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招标公告(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2025)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莺河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项目询价公告

索引号:
011158671/2025-16145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6-23

标题: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莺河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项目询价公告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我局拟以询价方式组织开展宜城莺河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询价报价。相关需求和要求说明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环保咨询业务经营范围和业绩。
(三)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项目内容
完成宜城市莺河一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编制技术报告并通过验收等其他相关工作。
三、预算金额上限:12.66万元。
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作无效。
四、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报价单。
(二)供应商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
(三)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提供遵守法律等承诺;
上述询价响应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袋后加盖公章。
五、其他要求
(一)投标单位报价应以元为单位。
(二)按照采购要求投标单位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如出现多份方案的报价者,则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三)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委托人交付的工作、未严格按照项目需求和要求开展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况,委托人有权停止付费,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中选人责任。
(四)本次费用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工作的全部费用,费用包干。
六、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与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逾期不予签收。
联系人:胡群樯 13995773961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
2025年6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