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汽车评估 司法招标公告(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2025)



关于夏磊所有的车牌为浙A0EP62汽车评估报告的公示

2025-06-23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幼君与被执行人夏磊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中,已依法委托杭州金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夏磊所有的车牌为浙A0EP62的汽车进行评估。经评估,上述标的的市场参考价格为3000元。详见附件评估报告。现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向夏磊公告送达杭金孚评字[2025]33号司法评估报告。被执行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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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金孚评字2025第33号评估报告.pdf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参考价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2024)浙0109执11636号案件涉及1辆车牌为浙AOEP62汽车的市场价值司法鉴定项目评估报告杭金孚评字[2025]第33号杭州金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5年6月16日目录声明摘要.评估报告3一、委托方、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二、评估目的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五、评估基准日六、评估依据七、评估方法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九、评估假设十、基本情况及技术说明十一、评估结论.十二、特别事项说明.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十四、评估报告日0附件10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五、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六、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七、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八、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1摘要杭州金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幼君与被执行人夏磊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中涉及的被执行人夏磊名下的车牌号为浙AOEP62汽车一辆在2025年6月1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摘要如下:一、评估结论本次评估对列入评估范围的被执行人夏磊名下的车牌号为浙AOEP62汽车一辆,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前提下,委估的汽车在2025年6月10日的市场价值为3,000.00元。二、特别事项说明1.本次评估因缺少购买发票等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将查询到的被评估车辆初次注册时间作为车辆启用日期。2.委估车辆无钥匙,故车辆无法启动,无法确定行驶里程。3.环保标准为评估工作人员依据车型网上查询获得,仅供参考。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关注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三、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结论的使用期限应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来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评估报告日:2025年6月16日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2评估报告杭金孚评字[2025]第33号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杭州金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院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幼君与被执行人夏磊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中涉及的被执行人夏磊名下的车牌号为浙AOEP62汽车一辆在2025年6月1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方、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一委托方本次评估委托方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萧山区人民法院”)。(二)资产占有方本次评估的资产占有方为夏磊。(三)报告使用者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二、评估目的确定位于萧山区所前镇金临湖村桥南15-1号停车场(所前镇第二小学东侧)内的车牌为浙AOEP62汽车的市场价值,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拟实施司法处置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位于萧山区所前镇金临湖村桥南15-1号停车场(所前镇第二小学东侧)内的车牌为浙AOEP62汽车。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等因素,本评估项目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3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五、评估基准日根据委托方意见和现场核实的有关信息情况,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25年6月10日。本评估报告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六、评估依据(一)法律依据1.《*************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07号);3.《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法释(2002)8号);4.《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处置管理规定)细则》(浙高法[2010]299号);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09)16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7有关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二)准则依据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7、《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8、《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9、《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10、有关其他准则文件等。4(三)取价依据及参考资料1.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核实、分析等所搜集的佐证资料;2.评估人员市场调查取得的资料;3.评估人员通过互联网等进行市场调查取得的资料。七、评估方法(一)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与成本法。1、市场法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其使用的基本前提有(1)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2)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2、收益法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基本前提有:(1)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用货币衡量;(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3、成本法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的前提条件有:(1)被评估资产处于持续使用状态或设定处于持续使用状态;(2)可以调查取得购建被评估资产的现行途径及相应的社会平均成本资料。(二)评估方法的选择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评估选择成本法作为本次资产评估方法。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我公司于2025年6月9日接受委托,并着手工作,6月16日出具评估报告。5主要评估过程包括现场调查、资料收集、评定估算。(一)评估程序实施过程1.现场调查(1)在接受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后,评估人员与申请执行人对评估对象进行初步沟通,了解相关情况;(2)2025年6月10日实地了解有关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2.资料收集通过网络查询及市场调查了解近期市场交易价格等相关信息,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3.评定估算在现场调查及相关资料搜集完毕后,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资料的完整性及适用性,选择适用可行的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在此基础上编写评估报告。九、评估假设(一)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二)继续使用假设:是指处于使用中的资产将按其现行用途及方式继续使用下去。(三)外部环境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的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四)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五)假定产权持有单位对有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的管理。评估对象在使用过程中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六)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七)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6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当出现与前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十、基本情况及技术说明(一)基本情况此次评估的资产为位于萧山区所前镇金临湖村桥南15-1号停车场(所前镇第二小学东侧)内的车牌为浙AOEP62汽车。车辆型号:上汽通用别克凯越SGM7180LEAT,排放标准:欧四,发动机号码:252832,车辆识别代码:LSGJU52P57H149813,车牌号码:浙AOEP62,非营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5人。首次注册日期:2007年11月21日,检验有效期止:2025年11月30日,保险有效期止:2025年11月23日。车辆状态:查封,无未处理违章记录,未抵押。因无车辆钥匙,勘查现场无法进行启动测试,车辆行驶里程不明,保养情况不明。全车玻璃完好,车门窗可正常开启,内饰磨损正常,车身外观覆盖件有多处瑕疵。(车辆识别代码与发动机号码核查相符)(二)标的物的评估根据被评估资产特点,结合评估目的,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三)评估介绍:具体评估过程及评估方法说明如下:采用成本法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评估价值=重置价格×成新率。其中: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重置价格评估时,评估人员通过汽车之家等网络渠道获取的同样或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来确定每种资产的价值,在此基础上,评定估算其评估价值。十一、评估结论本次评估对列入评估范围的位于萧山区所前镇金临湖村桥南15-1号停车场(所前镇第二小学东侧)内的车牌为浙AOEP62汽车进行了评估,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前提下,委估的汽车在2025年6月10日的市场价值为3,000.00元。十二、特别事项说明1.本次评估因缺少购买发票等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将查询到的被评估车辆初次注册时间作为车辆启用日期。2.委估车辆无钥匙,故车辆无法启动,无法确定行驶里程。73.环保标准为评估工作人员依据车型网上查询获得,仅供参考。4本资产评估报告是根据人民法院及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出具,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对评估结论构成影响,依据同一标的资产的其他资料或者信息可能得出与本报告不一致的评估结论。5.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6.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结论不包含标的物所有人在交易中产生的各项费用。7.本报告中,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之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不发表意见、也不作确认或保证。评估人员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并有责任对查验情况予以披露,但是本报告所依据的权属资料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关注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1、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由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委托人或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2、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3、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的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委托人与本资产评估机构或与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4、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至2026年6月9日止本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有效。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8(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五)若本报告的评估事项涉及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核准备案的,而本报告未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本资产评估报告不得被作为经济行为的依据。十四、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6月16日。正式执业会员资产评估师时洋控资产评估师:33000033资产评估师:林根兰杭州金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5年6月16日9附件附件一、资产评估明细表附件二、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资产评估委托书附件三、部分现场勘查照片附件四、车辆登记信息附件五、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附件六、资产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七、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附件八、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函10车辆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10日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夏磊序号车辆牌号车辆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日期已行驶里程(公里)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备注原值成新率%净值1浙AOEP62上汽通用别克凯越SGM7180LEAT辆12007年11月21日-20,000.0015%3,000.00合计20,000.003,000.00减:车辆减值准备合计20,000.003,000.00评估人员:商晨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评估机构委托书(2024)浙0109执11636号杭州金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幼君与被执行人夏磊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中,需确定下列财产的处置参考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委托你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请你机构在收到本委托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财产的基本情况、评估方法、评估标准、评估结果以及有效期等内容。不能在期限内完成评估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五日前申请延长期限,延期次数不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十五日。本次评估费不采用预缴方式。计算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执行(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财产处置未成交的,按照评估机构合理的实际支出计付费用;财产处置成交价高于评估价的,以评估价为基准计付费用;财产处置成交价低于评估价的,以财产处置成交价为基准计付费用。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撤回委托评估的,按照评估机构合理的实际支出计付费用;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通知原评估机构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按照前款规定的百分之三十计付费用。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另行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的,对原评估机构不计付费用)。需评估的财产为被执行人夏磊所有的别克牌浙AOEP62的车辆[车辆停放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金临湖村桥南15-1号停车场(所前镇第二小学东侧),停车场管理员电话18257149372。评估作业时,应当通过实地发动车辆查勘现状,并现场核对发动机号、车架号,打开车辆前、后厢盖拍照,注意检查车辆各隐蔽遮盖处是否有进泡水、生锈等痕迹。应当通过第三方平台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尽量精准查明重大事故记录。]九日承办人:胡水坤联系电话:0571-82665119联系人:章筱敏联系电话:19906710132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7号5NdaooSOLOWTBNOMHONVHSNHOA8Conoos出1e平租单事田架可国中dcnroSYMOdINIONECIM铁一/NIAOIIMTNOEO事社系730OWIIONSISS音亚车修家味Y币INSWEOVIdSaIHOIMSSOY9喜樨呼傷系bya喜单号¥咨08tEWSSaOW草旅SIOIng小型汽车浙AOEP62车辆信息所有人夏磊身份证明名称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明号码更新日期2024-12-30手机号码18042328533登记证书编号330005996496发证机关浙A机动车状态查封车身颜色灰使用性质非营运住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藕湖浜社区民政局2幢东501室厂牌型号别克牌/SGM7180LEAT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获得方式购买LSGJU52P57A149813所有权个人发动机号252832车辆识别代号业务检验有效期止2035-11-30初次登记日期2007-11-21发证日期2021-02-04保险终止日期2025-11-23强制报废期止2099-12-31谕期检验强制2028-11-30行驶证证芯编3300036613525最近定检日期2024-11-26补领号牌次数0补/换领证书..0检验合格标志253361860159补证次数0前膜编号3391017504339后膜编号33X1017504338燃料类型汽油钢板弹簧片数一发动机型号T18SED功率88排量1799车外廓长宽高4515/1725/1445/核定载质量一准牵引总质量一总质量1675后排载客一核定载客5前排载客-轮胎规格195/55R15出厂日期2007-11-07尾板质量是否新能源汽车否新能源汽车种…一来历凭证一抵押情况未抵押销售单位环保达标情况GB18352.2-2001备注-杭州市财政局杭财资备案[2018]37号备案公告评限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开焜中华人民共种国资产评活法》《资广计估行业财政生30示8步办法》(财政部第86号令)《浙江省广评生机物政监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企2017392号厂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二资立评仕机购名称为杭州金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二、法定代表人为***。二盗产仕机构的股东的基本情况,甲报的货厂计临11甘本各安相关信P求入备茶信营理统,同酒诗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万网站进行查询。特此公告。杭州市财政局2018年2月28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L口扫播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91330102670606677J(1/1)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副本)名称金孚资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陆拾万元整女类型有限资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同成立日期2008年01月11日法定代表人***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2号楼707室60号经营范围服务: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年04202517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sC+产评中1园E9康通福6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正式执业会员证书K3D会员编号:33000343会员姓名:林根兰3康证件号码:330123***********9康福所在机构:杭州金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0朝CC+年检情况:通过(2024-04-16)03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S扫码查看详细信息+50BC评估发现价值诚信铸就康签名报福3D本人印鉴:三式共业产3+林枨兰3300042(有效期室2025-0南南6不6不66676不不不不不器打印时间:2024年04月22日s08时6福K+D0产评总K00福00安福CI康E福福E康城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K正式执业会员证书884会员编号:33000033厨90会员姓名:毛时法康C0证件号码:330123***********3国e所在机构:杭州金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康福福厨年检情况:通过(2024-04-16)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咖D扫码查看详细信息中4D1C诚信铸店1自海H4本人印鉴:签名:聚共12产C+意CC52000(有效期至2025-04福不南*南不南南社热不南不南不南不南不不南器打印时间:2024年04月22日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函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我们接受贵院的委托,对贵院在执行(2024)浙0109执11636号申请执行人胡幼君与被执行人夏磊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中所涉及的存放于萧山区所前镇金临湖村桥南15-1号停车场(所前镇第二小学东侧)内的1辆车牌为浙AOEP62汽车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核实、评定估算,并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假设条件成立的情况下,我们对资产评估结果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未重未漏;2、对涉及评估的资产进行了合理的抽查、核实;3、评估方法选用恰当,选用的参照数据、数据可靠;4、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考虑周全;5、资产评估结果客观、公允;6、评估工作未受任何人为干预并独立进行。正式执业会员资产评估师杭州金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毛时法中国·杭州资产评估师:林根兰日期:2025年6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评估 司法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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