管理人员1名、运维报告编制人员1名,负责设备巡检、数据核对校准、突发事件应急巡查、设备及监测数据的远程维护、运维报告编制等。以上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具有能顺利完成本项目拟任岗位的能力。3、运维期间须至少提供1辆汽车用于现场巡查等工作。七)、监督管理1、乙方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见合同附件3),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运维期间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质控结果与平台采集结果不一致、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运维合同。3、违反相关水质自动站管理办法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运维合同。4、检查中,按检查情况累积,如果以下行为出现2次以上5次以下(含5次),甲方发文进行通报;出现5次以上,报监管部门同意后终止合同:(1)除遭遇极端天气等客观原因外,没有到达点位现场进行运维工作;(2)运维过程出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行为被质疑成功的;八)、其他规定1、每个点位每半年出1份设备数据比对报告。2、每季度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人工监测校核,包括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期定期采样检测的费用。3、运维期间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修、易损器材更换等,对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平台进行平台维护、系统升级。4、乙方应遵守省国家、省关于水质自动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如运维期间出台新的运行管理规定,则运维工作按最新规定执行。5、乙方需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32/T4536-2023)等规定要求,定期开展质控核查、水样比对、加标回收和系统干预检查等质控工作。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其委托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检查。7、乙方负责与甲方对水站的资产进行清点、测试和查验,以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等。四、甲方责任和权利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2、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3、甲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乙方因自身工作需要而更换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小组成员的要求。4、甲方有权得到合同范围内乙方的服务和其服务成果。乙方提交的全部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就此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5、甲方应当在合同履约中,督促、协调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第三人(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相关单位)协同乙方办理有关服务事项。五、乙方责任和权利1、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所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3、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4、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5、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并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酬金总额。但下例情况除外:(1)非乙方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2)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6、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任。7、乙方人员蓄意破坏水站固定资产,或私自外借、出租、抵押的,将交由相关机构处理;出现国有资产损失或流失的,相关责任人要按原价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六、违约责任1、乙方虚假承诺,或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合同金额的10%。因乙方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乙方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4、因乙方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5、合同履约过程中,若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主要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款的0.5%,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七、争议的解决如遇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2)本项目使用到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见合同附件1。(3)如甲方提出采购需求外的要求或采购内容,乙方应予以配合,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签署补充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乙方投标文件;3)磋商文件;4)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5)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合同附件1:支付方式和考评办法合同附件2:运行维护技术规范合同附件3:保密协议附件1:支付方式和考评办法一、支付方式:见合同一“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的规定。二、绩效考核奖励项目周期结算,本周期内平均考核得分与支付比例见下表。1、平均考核得分与支付比例考核得分等级评定支付比例及处理方法本季度考核平均分≥90分优100%90分﹥本季度考核平均分≥80分良85%80分﹥本季度考核平均分≥60分中60%60分﹥本季度考核平均分差不支付费用、合同终止。2、考核细则序号考核内容评分细则得分备注1系统上报(5分)人为干扰监测情形未及时上报,每发现1处·次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2试剂更换(5分)未按时更换试剂,超过有效期仍在使用。每发现1处扣2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3运行、维护报表(20分)未按要求完成巡检或未规范填报巡检记录。每发现1次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4配件更换(10分)未规范填报耗材及配件更换记录,每发现1次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5故障处理(10分)未及时处理故障 ,每发现1次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6数据造假(15分)有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每发现1次足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7质控检测(10分)未规范开展质控工作 。每发现1次足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8在岗人员(10分)甲方随时抽查本项目在岗人员是否与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一致,每发现1人/次不同,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9其他(15分)甲方发现违反其他运维规范性问题 ,每发现1次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10合计1+2+3+4+5+6+7+8+9-注②-合同规定的扣罚金额注:①本考核表每季度考核一次。②若受到群众举报、上级领导点名批评、媒体曝光等情况,以100分为基础,每发生一次扣10分,累计扣分。附件2:运行维护技术规范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相关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2、国家标准方法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3、《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4、《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32/T4536-2023)5、《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6、《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7、《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HJ/T52-1999)合同附件3保密协议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项目合作(以下简称“项目”);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合作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工作”);3、甲乙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乙方向甲方提供: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以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他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4、免责条款: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者政策变化等人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5、本协议有效期为年。6、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因本协议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书面通知对方,按照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7、法律效力:本协议及本协议有效期内形成的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变更条款均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第六章采购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超过最高限价金额193.86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一、项目概况1.1采购人: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1.2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二、采购内容1、目的: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在线监控运维项目,提升监测效率和准确性,强化污染源管控,提高管理效率。2、运维内容:序号运维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微型水质监测站(监测 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温度、COD、 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等 11 项污染指标)套322丰县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平台运行维护项13、微型水质监测站技术指标(单个监测站)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 光学法水质监测仪支持监测参数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温度、COD、氨氮、总氮、总磷。套1 2 一体化水质监测站房柜体1.25米(长)*0.9米(宽)*2米(高)套1 3 集成控制系统及数据传输系统物联网智慧运营系统;兼容各类有线及无线传输方式,支持数据一点多传。套1 4 采配水及预处理系统双管路采样系统,支持潜水泵/自吸泵远程采水、自动冲洗单元,采配水及预处理系统控制器。套1 为便于潜在供应商全面、准确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响应文件,建议潜在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三、运维要求(一)总体要求1、具有规范的运行维护流程和较为完善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2、加强大数据运行保障、监控预警能力建设,能依托网络、计算、存储、基础软件、安全设备等大数据基础设施实施统一运维,实现系统快速部署更新、资源合理高效调度、网络实时动态监控和等。3、应有足够的资金保障。4、在运维及管理期间,在合同约束范围内成交单位拥有管理自主权;不能以任何形式外包合同规定的运行维护任务。5、在运维及管理期间,成交单位应严格按照业主制订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理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业主提出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考核指标要求。成交单位必须接受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驻市监测中心等单位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和考核。6、供应商具备一定的监测数据分析能力,能配合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完成各类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可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7、成交单位须承诺成交后1个月(30日历天)内配齐本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1年使用量配置。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若无原厂生产的,则应使用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的),严禁使用未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或劣质备品备件和耗材(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二)具体内容1、现场例行巡检1.1检查监测设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是否存在故障;确保设备可正常运行,避免日光直射各类分析仪器;1.2检查采配水单元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自吸泵运行情况等;定期清洗采配水系统,包括采水头、泵体、水样杯、阀门、管路等,对于无法清洗干净的须及时更换;1.3在封冻期来临前做好采水管路和保温等维护工作。2、远程运行维护2.1每日对监测数据进行远程审核,检查数据采集与传输状况,确认是否获取了相应设备的监测数据,对数据的真实准确性进行审核;2.2当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运维人员发送标样核查等质控指令,根据测试结果综合判断数据有效性,并将数据有效性判断结果提交至平台,实现远程质控;2.3对设备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远程监控,获取仪器、设备的关键参数,根据关键参数判断仪器运行情况,根据运行状态进行相应远程调试,如校时、复位、测试、校准等;2.4远程监视采水设施、水位、流量、站房内外等现场情况,如发现异常,做到及时响应。3、数据平台管理3.1系统调优:根据系统正常运行时的数据、系统调优前的各项数据、业主希望达到的各组件所占的性能消耗比例和允许调整空间,明确调优的优先级,完成系统性能调优,以适应新的业务规模和交易量。3.2故障排除:提供故障排除应急预案,并协助解决运行中所遇到的系统故障,使系统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提供电话、邮件、网络远程、现场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现场支援,并提供系统(除服务器外)所需更换的备件。3.3系统迁移:根据需求,进行软件的升级和调整、提供系统迁移方案、相应的文档资料和技术支持。提供软件工作需要的各种数据集成和接口,根据系统迁移操作规范和系统迁移方案完成系统迁移,并提交相应系统迁移记录报告。3.4健康监测:对系统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提交检查报告。3.5安全管理:对数据平台进行等保备案,加强生态环境网络安全。4.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4.1日常运行维护。提供、配制并定期更换监测仪器所需试剂、气体和标样;根据仪器运行状况和类型,定期对溶解氧电极、氨氮电极、pH电极、高锰酸盐指数电极、总磷UV等耗材进行更换,其余备品备件根据江苏省有关备品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期更换。所有备品备件均由成交单位提供;承担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故障维修。4.2日常质量管理。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准、核查、比对、性能测试。配合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进行质量保证和质量质控工作。4.3日常安全管理。运营维护期间所需水电、通讯费用、微型站网络流量费和萤石云系统云空间服务费由成交单位负责,委托运营维护及管理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微型站站和配套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属业主方所有。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营及管理期间,成交单位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4.3运维记录的规范、上报。认真、及时做好运行维护记录,汇总各站每周维护记录,每月以书面形式报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书面报告作为运行维护考核依据之一,具体包括:4.3.1每日运行数据情况统计4.3.2现场维护记录4.3.3仪器设备故障及排除情况登记表4.3.4每月运行情况4.3.5备品备件管理登记表4.4仪器设备及其他相关辅助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成交单位须针对设备系统和仪表制定年度保养检修计划并按期进行。保养检修包括系统的清洗和检修、仪器管路清洗、主要备件的更换、仪器的性能测试检查等内容。按照《江苏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及时排除设备系统和仪表出现的故障,并对各种原因造成的仪器故障进行维修(由于地震、洪水和战争等不可预防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设备系统及仪器损坏除外)。4.5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证通讯正常。4.6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24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工作。4.7仪器报废后(因洪水、地震、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导致),运维单位须先行及时使用备机开展工作,同时报告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4.8当点位需要新增、撤销、变更时,由所在地城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点位管理程序向省生态环境厅报批。涉及站点迁移的,运维单位应做好迁移前后仪器设备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5、供应商应制定应急事故处理方案,内容包括突发性水质污染、特殊时期(丰水期、枯水期)、自然灾害、水电检修、临时停电或节假日、重大活动或被破坏情况。6、当水站数据发现异常或发现所在断面发生污染事故时,须2小时内到达站点核查仪器运行状态,保证系统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传输畅通,并协助进行手工监测复核。7、当水质自动站系统仪器出现故障、停运时,成交单位应保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如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导致水站主要监测指标无法连续监测时,须在48小时内更换备机;因水电中断或采水故障,水站无法正常运行的,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实验室检测数据不少于每周两组(不得为同一天监测)。并及时用电话与书面形式报告业主,协商处理方案。四、人员及车辆要求1、派驻现场的运维团队需要拥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工作分工,服务商须指派1名针对本项目的总协调人,保障本项目资源协调和统筹运维工作;指派1名针对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保障本项目技术支持工作。2、运维期间配备运维人员4名,其中现场运维人员2名、远程管理人员1名、运维报告编制人员1名,负责设备巡检、数据核对校准、突发事件应急巡查、设备及监测数据的远程维护、运维报告编制等。以上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具有能顺利完成本项目拟任岗位的能力。3、运维期间须至少提供1辆汽车用于现场巡查等工作。五、其他要求1、每个点位每半年出1份设备数据比对报告。2、每季度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人工监测校核,包括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期定期采样检测的费用。3、运维期间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修、易损器材更换等,对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平台进行平台维护、系统升级。4、运维单位应遵守省国家、省关于水质自动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如运维期间出台新的运行管理规定,则运维工作按最新规定执行。5、运维单位需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32/T4536-2023)等规定要求,定期开展质控核查、水样比对、加标回收和系统干预检查等质控工作。6、运维单位必须接受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及其委托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检查。7、成交单位负责与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对水站的资产进行清点、测试和查验,以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等。六、参考或参照技术规范和标准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相关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2、国家标准方法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3、《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4、《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32/T4536-2023)5、《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6、《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7、《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HJ/T52-1999)七、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一、投标函致: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公证费(如有)。7.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定。8.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移动电话:传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SKGL-G2025-0008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详见投标文件总价(大写):供应商承诺:本报价(总价)为供应商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说明:1、报价应包括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SKGL-G2025-0008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中“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3.本项报价表合计数额应等于开标一览表中“总价”的报价。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四、偏离表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SKGL-G2025-0008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务:移动电话: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SKGL-G2025-0008)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六、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SKGL-G2025-0008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附件: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O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上业和1合息部中小正业同组织开TOL1T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十秒自测轻松完成开始自测查阅《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技术支持:机械工业信息中心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SKGL-G2025-0008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SKGL-G2025-0008)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符合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符合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SKGL-G2025-0008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EPC)项目32个点位在线监控运维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SKGL-G2025-0008)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格式自拟)特此声明。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或者成交金额费率最低收费金额(每个委托项目)5000元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1.6%50-400万元(含400万元)1.5%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1.1%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8%5000-1亿元(含1亿元)0.25%1-10亿元(含10亿元)0.05%10-50亿元(含50亿元)0.01%50亿元以上0.005%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6.有分包(分标段)的按一个项目计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在线监控运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