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暖 三通球阀招标公告(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2025)



询价单号
PXBZX25060634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5-06-27T12: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5-06-27T14:00

采购商名称: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D01049980156

三通球阀

Q15F-32P-DN32 G1 1/4

2.0



2025-07-11

《外购》。工序详情:《无》。材质:《不锈钢》。单重:《3.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Z1111-837》

D01049980156

三通球阀

Q15F-32P-DN32 G1 1/4

2.0



2025-07-11

《外购》。工序详情:《无》。材质:《不锈钢》。单重:《3.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Z1111-821-2》

D010499043781

三通球阀

Q15F-32P-DN32 G1 1/4

2.0



2025-07-11

《外购》。工序详情:《无》。材质:《06Cr19Ni10》。单重:《3.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Z1111-823-3》

D010499043781

三通球阀

Q15F-32P-DN32 G1 1/4

2.0



2025-07-11

《外购》。工序详情:《无》。材质:《06Cr19Ni10》。单重:《3.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Z1111-822-2》

D01049980156

三通球阀

Q15F-32P-DN32 G1 1/4

2.0



2025-07-11

《外购》。工序详情:《无》。材质:《不锈钢》。单重:《3.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Z1111-821-2》

Z20010437990

管帽

GB/T3287-2011-T1-1-Zn-C

30.0



2025-07-1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KTB350-04》。单重:《0.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0703039-001-0004》

Z20010437994

管帽

GB/T3287-2011-T1-3/4-Zn-C

30.0



2025-07-1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铸铁》。单重:《0.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0703039-002-0004》

Z20010437991

管帽

GB/T3287-2011-T1-1/2-Zn

30.0



2025-07-1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铸铁》。单重:《0.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0703039-002-0000》

Z20010451013

堵头

GB/T3287-2011-DN15

30.0



2025-07-1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铸铁》。单重:《0.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0703042-003-0001》

Z20010450999

堵头

GB/T3287-2011-DN20

30.0



2025-07-1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铸铁》。单重:《0.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0703042-003-0002》

Z20010450187

内接头

GB/T3289.26-2000-20

40.0



2025-07-1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成品》。单重:《0.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0703046-001-0013》

Z20010438092

内接头

GB/T3289.26-2000-15

40.0



2025-07-1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KT33-8》。单重:《0.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0703046-001-0007》

M06010549506

球阀

GB12237-2005-Q11F-16T-Rc3/4

50.0



2025-07-1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铜》。单重:《0.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2015005-001-0009》

M06010549520

球阀

南京阀门厂-Q11F-16T-DN15(Rc1/2)

50.0



2025-07-1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铜》。单重:《0.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2015005-001-0023》

Z20010465828

对丝

DN20

30.0



2025-07-1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铸铁》。单重:《0.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0703045-003-0001》

Z20010451014

对丝

GB/T3287-2011-DN15

60.0



2025-07-1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铸铁》。单重:《0.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0703045-003-0002》

D010499051428

弯头

GB/T 3289.2-1982-R1 1/2

2.0



2025-07-1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20》。单重:《2.2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Z3451A-6-802》

D010499051430

锥形活接头

GB/T 3289.38-1982-U1-3/2-Zn-C

2.0



2025-07-1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可锻铸铁》。单重:《0.7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Z3451A-6-802》

D010499051425

内接头

GB/T 3289.26-1982-R1 1/2

2.0



2025-07-1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Q235》。单重:《0.56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Z3451A-6-802》

D010499052741

管帽

GB/T3287-2000-T1-1 1/4-Zn-C

2.0



2025-07-11

《外购》。工序详情:《无》。材质:《成品》。单重:《0.3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ZC3223H-113-124A》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泾渭工业园中钢大道1号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报名要求 与我司初次合作供应商需提供一下资料。 1、需提供(上传)营业执照等专业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不存在授权情况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3、书面形式介绍所提供产品的信息;可提供相应的业绩资料,便于需方更好的了解供方公司情况。 如若中标,请务必完成附件中相应文件,并将原件邮寄于我公司。 商务条款 结算及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办理财务结算后次月分期付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尾款。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2025版新增供应商相关表格.docx
2025年年度供货协议01.doc
供应商关联关系调查函件2025.4.10.doc
2025年年度协议等文件2024.12.18.zip

表格编号:ZGXZZ10002-01A供应商新增审批表推荐部门: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企业性质 注册资金 销售发票类型发票开具最大额度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企业税号提供备查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电子版): 1、企业概况;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3、体系认证证书;4、法人委托授权书;5、 特种专业资质证、许可证;6、开户银行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资料;7 其他证明资料 拟采购内容 ; 本次拟采购金额 (万元) 推荐说明(新增理由): 推荐人: 审核人: 日期:1、新增供应商属性: ( )生产制造类 货物供应商 ( )贸易代理类 ( )技术服务类 服务供应商 ( )协力服务类 ( )其他服务类 辅助供应商 ( ) 专项供应商 ( ) 是否宝武集团禁入名单( )是 ( )否2、新增途径:( )推荐 ( )寻源 ( )中标进入 ( )招标进入 ( )系统共享 推荐部门(职能采购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 日期: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备注:1.推荐说明中对其必要性进行说明;2.供应商属性可以多选;3.推荐部门包括公司各业务单元、分厂、职能和业务部门;4.部门负责人为业务单元总经理或部门长。表格编号:ZGXZZ10002-02A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供应商调查表本表作为供方档案留存我公司,以便今后业务联系及作为我公司选择供方的依据。因此,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详细、准确和诚实。本公司负责为贵公司保守本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谢谢您的合作。随本表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人员授权书、特种专业资质证书、许可证等,在其它主要客户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及贵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电子版)。企业名称:企业网址: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税号:注册地址: 企业类型:经营地址:邮编: 法人代表: 电话:手机:法人代表: 电话:手机:电子邮件:传真:开户银行1:银行账号:开户银行2: 银行账号:注册资金: 开户行地址: 省 市 经营范围:开销售发票种类: 发票开具最大额度:( )千元版 ( )万元版 ( )十万元版 ( )百万元版 ( )千万元版 二、企业特殊资质持证情况:1、2、三、人员组成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合计技术人员高 工工程师助 工技术人员其 它合计工 人技 师级级 级辅助工人合计其 它合 计四、厂房情况工厂占地:M2,建筑面积:M2,厂房:自有()、租赁()(选择)。五、产品结构、进货情况、服务外协项目承接情况(供应商可根据企业情况选择填写)表一:产品结构(生产制造类供应商请填写该表)主要产品名称主要用户上一年经销金额所占比例表二、产品进货情况(贸易代理类供应商填写该表,专业代理请提供原制造商授权的代理证书及原制造商相关资料)主要经营产品供应厂商与制造商合作关系 (代理、买断或其他)表三、项目实施情况(技术服务类及协力服务类供应商请填写该表)序承接主要项目简介用户名称六、设备能力常规设备序设备名称规格、加工范围、数量序设备名称规格、加工范围、数量计检设备序设备名称检验项目检测精度七、运输1、到我公司主要运输方式(可多选)(1)、汽车运输;(2)、铁路运输;(3)、内河运输;(4)、海运2、贵公司(是/否)有自备运输设备,主要运输设备有3、在我公司附近是否有货物中转仓库:(1)、有;(2)、没有;(3)、准备建立4、从贵公司到我公司每吨运费为:元八、体系情况1、综合体系认证情况(认证证书复印件请附后):(1)、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2)、体系认证在筹建中,预计个月后完成审核(3)、未筹建(4)、其它九、财务状况(提供企业年度财务报表)(1)、固定资产万元;(2)、流动资金万元;(3)、银行贷款万元;(4)、应收款项万元;(5)、应付款项万元;(6)、上年度销售总额:万元;(7)、库存占用万元;(8)、资金周转天。(9)、流动比率:(10)、速动比率:(11)、资产负债率:(12)、主营业务增长率:(13)、总资产报酬率:(14)、企业存货资金:十、售后服务情况1、贵公司用于售后服务人员数量为人,占职工总数的%2、贵公司上一年度用于售后服务资金万元,占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的%3、若遇意外情况,贵公司服务人员能在多少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1)、4小时;(2)、8小时;(3)、1天;(4)、2天;(5)、2天以上十一、企业简介特点及今后规划承诺:本公司提供的以上材料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意接受宝武重工有限公司及宝武集团相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十二、综合评价(本栏由调查人员填写)调查人员(签字):年月日十三、约谈记录内容1、廉洁协议;(见附件一)2、中钢西重公司安全管理事项;(见附件二)约谈人:供应商代表:年月日年度供货协议采购01供方:协议编号:需方: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签订时间:签订地点:中钢西重供需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年度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则1.本协议约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通常性义务,具体的义务以双方每次确定的合同为准,每次合同的内容不再体现协议所约定的通常性义务。2.本协议生效后,需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与供方签定具体的订货合同,但不得视为要求需方必须购买供方的产品和服务或用于供方其他的用途。3.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或其他另行特别约定,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适用于双方签订的每份合同,即本协议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二、供货范围及价格1.供货范围及价格在需方招议标、询比价等订货过程中确定,供货价格一般为含13%增值税价。2.供方承诺积极参加甲方的招议标、询比价等订货过程,并以市场竞争者的最优条件参与。3.合同供货范围包含的所有设备及所含配套件,必须保证是全新生产从未使用过的。三、质量要求标准、技术标准:按合同要求执行。如双方签订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四、交货地点:需方仓库或需方指定地点。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六、包装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包装物应适合长途运输及多次吊装,防雨、防潮、防锈、防磕碰。2.包装材料及费用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3.因包装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损坏、磕碰、锈蚀等供方负全部责任。4.随包装应附带所包含的产品明细单(或装箱单)。七、检验与监制1.供方所供货物到货后,需方按合同要求检验,带图加工件到厂后需方按图纸、技术标准等进行复核,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如材质、热处理、探伤等),供方提供相关过程书面证明,需方复核。2.供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对货物和零配件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需方和最终用户(包括需方或最终用户委托的第三方)有权参加中间检验、出厂检验及驻厂监制,供方及其分包商应接受并配合需方和最终用户(包括需方或最终用户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的检验和监制工作。3.供方应免费向需方参检人员、监制人员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设备、器具、附件、人力、仪器及材料,以及相关计量验证合格证明,以保证检验和试验的顺利进行。4.需方或最终用户代表(包括需方或最终用户委托的第三方)所参加的检验、试验和监制工作,不减轻或解除供方合同文件下的义务和责任。无论需方是否参加检验和监制,供方都应提交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试验报告。5.如果货物和其任一部件进行检验和试验后,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需方除享有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偿之外,还有权拒绝接受上述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交付,和/或要求供方及时弥补缺陷,重新进行检验试验,确保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要求。即使需方已支付所订购货物的货款,需方仍保留权利可就上述未满足要求或有缺陷或未达到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要求的货物而向供方索赔。6.供方应主动向需方汇报供方分包方货物的制造进度、质量情况,最终用户或/和需方均有权提出对供方的分包方的产品质量的中间检查、监制和出厂检验。当最终用户或/和需方要求对供方的分包方产品质量检查时,供方应派员配合完成。八、技术资料提供方式及要求1.供方按需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供方所提供的图纸、文件等技术资料应当完整、全面、准确、无权利瑕疵,并满足合同文件的要求,满足现场检验、安装、试运转、性能考核、运行、安全操作及维修方便的要求。3.供方应定期向需方提供其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报告,以监测其工作进度。若无特别约定,供方自合同签署或收到需方其他有效投产或备货文件之日起7日内提供书面生产/备货计划报需方确认,并于确认之日起每周提供书面进度报告一份,进度报告的内容包括原材料毛坯采购、外购件采购、下料制造、加工制作、组装、性能试验、涂装、包装运输等情况说明。进度报告是需方支付款项的重要依据,若供方提供的进度报告不符合要求,需方有权延迟支付合同价款。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揽货物的制作,在需方要求下,重新制定的货物交货期,只是为了尽量减少违约损失,不作为合同的修改或重新约定。4.供方相关资料的按期提供,是货物交货期的重要组成部分。5.全部货物的实际交货时间以需方或最终实际签收日期为准。九、履约保证金:按《2025年度合同履约保函》执行。十、付款方式、条件、比例及质保期限1.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抵抹账等任何一种形式支付。2.支付条件:(1)需方支付款项时,供方须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要求及合同附件中所要求的义务完成。合同节点进度的完成,需双方签字确认。(2)该货物系需方从供需双方共知的特定工程项目中承揽,供需双方愿共同承担项目中的风险。如需方未按期从工程项目方收到主合同应收款,需方向供方付款的时间相应顺延,需方并不构成违约,供方同意不单方面向需方主张合同价款或索赔。(3)供方按合同规定应向需方支付罚款或违约金时,需方有权在合同款项中扣除供方应向需方支付的罚款或违约金。3.支付比例及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4.质保期限:所供货物需方最终用户投产正常使用后十二个月无质量异议。在使用之后发现的工件的材质、制作缺陷、品牌等不因使用而改变的质量问题,实行终身追责。十一、性能、功能考核1.供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针对需方项目的,应当满足项目正常运营的需要,应当符合合同规定的性能和功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应当保证项目通过安装调试考核、设备性能考核以及竣工验收和达产达标。2.如果货物或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性能考核不合格、最终用户提出质量异议,需方有权利要求:(1)供方应当立即根据需方要求行事:(a)用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更换;(b)允许供方进行返工修理,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供方应保证重新返工修复或更换不影响项目的工期;(c)对产品减价;(d)向需方补偿符合要求的货物和所交货货物价值之间的差价;(e)供需双方与最终用户协商解决方案,供方承担方案实施费用。(2)如果是更换或修复不符合要求的货物,供方应当承担交付修复或更换货物而使需方或最终用户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税费)以及在需方计划使用货物的地点进行重新安装而使需方及最终用户发生的费用。如果因此造成项目进度延迟的,供方应按第十三款的第11条规定承担逾期损失赔偿金。(3)如果供方在重复修理或更换后仍不能满足需方要求,需方可自行实施处理,由此引起的费用和损失由供方承担;或者选择退货,根据第十四款解除合同、要求供方返还全部价款、提出未能履约以及由于合同货物质量导致项目其他相关设备设施毁坏损失的索赔。(4)需方可直接从未付款项中和履约保函中扣除产生的供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及损失,若仍不足弥补的,供方应当另行支付。3.若货物未在规定时间内满足技术协议中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使项目全部或部分未能通过考核,但尚具有生产功能、使用功能时,供方应当向需方支付性能考核未达标赔偿金额。因供方原因使项目全部或部分丧失了生产价值或使用价值时,需方有权根据第十四款解除合同、要求供方返还全部价款、提出未能履约以及由于合同货物质量导致项目其他相关设备设施毁坏损失的索赔,并扣罚已提交的履约保函。4.合同的货物是为需方项目定制的,具体使用地方及位置以需方记录为准。十二、质量保证1.供方保证合同下提供的所有货物均(1)符合合同对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生产厂家或品牌要求;(2)符合其预期目的;(3)材料和工艺方面无缺陷;(4)是崭新的、未经使用的、未重新整修过。供方对产品的质量、成套设备完整性、可靠性、产品标记、交货周期、包装运输、安装和调试期技术服务、使用性能和功能考核等方面向需方全面负责。2.供方在生产、制造、供货全过程中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需方进行及时沟通。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因供方的原因(如设计错误、制造质量、运输损坏、包装不当、组装不当、指导不当、供方提交的技术资料错误等)致使不能满足合同文件要求时,供方应及时在现场进行无偿修理或更换。经供方修理或更换的设备正常运转后,除另有约定外,其保证期为自修理或更换后重新计算。4.由于供方原因导致的安装不当或不能及时完成安装调试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5.供方应当保证所交付的产品和文件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限制,供方明确放弃留置权的行使。若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索赔,供方应承担一切相关费用,使最终用户和需方免受损害。6.供方在收到需方因货物和服务与合同文件不一致或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采取补救行为。若供方在收到不合格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未能或拒绝采取补救行动,需方可要求供方停止其不合格货物或服务的供应直到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且可聘请第三方实施补救措施以使货物或服务达到合同要求,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供方承担。7.供方应在收到需方因实施第6款而产生的费用补偿通知后的30日内向需方赔偿所有补救行为的合理费用。如供方对需方通知的费用合理性有异议,可在收到此通知后的15日内就其相关异议书面通知需方(即“异议通知”)。若供方在规定日期内没有发出“异议通知”,则视其接受需方的补偿要求。若双方在收到“异议通知”后30日内没有达成一致,或供方没有就默认的费用向需方支付赔偿,那么需方有权适度地决定费用并书面告知供方,在供方后期的应付款项中抵销此金额;若应付款不足以偿付该费用的,需方有权就尚未补偿的费用索赔。若供方按规定时间发出“异议通知”且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供方对需方行使抵扣有异议的,供方可根据合同争议解决规定提起争议解决。8.在质量保证期期间或届满后任何时间内,若产品因非供方的原因发生损坏或不能满足技术、功能和性能要求时,应需方要求,供方应当及时提供协助和支持,协助需方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9.对于已确定不能使用或报废的不合格货物,供方按需方或最终用户要求无条件补制,原货物能否返还视需方现场或最终用户具体情况及拆装、运输费用情况确定,返还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十三、违约责任1.货物交货期每拖期一天按合同总价千分之二支付罚金;拖期一月之后,每拖期一天按千分之五支付罚金;但罚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包括供方提供资料延误或由于提供资料不规范需重新完善造成的延误。2.供方因处理质量问题而导致交货拖延时,按交货违约处理。因质量问题给最终用户造成损失时,需方根据损失额大小向供方进行索赔,供方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质保期后如货物自身存在的潜在缺陷、材质不符、品牌不符等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给需方或最终用户造成的损失或赔偿均由供方承担。3.供方在合同签订后毁约,或严重拖期导致需方给最终用户交货严重拖期,或所供货物存在材质、性能、品牌严重不符及弄虚作假等严重质量问题,除赔偿直接损失外,供方应承担由此对整个项目的进度、质量影响造成的损失(含最终用户因拖期、质量异议等索赔的损失)。4.供方完全了解合同项目时间进度的严格性和利害性,供方应按时保质地提供货物和服务。因供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要求交货、未按时提供技术服务、或者因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使需方项目全部或某一部分不能按期通过调试、性能考核或交付最终用户的,则供方应当向需方支付逾期损失赔偿金。若延期超过1个月,需方有权(但无义务)根据十四款解除合同。需方有权从当期应付款或后续款项中、或履约保函中扣除逾期损失赔偿金。5.逾期损失赔偿金不影响需方可能享有的任何合同权利和法律救济手段的行使,不免除或减轻供方由此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如果合同规定的逾期损失赔偿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实际遭受的损失,包括终止合同带来的损失,需方有权就不足部分要求赔偿。6.如果因为供方实施合同的工作,导致了最终用户、需方或第三方财产的灭失或损坏、或发生了对最终用户、需方员工或任何其他人员的人身伤害、死亡,产生或发生了相关的任何债务、索赔、请求或费用,包括需方遭受的罚款,则供方应就上述债务、索赔、请求或费用补偿需方,并保证需方不受损害。除非上述债务、索赔、请求或费用完全是由于需方的过错产生的。7.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技术服务是完全为需方项目定制的,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能够满足最终用户的使用要求。货物制作过程中的监制,交付中的静态检验记录等,只作为质量保证的必要手段,质量的保证应以需方项目的使用结果为最后依据。在最终用户对供方制作的货物提出质量异议时,供方有义务与需方一起向最终用户解释、交涉、协商处理方案。因供方原因发生的修复、补制、赔偿等损失,由供方承担。8.为了履行合同而由需方提供给供方的所有资料、材料、工具和设备均是、且始终是需方财产,供方应当对上述财产的损坏或灭失、或正常的磨耗损耗承担风险。自合同终止或应需方要求,上述物资应当立即返还给需方。9.合同执行过程中,需方可能出现的延期付款,并不妨碍双方合同的执行,需方也不承担逾期付款利息。10.违约责任确认后15日内,违约方须向守约方作出书面责任承诺并赔偿全部损失,否则守约方停付货款或货物。11.解除合同的违约赔偿(供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合同解除后10日内,返还需方支付的合同款、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2)在供方履约保函或应付货款中,需方扣除逾期违约赔偿金。(3)供方承担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需方及需方的用户提出的损失索赔费用。十四、解除合同条件合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承担因解除合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需方及需方用户提出的损失索赔费用,具体按照第十三款第11条执行。1.由供方原因拖期30天以上。2.由于供方拖期、过程组织、质量等原因导致需方用户或最终用户拒绝接受货物和终止合同的。3.货物达不到性能、功能要求、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4.因供方质量问题而拒绝按要求修复、补制,给需方或最终用户造成损失不予赔偿。5.未经需方许可,供方将合同转包第三方承做。6.供方丧失履行合同能力。十五、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1.供方未经需方许可不得将货物转包第三方。合同和由需方提供给供方的所有图纸、信息、技术文件等,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供方均应当以保密的方式保管(无论是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之后),且在没有获得需方事先的书面许可时,供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履行合同之外的目的,也不得向供方机构之外的任何人披露。若需方要求或合同终止,供方应当根据需方要求,销毁或返还需方提供的所有图纸、信息、文件、资料及其复印件。2.供方对其根据合同提供的供方专有信息需要保密的,应当提示需方,需方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并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不得用于该合同之外的其它项目,也不得向需方、最终用户和执行本合同项目需要知晓该等文件的人之外的任何人披露。供方承诺履行合同的义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存在侵权行为由供方全权负责,与需方无关。3.供方不得在其广告、营销和其它材料中使用需方及其最终用户的名称或商标;4.本条款下供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中止或解除而终止。十六、安全1.供方人员、供方送货人员或供方雇佣送货人员到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考察、工作、服务或送货,必须严格遵守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管理规定及安全标准化要求,主动签订书面《安全生产协议书》。2.供方未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现场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措施不落实,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承担由此造成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并承担给需方所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十七、不可抗力1.如出现不可抗力事件,需方(含需方最终用户)及供方不应对执行合同违约负责(不可抗力事件包括:火灾、地震、洪水、流行病、战争、封锁、进出口禁令、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等不取决于一方意志的外部因素)。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该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四天内通知另一方。3.如不可抗力情况持续两个月以上,双方可通过谈判变更合同条款,若谈判不成功,则一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另一方拒绝执行合同。以上条款有效前提是:发生不可抗力一方须在四至十日内向另一方出具当地政府书面证明。十八、其它约定1.售后服务:供方对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承诺:所供货物在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异议,供方48小时到达现场服务和处理,费用由供方承担。2.供方提供质量证明资料:技术性能试验报告、理化性能报告、化学成分分析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自检报告、货物原产地证明,具体按合同要求执行。各项资料必须有相应资质人员的签字认可,盖相应专用章。3.合同履行期间双方认可的书面资料、电子文件、传真、信函均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十九、本协议经双方确认无误,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二十、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供方:(公司全称+合同章)需方: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中钢西重供应商关联关系调查函致:(供应商全称)为加强供应链合规管理,现需贵司协助填写以下关联关系信息。请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如贵司对关联供应商没有如实填报,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相关业务及货款支付。一、基本信息: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股东及实际控股人(请列明持股≥5%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及是否在其他合作供应商中任职)股东姓名:持股比例:是否在我司其他供应商任职(是¨否¨)关联供应商名称(如有):三、监事及高管信息(请列明所有监事、董事、总经理姓名及是否关联其他供应商)姓名:职务:是否在我司其他供应商任职(是¨否¨)关联供应商名称(如有):四、承诺声明我司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完整,无隐瞒或虚假陈述,如有不符自愿承担中钢西重相应的责任追究及处罚决定。公司公章:日期:注:扫描件、复印件或影印件与原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告相关方书编号:ES/XGF-JL-01环境保护和安全职业健康是每个公司进行生产、活动和服务时都必须考虑的问题。我们认识到,与其他经济组织一起,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预防事件、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在积极推进本公司技术和经济许可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行动的同时,为了加强与贵公司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合作,实现污染预防、安全生产以及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行为的持续改进,对物料、服务供应商、工程承包方、外协方、废弃物处理者等相关方告知以下要求:1.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服务应满足(或设法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证工程质量和实施环境保护。2.在生产、活动或服务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应制定计划、采取措施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每年都要有明显的削减,直至达标)。3.在生产、活动或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害因素,应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应保证特种作业员工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检验合格,员工劳动保护设施配备齐全有效,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具有重大危险的活动或工序员工操作规范,现场生产活动和管理满足国家相应的安全法规和标准要求。4.在生产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少污染、安全有效的生产工艺,生产与生产设备,先进的生产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生产与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噪声、粉尘、废水、废气和有害废物的污染,并对生产现场的废弃物妥善处置;采取措施保证员工安全,减少职业病危害。5.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储藏、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件,避免发生环境污染和生产事件。6.在储运过程中,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排放的废气、噪声及车辆冲洗废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扰乱厂区附近居民的生活。7.为了督促相关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行为,本公司将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a)是否理解本公司的方针;b)是否因环境保护问题受到相关方的投诉;c)是否因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生产事件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门的处罚;d)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或已有明显的削减;e)特种作业员工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是否检验合格;f)员工劳动保护设施配备是否齐全、有效;g)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是否满足国家相应的安全法规和标准要求;h)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到位。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本公司将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和事件后果的企业或已经发生环境污染和生产事件的企业,本公司将会采取经济处罚、减少订货、中止合同、更换合作方等措施以施加影响。为了保护大家的共同利益,拥有一个更加安全、美好的家园,我们期望所采取的旨在保护环境、杜绝事件、安全生产的活动得到各相关方的支持与配合。本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健康保护环境珍惜资源绿色发展接收方: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签字:发放部门/签字:日期:日期:安全生产协议书编号:ES/XGF-JL-03甲方(对外协作单位):乙方(相关方):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经营项目:经营区域: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加强相关方作业安全管理,落实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经双方协定签订本协议。一、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一)甲方1.甲方应严格执行相关方作业安全准入制度,审核相关方资质和相关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证明材料,不得将工程、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资质条件和安全保障能力不符合要求的单位。2.甲方应向乙方进行安全交底,介绍施工区域内的工艺设备、能源介质管网、安全设施、现场环境等情况,公司《相关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属地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等。3.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施工(作业)工艺、技术、设备、材料、人员组织、进度控制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4.甲方应明确现场安全监管负责人、日常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应的安全职责,对乙方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和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5.甲方在作业前应对乙方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必须安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6.甲方提供必要安全生产作业条件,落实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乙方使甲方设备设施前,甲方应组织对乙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正确掌握操作和使用。7.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负责人或现场作业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研究和解决乙方施工(作业)过程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8.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审批,监督乙方落实安全管控措施。9.甲方应协助乙方出现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督促乙方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二)乙方1.乙方应具备施工(作业)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资质和安全保障能力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作业)任务的要求,为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符合国家相关要求。2.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需申报备案的项目应依法向当地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进行申报备案。未经申报备案或申报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场作业。3.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现场作业安全负责人及其安全职责,认真执行作业前、中、后期安全检查确认,落实现场负责人跟班监督检查等制度,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行为。4.乙方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履行法定安全责任,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资格证上岗。坚持做好日常和专项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5.乙方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参加协调沟通会议,解决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乙方工艺、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环境等发生变更,必须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组织实施变更风险评估,制定落实变更后安全措施,方可进行作业。6.乙方作业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仪器仪表、阀门开关等,严禁乙方作业人员进入与乙方作业无关的区域。7.乙方如需甲方的电力、气体以及机械设备时,须经甲方许可与确认,并按甲方规定连接使用;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损坏或移动的安全设备设施,用后应立即修复和恢复。8.乙方进行的危险作业(如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事先应进行作业前安全风险分析,落实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作业负责人,作业经审批后方可作业。9.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根据事故性质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或地方的处罚和考核。二、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未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方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依据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责任追究。2.甲乙双方未履行安全生产协议中的管理责任和义务的,公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公司相应的规定进行考核。或按照合同约定停止执行合同或协议。3.乙方对提供企业相关资质、作业人员身份、资格证等证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负责。4.乙方未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现场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措施不落实,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承担由此造成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三、其他1.因作业工日期推迟或施工完毕后返工,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双方应继续执行协议内容。2.补充条款(可附页):3.未尽事项,双方友好沟通,可一事一议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廉洁协议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4年12月31日签订。甲方: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聂仲毅乙方:法定代表人:为保证甲乙双方全面、合法、正常地开展业务合作,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和西安市有关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决定,双方签订本廉洁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在开展业务往来所签订的相关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本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以资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廉洁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账外暗中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收受乙方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房屋、车辆等)礼物,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或其亲属支付的各种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和娱乐等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在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本人及亲属或者特定关系人(包括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等经济合同相关的业务活动。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与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建立任何形式的借贷、担保和租赁关系。八、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反廉洁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九、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财物。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账外暗中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十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房屋、车辆等)礼物,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或其亲属支付的各种费用。十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承担住宿费用、虚开发票、给予零花钱等甲方规定甲方工作人员在出差(出国)期间应自行负担的费用。十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为借口,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者安排其外出旅游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有财物输赢的活动。十四、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及下属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家电等物品。十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方面的各种方便。十六、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属或者特定关系人(包括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相关的业务活动。十七、乙方承诺甲方的任何领导人员、管理者和采购销售人员或有权做出或影响甲方有关决策的人员,或上述人员的亲属或者特定关系人均不是乙方的股东、所有者、高级职员、董事或经理。十八、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反廉洁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十九、乙方若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中止其行为;若甲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或违规的,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甲方纪检部门进行调查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二十、甲方若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为谋取自身的不正当利益,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的,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中止其行为;若乙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或违规的,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举报。乙方进行调查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二十一、若甲方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尚未履行完毕的主合同,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或采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致使甲方工作人员构成违纪或违法、犯罪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后果采取以下相应措施:面谈或书面通知乙方整改、暂停业务往来、终止一切业务关系、或将乙方列为不受欢迎单位,在中国宝武内部予以公布。二十二、乙方因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所得,应返还甲方。因乙方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二十三、本协议不影响乙方按甲乙双方签订主合同中其他条款承担相关责任。二十四、本廉洁协议所称亲属是指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甲方工作人员和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特定关系人是指甲方工作人员亲属以外有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二十五、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二十六、因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争议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二十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根据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期间发生法律效力。二十八、本协议在甲方与乙方合同关系续存期间有效,并作为本协议签订之后所有甲、乙双方所签主合同的附件,不因原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与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合同关系存续期内不可撤销。二十九、本协议约定与主合同不符的,以本协议约定内容为准。三十、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乙方:(公司全称+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法人代表授权书编号:致: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注册于***(注册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合法授权代表人,并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贵公司招投标、合同签署及合同的履行和售后服务。该授权代表人在上述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授权代表人无权转让委托,特此授权。本授权书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于2025年01月01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特此声明。企业名称:(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刷体)(签字)性别:,身份证号:。授权代表人:(印刷体)(签字)性别:,身份证号:。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正反面合同履约保函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作为贵公司的供应商,我方承诺:一、自愿将与贵公司每年度签订的每一份合同额的10%作为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我方确保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条款,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所供货物完全符合合同、图纸、技术条件约定和相关标准要求。二、合同一旦签订(包括双方已经确认,正在审批中的合同),贵司即可用我公司在贵公司财务挂账中的等值金额(履约保证金金额)作为抵押。三、如果我公司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质量、工期、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及假冒伪劣等违规、违约等情况,或中途停止履行合同等行为,同意贵公司将该保证金直接从我公司在贵公司的财务挂账中扣除;如果我公司提供的货物没有出现上述违约情况,相应供货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解除。四、本保函双方合同关系续存期间有效,作为双方所有签订合同的附件,不因原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在双方合同关系存续期内不可撤销。供方:(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度供货协议供方:协议编号:需方: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01月01日签订地点:中钢西重供需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2025年度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则1.本协议约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通常性义务,具体的义务以双方每次确定的合同为准,每次合同的内容不再体现协议所约定的通常性义务。2.本协议生效后,需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与供方签定具体的订货合同,但不得视为要求需方必须购买供方的产品和服务或用于供方其他的用途。3.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或其他另行特别约定,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适用于双方签订的每份合同,即本协议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二、供货范围及价格1.供货范围及价格在需方招议标、询比价等订货过程中确定,供货价格一般为含13%增值税价。2.供方承诺积极参加甲方的招议标、询比价等订货过程,并以市场竞争者的最优条件参与。3.合同供货范围包含的所有设备及所含配套件,必须保证是全新生产从未使用过的。三、质量要求标准、技术标准:按合同要求执行。如双方签订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四、交货地点:需方仓库或需方指定地点。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六、包装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包装物应适合长途运输及多次吊装,防雨、防潮、防锈、防磕碰。2.包装材料及费用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3.因包装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损坏、磕碰、锈蚀等供方负全部责任。4.随包装应附带所包含的产品明细单(或装箱单)。七、检验与监制1.供方所供货物到货后,需方按合同要求检验,带图加工件到厂后需方按图纸、技术标准等进行复核,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如材质、热处理、探伤等),供方提供相关过程书面证明,需方复核。2.供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对货物和零配件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需方和最终用户(包括需方或最终用户委托的第三方)有权参加中间检验、出厂检验及驻厂监制,供方及其分包商应接受并配合需方和最终用户(包括需方或最终用户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的检验和监制工作。3.供方应免费向需方参检人员、监制人员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设备、器具、附件、人力、仪器及材料,以及相关计量验证合格证明,以保证检验和试验的顺利进行。4.需方或最终用户代表(包括需方或最终用户委托的第三方)所参加的检验、试验和监制工作,不减轻或解除供方合同文件下的义务和责任。无论需方是否参加检验和监制,供方都应提交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试验报告。5.如果货物和其任一部件进行检验和试验后,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需方除享有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偿之外,还有权拒绝接受上述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交付,和/或要求供方及时弥补缺陷,重新进行检验试验,确保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要求。即使需方已支付所订购货物的货款,需方仍保留权利可就上述未满足要求或有缺陷或未达到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要求的货物而向供方索赔。6.供方应主动向需方汇报供方分包方货物的制造进度、质量情况,最终用户或/和需方均有权提出对供方的分包方的产品质量的中间检查、监制和出厂检验。当最终用户或/和需方要求对供方的分包方产品质量检查时,供方应派员配合完成。八、技术资料提供方式及要求1.供方按需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供方所提供的图纸、文件等技术资料应当完整、全面、准确、无权利瑕疵,并满足合同文件的要求,满足现场检验、安装、试运转、性能考核、运行、安全操作及维修方便的要求。3.供方应定期向需方提供其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报告,以监测其工作进度。若无特别约定,供方自合同签署或收到需方其他有效投产或备货文件之日起7日内提供书面生产/备货计划报需方确认,并于确认之日起每周提供书面进度报告一份,进度报告的内容包括原材料毛坯采购、外购件采购、下料制造、加工制作、组装、性能试验、涂装、包装运输等情况说明。进度报告是需方支付款项的重要依据,若供方提供的进度报告不符合要求,需方有权延迟支付合同价款。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揽货物的制作,在需方要求下,重新制定的货物交货期,只是为了尽量减少违约损失,不作为合同的修改或重新约定。4.供方相关资料的按期提供,是货物交货期的重要组成部分。5.全部货物的实际交货时间以需方或最终实际签收日期为准。九、履约保证金:按《2025年度合同履约保函》执行。十、付款方式、条件、比例及质保期限1.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抵抹账等任何一种形式支付。2.支付条件:(1)需方支付款项时,供方须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要求及合同附件中所要求的义务完成。合同节点进度的完成,需双方签字确认。(2)该货物系需方从供需双方共知的特定工程项目中承揽,供需双方愿共同承担项目中的风险。如需方未按期从工程项目方收到主合同应收款,需方向供方付款的时间相应顺延,需方并不构成违约,供方同意不单方面向需方主张合同价款或索赔。(3)供方按合同规定应向需方支付罚款或违约金时,需方有权在合同款项中扣除供方应向需方支付的罚款或违约金。3.支付比例及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4.质保期限:所供货物需方最终用户投产正常使用后十二个月无质量异议。在使用之后发现的工件的材质、制作缺陷、品牌等不因使用而改变的质量问题,实行终身追责。十一、性能、功能考核1.供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针对需方项目的,应当满足项目正常运营的需要,应当符合合同规定的性能和功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应当保证项目通过安装调试考核、设备性能考核以及竣工验收和达产达标。2.如果货物或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性能考核不合格、最终用户提出质量异议,需方有权利要求:(1)供方应当立即根据需方要求行事:(a)用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更换;(b)允许供方进行返工修理,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供方应保证重新返工修复或更换不影响项目的工期;(c)对产品减价;(d)向需方补偿符合要求的货物和所交货货物价值之间的差价;(e)供需双方与最终用户协商解决方案,供方承担方案实施费用。(2)如果是更换或修复不符合要求的货物,供方应当承担交付修复或更换货物而使需方或最终用户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税费)以及在需方计划使用货物的地点进行重新安装而使需方及最终用户发生的费用。如果因此造成项目进度延迟的,供方应按第十三款的第11条规定承担逾期损失赔偿金。(3)如果供方在重复修理或更换后仍不能满足需方要求,需方可自行实施处理,由此引起的费用和损失由供方承担;或者选择退货,根据第十四款解除合同、要求供方返还全部价款、提出未能履约以及由于合同货物质量导致项目其他相关设备设施毁坏损失的索赔。(4)需方可直接从未付款项中和履约保函中扣除产生的供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及损失,若仍不足弥补的,供方应当另行支付。3.若货物未在规定时间内满足技术协议中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使项目全部或部分未能通过考核,但尚具有生产功能、使用功能时,供方应当向需方支付性能考核未达标赔偿金额。因供方原因使项目全部或部分丧失了生产价值或使用价值时,需方有权根据第十四款解除合同、要求供方返还全部价款、提出未能履约以及由于合同货物质量导致项目其他相关设备设施毁坏损失的索赔,并扣罚已提交的履约保函。4.合同的货物是为需方项目定制的,具体使用地方及位置以需方记录为准。十二、质量保证1.供方保证合同下提供的所有货物均(1)符合合同对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生产厂家或品牌要求;(2)符合其预期目的;(3)材料和工艺方面无缺陷;(4)是崭新的、未经使用的、未重新整修过。供方对产品的质量、成套设备完整性、可靠性、产品标记、交货周期、包装运输、安装和调试期技术服务、使用性能和功能考核等方面向需方全面负责。2.供方在生产、制造、供货全过程中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需方进行及时沟通。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因供方的原因(如设计错误、制造质量、运输损坏、包装不当、组装不当、指导不当、供方提交的技术资料错误等)致使不能满足合同文件要求时,供方应及时在现场进行无偿修理或更换。经供方修理或更换的设备正常运转后,除另有约定外,其保证期为自修理或更换后重新计算。4.由于供方原因导致的安装不当或不能及时完成安装调试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5.供方应当保证所交付的产品和文件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限制,供方明确放弃留置权的行使。若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索赔,供方应承担一切相关费用,使最终用户和需方免受损害。6.供方在收到需方因货物和服务与合同文件不一致或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采取补救行为。若供方在收到不合格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未能或拒绝采取补救行动,需方可要求供方停止其不合格货物或服务的供应直到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且可聘请第三方实施补救措施以使货物或服务达到合同要求,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供方承担。7.供方应在收到需方因实施第6款而产生的费用补偿通知后的30日内向需方赔偿所有补救行为的合理费用。如供方对需方通知的费用合理性有异议,可在收到此通知后的15日内就其相关异议书面通知需方(即“异议通知”)。若供方在规定日期内没有发出“异议通知”,则视其接受需方的补偿要求。若双方在收到“异议通知”后30日内没有达成一致,或供方没有就默认的费用向需方支付赔偿,那么需方有权适度地决定费用并书面告知供方,在供方后期的应付款项中抵销此金额;若应付款不足以偿付该费用的,需方有权就尚未补偿的费用索赔。若供方按规定时间发出“异议通知”且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供方对需方行使抵扣有异议的,供方可根据合同争议解决规定提起争议解决。8.在质量保证期期间或届满后任何时间内,若产品因非供方的原因发生损坏或不能满足技术、功能和性能要求时,应需方要求,供方应当及时提供协助和支持,协助需方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9.对于已确定不能使用或报废的不合格货物,供方按需方或最终用户要求无条件补制,原货物能否返还视需方现场或最终用户具体情况及拆装、运输费用情况确定,返还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十三、违约责任1.货物交货期每拖期一天按合同总价千分之二支付罚金;拖期一月之后,每拖期一天按千分之五支付罚金;但罚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包括供方提供资料延误或由于提供资料不规范需重新完善造成的延误。2.供方因处理质量问题而导致交货拖延时,按交货违约处理。因质量问题给最终用户造成损失时,需方根据损失额大小向供方进行索赔,供方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质保期后如货物自身存在的潜在缺陷、材质不符、品牌不符等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给需方或最终用户造成的损失或赔偿均由供方承担。3.供方在合同签订后毁约,或严重拖期导致需方给最终用户交货严重拖期,或所供货物存在材质、性能、品牌严重不符及弄虚作假等严重质量问题,除赔偿直接损失外,供方应承担由此对整个项目的进度、质量影响造成的损失(含最终用户因拖期、质量异议等索赔的损失)。4.供方完全了解合同项目时间进度的严格性和利害性,供方应按时保质地提供货物和服务。因供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要求交货、未按时提供技术服务、或者因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使需方项目全部或某一部分不能按期通过调试、性能考核或交付最终用户的,则供方应当向需方支付逾期损失赔偿金。若延期超过1个月,需方有权(但无义务)根据十四款解除合同。需方有权从当期应付款或后续款项中、或履约保函中扣除逾期损失赔偿金。5.逾期损失赔偿金不影响需方可能享有的任何合同权利和法律救济手段的行使,不免除或减轻供方由此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如果合同规定的逾期损失赔偿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实际遭受的损失,包括终止合同带来的损失,需方有权就不足部分要求赔偿。6.如果因为供方实施合同的工作,导致了最终用户、需方或第三方财产的灭失或损坏、或发生了对最终用户、需方员工或任何其他人员的人身伤害、死亡,产生或发生了相关的任何债务、索赔、请求或费用,包括需方遭受的罚款,则供方应就上述债务、索赔、请求或费用补偿需方,并保证需方不受损害。除非上述债务、索赔、请求或费用完全是由于需方的过错产生的。7.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技术服务是完全为需方项目定制的,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能够满足最终用户的使用要求。货物制作过程中的监制,交付中的静态检验记录等,只作为质量保证的必要手段,质量的保证应以需方项目的使用结果为最后依据。在最终用户对供方制作的货物提出质量异议时,供方有义务与需方一起向最终用户解释、交涉、协商处理方案。因供方原因发生的修复、补制、赔偿等损失,由供方承担。8.为了履行合同而由需方提供给供方的所有资料、材料、工具和设备均是、且始终是需方财产,供方应当对上述财产的损坏或灭失、或正常的磨耗损耗承担风险。自合同终止或应需方要求,上述物资应当立即返还给需方。9.合同执行过程中,需方可能出现的延期付款,并不妨碍双方合同的执行,需方也不承担逾期付款利息。10.违约责任确认后15日内,违约方须向守约方作出书面责任承诺并赔偿全部损失,否则守约方停付货款或货物。11.解除合同的违约赔偿(供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合同解除后10日内,返还需方支付的合同款、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2)在供方履约保函或应付货款中,需方扣除逾期违约赔偿金。(3)供方承担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需方及需方的用户提出的损失索赔费用。十四、解除合同条件合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承担因解除合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需方及需方用户提出的损失索赔费用,具体按照第十三款第11条执行。1.由供方原因拖期30天以上。2.由于供方拖期、过程组织、质量等原因导致需方用户或最终用户拒绝接受货物和终止合同的。3.货物达不到性能、功能要求、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4.因供方质量问题而拒绝按要求修复、补制,给需方或最终用户造成损失不予赔偿。5.未经需方许可,供方将合同转包第三方承做。6.供方丧失履行合同能力。十五、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1.供方未经需方许可不得将货物转包第三方。合同和由需方提供给供方的所有图纸、信息、技术文件等,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供方均应当以保密的方式保管(无论是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之后),且在没有获得需方事先的书面许可时,供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履行合同之外的目的,也不得向供方机构之外的任何人披露。若需方要求或合同终止,供方应当根据需方要求,销毁或返还需方提供的所有图纸、信息、文件、资料及其复印件。2.供方对其根据合同提供的供方专有信息需要保密的,应当提示需方,需方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并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不得用于该合同之外的其它项目,也不得向需方、最终用户和执行本合同项目需要知晓该等文件的人之外的任何人披露。供方承诺履行合同的义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存在侵权行为由供方全权负责,与需方无关。3.供方不得在其广告、营销和其它材料中使用需方及其最终用户的名称或商标;4.本条款下供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中止或解除而终止。十六、安全1.供方人员、供方送货人员或供方雇佣送货人员到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考察、工作、服务或送货,必须严格遵守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管理规定及安全标准化要求,主动签订书面《安全生产协议书》。2.供方未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现场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措施不落实,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承担由此造成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并承担给需方所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十七、不可抗力1.如出现不可抗力事件,需方(含需方最终用户)及供方不应对执行合同违约负责(不可抗力事件包括:火灾、地震、洪水、流行病、战争、封锁、进出口禁令、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等不取决于一方意志的外部因素)。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该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四天内通知另一方。3.如不可抗力情况持续两个月以上,双方可通过谈判变更合同条款,若谈判不成功,则一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另一方拒绝执行合同。以上条款有效前提是:发生不可抗力一方须在四至十日内向另一方出具当地政府书面证明。十八、其它约定1.售后服务:供方对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承诺:所供货物在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异议,供方48小时到达现场服务和处理,费用由供方承担。2.供方提供质量证明资料:技术性能试验报告、理化性能报告、化学成分分析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自检报告、货物原产地证明,具体按合同要求执行。各项资料必须有相应资质人员的签字认可,盖相应专用章。3.合同履行期间双方认可的书面资料、电子文件、传真、信函均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十九、本协议经双方确认无误,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二十、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25年01月01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供方:(公司全称+合同章)需方: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暖 三通球阀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