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步道文化广告展示招标公告(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人民政府2025)
白塘镇洋尾村清风步道文化广告展示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
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人民政府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白塘镇洋尾村清风步道文化广告展示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星弘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白塘镇洋尾村清风步道文化广告展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HS20250602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49898.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49898.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保证金 (元)
1
白塘镇洋尾村清风步道文化广告展示采购项目
1
249898
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否
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4日 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2梯36层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方式(本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2梯36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2梯3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上梧村白塘街1399号
联系人: 陈女士 13959500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星弘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2梯36层
联系方式:小林 19516431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19516431607
福建星弘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风步道文化广告展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