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片膜片钳招标公告(温州医科大学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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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脑片膜片钳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MU-2024ZB997
项目名称:脑片膜片钳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脑片膜片钳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室(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
地 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689891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99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计盈、陈素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077722、15372888780
质疑联系人:王纪凤
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WMU-2024ZB997脑片膜片钳-定稿06.19.docx169.6K

WMU-2024ZB997脑片膜片钳-定稿06.19.docx

浙江省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WMU-2024ZB997招标项目:脑片膜片钳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目录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说明……………………………………………………………11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开标和评标……………………………………………………………18六、授予合同……………………………………………………………23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23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第四部分附件………………………………………………………………29第五部分采购需求………………………………………………………………57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65注:标“▲且加下划线”为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加粗部分为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脑片膜片钳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MU-2024ZB997项目名称:脑片膜片钳预算金额(元):170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脑片膜片钳数量:1预算金额(元):17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室(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无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医科大学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689891质疑联系人:郑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996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计盈、陈素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077722、15372888780质疑联系人:王纪凤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传真: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6月20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脑片膜片钳项目编号:WMU-2024ZB9974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预算金额:1700000.0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采购需求详见第五部分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指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2.采用人民币报价。本项目为免税项目,投标进口产品时,投标人在报价时还应知悉以下因素:(1)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财关税〔2021〕44号) 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进口该文件附件“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所列产品均可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包含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2)本项目进口产品外贸代理公司由采购人指定,外贸代理费由投标人支付。代理费按以下标准计收,投标人应在投标一览表中分别列出进口产品金额和外贸代理费金额(每票代理费若低于2800元人民币则按2800元人民币计收)。进口货物金额(单票,人民币)代理收费率0-100万元(不含100万)1.2%100-500万元(不含500万)0.7%(3)因贸易战产生的额外关税由投标人承担。7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8投标人资质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书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的,评审时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指定其中一家企业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投标文件中需要签章或签字的内容(资格文件等其他另有要求的除外)可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有效公章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表(或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0踏勘现场不组织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2分包和转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分包2.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2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3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审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审小组有权做投标无效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4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15投标保证金无16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二类:(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1份。(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如有):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783329431@qq.com,递交1份,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全套纸质投标文件贰份。17电子招投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产生。19评审地点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室(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20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脑片膜片钳21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名称:脑片膜片钳,属于工业行业;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2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25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8其它1.公开招标公告属于本招标文件的一部分2.电子评标注意事项:2.1投标人必须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登记注册,相关事宜请参照(《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注册-供应商注册申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台依法进行网上自主下载。2.2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目前“政采云”平台仅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仅支持浙江汇信CA锁)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CA驱动和申领流程》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2.4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2.5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3.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4.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5.在投标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提醒操作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投标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定义(1)“采购人”系指温州医科大学;(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6)“电子签章”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7)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章/公章。(8)“▲且加下划线”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投标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累进):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1.05100(不含)-500(含)0.77请各投标人将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5.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5.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三年。5.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5.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或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5.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投标无效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三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7.2支持绿色发展7.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7.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7.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7.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7.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7.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7.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7.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4支持创新发展7.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7.4.2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7.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质疑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2.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签章。2.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投诉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或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澄清或修改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1.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783329431@qq.com,递交1份,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以下的“附件”,指的是第四部分附件中的表格,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电子签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2)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3)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4)投标报价部分其他内容(如有,格式自拟)。(2)资格文件:(见附件4)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五选一)(见附件4-1)(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见附件4-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见附件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投标协议,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4)分包意向协议(见附件4-4)(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3)商务和技术文件1)评分索引表(见附件5)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3)投标函(见附件7)4)投标声明书(见附件8)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9)6)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见附件10);7)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见附件11);8)采购需求偏离表(见附件12);9)配置清单(见附件13);10)配件及配套使用耗材报价清单(见附件14);11)质保期外年维保报价(见附件15)12)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材料;1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16);14)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见附件17);1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以上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所附格式填写,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对服务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相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5.投标文件格式5.1投标文件须包括本须知第4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的说明其能力。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6.1投标人应根据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6.2由于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评审小组作出的对投标人的误判,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投标报价7.1投标总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投标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质保期内软件升级、汇率风险、采购代理服务费、售后服务、材料税费、搬运费、税费(含税货物)以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相关各项其他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7.2投标人须按第四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7.3报价货币为人民币。▲7.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本次投标每项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7.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7.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投标有效期9.1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10.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10.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0.4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2.备份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如有)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加密、递交。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签收工作后,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所有投标文件的开封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递交的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送达的;(2)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3.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3.2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3.3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起至投标(响应)有效期届满,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不可撤销。3.4投标人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投标人利益,否则,投标人撤销(撤回)投标无效。五、开标和评标1.评审小组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漏。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开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评标现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1开标准备①制订开标、评审工作的组织方案,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采用电子评审方式的,验证电子评审系统是否正常运行。②通知或邀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出席开标、评审活动(按规定由相关监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随机抽取、通知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除外)。③准备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如项目政府采购预算确认书(计划)、专家抽取有关凭证、项目书面说明、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质疑答复情况、现场工作所需的相关登记表单、评审工作底稿等。④其他应准备的事项。3.2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①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②解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规定时间(不少于30分钟)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政采云平台规定时间内通过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列情形的,按以下情况处理:投标人在政采云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783329431@qq.com)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并以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为获取招标文件时留的联系方式,无法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③投标文件解密结束,组织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④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格进行审查。⑤评审小组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⑥评审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⑦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4.评标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活动一般应按以下程序组织开展:①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②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③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小组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④宣布获取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名单,宣读最终提交投标文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⑤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审小组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小组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评审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⑥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小组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审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⑦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5.投标无效的情形▲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1)逾期上传电子档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的;(2)仅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只有商务技术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部分上传在一份文档中的;(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5.2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资格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5.3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提供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表与投标文件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不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的内容发生实质性偏离的;(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6)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7)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8)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在“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5.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5)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6)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视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5.7除法定串通之外,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6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澄清”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投标文件的澄清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评审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上述第6条规定,凡属于评审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7.2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按评审小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审小组可以对其作出投标无效处理。▲7.3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8.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8.1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8.2评标中因评审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8.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8.5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审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8.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确定中标候选人9.1本次招标由评审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9.2本项目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不少于2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组织采购。9.4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等材料及时组织验收,并严把质量关。9.5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10.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10.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采购结果确认环节,中标(成交)候选人撤销投标(响应)文件不能成为采购人不确认采购结果的正当理由。10.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六、授予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八、验收1.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为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特别提示:以下为温州医科大学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不宜照搬。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结果及中标人的承诺来拟订。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采购编号:乙方:2025年月日在温州医科大学的项目委托代理招标采购中,甲方接受乙方对本次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和本合同的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其投标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制造商/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联系人联系方式合计:¥合同总价(大写): 元整注:1.货物型号、数量、配置要求等详见附件清单;2.“合同总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工地价)。即:货物的货款、税金、外贸代理费、汇率风险、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软件升级、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材料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3.外贸代理公司:。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在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使用。3.乙方交付的货物产自境外的,在办理进口手续时,乙方应提供海关等政府监管部门规定的证书、技术资料等资料。因乙方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乙方承担可能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费用。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承担可能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所有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年,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或免表办妥通知后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交货地点:温州医科大学指定地点。八、货款支付、履约保证金1.国产货物或进口含税货物付款方式:1.1货款支付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执行。1.1.1乙方声明不需要预付款的,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货款,乙方未按期开具或拒绝开具或所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不构成违约。1.1.2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40%);其余合同款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乙方未按期开具或拒绝开具或所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不构成违约。2.进口免税货物付款方式:2.1货款支付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执行。2.1.1甲方委托外贸代理公司开出合同总金额100%的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L/C),其中90%金额在进口货物送达到货口岸(港口)并递交相关单据后议付,剩余10%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清。2.1.2甲方委托外贸代理公司,进口货物送达到货口岸(港口)后凭报关单以电汇方式支付合同金额90%,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剩余10%。3.履约保证金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执行。3.1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3.2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免费更换,对于因此故障或因未能及时更换而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处理该货物的全部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在4小时之内做出响应,48小时内安排工程师到现场检修(温州当地供应商需在12小时内安排工程师到现场检修),软件部分提供终身免费升级。十一、调试和验收1.到货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依据本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上的数量、型号及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货物约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7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2.安装调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15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根据甲方布局要求安装摆放到位,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经甲方核验签收后视为交付完成。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或者逾期完成安装、调试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每日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50日不能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完成安装、调试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与本合同有关的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之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甲方(盖章):温州医科大学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0577-86699052联系方式:地址:手机:开户银行:地址: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称:账号:附件:配置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123第四部分附件一、报价文件部分格式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投标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附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报价内容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备注1脑片膜片钳套1其中: 货物总金额小写: 元外贸代理费小写: 元(国内或含税供货填“免”)投标总报价(元)大写:备注:1.投标总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投标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工地价)。即:货物的货款、税金、外贸代理费、汇率风险、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软件升级、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材料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2.此栏内投标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投标总价相一致。投标人全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投标总价(与开标一览表一致):备注:1.“报价明细表”内“投标总价”应与附件1“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相一致。2.如果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如无此项内容则填“无”,不留空白。此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编制。▲3.不提供报价明细表将视为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4.在中标或者成交公告的内容中增加本表,请各投标人认真填写,确保报价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理性。5.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如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必须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投标人全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温州医科大学(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联合体协议中的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3.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5.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企业名称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可只需联合体牵头方盖章。监狱企业资格证明材料(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注: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函,如提供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中标、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二、资格文件部分封面格式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附件4资格文件附件4-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五选一)(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说明: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证照)。附件4-2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致: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承诺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记录为准。(七)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我单位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注:▲本承诺函必须提供。投标人全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投标协议,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_______(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就有关联合投标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牵头人全称)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其他成员全称)为联合体的成员方;......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由牵头人代表本联合体与采购人联系,负责协调工作。(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负责,由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意愿。(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接收采购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合同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c.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详细安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合同占比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具体说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牵头人全称)合同占比:_______%(联合体其他成员全称)合同占比:_______%......3、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将该协议书原件送交采购人。5、如中标,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合同款支付至合同约定的牵头人账号。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协议签订时间:协议签订时间:附件4-4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某分包供应商名称)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投标人全称(公章或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封面格式商务和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商务和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商务和技术文件附件5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评分索引表为了方便专家评审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要求,投标人应制作标书索引,置于投标文件首页,格式如下:序号评分内容页码12345678...备注:一.“评分内容”对应“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二.评标内容自行添加。本表可扩展。三.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最前页根据本评标细则制作评分索引表,清楚标注响应内容及证明材料的所在页码。附件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致: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单位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附后)法定代表人电话:投标人全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温州医科大学(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手机号码:供应商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协议》的内容,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附件7投标函致: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温州医科大学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本次项目中的一切投标相关事宜。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六)如中标,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七)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人全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投标声明书致: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填写“有”或“没有”,如实填写,如不填写视同未按要求填写)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期限未满的情形;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人全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作为承包人经历年数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说明:所有投标人都须填写此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说明: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并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2、评审小组成员审查此项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附表(1)投标产品中节能产品明细清单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所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认证机构数量(2)投标产品中环保产品明细清单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所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认证机构数量备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附后附件11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证明材料附后投标人全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是否偏离(提供说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页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注意:1.逐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2.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或未按采购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此表留空或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承担投标风险。4.建议投标人准备采购需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证书、检测报告等)条目索引,要求清晰提供的证明材料(如证书、检测报告等),由不清晰或者模糊造成无法判断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货物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备注投标人全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配件及配套使用耗材报价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制造商产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注: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投标人全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5质保期外年维保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报价(元)备注1质保期外一年维保服务维保报价(合计)大写: 小写:投标人全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6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以证明其对技术指标的应答;2.技术支持资料应是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可被视为是无效的技术支持资料;4.如上述资料之间存在不一致的,以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为准;5.若对技术指标的应答无技术支持资料证明,评审小组可不予承认,并可认为该应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技术评审,其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可提供同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和服务。7.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伪造、变造证书、合同等)谋取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产品规格型号与官网公布的产品规格型号一致,但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阐述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原因,以及通过何种技术路线来实现投标(响应)产品技术参数。附件17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2024年月日附件18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编号:申请人:受益人:温州医科大学地址:地址:开立人:地址:温州医科大学(受益人名称):鉴于贵方(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合同编号:)货物和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供应商,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买方,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买方全额扣回预付款后日止,最迟不超过开立之日起1年,即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7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开立时间:年月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项目内容是否允许进口数量备注1脑片膜片钳是1批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4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并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节能产品不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情况除外)。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允许三、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支付方式一、进口免税货物付款方式:▲采购人委托外贸代理公司开出合同总金额100%的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L/C),其中90%金额在进口货物送达到货口岸(港口)并递交相关单据后议付, 剩余10%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清;或者采购人委托外贸代理公司,在进口货物送达到货口岸(港口)后凭报关单以电汇方式支付合同金额90%,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剩余10%。二、国产货物或进口含税货物付款方式:▲1.普通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货款。▲2.中小企业付款:采购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40%);其余合同款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质保期所有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1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交付时间进口免税产品在收到免税办妥通知后120天内,进口含税产品在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国产产品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交使用方验收。交付地点温州医科大学指定地点。服务标准1.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或无法排除故障的应由中标人免费予以更换同等新设备,否则将扣除履约保证金或故障设备同等价值违约金作为对采购人的补偿。2.在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软硬配件全部免费。质保期满后,提供免费技术支持、维护和维修服务,仅收配件或易损件成本费用(不高于7折),所涉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3.中标人应确保设备正常使用,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至少5年的供应。服务效率合同货物出现故障时,在接到咨询电话8小时内做出明确答复,48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用户现场维修。要求时限内不能修复的问题,无偿提供新备品、新备件或新备机,以保证用户的正常运行。验收标准1.到货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应依据本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上的数量、型号及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货物约定不符,采购人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中标人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7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中标人承担。2.安装调试: 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中标人需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中标人提供。 安装调试过程中,中标人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采购人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中标人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中标人应当在15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采购人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培训:1.1 对采购人的管理、技术、维修、操作及相关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服务。1.2 提供完整详细的实施、培训和运维计划方案,并得到采购人的批准。实施过程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计划进行,如有变更需再次得到采购人的批准。2.技术支持:中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3.安装调试(若需要安装调试):3.1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2 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3.3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3.4 中标人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3.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四、技术要求1.功能和用途1.1功能:检测并记录离体脑片中细胞与细胞间的离子通道活动情况,在一个接近真实生理状态下的脑环境中的电生理信号。1.2用途:用于神经突触可塑性、学习记忆、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以及抗衰老研究。2.主机技术指标2.1双探头膜片钳放大器2.1.1双探头:具有两个相同且独立的探头,一个用于电压钳记录模式,一个用于电流钳记录模式。2.1.2能够测量通道电流、静息膜电位、动作电位、电极电阻、串联电阻、封接电阻、膜电阻和膜电容等。2.1.3电压钳模式下提供≥3种反馈电阻,反馈电阻范围涵盖1MΩ级--10GΩ级,可以测定0.2pA-200nA范围的电流。2.1.4具有电流钳自动切换为电压钳以及电压钳自动切换到电流钳功能,具有失调电位、串联电阻、漏电流、电极电容和膜电容的自动补偿功能。★2.1.5放大器具有高通Bessel滤波功能,滤波范围:DC,0.1~300Hz。2.1.6具有串联电阻补偿功能(最大值100%),且电极防震颤功能可直接通过放大器设置,无需依赖采集软件。2.2数模转换器▲2.2.1数模转换器必须是独立设备,和放大器分开,即插即用型设备。★2.2.2低噪声:每个输入通路都用独立的模数转换器来处理,仪器中至少配置1个通道可去除50/60HZ的正弦波噪声硬件,响应时间<1s。2.2.3至少有8个独立的模拟输出通道能同时对8个细胞施加刺激。2.2.4模拟输入:≥8通道、范围±10V、≥16位分辨率、≥300kHz采样率。2.2.5模拟输出:≥8通道、范围±10V、≥16位分辨率、≥300kHz采样率2.2.6传输速度:在4M采样点/秒的点位时,采样率:≥8个输入通道,分别实现最高≥500kHz采样率。2.3采集记录分析软件★2.3.1数据采集软件、分析软件、放大器与数模转换器无缝配套使用,保障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2.3.2分析软件及分析软件密钥能满足至少100个用户在不同电脑上使用。2.3.3分析程序可对采集的各种信号进行数据处理、分析、作图、统计检验,包括但不限于突触活动分析、KS分析、统计检验、方差分析、潜伏期分析V-S分析均可实现,不借助第三方软件。2.34膜测试功能在记录每条扫描线时可计算串联电阻Ra和膜电容。2.3.5同时显示多个通道的实验状态,可对每一个记录进行独立命令控制。2.3.6可自动检测和分析幅度、APD90、上升和衰减时间、上升和衰减斜率、峰峰值频率和时间等。2.4电动显微操作系统2.4.1电动四轴移动:X、Y、Z和斜线方向运动。2.4.2电动行程:X,Y,Z和斜线各轴最大移动距离≥25mm。2.4.3LCD显示被激活的操纵器以及X、Y、Z的位置、移动速度。2.4.5最大移动速度≥2.0mm/sec。2.4.6最高分辩率≤62.5nm/步。2.4.7具有使电极快速回复原来位置的HOME功能。2.4.8一个控制器带有≥2个操作机械臂,包含同样数量的旋转底座。2.5显微注射给药系统2.5.1最大输入压力:5bar(72psi)2.5.2输出压力范围:0-2bar(0-29psi)或0-4bar(0-58psi)2.5.3模式选择:计时器、内部控制、外部控制等。2.5.4最小反应时间≤15ms。2.6刺激隔离系统2.6.1≥9道独立的电刺激器,可重复输出,可单、双和串刺激输出。2.6.2各通道可单独输出或组合输出,产生复杂的输出模式。2.6.3可用一些通道给标本刺激,另一些通道触发示波器、计算机等。2.6.4单脉冲/串脉冲之间的时间间隔范围:≥40μs-3,999s。2.6.5可在输出刺激的同时,编辑、修改刺激参数。2.6.6程序员功能可触发通道、修改参数和在设置好的时间内切换实验。2.6.7可通过计算机(USB连接)对刺激器进行编程控制。2.6.8每个串(Train)可输出≥1-59,990个脉冲刺激。2.6.9脉冲宽度:≥4μs-3,999s。2.6.10延迟:≥4μs-3,999s。2.7荧光光源2.7.1支持瞬间启动和关机,不需要快门,也不需要预热或冷却。2.7.2具有光纤和直接连接适配器。2.7.3强度调节能准确到1%(0-100%),不需要中性滤片。2.7.4图像视场每一部分都能均匀照明,牢固和稳定,也不需要校准。2.7.5使用寿命时间≥25,000小时2.8sCMOS相机2.8.1有效像素:≥2048(H)×2048(V)2.8.2像元尺寸:≥6.5µm×6.5µm2.8.3视野面积:≥13.312mm×13.312mm2.8.4满井电子:≥300002.8.5动态范围:≥37000:12.8.6内触发时全幅成像速度≥100fps2.8.7数字接口:具有Cameralink接口(100fps全幅)2.8.8读出噪声:标准输出:≤1.6erms(1.0e平均值)2.9荧光显微镜2.9.1光学系统:无限远反差与色差双重校正光学系统,物镜目镜独立的双重(轴向、径向)色差校正。用于明场(BF)、荧光(FL)、微分干涉(DIC)、电生理、膜片钳标本的观察。★2.9.2调焦:物镜移动进行调焦,最大行程≥15mm,最小微调刻度单位≤0.2um。2.9.3观察镜筒:宽视野三目镜筒,带摄影分光镜筒,倾角≥15°,视野≥25mm;镜筒选择角度≥360°。2.9.4目镜:10X宽视野目镜,视场数≥23,可带眼镜观察,视度可调节。2.9.5照明装置:自带对中调节装置,保证照明最佳强度及均匀;带石英材质集光镜,最大程度的收集照明光,提高透过率,增强IR状态下的样品对比度。★2.9.6物镜转盘:2位物镜转盘;齐焦设计。物镜转换采用垂直起降模式,更换物镜时平滑无震动,利用螺旋调节钮平稳操作,不影响膜片钳电生理装置的定位。★2.9.7物镜:5x物镜(NA≥0.16);40x水镜(NA≥1.0);2.9.8长工作距离聚光镜:数值孔径0.8,具有明场、DIC观察方式,工作距离≥8.6mm。2.9.9聚光镜转盘;聚光镜独立模块。2.9.10微分干涉系统:具有专业起偏器和检偏器,物镜40x分别配有单独的DIC棱镜。2.9.11荧光滤片转盘。2.9.12荧光滤色镜套至少包含红、绿两个。2.9.13LightTrap光陷阱技术:消除背景杂散光。2.10.激光器2.10.1光遗传单独控制2.10.2输出波长可以达到473纳米。2.10.3可TIL调制2.10.4稳定性<3%(10KHZ)2.11手动微操系统2.11.1手动四轴移动:X、Y、Z和斜线方向运动。2.11.2行程:X、Y、Z和斜线方向移动最大距离≥22mm。2.11.3最高分辩率≤10μm。2.11.4探头位置可以多重定位。2.12X-Y移动与支撑平台2.12.1X、Y最大位移:≥25mm。2.12.2X、Y移动精度:≤5µm。2.12.3X、Y底板尺寸;≥20x7.5x5.5cm。2.12.4X、Y移动台承受重量:≥50kg。2.12.5支撑柱高度需可调节,有适合固定微操纵器的螺孔。2.13细胞恒温记录系统2.13.1通道数:双通道2.13.2热板加热、细胞记录槽外输液管道加热。2.13.3温度传感器反馈细胞槽内温度。2.13.4LCD显示器显示细胞槽内温度。2.13.5有自动与手动两种模式,自动模式的精确度为±1°C。2.13.6温度控制范围:室温到65°C。2.13.7配浴加热器、温控仪信号线、细胞记录槽、脑片盖网、适配器、细胞记录槽加热/固定板、密封胶、玻片、圆形盖网等。2.14细胞培养箱2.14.1箱体内部实际工作容量≥167升。2.14.2采用六面直接加热方式,最大化利用箱内空间。2.14.3箱体内无风扇及风道设计,避免震动源,同时降低样品的挥发与污染的风险。2.14.4配备触摸控制面板,内置智能控制系统,可实时详细显示出控制参数及趋势图,并能筛选下载所需数据。★2.14.5采用由一整块不锈钢板热压成型的箱体内胆,无焊接、焊缝,圆角设计无死角,方便彻底清洁以最大限度避免污染。★2.14.6标配双通道红外(IR)CO2感应器,具有自动调零校准功能,保证精确度。2.14.7温度调节:±0.1℃,均一性:≤±0.3℃2.14.8温度稳定性:≤±0.1℃(@37℃时)2.14.9CO2浓度范围:0.1–20%,浓度调节:±0.1%,均一性:≤±0.1%2.14.10CO2浓度稳定性:≤±0.1%(@5%时)★2.14.11标配180℃高温消毒功能,并且高温消毒时CO2感应器无需从箱内取出2.15露点渗透压仪2.15.1标本容量:标准10μl,可通过更换样品支架缩小或者扩大样品量。2.15.2测定范围:20-3200mmol/kg@25℃,最大范围0-3600mmol/kg@25℃。2.15.3测定时间:≤90秒。2.15.4分辨率:≤1mmol/kg。2.15.5重复性:测量范围为20-1000mmol/kg时标准偏差≤2mmol/kg,测量范围为1000-3200mmol/kg时标准偏差≤0.5mmol/kg。2.16蠕动泵2.16.1滚筒数目:≥10个,≥2通道。2.16.2流速:≥0.05-20ml/min。2.16.3转速范围:≥0.1~100rpm正反转可逆。2.16.4显示方式:≥3位LED数码转速显示。2.17防震台及屏蔽网2.17.1高导磁不锈钢台面,M6螺孔阵列。2.17.2万向活塞震动隔离器,隔振效率:垂直与水平均为90-97%@10Hz。2.17.3系统固有频率:1-2Hz。2.17.4台面厚度:50mm-100mm,台面尺寸:≥7750×1200mm,承载力:≥160kg。2.17.5包含屏蔽网。2.18仪器柜2.18.1采用两个前后焊接架及上下盖组装而成,负重≥500kg。2.18.2移动式隔板。2.19工作站2.19.1十三代i5处理器及以上,≥16G内存,≥2TBSSD硬盘,显示器22寸(双显)。3.配置要求3.1双探头放大器1台3.2数模转换器1台3.3采集记录分析软件1套3.4电动显微操作系统1套3.5显微注射给药系统1套3.6刺激隔离系统1套3.7荧光光源1套3.8sCMOS相机1套3.9荧光显微镜1套3.10激光器1个3.11手动微操系统1套3.12X-Y移动与支撑平台1套3.13细胞恒温记录系统1套3.14细胞培养箱1套3.15露点渗透压仪1台3.16蠕动泵1台3.17防震台及屏蔽网1套3.18仪器柜1个3.19工作站1套3.20高级膜片钳工具包(电极夹持器4个,参比电极3根,电焊器械1套、氧气石10个、电极盒3个,铂金片2个)1套▲本标项采购产品中,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液晶显示器属于政府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其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节能产品不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情况除外)。五、其他1.除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采购需求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性能相当或高于所明确采购需求的产品参加投标报价。同时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作出详细对比说明。2.带“★”为重要条款。带“▲且加下划线”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无效。3.如技术要求中未特别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统一执行最新标准、规范。4.技术部分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未提供。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1.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评标程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审小组对合格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对审查通过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结束之后对报价文件评审,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四.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商务和技术65分(商务和技术权值65%),报价35分(价格权值35%)。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分细则1.商务和技术分的评定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判,每人一张评分计算票,并记名。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评审小组成员各自评分,如某张票的一个因素项目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票无效。各评审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分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及细则备注1政策功能0-11.投标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除外)。2.投标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客观分2投标产品响应程度0-36全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的得满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参数应答情况进行评分:(1)带“★”的要求为重要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本项共计18分,18分扣完为止。(2)非“★”的指标要求为一般性技术指标,一般技术条款偏离在18项以内(含18项),每项扣1分,一般技术条款偏离超过18项的得0分。客观分3业绩0-3投标产品(同型号产品)自2022年05月0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份有效的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完整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4质保期0-2所有产品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得1分,最多加2分,延长时间不足一年的不计入加分。客观分5产品功能配置情况0-5投标产品的总体配置和功能的先进性、完整性、适用性情况。(评分范围:5,4,3,1.5,0)主观分6供货方案0-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供货期限、交货方式、供货保障流程、供货流程要点、供货实施步骤等,能否满足采购需求,由评审小组判定评分。(评分范围:3,2,1,0.5,0)主观分7安装调试方案0-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对安装场地环境的了解程度、安装人员配置、安装时间进度安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及测试方式等,能否满足采购需求,由评审小组判定评分。(评分范围4,3,2,1,0)主观分8培训方案0-3根据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日常维护及数据分析等内容)、培训时间、地点、频次等由评审小组判定评分。(评分范围:3,2,1,0.5,0)主观分9售后服务0-5对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的维修和服务承诺,包括产品质保期内外保修部件范围、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处理、定期巡检、修复时间等,能否满足采购需求,由评审小组判定评分。(评分范围:5,4,3,1.5,0)主观分10维护成本0-3根据提供的投标产品质保期后保修价格、耗材价格、主要配件价格对其后期运行维护成本进行评分。(评分范围:3,2,1,0.5,0)主观分2.报价评分(35分):2.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有效投标人进入商务报价评分。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35。注:以上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投标如缺少须提供的一种功能或配置或服务,该价格将在其投标价的基础上加上其他投标人相应分项价格的最高价。如若中标,该缺漏项费用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价不做调整。2.2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商务和技术分”和“报价分”的总计。浙江省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WMU-2024ZB997招标项目:脑片膜片钳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目录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说明……………………………………………………………11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开标和评标……………………………………………………………18六、授予合同……………………………………………………………23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23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第四部分附件………………………………………………………………29第五部分采购需求………………………………………………………………57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65注:标“▲且加下划线”为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加粗部分为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脑片膜片钳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MU-2024ZB997项目名称:脑片膜片钳预算金额(元):170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脑片膜片钳数量:1预算金额(元):17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室(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无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医科大学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689891质疑联系人:郑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996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计盈、陈素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077722、15372888780质疑联系人:王纪凤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传真: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6月20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脑片膜片钳项目编号:WMU-2024ZB9974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预算金额:1700000.0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采购需求详见第五部分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指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2.采用人民币报价。本项目为免税项目,投标进口产品时,投标人在报价时还应知悉以下因素:(1)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财关税〔2021〕44号) 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进口该文件附件“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所列产品均可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包含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2)本项目进口产品外贸代理公司由采购人指定,外贸代理费由投标人支付。代理费按以下标准计收,投标人应在投标一览表中分别列出进口产品金额和外贸代理费金额(每票代理费若低于2800元人民币则按2800元人民币计收)。进口货物金额(单票,人民币)代理收费率0-100万元(不含100万)1.2%100-500万元(不含500万)0.7%(3)因贸易战产生的额外关税由投标人承担。7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8投标人资质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书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的,评审时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指定其中一家企业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投标文件中需要签章或签字的内容(资格文件等其他另有要求的除外)可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有效公章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表(或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0踏勘现场不组织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2分包和转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分包2.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2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3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审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审小组有权做投标无效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4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15投标保证金无16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二类:(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1份。(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如有):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783329431@qq.com,递交1份,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全套纸质投标文件贰份。17电子招投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产生。19评审地点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脑片膜片钳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