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印记示范带建设 风貌提升工程 道路工程招标公告(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2025)


三门县红色印记示范带建设项目-珠岙镇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香山村龙翔谷福茶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三门县红色印记示范带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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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岙镇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香山村龙翔谷福茶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门县红色印记示范带建设项目-珠岙镇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香山村龙翔谷福茶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珠岙镇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康润(台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内容:本工程为三门县红色印记示范带建设项目-珠岙镇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香山村龙翔谷福茶道路工程,建设地点为三门县珠岙镇香山村。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所包括的所有内容。预算审核价:1521451元。工期:不超过100日历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合理明确工期天数)质量目标: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2.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3.本次招标采用“ 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全流程招、投、开、评标工具。未在“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三门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网上注册登记操作示意卡》自行网上注册并核验通过,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CA锁办理请前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自助办理(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smxztb)。五、招标答疑会: 无。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30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三门县拓展类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电子屏幕)。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远程解密遇有问题的请联系章宏涛13968512856。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七、投标保证金: 1.担保金额:3万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或保函 (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3.采用保函方式:3.1 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使用保函的须采用在线电子保函,其它形式提交的概不接收。采用电子保函须在投标截止前一天 16:00前办理完成。4.采用现金方式:4.1 电汇或网银转账(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通过“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具体详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三门县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缴纳操作说明”。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使用“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并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4.3 投标供应商汇出账号必须是“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中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5.温馨提醒:(1)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2)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者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9:00—17:00,若周一为投标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6.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④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13968512856。⑥以上未按要求提供,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相关注意事项: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不予接受。九、公告发布网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联系方式:(一)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名称:康润(台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李龙千       联系电话:15967021179(二)招标人招标人名称: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珠岙镇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汪日运           联系电话:18858632197(三)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三门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6-83361661   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珠岙镇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康润(台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23日    相关附件:Zb.pdf

三门县红色印记示范带建设项目----珠岙镇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香山村龙翔谷福茶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登记号:三拓展【2025】】】】GK052号),【【: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三门县珠岙镇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康润(台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三门县农业农村局二〇二五年六月三门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登记号:三拓展【2025】GK052号项目名称:三门县红色印记示范带建设项目珠岙镇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香山村龙翔谷福茶道路工程招标人: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珠岙镇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联系人:汪日运联系电话:18858632197招标代理:康润(台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李龙千联系电话:15967021179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农业农村局(盖章二0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预算审核价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门县拓展类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试运行投标人须知1、三门县拓展类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方式:插入CA锁并登录交易系统—业务办理—开评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2、不见面开标系统对投标人终端要求:详见《三门县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提示:IE浏览器需安装插件,请按提示自行安装相关插件并按要求进行相关插件的设置。3、不见面开标系统需在“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未注册的请参照《三门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网上注册登记操作示意卡》自行网上注册并核验通过,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4、不见面开标系统需使用数字证书(CA)操作,未取得数字证书(CA)的,请前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自助办理(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smxztb。5、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软件下载地址见网站下载中心,投标工具锁申请地址:http://commkey.pminfo.cn/RegisterRockey/Login/Login.aspx。6、投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三门县拓展类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进行解密、唱标、评审结果查看等操作,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需在招标代理设置的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8、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唱标、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重要事项说明:(1)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签到,未完成签到的,将无法解密投标文件,并视为放弃投标。(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放弃投标。(4)若投标人已申请多把CA锁,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锁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5)如有疑问,请咨询品茗公司技术服务电话,技术服务电话:章宏涛13968512856。QQ“三门交易平台交流群”(群号:146117595),进行业务咨询。此群也将作为不见面开标的备用远程交互群。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门县红色印记示范带建设项目-珠岙镇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香山村龙翔谷福茶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珠岙镇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康润(台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内容:本工程为三门县红色印记示范带建设项目-珠岙镇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香山村龙翔谷福茶道路工程,建设地点为三门县珠岙镇香山村。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所包括的所有内容。预算审核价:1521451元。工期:不超过100日历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合理明确工期天数)质量目标: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2.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3.本次招标采用“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全流程招、投、开、评标工具。未在“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三门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网上注册登记操作示意卡》自行网上注册并核验通过,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CA锁办理请前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自助办理(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smxztb)。五、招标答疑会:无。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202520252025年6666月30303030日15151515时00000000分,开标地点为三门县拓展类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电子屏幕)。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远程解密遇有问题的请联系章宏涛13968512856。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七、投标保证金:1.担保金额:3万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或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3.采用保函方式:3.1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使用保函的须采用在线电子保函,其它形式提交的概不接收。采用电子保函须在投标截止前一天16:00前办理完成。4.采用现金方式:4.1电汇或网银转账(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通过“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具体详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三门县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缴纳操作说明”。4.2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使用“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并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4.3投标供应商汇出账号必须是“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中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5.温馨提醒:(1)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2)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者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若周一为投标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6.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④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13968512856。⑥以上未按要求提供,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相关注意事项: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不予接受。九、公告发布网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十、联系方式:(一)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名称:康润(台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李龙千联系电话:15967021179(二)招标人招标人名称: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珠岙镇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汪日运联系电话:18858632197(三)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三门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6-83361661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珠岙镇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康润(台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2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珠岙镇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联系人:汪日运联系电话:1885863219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康润(台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环湖东路7-7号联系人:李龙千电话:159670211791.1.4工程名称三门县红色印记示范带建设项目-珠岙镇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香山村龙翔谷福茶道路工程1.1.5建设地点三门县珠岙镇香山村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招标人指定的工程(详见招标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3.2工期要求不超过100日历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合理明确工期天数)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如需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1.11分包和规模相适应。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其他材料:1)电子招标文件及投标工具安装程序(三门投标编制4.0.2.8版本);2)预算审核书电子文档;3)施工图纸电子文档;2.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提交方式: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联系方式:李龙千联系人:15967021179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3.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信标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导入三门投标编制4.0.2.4.0.2.4.0.2.88884.0.2.版本生成后缀名....已加密投标文件:1111、资信标(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一);(2)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二);(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文件格式三);(4)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四);(5)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五);(6)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六);(7)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七);(8)法定代表人身份(投标文件格式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十一)(9)证书相关材料:①《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省外企业均应提供);②《》《》《《》《》《《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对应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有效性,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或者前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查询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准。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须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上传。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3.1投标文件组成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333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社保缴纳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10)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备注:(1)以上资格标内容均需在投标工具中的资格标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添加的内容须为清晰的电子文档。(2)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未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直辖市相应平台查询到的作无效标处理。2、商务标(1)投标函(自动生成);备注:商务标由三门投标编制4.0.2.8版本自动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3.2预算审核价及有效投标报价范围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521451元。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为:招标人预算审核价下浮11%~16%(含本数)。投标报价超过有效报价范围作无效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15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担保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1、担保金额:3万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或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3、采用保函方式:3.1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使用保函的须采用在线电子保函,其它形式提交的概不接收。采用电子保函须在投标截止前一天16:00前办理完成。4、采用现金方式:4.1电汇或网银转账(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通过“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具体详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三门县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缴纳操作说明”。4.2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使用“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并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4.3投标供应商汇出账号必须是“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中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5、温馨提醒:(1)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3.4.1投标担保按时缴纳保证金。(2)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者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若周一为投标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6、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④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13968512856。⑥以上未按要求提供,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1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步骤如下),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远程解密遇有问题的请联系章宏涛13968512856。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1)登录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tz.jyzx.sanmen.gov.cn/login);2)须先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后在“我的待办”,选择投标项目,点击“上传标书(后缀名.已加密投标文件)”并保存。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投标文件。4.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4.1.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三门县拓展类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并签到,未完成签到的,将无法解密投标文件,并视为放弃投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插入CA锁并登录交易系统—业务办理—开评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5.2开标程序2、招标代理开启不见面开标系统视频直播。3、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各投标人自行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40分钟(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开始解密”时开始计算),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4、招标代理现场公布解密投标人投标文件情况。5、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每个环节评审结果招标代理均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宣布。6、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下浮系数,抽取过程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同步直播,接受招标监管机构人员监管。7、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必须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网络及电话畅通,若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合理所需时间)以予澄清或说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澄清或说明转换成PDF形式并签章后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传输。注:若有异常情况或疑问的,可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音视频交互跟开标人联系,或及时咨询品茗公司,技术服务电话:章宏涛13968512856,也可加入QQ“三门交易平台交流群”(群号:146117595)进行业务咨询。5.3特殊情况处置1.因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7.3.1工程担保1、工程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或工程保函(仅指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如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2、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2%3333、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相关约定:按三人社[2019]41[2019]41[2019]41《《[2019]41号《关于印发《三门县建设领域民工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及浙建[2020][2020][2020]7777[2020]号《《《《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0.110.110.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本工程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安装程序(三门投标编制4.0.2.88884.0.2.4.0.2.4.0.2.版本)编制,下载地址及””””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示意卡””””见http://jyzx.sanmen.gov.cn/Downloadhttp://jyzx.sanmen.gov.cn/Downloadhttp://jyzx.sanmen.gov.cn/Downloadhttp://jyzx.sanmen.gov.cn/Download。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无效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10.110.110.110.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开发商: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章宏涛13968512856,139685128561396851285613968512856苏子路1395767991213957679912139576799121395767991210.210.210.210.2增值税计税方式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10.310.310.310.3中标后提交投标文件份数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555份(投标工具中所有内容打印成纸质文件,纸质文件上的水印码须与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上的投标文件的水印码一致)10.410.410.410.4温馨提示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在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核验通过。10.510.510.510.5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10.610.610.610.6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问核对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信标评审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⑤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须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上传。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⑦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未盖章的;⑧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⑨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1条款的;⑩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2)商务标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②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未盖章的;③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3333)其他: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10.610.610.610.6否决投标的情形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执行的;③存在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七)中串通投标行为的;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它应否决投标的情形。10.710.710.710.7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以建造师身份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的(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认定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交通工程等关于项目负责人在建认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如发生以上a、b、c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格标上传,招标文件提供证明格式的须按照该格式提交),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管理部门的网站或管理部门的文件中载明以建造师身份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若承接项目已取得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该项目不作为在建。原承接项目已解除合同的,该项目不作为在建。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已通过竣工验收或已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10.810.810.810.8特别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进一步明确及重点内容的概括,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应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若有抵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内容为准。10.910.910.910.9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3000元由招标人支付。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1.1.2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⑴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⑵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⑶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⑷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⑸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⑹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⑴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⑵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6)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17)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8)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及投标文件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规定情形的,即认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了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2.2.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预算审核书;(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从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不全、对内容有疑问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的澄清将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至少3日前,将澄清的内容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人的修改内容将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将修改的内容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3.3.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按预算审核价下浮幅度(投标报价下浮率)填报,投标报价下浮率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工期以日历天计。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安全、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3.2.2报价方式: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技术资料、预算审核价、施工工期,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结合市场价格信息、管理技术水平,综合测定后采用下浮的方式竞报投标报价,但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前附表所规定的有效投标报价浮动幅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担保。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退还;(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担保按下列相应规定进行处理:(1)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第一、二条承诺内容,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发现并以无效标处理的,对其投标担保总金额的15%不予退还;在评标结束后被查实的,对其投标担保总金额的35%不予退还;涉及中标候选人的,对其投标担保总金额的55%不予退还;(2)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第四、五、六条承诺内容,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发现并以无效标处理的,对其投标担保总金额的75%不予退还;在评标结束后发现并被查实的,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3)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报价的差额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总金额的,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5)投标人因同一行为涉及上述多种情形的,招标人按投标担保不予退还金额高的进行处理。3.4.5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其投标担保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由三门投标编制4.0.2.84.0.2.84.0.2.84.0.2.8版本打印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注明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署或盖章。4.4.4.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招标人(三门县工程建设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发出确认投标成功的提示。4.1.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视为投标文件未上传。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人应先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再上传修改后重新生成后缀名为“.已加密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5.5.5.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6.6.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须签订《台州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7.7.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还应包括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对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对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核查意见。7.1.2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7.1.3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在建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7.1.4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1.4项规定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3)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4)拒绝按本章第7.1.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7.2中标通知书7.2.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涉及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7.1.4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7.2.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7.2.3招标人在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7.2.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7.3合同签订7.3.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方式额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3.37.3.37.3.37.3.3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按时订立合同或者未按时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7.3.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8.8.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9.9.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10.10.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2项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存在本章3.1.2项、3.1.3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合理区间抽取定价法(有限数量制)1.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入评单位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入评单位选择2.2.1评标标底浮动率的确定:开标时,现场公开由招标人代表在规定合理区间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含上、下限,各档之间的步长为0.2%)内,分别抽取3次,每次随机抽取1个数值,再取该3个数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浮动率(作为工程变更,结算依据,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2.2.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投标报价分值为满分100分,以评标标底浮动率为基础,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浮动率与评标标底浮动率对比,进行计分。投标报价浮动率等于评标标底浮动率时,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浮动率每低于评标标底浮动率1个百分点,扣1.5分。投标报价浮动率每高于评标标底浮动率1个百分点,扣1分。评分不足1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计算公式如下(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100-|投标报价浮动率-评标标底浮动率|×100×扣分值(标准)评标标底浮动率2.2.3入评投标人选择评标委员会按有效报价幅度范围内的投标人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取10家投标人作为入评投标人进入后续评审(若报价得分相同时投标人超过10家,应同时作为入评投标人)。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出现不满足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的,其他投标人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幅度范围内的投标人少于10家,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入评投标人进入评审范围。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入评投标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投标工具、同一套计价软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1.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3.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详细评审,但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3.2.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无法联系或在30分钟内无法赶到开标室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3.2.53.2.53.2.53.2.5投标文件投标函信息和电子系统项目信息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信息为准。3.3评标总得分的确定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报价得分。3.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浮动率数值大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均相同的,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资格进行详细评审,如不符合要求,作无效标处理,空缺的名额由之后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进行替补,然后再对其资格进行评审,如再不符合要求,再替补,以此类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一名投标人为本工程的中标候选人。3.5评标结果3.5.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6其他:(1)中标价(合同价)=预算审核造价×(1-评标标底浮动率)。(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珠岙镇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三门县红色印记示范带建设项目-珠岙镇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香山村龙翔谷福茶道路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三门县红色印记示范带建设项目-珠岙镇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香山村龙翔谷福茶道路工程。2.工程地点:三门县珠岙镇香山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工程内容: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所包括的所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下浮,结算下浮率为。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协议书中的银行账户,承包人开具正式发票。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1)一般计税方法。(2)简易计税方法。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创优目标工程质量创/。安全文明施工创/。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拔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人工资。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合同备案机构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关于印发三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政办规〔2023〕4号)、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1.3法律1.31.3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台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10期等造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标准、规范、解释。1.41.41.4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没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的,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商定的方案施工。1.51.51.5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合同通用条款。1.61.61.6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3〕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有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可视工程实际双方再补充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红线为界,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划定的施工作业区范围施工,超出施工作业区范围的政策处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并承担相应费用。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合同价内。1.131.131.13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引起造价变化的子目及工程量清单漏项子目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调整综合单价;但如综合单价异常(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工程量增加,调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综合单价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1)(2)(3)(4)条约定,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2.2.2.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工期、工程量复核、设计变更及施工联系单、工程款支付签证由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按规定报审。发包人代表同时负责监理及施工项目班子人员管理及施工现场的服务、协调、督查工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临时水源、电源的接入、安装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3.3.3.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包括含施工过程中验收、检查时拍摄或录制的相片、影像资料等,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1间免费使用。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eeee、其他:①①①①承包人必须遵守浙江省、台州市等地方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单位的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行政或者事业许可、备案、审批等程序,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施工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等。②②②②承包人应负责协助办理质量监督委托、安全监督委托及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费用按相关规定承担。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移交、工程项目移交(包括发包人另行招标的专业分包、设备安装工程)的相关手续,并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移交。承包人协助组织施工过程中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承包人自身发生相关费用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③③③③对发包人的现场监督工作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承包人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的管理,做好交叉施工事宜及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④④④④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承包人必须每月按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按所需缴纳金额及时足额向水、电部门缴纳,若承包人不按时缴纳,则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⑤⑤⑤⑤承包人负责落实对施工现场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交底,进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负责落实整个工地现场的保安、防盗工作。承包人应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对相邻或周边的建筑物或环境的各种影响,并承担相关的索赔费用。⑥⑥⑥⑥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提供电源容量与施工所需机器设备用电是否相匹配,并采取包括自备电源在内的必要措施解决施工用电的临时断电问题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该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⑦⑦⑦⑦施工现场的标语、条幅和围挡图案、廉政文化宣传等制作,在悬挂和喷涂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如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无条件修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合同价款不予调整。⑧⑧⑧⑧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发包人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等方面的审批程序及制度。⑨⑨⑨⑨由承包人的质量安全职能部门每月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进行全面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发包人汇报。⑩⑩⑩⑩已竣工工程未验收合格之前,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责任方自费予以修复至符合验收条件。ffff、农民工工资按三人社[2019]41[2019]41[2019]41[2019]41号关于印发三门县建设领域民工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及浙建[2020]7[2020]7[2020]7[2020]7号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现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后,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成本控制。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须不少于24天。月到岗达不到约定天数,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率须不少于24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1%,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担保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达不到24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0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某关键岗位人员连续三个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且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5%(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位人员。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签订工程合同前提供现金或履约保函,保函形式为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2%2%2%,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采用保函的,因工程延期竣工导致履约担保失效的,承包人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日15151515日历天前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否则发包人将从承包人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履约担保,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导致的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向承包人全额返还;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持续有效。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4.4.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1间使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5.5.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除通用条款约定外,要达到设计及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质量要求,并最终一次性验收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承包人还应保留验收部位、验收过程、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6.6.6.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2012〔〔〔20122012〕〕〕〕54545454号)及工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费用包含在工程预付款内,与工程预付款一并支付,支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总额的(50)%(注: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预付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项目,预付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7.7.7.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所需专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本条所述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做实质性变动,而是对其的进一步细化。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及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随时提交监理人及发包人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组织设计的任何说明和文件,对此类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按照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但在任何情况下,监理人及发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批准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其应负的责任。监理人、发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批准,仅表示对施工技术方案的认可;如构成工程变更或者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承包人应在提交的审批表中载明,并同时提交工程造价文件,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批后作为结算依据(注:政府性投资项目,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项目变更办理程序办理)。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3.2开工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②因政策处理不完善导致无法施工。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对发包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承包人为克服不利物质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不利物质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条处理。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10级(含10级)持续24小时的大风;(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承包人为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处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8.8.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本工程中/材料由发包人提供。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费用(含税价款)在每期应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的税前工程造价中扣回。]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水泥、商品混凝土材料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相关押金由承包人承担。(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要求:/。(4)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备案后方可进场。(5)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优先使用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6)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7)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8)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按有关规定可不组织招标采购的)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价格确定申请后,7日内审批完毕。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1)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保管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提供材料金额(含进项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2)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保管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提供设备金额(含进项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提供。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9.9.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实施。(2)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3)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4)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10.10.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变更后项目与预算审核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如该综合单价异常,则招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以上;或招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该分部分项清单超过约定幅度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预算审核书综合单价下浮后单价,下同)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核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2)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承包人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并报发包人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b、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c、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专用条款10.4.1(3)(4)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3)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或预算审核价)编制依据计算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纳入总价进行统一下浮。但确定综合单价时,合同中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的内容,仍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中未约定的,按施工期信息价(或签证价)确定。(4)如按以上编制依据缺项的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并报发包人确定后执行。(5)清单项目组合内容项目特征描述中,局部工程内容对应的工程数量变化,可仅调整计算变化部分的差价。10.4.2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专项施工方案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和监理人应予以签收,并在14日内审批完毕。工程中凡涉及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均严格按《《《《三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三政办规【【【【202320232023】】】】202344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工程变更资料的通知》(三发改【20212021《》【,《》【20212021】】】】42424242号)执行,具体详见三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操作手册。上述管理办法如有变动时,按从新原则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无承包价(暂定价)的单项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承包双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价格、供应商或分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28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招标工作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7.4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向承包人支付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税前金额(指不含销项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创标化工地增加费计算方法:/。创优质工程增加费计算方法:/。11.11.11.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本项目市场价格波动不调整合同价格。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A1=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时所采用《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对应月份的人工、材料价格。(2)市场价格约定:A2=各分项工程(道路、排水、桥梁、交通)施工期所对应的《台州造价》(正刊)三门信息价所对应的材料(人工)信息价算术平均价。(3)调整方法a.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超出的金额调增,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2-A1);b.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低于的金额调减,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1-A2);c.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不作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以后变化由发包人承担,但由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时的法律变化引起合同价增加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下降的由发包人受益。12.12.12.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单价合同,总价下浮确定。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本工程结算方式同预算审核书、实行总价下浮、下浮数值即评标标底浮动率;(2)除本节风险范围以外规定可以调整,其它一律不得调整,如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依据、招标人及预算审核书中提供的费率、结算率等;(3)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发包人签证,综合单价按技术工(310)元/工日、普工(205)元/工日计取);(4)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c.土方开挖及外运、处置及泥浆外运、处置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d.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用:包括由于停电、停水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的费用。e.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无条件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并按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完成环境恢复。f.建筑垃圾外运应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如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等。建筑垃圾外运及场地清理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g.机械运杂费:承包人不论实际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是否增加或变动,均不予调整。h.施工中有关报批手续及相关工程报批、测试、验收及检测单位所有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检测单位由发包人指定,由此引起的费用承包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工程量按照专用条款12.3.1条规定,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2)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的约定调整;(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0.4.1条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局部变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条约定调整;(5)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按合同专用条款10.4.1款约定方法调整。但合同中注明一次性包定的措施项目,不作调整。(6)未在投标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注:主要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及论证费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0.4.1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7)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定额组价如发现计算有明显错误、定额子目套用错误或定额子目漏项,可按实调整;各项取费费率漏项或错误,可按相对应中值或规定取费进行调整,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0.4.1款约定执行。(8888)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0.710.710.710.7款约定调整。(9《,)工程中凡涉及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及变更均严格按《关于印发《《三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政办规〔2023〕〕〕〕4,》〔号)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777天前人员设备进场后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提交,计量价款付至合同价的90%时,退还预付款保函。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仅指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台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10期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4)确认的当期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月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60%60%60%60%(不含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77770000%%%%,结算审定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不计息),假如在质量保修期(一年)内支付,需剩余1.5%1.5%1.5%1.5%作为质量保证金可以以保函形式提供(不计息),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年)一次性付清。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收取备料款及每期工程款时应开县正式发票。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将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含预付款)的[20]%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承包人应确保专款专用。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备料)款的利息,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仅为本期工程款支付依据。12.4.612.4.612.4.6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512.512.512.5支付账户:发包人将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20)%拨付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余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帐户。如承包人因经营需要将工程款支付至其他指定帐户时,应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并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13.13.13.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验收申请,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勘察人等相关单位完成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13.2.3竣工日期(1)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工程经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合同工期计算终止日。(2)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4.14.14.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参建各方主体(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可在28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交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工程验收后,承包人超过90天未提交最终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天,承包人还不提工程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工程结算结果。2.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竣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现场签证,相关施工记录,〔各分段节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工程款收款证明、逾期付款利息计算书等相关资料。14.2竣工结算审核(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天内内审核完毕,并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因非承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发包人(或其委托监理、造价审核单位)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后,由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利息,逾期审核时间60天内,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逾期审核时间超过60天,超过时间的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计算;(2)发包人在签署最终工程结算证书后14天内,按专用条款15.3条办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留置手续后完成对承包人的付款。逾期支付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6天,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工程结算证书有异议的,可对无异议部分签署确认意见,同时对有异议部分签署争议解决途径意见。发包人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工程结算价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处理。(4)结算特殊要求: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后确定,工程款以中介机构审计结论为依据。审核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2009《》〔,《》〔《》〔20092009〕〕〕〕84848484号)计算,其中结算超过5%5%5%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5%5%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由承包人承担,并可由发包人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中介审核机构。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发包人实际需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5.15.15.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留置质量保证金保函。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仅指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保证金额为工程结算价款的1.5%,在质保期内保持保函有效;(2)1.5%的工程结算价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发包人支付最后工程结算前,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4)方式退回:(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2)建筑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30%,满2年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3)市政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4)其它:缺陷责任期满后退回质量保证金保函。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色印记示范带建设 风貌提升工程 道路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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