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招标公告(昆明市儿童医院2025)



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1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G1-01378-YCZB-0089
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40.1
最高限价(万元):102.7
采购需求:(1标段)设备1:牙科综合治疗椅;数量:2台;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采购预算:31.40万元;最高限价:24.00万元;质保期:牙科综合治疗椅提供不少于2年的原厂质保。设备2:全自动高压蒸汽灭菌器;数量:2台;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采购预算:34.00万元;最高限价:8.00万元;质保期:全自动高压蒸汽灭菌器提供不少于2年的原厂质保。设备3:牙科手机医用养护一体机;数量:2台;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采购预算:7.20万元;最高限价:7.20万元;质保期:牙科手机医用养护一体机整体原厂保修不少于2年。;(二标段)设备1:心电监护仪;数量:14台;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采购预算:28.00万元;最高限价:28.00万元;质保期:≥2年。设备2:婴儿暖箱;数量: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采购预算:3.50万元;最高限价:3.50万元;质保期:提供不少于2年的原厂质保。设备3:新生儿辐射台;数量: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采购预算:3.00万元;最高限价:3.00万元;质保期:整机原厂质保≥5年。;(3标段)设备1:有创呼吸机;数量: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采购预算:33.00万元;最高限价:29.00万元;质保期:提供不少于4年的原厂质保;质保期间免费提供氧电池。;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标段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标段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2.1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2.2.1按照“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2.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2.2.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2.2.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1)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 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进行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当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时,其投标将被否决。);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24 06:00至2025-07-0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c.html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1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开评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保证金金额:4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不限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7-16 09:30(2)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保证金金额:22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不限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7-16 09:30(3)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保证金金额:19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不限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7-16 09:30 其他:1. 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3.开户信息开户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号:8719 0345 1810 102 0090 027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儿童医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871-63309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13698752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宏飞、杨秀群、后俊、张韵、樊艳瑾
电 话:1369875204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昆明市儿童医院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18: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7月01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开评标室1

预算金额
¥140.1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宏飞、杨秀群、后俊、张韵、樊艳瑾

项目联系电话
13698752042

采购单位
昆明市儿童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30902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698752042

附件:

附件1
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zip

昆明市政府采购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848-2541ZC209020/2(KMZC2025-G1-01378-YCZB-0089)采购人:昆明市儿童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18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66第六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78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7-1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0848-2541ZC209020/2(KMZC2025-G1-01378-YCZB-0089);1.2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1.3预算金额:2标段:34.50万元;1.4最高限价:2标段:34.50万元;1.5采购需求:标段号序号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是否接受进口产品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使用科室24心电监护仪14台否28.0028.00烧(创)伤整形科2台,急诊科(书林)5台,康复科2台,神经内科5台5婴儿暖箱1台否3.503.50急诊科(书林)6新生儿辐射台1台否3.003.00急诊科(前兴)注:★(1)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1.7项目实施地点:交货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1.8心电监护仪质保期:≥2年,婴儿暖箱质保期:提供不少于2年的原厂质保;新生儿辐射台质保期:整机原厂质保≥5年。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2.2.1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2.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2.2.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2.2.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进行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当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时,其投标将被否决。);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6月24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每天上午06:00-12:00,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c.html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2标段)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保证金金额:22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不限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7-1609:301.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3.开户信息开户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号:8719034518101020090027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871-633090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联系方式:0871-641051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宏飞、杨秀群、后俊、张韵、樊艳瑾电话:13698752042传真:0871-64105031邮政编码:650106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昆明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71-635449515.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咨询服务电话:400-881-7190云南CA服务电话: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服务电话:40000406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采 购 人昆明市儿童医院1.2采购代理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1.3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1.4项目编号0848-2541ZC209020/2(KMZC2025-G1-01378-YCZB-0089)1.5合同履行期限及交货地点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交货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1.6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及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10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2标段:贰仟贰佰元整(¥2200.00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不限,其它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电汇凭证、网银备注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其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实际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提交的注意事项:提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 户 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 号:8719 0345 1810 102 0090 0277联 系 人:张勤联系电话:0871-64153137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实际到帐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5)保证保险提交的注意事项: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6)银行保函提交的注意事项: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银行按照要求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在投标担保中,投标人为被担保人,招标人为受益人。(7)保证金退还①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打款账户;②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开户账户;③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供应商自行联系出函机构。1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12.1投标文件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单位电子签章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需要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注:自然人投标的,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以投标自然人电子签名代替。1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3.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客户端投标17.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5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30%计算,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26.1核心产品2标段:心电监护仪;采购标的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1.1.一、总则1.1.1.1.项目概况1.1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合同履行期限及交货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合格的投标人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要求及特定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2.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2.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3.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二、招标文件1.2.1.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审办法第六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4.2根据本须知第5条和第6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2.2.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提交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逾期提交的的疑问问题将不予回答。1.2.3.6.招标文件的修改6.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6.4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1.7.投标文件编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等,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7.4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3.2.8.投标文件的构成8.1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格式的,请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8.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标部分组成。8.3所投货物证明材料: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8.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8.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3.3.9.投标报价9.1报价应为一次性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成本价、利润、运费及代理服务费、保险、税收、安装、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报价,其他货币报价为无效报价。9.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标明拟提供货物的总价,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并且此单价均为使用地交货价。投标人没有填入价格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其单价和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不得由此向采购人进行索赔。9.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6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7投标人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只投其中一种或几种产品),否则该投标无效,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3.4.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不限,其它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电汇凭证、网银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10.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提交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其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实际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0.4保证金退还:(1)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联系出函机构进行退还。(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使用单位签订了合同,交纳了中标服务费五个工作日后退还。(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后退还。10.5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费用的;(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1.3.5.★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1.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不得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3.6.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1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单位电子签章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需要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注:自然人投标的,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以投标自然人电子签名代替。12.2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1.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1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3.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4.2.14.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4.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4.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政采云平台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14.3根据本须知第10.5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五、开标与评标1.5.1.15.开标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网上开标。15.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15.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主持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4)开标会议结束。1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案。1.5.2.16.评标16.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2评标由采购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由相关部门监督。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16.3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原则;16.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6.5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五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6.6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1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合同履行期限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6.9若单个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16.8款规定处理。16.10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5.3.17.投标文件的澄清17.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5.4.18.评标过程的保密18.1投标文件开启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2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采购人及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核实,其投标文件将被宣布为废标,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1.6.1.19.定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1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1.6.2.20.中标通知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2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7.七、合同签订1.7.1.21.合同签订方式2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7.2.22.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22.1招标文件;22.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22.3中标通知书;22.4合同书附件。1.7.3.23.履约担保23.1如招标文件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1.8.八、其他事项1.8.1.24.质疑和投诉2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受理质疑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4.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三部;联系人:郝宏飞、杨秀群、包海燕;联系电话:13698752042;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2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24.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8.2.25.采购代理服务费25.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25.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25.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1.8.3.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1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6.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公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公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交货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2交货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后完整交货。4付款方式乙方将全部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下,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给乙方,剩余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二年且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无息退还给乙方。5质量保证期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质量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说明: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最终协商确定的合同格式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使用科室:昆明市儿童医院仪器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ETYY-SBK-GX-20---供应商:签订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合同目录第一条合同范围第二条采购设备及价格清单第三条合同价格第四条供货周期第五条履约保证责任第六条付款方式第七条交货、包装及验收第八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第九条责任与义务第十条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变更第十二条合同纠纷解决第十三条免责条款第十四条其他甲方:昆明市儿童医院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公开招投标及甲乙双方商务谈判,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严格执行。第一条、合同范围甲方向乙方采购。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备及所含全部软件、配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并承担与供货有关的全部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至需求科室或甲方指定地点、调试、维修、服务等与设备有关的全部内容)。第二条、采购设备及价格清单注册证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总价、使用科室等情况:序号设备名称(注册证名称)商品名注册证号品牌型号规格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使用科室第三条、合同价格1、合同总金额为¥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2、本合同价款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整机全部软硬件价格、运保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配合费、培训费、检验费(包括海关、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等)、设备安装所需辅助材料、其他一切与设备安装相关的费用及质保、技术援助、售后服务、预防性维护等所有费用。第四条、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的个日历日内乙方交付全部货物,交付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完成安装调试。第五条、履约保证责任1、为有效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当在相关平台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以保证合同的顺利有效履行。2、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承担保证保险责任的保险机构先行按照保证保险金额及时进行偿付,如保证保险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不足部份进行赔偿。第六条、付款方式1、在乙方完成交付、安装、调试,甲方进行验收并投入运行前,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2、签订合同后,第一次验收即到货签收前,乙方须提供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税务系统开票信息截图。3、合同货款的支付:乙方将全部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下,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即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给乙方,剩余的10%(即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二年且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无息退还给乙方。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准备好发票、验收资料、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方可办理支付手续,如因乙方材料准备不充分导致的货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5、收款账户:乙方指定下述账户信息用于款项收取。5.1账户名称:5.2开户银行:5.3银行账号:5.4地址:5.5固定电话:5.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收款账户的变更:如质保期内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更,应在甲方付款前1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第七条交货、包装及验收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每类至少提供贰份)3、验收程序:3.1设备到达合同约定交货地点或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进行第一次验收即到货签收:由甲、乙方双方共同进行货物规格型号、外观包装和数量进行点验并在相关送货单据上签收,签署收货单据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产品质量责任。3.2设备如需要与医院相关信息系统连网使用时,乙方应免费开放所有数据端口,并承担所有接入网络所需的相关配件、配套设备及端口的费用。3.3最终调试验收:设备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并与医院相关网络完成系统接入后,由甲方有关部门与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文件,签署验收文件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产品质量责任。4、验收要求: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若上述标准不一致时,取其中的高者)。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作为验收的有效附件。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包括零配件、随机工具等)按甲方仪器设备质量、性能、技术要求,是“全新正版合格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相关资料是齐全的”。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十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5、设备安装投入使用后,应达到正常开机,并且所有功能满足科室需求后,方可进行验收。第八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质保期以安装调试完成,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年的质保期(国家或厂家有更长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质保内容包含对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如双方因质保期限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出现异议时,应以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上明示的质保期间为准。2、乙方承诺的质保期应当提供由设备原生产厂家承诺的原厂质保函,乙方应提供的原厂质保函(质保承诺书方为有效,原厂质保函服务期间应与本合同的约定的质保期间完全一致或者其起止时间均不得早于合同约定的起始日期。3、在质保期内设备使用发生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配件和维修服务,质保期内若发生故障且在7日内未修理好,可以提供备用设备的(由甲方进行判断),乙方应提供备用机使用;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更换配件及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在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能修复或不能退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如果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小时内做出响应;如甲方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可以提供备用设备的(由甲方进行判断),则乙方应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质保期内不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事项,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给予甲方优惠(价格由双方商定)乙方须及时修复并交甲方验收合格后继续使用。6、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维修及零配件供应,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修理,否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须承担相关修理费用和损失。7、在质保期内,乙方保证甲方设备开机率为95%(每年开机不小于347天),如不能达到约定开机时间,低于部分,每低于一天乙方无条件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面保修条款项下的内容延长十天补足,当开机率小于90%(每年开机小于328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进行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承担保证保险责任的保险机构及时进行偿付,如保证保险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不足部份进行赔偿。8、乙方应保证对甲方进行培训,使甲方能够对货物及服务进行独立使用及简单的维护,且能进行简单的故障诊断及排除。9、设备科为甲方设备管理科室,设备科有权代表甲方对乙方的产品质量、质保、服务等进行监督管理及考核。第九条、责任与义务甲方:1、不得无故不接受乙方设备。2、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3、因甲方人为损坏设备的由甲方承担相关损失。4、甲方有义务组织人员参与乙方培训。乙方:1、设备验收合格前,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必须详细勘察设备安装现场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设备安装、使用的技术要求。3、在合同生效后至验收交付使用,乙方保证技术人员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现场服务并完成相关配合,乙方现场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4、乙方现场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工程师薪资、差旅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5、乙方应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设备的备件配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终生维护和修理6、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按需求指派工程师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安装、维护、使用设备进行培训,直至甲方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7、乙方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或甲方相关规定对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8、甲方如需邀请乙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9、定期维护保养:乙方应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提交设备科备案,按照计划实施。乙方为甲方设备提供一年四次的定期维护保养,包括设备安全检查、质量检查、性能测试及校准、运行状态检查、设备除尘保养以及预防性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货款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及(或)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承担保证保险责任的保险机构及时进行偿付,如保证保险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不足部份进行赔偿。3、如乙方交付的任何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达不到验收标准及(或)安装调试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在约定交货期内或安装调试期内无条件更换,重新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验收,由此造成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的,按上述第十条第2款规定处理。若经更换仍达不到标准,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承担保证保险责任的保险机构及时进行偿付,如保证保险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不足部份进行赔偿。4、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鉴定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质保服务和售后服务,甲方有权另外寻求替代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承担保证保险责任的保险机构及时进行偿付,如保证保险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不足部份进行赔偿。6、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和调查取证等费用,以及行政部门的罚款等。7、因勘察不到位导致场地不能满足设备安装使用的,乙方自行保管设备,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进行安装调试。8、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补足。9、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变更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纠纷解决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效力、解释而发生的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免责条款1、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法规变动等)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如系因违约而遇上不可抗力,违约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进行抗辩,违约方仍应按合同执行。2、不可抗力发生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含传真)通知并送达另一方;同时在十个工作日内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具不可抗力证明书并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对方。第十四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附件附件一:产品配置清单、产品原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书(质保函)附件二:投标文件的产品技术参数(以下处无正文)甲方(公章):昆明市儿童医院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邮编:650228电话:0871-63309046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编:电话:传真:附件一:产品配置清单、产品原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书(质保函)(1)、产品配置清单(2)、产品原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书(质保函)附件二:投标文件的产品技术参数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投标文件项目编号:0848-2541ZC209020/2(KMZC2025-G1-01378-YCZB-0089)投标人:(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1.8.4.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1.8.5.(一)投标函致: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名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在(合同履行期限)完成交货。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7、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我公司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文件全部内容,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任何疑问。10、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11、(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1.8.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彩色)。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1.8.7.(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字):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注:1、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彩色),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2.若由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应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由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供)1.8.8.(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企业地址:3所有资质: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8主营范围:1、 2、 3、 4、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附投标人简介(包括投标人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技术能力等)。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9.(五)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8.10.(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1.(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2.(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3.(九)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4.(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医疗器械相关证件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5.(十一)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6.(十二)廉洁承诺书承诺书(投标人)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人,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17.(十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诺书。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8.18.(十四)投标人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一、下述公司负责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二、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三、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管理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未参加_(项目名称)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直接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直接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直接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8.19.(十五)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请投标人出具是否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函(内容自拟),并按照格式填写《投标人在职人员情况表》相关内容。如出现上述情形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投标人在职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123…注:1、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公司所有在职人员。★2、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在职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所提供的在职人员存在重复的,相关投标均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0.(十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定。1.8.21.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8.22.(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制造商规格型号投标总价(元)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交货地点投标保证金(元)其他承诺或声明注: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有任何调整,如有价格折扣,应在投标声明中列出,开标时一并予以公布,未在本表中列出的价格折扣一律不予认可。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3.(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制造商名称/产地型号和规格数量制造商企业规模(微型/小型/中型/大型/)质保期货物税金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注明装运地点)综合单价(元)总价(元)12345…合计注: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采购标的物清单”中的采购货物,按顺序逐项报价并填报此表,不得缺项漏项或任意合并项目报价;不得删除或修改本表要求填报的内容,否则评委将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综合单价(元)是指单台/单套设备的交钥匙价格,此表总“总价”不能超过“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1.5各设备最高限价,此表中“合计”不能超过“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1.4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此表中“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的价格保持一致。3、在“制造商企业规模”列中如实填写“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填报的制造商企业规模类型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规模一致,若出现内容矛盾、前后不一致的,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4、如果不提供详细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5、本表可拓展。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3.1.适配使用耗材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耗材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含税单价(元)生产厂家适用设备12……注:1、若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耗材,则填写本表,若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存在,则本表可不填写。2、耗材不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中。投标人根据所投设备自行据实填报耗材,耗材应包含设备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全部耗材品规。3、上述耗材所报价格应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如在价格期内以上耗材国家及地方医保局组织集中带量采购,招标方将执行相关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投标人须对招标方执行相关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予以认可。4、本表可拓展。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4.(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的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承诺正偏离/响应/负偏离备注1合同履行期限2交货地点3交货方式4付款方式5质量要求6质保期7售后服务7……89注:1.如果不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商务条款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3.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5.(四)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不提供本函,视为自愿放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减。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扫描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序号货物名称依据标准备注123……注:1、本表不填写不构成废标条款,但造成无法认定是否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不参与该项打分。2、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附后。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6.(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如有)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承担范围合同金额(万元)完成时间12345注: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8.27.(六)售后服务能力及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1.8.28.(七)培训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1.8.29.(八)投标质量保证书致昆明市儿童医院:本保证书作为(投标人)对昆明市儿童医院委托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提供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货物;2、保证甲方在合同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提供的货物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保证“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本保证书自开标之日起90日内有效,如我方最终成交则至货物质保期满为止有效。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30.(九)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定。1.8.31.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1.8.32.(一)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1.如果不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不得复制招标文件的参数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为负偏离。3.上表“序号”一列,应对应该产品在第六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序号填写。4.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若不如实填写、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的应答(技术支持资料可以是投标产品公开发布的的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技术彩页、宣传资料、图纸、截图证明等)。5.投标人应将支持该项技术要求响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一栏中。6.技术支持资料模糊或无法分辨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1.8.33.(二)技术支持资料可以是投标产品公开发布的的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技术彩页、宣传资料、图纸、截图证明等。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自行提供,以证明其产品具体配置情况及技术指标响应的真实性。注:技术支持资料需清晰可分辨,否则后果自负。1.8.34.(三)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投标人自行编写。1.8.35.(四)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8.36.提示说明:请各投标单位在上传文件过程中,资格文件模块、报价文件模块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分块上传资料、填报信息,商务技术文件模块完整上传本章格式中的全部内容(包括封面、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以防投标内容遗漏。若因投标内容遗漏导致废标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提示说明无须复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 审 标 准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医疗器械相关证件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信用状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电子公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公章)。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资格审查程序: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审查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不予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7.1.4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电子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电子公章);投标报价(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投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格式(1)原则上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2)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内容满足招标文件招标范围的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的要求实质性条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内容的。其他(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2综合评审标准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分因素权重投标报价F1:30分。技术部分F2:50分。商务部分F3:20分。3)投标报价得分F1 (满分30分)a.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人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只投其中一种或几种产品),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b.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减额投标报价的10%,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单位同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能扣减一次。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对招标文件要求性能参数指标响应的程度(满分50分);根据技术参数中“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满足该项技术要求的,得“评分标准”规定的分值,不满足的不得分。未标明分值(标记“/”项)的技术参数,不作为本项评审因素。注: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参与打分,不满足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即废标处理。5)商务部分得分F3 (满分20分)1.投标人业绩评审评分(满分2分)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每提供一项得1分,分数加满为止。注: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核心产品,业绩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需为2022年1月1日至今,未提供或无效业绩的不得分。2. 售后服务能力及方案评分(满分9分)在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包括第六章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基础上,提供了详细明确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得2分;编制的售后服务计划(包括耗材报价情况,但若无耗材可不填写)充分考虑实际使用需求针对性合理得2分;提供了完善可行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得2分;提供的技术服务团队专业结构合理的得2分;提供的售后服务人员具有专业性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本项不得分。3. 培训方案(满分4分)在满足招标文件培训要求(包括第六章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基础上,投标文件中有详细具体的培训方案的得1分。培训目标明确的得1分;培训计划详细具体明确的得1分;培训方式实用多样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培训要求的本项不得分。4.交货期评分(满分2分);交货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不含30个日历日)但超过20个日历日(不含20个日历日)的得1分,交货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含20个日历日)的得2分。5.质保期评分(满分2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最低基础上,核心产品质保期每增加一年(12个月,不足12个月的不计)加1分,加满为止。6.节能产品(满分0.5分);投标产品(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为节能产品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得0.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7.环境标志产品(满分0.5分);投标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得0.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评审机构2.1评标由采购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由相关部门监督。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2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3.评标原则3.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3.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3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4.评标纪律4.1评标专家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3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4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4.5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6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和保留;4.7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外出;4.8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统一组织;4.9评标期间,未经允许,除所有与会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4.10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5.评标目的评标工作的目的: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推荐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6.评标程序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综合评分——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少于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7.1评审要求7.1.1在综合评分之前,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1.2在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1.3资格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前附表的规定,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将不进入符合性评审。7.1.4符合性评审,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进行评审,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将不进入综合评分。7.1.5详细评审:7.1.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7.1.5.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7.1.5.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7.1.5.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7.1.5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1.5.5价格部分(F1)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7.1.5.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1.6投标文件的澄清7.1.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7.1.6.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1.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7.1.7.评标结果7.1.7.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7.1.7.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7.1.7.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标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2综合评分对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排列,依次类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合同履行期限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若单个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相同品牌处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中间插入法确定分数,具体分值如下: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其中F值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值。8.统分原则8.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8.2除投标报价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8.3统分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8.4统分办法: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9.评标结果9.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9.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单位。9.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1.政府采购政策11.1关于中小企业11.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1.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1.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2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1.2.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1.2.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1.2.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3关于监狱企业:11.3.1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1.3.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1.3.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1.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11.4.1供应商提供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方可获得加分。11.4.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11.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1.4.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4.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11.4.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116.55.195.54:8001/#/homePage)查阅、下载。认证机构名录如若以现行最新规定为准。第六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需求一览表(一)采购标的物清单序号★是否接受进口产品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否心电监护仪14台28.0028.002否婴儿暖箱1台3.503.503否新生儿辐射台1台3.003.00(二)核心产品:心电监护仪;(三)采购标的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说明:1.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若不如实填写、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的应答(技术支持资料可以是投标产品公开发布的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技术彩页、宣传资料、图纸、截图证明等)。★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产品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3、投标设备单价不得超过上表列明的对应设备最高限价/对应设备数量。1.9.二、技术要求(1)心电监护仪技术要求序号心电监护仪技术要求评分标准(分)一功能需求*1一体化设计,适用于新生儿、儿童及成人。2.40*2监测功能:心电ECG、呼吸RESP、无创血压NIBP、血氧饱和度SPO2、脉率PR、体温TEMP等。2.40二性能参数 1彩色触摸显示屏,尺寸≥10英寸,分辨率≥1280*800,≥7通道波形显示。1.202显示屏为最新电容屏非电阻屏,采用宽视角技术,支持≥170度可视范围。1.203支持标准界面、列表界面、趋势共存界面、全屏多导界面等多种界面选择。1.204数据存储:≥120小时趋势图和趋势表回顾,≥48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1000组NIBP测量结果储存,≥120小时ST模板存储与回顾等。1.205具有药物计算、血液动力学计算、通气计算、氧气计算、肾功能计算等。1.206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1.207具有图形化技术报警指示功能。1.208内置锂电池,持续监护时间≥3小时。1.209具有三级声光报警功能:导联脱落提示、故障信息报警等。1.2010具有报警升级功能,当参数报警经过一定时间未被处理或伴发了其他报警,就会升级到更高一个级别。1.2011具有多种模式,如夜间模式,隐私模式,演示模式和待机模式等。1.2012心电ECG导联:支持3/5等多导联,导联自动识别。1.2013支持≥3通道心电波形同步分析,可进行多导心电分析。1.2014心电监护支持心率,ST段测量,心律失常分析,QT/QTc连续实时测量和对应报警功能。1.2015心电波形扫描速度:6.25mm/s、12.5 mm/s、25mm/s、50 mm/s等。1.2016提供窗口支持心脏下壁,侧壁和前壁对应多个ST片段的同屏实时显示,提供参考片段和实时片段的对比查看。1.2017支持≥20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分析。1.2018QT和QTc实时监测参数测量范围:200~800 ms。1.2019支持提供过去24小时以上心电概览报告查看与打印,包括心率统计结果,心律失常统计结果,ST统计和QT/QTc统计结果等。1.2020提供SpO2,PR和PI参数的实时监测,且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1.2021血氧探头支持液体浸泡消毒和清洁。1.2022配置无创血压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1.2023提供手动,自动,连续和序列等多种测量模式,并提供24小时以上血压统计结果。1.2024无创血压成人测量范围:收缩压25~290mmHg,舒张压10~250mmHg,平均压15~260mmHg。1.2025提供辅助静脉穿刺功能。1.2026提供双通道体温和温差参数的监测, 并可根据需要更改体温通道标名。1.20*27系统基本设置及时间调整无需输入密码。2.40*三使用年限:≥8年。2.40★四售后服务:报修后4小时到达现场,有本地驻点售后工程师。/★五质保要求:≥2年。/★六、设备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监护仪主机1台2ECG心电导联线1套3/5导按科室需求提供3血氧饱和度导联线1套4血氧饱和度探头2个按实际需求提供5无创血压连接管1套6血压袖带(成人)1个7血压袖带(儿童)1个8血压袖带(新生儿)1个9电源线1根10操作指南1套(2)婴儿暖箱技术要求序号婴儿暖箱技术要求评分标准(分)一基本要求 1具有箱温和肤温两种温度控制模式0.15 2设置温度、箱内温度、皮肤温度分屏显示0.15 *3具有湿度控制功能,湿度可达90%0.35 4具有超温保护系统0.15 5具有多种故障报警提示0.15 *6上下均配有LED光源的黄疸治疗装置0.35 7具有良好的通风设计,确保新鲜空气始终保持吸入0.15 *8具有婴儿床倾斜角度无级可调功能0.35 9具有氧气输入接口0.15 10采用低噪音的无刷直流电机0.15 11能进行氧浓度控制0.15 *12仪器使用年限≥8年0.35 二参数要求 1箱温控制范围:25~37℃ 0.15 2皮肤温度控制范围:34~37℃0.15 3升温时间:≤30min0.15 4培养箱温度与平均培养箱温度之差: ≤0.5℃0.15 5平均培养箱温度与控制温度之差:≤±1.0℃0.15 6温度均匀性(床垫处于水平位置):≤0.8℃0.15 7温度均匀性(床垫处于倾斜位置):≤1.0℃0.15 8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0.2℃内0.15 9婴儿舱内噪声: ≤45dB(A)(稳定温度状态下)0.15 10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胆红素总辐照度均匀性:>0.40.15 三黄疸治疗要求 1上黄疸治疗装置: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总辐照度:≥1.7mW/cm2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胆红素总辐照度平均值:≥1.3mW/cm2 有效表面内的最高胆红素总辐照度:3.5mW/cm2 0.15 2下黄疸治疗装置: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总辐照度:≥0.8mW/cm2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胆红素总辐照度平均值:≥0.8mW/cm2有效表面内的最高胆红素总辐照度:1.3mW/cm20.15 四售后要求 ★1报修后4小时达到现场,有本地驻点售后工程师/★2提供不少于2年的原厂质保/3可终生提供维修配件0.15 4提供每季度一次的免费仪器检查;检查后需提交巡检报告给设备科0.15 ★5提供的设备出厂时间至到货时间小于6个月/★五、基本设备配置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箱体12制动脚轮23非制动脚轮24护栏15机柜或升降式机柜16灯箱17灯箱左支架18灯箱右支架19右灯箱支架110左灯箱支架111灯箱脚412灯箱输液支架113电源线114输液架115托盘116输氧管117皮肤温度传感器118单患者皮肤温度传感器1(3)新生儿辐射台技术要求序号新生儿辐射台技术要求评分标准(分)一性能要求 1适用于对新生儿进行敞开式护理、抢救和体温调节0.402升降式机架0.403设置温度与皮肤温度分屏显示0.404双机系统、独立超温切断装置三重超温保护0.405辐射箱水平角度与婴儿床倾斜角度可调0.406婴儿床四周的有机玻璃挡板可向下翻转或拆卸0.407故障报警提示0.408前面板具有可修正温度功能0.409肤温传感器具有脱落保护功能0.4010预热、手控、肤温三种温度控制方式0.4011APGAR计时评分功能0.4012RS-232接口0.4013配置照明灯、X光拍片盒架0.4014工作电源:AC220V/50HZ,输入功率:≤700VA0.4015肤温控制范围:34.5℃-37.5℃0.4016肤温显示范围:5℃-65℃0.4017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0.3℃0.4018控温精度≤0.5℃0.4019床面温度均匀性:≤2℃0.4020辐射箱水平角度:0°、30°、60°、90°双向转动0.4021婴儿床倾斜角度:无级可调0.4022温度偏差报警±1℃0.4023APGAR计时:运行至50″~1′、4′50″~5′、9′50″~10′时发出声提示0.4024故障报警:超温、偏差、传感器、断电、设置、检查、系统等0.40二售后要求 *1设备使用年限≥10年,设备出厂日期与设备到货日期的期间不得大于6个月1.50★2本地化售后服务,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2小时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查看,如需更换配件,将在72小时内解决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厂家将提供备用机供用户使用/3保修期: 整机原厂质保≥5年0.40配置清单名称数量辐射箱1控温仪1婴儿床1机架1皮肤温度传感器1输液架1托盘11.10.三、商务要求1、中国境内有相应的维修机构,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和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和相关负责人。2、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零配件保税库及备品备件库。3、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并终身负责维修,保修期后的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在使用仪器设备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设备使用期内,软件免费升级。4、设备故障时2小时内响应,心电监护仪、婴儿暖箱4小时内到达现场,新生儿辐射台8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生产厂家常驻代表和工程师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确保售后服务的及时和专业性。定期巡访为设备作巡检、清洁、维护及保养。5、制定详细培训计划,提供仪器设备使用的现场技术培训,为被培训人员提供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和系统操作说明书,培训人员不少于1名,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原理,设备工作流程,设备操作方法,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规程、常见故障处理方法等保证使用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各种功能。免费培训科室操作人员,直到科室人员能独立操作。6、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具体以医院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7、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必要时卖方需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8、安装、验收要求:按照医院要求调试设备达到正常使用条件,通过医院验收。9、提供产品的技术资料(含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除原版技术资料外,须提供中文技术资料。此商务要求与本章“二、技术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二、技术要求”为准。注:(1)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部分“1.5采购需求”中各设备最高限价。如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投标文件需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等证明其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技术参数偏离表中的偏离情况不一致而又未备注解释说明的,视为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技术部分对应参数条款扣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幸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昆明市政府采购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848-2541ZC209020/3(KMZC2025-G1-01378-YCZB-0089)采购人:昆明市儿童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18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66第六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78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7-1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0848-2541ZC209020/3(KMZC2025-G1-01378-YCZB-0089);1.2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1.3预算金额:3标段:33.00万元;1.4最高限价:3标段:29.00万元;1.5采购需求:标段号序号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是否接受进口产品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使用科室37有创呼吸机1台否33.0029.00急诊科(书林)注:★(1)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1.7项目实施地点:交货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1.8质保期:提供不少于4年的原厂质保;质保期间免费提供氧电池。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2.2.1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2.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2.2.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2.2.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进行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当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时,其投标将被否决。);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6月24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每天上午06:00-12:00,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c.html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3标段)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保证金金额:19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不限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7-1609:301.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3.开户信息开户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号:8719034518101020090027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871-633090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联系方式:0871-641051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宏飞、杨秀群、后俊、张韵、樊艳瑾电话:13698752042传真:0871-64105031邮政编码:650106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昆明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71-635449515.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咨询服务电话:400-881-7190云南CA服务电话: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服务电话:40000406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采 购 人昆明市儿童医院1.2采购代理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1.3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1.4项目编号0848-2541ZC209020/3(KMZC2025-G1-01378-YCZB-0089)1.5合同履行期限及交货地点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交货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1.6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及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10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3标段:壹仟玖佰元整(¥1900.00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不限,其它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电汇凭证、网银备注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其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实际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提交的注意事项: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