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
炜赋物业服务项目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炜赋物业服务项目零星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单次或单项维修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1.3工期要求:一年;按照招标人要求,限期完成每次维修。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房屋建筑专业维修(包含但不限于房屋维修、小区道路等配套项目),招标人指定的零星维修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并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3月-2025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验证码或二维码的官网截图社保缴费清单);
3.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贰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贰级建造师、 贰级造价工程师、贰级注册建筑师、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 第 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的要求,针对文件中被限制市场准入的123家企业以及31名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年 07月01 日09时30 分;
4.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5年 07月01日09时 30分。逾期不可报名。
4.3网上报名路径: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4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1日09 时 30 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中标后,一旦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不配合发包人的行为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接业务的资格。
(5)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而引起二次环境污染。如发现本项目中标单位因倾倒建筑垃圾产生环境的二次污染行为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按要求处理完成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接业务的资格。
(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自行处理协调施工现场需要处理的多方关系,自行做好与供电部门的对接以及所有后续相关手续的办理;以上如不能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同时有权对承包人每出现一次罚款5000元并追加评价考核扣分5分。
(7)在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响应供应商需先在南通市区平台进行注册,然后返回南通开发区平台进行登录,诚信库信息提交后自动通过,无需审核。 (8)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之前请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点击本项目公告后附件(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使用必读(投标人)---持续实时更新)后按步骤操作。若有疑问请联系软件客服4009280095-5进行询问。
(9)关于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网址详见附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
(10)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 CA 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招标投标活动。
(11)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端口。因电子投标文件端口选择错误,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开发区 地 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联 系 人: 宋女士 联 系 人: 代工
电 话: 15665131521 电 话: 0513-6989566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ntxyjhy@163.com
2025 年 06月24日
附件:
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使用必读-投标人.doc
【限额】(25.6.24发布稿)炜赋物业服务项目零星维修工程.pdf
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使用必读(投标人)---持续实时更新前言: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与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主体库互通,无需在开发区会员系统注册会员!!!无需在开发区会员系统注册会员!!!1、平台基本信息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地址(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参与项目使用)访问地址:http://58.221.227.54:8081/TPBidder/memberLogin1、各市场交易主体凭CA锁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此登录】完善主体库信息,基本信息提交自动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凭此CA锁直接登录开发区会员系统,无需在开发区会员系统中进行注册操作。2、如是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老用户凭CA锁可以直接登录开发区会员系统。如无CA锁,可联系能达大厦西裙楼2楼有专门的的办理窗口,国信CA(0513-89076862)南通开发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凭CA锁登录参与项目不见面开标):访问地址:http://58.221.227.54:8081/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2、常见问题FAQ1、投标文件制作工具、CA锁驱动、操作手册下载答:登录开发区限额平台,首页右下角提供各类资料下载。CA锁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pro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0118&ZtbSoftType=DR&_dialogId_=35A47016-6417-45F0-BAD1-03FEA9142F92&_winid=w1135&_t=68667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1905&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_dialogId_=A84F6AF4-4B46-4731-9CE4-7CA88E367A34&_winid=w1135&_t=729119 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扫码即可直接登录平台平台帮助用户名登录CA登录请输入用户名请输入密码友情提示:南通开发区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会员库信息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库信息一致,如需维护请前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维护即可。点击前往免费注册忘记密码?立即登录无法登录?请点击环境一键修复仍然无法登录?请点击常见问题炜赋物业服务项目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段编号:NTGC-202505200101建设单位: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目录第一章炜赋物业服务项目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招标文件的获取6.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8.特别提醒:9.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7投标备份文件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2开标程序6评标6.1评标原则6.2评标6.3评标结果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与投诉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2初步评审标准2.3详细评审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2评标入围3.3初步评审3.4详细评审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推荐中标候选人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②《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③《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版)④《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⑤《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⑥《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诚信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代福勇日期:2025年6月24日采购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6月24日第一章炜赋物业服务项目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炜赋物业服务项目零星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1.2建设规模:单次或单项维修金额不超过20万元。2.1.3工期要求:一年;按照招标人要求,限期完成每次维修。2.1.4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房屋建筑专业维修(包含但不限于房屋维修、小区道路等配套项目),招标人指定的零星维修项目。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并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3月-2025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验证码或二维码的官网截图社保缴费清单);3.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贰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贰级建造师、贰级造价工程师、贰级注册建筑师、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7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的要求,针对文件中被限制市场准入的123家企业以及31名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4.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逾期不可报名。4.3网上报名路径: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4.4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中标后,一旦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不配合发包人的行为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接业务的资格。(5)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而引起二次环境污染。如发现本项目中标单位因倾倒建筑垃圾产生环境的二次污染行为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按要求处理完成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接业务的资格。(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自行处理协调施工现场需要处理的多方关系,自行做好与供电部门的对接以及所有后续相关手续的办理;以上如不能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同时有权对承包人每出现一次罚款5000元并追加评价考核扣分5分。(7)在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响应供应商需先在南通市区平台进行注册,然后返回南通开发区平台进行登录,诚信库信息提交后自动通过,无需审核。(8)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之前请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点击本项目公告后附件(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使用必读(投标人)---持续实时更新)后按步骤操作。若有疑问请联系软件客服4009280095-5进行询问。(9)关于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网址详见附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10)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招标投标活动。(11)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端口。因电子投标文件端口选择错误,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9.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开发区,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联系人:宋女士,联系人:代工电话:15665131521,电话:0513-69895668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ntxyjhy@163.com2025年06月24日地址:南通开发区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联系人:宋女士联系1205室)人:代工电话:15665131521电话:0513-69895668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ntxyjhy@163.com2025年06月24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单位: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开发区联系人:宋女士电话:1566513152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联系人:代工联系电话:0513-69895668E-mail:ntxyjhy@163.com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炜赋物业服务项目零星维修工程1.1.5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1)质保期为2年的支付方式:付款金额按季度审计结算,以结算审计报告为单位,维修项目维修完成并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计后,甲方将支付至审计确定金额的95%,剩余5%将作为质保金留存,若自结算审计完成之日起两年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该质保金将由甲方全额付清。(2)质保期为5年的支付方式:付款金额按季度审计结算,以结算审计报告为单位,维修项目维修完成并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计后,甲方将支付至审计确定金1.2.4工程款支付方式额的95%,若结算审计完成后三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支付至审计确定金额的98%,剩余2%将在结算审计完成后五年期满且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结清。1.3.1招标范围房屋建筑专业维修(包含但不限于房屋维修、小区道路等配套项目),招标人指定的零星维修项目.1.3.2要求工期一年;每个单项按照招标人要求,限期完成每次维修。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招标人评价考核要求/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相关材料登录CA系统自行下载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17时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7日17时前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限价:95%(保留2位小数),超过最高报价为无效报价,等于或小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单次或单项维修费用<1万元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价不下浮;1万元≤单次或单项维修费用<20万元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价按照中标费率进行结算;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其中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不下浮的除外)。举例:如按实结算维修费用10万元,费率报价为60%则结算价为:10万元*60%=6万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资格审查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无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诚信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资格审查其他资料;□√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投标所需其他资料。商务标:□√投标函;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45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费率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本次投标活动各投标单位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第一名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之前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4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1日内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不予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可抵扣履约保证金,缴纳剩余履约保证金后,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户名: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4.1投标保证金递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账号:89161015201110010841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采用。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肆份使用CA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光盘三份)。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5.1.1开、评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评标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5.2.1开标程序(1)公布投标人名称;(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单位解密并导入招标文件;(3)资格审查开标及评标;(4)商务标开标及评标;(5)确定中标候选人;(6)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智能评标系统。注:1.本工程采用智能辅助评审,投标单位在制作本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程的投标文件时,需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正确挑选工程所需资质等材料,若挑选的资质等材料与本工程实际所需要求不一致的,造成智能评审系统读取时自动匹配不通过,以智能评审系统读取的结果为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招标人可再次复核,最终结果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公布的结果为准。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整,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3日历天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8.5.1异议提出的时间2025年06月26日17时前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工程由于各种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原因,施工难度较大。各投标单位投标前应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项目情况,确保一旦中标后能够立即顺利施工。2.中标后,招标人一旦发现中标人非法转包的,一律无条件退场,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的招投标活动。3.中标后,一旦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不配合发包人的行为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接业务的资格,同时每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5000元。4.因本项目任务紧急,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公示期内需立即进场实施。若因施工单位自身不符合要求的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公示期内进场所发生的工作量不予结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算。4.本项目施工所需的交通管制方案由中标人自行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并做好施工区域的各种交通组织措施(如现场彩钢板围栏、各种临时标志牌、标线、临时道路、便桥等),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5.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而引起二次环境污染。如发现本项目中标单位因倾倒建筑垃圾产生环境的二次污染行为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按要求处理完成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接业务的资格。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自行处理协调施工现场需要处理的多方关系,自行做好与供电部门的对接以及所有后续相关手续的办理;以上如不能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同时有权对承包人每出现一次罚款5000元并追加评价考核扣分5分。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解密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限额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限额开标大厅系统)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通用驱动5.5版本(可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7、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8、特别提醒:在开评标全过程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是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为确保本项目远程开标时交互顺利,在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若投标人在10分钟内既没有在系统中响应远程交互,也无法通过电话等与其取得联系,则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9、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工程不适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1.5费用承担1.5.1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2000元,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统筹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1.5.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及青苗补偿(如涉及)等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中标单位应积极做好该工程周边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等不可预料突发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遗漏、错误、含义不清甚至多处表述不一致或者前后矛盾情况的,不属于异议,属于疑问,疑问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采用费率报价,最高限价:95%,超过最高报价为无效报价,等于或小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备注:单次或单项维修费用<1万元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价不下浮;1万元≤单次或单项维修费用<20万元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价按照中标费率进行结算;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其中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不下浮的除外)。本项目按费率报价,例:如投标费率为90%,网上报价时只需填写90即可,以90作为报价的评审依据,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如控制价控制价文件中,系统不支持费率报价,请各投标人忽略“元”,按照费率报价。例:如投标费率为90%,网上报价时只需填写90即可,以90作为报价的评审依据,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2.4投标报价方式:3.2.4.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按实结算,具体维修内容以经过申请维修的业主或物业确认的工程签证单、报修联系单及维修合格后的验收单为准。3.2.5结算编制要求3.2.5.1结算依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及相应补充定额等现行江苏省、南通市的有关造价规定,除认质认价材料外,材料价格执行《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具体维修时的当期指导价,人工价格执行维修时的当期人工指导价。如遇定额不适用的情况、特殊材料设备及特殊施工工艺时,由甲方认质认价,认质认价部分不下浮,其余按结算原则下浮:单次或单项维修费用<1万元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价不下浮;1万元≤单次或单项维修费用<20万元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价按照中标费率进行结算;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其中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不下浮的除外)。3.2.5.2施工范围内产生的垃圾、杂土由中标单位负责弃运,运至建设单位或城管部门批准地点。3.2.5.3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自理。3.2.5.4交通管制方案由中标单位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将施工区域的各种交通组织措施(如现场彩钢板围栏、各种临时标志牌、标线、临时道路、便桥等)费用列入措施费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施工区域周边出入口的交通组织、管理、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3.2.5.5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同时应考虑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3.2.5.6本工程所有材料,全部由投标人负责采购,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使用招标人推荐品牌或与推荐品牌同档次的设备或材料;如招标人未推荐品牌,投标人因考虑使用国产中档及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价格(投标人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一旦中标,材料价格不作调整)。在实际施工中,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报发包人、监理书面认可,否则,发包人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无条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乙供材料无特殊情况时,应由承包人采购。若因非发包人原因而承包人又不愿采购时,发包人可自行采购,且发包人有权按购买额的5%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且承包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利息、误工等责任。3.2.5.7因施工需要,需临时使用实施范围以外土地的或向其他单位租用土地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2.5.8中标人不得拒绝完成建设单位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和减少的工程内容。3.2.5.9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对原建筑物造成破损及损坏部分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样等所包含的各项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3.2.5.10承包人应制定本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设置专职疫情防控人员,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承包人是本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3.2.5.11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各投标单位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第一名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之前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4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1日内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不予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可抵扣履约保证金,缴纳剩余履约保证金后,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户名: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账号:89161015201110010841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招标人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备份文件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4.2.2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2)未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缴纳投标工具使用费的;(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4.2.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6评标6.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结果公示6.3.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日。6.3.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智能评审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智能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智能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中标人的失信行为记录到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不参与南通市内项目的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第九条之规定: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2.1.3开标顺序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2.2资格评审标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3月-2025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验证码或二维码的官网截图社保缴费清单);注: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贰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贰级建造师、贰级造价工程师、贰级注册建筑师、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远程开标承诺书远程开标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本工程要求的企业资质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单位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诚信承诺书内容)。投标单位是否为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被限制市场准入的123家企业以及31名从业人员的核查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的要求,针对文件中被限制市场准入的123家企业以及31名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及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投标所需其他资料。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100分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费率):92分;信用分:8分2.3.2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直接确定:□方法五;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A,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0%。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2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3.3(2)信用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企业信用得分*8%。注:企业信用得分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系统里显示的为准。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智能系统评审时不予认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2.1.2全部入围。2.1.3开标顺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详细评审2.3.1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3初步评审3.3.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4)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5)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规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贰级建造师的,未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贰级建造师、贰级造价工程师、贰级注册建筑师、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的,其他省未从其规定的。(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8)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10)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1)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5)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如有);(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2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的;(27)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未在诚信库备案的。(28)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本工程要求的企业资质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29)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的要求,针对文件中被限制市场准入的123家企业以及31名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若处于不合格状态的,经招标人核实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4详细评审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6推荐中标候选人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6.1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3.6.2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合同合同名称:发包人: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炜赋物业服务项目零星维修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炜赋物业服务项目零星维修工程。2.工程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国有资金。5.工程内容:房屋建筑专业维修(包含但不限于房屋维修、小区道路等配套项目),招标人指定的零星维修项目。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6.工程承包范围:房屋建筑专业维修(包含但不限于房屋维修、小区道路等配套项目),招标人指定的零星维修项目。二、合同工期计划开、竣工时间:一年,自2025年月日起至2026年月日止;每个单项按照招标人要求,限期完成每次维修。三、质量标准及奖项。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费率(大写),(小写);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费率。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测绘资料、技术标准和要求;(5)招标文件及答疑;(6)投标函及其附录;(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南通市开发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承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承包人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备忘、合同补充条件;(2)招标文件有书面答疑等补充修改文件;(3)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4)经发包人确认有效的工程签证单。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工程应按国家有关规范与标准执行。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报监理人审查,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照设计要求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是互作说明和相互补充的。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由发包人作出解释。若承包人对发包人作出的解释有异议时,按第20.4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的,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4)本合同通用条款;(5)施工图(如有);(6)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有);(8)投标函、投标文件及其附件;(9)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10)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11)其他合同文件。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在评标阶段、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签署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补充文件、澄清文件、洽商、变更、纪要等亦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6测绘资料和承包人文件1.6.1测绘资料的提供:无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绘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绘资料的数量:壹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绘资料的内容:现场测绘资料。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7天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每周四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供下一周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本周施工进度报表。具体计划及时间要求根据工程需要补充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及监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承包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原件,在施工期内交由发包人保管。未按时提交上述资料,每条每次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1000元违约金。每延迟一天另按1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0.5%。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5测绘资料准备关于现场测绘资料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测绘资料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现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根据现场情况将临时施工道路及场地方案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批通过后实施,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测绘资料、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发包人。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测绘资料转给第三人,不得进行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泄露有关测绘资料内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含在合同价中。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行使发包方的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以施工现场的现状为准。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1发包人于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承包人自身资质证件除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前期手续延误而出现不进行施工准备、索赔、消极施工等情形,应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2.4.2.2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现场交验,承包人应负责对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进行核对校验。2.4.2.3测绘资料会审和交底时间:开工前完成。2.4.2.4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现场或有关资料上已明确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暂不明确的地下管线如需保护,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在由承包人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提出预算,发包人审核后支付。2.4.2.5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需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叁套完整并经开发区档案馆验收通过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和竣工结算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单等,并提供一套电子版竣工图,及电子版竣工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单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逾期提交的,每逾期一天扣除工程款1000元。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合,否则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和资料必须经开发区档案馆验收合格。(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发包人对合同范围外的工程变更,承包人须接受并予以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经发包人核实后纳入工程结算。如承包人拒不执行发包人指令或工程变更,发包人有权另选承包人,承包人的机械须无条件免费优先配合,免费使用承包人现场已有的任何材料,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该变更项目费用20%的违约金。2、施工过程中,如有不在承包人范围内,发包人另行发包的,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用水、用电、出入通道、必要的存放处及工作面,配合分包人施工,临时用水电的接入由承包人负责提供。3、为完成施工合同内容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均由承包人承担。4、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扬尘防控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5、施工过程中涉及施工场地交通、排污、环卫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及相关手续,对临近居民、行人的影响等,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已含在合同价中,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省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内清洁卫生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具体发生的费用从进度款中扣除。临设布置应满足“省标准化”的要求。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成工程成品在正式移交发包人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量变更及签证预算)及下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供材料清单、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甲供材料须在开工提前15天内提供计划,否则,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完全由承包人承担。9、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①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安全施工、防火宣传标牌、标语以及设施,组织专门的保卫和值班人员,坚持昼夜巡视、检查。②承包人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做到绝对安全。③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所有责任,并承担费用。④承包人应在现场布置发包人指定和他做单位安装的摄像系统,具体布置方法应报方案,经监理、业主审批后,按照审批方案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业主要求布置监控设备,业主可另行发包,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双倍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⑤承包人应在工地设置交通警示灯及各种提醒、警示标志。1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或因承包人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解除后七日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并将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运出现场,并将场地平整好;清理范围和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1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主要材料,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采购与保管,其中:(一)凡是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单价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在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质量、价格、样品报发包人,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由发包人编制招标文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照发包人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招标采购;否则,由发包人组织公开采购,并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采购价的20%罚款。(二)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应考虑使用国产中档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但采购前应将拟用品牌型号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业主批准;(三)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要有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并已进行有关必要的检验或试验;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后须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经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四)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使用不符合标准、规格、质量和品牌要求(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由于承包人验收把关不严)的工程材料承包人无条件更换和返工,并按照不合格材料购进总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12、本工程应符合省、市关于扬尘污染防控的相关检查标准,做到裸土覆盖及无扬尘,所需的措施费用(如扬尘控制所需的设备,人工等等)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3、承包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对工程技术及测绘资料中的问题应提前发现,并在测绘资料会审时或按照技术核定单的形式及时提出;如果承包人由于各种原因不提出或未及时提出而导致工程产生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问题及后果,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若承包人不按上述所述采购材料,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3.2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现场工程管理、协调关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的指挥。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从工程开工(以开工令为准)起,项目经理保证每个月的出勤天数不少于26天,并且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8小时,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发包人随时现场抽查,查到项目经理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当天不在场按缺勤处理,项目经理不在处罚5000元/人/次。查到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在岗的均处罚3000元/人/次。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业主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其考勤,若发现项目经理出勤天数少于26天,按每少出勤1天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累计缺勤10天或连续缺勤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限令退场,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投标书中的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经发包人允许在施工过程中可申请变更一次,但项目经理资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经理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人必须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同时须支付5万元/次的违约金。若拒绝更换同时须支付10万元/次的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3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施工员、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人必须在一周内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维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