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5)
投标
项目编号
WH09CG2025JL6676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340200099502886M-20250623-001352-3
项目概况
无为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二路延伸模范路延伸)施工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10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09CG2025JL667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50238号)
项目名称:无为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二路延伸模范路延伸)施工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000元
最高限价:960000元(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77%)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为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具体施工监理内容: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400万元。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450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并获取采购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10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8日10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
2.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
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无为市城南新城和景苑S1幢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A楼
联系方式:0553-3660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
联系方式:15015733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荣
电话:15015733708
采购需求.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第四章采购需求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按磋商文件要求响应。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4.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5.本章中标注“▲”的服务为主要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磋商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6.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表所示)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予以明确。附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50002000≤Y<45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50005000≤Y<45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一、监理要求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经二路(福成路-环城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设计全长460米,宽36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模范路(福成路-环城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设计全长470米,宽35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监理。2、监理范围及内容: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3、监理依据:现行监理规范文件及相关规定等。*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5.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资质要求: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中未明确专业的,以毕业证或职称证书专业为准);拟派监理员不少于2名,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序号设备仪器名称数量备注1水准仪2全站仪3经纬仪4楼板厚度测定仪5钢筋位置测定仪6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7裂缝观测仪8激光扫平仪9游标卡尺10回弹仪11激光测距仪112温湿度仪1二、适用规范标准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三、成果文件要求成果文件的组成:按现行监理规范要求执行。四、采购人财产清单(一)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采购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无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无采购人提供的设施清单:无(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自行收集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采购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技术标准、规范、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及其他资料。(三)采购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无)五、采购人提供的便利条件(无)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七、采购人的其他要求1、费率计算的方法(适用于采用费率采购的项目):1.1报价方式:以费率形式报价(即百分比),暂以本工程施工单位中标价(不含预留金)作为计费基数×成交费率,最终监理费用以所监理项目的审价结算为基数×成交费率按实结算。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监理人员服务费基准报价、管理费(监理开办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总和。2、监理酬金的支付:每月完成工程量*中标监理服务费率*85%,监理服务费累计付至签约酬金的85%时,停止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且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3、施工期间监理人负责对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进行考勤,若发现监理人弄虚作假,监理人须承担委托人的相关经济损失并承担责任。各施工区域必须要保证有一位监理员在场。4、监理人应严格履行各项职责,凡发现监理人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把关不严、控制不力,造成隐患的,视为监理人违约,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5、本工程监理人的办公、食宿、交通、通讯等设备设施,均由监理人自理。监理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自行办理监理人员、自有检测设备等相关保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监理人员的人身伤亡、自有检测设备的毁损,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建筑设施损毁的,监理人负责修复或赔偿。6、工程开工后,监理人应结合本工程设计、施工的特点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理规划,并向委托人报送。在合同履行期间,监理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提交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细则和阶段性监理工作报告,并做好监理日记,委托人有权在施工过程中对监理资料进行抽查,如无相关单项资料,视为监理人违约,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7、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监理人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委托人完成报审。8、监理人应在项目实施阶段,按规范要求及时将监理资料整理、存档,并协助委托人及时做好信息采集、工程资料整理和法律、规范及合同条款规定的其他工作,如监理人不能及时完成该项目工作,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另行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9、监理人必须严格执行委托人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制度,及时办理工程签证相关手续,当月已完工程量必须在次月10日前予以确认,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确认,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理人承担。10、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任何形式的吃、请、礼物及有偿消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委托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视为监理人违约,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工作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按暂定监理费总额的3%追究监理人违约责任,并由监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1、委托人可随时检查工程进度情况、监理人员工作情况以及监理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等,监理人应同时积极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并按规定及时整改。12、监理人应当配合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如监理人不及时履行义务,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视为监理人违约,由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相关损失。13、监理人不能有效的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视为监理人违约,委托人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同时监理人还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因监理人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视情况轻重,由监理人按暂定监理费总额的5%至1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4、监理人在现场应当负责现场安全、质量、进度等管理,如现场发生因管理不足而发生的安全、质量、进度问题,委托人有权视情况按照每次最高不超过合同价15%的标准扣除监理人(在进度款中)违约金。15、监理人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决算后,必须在20日内审核完成,监理应认真审核工程竣工资料,总监签字后方可上报委托人,否则,视为监理人违约,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16、工程保修阶段,如出现质量问题,委托人通知监理人后,监理人应到场并积极组织协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否则,视为监理人违约,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17、其他要求需符合业主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办法。18、监理人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中施工工期可能影响监理服务费用的不确定因素(如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等),合理报价,监理合同工期从开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保修)结束。19、成交单位配合业主完成该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图纸审查把关,工程量清单编审复核,施工许可证办理,规划、消防、人防、工程档案等服务。20、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21、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监理人不得因施工工期调整发生费用调整。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备注1▲无为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二路延伸模范路延伸)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本次采购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450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符合监理规范相关要求其他未列明行业★芜湖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项目编号:WH09CG2025JL6676项目名称:无为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二路延伸模范路延伸)施工监理采购人: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电子签章)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2025年06月24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无为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二路延伸模范路延伸)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无为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二路延伸模范路延伸)施工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10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H09CG2025JL667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50238号)项目名称:无为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二路延伸模范路延伸)施工监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60000元最高限价:960000元(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77%)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为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具体施工监理内容: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400万元。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450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并获取采购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10点15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五、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8日10点15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2.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4.其他事项说明4.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无为市城南新城和景苑S1幢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A楼联系方式:0553-36600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联系方式:150157337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荣电话:1501573370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项目性质采购服务2公告媒体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否□是,本项目共分为个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采购包。4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2)分包的金额和对分包人资质要求:;(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向中小企业分包。(4)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5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6质疑及答复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7响应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8响应文件有效期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9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以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供应商可使用全流程线上电子保函服务,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3.履约保证金账户(如供应商选择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账户供成交供应商选择)(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3)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34050167860800001625-0003(4)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00314.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2〕37号)10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时间:450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服务地点: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指定地点11付款方式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每月完成工程量*中标监理服务费率*85%,监理服务费累计付至签约酬金的85%时,停止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且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12代理服务费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价×1.2%,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电汇或转账。13最后报价供应商在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需保持电话畅通,网络正常,在收到磋商小组通过系统发出的最后报价通知后,三十分钟之内填写报价内容并加盖电子印章提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4/20220811/6f273903-bb00-45eb-b107-f7068d200e77.html14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14采购项目适用)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其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5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启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16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1.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1.“不见面”系统进入方式。一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不见面”系统链接进入。二是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BidOpening2.使用不见面系统的项目,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各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注意事项如下:1.供应商解密的数字证书均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数字16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证书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原因是如更换该信息会导致数字证书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文件(期间续期数字证书操作也会更改序列号)17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18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19绿色采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芜湖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417号),加强绿色采购。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商品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20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21特别说明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21特别说明记证书。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备注1.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附后。3.诚信响应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附件:1.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一、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一)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7/003007001/20210226/daba3963-8c89-4a98-b39d-bbb8cfac4487.html、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7/003007001/20211019/aaef3f48-7c1f-400c-a46f-cb2091dd839d.html),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二)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二、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响应文件。三、制作响应文件(一)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响应文件。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3-3121801,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type=tp&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431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响应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响应(一)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上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三)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开启(一)开启时间、地点和人员。采购人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若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二)开启程序1.宣布开启纪律;2.宣布供应商、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供应商名称并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4.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5.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启;6.开启结束。(三)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响应。1.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选择开启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响应不成功;3.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启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响应。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6.不符合磋商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启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六、评审(一)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磋商工作,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并对评审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供应商在评审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评审委员会可能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三)供应商需补充主体库登记资料的,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四)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后续评审:1.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2.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七、意外情况的处理(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因供应商的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交易系统;2.电子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电子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二)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项目程序中止,待电子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恢复系统运行,项目程序继续进行。2.终止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八、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提交的响应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启等采购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九、其他如本要求与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2.履约管理条款特别提醒:1.根据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缩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的采购项目,不得晚于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账户,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2.根据财政部文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条规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采购人应根据规定,严格履行验收手续。4.采购人应根据现行的诚信评价细则对政府采购类项目供应商进行诚信评价,按“谁评价、谁负责”原则,客观公正的实施诚信评价。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无为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二路延伸模范路延伸)施工监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具体详见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回复及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4.中标价: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办公室、资料、必要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以费率形式报价(即百分比),暂以本工程施工单位中标价(不含预留金)作为计费基数×成交费率,最终监理费用以所监理项目的审价结算为基数×成交费率按实结算,中标费率在结算时不作调整。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450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始,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2.订立地点: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3.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发包人名称:监理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款。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和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对业主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建设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实施及经济签证等控制、监督、管理和协调,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建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规范、标准;(2)安徽省、芜湖市有关建筑工程监理的法规,无为市及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制定相关文件;(3)国家作行业和地方现行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4)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5)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6)本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及审查文件、施工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等。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监理单位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如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提前一周书面报告业主单位,经业主单位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相同岗位人员的各项要求。在本工程合同期内,监理单位更换总监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最多只能一次,否则业主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更换总监工程师每次支付业主单位1万元的违约金,调换的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超过合同中约定总人数的30%。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和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对业主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建设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实施及经济签证等控制、监督、管理和协调,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甲方认可同意。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第一次工地会议前7日内,1份;监理月报,每月25日前,1份;会议纪要,会议后2日内,1份;监理通知单,1日内,1份;工作联系单,1日内,1份;约定的专题报告,约定后28日内,1份;其他报告双方协商确定。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不提供。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5答复委托人同意在三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1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2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每月完成工程量*中标监理服务费率*85%,监理服务费累计付至签约酬金的85%时,停止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且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无为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一)监理合同补充条款:1、本工程监理人的办公设施、食宿、交通、通讯等设备设施,均由监理人自理。监理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自行办理监理人员、自有检测设备等相关保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监理人监理人员的人员伤亡、自有检测设备的毁损,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因监理人原因造成设施损失的,监理人负责修复或赔偿。2、项目监理部成员至少3人,其中总监1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专监至少1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未明确专业的,以毕业证或职称证书专业为准),监理员至少1人,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所有岗位都需要具备岗位证书。其余人员投标人自行考虑填报,并根据工程进度适时配备,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总监和所有专业监理人员必须全部到位。3、工程开工后,监理人监理机构应结合本工程设计、施工的特点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理规划,并向委托人报送。在履行合同期间,应在每月25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本月监理月报和下月监理重点、难点及防范措施。监理人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委托人提交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细则和阶段性监理工作报告。4、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监理人应立即在1个月内完成合同备案手续,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委托人报审,逾期办理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并可暂缓支付本项目监理进度款。5、监理人应在项目实施阶段,应按规范要求及时将监理资料整理、归档,并协助委托人及时做好信息采集、工程资料整理和法律、规范及合同条款规定的其他工作,如监理人不能及时完成该项工作,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另行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6、监理人必须严格执行委托人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制度。当月已完工程量必须在次月10日前予以确认,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确认,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理人承担。7、监理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得接受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的吃、请、礼物及有偿消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委托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视为监理人违约,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工作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追究监理人违约责任,并由监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8、监理人应配合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如监理人不及时履行义务,应及时改正。如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监理人应承担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责任。9、监理人不能有效的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可视为违约。监理人违约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监理人还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因监理人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视情节严重,由监理人按暂定监理费总额的5%至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监理人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决算后,必须在20日内审核完成,否则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处违约罚款。11、监理人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中施工工期可能影响监理服务费用的不确定因素(如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市场的变化、征地拆迁矛盾等因素导致的停工或工期延误),合理报价,监理人不得因各种原因延误工期而索赔增加监理费用,本项目监理合同工期自工程开工日始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12、监理人承担的监理工程,验收必须达到承包人承诺的质量标准。验收不合格,监理人要监督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由此造成的监理驻场服务期延长,监理服务费用在工程结算时费用不予调增。13、本工程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保修,在保修期间监理人仍应负责所发生质量问题的监理。14、其他事项监理人必须执行《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监理部管理暂行办法》。15、在合同服务期间,无为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出台关于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含处罚)同样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16、本监理合同与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澄清答疑)不一致或者有冲突的,以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澄清答疑)规定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二)主要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配备表序号设备仪器名称数量备注1水准仪2全站仪3经纬仪4楼板厚度测定仪5钢筋位置测定仪6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7裂缝观测仪8激光扫平仪9游标卡尺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开工前2.工程勘察文件开工前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开工前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开工前5.施工许可文件开工前6.其他文件开工前有就提供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第四章采购需求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按磋商文件要求响应。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4.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5.本章中标注“▲”的服务为主要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磋商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6.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表所示)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予以明确。附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50002000≤Y<45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50005000≤Y<45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一、监理要求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经二路(福成路-环城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设计全长460米,宽36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模范路(福成路-环城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设计全长470米,宽35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监理。2、监理范围及内容: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3、监理依据:现行监理规范文件及相关规定等。*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5.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资质要求: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中未明确专业的,以毕业证或职称证书专业为准);拟派监理员不少于2名,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序号设备仪器名称数量备注1水准仪2全站仪3经纬仪4楼板厚度测定仪5钢筋位置测定仪6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7裂缝观测仪8激光扫平仪9游标卡尺10回弹仪11激光测距仪112温湿度仪1二、适用规范标准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三、成果文件要求成果文件的组成:按现行监理规范要求执行。四、采购人财产清单(一)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采购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无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无采购人提供的设施清单:无(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自行收集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采购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技术标准、规范、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及其他资料。(三)采购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无)五、采购人提供的便利条件(无)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七、采购人的其他要求1、费率计算的方法(适用于采用费率采购的项目):1.1报价方式:以费率形式报价(即百分比),暂以本工程施工单位中标价(不含预留金)作为计费基数×成交费率,最终监理费用以所监理项目的审价结算为基数×成交费率按实结算。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监理人员服务费基准报价、管理费(监理开办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总和。2、监理酬金的支付:每月完成工程量*中标监理服务费率*85%,监理服务费累计付至签约酬金的85%时,停止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且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3、施工期间监理人负责对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进行考勤,若发现监理人弄虚作假,监理人须承担委托人的相关经济损失并承担责任。各施工区域必须要保证有一位监理员在场。4、监理人应严格履行各项职责,凡发现监理人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把关不严、控制不力,造成隐患的,视为监理人违约,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5、本工程监理人的办公、食宿、交通、通讯等设备设施,均由监理人自理。监理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自行办理监理人员、自有检测设备等相关保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监理人员的人身伤亡、自有检测设备的毁损,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建筑设施损毁的,监理人负责修复或赔偿。6、工程开工后,监理人应结合本工程设计、施工的特点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理规划,并向委托人报送。在合同履行期间,监理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提交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细则和阶段性监理工作报告,并做好监理日记,委托人有权在施工过程中对监理资料进行抽查,如无相关单项资料,视为监理人违约,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7、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监理人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委托人完成报审。8、监理人应在项目实施阶段,按规范要求及时将监理资料整理、存档,并协助委托人及时做好信息采集、工程资料整理和法律、规范及合同条款规定的其他工作,如监理人不能及时完成该项目工作,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另行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9、监理人必须严格执行委托人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制度,及时办理工程签证相关手续,当月已完工程量必须在次月10日前予以确认,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确认,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理人承担。10、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任何形式的吃、请、礼物及有偿消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委托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视为监理人违约,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工作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按暂定监理费总额的3%追究监理人违约责任,并由监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1、委托人可随时检查工程进度情况、监理人员工作情况以及监理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等,监理人应同时积极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并按规定及时整改。12、监理人应当配合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如监理人不及时履行义务,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视为监理人违约,由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相关损失。13、监理人不能有效的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视为监理人违约,委托人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同时监理人还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因监理人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视情况轻重,由监理人按暂定监理费总额的5%至1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4、监理人在现场应当负责现场安全、质量、进度等管理,如现场发生因管理不足而发生的安全、质量、进度问题,委托人有权视情况按照每次最高不超过合同价15%的标准扣除监理人(在进度款中)违约金。15、监理人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决算后,必须在20日内审核完成,监理应认真审核工程竣工资料,总监签字后方可上报委托人,否则,视为监理人违约,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16、工程保修阶段,如出现质量问题,委托人通知监理人后,监理人应到场并积极组织协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否则,视为监理人违约,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17、其他要求需符合业主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办法。18、监理人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中施工工期可能影响监理服务费用的不确定因素(如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等),合理报价,监理合同工期从开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保修)结束。19、成交单位配合业主完成该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图纸审查把关,工程量清单编审复核,施工许可证办理,规划、消防、人防、工程档案等服务。20、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21、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监理人不得因施工工期调整发生费用调整。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备注1▲无为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二路延伸模范路延伸)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本次采购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450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符合监理规范相关要求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2.磋商及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应当据实答复。2.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有效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4.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2符合上述2.3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4.3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二、评审方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资格审查营业执照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信用要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注: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www.ccgp.gov.cn/查询为准)(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www.gsxt.gov.cn查询为准)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记录信息为准,并提交磋商小组评审。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4.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其他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盖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响应文件签署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响应报价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服务时间、地点或付款方式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不同供应商的机器识别码相同实质性要求与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成交的情形3.澄清、说明或更正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4.综合评分(满分100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平均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项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1商务部分评审项目分值依据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10分本项评审步骤:1.最后报价的调整:磋商小组对所有有效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进行核查,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满分分值供应商业绩4分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4.2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总体服务方案5分根据项目监理的总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总体服务方案描述完整详细,对工程的各项参数以及现场状况表述详细清楚,对现场情况有一定分析,人员结构、职责任务安排完整详细,服务方案有针对性的,得5分;总体服务方案5分(2)总体服务方案描述适合本项目实施,对工程现场状况表述较清楚,有较明确的人员安排的,得3分;(3)总体服务方案描述和措施安排有待提升,仅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对本项目的理解5分供应商需充分理解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需求、建设目标,提供对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的理解:(1)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较完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得3分;(3)有相应的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监理工作程序5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评分:(1)制定了全面、详尽的工作程序,而且列出了齐全的监理程序用表目录的,得5分;(2)制定了较全面的工作程序,列出了较齐全的监理程序用表目录的,得3分;(3)制定了工作程序,全面性有待提升,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监理监督管理5分供应商提供监理监督管理方案,包括:监理监督管理方案等。(1)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方案较完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得3分;(3)有相应的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组织协调方案5分供应商提供组织协调方案,包括:划分各方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监督项目各方履行职责、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等。(1)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较完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得3分;(3)有相应的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质量保证措施5分评委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打分:(1)措施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措施较完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得3分;(3)有相应的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进度安排措施5分评委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进度安排措施进行打分:(1)进度安排措施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进度安排措施较完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得3分;(3)进度安排措施有相应的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进度安排措施5分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造价控制方案5分(1)造价控制方案完整详细,措施可行,内控制度实用性强,得5分;(2)造价控制方案较完整详细,内控制度具有实用性,得3分;(3)造价控制方案有待提升,内控制度实用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监理培训方案5分(1)本项目的监理培训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强的,得5分;(2)本项目的监理培训方案较完整,针对性的较强,得3分;(3)本项目的监理培训方案有待提升,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信息管理方案5分供应商提供信息管理方案,包括:信息反馈方案、建立全面、准确反映实施阶段状况的图表等。(1)信息管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信息管理方案较完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得3分;(3)信息管理方案有相应的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合同管理方案5分评委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合同管理方案进行打分:(1)合同管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合同管理方案较完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得3分;(3)合同管理方案有相应的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安全管理方案5分供应商针对本次服务范围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制定有实质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专项安全方案内容全面、清晰、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2)专项安全方案内容较完整、较清晰、针对性较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安全管理方案5分(3)提供了专项安全方案内容,针对性有待提升,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对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5分根据对项目的特点、关键性问题的认识,分析项目实施重点、难点。(1)重难点分析透彻,对需求理解深刻,得5分;(2)重难点分析较透彻,对需求理解较深刻,得3分;(3)重难点分析简单的,得1分;(4)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项目重点难点解决方案5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解决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项目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项目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项目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内容需进一步完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项目重点难点解决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档案管理方案5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档案管理服务方案进行评分:(1)档案管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档案管理方案较完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得3分;(3)档案管理方案有相应的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合理化建议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1)建议内容完整详细、完全适合本项目实际需求,针对性强的,得4分;(2)建议内容较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实际需求,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3)有建议内容,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内容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服务承诺3分评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根据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及本项目特点提出的提高服务效率和便捷性的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服务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理解准确,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服务承诺优于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3分。2.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理解基本准确,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服务承诺适合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2分。3.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理解有待提升,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服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施工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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