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巡护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江苏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25)
巡护道路维修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编号: XZP2025062300246
. 项目名称: 巡护道路维修工程(第二次)
. 建设单位:江苏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招标条件
巡护道路维修工程(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JS2025011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编号:JS20250113 2.2项目名称:巡护道路维修工程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预算金额:48.654741万元 2.5最高限价:48.654741万元 2.6建设地点:宿迁市泗洪县洪泽湖湿地 2.7采购需求:洪泽湖湿地内的巡护道路路面维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 2.9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项目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范围
巡护道路维修工程(第二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 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视为无效),且满足以下条件: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满足条件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6-24 09:00:00 至 2025-06-30 17:00:00
获取方式
4.1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 2025年6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406室 4.3方式:①线下获取:磋商申请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前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4楼406室现场递交;如供应商资料不齐全,不得获取磋商文件。 ②线上获取:磋商申请人填写采购文件获取表(见公告附件)及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标书费电汇底单(公对公转账,收款账户户名: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南京银行长江支行,账号:088540201021684497)发送至邮箱2108413482@qq.com,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 4.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04 11:00:00
递交方式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401室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7-04 11:00:00
开标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401室
其他
notice_content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
江苏省泗洪县青阳镇长江路北侧
联系人:
王科长
电话:
0527-864097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4楼
联系人:
梁工
电话:
025-83581352
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巡护道路维修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S2025011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一、招标条件本巡护道路维修工程(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654741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2.1项目编号:JS202501132.2项目名称:巡护道路维修工程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4预算金额:48.654741万元2.5最高限价:48.654741万元2.6建设地点:宿迁市泗洪县洪泽湖湿地2.7采购需求:洪泽湖湿地内的巡护道路路面维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2.9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1本项目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巡护道路维修工程(第二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巡护道路维修工程(第二次):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视为无效),且满足以下条件: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满足条件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6-2409:00到2025-06-3017:00获取方式:4.1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406室4.3方式:①线下获取:磋商申请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前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4楼406室现场递交;如供应商资料不齐全,不得获取磋商文件。②线上获取:磋商申请人填写采购文件获取表(见公告附件)及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标书费电汇底单(公对公转账,收款账户户名: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南京银行长江支行,账号:088540201021684497)发送至邮箱2108413482@qq.com,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4.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或公对公转账)。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411:00递交方式: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401室纸质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07-0411:00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401室七、其他7.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须包含正本签字盖章的PDF彩色扫描件格式,响应文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不得加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7.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7.3磋商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7.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7.5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7.6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地址:江苏省泗洪县青阳镇长江路北侧联系人:王科长电话:0527-86409790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4楼联系人:梁工电话:025-83581352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采购文件获取表项目名称:巡护道路维修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JS20250113投标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码:经办人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接收采购文件及发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开票信息公司名称:公司税号: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巡护道路维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