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监测系统招标公告(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2025)



项目概况

G318熊猫海大桥结构监测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8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8252025000029
项目名称:G318熊猫海大桥结构监测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①监测系统实施:自合同签订之日5个月(监测系统须在2个月内完成部署并上线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期为3个月)。 ②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自监测系统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质量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提供相关有效期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供应商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有效期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即1个牵头人最多加1个成员方。(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质量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磋商;(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磋商、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督部门: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5-7220966;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城厢镇向阳路8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雅安市天全县广建北路2号
联系方式:0835-7222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和信蜀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晖中街56号1栋14层1405号
联系方式:0835-353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835-3539599

四川和信蜀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4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1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15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G318熊猫海大桥结构监测系统1.00(项)2,15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G318熊猫海大桥结构监测系统1.00(项)2,150,0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第15页-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G318熊猫海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服务内容及服务实施设备要求(1)服务范围:G318线熊猫海大桥。(2)服务内容:G318熊猫海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实施(硬件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软件系统部署与数据工程、软硬件系统集成与联合调试等并接入省部级平台)、以及系统建成后3年内的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技术服务。(3)系统实施的硬件设备要求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监测系统的硬件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温湿度计2台、温度计6支、高清球形摄像机2台、水位计1台、地震动监测仪1套、压力变送器7台、机器视觉靶标3个、机器视觉测量仪1套、拉绳位移计4台、双轴倾角计4台、应变计12支、加速度计(单向)9台、静态信号采集仪1台、动态信号采集仪1台、应变信号采集仪1台、无线智能采集组网系统1台、智能边缘计算网关1台、智能视频网关1-第16页-台等,具体设备设施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安装位置等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及国家、行业和四川省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二)系统实施要求(1)系统实施包括硬件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软件系统部署与数据工程、软硬件系统集成与联合调试等并接入省部级平台。(2)硬件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传感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的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安装位置等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传感器应稳定可靠与被测结构物牢固连接,并采取匹配的防护措施予以保护。②设备安装工艺不应影响桥梁结构承载能力和正常使用功能,避免对桥梁结构防腐等防护工程造成损坏,不可避免造成局部损坏时应及时修复。③传感器、数据采集设备现场安装前应抽样检定或校准,安装后调试应进行接线正确性校验、数据完整性和有效性校验。(3)配套工程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综合布线桥架、管道及线缆的材质、规格尺寸、防护要求及敷设施工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要求和GB50303的相关规定。②桥架、管道和线缆的敷设宜尽可能利用桥梁主体结构或机电工程的预留孔洞、桥架、管道、及检修通道,不应影响桥梁结构承载能力和正常使用功能,也不宜妨碍对桥梁结构的养护和维修作业。③光电信号线缆敷设时应宜远离强电线缆等干扰源,必要时应对信号电缆采取屏蔽措施。④当现场供电电压波动较大、供电不稳时,应在供电设备输出端加设交流稳压装置对监测设备进行稳压供电。⑤监测系统防雷与接地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要求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的相关规定。(4)软件系统部署与数据工程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四川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监测指南》(川交公路便〔2024〕463号)的相关技术要求。(5)软硬件系统集成与联合调试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监测系统的外场设备应与监测云平台的数据采集传输模块进行联合调试,校验测点与通道编号、采集参数配置等是否保持一致或兼容。②监测系统的专业分析软件应与监测云平台的数据存储管理模块进行联合调试,校验监测系统分析软件与监测云平台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交互接口是否顺畅。③监测系统的专业分析软件和工程数字模型,应与监测云平台的业务应用模块进行联合调试,校验监测云平台的业务应用软件调用监测系统专业分析软件或访问工程数字模型是否顺畅。④软硬件联合调试完成后,监测云平台的各软件模块的功能正常,监测数据展示流畅准确,设备在线率、数据完好率等指标达到设计文件或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第17页-1★★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⑤软硬件联合调试完成后,系统软件操作响应时间应小于1s,数据查询响应时间应小于3s。(6)接入省部级监测平台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建成的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应按要求接入省级监测平台,并通过省级监测平台接入部级数据平台,满足省级、部级平台“穿透式”访问和展示本项目监测系统的所有监测数据、信息模型和分析结果的需求。本项目建成的桥梁结构监测系统与省级监测平台之间的数据交互和程序调用接口应符合《四川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监测指南》(川交公路便〔2024〕463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和信息。(7)监测系统试运行周期不应低于3个月,试运行期间开展系统功能和压力测试、监测指标基准值校正、超限报警阈值设置及调整、系统使用培训等工作。系统试运行期末,设备在线率、数据完好率等指标应达到设计文件或相关规范要求。(8)监测系统试运行期结束后,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交工验收。系统验收按《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JT/T1037-2022)和《四川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监测指南》(川交公路便〔2024〕46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三)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技术服务要求(1)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技术服务期限:3年(自监测系统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算)。成交供应商应合理制订系统运维计划,建立设备维护台账、备品备件清单,确保服务期内测点数据完好率不低于90%。(2)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技术服务工作包括系统运行管理、系统维护、监测数据分析应用工作。(3)成交供应商应协助桥梁管养单位开展以下系统运行管理工作:①采样管理:各项监测指标对应的数据采集工作模式和采样频率管理。②风险事件报警管理:配置和动态调整各项特征指标对应的阈值及其超限判据,使系统能够自动判识风险事件的发生,并触发相应级别的报警。③风险状态预警管理:配置和管理桥梁结构风险状态判识规则链,使系统能够自动判识桥梁结构、部件及构件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状态,并触发相应级别的预警。④报告报表管理:各类报告报表的生成、发布和归档管理。⑤用户管理:用户角色和权限的分权分域管理。⑥设备管理:在线管理设备注册(注销)、设备参数配置、设备时钟同步等功能。⑦任务管理:对周期计划任务、风险事件报警或风险状态预警触发的应急任务等进行分配、通知、反馈的业务电子流管理。(4)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完成外场设备的定期维护和应急维护工作,-第18页-1★★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定期维护频率不低于每半年1次,具体要求如下:①外场设备定期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a、定期维护频次不宜低于每半年一次。b、对外场设备及其及防护罩的表观完好性、安装稳固性进行全面检查。c、对供电和传输线路及其安装槽架进行全面检查,对线缆与设备的接头紧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d、对数据采集站等设备及机柜进行除尘、除草处理。e、对基于连通管原理设备的液位情况进行检查,定期补充连通管内液体至设计液位。f、应按照《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的相关规定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维护。②外场设备应急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在日常巡检或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发现并通报设备故障后48h内响应并处置。b、现场不能修复的设备,应在拆除返厂同时更换同品牌的同型设备。(5)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完成系统软件的定期维护和应急维护工作,定期维护频率不低于每半年1次,具体要求如下:①系统软件定期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a、定期维护内容包括:软硬件时间同步检查、磁盘存储空间检查及清理、数据库异地备份、软件运行日志检查等。b、定期维护若涉及系统配置参数修改、数据迁移或更正等操作的,应提前进行备份以保证系统能回退到维护前状态。c、定期维护宜在不停机状态下进行。确需停机维护的,应在系统访问低谷时间段开展,并提前通知所有用户。②系统软件应急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a、软件应急维护内容包括:软件模块崩溃恢复、软件功能异常修复、数据库异常修复、病毒或木马程序清除等。b、当发现系统软件及数据库功能异常或性能不稳定时,应联合外场设备维护人员共同排查和辨识故障原因,排除非软件或数据库本身原因造成的异常或中断。c、应急维护宜在不停机状态下进行,确需停机维护的应通知所有用户。(6)系统定期维护时,应评定监测系统在上一维护周期内的测点数据完好率和当前的设备在线率,测点数据完好率和设备在线率均不宜低于90%。(7)监测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包括监测数据处理与分析、风险事件报警、风险状态预警、特殊事件专项评估、定期结构状态评估、报警预警阈值体系动态调整与完善等,应满足《公路长大桥梁结构监测时空大数据应用指引》(交办公路〔2024〕37号)和《四川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第19页-结构监测指南》(川交公路便〔2024〕463号)的相关规定。★★(四)其他要求(包括设施设备、技术规范、标准等)(1)本项目采用的设施设备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和《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JT/T1037-2022)、《四川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监测指南》(川交公路便〔2024〕463号)等的相关技术要求。(2)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①《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GB50982-2014);②《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JT/T1037-2022);③《公路长大桥梁结构监测时空大数据应用指引》(交办公路〔2024〕37号);④《四川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监测指南》(川交公路便〔2024〕463号);⑤《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⑥《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注: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国家、行业颁布了新的技术规范、标准,则采用新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作业。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一)服务内容及服务实施设备要求(1)服务范围:G318线熊猫海大桥。(2)服务内容:G318熊猫海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实施(硬件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软件系统部署与数据工程、软硬件系统集成与联合调试等并接入省部级平台)、以及系统建成后3年内的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技术服务。(3)系统实施的硬件设备要求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监测系统的硬件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温湿度计2台、温度计6支、高清球形摄像机2台、水位计1台、地震动监测仪1套、压力变送器7台、机器视觉靶标3个、机器视觉测量仪1套、拉绳位移计4台、双轴倾角计4台、应变计12支、加速度计(单向)9台、静态信号采集仪1台、动态信号采集仪1台、应变信号采集仪1台、无线智能采集组网系统1台、智能边缘计算网关1台、智能视频网关1台等,具体设备设施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安装位置等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及国家、行业和四川省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二)系统实施要求(1)系统实施包括硬件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软件系统部署与数据工程、软硬件系统集成与联合调试等并接入省部级平台。(2)硬件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应满足下列要求:-第20页-①传感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的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安装位置等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传感器应稳定可靠与被测结构物牢固连接,并采取匹配的防护措施予以保护。②设备安装工艺不应影响桥梁结构承载能力和正常使用功能,避免对桥梁结构防腐等防护工程造成损坏,不可避免造成局部损坏时应及时修复。③传感器、数据采集设备现场安装前应抽样检定或校准,安装后调试应进行接线正确性校验、数据完整性和有效性校验。(3)配套工程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综合布线桥架、管道及线缆的材质、规格尺寸、防护要求及敷设施工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要求和GB50303的相关规定。②桥架、管道和线缆的敷设宜尽可能利用桥梁主体结构或机电工程的预留孔洞、桥架、管道、及检修通道,不应影响桥梁结构承载能力和正常使用功能,也不宜妨碍对桥梁结构的养护和维修作业。③光电信号线缆敷设时应宜远离强电线缆等干扰源,必要时应对信号电缆采取屏蔽措施。④当现场供电电压波动较大、供电不稳时,应在供电设备输出端加设交流稳压装置对监测设备进行稳压供电。⑤监测系统防雷与接地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要求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的相关规定。(4)软件系统部署与数据工程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四川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监测指南》(川交公路便〔2024〕463号)的相关技术要求。(5)软硬件系统集成与联合调试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监测系统的外场设备应与监测云平台的数据采集传输模块进行联合调试,校验测点与通道编号、采集参数配置等是否保持一致或兼容。②监测系统的专业分析软件应与监测云平台的数据存储管理模块进行联合调试,校验监测系统分析软件与监测云平台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交互接口是否顺畅。③监测系统的专业分析软件和工程数字模型,应与监测云平台的业务应用模块进行联合调试,校验监测云平台的业务应用软件调用监测系统专业分析软件或访问工程数字模型是否顺畅。④软硬件联合调试完成后,监测云平台的各软件模块的功能正常,监测数据展示流畅准确,设备在线率、数据完好率等指标达到设计文件或相关技术标准要求。⑤软硬件联合调试完成后,系统软件操作响应时间应小于1s,数据查询响应时间应小于3s。(6)接入省部级监测平台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建成的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应按要求接入省级监测平台,并通过省级监测平台接入部级数据平台,满足省级、部级平台“穿透式”访问和展示本项目监测系统的所有监测数据、信息模型和分析结果的需-第21页-1★★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求。本项目建成的桥梁结构监测系统与省级监测平台之间的数据交互和程序调用接口应符合《四川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监测指南》(川交公路便〔2024〕463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和信息。(7)监测系统试运行周期不应低于3个月,试运行期间开展系统功能和压力测试、监测指标基准值校正、超限报警阈值设置及调整、系统使用培训等工作。系统试运行期末,设备在线率、数据完好率等指标应达到设计文件或相关规范要求。(8)监测系统试运行期结束后,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交工验收。系统验收按《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JT/T1037-2022)和《四川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监测指南》(川交公路便〔2024〕46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三)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技术服务要求(1)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技术服务期限:3年(自监测系统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算)。成交供应商应合理制订系统运维计划,建立设备维护台账、备品备件清单,确保服务期内测点数据完好率不低于90%。(2)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技术服务工作包括系统运行管理、系统维护、监测数据分析应用工作。(3)成交供应商应协助桥梁管养单位开展以下系统运行管理工作:①采样管理:各项监测指标对应的数据采集工作模式和采样频率管理。②风险事件报警管理:配置和动态调整各项特征指标对应的阈值及其超限判据,使系统能够自动判识风险事件的发生,并触发相应级别的报警。③风险状态预警管理:配置和管理桥梁结构风险状态判识规则链,使系统能够自动判识桥梁结构、部件及构件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状态,并触发相应级别的预警。④报告报表管理:各类报告报表的生成、发布和归档管理。⑤用户管理:用户角色和权限的分权分域管理。⑥设备管理:在线管理设备注册(注销)、设备参数配置、设备时钟同步等功能。⑦任务管理:对周期计划任务、风险事件报警或风险状态预警触发的应急任务等进行分配、通知、反馈的业务电子流管理。(4)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完成外场设备的定期维护和应急维护工作,定期维护频率不低于每半年1次,具体要求如下:①外场设备定期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a、定期维护频次不宜低于每半年一次。b、对外场设备及其及防护罩的表观完好性、安装稳固性进行全面检查。c、对供电和传输线路及其安装槽架进行全面检查,对线缆与设备的-第22页-1★★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接头紧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d、对数据采集站等设备及机柜进行除尘、除草处理。e、对基于连通管原理设备的液位情况进行检查,定期补充连通管内液体至设计液位。f、应按照《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的相关规定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维护。②外场设备应急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在日常巡检或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发现并通报设备故障后48h内响应并处置。b、现场不能修复的设备,应在拆除返厂同时更换同品牌的同型设备。(5)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完成系统软件的定期维护和应急维护工作,定期维护频率不低于每半年1次,具体要求如下:①系统软件定期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a、定期维护内容包括:软硬件时间同步检查、磁盘存储空间检查及清理、数据库异地备份、软件运行日志检查等。b、定期维护若涉及系统配置参数修改、数据迁移或更正等操作的,应提前进行备份以保证系统能回退到维护前状态。c、定期维护宜在不停机状态下进行。确需停机维护的,应在系统访问低谷时间段开展,并提前通知所有用户。②系统软件应急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a、软件应急维护内容包括:软件模块崩溃恢复、软件功能异常修复、数据库异常修复、病毒或木马程序清除等。b、当发现系统软件及数据库功能异常或性能不稳定时,应联合外场设备维护人员共同排查和辨识故障原因,排除非软件或数据库本身原因造成的异常或中断。c、应急维护宜在不停机状态下进行,确需停机维护的应通知所有用户。(6)系统定期维护时,应评定监测系统在上一维护周期内的测点数据完好率和当前的设备在线率,测点数据完好率和设备在线率均不宜低于90%。(7)监测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包括监测数据处理与分析、风险事件报警、风险状态预警、特殊事件专项评估、定期结构状态评估、报警预警阈值体系动态调整与完善等,应满足《公路长大桥梁结构监测时空大数据应用指引》(交办公路〔2024〕37号)和《四川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监测指南》(川交公路便〔2024〕463号)的相关规定。★★(四)其他要求(包括设施设备、技术规范、标准等)(1)本项目采用的设施设备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和《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JT/T1037-2022)、《四川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监测指南》(川交公路便〔2024〕463号)等的相关技术要求。(2)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第23页-①《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GB50982-2014);②《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JT/T1037-2022);③《公路长大桥梁结构监测时空大数据应用指引》(交办公路〔2024〕37号);④《四川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监测指南》(川交公路便〔2024〕463号);⑤《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⑥《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注: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国家、行业颁布了新的技术规范、标准,则采用新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作业。2履约能力要求1、服务能力:拟投入项目人员团队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团队组成、分工协作、专业能力证明等)。2、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重难点分析与对策措施、监测系统实施方案、监测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方案、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等。3、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履约经验。1、服务期限:①监测系统实施:自合同签订之日5个月(监测系统须在2个月内完成部署并上线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期为3个月)。②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自监测系统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算。2、服务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境内本项目所涉桥梁所在地。3、付款方式:①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票据凭证等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签约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项目预付款;②监测系统通过交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票据凭证等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签约合同总金额的50%。③剩余签约合同总金额的10%在系统监测服务期届满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票据凭证等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签约合同总金额的10%。4、支付条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及请款申请。5、报价要求:①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15万元。供应商报价需符合最高限价要求,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供应商的报价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供应商人员工资、利润、资料费、投入设备费、质检费、可能产生的对原构造物及设备的损坏修复费、临时用地及青苗补偿费、服务活动费、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6、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战争等),工期不得延误。7、拟派本项目人员配置在整个项目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8、拟派本项目人员配置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成交后在职本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9、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在合同中约定。10、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第24页-3★商务要求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50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磋商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11、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①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②是否邀请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否;③是否邀请专家:是;④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⑤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⑥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⑦验收时间:监测系统试运行期满(不低于3个月)、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⑧技术验收内容:包括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商务要求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内容。⑨商务验收内容:9.1验收时如发现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9.2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9.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⑩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按照《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JT/T1037-2022)和《四川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监测指南》(川交公路便〔2024〕46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50号)以及采购人相关要求进行验收。4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甲方违约责任(采购人)1.甲方应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合同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款项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2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经济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乙方违约责任(供应商)1.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监测系统实施工作或逾期完成监测系统实施工作而违约的,除应及时完成监测系统实施工作外,应向甲方偿付签约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费用及其利息。4.乙方在履约过程中,甲方认为不合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三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6.乙方在合同项下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延迟交付等)不应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乙方应对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乙方针对向甲方承担的全部赔偿额累计不超过该本合同金额且应于保修期结束时终止。乙方对甲方的间接损失(例如: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储蓄损失、数据丢失等)不承担赔偿责任。为明确起见,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时,上述责任限额不适用,应依法处理。(三)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①监测系统实施:自合同签订之日5个月(监测系统须在2个月内完成部署并上线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期为3个月)。②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自监测系统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算。2服务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境内本项目所涉桥梁所在地。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①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②是否邀请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否;③是否邀请专家:是;④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⑤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⑥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⑦验收时间:监测系统试运行期满(不低于3个月)、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⑧技术验收内容:包括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商务要求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内容。⑨商务验收内容:9.1验收时如发现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9.2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9.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⑩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按照《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JT/T1037-2022)和《四川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监测指南》(川交公路便〔2024〕46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50号)以及采购人相关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票据凭证等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监测系统通过交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票据凭证等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剩余签约合同总金额的10%在系统监测服务期届满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票据凭证等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甲方违约责任(采购人)1.甲方应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合同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款项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2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经济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二)乙方违约责任(供应商)1.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监测系统实施工作或逾期完成监测系统实施工作而违约的,除应及时完成监测系统实施工作外,应向甲方偿付签约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费用及其利息。4.乙方在履约过程中,甲方认为不合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三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6.乙方在合同项下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延迟交付等)不应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乙方应对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乙方针对向甲方承担的全部赔偿额累计不超过该本合同金额且应于保修期结束时终止。乙方对甲方的间接损失(例如: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储蓄损失、数据丢失等)不承担赔偿责任。为明确起见,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时,上述责任限额不适用,应依法处理。(三)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7★人员配置要求1、拟派本项目人员配置在整个项目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2、拟派本项目人员配置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成交后在职本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支付条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及请款申请。2、报价要求:①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15万元。供应商报价需符合最高限价要求,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供应商的报价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供应商人员工资、利润、资料费、投入设备费、质检费、可能产生的对原构造物及设备的损坏修复费、临时用地及青苗补偿费、服务活动费、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3、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战争等),工期不得延误。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在合同中约定。5、履约能力要求:①服务能力:拟投入项目人员团队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团队组成、分工协作、专业能力证明等)。②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重难点分析与对策措施、监测系统实施方案、监测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方案、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等。③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履约经验。★6、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天全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5-7220966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城厢镇向阳路8号。邮编:625500注:①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第28页-《投诉书》范本,格式详见附件。-第2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结构监测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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