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土地管理服务 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服务招标公告(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
项目概况
彭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0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118
项目名称:彭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7,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如遇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原因,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描述: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任意一方满足即可)】;(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将《投标(响应)函》编制于“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并完成承诺】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18225210200006140;
2.项目预算金额为:797600.00元,最高限价:797600.00元;
3.品目名称:C21050000土地管理服务;
4.监督单位: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028-60432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瑞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169号1栋10层1005号
联系方式:028-86264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朴先生
电话:028-86264377
四川中瑞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5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彭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服务.pdf
采购需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97,6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97,6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1050000土地管理服务彭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服务1.00(项)797,6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彭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服务1.00(项)797,6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彭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服务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川自然资函〔2024〕317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四川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价格体系建设(更新)的通知》(〔2025〕-530)《成都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成自然资函〔2024〕55号)文件要求,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技术规范指导,开展彭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摸清彭州市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底数,初步形成包含实物量、价值量数据成果,按需协同管理各类底图底数,支撑统一履行所有者职责,开展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为彭州市农用地清查价格体系提供科学依据。1★技术要求(2)工作范围本次资产清查范围包括彭州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本次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范围包括彭州市全民所有耕地、设施农用地、养殖坑塘。(3)工作及技术依据1)《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2)《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317号)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4〕11号)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5)《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115号)6)《成都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成自然资函〔2024〕55号)7)《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8)《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9)《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10)《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GB/T1061-2021)11)涉及部、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按最新标准执行。(4)工作成果形式1)成果名称:彭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a.基准时点成果:①数据成果: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成果数据。②报告成果:《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总结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质检报告》。③图件成果: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专题图集。④数据库成果:彭州市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b.更新时点成果:①数据成果: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数据。②报告成果:《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总结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质检报告》。③图件成果: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专题图集。④数据库成果:彭州市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2)成果名称:彭州市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①数据成果:包括农用地定级单元属性数据、级别面积汇总表、基准地价价格信息等相关成果数据。1★技术要求②报告成果:农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报告。③图件成果:农用地级别分布图及基准地价图。3)成果形式:①数据成果:电子版一套。②报告成果:电子档加纸质版各一套。③图件成果:电子档加纸质版各一套。④数据库成果:电子版一套。(5)成果核查与提交1)基准时点成果。2025年7月底前,按汇交规范要求,建立彭州市基准时点清査成果数据库并编制总结报告、成果图集,提交主管部门汇总;最终提交时间均根据上级组织工作安排确定。2)更新时点成果。2026年4月1日前,完成更新时点清查成果彭州市自检并编制质检报告;2026年4月15日前,按汇交规范要求,建立彭州市更新时点清查成果数据库并编制总结报告、成果图集,提交主管部门汇总;最终提交时间均根据上级组织工作安排确定。3)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彭州市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并将相关数据成果、报告成果和图件成果提交甲方审核。4)2026年6月底前,配合完成清查成果国家级核查质检意见修改和汇交入库,最终提交时间根据上级组织工作安排确定。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其他要求(一)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为响应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成本、设备投入、利润、保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的一切费用。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二)质量及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三)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五)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2履约要求(一)供应商按照本项目需求以及专业技术标准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管理方案、进度方案、后续服务方案。(二)供应商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和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性,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如遇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原因,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2服务地点彭州市范围内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同时按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开具发票并提交报账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完成彭州市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提交采购人审核通过;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开具发票并提交报账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完成基准时点和更新时点清查成果,完成国家级核查质检意见修改和汇交入库,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等报账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违约责任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任一阶段的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任一阶段工作迟延履行或者迟延提交服务成果文件的,任一阶段每逾期一日,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任一阶段逾期十日及以上的,采购人还有权解除合同。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土地管理服务 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