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修复养护工程招标公告(重庆市永川区公路服务中心2025)
项目编号:YCQ25B00034_13011756264508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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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永川G246遂麻路K209+354~K210+000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7月1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YCQ25B00034 采购执行编号:50011822025000091
项目名称:永川G246遂麻路K209+354~K210+000段修复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52,338.26元
最高限价:1,752,338.26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永川G246遂麻路K209+354~K210+000段修复养护工程
1,752,338.26元
1
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752,338.26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包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6月23日 至 2025年6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6月27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5年7月1日 14:30
谈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公路服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龙建国
采购人电话:13996988981
采购人地址: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庆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伟
代理机构电话:1303238505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永川区龙湾星座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
项目联系人电话:13032385058
九、附件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附件下载:01-第一册图表(K209+354~K210+000)施工设计图.pdf
附件下载:永川G246遂麻路K209+354~K210+000段修复养护工程量清单表.xlsx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永川G246遂麻路K209+354~K210+000段修复养护工程(定稿).docx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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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与特征
计量单位
送审
审定
增减金额
增减说明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合价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合价
拆除工程
1
011608001001
铲除清洗原有塑胶层
[项目特征]
1.铲除部位名称:铲除清洗原有塑胶层8mm厚
[工作内容]
1.拆除
2.控制扬尘
3.清理
4.场内运输
m2
3618
5
18090
4
-18090
[减项]
2
011608001002
铲除清洗原有塑胶层
[项目特征]
1.铲除部位名称:铲除清洗原有塑胶层8mm厚
[工作内容]
1.拆除
2.控制扬尘
3.清理
4.场内运输
m2
3616.86
3.49
12622.84
12622.84
[增项]
3
04B001
新建盲沟处切缝
[项目特征]
1.盲沟切缝(两面切割)
[工作内容]
1.锯缝机锯缝开槽
m
266
7.17
1907.22
265.64
7.17
1904.64
-2.58
[调量]
4
041001003001
拆除沥青混凝土层
[项目特征]
1.材质:沥青混凝土
2.厚度:150mm
3.部位:盲沟
[工作内容]
1.拆除、清理
2.运输
m2
26.6
14.15
376.39
26.55
14.15
375.68
-0.71
[调量]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与特征
计量单位
送审
审定
增减金额
增减说明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合价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合价
5
040103002001
建筑垃圾清运(基本运距1km)
[项目特征]
1.废弃料品种:原塑胶层及建渣
2.运距:基本运距1km(上下车、场地平整、清理等;不另计算渣场费)
[工作内容]
1.余方点装料运输至弃置点
m3
51.02
76.72
3914.25
49.38
76.72
3788.43
-125.82
[调量]
6
040103002002
建筑垃圾清运(增距14km)
[项目特征]
1.废弃料品种:原塑胶层及建渣
2.运距:不超过15km按实际运距以插入法结算;超过15km按15km结算
[工作内容]
1.余方点装料运输至弃置点
m3
51.02
37.55
1915.8
49.38
35.04
1730.28
-185.52
[调量,调价]
7
04B002
篮球架拆除
[项目特征]
1.篮球架拆除、运距综合考虑
[工作内容]
1.篮球架拆除、搬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
个
1
120
120
1
120
120
分部小计(拆除工程)
26323.66
20541.87
-5781.79
运动场改造
8
040201020001
石英砂找平层
[项目特征]
1.厚度:30mm
2.材料品种、规格及比例:石英砂+胶
[工作内容]
1.材料拌和、运输
2.铺设
3.压实
m2
220.6
37.51
8274.71
220.6
37.51
8274.71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与特征
计量单位
送审
审定
增减金额
增减说明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合价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合价
9
011103004001
13mm厚全塑型塑胶跑道(除底基层外的做法二)
[项目特征]
1.底层:聚氨酯底涂(0.2-0.3kg/m2)
2.中间弹性层:10厚弹性层(不发泡,不加发泡剂)
3.面层:3厚聚氨酯+EPDM颗粒(喷粒型)
4.划线:50mm宽白色热熔漆划线
[工作内容]
1.基层清理
2.面层铺贴
3.压缝条装钉
4.材料运输
m2
154
190
29260
-29260
[减项]
10
011103004003
13mm厚全塑型塑胶跑道(除底基层外的做法二)
[项目特征]
1.底层:聚氨酯底涂(0.2-0.3kg/m2)
2.中间弹性层:10厚弹性层(不发泡,不加发泡剂)
3.面层:3厚聚氨酯+EPDM颗粒(喷粒型)
4.划线:50mm宽白色热熔漆划线
[工作内容]
1.基层清理
2.面层铺贴
3.压缝条装钉
4.材料运输
m2
154
191.82
29540.28
29540.28
[增项]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与特征
计量单位
送审
审定
增减金额
增减说明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合价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合价
11
011103004002
8厚硅PU塑胶地面(除底基层外的做法一、三)
[项目特征]
1.底层:聚氨酯底涂(0.2-0.3kg/m²)
2.底胶层:底胶层≥8kg/m2
3.加强层:加强层≥2kg/m2
4.界面:界面剂
5.面漆层及名称:8厚硅PU塑胶地面
6.划线条种类:50mm宽白色热熔漆划线
[工作内容]
1.基层清理
2.面层铺贴
3.压缝条装钉
4.材料运输
m2
3464
170
588880
-588880
[减项]
12
011103004004
8厚硅PU塑胶地面(除底基层外的做法一、三)
[项目特征]
1.底层:聚氨酯底涂(0.2-0.3kg/m²)
2.底胶层:底胶层≥8kg/m2
3.加强层:加强层≥2kg/m2
4.界面:界面剂
5.面漆层及名称:8厚硅PU塑胶地面
6.划线条种类:50mm宽白色热熔漆划线
[工作内容]
1.基层清理
2.面层铺贴
3.压缝条装钉
4.材料运输
m2
3462.77
170
588670.9
588670.9
[增项]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与特征
计量单位
送审
审定
增减金额
增减说明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合价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合价
13
040201023001
HDPE打孔盲管安装
[项目特征]
1.材料品种、规格:HDPE打孔盲管φ100
2.盲管外包透水土工布:200g/m2
3.包封:C25透水混凝土包管
[工作内容]
1.土工布包裹打孔盲管
2.管道安装
3.透水砼包封沟槽
m
133
51.01
6784.33
133
51.01
6784.33
14
04B003
成品篮球架
[项目特征]
1.成品篮球架安装(标准篮球架)
[工作内容]
1.成品篮球架采购、安装、验收(采购前需与甲方确定颜色及样式)
个
5
2434
12170
5
2434
12170
15
04B004
排球场移动球网
[项目特征]
1.成品排球移动球网安装
[工作内容]
1.成品排球移动球网采购、安装、验收(采购前需与甲方确定颜色及样式)
套
1
2124
2124
1
2124
2124
分部小计(运动场改造)
647493.04
647564.22
71.18
合计
673816.7
668106.09
-5710.61
永川G246遂麻路K209+354~K210+000段修复养护工程预算审核汇总表
序号
单位工程
送审金额
审定金额
审增(+)/减(-)金额
备注
1
永川G246遂麻路K209+354~K210+000段修复养护工程
nan
5512.92
nan
nan
合计
nan
5512.92
nan
工程量清单
养护项目名称:永川G246遂麻路K209+354~K210+000段修复养护工程
编制范围:永川G246遂麻路K209+354~K210+000段
养护工程类别:修复养护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01-1
保险费
-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公里/总额
1
5895.39
5895.39
-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公里/总额
1
3000
3000
102
工程管理
102-3
安全生产费
公里/总额
1
23111.42
23111.42
103
临时工程与设施
103-1
安全作业交通维护
公里
0.646
55626.94
35935
202
场地清理
202-2
挖除旧路面
-a
挖除旧路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m3
225
78.8
17730
-b
凿除旧路水泥混凝土面板基层
m3
7
161.14
1127.98
-c
4cm沥青面层铣刨
m2
5372
4.55
24442.6
-d
5cm厚的沥青混凝土上面层铣刨
m2
1480
5.31
7858.8
-e
9cm厚的沥青混凝土面层铣刨
m2
8510
8.97
76334.7
202-3
拆除结构物
-c
路肩、路缘石拆除
m3
14.6
192.33
2808.02
207
坡面排水
207-5
清淤利用边沟
m
646
3.84
2480.64
304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304-3
水泥稳定土基层
-a
20cm厚5%水稳碎石基层
m2
1124
45.15
50748.6
308
透层和黏层
308-1
透层
m2
1487
3.44
5115.28
308-2
粘层
m2
22392
1.6
35827.2
311
改性沥青及改性沥清混合料
311-1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
-a
4cm厚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m2
13882
50.04
694655.28
311-2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
-a
5cm 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
m2
9997
54.25
542337.25
5cm 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
m2
312
水泥混凝土面板
312-1
水泥混凝土面板
-a
24cm厚C20砼底基层
m2/m3
6.72
526.34
3537
313
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
313-3
现浇混凝土加固土路肩
m3
9.9
616.97
6108
313-5
路缘石、路边石
m3
4.7
868.72
4082.98
314
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
314-5
APP防水卷材
m2
333
40.64
13533.12
602
护栏
602-3
波形梁钢护栏
-a
新建Gr-A-4E
m
440
267.29
117607.6
-b
新建AT2
m
36
393.92
14181.12
-c
新建AT1-2
m
36
495.64
17843.04
-d
拆除Gr-B-4E
m
500
16.02
8010
604
道路交通标志
604-1
单柱式交通标志拆除
个
2
136
272
604-1
单柱式交通标志
个
2
705.5
1411
604-10
百米桩
个
3
32
96
604-10
道口桩
个
12
196.33
2355.96
605
道路交通标线
605-1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a
反光热熔标线
m2
664
42.74
28379.36
-b
震荡标线
m2
42
131.26
5512.92
合计
1752338.26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共计500.00元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号:YCQ25B00034采购执行编号:50011822025000091谈判项目名称:永川G246遂麻路K209+354~K210+000段修复养护工程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公路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庆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1-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7-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11-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1-第六篇合同条款-27-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8-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庆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永川区公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永川G246遂麻路K209+354~K210+000段修复养护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谈判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备注永川G246遂麻路K209+354~K210+000段修复养护工程175.2338263.51建筑业/二、资金来源上级专款资金及其他资金,采购预算175.233826万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包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谈判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谈判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所附竞争性谈判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4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谈判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五)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5日。2.报名方式: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006023843@qq.com报名,否则,报名无效。(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北京时间9:30—2025年7月1日北京时间14:3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谈判信息:1.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7月1日北京时间14:302.谈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谈判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谈判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谈判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谈判、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谈判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谈判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谈判地点(地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参加在线谈判。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谈判地点参与在线谈判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谈判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谈判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4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谈判保证金(一)谈判保证金采购人只接受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1.纸质保函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1)缴纳形式: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保函出具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及永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份纸质投标保函(单)正本和一份纸质投标保函(单)正本纸质复制件、一份纸质投标保函(单)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五、其他资料(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单)担保金额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一致;④保函(单)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谈判有效期;⑤保函(单)须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注:(1)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单)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单)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保函(单)无效。纸质保函(单)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2.以纸质保函(单)形式提供谈判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保函(单)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供应商在谈判开始前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单)原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单)正本电子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5.如果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保函(单)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2.以电子保函(单)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1.电子投标保函(单)交纳形式及要求: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及永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选择专题栏目→选择采购金融服务→在线申请投标保函(单)。(具体操作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若当前电子保函(单)功能不能满足区域性选择时,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保函(单)或其他缴纳保证金方式。2.电子投标保函(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单)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单)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谈判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3.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单)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单)无效。4.以电子投标保函(单)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5.电子投标保函(单)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单)交纳情况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单)的相关资料。6.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主办方(主体)提供电子投标保函(单)。7.电子投标保函(单)的注销: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自行与保函(单)出具机构咨询协商。(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投标处理:(1)供应商没有在谈判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的;(2)谈判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3)所缴纳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与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三)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1.评审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原件(电子投标保函除外)现场退还,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银行协商。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原件(电子投标保函除外)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退还。(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3.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谈判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公路服务中心联系人:龙老师电话:13996988981地址: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二)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庆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032385058地址:重庆市永川区龙湾星座5楼(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83107831(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工作日)18996098460(工作日)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工作日)1398378746017623094654(节假日)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最高限价(万元)备注永川G246遂麻路K209+354~K210+000段修复养护工程路基、路面拆除修复,边沟清淤利用,路肩拆除恢复、安防拆除恢复等。175.233826/二、项目概况(一)工程名称:永川G246遂麻路K209+354~K210+000段修复养护工程(二)工程地址:永川区吴家坳至古家桥段。(三)工程内容:路线全长0.646km,本次修复养护不改变既有道路的平面、纵坡、横断面宽度平、纵、横指标维持旧路原技术标准不变,仅进行路基、路面拆除修复,边沟清淤利用,路肩拆除恢复、安防拆除恢复等,旧路桥涵的结构、路基危岩、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不在本施工范围内。(四)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五)工程量清单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三、技术及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技术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技术方案,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性评审,综合评判是否满足本工程需求,不满足的由谈判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四、现场踏勘(一)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技术方案。(二)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三)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供应商应对项目区域的综合现状、交通状况以及周边环境进行深入的理解与分析。同时,需提供实地踏勘所获取的施工现场照片(涵盖但不限于交通状况、周边环境等方面),并形成详细的图文报告并在技术方案中的体现。供应商在编制谈判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五、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要求(一)项目经理:1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供应商需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毕业证、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及网查截图并显示网站网址、提供工程项目经理任命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二)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并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网查截图并显示网站网址、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三)项目安全负责人:1人,拟派的项目安全负责人为供应商单位的正式员工,并应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安全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注册安全工程执业证及网查截图并显示网站网址、及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四)主要管理人员:公路工程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质检(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公路工程测量员不少于1人,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公路工程养护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投标时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五)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等所有人员不得兼任。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查验码,已备可查验真伪。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六、业绩要求承接过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项目合同及向采购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七、安全生产(一)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安全(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现场及施工周边的施工人身安全、行人安全等),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承包人应当与其施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全部用人用工主体责任。八、安全环保措施(一)本项目施工需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各项规范要求,且施工单位需编制专项安全文明生产方案和应急预案。(二)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制度,班组每天进行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协助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疑难问题。(三)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保证体系及措施应包括至少两张及以上现场原始地貌的照片以及编制要点中提及的所有内容。九、关于转、分包(一)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如成交供应商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二)供应商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时,须提供不得转、分包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资格。十、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十一、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国家、交通运输部、重庆市相关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为准。(二)按国家交通运输部重庆市相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三)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系列通告的规定。十二、其他(一)成交供应商对施工安全(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现场及施工周边的施工人身安全、行人安全等)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二)供应商的项目管理团队必须到现场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三)结合本项目特点,供应商提供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提供的技术方案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均作否决投标处理。(格式自拟)(四)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有权对原件进行查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有供应商投诉并经查实或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供应商投诉或经采购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监管部门,按相关政策处理(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单独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工期:60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二)实施地点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工程完工后,按国家、交通运输部、重庆市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在项目竣(交)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验收报告。2.达到国家、交通运输部、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3.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交通运输部、重庆市有关规范进行,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所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交通运输部、重庆市标准,项目工程达到国家、交通运输部、重庆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保修期内,施工质量缺陷的维护及维修(非人为损坏)均为免费。2.保修期内,施工质量缺陷维修均为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3.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三、报价要求及工程结算(一)报价要求本次谈判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2.供应商应按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的渝内字[2016]009号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交通部2018年第86号通知《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和交通部26号公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T3830-2018)、取费标准按渝交路[2019]29号文计规定计取,增值税税率按9%计取。3.供应商报价时无需对工程量清单单价进行报价,只需填报投标总报价,供应商的初始(第一次)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谈判小组作无效谈判处理。4.谈判过程中最后(第二次)报价时,供应商只需对投标总报价进行最后(第二次)报价。工程子目的单计价表中的单价在签订合同时按照(最后(第二次)报价的总价减去安全生产费和暂列金额与初始(第一次)报价总价减去安全生产费和暂列金额相比的下浮比例)的价格比例进行等比例调整即可,供应商无需逐项进行子目的单价报价。5.供应商的报价中对于采购人给出的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不能进行改动,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6.谈判报价范围: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及现场情况进行自主报价。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规费、安全生产费、税金等所有费用。7.价格调整7.1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单价不可调整,总价可调整。超合同总价部分,即增加投资部分内容实施以前,供应商须事先报采购人,采购人按相关程序获得同意,然后再实施。否则,增加投资不予认可,总价不予调整。7.2增值税计税方法由采购人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2019)第26号文。8.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在规定的时间前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9.最高限价9.1本采购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为:¥1752338.26元(大写:壹佰柒拾伍万贰仟叁佰叁拾捌元贰角陆分)。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谈判小组作无效谈判处理。9.2本工程安全生产费按2024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金额为:23111.42元(大写:贰万叁仟壹佰壹拾壹元肆角贰分)《报价函》中的安全生产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并自行在竞争性谈判报价函中载明专款专用,否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10.本工程所需材料价格:材料价格按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发布的《重庆市材料价格信息》(2025年2期)不含税价格及市场询价。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大综用量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11.人工价格根据《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调整公路养护工程预算人工工日单价、规费费率及补充配合比定额的通知》(渝交管养【2022】34号)中规定重庆市地区人工取费单价标准调整为101元/工日。12.工程机械台班预算价格按重庆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布的《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13.本工程若需混凝土,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自建搅拌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本条进行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文件无效。(二)竣工结算原则1.结算总造价计算方式:结算总造价=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工程施工中的相应部分实际结算工程量×P+(设计变更+清单漏项)×P。2.P=中标价/最高限价。3.实际工程量按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计量原则进行计量,并经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监理三方共同签名确认的工程量为实际完成工程量。4.工程施工中因设计变更(含签证)、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等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执行的计价原则如下:4.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录的,采用该子目录单价。4.2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录但有类似子目录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录单价。4.3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录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及相关配套定额、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子目单价,报监理和采购人批准后执行。其中,材料单价按谈判文件所采用的材料价格执行,但高于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的,应按信息价执行;人工工日单价按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配套文件执行,并经审核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金额。4.4变更部分工程量,按照《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并履行变更审批程序。若工程变更经批准同意的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并报监理工程师及采购人审核后确定。5.工程结算时间要求5.1承包人在交工验收前必须完成工程结算资料,并报送监理审核,由监理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后,采购人进行复核。5.2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的,不予进行交工验收,按相关规定给予承包人相应处罚,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6.实行工程结算审定制度:本项目结算审计按照《重庆市永川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管理办法》(永府办规〔2021〕4号)文件执行,审计结果作为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四、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保函出具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及永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甲方按不超过经甲方审核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月工程进度款(包含预付款,即已预付的合同总价的3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工程结算金额的80%,采购人按照《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管理办公(试行)的通知》(永川府办[2021]4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工程竣(交)工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的97%,剩余款项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缺陷修复后支付。(二)经审计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的工程竣(交)工结算审计项目,审计结果作为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三)成交供应商完工后,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材料费、人工费未结清的情况,采购人将暂停余款支付,并有权动用成交供应商一切费用解决属实投诉纠纷。五、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的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成交供应商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2.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1)履约担保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保函出具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及永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注:保函的担保金额、有效期、付款(或索赔或兑付)条件、免责条款(或情形)等内容不得与“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实质性要求相背离(或抵触或抗辩)。(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8%。3.履约担保的其他要求:(1)拟成交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保函不符合《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永川区财政局《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永财采购〔2023〕7号)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应当拒收。(2)拟成交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保函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视为放弃中选,取消中选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4.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以内将履约担保将(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提交至采购人处。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中选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同时,由采购人报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履约担保的期限: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6.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六、低价风险担保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财政政监督部门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2.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注: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保函出具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及永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2.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2.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采购人的时间:从采购人中选通知书书面送达中标候选人之日起10工作日内。2.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成交资格。2.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退还。4.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成交人或成交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备注:当成交人或拟成交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5.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供应商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经济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6.低价风险担保的其他要求:6.1拟成交人或者成交人提供的保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应当拒收。6.2拟成交人或者成交人提供的保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视为放弃中标,取消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七、违约责任(一)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一天,扣除10000元的违约金,因延迟完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并赔偿。[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本条进行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文件无效]。(二)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在施工期间将随时点名,未经批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0000元/人·次违约处罚。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5000元/人·次违约处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本条进行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文件无效]。(三)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除外),如成交供应商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不得转、分包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文件无效]。(四)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及采购人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代表到现场检查时,成交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对不重视安全以及出现安全隐患,则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以每次2000元违约金;严重的安全问题视情加重处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本条进行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文件无效]。(五)成交供应商及其员工应遵守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管理规定,采购人代表到现场检查时,成交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对不遵守管理规定及不能做到文明施工的现象,则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以每次1000元违约金;对屡次(2次以上)不整改的处以每次2000元违约金。[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本条进行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文件无效]。八、其他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单独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采购人有权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有投标人投诉并经查实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投标人投诉或经采购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监管部门,按相关政策处理。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谈判(若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未按时进入视频会议视为放弃谈判以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响应为准)。在视频在线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②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和须提交的相关原件数量(如果有)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谈判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四)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谈判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谈判小组的谈判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必须在“报价澄清内容”填写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的最终单价(货物类)。如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减扣。注:政策性扣减方式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十一)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三、谈判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1.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2.联合体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谈判。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联合体谈判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2.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7以联合体谈判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3.谈判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4.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每页必须电子签章,自行承诺的内容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5.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4套响应文件的纸质版复印件,复印件与电子响应文件须一致。(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谈判开始时间地点。3.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1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14000元计取,由甲方支付。移交完整招投标情况报告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咨询电话:023-49820075。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条款合同文本采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第四章所列示范文本作为本项目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参照示范文本订立本项目合同。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安全生产费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该工程项目经理为。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采购文件要求。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9.其他: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报价低于谈判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采购人名称):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了你公司(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我公司竞争性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若获得成交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同时,我公司已落实低价风险担保的缴纳方案,承诺如采用保函形式缴纳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的格式和内容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否则,我公司愿承担谈判文件中约定的,因未按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备注: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在递交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未提交者和第二次报价时补递交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最终报价未低于谈判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不采用,最终报价低于谈判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第二次报价时只递交最终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条款差异表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技术方案(提示: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技术方案,技术方案的封面、目录格式自定,技术方案中不得有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图表或设备等)技术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编制要点:对本工程施工重点工序进行阐述,施工方案需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以图表解读等方式说明各工艺工序的步骤,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布置图、满足项目实际施工需求,临时设施能够体现与施工主体的关联关系的总体规划,确保工程实施进度。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编制要点: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工艺,即具体施工做法及过程;针对具体的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环节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做出必要的施工过程的安排;重难点工程须体现具体施工(含隐蔽工程)工序及技术、安全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必须合理且适用于本项目,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所列相关规范标准需正确,不得使用落后技术。施工工艺过程清晰,其主要工程不能够出现遗漏;主要设备提供安全、有效的安装方案,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规范要求。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编制要点:合理规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控制性项目安排得当,工程进度补救措施可行,进度管理有提前预想方案以及补救措施,有理想可靠的提前工期方案。总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逻辑关系正确,关键线路节点清晰准确完整,可操作行强,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是否合理(附网络图),控制性项目是否安排得当,工程进度补救措施是否可行,提供工程进度计划表,以图表形式明确倒排工期计划表,是否保证在招标人规定的总工期内完成,是否制定合理可行的赶工措施,尽量实现提前完工的目标,针对本项目修复养护工程制定保证工期专项措施,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承诺施工进度计划不合理具有违约责任、经济赔偿责任。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编制要点:提供本项目质量管理方案,明确质量管理体系、总体思路清晰,明确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和管理职能分配,对工程质量、原材料、设备质量、成品质量等有针对性的质量控制措施;提供具体的工作流程及方法、措施。承诺因工程质量违约具有的违约责任、经济赔偿责任。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编制要点: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有效、有完整的管理制度,措施按照市相关规定执行,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及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劳动保护措施、场地容貌、卫生、文明管理措施明确;应急管理体系及措施明确且有针对性;特别针对大型设备进出施工场地的具体安全管理措施;责任人具体;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如果不达标具有的违约。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编制要点:编制相应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特征,制定相应预防控制措施,切合实际,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扬尘、噪音等物质对大气的污染;施工产生的废渣有合理的处理方案;设有专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及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环境管理体系健全有效,环境管理保证措施得当具有针对性,与本项目周边环境情况相符合。7、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点:如有施工技术方案中危大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的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等是否满足本工程要求。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复养护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