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案破产费用贷款人 破产费用贷款人 破产费用招标公告(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2025)



(2024)鲁0211破12号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重整案破产费用贷款人招募公告(第四期)

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重整案
破产费用贷款人招募公告(第四期)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根据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8月19日裁定受理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8月27日指定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担任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关于管理债务人财产的报告》的规定,管理人拟进行公开招募破产费用意向贷款人,现就第四期贷款人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11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614306565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时间:1996年8月8日
住所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油港路17号;
法定代表人:陈朝阳;
股东:北京北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务人主要资产情况
债务人主要资产为总库容50万立方米的 LPG 地下储库,并建设有储库的配套设施。
二、招募事项
(一)借款金额、利率、期限
1.借款金额为23万元;
2.借款年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的4倍(最低报价利率者优先,相同报价利率的,以在先申报者优先);
3.利息计算标准为实际借用金额×实际使用天数×利率/365天;
4.借款期限:12个月(以实际借款时间为准);到期还本付息,可提前还款。
(二)借款资金用途
借款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支付债务人办公费用、部分留守人员社保、医保、公积金、工资、应交税款、住宿费用,仓库租金、项目现场维护管理费用、管理人日常办公及其他破产费用等。
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以债务人与贷款人实际签订的书面合同的约定为准。
三、报名须知
(一)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借人主体资料。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出借意向书。写明借款利率报价;出借人系法人的,还应附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出借的决议原件。意向书由出借人签字捺印或加盖公章。
3.承诺书。借款财产来源合法;写明接受分批支付借款并根据管理人通知的时间、金额提供借款,收到管理人付款通知后2日内向管理人支付借款,如逾期支付借款,需承担违约责任。如管理人不再需要出借人提供借款,管理人可随时解除借款合同,除按实际借款期间支付利息外不承担其他责任,出借人与管理人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4.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出借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送达方式;
5.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保密义务
意向贷款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
四、还款方式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三条之规定,本次借款应界定为破产费用,借款本金及利息依法由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清偿。
五、报名方式
(一)材料递送方式:现场递送或邮寄。
(二)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号青岛万邦中心49层。
(三)联系人信息:甄世浩律师,联系电话:13573865979。
(四)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18时止(如通过邮寄方式递送,应确保在报名截止前快递公司将材料送达管理人)。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贷款人同等适用;
(二)本招募公告所列明的债务人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贷款人参考;
(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破产费用意向贷款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四)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招募时间及标准)进行调整,包括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如有变更管理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破产费用贷款人招募公告(第四期).pdf

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重整案破产费用贷款人招募公告(第四期)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根据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8月19日裁定受理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8月27日指定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担任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关于管理债务人财产的报告》的规定,管理人拟进行公开招募破产费用意向贷款人,现就第四期贷款人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债务人基本情况(一)工商登记信息企业名称: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211万美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614306565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成立时间:1996年8月8日住所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油港路17号:法定代表人:陈朝阳:股东:北京北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债务人主要资产情况1债务人主要资产为总库容50万立方米的LPG地下储库,并建设有储库的配套设施。二、招募事项(一)借款金额、利率、期限1.借款金额为23万元;2.借款年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的4倍(最低报价利率者优先,相同报价利率的,以在先申报者优先);3.利息计算标准为实际借用金额×实际使用天数×利率/365天;4.借款期限:12个月(以实际借款时间为准):到期还本付息,可提前还款。(二)借款资金用途借款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支付债务人办公费用、部分留守人员社保、医保、公积金、工资、应交税款、住宿费用,仓库租金、项目现场维护管理费用、管理人日常办公及其他破产费用等。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以债务人与贷款人实际签订的书面合同的约定为准。三、报名须知(一)需提供以下材料1.出借人主体资料。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出借意向书。写明借款利率报价;出借人系法人的,还应附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出借的决议原件。意向书由出借人签字捺印或加盖公章。3.承诺书。借款财产来源合法;写明接受分批支付借款并根据管理人通知的时间、金额提供借款,收到管理人付款通知后2日内向管2理人支付借款,如逾期支付借款,需承担违约责任。如管理人不再需要出借人提供借款,管理人可随时解除借款合同,除按实际借款期间支付利息外不承担其他责任,出借人与管理人签订书面解除协议。4.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出借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送达方式;5.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二)保密义务意向贷款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四、还款方式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三条之规定,本次借款应界定为破产费用,借款本金及利息依法由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清偿。五、报名方式(一)材料递送方式:现场递送或邮寄。(二)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号青岛万邦中心49层。(三)联系人信息:甄世浩律师,联系电话:13573865979。(四)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18时止(如通过邮寄方式递送,应确保在报名截止前快递公司将材料送达管理人)。六、特别提示.(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贷款人同等适用;(二)本招募公告所列明的债务人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贷款人参考;(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破产费用意向3贷款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四)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招募时间及标准)进行调整,包括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如有变更管理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管理人二0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整案破产费用贷款人 破产费用贷款人 破产费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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