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胃肠镜招标公告(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2025)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7-1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C2025-G1-00369-DYZB-0007
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万元):150
最高限价(万元):150
采购需求: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三次);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1)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三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如果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并且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全国总代或有可追溯的区域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长期代理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25 06:00至2025-07-02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7-1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市红塔区玉湖路16号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三次): 保证金金额:1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7-16 09:00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3.其他: 3.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适用于采购农副产品项目)等政府采购政策,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第六章价格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联系方式:0877-203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
联系方式:18487732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旭
电 话:1848773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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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三次).doc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YXZC2025-G1-00369-DYZB-0007招标文件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盖章)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6-投标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10-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11-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五、开标-14-六、资格审查-14-七、评标-14-八、定标-17-九、其他-19-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3-第四章技术要求-23-第五章资格审查-37-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3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4-一、开标一览表-45-二、资格审查部分-50-三、投标文件商务部分-57-四、投标文件技术部分-63-1.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XZC2025-G1-00369-DYZB-00072.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三次)。3.采购预算金额:150万元。4.最高限价:150万元。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是否为核心产品1电子胃肠镜1套150万元是是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交货。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如果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并且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全国总代或有可追溯的区域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长期代理授权书。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元):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7月16日09:00时(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其他:3.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适用于采购农副产品项目)等政府采购政策,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第六章价格评审)。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联系方式:0877-20305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联系方式:1848773203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旭电话:18487732037日期:2025年6月24日1.2.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1.3.投标须知前附表序 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三次)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交货。6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7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9现场踏勘不组织10报价方式对所投项目做出投标总报价11资金情况已落实1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3投标人询问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4答疑会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议,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疑问或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须于开标15天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署名提问,招标人统一解答后回复所有接收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5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6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户 名: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云南红塔银行红塔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及金额: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三次);账号:1016121000284169,金额:10000.00元;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注:1.支票、汇票、本票需留2天给予代理机构办理进账;2.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需提前1天通知代理机构)。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款项及信息到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时间,提前办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注:1.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在汇款备注栏填写: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三次)保证金2.投标人的保证金通过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的,其出款账户只能为基本账户,退还也为基本账户。3.未中标投标人通过(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发布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以网银转账方式退回;中标投标人通过(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缴纳保证金的携带合同原件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17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18投标文件的其他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1投标文件的退还不予退还22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3开标程序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24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2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六章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7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27.1政府采购中标人须知:中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中标公告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完成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入库申请。2、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下浮20%计算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3、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27.2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票开具说明:本公司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开票信息包括:1、本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清晰的复印件(可为电子版);2、开户许可证(可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37937792@qq.com。28一、按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A.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第六章价格评审)。B.招标文件所称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在评审中给予10%的扣除:①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②货物由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③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④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C.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划分认真对照,本项目具体划分标准为:(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注:①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②中标单位为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9本采购文件明确所属行业为:工业30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品牌及型号(所投医疗设备型号必须与所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型号一致),投标文件中未写明品牌及型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中标后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品牌及型号供货。31本前附表为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如发现与投标人须知内容有矛盾的,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1.4.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实施单位。1.3本项目的招标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招标内容及工期2.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下浮20%计算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4.2.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的付款方式;4.2.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5.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目录和附件所示的全部内容。5.2除5.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6.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发布招标公告网站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解释权7.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最终书面解释为准。7.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依据。7.3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本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1.6.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8.2若有非中文版印刷的技术资料、资格证书等,投标人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8.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制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9.1开标一览表9.2资格审查部分9.3投标文件商务部分9.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0.2投标报价总价包干,包含本项目中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期内服务内容、人员工资、社保、税金、公积金等费用),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结算价格。其市场风险由投标人承担,结算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10.3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10.5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0.6漏报的单价或每项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11.投标有效期11.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1.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2.投标保证金12.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数额及方式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回执扫描件或交纳凭证复印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12.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2.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3.投标文件的编制13.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不满足任何一项标注★号的条款,将导致投标无效。13.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完成时间、投标文件有效期、成果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规定。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3.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1)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7.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加密14.1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4.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14.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5.投标文件的递交15.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重新招标。15.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15.5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6.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3、14、15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16.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1.8.五、开标17.开标17.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17.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17.3开标程序:17.3.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17.3.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17.3.3打开开标系统,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按照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进行唱标;17.3.4各投标人核对开标记录表中各项数据;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不确认或不及时提出异议,视为对本次开标过程无异议。17.3.5代理机构确认开标会议结束。1.9.六、资格审查1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实施审查。相关的资格审查标准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评标环节。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行评标工作。1.10.七、评标19.评标委员会19.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19.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0.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1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1.投标文件的澄清20.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按无效标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2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2.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委员会应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2.3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22.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2.5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2.6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采购人。23.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扫描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审结果。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1.八、定标24.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三人。2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6.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8.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0.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1.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1.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2.履约保证金32.1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成交项目。32.1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2.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2.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待合同履行期限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任何纠纷)的,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33.合同备案33.1中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33.2未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双方自行签订的合同不予备案。34.履约验收34.1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乙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34.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4.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2.九、其他35.保证35.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36.法律责任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顺利执行。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向他人转让。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37.询问、质疑、投诉37.1询问37.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提出。37.1.2如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询问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提出询问的,询问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提交由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7.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5.2质疑37.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7.2.2质疑期限:37.2.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37.2.2.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7.2.2.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7.2.3提交要求:37.2.3.1以书面形式(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7.2.3.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和招标编号,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应列明具体的包组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7.2.3.3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提交由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7.2.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7.2.3.5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37.2.3.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7.2.4询问、质疑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询问和质疑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37.2.5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2.6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第一章通讯联系人、电话及地址。37.3投诉37.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3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8.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8.2出现38.1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38.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1:问题澄清通知格式问题澄清通知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采购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送邮件至(邮箱号码)。采用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人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2:问题澄清函问题澄清函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13.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本合同书为参考格式,具体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签订的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甲方(采购人全称):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乙方(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采购的项目(招标项目编号:)采购结果,经平等、友好、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按投标文件的内容和中标(成交)结果,为甲方提供以下货物(可直接填写以下表或详见附件1:合同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制造商基本配置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合计二、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整)。1.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售后服务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三、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现场安装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2)负责提供设备和项目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响应文件内容提供采购设备及相关服务要求,遵守所承诺的规定和条款;(2)乙方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包括配套软件)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侵权诉讼,对所供货物出现的侵权承担全部责任;(3)与甲方共同参与对项目进行验收;(4)乙方有权拒绝合同约定条款以外的条件。四、质量保证及产品升级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保证是在到货日期前1年内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必须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与招标文件相符的,货物使用说明书及保修卡等资料齐全的设备;2.乙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前,承担交验货物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对不合格产品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本项目货物质保期为年(或详见售后服务列表中“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产品升级(如有):1.升级:是指乙方对其软件产品在原版本基础上做出重大改进,使其功能加强,或运行速度加快,并由乙方正式发布的软件版本。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不收费的软件升级服务,年之后,乙方按本软件升级当时乙方所在地软件市场价的%收取升级费。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后增加新功能模块及专版程序,发布新定额、新计算规则、新清单、新图集以及其它行业政策法规规范发生变化引起的相应变化不属于软件升级范畴。甲方如需要增加上述内容须另行购买。五、售后服务1.乙方必须提供例行免费培训,包括安装、调试、使用和一般的维修、维护等。主要设备的售后服务方式如下:序号设备名称响应时间(小时内)解决时间 (小时内)设备故障解决方式(上门或送修)免费上门服务期限(年)质量保证期限回访2.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维护期即质保期为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对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提供“三包”服务(“三包”为:包修、包换、包退)。超过保修期的设备实行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4.乙方保证及时为甲方免费提供设备使用中的技术支持,联系人,联系电话。六、交货期、地点及交验方式1.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日历日(或工作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交验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3.交验方式: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必要的消耗品)送达交货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安装测试和负责操作培训。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等)及备用用具、工具等。七、调试和验收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全面检查,保证交付于甲方的货物符合甲方要求;2.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需进行调试的,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需在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可以正常运行个工作日,为验收合格,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单》。若测试发现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货物自身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技术复杂的货物,可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合格则费用由甲方负责,验收不合格的费用由乙方负责”;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验收或者验收完毕但不签署验收报告的视为验收合格并已出具验收结果报告。八、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甲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单》后30个工作日内,凭乙方付款凭证(增值税发票),按采购资金支付相关规定,以银行汇付方式向乙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款。(2)乙方公司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九、违约责任1.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服务内容与合同及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询价)文件不相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不支付合同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2.乙方无故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违约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或完成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符不能实现甲方合同目的的,应承担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超过20%的约定违约金的,则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甲方无故拒收设备超过10个工作日,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超过30个工作日,乙方可以申请解除本合同,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应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的违约金;4.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和解决故障,以及未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完成售后服务的,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由此产生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应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影响合同执行的,由当事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在不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况下可协商解除采购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视为违约,应追究其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鉴定检测后产品满足采购需求的,由采购人支付相关费用,产品检测不满足采购需求的,由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2.本合同签署地为玉溪市红塔区,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玉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合同的转让本采购合同仅适用于本次设备采购,甲乙双方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他人,否则,本采购合同无效。十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民法典》规定的不可抗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违约责任中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的条款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3.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规定内容处理。十四、资料送达1.为方便本合同的履行,甲方确认下述住所/住址、联系电话、传真均为送达地址(住所:玉溪市凤凰路134号,联系人:;电话:传真:),非经书面通知变更,乙方以选择送达地址中确认的任何一种方式向其送达文件信函、律师函、诉讼文书等,送达后如发生退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具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准。2.为方便本合同的履行,乙方确认下述住所/住址、联系电话、传真均为送达地址(住所:;联系人;电话:;传真:),非经书面通知变更,甲方以选择送达地址中确认的任何一种方式向其送达文件信函、律师函、诉讼文书等,送达后如发生退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具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准。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中标)通知书;3.成交人(中标人)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4.采购文件。(以下无正文)附件:1.合同设备清单;2.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第四章技术要求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是否为核心产品1电子胃肠镜1套150万元是是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配置序号货物名称备注数量1高清全数字影像处理中心12高清电子胃镜23高清电子肠镜144K显示器15内镜专用台车16图文工作站根据医院系统提供配置,采集卡(能适配)17内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18内镜用送水装置1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参数一、基本要求1、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提供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和负责人。2、设备保修期自医院验收后≥3年,设备使用期间,厂家授权工程师每季度提供不少于1次上门维护保养。3、厂家授权的专业维修工程师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上门服务。二、技术参数要求(一)高清全数字影像处理中心1套1、色调调节:具备色调调节,可对红色、蓝色进行调节,档位≥8档;2、自定义按钮设置功能:可设置内镜按键≥4个,满足临床自定义功能设置需求;3、数字接口:具备高清数字接口,≥2路,支持高清视频信号输出,分辨率≥1920*1080;4、模拟接口:具备,≥3路;5、屏幕分辨率:具备FullHD及SXGA两种模式;6、色彩调节:具备R、B色彩调节,各≥9档;7、图像强调功能:具备≥2种模式,结构和轮廓强调,各≥9档;8、对比度:具备,≥3种模式;9、色彩强调:具备;10、图像放大:≥2倍;▲11、特殊光模式:至少具备窄带波光成像(或具备同等功能)、自体荧光成像等特殊光观察模式;12、DICOM功能:内镜主机具备DICOM功能;▲13、兼容性:兼容胃镜,肠镜,光学放大胃镜,光学放大肠镜,经鼻胃镜,十二指肠镜,超声胃镜,电子支气管镜,超声支气管镜等;14、自动白平衡:具备;15、自动增益:具备,开机无需任何操作自动实现;16、照明光源:≥3个LED光源或氙灯灯泡;17、光源寿命:≥500时;18、亮灯方式:切换调节器;19、光源冷却方式:强制空气冷却;▲20、自动亮度调整方式:具有自动调整亮度功能,具备伺服光圈模式,自动曝光:≥17档;(二)高清电子胃镜2条▲1、感光元件:CMOS或单色CCD;▲2、特殊光模式:至少具备窄带波光成像(或具备同等功能)、自体荧光成像等特殊光观察模式;3、视野角:≥140°;4、观察景深:≥3-100mm;5、先端部直径:≤10.2mm;6、软性部直径:≤9.9mm;7、弯曲角度上/下:上≥210°/下≥90°;8、弯曲角度左/右:各≥100°;9、钳道直径:≥2.8mm;10、工作长度:≥1030mm;11、导光缆、电子接口一体化设计;▲12、具有双焦距功能,可一键切换,近焦可将观察视野45倍光学放大;13、前射水:具备;(三)高清电子肠镜1条▲1、感光元件:CMOS或单色CCD;▲2、特殊光模式:至少具备窄带波光成像(或具备同等功能)、自体荧光成像等特殊光观察模式;3、视野角:≥170度大视野角;4、观察景深:≥5-100mm;5、先端部直径:≤12.2mm;6、软性部直径:≤12.0mm;7、弯曲角度上/下:上为≥180度、下为≥180度;8、弯曲角度左/右:右为≥160度、左为≥160度;9、钳道直径:≥3.2mm;10、工作长度:≥1330mm,总长度≥1655mm;11、导光缆、电子接口一体化设计;12、前射水:具备;▲13、具有RIT反应性插入功能;(四)辅助配套1、显示器1台1.1、显示对角线尺寸:≥27英寸1.2、分辨率:≥4K2、内镜专用台车1台2.1、配套专用台车2.2、配可升降支架3、图文工作站1套3.1、根据医院系统提供配置,采集卡(能适配)3.2、兼容医院现有his系统4、内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1台4.1、适用气体:医用高纯二氧化碳气体(CO2)4.2、定时模式:≥4种4.3、定时精度:±10S5、内镜用送水装置1台5.1、适用液体:无菌水5.2、最大输出压强:≤350kPa注:1.上表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品牌、型号、规格重量尺寸、技术参数、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品牌和参考型号要求的产品。同时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三、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投标人包工包料,其报价费用包括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质保期售后服务、人工材料费、水电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及含税费用。(二)交货要求★1.交货及安装时间:1.1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交货。1.2交货前,须提前通知采购人相关部门,以便采购人提前做好货到验货的相关准备工作,否则导致的后果自负。2.安装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指定地点,由供应商送货及安装调试。3.中标人必须根据计划要求,做出履行整个合同内容之各阶段的时间安排。(三)货物质量要求1.所有产品必须是厂商原装、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及认证规定。2.产品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3.对于影响产品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4.所有产品、设备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5.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6.投标人保证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7.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8.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等字体清晰、明确。(四)货物安装、调试与培训要求1.安装、调试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2.中标人负责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并负责保证整个安装工作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符合技术要求。3.培训为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和系统使用等。4.投标人有责任完成对所有软件产品、随机系统、系统集成及工具等在内的全部培训,培训包括技术人员培训、系统维护培训。技术人员培训为现场培训,指在设备的安装调试、故障处理过程中,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和故障处理培训。5.投标人必须保证培训师资力量,主要培训教员应有相应的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历并至少有三年的教学经验。培训必须使用中文教,否则投标人免费提供相应的翻译。6.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须现场踏勘,设备安装需拆除部分墙体、移除原有的旧设备,安装后须恢复墙体和损坏的地胶等,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7.设备安装及装修改造施工过程影响建筑及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采购人及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五)项目质量与验收标准1.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2.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将按照双方最终确定的样板,对货物进行验收;货不对板,拒绝收货及安装。3.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交货地点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4.验收测试的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记录,测试中如发现产品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用户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5.技术文件和资料:所有产品必须提供说明书、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合格证明书、保修单等技术文件和资料。(六)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设备保修期自医院验收后≥3年,设备使用期间,厂家授权工程师每季度提供不少于1次上门维护保养。(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2.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保修期间用户所购设备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故障,中标人应上门更换同种品牌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3.质保期满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终身维护,如需更换零配件只收取零配件成本费,不收取维修费等其他费用。4.后期运维服务要求:在接到用户服务请求(在线、电话或书面)后,提供7*b24小时响应、3-5工作日到现场服务。如诊断为硬件故障,应更换配件,排除故障,恢复设备运行。若硬件故障无法排除,应免费提供同等性能备用设备。每年提供1-2次免费的现场系统巡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提供巡检评估报告。5.中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如设备和附件箱清单、质量合格检定证明文件、保修服务卡、使用中文说明和中文维护手册。★6、产品效期: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提供承诺书。使用年限≥5年(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三、违约处罚1.中标人交付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2.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价款的5‰/天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5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承诺)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1.14.第五章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如果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并且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全国总代或有可追溯的区域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长期代理授权书。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5.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1.评标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文等;1.3本项目招标文件。2.评标原则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评标;2.2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有关人员对所聘任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2.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或监事;2.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3参加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2.4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参加评标的有关人员应对整个评标、定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2.5评标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评标;2.6评委在开始评标前,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评委依法认定;2.7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2.8投标人对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评标程序3.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条件详见附件2)。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附件2:符合性检查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2)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6)重要内容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8)其他内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的、说明或者澄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规定的评标内容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独立评分。3.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根据采购需要,按各评委评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4.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评标委员会表决推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3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5.评标计算方法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5.1价格部分:30分以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条“一、按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1)、(2)、(3)的相关规定,其投标报价给以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审价格=最后报价×90%。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所附所有材料证书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予以处理: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2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审评分70分5.3综合评分表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价格部分投标报价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有效的投标报价)×30;注:①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②计算出的最后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③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投标人的报价。④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注:投标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条中(1)的相关规定的,其投标报价给以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审价格=最后报价×90%。技术及商务部分(70分)技术指标(50分)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指标评分(满分50分)①投标产品重要技术参数(带▲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1.5分,投标产品每出现一项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31.5/n分,扣完为止,其中n为重要技术参数的项数;②投标产品一般技术参数(不带▲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8.5分,投标产品每出现一项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8.5/m分,扣完为止,其中m为一般技术参数的项数。注:1.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资料支持该应答,视为不响应该项技术参数要求,技术部分对应参数条款扣分。2.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在投标货物(系统设备)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中填写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若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系统设备)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中填写的“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与实际证明材料页面不符视为不响应。3.所有技术参数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产品宣传彩页或完整使用截图或厂家的技术白皮书或完整软件截图或检测(检验)报告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接受供应商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采购需求有证明材料要求的以采购需求要求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满分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供货能力;(2)产品来源介绍;(3)供货方案进行综合评审:①供货能力阐述内容详细完整、合理、具体,产品来源明确、正规,具有合法的货源渠道及相关证明材料,供货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内容详细完整,针对性、可操作性强,配送及时,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满分9分;②以上三项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③以上任意一项内容每出现一处描述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以上内容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无针对性,不全面、不清晰、无可行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注:②③条款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售后服务方案(满分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方案;(2)服务响应时限(3)售后服务人员的配备情况;(4)售后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①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完整、表述清晰、有针对性、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相对应的惩处措施详细、具体,服务响应时限具体、合理,售后服务人员的配备合理,能较好地满足采购要求的得满分8分;②以上四项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③以上任意一项内容每出现一处描述缺陷的扣1分;以上内容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无针对性,不全面、不清晰、无可行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注:②③条款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业绩评审(满分3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3分。注:业绩为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可以是非投标单位的销售业绩,可为厂家,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必须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标明品牌型号页),否则不得分。注:1.上述表中按每项评审要求所涉及到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必须认真分类放于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按以上详细评分标准规定及投标文件内容自主独立打分。2.综合得分计算规则:取所有投标人的评审评分计算算术平均值,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1.1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三次)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1.17.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质量承诺备 注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年月日1.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名称(如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如有)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生产厂家中、小、微企业划分是否进口产品1电子胃肠镜23……投标报价组成明细合计(元)备注: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2.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3.此表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4.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请在此表中予以明确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2.电子胃肠镜系统配置报价表组成表序号分项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高清全数字影像处理中心12高清电子胃镜23高清电子肠镜144K显示器15内镜专用台车16图文工作站17内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18内镜用送水装置1电子胃肠镜系统配置报价表(元)大写:小写:备注: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2.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3.此表为《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的报价组成表。4.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1监狱企业证明函(如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8.二、资格审查部分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主管机关经济类型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经营、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工商登记登记机关:注册资本金:执照号:上年审验:经营范围主营:兼营:职工情况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员工总数:固定资产资产总值:生产能力:产销情况上年产值:销售总额:企业详细地址公司本部:省市区路号分公司(办事处):省市区路号通信联系企业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业务联系人:电话:企业名称主管机关经济类型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经营、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工商登记登记机关:注册资本金:执照号:上年审验:经营范围主营:兼营:职工情况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员工总数:固定资产资产总值:生产能力:产销情况上年产值:销售总额:企业详细地址公司本部:省市区路号分公司(办事处):省市区路号通信联系企业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业务联系人:电话:注:投标人需随此表后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3、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员工(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4、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人、代理机构)关于贵公司年月日发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我公司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上述相关记录,采购人可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备注: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公章:邮政编码:日期: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扫描件)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扫描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人)(投标人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0、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格式自拟)1.19.三、投标文件商务部分1.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后,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并按要求作出承诺,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作为投标总报价,承担本项目所有工作、相关配套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作。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4.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提供货物及服务,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督促。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保证金的规定。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们理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9.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10.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11.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12.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13.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14.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15.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16.其他服务承诺和优惠承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投标人:(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2.廉洁自律承诺书我公司参加了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三次)的投标,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我公司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公司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接受相关处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保证不会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若中标不将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6.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或者评标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7.不向涉及招标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等。8.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9.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规定,我公司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11.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年月日3.履约承诺书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我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并严格按采购单位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2)我单位开标前已详细了解招标内容,并按采购单位条件及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3)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及承诺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如我单位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公告后,积极、主动的与采购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4)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中标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上述承诺的事项)提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等要求或不能实现投标承诺的或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违约处理、并放弃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知悉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以罚金,给采购单位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年月日4.项目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注:投标人如果对需求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需求条款没有偏离,请在“投标文件需求条款”栏只填写“对招标文件全部需求条款无商务偏离”即可。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5.其它商务资料(1)类似项目业绩;(格式见附件1)(2)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格式自拟)(3)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附件1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时间业主单位合同金额(万元)索引页码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复印件材料加盖公章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1.20.四、投标文件技术部分1.投标货物(系统设备)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情况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12...表格填写说明:1、表格中“货物名称”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可按“技术要求”内容复制。2、表格中“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若由于投标人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表格中“偏离”部分,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在说明栏中写明技术指标。4、投标人应将支持该项技术要求响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索引”一栏中。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2.投标产品的技术支持资料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含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使用说明、配置明细表或产品清单、注意事项等详细资料,格式自拟)3.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根据评审因素自拟格式)4.售后服务方案(根据评审因素自拟格式)5.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胃肠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