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服务设施招标公告(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2025)



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4日

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 的托育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楼财采计[2025]000094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90014-20250623-221

4、采购项目预算:1,086,138.46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八月中旬完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086,138.46
其他建筑工程
新建食堂(建筑面积118.25㎡)、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12.62㎡)、教学楼的原地面、墙面、屋面、卫生间的拆除和翻新、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及购置相应设备进行整改等。
1
1,086,138.46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清晰可辨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清晰可辨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湘建建〔2020〕208号文,本项目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岗位资格证书,且提供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复印件证明,无在建须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或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9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须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6月24日 至2025年07月01日,
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在
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城金三角银座A栋28楼2815-2818室)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城金三角银座A栋28楼2815-2818室)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城金三角银座A栋28楼2815-2818室)

3、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7日 09:30

4、开标地点: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城金三角银座A栋28楼2815-2818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毛园长

2、电话:1527302152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

(2)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西塘镇三桥村村委会附近

(3)联系人:毛园长

(4)邮 编:414000

(5)电 话:15273021525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城金三角银座A栋28楼2815-2818室

(3)联系人:李鑫

(4)邮 编:414000

(5)电 话:0730-3290011

(6)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财评红头报告docx.docx
昆山幼儿园 磋商文件.docx

财评红头文+盖章(清单太多详见压缩附件)楼财评【2025】第389-2号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预算评审结论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根据岳政发[2010]6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及岳楼政发[2021]12号《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楼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中心受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的委托组织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预算进行了协作评审,现将评审情况报告如下:一、建设单位: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二、工程名称: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三、评审内容:新建食堂(建筑面积118.25m)、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12.62m)、教学楼的原地面、墙面、屋面、卫生间的拆除和翻新、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及设备采购等。四、评审依据:按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评审原则,根据送审预算书及送审其他资料。本工程套用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1]238号关于印发2021《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2020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2021年《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解释文件、交底学习资料等;湘建价[2022]146号文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根据湘建价建(2024)20号文件,人工费指数按0.92计算;《岳阳建设造价》2025年第1期1月的发布的材料预算价,预算价缺少的材料采用市场价格。五、评审结论:1、送审工程造价:1171790.65元(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壹仟柒佰玖拾元陆角伍分);2、审定工程造价:1086138.46元(大写:壹佰零捌万陆仟壹佰叁拾捌元肆角陆分);3、核减工程造价:85652.19元(大写:捌万伍仟陆佰伍拾贰元壹角玖分)。六、报告附件:预算评审报告贰份七、评审费用:湘建价协[2016]25号文六折计算,评审费3500.00元。评审中心主任:主管领导: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委托项目编号:Y2025036咨询项目委托方全称:岳阳楼区财政评审中心负责人:周主任联系电话:0730-8393639建设单位: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咨询企业法定住所: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站前西路金中环3栋2108室邮编:联系人:邓晓陆联系电话:13237400633法定代表人:周桂龙技术负责人:易波项目负责人:伍向平资招(章)伍向平B111644021395中科高咨询团有限公司专业咨询人员:必填有有业资格(章)夏新B111940312680专业咨询人员:必填执(从)业资格(章)询集团有限公司专业咨询人员:必填B8166500610h液资精章)中科禽车管有期::202年0月20有自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c中科高盛ZhongkeGaoSheng报告编号:中科高盛咨报字【2025】第0470号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预算评审岳阳楼区财政评审中心:受贵单位咨询委托,我公司对“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进行全面评审,参与本次咨询工作的造价师郑重声明:1、我们在本咨询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本咨询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3.本咨询报告的结果是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计算所得,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等其他因素造成的造价变化不承担责任;4我们与本咨询报告中的编审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和偏见:5委托方应正确使用咨询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受托方无关;6、本单位对本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公正性负法律责任。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2025年04月03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单位: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项目背景与工程内容:本项目为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本工程包括新建食堂(建筑面积118.25m)、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12.62m²)、教学楼的原地面、墙面、屋面、卫生间的拆除和翻新、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及设备采购等。二、评审责任:送审单位的责任是提供完整、真实、合法的资料,我公司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政策文件、市场调查情况计算工程造价,保证审核意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评审方式:1、委托评审;2、全面评审法。四、评审范围:送审预算的工程量、套用定额、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综合单价等全面审核。五、评审依据:1、岳阳楼区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类评审联系单;2、送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预算书及预算问题联系函等相关文件资料;3、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4湘建价[20211238号关干印发2021《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52020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2021年《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解释文件、交底学习资科等;6.湘建价[20221146号文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7兵阳市兵阳楼区财政局《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投资项目协作评审指导性计价调整的通知》;8根湘建价建(2024)20号文件,人工费指数按0.92计算:g《乓阳建设造价》2025年第1期1月的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损算价缺少的材料采用市场价格。六、评审程序与方法:1、孰悉工程相关文件和资料,调查同期无发布价的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询价):2、依据设计图进行申报预算清单的审核;3、咨询单位内部初步审核程序;4、评审后提交初审报告,交财评复核;5依据楼区财评复核意见修正初审报告,内部二级复核与建设单位对审,内部三级复核:6、填写内部二、三级复核意见及签字;7、报楼区财评复核,出具评审报告。七、评审计量计价原则与方法:1、评审价按预算评审总价优惠,优惠率8%;2、按施工图设计计算工程量;3、按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解释文件、交底学习资料等;4、材料价按《岳阳建设造价》2025年第1期1月发布的信息价,缺少的材料采用市场价格。八、评审主要增减金额说明:1、评审价按楼区财评文件总价优惠8%;2、本次预算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暂不考虑材料及设备二次转运费用;3、本预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结算按实;4、本工程建筑垃圾外运、土方外运、距离均按5km综合考虑,投标人应充分踏勘项目现场情况后进行报价,结算时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5、食堂,审减情况如下:5.1、建筑工程:5.1.1、土石方工程-平整场地:依施工图设计,按机械平整场地调整,工程量按模型调整,审减金额:0.1万元;5.1.2、混凝土工程-圈梁:依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按模型调整,审减金额:0.09万元;5.1.3、钢筋工程-HRB400E10、12:依施工图设计,审减基础大放脚钢筋,审减金额:0.2万元;5.1.4、屋面及防水工程-屋面:依施工图设计,调整底基层“找平层硬基”,审减金额:0.04万元;5.1.5、其他工程-暗沟、盖板:送审工程量为53.23m,依施工图设计,调整为51.36m,调整开挖尺寸,审减金额:0.07万元;5.2、装饰工程:5.2.1、墙柱面工程一外墙(砖墙):送审工程量为229.27m2,依施工图设计,调整为184.56m2,审减金额:0.21万元:5.2.3、其他一窗帘:按询价计入,审减金额:0.08万元;5.3、材料价按《岳阳建设造价》2025年第1期1月发布的信息价,缺少的材料采用市场价格。6、门卫室,审减情况如下:6.1、建筑工程:6.1.1、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审减该项,审减金额:0.05万元:6.2、材料价按《岳阳建设造价》2025年第1期1月发布的信息价,缺少的材料采用市场价格。7、幼儿园,审减情况如下:7.1、建筑工程:71.1、拆除工程-平面块料拆除:依踏勘现场,调整定额“折际塑胶地面”,审减金额:0.03万元;712楼面运出拉圾:均按二层考虑工程量,审减金额:0.31万元;7.2、装饰工程:791(钢新桥)窗,送审工程量134.46m2,依路动境场,调整为122.04m2,审减金额:0.66万元:792.垂直运输:调整其工程量,审减金额:0.47万元:7红资文化建设,依预管疑问同复,审减该项,申成金现:0.3万元;74材价按《岳阳建设造价》2025年第1期1月发布的信息价,缺少的材料采用市场价格。8、室外附属工程,审减情况如下:81水泥混凝十:审减车行道整形,审减金额:0.07万元:89控沟槽土方及回填:调整挖沟槽土方及回填尺寸,扣管道体积,审减金额:0.38万元;g安装工程:调整材料价,审减金额:0.56万元;10、设备采购:按市场价询价调整,审减金额:1.86万元。九、评审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项日为预管评审,评审结论仅作为主管部门预算参考招标控制价依据,投标人应充分踏勘项目现场情况后进行报价;0黄具完口国、法科,口织任是按照国家政策文件、市场调查情况计算工程造价,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十、评审结论:送审金额:1171790.65元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壹仟柒佰玖拾元陆角伍分审定金额:1086138.46元大写:壹佰零捌万陆仟壹佰叁拾捌元肆角陆分审减金额:85652.19元大写:捌万伍仟陆佰伍拾贰元壹角玖分十一、编审作业日期: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五同三级复核项目负资火h年格告有限公司服百P-nA58U二级复核天签字)H5Q11审核X签字)/中科评审单位(盖章)2025年04月03日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项目审核汇总表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未下浮送审金额下浮后送审金额未下浮审定金额比例下浮下浮后审定金额审减金额备注评审下浮比例招标下浮比例-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1113455.891024379.431040589.148.00%0%957342.0067037.431食堂368617.72339128.31352603.738.00%0%324395.4314732.881.1建筑工程237275.56218293.52228482.088.00%0%210203.518090.011.2装饰工程131342.16120834.79124121.658.00%0%114191.926642.872门卫室86630.4879700.0478093.408.00%0%71845.927854.122.1建筑工程41427.1938113.0139793.078.00%0%36609.621503.392.2装饰工程45203.2941587.0338300.338.00%0%35236.306350.733幼儿园455164.75418751.57420723.468.00%0%387065.5831685.993.1建筑工程70180.6464566.1966101.378.00%0%60813.263752.933.2装饰工程384984.11354185.38354622.098.00%0%326252.3227933.064室外附属工程148227.55136369.35140338.998.00%0%129111.877257.484.1室外附属148227.55136369.35140338.998.00%0%129111.877257.485安装工程54815.3950430.1648829.568.00%0%44923.205506.965.1安装工程54815.3950430.1648829.568.00%0%44923.205506.96二设备采购160229.59147411.22139996.168.00%0%128796.4618614.761设备采购160229.59147411.22139996.168.00%0%128796.4618614.76合计1273685.481171790.651180585.301086138.4685652.19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预算评审情况分析表审核单位:中料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送审金(万元117.18审定金额(万元)108.61审减金额(万元)8.57类别预算预算金额变化原因分析一、审定金容颗差异的原因分析序号原因简述问题类型金额增减(万元)备注1合堂-十石方工程-平整场地:依施工图设计,按机械平整场地调整,工程量按模型调整定额标准-0.102混凝土工程-圈梁:依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按模型调整计算错误-0.093钢筋工程-HRB400E10、12:依施工图设计,审减基础大放脚钢筋定额标准-0.204提面防工程层面,位施工图设计,调整底基层“找平层便基”定额标准-0.045品板,送蜜工程量为53.23m,依施工图设计,调整为51.36m,调整开尺寸定额标准-0.076进长自(),送审工程量为229.27m2,依施工图设计,调为184.00m2计算错误-0.217其他一窗帘:按询价计入取费标准-0.0884丘建楼价2025年第1期1月发布的语愚,少木/购1取费标准-0.689门卫室-建筑工程一垂直运输:审减该项定额标准-0.0510a9095年第11月发布的信息,少的标术中取费标准-0.73序号原因简述问题类型金额增减(万元)备注11幼儿园-拆除工程-平面块料拆除:依踏勘现场,调整定额“拆除塑胶地面定额标准-0.0312楼面运出垃圾:均按二层考虑工程量定额标准-0.1013金属(塑钢、断桥)窗:送审工程量134.46m2,依踏勘现场,调整为122.04m2定额标准-0.6614垂直运输:调整其工程量定额标准-0.4715托育班文化建设:依预算疑问回复,审减该项取费标准-0.3016材料价按《岳阳建设造价》2025年第1期1月发布的信息价,缺少的材料采用市场价格取费标准-1.6117室外附属工程水泥混凝土:审减车行道整形定额标准-0.0718挖沟槽土方及回填:调整挖沟槽土方及回填尺寸,扣管道体积定额标准-0.3819材料价按《岳阳建设造价2025年第1期1月发布的信息价,缺少的材料采用市场价格取费标准-0.2820安装工程:调整材料价取费标准-0.5621设备采购:按市场价询价调整取费标准-1.86合计(万元)-8.57填表人V复核人:亿万曼,+日容香人埴写2问题类型为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虚报工程量、计算错误、高套定额、取费标准、定额标准等。3.金额差异:表示增加示少4类别:设计、监理、施工、勘察、项目管理(预/结算)等。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磋商文件采购类别:工程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采购人: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政府采购编号:岳楼财采计[2025]000094号委托代理编号:SHXM-2025020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磋商文件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磋商文件二零二五年六月第1页目录第1章磋商邀请第2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的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建设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楼财采计[2025]000094号3、委托代理编号:SHXM-20250204、采购项目预算:1086138.46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八月中旬完工。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086138.46
其它建筑工程
新建食堂(建筑面积118.25㎡)、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12.62㎡)、教学楼的原地面、墙面、屋面、卫生间的拆除和翻新、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及购置相应设备进行整改等。
1
1086138.46
/
/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清晰可辨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清晰可辨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湘建建〔2020〕208号文,本项目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岗位资格证书,且提供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复印件证明,无在建须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或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9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须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城金三角银座A栋28楼2815-2818室)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城金三角银座A栋28楼2815-2818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城金三角银座A栋28楼2815-2818室)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磋商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日9:30(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城金三角银座A栋28楼2815-2818室)3、开标时间:2025年7月7日9:3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城金三角银座A栋28楼2815-2818室)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李鑫联系电话:0730-3290011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2)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西塘镇三桥村村委会附近(3)联系人:毛园长(4)邮编:414000(5)电话:152730215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城金三角银座A栋28楼2815-2818室(3)联系人:李鑫(4)邮编:414000(5)电话:0730-3290011(6)电子邮箱:/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
第1.1款
采购项目
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第二章
第2.1款
采购人
采购人: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
地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西塘镇三桥村村委会附近
联系人:毛园长
联系电话:15273021525

第二章
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城金三角银座A栋28楼2815-2818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30-3290011

第二章
第2.3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发布公告
□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第二章
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清晰可辨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清晰可辨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湘建建〔2020〕208号文,本项目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岗位资格证书,且提供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复印件证明,无在建须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或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9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须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 接受

第二章
第6.2款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第二章
第7.1款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如有必要,另行通知)
□ 采购人组织

第二章
第8.1款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二章
第9.1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其他。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第二章
第9.2款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4、其他。
1、采购产品为“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
2、采购产品为”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工程项目)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给予联合体的价格1%-2%(工程项目)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第二章
第9.2、9.4款
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3、同一项目中只有部分产品满足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按该部分产品报价所占比重,对价格、技术分值按总得分值的优惠比例进行加分。

第二章
第9.6款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
有融资、信用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二、磋商文件

第二章
第10.2款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第二章
第12.1款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年7月7日(星期一)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
第16.4款
采购项目预算
1086138.46元

第二章
第19.1款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第二章
第20.1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二章
第21.1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
第22.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2025年 月 日 时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
第24.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天伦城金三角银座A栋28楼2815-2818室)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第二章
第31.2款
评审因素和标准
见附页1

第二章第31.3款
最后报价调整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第二章
第29.5款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符合第二章第9.2款规定的,按以下进行分值调整:
1、 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本表“第二章第9.2款”,下同)×(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第二章
第37.1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

第二章
第39.3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1、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金额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七、其他规定

第二章
第41.1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为10560.00元。

第二章
第42.1款
其他规定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查询有关信用记录,不得选定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⑤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2、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岳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岳阳分行
黄 颖
公司、普惠部总经理
18873011060

交通银行岳阳分行府东支行
蒋莉华
支行行长
13973004180

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徐顶龙
总行副行长
18173002929

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彭靖夫
总行营业部副主任
18273053888

农业银行岳阳分行
黄立军
普惠部负责人
18973061212

农业银行岳阳分行
周 芊
普惠部经办人
13975036393

湖南银行岳阳分行
何昌林
分行副行长
15707306666

湖南银行岳阳分行财源支行
张 璐
客户经理
13707308320

巴陵农村商业银行
柳 斌
总行党委-副行长
13789029698

巴陵农商行德胜路分理处
付素洁
支行副行长
13907309327

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
邹鸿志
分行营业部副行长
18711236688

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
刘紫薇
分行普惠部客户经理
19967060009

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
李润泽
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
13337309009

兴业银行岳阳分行营业部
谭 丽
总经理
18773081188

兴业银行岳阳分行营业部
李江天
客户经理
19573070611

中信银行岳阳分行
李箐笛
公司部客户经理
13117516881

工商银行岳阳分行
杨文韬
普惠部负责人
13789018303

工商银行岳阳分行
陈 盈
普惠部经办人
17872007507

岳阳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陈会亮
0730-8717032/18907300076

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黎子龙
0730-8717032/17773021899

湖南省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岳阳市分公司
张 武
0730-5220262/18973170258

第1页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评审方法1.通则1.1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2评审因素: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评审程序资格审查、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2.1供应商资格审查:表1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供应商

1
2
3
4
5

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
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

2.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2.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结论

备注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供应商自己注明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1. 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
2. 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2.2符合性审查表:表2初步审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供应商

1
2
3
4
5

1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

3
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

4
递交唯一报价

5
有详细报价说明表

6
响应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结论

备注
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
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审查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无效响应文件。2.3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2.4澄清有关问题2.5.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 序号
供应商
响应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1

2

3

4

2.5.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评审因素和标准 第二章第1.2.3款

评审因素
权值
评分标准

价格
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
(15分)
类似业绩
10分
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5分,最多计10分。
(注: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竣工验收单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无不良行为记录
5分
考察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反映其单位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计5分,投标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发生一次不良行为记录的扣2.5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技术
(55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方法、施工组织设计②施工工艺流程、人员配备③施工设备配置、劳动力安排④流水作业及各项交叉作业设计⑤机具管理、应急处置)进行计分:以上方案内容详细且全面,针对性强,措施科学合理规范,可行性高的,计10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之处的或缺漏项的扣1分,每缺漏一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0分。
(注:不完善、不合理之处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④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总协调计划②进度控制计划③材料供应计划④技术保障措施⑤进度监控与调整措施等)的合理性与保障措施可行、项目进度控制情况进行计分:对时间进度安排科学、紧凑,保障措施全面,项目进度可控性高的计10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之处的扣1分;每缺漏一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0分。
(注:不完善、不合理之处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④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保体系建设、②质量通病防治措施、③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保证措施、④创优措施、⑤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等)进行计分:内容明确且全面,逻辑清晰,措施合理可行,与项目完全契合的,计10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之处的或缺漏项的扣1分,每缺漏一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0分。
(注:不完善、不合理之处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④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生产目标②安全措施设计③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保证措施④创优措施⑤应急处置办法等)进行计分,内容明确且全面,针对性强,措施合理,可行性高的,计10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之处的或缺漏项的扣1分,每缺漏一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0分。
(注:不完善、不合理之处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④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措施②噪音控制③污水控制④扬尘控制⑤材料堆放等)进行计分:内容明确且全面,逻辑清晰,措施科学、合理可行的,计10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之处的扣1分;每缺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0分。
(注:不完善、不合理之处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④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资源配备计划
5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总体资源配备计划、②具体配备方案实施、③配备计划明细④关键线路、控制性工程配备计划⑤重难点工程合理配置资源等)的合理可行性、完整程度情况进行计分:内容明确且全面,逻辑清晰,资源配备计划科学、合理可行的,计5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之处的扣0.5分;每缺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0分。
(注:不完善、不合理之处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④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合计
100分

说明: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响应声明二、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四、施工组织方案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胶装),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无。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6)磋商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采购监管机构(盖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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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项目建设2.采购单位: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3.施工范围: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主要包括:新建食堂(建筑面积118.25㎡)、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12.62㎡)、教学楼的原地面、墙面、屋面、卫生间的拆除和翻新、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及购置相应设备进行整改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见附件)。4.采购预算:1086138.46元5.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施工要求1)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八月中旬完工。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3)成交供应商须制定施工组织方案,依据设计图纸,提供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3.施工及验收标准国家现行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其他未列出的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规程。4.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若需要)。5.工程变更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后报政府采购部门备案。6.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在6个月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7.质量要求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8.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或审计部门)审核的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9.保修要求:按照国家建设部第279号令。10.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11.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节:设备要求1.供应商提供项目配套设备及采购安装服务,内容详见设备清单附件。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设备安装前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质量检测合格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4.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5.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供货过程及结果需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政策要求。6.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7.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8.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9.包装、运输、保管、安装及保险要求:①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包装,包装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货物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导致货物损坏、锈蚀等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②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全部货物材料及相关工具设备的运输、装卸及现场的搬运等。③各种货物,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④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⑤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货物或人员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投标人应承诺:如未购买保险,发生的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0.①质保期:3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如超出产品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室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文件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②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八月中旬交付使用。三、付款方式付款人:岳阳市岳阳楼区昆山幼儿园工程:经财政结算评审后,最高可支付至结算评审金额的97%,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项目无质量安全问题,经采购人确认后,予以拨付合同总金额。货物:签订合同后,货物出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使用无质量、无纠纷问题后予以拨付合同总金额。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二、保证金附件4: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6: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四、施工组织方案附件7:施工组织方案附件8: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0:报价一览表附件11:报价文件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较大数额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单独另备一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开标现场查验。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本授权委托书须单独另备一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开标现场查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1)(2)(3)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6)其他项目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赋予的约定一致。6其他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本项目不要求提供保证金)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附件4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本项目不要求提供保证金)致:我系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磋商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地址:省市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供应商(盖单位章):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日期:年月日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至开标现场,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后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3.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附件6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说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第3.1项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四、施工组织方案附件7说明:可参考评审因素和标准中技术部分方案及提供设备供货安装方案等。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职 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合同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3.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另附: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或未提供承诺视为投标无效(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与偏离
说明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0报价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 报价
其他内容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日期:年月日附件11分项价格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说明: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清单报价。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说明:供应商应自行配备报价表,方便开标现场进行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托育服务设施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