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无人机应用 知识产权分析管理 医疗器械质检员 人工智能算法 软件测试招标公告(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2025年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2025年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 JSZC-320505-ZZZB-C2025-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07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ZZZB-C2025-0006
项目名称:2025年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采购包1:3.500000万元;采购包2:3.500000万元;采购包3:3.500000万元;采购包4:3.500000万元;采购包5:3.600000万元;采购包6:3.600000万元;采购包7:3.600000万元;采购包8:3.600000万元;采购包9:3.600000万元;采购包10:3.600000万元;采购包11:3.600000万元;采购包12:3.600000万元;采购包13:3.600000万元;采购包14:3.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线上培训15元/课时,线下30元/课时;固定单价依据相关政策按实结算,不得超过总预算金额。
标段号
专业(工种)
标段预算
第一标段
无人机应用
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第二标段
知识产权分析管理
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第三标段
网约配送管理
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第四标段
失智失能认知照护
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第五标段
跨境电商实务
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第六标段
碳排放交易管理
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第七标段
医疗器械质检员(无菌检验)
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第八标段
人工智能算法
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第九标段
区块链工程技术
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第十标段
软件测试
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第十一标段
机器人智能装调
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第十二标段
工业视觉运维
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第十三标段
工业互联网工程
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第十四标段
民宿管理
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注:
1)本项目共分为十四个标段(标段号为一到十四),各供应商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标段号在报名确认后不得变更)。
2)各标段拟入围响应单位数量为1家(进入评审程序的响应单位(N)数量大于等于3家的由综合评分得分排名最高的响应单位成交,如排名出现并列排名,则由磋商小组抽签确定成交单位。)
3)每家供应商累计成交标段不得超过三个。按照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供应商的成交标段,若已成交三个标段,则不再具有其它标段的成交资格。
4)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
3.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5.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响应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响应单位)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以及响应单位所具备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不予认可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4
1.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5
1.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6
1.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7
1.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8
1.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9
1.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10
1.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11
1.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12
1.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13
1.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14
1.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0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7-0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2、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3、响应文件提交
(1)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开启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
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2)苏州高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采购包10、采购包11、采购包12、采购包13、采购包14
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7楼
联系人:唐海
联系电话:(0512)68750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至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503-3室-15号
联系人:糜一莉、李娜、张欣雨
联系电话:(0512)66263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糜一莉、李娜、张欣雨
电话:(0512)66263318
附件:
JSZC-320505-ZZZB-C2025-0006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
品目
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行政区域
虎丘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11: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7月0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预算金额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糜一莉
项目联系电话
(0512)66263318
采购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295659978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至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503-3室-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糜一莉
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5-ZZZB-C2025-0006采购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项目名称:2025年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项目类别:服务类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采购内容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第六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项目编号JSZC-320505-ZZZB-C2025-00062项目名称2025年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至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503-3室-15号联系人: 糜一莉、李娜、张欣雨联系电话:(0512)662633184采购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7楼联系人:唐海联系电话:(0512)687507995响应文件组成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8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9响应文件网上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9:30(北京时间) 10评审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11报价本位币人民币 12履约保证金无13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根据2023年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信息表(第五批)的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由成交单位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本项目各标段代理服务费:3000.00。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部分费率为0.25%;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账户名:苏州至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3225011007300000390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湖支行第一章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2025年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文件,并于2025年7月7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5-ZZZB-C2025-0006项目名称:2025年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线上培训15元/课时,线下30元/课时;固定单价依据相关政策按实结算,不得超过总预算金额。标段号专业(工种)标段预算第一标段无人机应用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第二标段知识产权分析管理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第三标段网约配送管理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第四标段失智失能认知照护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第五标段跨境电商实务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第六标段碳排放交易管理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第七标段医疗器械质检员(无菌检验)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第八标段人工智能算法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第九标段区块链工程技术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第十标段软件测试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第十一标段机器人智能装调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第十二标段工业视觉运维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第十三标段工业互联网工程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第十四标段民宿管理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注:1)本项目共分为十四个标段(标段号为一到十四),各供应商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标段号在报名确认后不得变更)。2)各标段拟入围响应单位数量为1家(进入评审程序的响应单位(N)数量大于等于3家的由综合评分得分排名最高的响应单位成交,如排名出现并列排名,则由磋商小组抽签确定成交单位。)3)每家供应商累计成交标段不得超过三个。按照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供应商的成交标段,若已成交三个标段,则不再具有其它标段的成交资格。4)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高限价:/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4.已参与本采购所涉培训项目相关的培训过程督查或考试过程督查的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三、获取采购文件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9: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5年7月7日9: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苏州高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751335。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9楼联系人:唐海联系方式:(0512)687507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至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503-3室-15号联系方式:0512-662633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糜一莉、李娜、张欣雨电话:0512-66263318第二章磋商须知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部分格式见第三章)1、封面2、开标一览表(系统统一格式)注:若电子标中有上传响应报价的端口,均填写标段对应预算金额,本项目无价格分。第二次报价与第一次报价金额保持一致,均填写标段对应预算金额。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3.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3.3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3.5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3.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3.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3响应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响应单位)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以及响应单位所具备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不予认可;3.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8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的证明材料;3.9《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函;4.2磋商报价分项表(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4.3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5.1评审条件涉及内容;5.2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6、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注:(1)以上3.1-3.8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4.1-4.3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8、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二、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标段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该标段采购失败。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注:本项目虽无价格分,但根据苏采云一体化系统要求,仍需二次报价,最后报价需按要求统一填写各标段预算金额,未按要求填写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1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发出的同时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未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成交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5、各响应单位应在响应文件醒目位置注明电子邮箱号,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电子邮件地址,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6、质疑1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6.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并请将网上报名的报名页面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6.3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供应商《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16.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张欣雨联系电话:0512-66263318邮寄地址:苏州市南湖路71号918室。三、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磋商供应商需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2、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3)最终报价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不能成交;(4)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5)系统中出现供应商“机器码一致”情形列为无效投标五、政府采购政策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4、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六、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存在此类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及以上数额罚款(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3、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5、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七、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开标一览表(按系统内统一格式)注:本项目按照固定单价执行,无需另行报价,每标段金额以实际培训为准,各标段实际培训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总预算金额。开标一览表需按照系统格式要求统一填写各标段预算金额,未按要求填写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附件1.磋商报价分项表磋商报价分项表分包:项目名称固定单价备注2025年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线上培训15元/课时,线下30元/课时固定单价依据相关政策按实际培训人数结算(培训人数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注:本项目按照固定单价执行,无需另行报价。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统一填写,未按要求填写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至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员工总人数资产总计万元营业收入2024年 万元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苏州至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单位(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活动,并向贵单位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我方承诺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8、与本磋商相应文件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至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偏离表偏离表(技术、商务)分包:序号项目采购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在本表中对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附件7.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分包:序号岗位数量人员情况备注12345678910111213……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提示:1、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编写公司拟采取的技术方案。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相关业绩一览表相关业绩一览表分包:序号12345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苏州至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苏州至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内容苏州至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的委托,就2025年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1、项目编号:JSZC-320505-ZZZB-C2025-00062、项目名称:2025年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三、采购内容:(一)项目背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苏人社发〔2022〕10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苏人保职〔2022〕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保职(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打响“吴地工匠”技能人才品牌,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更好地助推“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发展。重点聚焦当地主导产业,突出产业与培训无缝对接,健全“吴地工匠”培养,弘扬“吴地工匠”精神。同时立足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背景下,培育具有时代特色的技能人才,实现技能人才的精准化培训。(二)服务内容标段号专业(工种)第一标段无人机应用第二标段知识产权分析管理第三标段网约配送管理第四标段失智失能认知照护第五标段跨境电商实务第六标段碳排放交易管理第七标段医疗器械质检员(无菌检验)第八标段人工智能算法第九标段区块链工程技术第十标段软件测试第十一标段机器人智能装调第十二标段工业视觉运维第十三标段工业互联网工程第十四标段民宿管理(三)培训对象:“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对象为劳动年龄段的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者,主要为:本市户籍劳动者、持本市居住证的外来户籍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等,财政供养人员除外。成交后定点培训机构须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苏州高新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委托培训协议书》,明确培训专业(工种)、目标及要求。(四)培训主体:依法合规设立、具有职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等均可申请实施“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五)培训模式1、可根据培训项目的特点,探索采取纯线上或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培训模式。2、对于采取纯线上培训模式的,采购单位对开展纯线上培训的专业(工种)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必要性评估,特别是对培训项目的课程内容、师资、实操性等情况要进行重点评估,做到成熟一个推广一个。3、对于采取线上与线下相融合培训模式的,其中线上培训侧重开设应知理论知识以及仿真模拟、技能视频演示等适合线上培训的实训模拟课程,线下培训侧重开设实操性强的应会示教课程和实训操作课程,进行“面对面”的示教授课或技能操作训练活动。线上培训课时原则上不得高于培训总课时的40%。(六)针对培训机构的相关要求:1、具备健全的规章制度。2、应独立配有具备和自身开展培训所需要的理论教室和技能实训教室。3、具有符合规范的视频监控系统和设备。4、提供能满足培训要求的培训场地。5、具备相应工种(专业)培训所需的设备设施。6、响应单位须承诺,成交后线上培训须使用“江苏工匠”平台,加强对培训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7、须为本项目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各工种(专业)的师资应具备相近工种(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七)服务要求1、成交后定点培训机构在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按照《关于实施“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的通知》(苏人保职〔2023〕4号)文件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并接受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培训过程质量监控和结果绩效跟踪管理。2、定点培训机构开班前,应根据培训类别制定相应教学计划、学员登记花名册、学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报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开班。培训期满后,由承担培训任务的乙方负责考核,考试合格的将按规定颁发相应的江苏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3、定点培训机构应做好培训师资信息归档。内容主要包括个人信息、项目授课量、学员满意度、授课技术评估等。4、定点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教学计划培训,不得擅自更改、缩短课时,更改培训地址,保证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课时和学习内容完成;要严明学习纪律,坚持做好培训期间的考勤登记工作;注重培训质量、培训效果和就业推荐,建立健全各项培训台帐,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指导、服务。5、项目制培训总课时应不低于35课时,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工作按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发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苏人保职〔2021〕26号)执行(如有最新文件,按照最新文件执行)。6、培训机构按备案地管理服务规程要求,做好包括开班筹备、学籍管理、现场管理、结业考核、合格授证、结班材料归档报送、补贴申报等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并对课堂的日常管理和教学环节(如学员签到、教学现场、考核过程等)在完善纸质台账的同时要积极建立电子台账,并自留备查。7、培训机构要按照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如实准确核算培训资金,并接受财政、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8、培训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学员乱收费,同时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有乱收费行为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定点培训资格,视情节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9、课时、授课内容、授课标准等按国家职业标准执行。10、响应单位应按照响应的承诺落实推广应用“云眸工程”的要求,接入“云眸工程”监管平台。11、培训所需的教室、设备、设施由成交单位提供。12、国家和省、市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八)质量要求、验收标准1、采购单位以不定期调查、第三方监督、后续回访、技术监控等方式进行培训管理和监督评价。发现违反培训规范情况的,采购单位根据培训服务合同采取相应措施。2、成交单位承担培训任务的确定采取协议管理方式,协议明确培训数量、期限等要求,培训的申报流程,过程管理和补贴申报流程,双方责任,以及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培训管理的其他具体要求。未达到协议要求的培训采取不予支付培训资金的方式进行处理。同时,对审计部门发现的培训问题将纳入协议管理。3、签订合同后采购单位将对各成交单位响应文件中的内容进行实地核查,若核查内容与响应文件提供的材料不符且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4、响应单位成交后提供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要求,如出现问题供应商负责解决,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九)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合同结算价说明本项目各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参照《关于实施“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的通知》(苏人保职〔2023〕4号),最终费用按实际培训结业人员数量结算支付,各供应商需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结算支付相关证明材料。1.1.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制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按线上培训15元/课时/人、线下培训30元/课时/人的标准。1.2.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政府补贴性培训,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一年内不得就同一个培训项目重复申领。国家和省、市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2、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配备3名专业人员。每个培训项目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1名专业理论教师和1名专业实训课教师。3、内控管理要求有完备的项目培训计划和可预见的招生渠道;完备的培训管理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学员出勤率考核、培训满意度评价、结业产出、合格标准等;注重服务效果,建立学员档案,规范培训前、中、后资料台帐管理,有相应要求或制度;完备的安全应急预案。4、关于知识产权的要求成交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四、综合服务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应符合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并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服务的质量和标准应达到采购要求,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说明。如其中某些条款不能完全满足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列出。2、响应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办法处理。3、成交单位必须给服务人员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所有配置人员的工资社保待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目前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标准,并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工作。如在服务期间,项目所在地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标准进行调整,则调整部分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4、对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和评估。自双方签订《苏州高新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委托培训协议书》当日起,3个月内没有开展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将被处以书面警告,自警告书下达之日算起3个月内仍然没有开展培训的将被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存在严重违反政策文件规定或责令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机构,将被取消定点培训资格。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根据采购编号号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称采购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各方就此次成交的2025年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甲方的2025年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服务期限:2025年月日起至2026年月日。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1成交通知书;1.2乙方的响应文件;1.3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1.4采购文件及其附件;1.5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费用及结算:本项目各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参照《关于实施“吴地工匠”项目制培训的通知》(苏人保职〔2023〕4号),最终费用按实际培训结业合格人员数量结算支付,各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结算支付相关证明材料,结算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1.1.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制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按线上培训15元/课时/人、线下培训30元/课时/人的标准享受培训补贴。1.2.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政府补贴性培训,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一年内不得就同一个培训项目重复申领。国家和省、市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服务内容及要求:项目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情况、培训方案等:按采购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中作出的承诺执行。四、保密要求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除了应当遵守本合同有关资料及核查成果归属的规定外,还应当对服务过程中接触的所有资料及工作成果保密,不得向甲方指定人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泄露核查信息。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或者法律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规定,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五、定点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要求:1、乙方应严格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培训。对未按规定培训、考核的,经检查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按比例扣除。六、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2、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提供服务符合合同规定。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七、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方责任:1、组织有关方面对乙方的培训质量进行全程督导和评估,如不符合要求则有权取消其定点培训资格。2、对乙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二)乙方责任:1、按照成交内容,在服务范围内开展培训。2、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和规定的课时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学员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并在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进行考核。3、建立学员考勤制度,确保学员的出勤率达70%以上。4、须安装运用“云眸工程”平台,实现对政府补贴性培训全过程、全方位监管。5、线上培训须使用“江苏工匠”平台。6、接受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7、培训期间,学员在培训中如发生安全等事故,产生的相关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8、甲方可针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发出项目限期整改通知单,乙方应在收到整改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以书面方式提交具体整改计划(整改计划应经过甲方审核认可),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乙方未按时提交具体整改计划的,或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9、国家和省、市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八、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争议的解决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双方在协商基础上进行调解。2、在协商基础上进行调解无效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并在网上公示。2、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3、附则: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第六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一、评审办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由磋商小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二、评分标准:本项目无需报价,不计算价格分。(一)培训方案与服务质量(60分)1、培训课程目标设置符合培训需求、并且能够根据培训目标进行培训效果测评(最高为5分)1)目标符合培训需求,效果测评方案完善、科学得5分;2)目标符合培训需求,效果测评方案较完善、较科学得3分;3)目标符合培训需求,效果测评方案较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2、授课培训计划(最高为18分)(1)响应单位对授课培训内容课时安排、培训方式安排的合理性(最高为6分)1)培训课时安排合理、培训实施方式科学高效且符合需求实际的得6分;2)培训课时安排较合理、培训实施方式较科学高效且符合需求实际的得3分;3)培训课时安排基本合理、培训实施方式单一但符合需求实际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2)授课课程内容的详尽性,是否覆盖培训需求内容(最高为6分)1)具有详细的培训项目且三级大纲体系完整,主要课程模块培训内容与需求完全匹配的得6分;2)具有详细的培训项目,课程体系仅为二级大纲,主要课程模块培训内容与需求较匹配的得3分;3)培训项目详细性一般,课程体系一般,主要课程模块培训内容与需求匹配性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3)授课学员反馈情况或对学员跟踪情况的测评方案(最高为6分)1)呈现的培训项目学员反馈及跟踪服务方案科学、可行的得6分;2)呈现的培训项目学员反馈及跟踪服务方案较科学、较可行的得3分;3)呈现的培训项目学员反馈及跟踪服务方案科学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3、培训质量管理的方法和方案及可行性(最高为6分)1)呈现的项目质量管理流程及其方案科学、可行的得6分;2)呈现的项目质量管理流程及其方案较科学、较可行的得3分;3)呈现的项目质量管理流程及其方案科学性、可行性较为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4、针对本次培训服务项目的培训授课人员的情况(最高为16分)(1)响应单位的师资情况介绍(包含培训专业教师的最高学历、对应工种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最高为6分)1)师资配置科学合理、相关经验丰富、方案可行、可靠性高的得6分;2)师资配置较合理、具有一定经验、方案基本可行的得3分;3)师资配置方案简略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2)培训专业教师的相关培训授课经历介绍,需提培训专业教师的相关授课培训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每个培训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齐备得2分,最高为10分。5、项目实施服务保障措施(最高为5分)1)保障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得5分;2)保障措施较完善、较科学合理得3分;3)保障措施完善性、科学合理性一般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培训档案管理(最高为5分)1)提供的培训档案管理方案完整、档案文书要求规范、材料清单详尽得5分;2)档案管理方案较完整、档案文书要求较规范、材料清单满足基本要求得3分;3)档案管理方案、档案文书要求一般、材料清单简单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7、培训招生方案:(最高为5分)1)招生宣传方案渠道多、覆盖面广、运用了信息化报名方式的得5分;2)有招生宣传方案,但是渠道狭窄、覆盖面不广、无信息化报名方式的得3分;3)招生宣传方案差且渠道狭窄、覆盖面不广、无信息化报名方式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二)针对本项目配备的设备设施及人员情况(26分)1、响应单位人员比较响应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教师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配备1名专业教师得1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近一期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配置的培训场地面积宽敞、场地功能区设置全面的得10分;针对本项目配置的培训场地面积较为宽敞、场地功能区设置较全面的得7分;针对本项目配置的培训场地面积能满足项目需求、场地功能区设置不全面的得4分;针对本项目配置的培训场地面积能满足项目需求、场地功能区设置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关培训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的扫描件,若场地为租赁,租赁协议终止日期不得早于2026年9月30日,事业单位提供编委的批复文件可视同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3、响应单位配备的设施设备情况,最高为1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教学设施设备清单、图片等)所配备的设施设备种类齐全、信息化的教学和管理条件优异、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所配备的设施设备种类基本齐全、信息化的教学和管理条件一般、可以满足项目需求得7分;所配备的设施设备种类、信息化的教学和管理条件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所配备的设施设备种类较少、信息化的教学和管理条件存在缺陷、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响应单位履约能力(14分)1、响应单位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相关培训项目业绩比较:响应文件中每提供一份合同扫描件的得2分,最高为10分。(需提供相关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响应单位在技能培训方面获得表彰或荣誉,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4分。同一类表彰或荣誉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备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办法处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无人机应用 知识产权分析管理 医疗器械质检员 人工智能算法 软件测试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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