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洗 碎石 石灰岩招标公告(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2025)



基础信息

询价单号:XJJH-JSFGS002-JYB-20250620-00001

询价名称: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江苏营销部

询价单位: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江苏营销部

询价时间:2025-06-20 19:25:52

截止时间:2025-06-23 00:00:00

联系人:贾维佳

联系电话:13331033827

订单信息

询价模式:固定价

定价日期:到货日

询价截止时间:2025-06-23 00:00:00

询价模式:0

补充说明:

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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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件长(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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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方式

数量

单位

重量

重量单位

基准价

收货地址

收货要求

收货时间

备注

1
湖砂 中砂


磅重
73507

73507.300

0.00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
水洗
2025-06-25

2
碎石 石灰岩 5-10mm


磅重
36215

36214.740

0.00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
水洗
2025-06-25

3
碎石 石灰岩 10-20mm


磅重
84501

84501.060

0.00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
水洗
2025-06-25

交货及支付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方式:一票制

税率:13%

开票约定:交易结束后30日

运输方式:供方承运

交货方式:目的地交货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长高高速高标地材报价单.docx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长高高速高标地材公开询价采购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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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长高高速高标地材报价单物资名称材质规格计量单位暂定数量不含税单价(元)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备注1砂中粗吨73507.32碎石高标5-10mm吨36214.743碎石高标10-20mm吨84501.06合计不含税金额(元)大写:合计增值税税额(元)大写:含税金额(元)大写:说明:货款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 13 %。报价单位: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江苏营销部郎溪长高高速项目(高标)地材物资公开询价采购公告1、项目基本情况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物资)高标地材采购已具备招标询比价条件,根据物资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所需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组织方为:江苏营销部。2、物资数量、交货周期及交货地点物资名称材质规格计量单位暂定数量不含税单价(元)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备注1砂中粗吨73507.32碎石高标5-10mm吨36214.743碎石高标10-20mm吨84501.06合计不含税金额(元)大写:合计增值税税额(元)大写:含税金额(元)大写:说明:货款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 13 %。(一)地材物资采购共计砂:73507.3吨,碎石:120715.8吨;具体数量中标后以实际供应结算数量为准;(二)交货周期:具体交货时间、数量、规格型号按照项目部的发货通知单要求。(三)交付地点为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中交三公局S46长高三标拌合站。买方负责交付现场的道路通行、提供货物装卸和堆存场地,卖方应服从买方现场人员的指挥。三、询价资格条件(一)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询价单位须具备:(1)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5)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资质,类似相关成功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二)不得参加询价的情况未取得法律法规定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范围以外业务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经营许可证件的;被中国交建所属各单位纳入黑名单的;过往三年内被国家相关机构(工商、税务)处罚的;企业或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四、询价时间及定价方式(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10时00分至2025年6月23日10时00分止;(二)报价时间2025年6月23日12时00分至2025年6月23日18时00分。针对非我司入围供应商请拨打此项目的业务联系人电话或公司总部监督服务电话了解入网办理事项。五、定价及支付(一)定价(1)结算单价:出厂价+综合费用,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价款,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相应调整。1.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实际价款以双方结算确认的价款为准。2.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的出厂价格、包装费、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费用。产生其他以上未列示的费用,均认为已经包含在单价中,不再单独支付。六、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一)卖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3650-2020)、《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同时满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3标段项目经理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七、包装和运输(一)乙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甲方指定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物资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的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要按国家标准包装、覆盖,做到无抛洒、无遗漏,不污染环境。(二)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索赔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甲方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乙方按期组织供应,物资应在甲方指定要求时间1小时前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四)乙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甲方。(五)卸货由()甲方/(√)乙方(选择则在括号内打“√”)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六)卖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买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七)卖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责任。八、订货与交付(一)订货1.买方应于每月18日前将下月的月度需求计划(包含规格、数量、到货时间需求等)提供给卖方。买方提供月度需求计划应尽量合理而准确。2.买方在采购每批次货物前应向卖方发送供货订单。3.买方发出的供货订单应合理确定数量和交付期限,为卖方备货、运输留足必要时间。4.卖方应按供货订单备货并做好交付准备,买方可以变更供货订单,但须据实承担调货成本,交付时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相应延长。(二)交付1.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供货订单后,按供货订单要求的时限交付货物,发货后应及时通知买方,以便做好接货和验收准备。2.交付应满足买方需求。3.交付地点为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中交三公局S46长高三标拌合站。买方负责交付现场的道路通行、提供货物装卸和堆存场地,卖方应服从买方现场人员的指挥。4.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买方没有要求的,应按照交易习惯向买方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或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卖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九、验收和计量(一)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买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卖方应予以配合。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买方不予办理计量。买方验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义务,如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或已经完成使用的,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卖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二)买方按以下方法计量:检斤(过磅)检尺□按件清点其他方式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首先对照乙方发货单对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等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根据产品类别进行以下验收: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对物资过磅验收,与乙方发货单、实过磅数量核对。检斤质量与检尺计算质量差额超出国家相关产品规定的允许误差时,视为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实际以甲方实际验收签认合格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数量增减提出异议。(河砂含水率不超过3%,超过3%予以扣减。)(三)经验收合格的货物,以双方代表在【收料单】上共同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收料单】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买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四)买方在货物交付前有权要求卖方配合进行一定频率的实地考察、抽检、试验,抽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批次”的方式进行,检测费用(首次外检)由甲方承担,样品费用由乙方承担。(五)买方对到场材料抽检或交付完成后发现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应在3日内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包含但不限于吊装费、人工费等),若买方要求卖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六)买方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用、封存、妥善保管货物,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卖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后3日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七)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或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价值损失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均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或评估机构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检材应由双方共同取样,鉴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卖方应承担鉴定费,还应自行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清理出场;鉴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应承担该等费用。(八)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卖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十、支付项目回款后30天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金额的100%。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等方式支付,由甲方承担贴息费用。十一、违约责任(一)买方违约责任买方应按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质量保证金。(二)卖方违约责任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买方有权拒绝计量和验收,卖方应立即将货物清理出场,更换合格产品,并按相应货物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造成买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的,卖方应向买方赔偿。2.卖方未按供货订单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应按未交付货物数量的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致使买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3.卖方交付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标准等与合同约定、供货订单或样品的主要特征不符的,应按相应货物的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因上述原因导致买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的,卖方应向买方赔偿。4.因卖方违反环境、安全保护相关规定导致买方被行政机关、建设单位处罚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卖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因卖方过错导致买方承担费用或垫付款项的,买方有权在应付给卖方的款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卖方支付给买方。十二、评标原则评标小组对满足询价要求的报价,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最短交货期小的优先。中标单位如在后期因供货原因无法履约的,我公司将无条件与其解除合约关系,并将不履约单位名单公示。如采购子平台系统当中总金额与报价单位上传按照需求明细报价总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评标以按照需求明细报价上传的总金额为准。十三、其他事项每批次采购计划,物资公司将提前3天下达,供货单位接到计划后按照到货要求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区域,货物装车完毕后要求随车携带装货单据和凭证等材料,并将货物安全送达指定卸货地,运输期间货物如发生丢失、破损、变形或是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颠簸和碰撞所造成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途中承运司机如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无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其赔偿责任均由承运司机的雇佣单位承担,即物流公司承担,我公司不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任何人员安全责任。供货单位在道路安全事故给物资公司造成的损失,按原值赔偿;供货单位在交货前发生货物丢失,或与发货数量出现较大偏差的,按当期货物市场价格三倍赔偿物资公司。我公司非常欢迎各生产厂家和贸易单位积极踊跃参加询价并承揽更多的物贸业务。请各单位根据服务项目类型,结合本公司在物贸领域的综合保障能力,制定合理的有竞争优势的价格和资源保供方案参加询价,并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如出现中标未履约、服务品质不满足相关要求,公司将采取有力举措保护核心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公司建立健全服务监督机制,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公布公开24小时的监督服务电话,欢迎各单位反馈和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十四、联系方式业务联系人:贾维佳电话:13331033827公司总部监督服务电话:18611863359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江苏营销部2025年6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洗 碎石 石灰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