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型材物资招标公告(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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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建工施招字[2025]170号中央活力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期)钢构型材物资采购(2).docx

竞价公告一、网上竞价邀请1.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7时30分00秒2.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6时00分00秒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6时00分00秒4.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6月30日16时00分00秒-2025年7月1日9时30分00秒5.投标人竞价时间:2025年7月1日9时30分00秒-2025年7月1日11时00分00秒6.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7时30分00秒7.投标人资质要求:7.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投的项目必须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7.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3投标人在招标人分包商清单名录上评价等级不得为D级。8.投标人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8.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8.1.1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应加盖单位公章);8.1.2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应加盖单位公章);8.1.3在“其他”上传“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8.1.4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8.2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竞价)”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9.控制价:本项目最高价为361438.99元(不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项控制价(若有),否则为无效竞价。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数量1中央活力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期)钢构型材物资采购详见《二、投标报价表》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规划后厝街北侧、经八路东侧、经九路西侧、大兴街南侧。2.计划进场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三、投标人报价须知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电子签章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标书软件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电脑插入CA,登录签章软件,点击获取,可以获取到CA信息,投标人信息和CA信息一致,可以报名成功,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2.资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第3章相关的资质文件,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流水由投标单位在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完成关联,若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制度》执行,资格材料需同步提交《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50010104004413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3.报价:投标人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并上传第3章商务文件“竞价”资料,有详细报价函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投标人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1未按竞价文件及第3章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文件“资格资料及保证金”资料;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以及不符合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内容;4.2在“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上传与报价有关的资料;4.3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4.4投标人提供的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不相一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不相一致且未附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说明;4.5投标文件中所盖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与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不一致;4.6所提交的材料及证件过期、关键内容不完整、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符合相关主管部门政策文件规定的应附相关文件);4.7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分包商清单名录上的D级分包商。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商务文件“竞价”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招标程序:5.1投标人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5.2未按竞价文件及第3章要求填写并提交商务文件“竞价”资料;5.3在竞价“附件”上传的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与平台内嵌的总报价不一致;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相对应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表中各单项的合计金额与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除外;5.4投标人应依据“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竞价)”的要求进行报价,不得更改或漏项报价;不得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竞价)”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5.5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竞价文件要求或工程质量低于竞价文件要求。6.本次采购项目竞价所要求的报价为不含税价,中标人应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中标人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中标人应承担向招标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及法律责任。7.踏勘现场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7.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8.疑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中“其他”内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9.签订合同9.1.中标人须于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竞价文件”“第2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4)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提供虚假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平台交易服务费: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本招标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12.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12.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5%;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12.2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中标人中途无故停止施工或未能按进度完成或不能按协议约定承包范围等履行,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12.3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最后一批材料送达后至少30日。12.4履约担保返还:履约担保期限到期并乙方递交书面最终结算后,由乙方提出申请,并附具申请单、履约金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若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则甲方将抵扣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全部抵扣后仍不足以补偿甲方的损失,则甲方将从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或依法追偿。12.5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户名: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账号:595902477710601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汇款时请备注:“建工施招字[2025]170号履约保证金”。四、网上竞价规则(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投标人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三)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3.在确定成交人前,对成交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拟推荐为成交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成交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成交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4.如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报价无效,确定排序第二的为成交人,以此类推。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竞价成交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失败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价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上发布。七、注意事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竞价结果公示等将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竞价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竞价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西侧联系人:小庄0595-22162830(公司)、王经理13960458879(项目部)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西侧三层联系人:小王0595-68273537(24小时)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qzgzcg.cn/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客户服务热线:0595-68806516招标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6月25日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竞价文件招标项目名称:中央活力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期)钢构型材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编号:建工施招字[2025]170号招标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5年6月25日目录第1章竞价公告....................3第2章合同条款及格式....................9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15第1章竞价公告一、网上竞价邀请1.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7时30分00秒2.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6时00分00秒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6时00分00秒4.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6月30日16时00分00秒-2025年7月1日9时30分00秒5.投标人竞价时间:2025年7月1日9时30分00秒-2025年7月1日11时00分00秒6.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7时30分00秒7.投标人资质要求:7.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投的项目必须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7.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3投标人在招标人分包商清单名录上评价等级不得为D级。8.投标人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8.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8.1.1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应加盖单位公章);8.1.2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应加盖单位公章);8.1.3在“其他”上传“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8.1.4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8.2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竞价)”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9.控制价:本项目最高价为361438.99元(不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项控制价(若有),否则为无效竞价。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数量1中央活力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期)钢构型材物资采购详见《二、投标报价表》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规划后厝街北侧、经八路东侧、经九路西侧、大兴街南侧。2.计划进场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三、投标人报价须知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电子签章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标书软件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电脑插入CA,登录签章软件,点击获取,可以获取到CA信息,投标人信息和CA信息一致,可以报名成功,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2.资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第3章相关的资质文件,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流水由投标单位在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完成关联,若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制度》执行,资格材料需同步提交《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50010104004413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3.报价:投标人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并上传第3章商务文件“竞价”资料,有详细报价函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投标人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1未按竞价文件及第3章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文件“资格资料及保证金”资料;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以及不符合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内容;4.2在“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上传与报价有关的资料;4.3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4.4投标人提供的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不相一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不相一致且未附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说明;4.5投标文件中所盖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与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不一致;4.6所提交的材料及证件过期、关键内容不完整、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符合相关主管部门政策文件规定的应附相关文件);4.7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分包商清单名录上的D级分包商。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商务文件“竞价”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招标程序:5.1投标人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5.2未按竞价文件及第3章要求填写并提交商务文件“竞价”资料;5.3在竞价“附件”上传的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与平台内嵌的总报价不一致;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相对应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表中各单项的合计金额与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除外;5.4投标人应依据“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竞价)”的要求进行报价,不得更改或漏项报价;不得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竞价)”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5.5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竞价文件要求或工程质量低于竞价文件要求。6.本次采购项目竞价所要求的报价为不含税价,中标人应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中标人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中标人应承担向招标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及法律责任。7.踏勘现场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7.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8.疑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中“其他”内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9.签订合同9.1.中标人须于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竞价文件”“第2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4)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提供虚假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平台交易服务费: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本招标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12.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12.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5%;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12.2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中标人中途无故停止施工或未能按进度完成或不能按协议约定承包范围等履行,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12.3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最后一批材料送达后至少30日。12.4履约担保返还:履约担保期限到期并乙方递交书面最终结算后,由乙方提出申请,并附具申请单、履约金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若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则甲方将抵扣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全部抵扣后仍不足以补偿甲方的损失,则甲方将从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或依法追偿。12.5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户名: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账号:595902477710601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汇款时请备注:“建工施招字[2025]170号履约保证金”。四、网上竞价规则(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投标人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三)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3.在确定成交人前,对成交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拟推荐为成交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成交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成交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4.如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报价无效,确定排序第二的为成交人,以此类推。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竞价成交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失败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价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上发布。七、注意事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竞价结果公示等将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竞价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竞价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西侧联系人:小庄0595-22162830(公司)、王经理13960458879(项目部)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西侧三层联系人:小王0595-68273537(24小时)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qzgzcg.cn/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客户服务热线:0595-68806516招标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6月25日第2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央活力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期)钢构型材物资采购合同甲方(需方):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供方):甲方于年月日组织中央活力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期)钢构型材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编号:建工施招字[2025]170号)招标活动,确认乙方为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本项目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清单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暂定数量单位税率暂定含税单价(元)暂定含税总价(元)备注合同合计暂定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 ¥ 注:1.以上含税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含货物价款、税金、包装费、保险费、市场价格涨幅等各类风险费用、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费用等。2.以上含税总价依据暂定数量计算,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前以现金(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最后一批材料送达后至少30日。履约担保返还:履约担保期限到期并乙方递交书面最终结算后,由乙方提出申请,并附具申请单、履约金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若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则甲方将抵扣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全部抵扣后仍不足以补偿甲方的损失,则甲方将从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或依法追偿。二、交货规定1.交货方式:现场交货,②【①一次性供货;②分批次供货;③其他/】。2.交货方法:若甲方有运输方式的选择和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运输方式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由乙方自行承担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货物交给甲方之前的货物相关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3.交货地点:中央活力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期)项目部项目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规划后厝街北侧、经八路东侧、经九路西侧、大兴街南侧。4.交货时间:乙方按采购清单约定的货物总量、规格型号、交货期限等,预备充足的货源。具体送货时间以甲方电话、微信、短信通知为准,乙方收到通知按时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否则视为违约。提交对应货物清单及相关产品质检合格证明,配合甲方进行当场货物数量签收。数量校对无误后,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卸货。5.包装要求:乙方提供全部货物须采用国家、行业标准及惯例和甲方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有防水防潮、防震、防锈及有利卸装等保护措施,有特殊保护要求的还应标志装卸警示标示,以确保货物安全完整无损运抵交货地点。三、货物质量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设计施工要求(取最高标准)。2.乙方须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在货物进场验收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质量证明材料原件:货物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送料单、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单、说明书、“三包”保修卡等。四、验收方式1.甲方指定收货人:,职位:,联系电话:。收货人仅限于对本合同范围内的货物数量进行签收确认,货物的价格及质量确认应经甲方相关部门检查(验)及其他相关单位验收后确认。2.数量验收:乙方进场数量以甲方收货人通知为准,采用双方在指定交货地点以的方式来计量验收。数量检查合格后,由甲方收货人在乙方出具的送货单上签收。若双方对产品现场计量存有异议,乙方承诺不会以此为理由影响项目施工所需材料的供应。3.乙方将货物送抵交货地点应服从甲方收货人的指挥,将货物卸放在指定位置;乙方车辆及其人员进场应服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装卸货时应保证自身及他人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身或甲方或任意第三方损伤,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应提供项目供货周期服务,如盘点统计材料清单与项目对接。五、结算及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②【①一次性供货:完成供货(包安装应在完成安装)及验收合格后;②分批次供货:该批次货物完成供货(包安装应在完成安装)及验收合格后;③其他:/】,以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作为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单。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等额(税率%),因税收政策导致的乙方税率变化的,以实际开票税率进行结算。税率变化时,以未含税价格根据实际开票时变更后的税率进行结算。因税收政策导致乙方税率发生变化的,以实际税率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税率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新的税率证明,并在税率变化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未能按时提供,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于15日内以对公转账形式支付审核货款的100%。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或者调休日,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并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2.如若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提交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顺延付款时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应承担向甲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及法律责任。3.甲方可采用银行转账、商业汇票(含商业承兑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商业保理等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款项。六、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合同合计暂定含税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7天或累计逾期超7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合同合计暂定含税总价10%违约金。2.乙方应按甲方采购清单内容提供相应品牌、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等的货物,如在乙方交货之前曾向甲方交付样品的,则乙方交付的货物,需达到样品的质量标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提供合同约定品牌在同一产地生产的货物,保证厂源统一,以确保材料的一致性。乙方若因市场供需因素等影响确需替换品牌时,应事先告知甲方项目部并征得同意,且替换的品牌的产品品质标准不得低于原约定品牌。3.乙方提供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可要求限期换货或退货(换货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乙方应无条件将退换货物搬离交货地点,对造成的运费损失自负后果,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乙方承诺按数量运载,甲方有权(随机)抽检。如发现数量不足,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补足,同时承担一次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合同合计暂定含税总价1%的违约金,累计达5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原材料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甲方有权随机在现场抽检,若第三方检测不合格或质监站检测不合格,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无条件要求退货,乙方应承担检测费用,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6.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致使工程不能通过验收、或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乙方产品已通过甲方或任意第三方验收质量合格而免除。7.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保证甲方在使用其货物及服务等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侵权指控,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擅自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合同合计暂定含税总价20%的违约金。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七、合同变更约定7.1若甲方原因需变更合同货物的规格型号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实施。7.2当甲方需求货物总量发生变化时,乙方以甲方签收合格的实际交货量为准。7.3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商品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应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双方应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八、合同解除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8.1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8.2本合同因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8.3不可抗力情形出现,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8.4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采购廉洁条款》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九、不可抗力9.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风力8级(含8级)以上台风(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24小时连续雨量达50mm以上的暴雨(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烈度7度以上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9.2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9.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5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行过程中发生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维护自身权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其他规定11.1为签订本合同产生的磋商、说明等文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11.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载明的住所地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将来法院诉讼、执行过程中法院送达法律文书和其他材料的确认地址。送达主体按照合同尾部约定的送达地址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送达地址、受送达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一方应履行通知义务,因当事人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导致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邮件签收之日或者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十二、特别说明凡是合同、补充协议、变更合同约定等经济类性质的文件必须经甲方公安局备案的唯一公章盖章确认才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的项目章、技术资料专用章等非甲方公安局备案的唯一公章均无权对外代表甲方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变更合同约定等。乙方确认已明确知晓上述内容,如未按上述甲方的要求履行的,愿意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十三、附件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采购廉洁条款》附件2《二、投标报价表》甲方(公章):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913505001561035912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西侧电 话:0595-2216282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银行账户:3500 1652 4900 5000 9988乙方(公章): 税号: 单位地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签订日期:202年月日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采购廉洁条款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以及物资(服务)采购中的经济犯罪及其他违法违规不当行为,确保工程建设以及物资(服务)采购活动有序开展并高效优质廉洁,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经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协商,现就【】自愿签订如下条款:一、甲方的廉洁义务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及甲方廉政制度的行为。2.甲方工作人员、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条款的,按照法律法规、甲方廉政制度及本廉洁条款约定进行责任追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的廉洁义务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制度的规定,支持甲方廉政制度的执行。2.乙方应当对本单位参与甲方项目建设人员或物资(服务)采购安装人员等进行廉洁教育(包括甲方制定的廉政制度、本廉洁条款等),按甲方要求参加有关廉政建设的会议和培训。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财物;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财物;不得替甲方工作人员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和娱乐活动。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房屋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工作,以及自己和家属出国出境提供便利或安排。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境内外的旅游活动。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要求、评标标准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8.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从事与甲方工程项目或物资采购项目中有关的工程分包或材料设备供应等活动;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经济合作。9.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委托,代为进行证券期货投资或者其他理财活动。10.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赌博方式行贿甲方工作人员。1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约定在甲方工作人员离职后给予其财物或给予其他经济利益或便利。1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或者使得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以及甲方廉政制度与本廉洁条款的行为。三、违约责任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参与甲方建设工程项目或物资(服务)采购活动(包括招投标,下同)中违反本廉洁条款的,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金额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以下标准收取:合同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每次按1‰计;超过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的每次按2‰计;超过1亿元的每次按4‰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条款而构成刑事犯罪的,或者虽未构成刑事犯罪但三次及以上违反本廉洁条款的,则甲方有权解除相应的经济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对乙方因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甲方有权予以追缴同时禁止乙方参与日后甲方的项目投标或物资采购活动,并建议相应的主管部门给予乙方处罚。四、中标资格取消和合同解除情形(一)建设工程项目或物资(服务)采购招投标阶段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项目或物资(服务)采购招投标阶段中违反本廉洁条款的,甲方有权直接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以招标文件为准)乙方中标资格被取消后,甲方有权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确定(以招标文件为准)。(二)建设工程项目或物资采购实施阶段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或物资安装、验收阶段(即双方已签订相应的合同后)违反本廉洁条款而构成刑事犯罪的,或者虽未构成犯罪但三次及以上违反本廉洁条款的,则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解除相应的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重新招标费用、工期损失等),乙方应当足额赔偿。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或物资(服务)采购合同被解除后,甲方有权在建设工程项目或物资(服务)采购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新的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或重新招标确定(以招标文件为准)。五、违反廉洁条款的举报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条款的行为,可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的举报部门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595-68273537(24小时),联系人:小王。六、廉洁条款的效力1.本廉洁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承包或物资(服务)采购合同同时签订,作为该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2.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发包、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以及物资(服务)采购实施全过程,包括本条款签订前后,甲乙双方建设工程项目或物资(服务)采购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均适用本廉洁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签订日期:202年月日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的实体公章或电子公章;个人签字或盖章处,应手写签字或加盖个人实体印章或电子印章。2.竞价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含复印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皆可。提交的证明材料通过扫描、拍照、截图获得皆可。(用于资格文件封面)(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手机号码: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二、授权委托书(若有)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撤销(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投标报名至结算款清止。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职务: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单位同意并知悉,项目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情形退还及处置:(1)若我单位为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2)若我单位为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3)若我单位为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填写书面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及中标单位缴纳交易服务费证明材料,列明需要进行退款的中标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由项目发布单位通过线上操作的方式提交至采购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平台审核完成即可无息原路退还。(4)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且未书面告知采购平台其他处理意见的,超出投标有效期(即投标保证金退还截止时间)后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其他处理意见的且中标人已缴纳交易服务费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中标单位均发出《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招标方账户通知函》,采购平台在收到招、中标单位的确认签收单起3个工作日内将按规定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且未书面告知其他处理意见的,超出投标有效期后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其他处理意见的且中标人未缴纳交易服务费的,采购平台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中标单位均发出《关于投标保证金与交易服务费抵扣的通知函》,采购平台在收到招、中标单位的确认签收单起3个工作日内将按规定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项目交易服务费,采用多退少补形式,多余保证金将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四、其他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扫描件3、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4、竞价文件要求的与资格审查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若有);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各方提供的资料均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后提交,否则资料无效。(若有)(用于商务文件封面)(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竞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不含税)为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如中标,我方承诺:(1)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为本项目的项目代表,负责现场工人管理,工程结算、收款,工人工资发放、现场安全管理等经济权限及现场一切事物;并按照相关部门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本投标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6)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7)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8)按“竞价文件”“第2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9)工期承诺:我方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并保证按合同工期、节点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10)工程质量承诺:保证按照竞价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5.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我方同意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6.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投标报价表招标项目名称中央活力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期)钢构型材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编号建工施招字[2025]170号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单项控制价(不含税)1镀锌钢规格详见图纸56.12t4966.67元/t2镀锌钢板1.5mm厚1240.58㎡66.67元/㎡不含税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 %说明:1.本招标项目以“不含税投标总价”作为评标依据,以“含税总价”签订合同,【含税总价=不含税投标总价×(1+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2.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3.以上各采购产品的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单方调整该数量;招标方调整工程数量的,中标人方不得因此要求调整合同单价或要求招标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应无条件配合。4.以上单价是指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为一次性固定价格,不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单价包括中标人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保险费、打包费、运输费、装车费、环保、卸车费等一切费用。5.材料规格、性能要求需满足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钢构型材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