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道路系统工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道路系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地下 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招标公告(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



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12-440605-04-01-864064

招标条件
1.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4〕6号 批准建设。2.本招标项目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4〕6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2-440605-2025-0012-02-01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内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为新建地下道路,包括基坑工程、隧道结构工程(含隧道总体)、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建筑工程等专业。佛山南海艺术中心规划了由主环路、匝道 A、B、C、D、E 组成的地下道路系统,总长2.38km,主环路及各匝道规划均为城市支路,其中主环路、匝道A、匝道C、匝道E设计速度为30km/h,匝道B、匝道D设计速度20km/h。其中主环路路线长约826.959m,横断面宽度为16.6m。匝道A路线长约496.1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B路线长约195m,横断面宽度为9.15m。匝道C路线长约480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D路线长约220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E路线长约162m,横断面宽度为20.3m,其与南向过江隧道相连。地下道路规模表

序号
路名
道路等级
规划红线标准段宽度(m)
设计行车速度(km/h)
长度(m)

1
主环路ZK0+000~ZK0+826.959
城市支路
16.6
30
826.959

2
匝道AAK0+000~AK0+496.1
城市支路
16.8
30
496.1

3
匝道BBK0+000~BK0+195
城市支路
9.15
20
195

4
匝道 C CK0+000~CK0+480
城市支路
16.8
30
480

5
匝道 D DK0+000~DK0+220
城市支路
16.8
20
220

6
匝道 E EK0+000~EK0+162
城市支路
20.3
30
162

本工程概算总额为924,931,210.29元,其中概算建安费为785,749,008.37元。一期实施范围为地下主环路、匝道A、匝道D、匝道E,一期工程概算建安费约为457,635,849.07元。二期实施范围为其余部分,二期工程概算建安费约为328,113,159.30元。(一期二期的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为准。)2.承包方式:固定费率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按招标人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协助办理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手续、开工申请手续、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负责发承包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满并移交招标人为止的全过程工作。2、工程施工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管理、隐蔽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约共63个月,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结算审核且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本项目施工将分两期实施,施工工期约共3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6,044,444.73(元)

投标保证金
100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施工监理资质且负责监理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的全部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施工图综合审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从业要求的通知》(佛政数﹝2021﹞21 号)相关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5.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的项目]5.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5.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监理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监理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监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监理费合同金额为75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3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3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6月21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1(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发布公告媒介(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邮编
5282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育英南路 5 号三楼

招标人联系人
谭工
联系电话
0757-85511730

招标人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5282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9-3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宝欣、梁敏仪
联系电话
0757-86700630

招标代理传真
0757-86700635
电子邮箱
gdyouxinda@126.com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57-86327580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6327580、0757-81253005

投诉处理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57-8632758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5.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6.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新二路65号,联系电话:0757-86327580。

 
2025年6月20日
 

招标公告.pdf

签名发布审核版(第二次招标)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212-440605-04-01-864064招标条件1.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4〕6号批准建设。2.本招标项目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4〕6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投资项目名称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包)名称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性质☑正常/□更正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编号A02-440605-2025-0012-02-01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100%财政资金招标范围及规模1.项目建设规模: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为新建地下道路,包括基坑工程、隧道结构工程(含隧道总体)、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建筑工程等专业。佛山南海艺术中心规划了由主环路、匝道A、B、C、D、E组成的地下道路系统,总长2.38km,主环路及各匝道规划均为城市支路,其中主环路、匝道A、匝道C、匝道E设计速度为30km/h,匝道B、匝道D设计速度20km/h。其中主环路路线长约826.959m,横断面宽度为16.6m。匝道A路线长约496.1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B路线长约195m,横断面宽度为9.15m。匝道C路线长约480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D路线长约220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E路线长约162m,横断面宽度为20.3m,其与南向过江隧道相连。地下道路规模表序号路名道路等级规划红线标设计行车速长度(m)准段宽度(m)度(km/h)主环路城市支路1ZK0+000~ZK0+826.95916.630826.9592城市支路16.830496.1AK0+000~AK0+496.13城市支路9.1520195匝道C城市支路4CK0+000~CK0+48016.830480匝道D城市支路516.820220匝道A匝道BBK0+000~BK0+195DK0+000~DK0+2206匝道EEK0+000~EK0+162城市支路20.330162招标内容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按招标人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协助办理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手续、开工申请手续、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负责发承包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满并移交招标人为止的全过程工作。2、工程施工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管理、隐蔽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约共63个月,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结算审核且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本项目施工将分两期实施,施工工期约共3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044,444.73(元)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施工监理资质且负责监理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的全部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施工图综合审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从业要求的通知》(佛政数﹝2021﹞21号)相关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5.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的项目]5.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5.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监理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监理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监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监理费合同金额为75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3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3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6月2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成功上传。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1(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发布公告媒介(公开招标适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邮编528200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育英南路5号三楼招标人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0757-85511730招标人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编528200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9-3室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宝欣、梁敏仪联系电话0757-86700630招标代理传真0757-86700635电子邮箱gdyouxinda@126.com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57-86327580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6327580、0757-81253005投诉处理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57-86327580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5.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6.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新二路65号,联系电话:0757-86327580。2025年6月20日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212-440605-04-01-864064招标条件1.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4〕6号批准建设。2.本招标项目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4〕6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投资项目名称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包)名称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性质☑正常/□更正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编号A02-440605-2025-0012-02-01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100%财政资金招标范围及规模1.项目建设规模: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为新建地下道路,包括基坑工程、隧道结构工程(含隧道总体)、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建筑工程等专业。佛山南海艺术中心规划了由主环路、匝道A、B、C、D、E组成的地下道路系统,总长2.38km,主环路及各匝道规划均为城市支路,其中主环路、匝道A、匝道C、匝道E设计速度为30km/h,匝道B、匝道D设计速度20km/h。其中主环路路线长约826.959m,横断面宽度为16.6m。匝道A路线长约496.1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B路线长约195m,横断面宽度为9.15m。匝道C路线长约480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D路线长约220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E路线长约162m,横断面宽度为20.3m,其与南向过江隧道相连。地下道路规模表序号路名道路等级规划红线标设计行车速长度(m)准段宽度(m)度(km/h)主环路城市支路1ZK0+000~ZK0+826.95916.630826.9592城市支路16.830496.1AK0+000~AK0+496.13城市支路9.1520195匝道C城市支路4CK0+000~CK0+48016.830480匝道D城市支路516.820220匝道E城市支路620.330162匝道A匝道BBK0+000~BK0+195DK0+000~DK0+220EK0+000~EK0+162本工程概算总额为924,931,210.29元,其中概算建安费为785,749,008.37元。一期实施范围为地下主环路、匝道A、匝道D、匝道E,一期工程概算建安费约为457,635,849.07元。二期实施范围为其余部分,二期工程概算建安费约为328,113,159.30元。(一期二期的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为准。)2.承包方式:固定费率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招标内容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按招标人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协助办理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手续、开工申请手续、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负责发承包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满并移交招标人为止的全过程工作。2、工程施工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管理、隐蔽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约共63个月,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结算审核且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本项目施工将分两期实施,施工工期约共3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044,444.73(元)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施工监理资质且负责监理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的全部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施工图综合审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从业要求的通知》(佛政数﹝2021﹞21号)相关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5.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的项目]5.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5.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监理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监理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监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监理费合同金额为75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3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3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6月2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1(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发布公告媒介(公开招标适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邮编528200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育英南路5号三楼招标人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0757-85511730招标人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编528200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9-3室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宝欣、梁敏仪联系电话0757-86700630招标代理传真0757-86700635电子邮箱gdyouxinda@126.com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57-86327580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6327580、0757-81253005投诉处理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57-86327580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5.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6.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新二路65号,联系电话:0757-86327580。2025年6月20日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公章)使用单位:,/,(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2025年6月20日目录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第一章致投标人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图纸和资料第七章监理规范和技术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载明,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载明的内容为准。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增加、删除、修改否决投标条款的,应当在补充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投标条款。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修改:□第[]项修改为:[]。□增加第[]项:[]。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投标文件格式等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1.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1.1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未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解密的;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应当拒收。1.2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1.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2.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显示不一致的(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1.2.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初步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2.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2.3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包括但不限于)2.7.1投标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7.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相互串通投标:2.7.2.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2.7.2.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7.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7.2.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7.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2.7.3.1投标文件加盖的是其他投标人的公章。2.7.3.2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或者项目管理人员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7.3.3两家以上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人递交、领取。2.7.3.4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人员互相任职或者工作。2.7.3.5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2.7.3.6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办公地址(场所)。2.7.3.7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调查确认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2.7.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2.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2.7.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7.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7.4.3提供虚假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7.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7.4.5经查实有利用、冒用领导干部名义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2.7.4.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7.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7.5.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2.7.5.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2.7.5.3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2.7.6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认定标准。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8.1投标人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佛山市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此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认定,其中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近3年”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进行计算);2.8.2投标人近2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佛山市本招标项目行业领域发生过拒不履行合同或者履约评价不合格(“近2年”以履约评价时间为准进行计算);2.8.3投标人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佛山市招标投标活动中提出两次以上投诉但查无实据(“近1年”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投诉处理决定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进行计算);2.8.4投标人因串通投标、采用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过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2.8.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严重影响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2.9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10超过半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要求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投标人拒绝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理由不充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2.11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2.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2.1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2.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招标人对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的修改:□第[]项修改为:[]。□增加第[]项:[]。1.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1.4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定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定标候选人资格;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2.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2.1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2.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影响中标结果的;2.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2.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2.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2.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2.7定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未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的;2.8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中标被确认无效的,由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的规定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第一章致投标人特别提示: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以及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否决性条款已在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若出现其中任何一个情形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明之处,应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以不记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向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实名举证,提出投诉。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务必按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招标文件载明的联系方式进行技术咨询。因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成功上传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应通过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对接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签字、盖章。未对电子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的,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解密的,开标会现场将作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处理。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投标文件。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资项目代码2212-440605-04-01-864064招标条件1.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4〕6号批准建设。2.本招标项目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4〕6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投资项目名称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包)名称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性质☑正常/□更正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编号A02-440605-2025-0012-02-01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100%财政资金招标范围及规模1.项目建设规模: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为新建地下道路,包括基坑工程、隧道结构工程(含隧道总体)、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建筑工程等专业。佛山南海艺术中心规划了由主环路、匝道A、B、C、D、E组成的地下道路系统,总长2.38km,主环路及各匝道规划均为城市支路,其中主环路、匝道A、匝道C、匝道E设计速度为30km/h,匝道B、匝道D设计速度20km/h。其中主环路路线长约826.959m,横断面宽度为16.6m。匝道A路线长约496.1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B路线长约195m,横断面宽度为9.15m。匝道C路线长约480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D路线长约220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E路线长约162m,横断面宽度为20.3m,其与南向过江隧道相连。地下道路规模表序号路名道路等级规划红线标设计行车速长度(m)准段宽度(m)度(km/h)1城市支路16.630826.959ZK0+000~ZK0+826.959匝道A城市支路2AK0+000~AK0+496.116.830496.1匝道B城市支路3BK0+000~BK0+1959.1520195匝道C城市支路4CK0+000~CK0+48016.830480匝道D城市支路5DK0+000~DK0+22016.820220匝道E城市支路6EK0+000~EK0+16220.330162主环路本工程概算总额为924,931,210.29元,其中概算建安费为785,749,008.37元。一期实施范围为地下主环路、匝道A、匝道D、匝道E,一期工程概算建安费约为457,635,849.07元。二期实施范围为其余部分,二期工程概算建安费约为328,113,159.30元。(一期二期的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为准。)2.承包方式:固定费率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招标内容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按招标人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协助办理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手续、开工申请手续、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负责发承包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满并移交招标人为止的全过程工作。2、工程施工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管理、隐蔽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约共63个月,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结算审核且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本项目施工将分两期实施,施工工期约共3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044,444.73(元)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施工监理资质且负责监理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的全部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头单位提供)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施工图综合审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从业要求的通知》(佛政数﹝2021﹞21号)相关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5.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的项目]5.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5.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监理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监理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监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监理费合同金额为75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3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3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6月2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1(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发布公告媒介(公开招标适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邮编528200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育英南路5号三楼招标人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0757-85511730招标人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编528200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9-3室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宝欣、梁敏仪联系电话0757-86700630招标代理传真0757-86700635电子邮箱gdyouxinda@126.com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57-86327580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6327580、0757-81253005投诉处理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57-86327580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5.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6.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新二路65号,联系电话:0757-86327580。2025年6月20日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4招标项目名称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1.2.2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资质、信誉要满足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分工对应的招标文件要求。联合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联合体成员各自接受本项目中对应承担工作内容的工程款的支付。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注:联合体投标人全称格式: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1.11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监理规范和技术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17时00分前。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用招标控制价为16,044,444.73元,其中:(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6,148,800.29元,投标费率上限为0.78254%;(2)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9,895,644.44元,投标费率上限为1.25939%。3.2.4服务酬金结算方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以经招标人最终确认的项目建安费结算金额为基数,分别乘以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费率、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费率结算。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4服务酬金结算方法率、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的结算费率不因物价、设计变更、投资规模、政策变化等因素而调整,具体结算方式为: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结算价=∑各期工程经招标人最终确认的项目建安费结算金额×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中标费率。(注:如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的最终结算价大于合同价的,则按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合同价结算;且最终结算价不超出以实际投资额按《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计算所得的该费用总额)。2、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结算价=∑各期经招标人最终确认的项目建安费结算金额×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中标费率。(注:如工程施工监理费的最终结算价大于合同价的,则按工程施工监理费合同价结算)。3.2.5风险控制价□不设置☑设置,风险控制价为:13,637,778.02元(下浮15%)注:1.风险控制价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下调15%~20%,当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时,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现金转账、保函等形式的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2.低价风险担保在项目验收后30日内进行退还。若使用现金转账方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将一并退回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4.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3.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1.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所获取到的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招标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招标项目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名称(可简称为“地下环路全咨二次”)。(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4)定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或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自动退还未进入下一阶段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5)合同签订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2.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登录相关保证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2)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发起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电子保函解保程序。(3)招标人应当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投标保证金管理云平台发起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电子保函解保程序。3.如选择其他方式提交保函(保单),相关格式、提交、核验、保管、公示、退回、索赔等要求应按照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担保有关要求执行。3.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3.8.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盖章是指采用投标人的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个人电子签字章进行签字。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如有)未办理个人电子签字章的,投标人应打印需要签字的相关页面,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资料(或资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中,并采用投标人的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需签字、盖章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由牵头人进行相应签字、盖章。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评标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0人(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5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法人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2名),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分离法以下6.4款至7.5.6款适用于综合评估法,如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法,可删除相关内容。6.4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列出评标排名次序。[注:鼓励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只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6.5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的具体评标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经济标、技术标、资信标打分汇总表,最终排名汇总表等)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现金或者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3.5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见招标公告3.5技术职称专业市政道路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包括:市政工程、市政道路、道路与桥梁、城市道路、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等。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1.本招标项目使用计算机自动或辅助评标。2.投标人应通过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对接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3.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提前上传投标文件。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使用对应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由此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监理规范和技术要求”和“图纸和资料”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监理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进行理解;“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10.5监督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7监理服务酬金拨付方式1.本项目将分两期实施,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用根据每期工程的实施进度情况分别支付。签订服务合同后,支付一期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费合同价的30%;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二期项目开展咨询工作的书面通知后,支付二期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费合同价的30%。2.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方式:□按月结算与支付,具体为:☑按形象进度分段结算与支付,具体为:详见合同条款。□其他结算与支付方式:10.8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资金。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对该内容进行明确。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对该内容进行明确。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小微企业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10.9若财政部门对该工程结算实施投资评审的,最终结算审核金额以经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10.10投标人首次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可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注册,填写省入库基础信息;2.切换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首页,从交易系统菜单跳转登录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3.同步引用省入库基础信息并补充完善本单位的其他投标信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1投标人需要修改企业信息的,可按以下方式进行修改操作:1.投标人修改入库信息涉及省入库基础信息的,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后自行修改,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进行同步引用。2.投标人修改入库信息涉及其他投标信息的,应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后自行修改。10.12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应当以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2.因电子标范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已固化无法修改调整,关于涉及合同条款的内容以“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3.本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可以是彩色扫描件或黑白扫描件,不影响投标有效性。4.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某些节点需要上传附件但该节点不提供相关上传功能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附件上传至资信标其他材料或经济标其他材料节点。5.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内容已固化,服务期限统一填写“1188日历天”,项目履行的“服务期限”以招标公告及“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表述为准。6.投标文件需要盖章的页面,盖章位置在其当前页面范围内均有效。7.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时,相关资料需填写“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标段名称”等的,统一按“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填写。8.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3份,纸质文件应与中标人上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上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并加盖中标人公章。注:(1)本表内容须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条款的内容一起阅读理解,如有不一致且不互相解释的内容时,以本表内容为准。(2)对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如需进行补充、删除或修改的,应统一写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注明是对招标文件何部分的何章何节何条款进行的补充、删除或修改。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1.5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1.6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2.2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承包方式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3.2监理服务期: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3.3承包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3.4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4.2如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事务所性质)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分包本招标项目严禁分包。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2)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3)致投标人;(4)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5)投标人须知;(6)评标办法;(7)定标办法;(适用于评标定标分离法)(8)合同条款及格式;(9)图纸和资料;(10)监理规范和技术要求;(11)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3)本招标项目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通知。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编制招标文件,并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2.1.3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同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2.1.4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1.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否决,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2.2.2澄清(答疑)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方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2.2.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2.3.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并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如果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修改、补充文件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方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2.3.3招标修改、补充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4招标文件的效力2.4.1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2.4.2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技术标、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经济标组成。3.1.2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1.3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1.4经济标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监理服务酬金报价说明”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监理服务酬金报价说明”中的相应报价。3.2.3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2.4监理服务酬金结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风险控制价设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货币本招标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4投标有效期3.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同意延长,但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不满足其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5投标保证金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须在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按规定的办法提交投标保证金。3.5.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退还(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3.4.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则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2)定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或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自动退还未进入下一阶段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适用于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3)合同签订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适用于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4)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发起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电子保函解保程序;(适用于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5)招标人应当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发起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电子保函解保程序。(适用于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5)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6资格审查资料3.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有)、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适用于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6.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如有)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各项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须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中标人或承包人、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以及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6.1款至第3.6.2款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7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8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监理规范和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在此基础上,投标文件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8.3投标人应通过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对接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递交,投标人需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3.8.4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字(电子签章)、盖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如有)按上述规定签字,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投标文件中须附联合投标协议书)。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4.1.2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不予接收。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投标文件为准。4.2.2投标人依法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办理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投标人开始解密;(4)投标人持CA锁解密;(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6)公布解密情况(解密是否成功、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数量等情况);(7)唱标;(8)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等情况;(9)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从合理平均值、综合平均值中抽取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10)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抽取3个不同数值,3个数值的平均值即为下浮率k;(11)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等的方式,从0.4至0.8(以0.05递增)中抽取产生F1值;(12)开标结束。5.2.2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现场解密的,应按照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到的先后顺序依次在开标会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个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15分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5.2.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会议。5.2.4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开标所有数据信息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备份和保密处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应急措施,暂缓开标,待故障排除后再继续进行。(1)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不能正常运行的。(2)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或者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5)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开标的立即暂停,待故障排除后继续开标。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2当开标过程发生争议无法确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时,则提交评标委员会裁决。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招标项目的主管部门(包括上级管理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3)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4)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候选人名单。6.3.3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结束后,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确认后,招标人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6.4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公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中标、公示及合同授予7.1中标7.1.1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3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7.2中标通知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在签订监理合同之前,中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安排总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延误后果。中标人原则上不得更换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确需更换的,应符合《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经过批准,且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所有条件。7.4.4签订监理合同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代理人授权书。7.4.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4.6中标人因本章第7.4.1项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后,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3)定标候选人少于3个的;(4)只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时,中标候选人中标无效或者放弃中标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定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适用于评标定标分离法)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在定标活动中,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定标因素和标准进行定标。9.5对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9.6异议和投诉9.6.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向招标人提出。9.6.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办法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应当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向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6.3就以下事项投诉的,应当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当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一次性完整提出。(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公示期间一次性完整提出。在定标公示期间,招标人不再受理针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9.6.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未一次性完整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9.6.5若出现复核/复评且改变原评标结果/定标结果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复核/复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复核/复评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原评标结果/定标结果公示期间已公示内容(包括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提出的异议。9.6.6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6.7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说明/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补正于年月日时分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进行反馈。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章)年月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温馨提示:由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招标文件模板设置原因,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转移至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分两阶段进行,按照投标人综合评估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得分相同,导致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推荐资信标得分高的;资信标得分相同的,推荐投标报价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推荐诚信等级高的;诚信等级相同的,推荐诚信分数高的,诚信分数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适用于综合评估法和评标定标分离法(定量评审))2.2.1分值构成(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经济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经济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评标定标分离法(定性评审)除外)(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3.2评标准备3.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2.3熟悉文件资料3.2.3.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监理规范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监理服务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有关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3.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3.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应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3.2.4.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加盖电子签章。3.3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以及《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集中列示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3.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3.3.3响应性评审3.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3.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3.3.4算术错误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或折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或费率或折率)。3.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详细评审(适用于综合评估法和评标定标分离法(定量评审))3.4.1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可进入详细评审。3.4.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第一阶段评审和第二阶段评审。3.4.3超过半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书面说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理由不充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4.4汇总技术标、资信标、经济标的综合得分。3.4.5澄清、说明或补正3.4.5.1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综合评估法)3.6编制并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候选人名单;(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4.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2)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并已经进入评标的。4.2.2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4.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GF—2024—26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工程名称: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内合同编号:委托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受托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专项服务条款附件2:工程施工监理专项服务条款附件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附件4:主要咨询人员汇总表附件5:廉政合同附件6:安全生产责任书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受托人(全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2.项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内。3.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地下道路,包括基坑工程、隧道结构工程(含隧道总体)、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建筑工程等专业。4.建设规模:佛山南海艺术中心规划了由主环路、匝道A、B、C、D、E组成的地下道路系统,总长2.38km,主环路及各匝道规划均为城市支路,其中主环路、匝道A、匝道C、匝道E设计速度为30km/h,匝道B、匝道D设计速度20km/h。其中主环路路线长约826.959m,横断面宽度为16.6m。匝道A路线长约496.1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B路线长约195m,横断面宽度为9.15m。匝道C路线长约480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D路线长约220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E路线长约162m,横断面宽度为20.3m,其与南向过江隧道相连。地下道路规模表序号路名道路等级规划红线标准段宽度(m)设计行车速度(km/h)长度(m)1主环路ZK0+000~ZK0+826.959城市支路16.630826.9592匝道AAK0+000~AK0+496.1城市支路16.830496.13匝道BBK0+000~BK0+195城市支路9.15201954匝道CCK0+000~CK0+480城市支路16.8304805匝道DDK0+000~DK0+220城市支路16.8202206匝道EEK0+000~EK0+162城市支路20.330162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需进行分期建设,一期实施范围为地下主环路、匝道A、匝道D、匝道E。二期实施范围为其余部分,(一期二期的实施范围最终以委托人确定的施工图纸为准。)5.投资金额:本工程概算总额为924,931,210.29元,其中概算建安费为785,749,008.37元。一期工程概算建安费约为457,635,849.07元。二期工程概算建安费约为328,113,159.30元。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资金到位情况:已落实。8.项目周期:服务期约共63个月,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结算审核且缺陷责任期满止。本项目施工将分两期实施,施工工期约共3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二、服务内容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为: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按委托人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协助办理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手续、开工申请手续、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负责发承包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满并移交委托人为止的全过程工作。2.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管理、隐蔽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如受托人为联合体单位,依据受托人的投标联合体协议,由,负责本项目中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由,负责本项目中的工程监理服务工作。详见受托人的投标联合体协议(如有)。三、委托人代表与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负责人1.委托人代表:,身份证号:。2.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证书号:,。3.项目管理负责人:,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证书号:,。四、签约合同价1.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中标费率为(大写):百分之(小写)%。①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合同价为¥,元(大写:人民)。计算公式:457,635,849.07元×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中标费率。②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合同价为¥,元(大写:人民)。计算公式:328,113,159.30元×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中标费率。(2)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中标费率为(大写):百分之(小写)%。①一期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合同价为¥,元(大写:人民)。计算公式:457,635,849.07元×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中标费率。②二期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合同价为¥,元(大写:人民)。计算公式:328,113,159.30元×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中标费率。上述费用已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五、服务期限服务期约共63个月,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结算审核且缺陷责任期满止。本项目施工将分两期实施,施工工期约共3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六、合同文件构成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达成的书面补充文件(如有);(2)本合同协议书;(3)招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投标函及其附录;(6)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标准和要求;(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七、承诺1.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派遣相应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和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及其他应支付款项。2.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八、词语含义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含义相同。九、合同订立和生效1.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_____月_____日。2.合同订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3.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____份,受托人执____份。(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盖章签字页)委托人:(公章)受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定义和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以下含义。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如有)、中标通知书(如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文件。1.1.3招标文件:是指委托人选择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受托人,由委托人或委托人选定的第三方机构编制并向潜在投标人发售的,明确资格条件、合同主要条款、评标方法、评标文件相应格式及其他投标须知内容的文件。1.1.4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委托人通知受托人中标的书面文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5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受托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6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7工程合同:是指委托人为实现本项目而与实施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相关承包商、供应商、其他咨询方签订的工程、货物及服务合同。1.1.8合同当事人:是指委托人和(或)受托人。1.1.9委托人:是指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根据合同约定任命,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履行合同的人员。1.1.11受托人:是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1.1.12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是指由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任命,在受托人授权范围内代表受托人负责合同履行,主持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的负责人。1.1.13专项咨询负责人:是指由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任命,在受托人授权范围内代表受托人负责主持相应专项咨询服务工作的负责人。1.1.14项目:是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由受托人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工程项目。1.1.15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是指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方法,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委托人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提供阶段性或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性智力服务活动。在构成本合同的文件中可简称为咨询服务。1.1.16联合体: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为受托人的临时机构。1.1.17服务成果:是指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供的有形和无形的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阶段性和最终的咨询报告、模型、图纸、文件、说明、技术规定及其他类似的电子或实物文件,并应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和形式。1.1.18服务变更:是指根据本合同第7条[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构成服务变更的对于咨询服务的任何更改。1.1.19合同价: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签约合同价。1.1.20服务费用:是指委托人用于支付受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费用,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21服务开支:是指受托人为履行合同向第三方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为履行合同发生的差旅费、通讯费、复印费、材料和设备检测费等。1.1.22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23基准日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受托人的,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受托人的,以合同签订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24服务开始日期:是指受托人应开始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咨询服务工作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1.1.25服务完成日期:是指受托人完成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咨询服务工作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1.1.26服务期限:是指从服务开始日期起计算,合同协议书中规定或根据合同约定修改后的完成咨询服务所需时间。1.1.27服务进度计划:是指受托人根据第5.2款[服务进度计划]提交的进度计划,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对其进行的动态修订。1.1.28知识产权: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专利申请、商标、商业秘密、注册设计、注册设计申请、著作权、设计权利、精神权利、工艺流程、技术指标、配方、图纸、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权利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权利。1.1.29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如有);(3)中标通知书(如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或双方协商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3法律法规合同所称法律法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规范1.4.1咨询服务的开展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2委托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1.4.3委托人对项目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团体或地方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受托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服务开支。1.5联络1.5.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5.2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任何一方送达接收人或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1.5.3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及时签收另一方依照合同约定送达的函件。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的一方承担。1.6保密1.6.1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任何一方明确要求保密的其他信息,负有保密责任。1.6.2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文件、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或者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1.6.3一方泄露或者在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1.6.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保密义务应在咨询服务完成日期或合同终止之日中较早者之后的两年届满。1.7发布受托人可以将与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用于商业投标。除第1.6款[保密]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可以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发布与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在咨询服务完成之日或合同终止之日(以较早者为准)之后的两年内进行发布的,应事先通知委托人。1.8从业规范履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从业、诚信从业、规范从业。1.9利益冲突受托人不得与其他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除委托人另行书面同意外,不得参与和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受托人声明,在合同签订之日不存在可能使其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引起利益冲突的事项,包括与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利益冲突事项的,受托人在得知该情况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双方应根据诚信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就解决方法达成一致。1.10合同变更或修改对合同的变更或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合同当事人正式签署。第2条委托人2.1委托人一般义务2.1.1委托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由其办理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并将与咨询服务有关的相应结果书面通知受托人。因委托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服务开支增加和(或)服务期限延长时,由委托人承担责任,但因受托人未能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咨询成果而导致委托人不能按时办理前述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除外。2.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咨询服务所涉及的必要外部关系的协调以及与其他组织联系的信息和方式,以便受托人收集需要的信息,为受托人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委托人应在工程合同中或根据工程合同约定及时向相关承包商、供应商、其他咨询方等提供受托人及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名称或姓名、服务内容、权限及其他必要信息,并负责就受托人与委托人以及委托人的相关承包商、供应商、其他咨询方等之间的职权边界予以协调和明确。2.1.3委托人应在不影响受托人根据服务进度计划开展咨询服务的时间内,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受托人提供相关资料、设备和设施。如果受托人履行服务时另需其他人员的服务,委托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时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以保证咨询服务能够按服务进度计划进行。2.1.4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受托人及时支付服务费用。2.1.5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委托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2.2委托人决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不影响受托人根据服务进度计划开展咨询服务的时间内,对受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事项做出书面决定。受托人在执行委托人意见时提出有关问题的,委托人应及时予以解答。因委托人原因未能答复或答复不及时导致服务开支增加和(或)服务期限延长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2.3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指定一位有适当相关资格或经验的管理人员作为委托人代表,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委托人代表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委托人有关的具体事宜,作为联系人就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事项与受托人进行联系。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受托人。2.4委托人员委托人员包括委托人代表及其他由委托人派驻咨询服务现场的人员。委托人应要求委托人员在服务现场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等规定,不超越合同约定和授权范围向受托人提出要求或发出指示,并保障受托人免于承受因委托人员未遵守前述要求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第3条受托人3.1受托人一般义务3.1.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和要求提供咨询服务。3.1.2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组建能够满足咨询服务需要的咨询服务机构并完成咨询服务。3.1.3受托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合同约定,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保证服务成果质量。3.1.4受托人及其咨询人员应满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由受托人按照第3.4款[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的约定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的,该被委托的其他咨询单位应具有相应能力或水平。3.1.5在履行合同期间,受托人应使委托人保持对咨询服务进展的了解,并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咨询服务工作进展。3.1.6任何由委托人支付费用并提供给受托人使用的物品均属于委托人财产。受托人有权无偿使用第2.1.3项中由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资料。受托人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其他财产,直至咨询服务完成并将其退还给委托人。保护委托人财产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委托人承担。3.1.7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受托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3.2咨询项目总负责人3.2.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为合同协议书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人选,并应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能力和经验。双方应在合同协议书及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及授权范围等事项。3.2.2受托人需要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擅自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3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受托人更换不称职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通知中应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咨询人员3.3.1咨询人员包括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及其他由受托人配备和派遣,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受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咨询服务需求配备和派遣具备相应能力和经验的各专项咨询负责人,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各专项咨询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及授权范围等事项。3.3.2受托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和派遣能胜任本职工作及具备相应能力和经验、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的各专项咨询负责人,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于已包含在投标文件、非招标项目响应文件和本合同中的咨询人员,除委托人明确提出异议外,均应视为已被委托人认可。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委派的咨询人员应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受托人更换专项咨询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主要咨询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同等资格和能力的人员替代。受托人擅自更换咨询人员,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对于受托人咨询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受托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委托人所质疑的情形。委托人指示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咨询人员的,受托人应撤换。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3受托人认为其咨询人员的健康或安全保障可能受到正在发生的不可抗力或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事件影响的,受托人有权在将相应事件告知委托人后,暂停全部或部分咨询服务,直至不可抗力或其他事件影响消失。3.4委托其他咨询单位实施咨询服务3.4.1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委托其合同义务。3.4.2受托人不得将其承担的全部咨询服务整体委托给第三方实施。3.4.3受托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或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服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其他咨询单位实施。3.4.4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将部分咨询服务交由其他咨询单位完成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系统工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道路系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地下 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