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油招标公告(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
浙江省本级 | 植物油及其制品
项目概况
大豆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5215571
项目名称:大豆油
预算金额(元):1820000
最高限价(元):18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大豆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非转基因大豆油。
备注: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具有本项目拟采购食品的生产或经营资质。申请人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人从事相关产品经营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温州附一医新院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5578161
质疑联系人: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55578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孙翔,汪飞君,莫战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0,0577-88101913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豆油项目招标文件.doc504.1K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豆油项目招标文件.doc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豆油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5571项目名称:大豆油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6月25日目录电子交易须知-1-第一章招标公告-2-一、项目基本情况-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五、公告期限-3-六、其他补充事宜-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前附表-6-一、总则-13-二、招标文件-1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四、开标-19-五、评标-20-六、定标-22-七、合同授予-22-第三章评标办法-23-一、总则-23-二、资格审查-23-三、符合性审查-23-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24-五、商务技术及政府采购政策详细评审-25-六、评分细则-25-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8-第五章采购合同模板-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36-2.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格式-37-3.资格证明文件目录-38-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39-5.商务、技术文件目录-40-6.投标声明函格式-41-7.联合协议格式-43-8.分包意向协议格式-44-9.投标货物一览表-45-10.采购要求响应表格式-46-11.同类项目业绩清单-47-12.续保承诺格式-48-13.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格式-49-14.采购合同承诺格式-50-1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51-16.报价文件目录-52-17.开标一览表-53-18.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54-19.中小企业声明函-55-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6-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豆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6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25-25215571项目名称:大豆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820,000.00最高限价(元):1,82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大豆油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1,82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非转基因大豆油。备注: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具有本项目拟采购食品的生产或经营资质。申请人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人从事相关产品经营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1.3.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元):0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09:3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3.开标时间:2025年7月16日09:3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温一医新院区项目联系人(询问):谢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5578161质疑联系人:钱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7-555783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孙翔,汪飞君,莫战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0,0577-88101913质疑联系人:孙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大豆油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3预算金额详见招标公告4合同形式单价合同,累计采购金额达到本项目中标金额或合同期(12个月)满后即本合同履行完毕。5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6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7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投标价:∑《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各货物单价*各货物年参考用量。3、本次采购要求中的数量为采购人根据历年情况估算的采购参考数量,采购人对实际采购数量不做承诺。成交后按采购人要求实际需求量分批供货,并按照结算价格核算采购金额。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8踏勘现场不组织。9样品1、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投标货物样品(序号对应于第四章采购内容):序号名称规格数量1大豆油10L/桶2桶2大豆油1.8L/桶2桶样品或外包装均需标明供应商全称、样品名称、规格、品牌、产地等信息,并包装完好。2、样品递交:现场递交:投标截止当日,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到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3层303室;邮寄送达:供应商自行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样品不得作为评审依据。邮寄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3层303室;联系人:李雪峰;联系电话:18357042496。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中样品损坏等的风险。本项目部分样品需冷藏保存的,请供应商以适当方式保证样品处于冷藏状态,建议开标当日递交。3、评审程序结束后中标人的实物样品交由采购人,作为供货验收依据之一。其他供应商提供的实物样品可自行取回。4、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投标无效。10演示不要求11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1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3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15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浙江省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收件人:林财(15158188766)(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6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地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浙江省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17开标时间和地址详见招标公告18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0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1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招标公告22节能产品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采购。23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涉及环境标志产品采购。2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中列明的“名称”一列所对应产品,标的属性为货物类,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5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表(见下表)的7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计费基数为中标价。中标金额P(万元人民币)货物招标服务费(万元人民币)100以下P*1.5%100-5000.4+P*1.1%500-10001.9+P*0.8%中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 号:9558851202064655202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上述信息请发送到18357042496@126.com。26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7其他根据浙财采监(2025)2号文规定,为防止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针对评标办法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等资料,请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保证,供应商可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供方。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院方、需方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供方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对标注“▲”的条款的负偏离将导致废标。(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向中小微企业分包)。(七)特别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八)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第六章,非联合体参加可不提供);(4)申请人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申请人从事相关产品经营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注:申请人具备其中一项即可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的简介、营业执照;(2)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3)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5)投标货物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6)采购要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7)投标人业绩清单及证明文件(清单格式见第六章);(8)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9)仓储能力说明及证明文件;(10)货物运输的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11)食品安全责任险证明;承诺保单到期后续买不低于投标保单保额的保险,保证保险全部覆盖项目实施周期的承诺(格式见第六章);(13)货物质量安全保证措施;(14)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15)采购合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16)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1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2.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投标。3.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大豆油相关服务费均已包含在各货品的单价中。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5.投标价=∑《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各货物单价*各货物年参考用量。6.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7.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四、开标(一)开标形式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三)开标流程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2、开标第二阶段(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允许延长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的,以评标委员会同意的时间为准。(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但明显计算错误、单位错误且按上述顺序修正导致修正后结果明显不合常理、或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明显冲突的,评标委员会可讨论决定修正顺序。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30分钟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0L装的非转基因大豆油为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不同投标人同一制造商产品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第三章评标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本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均相同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或经授权的评审小组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二、资格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三、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4)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声明内容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条款的;(7)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9)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2、在报价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预算单价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3)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5)单价有缺项或漏报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1、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2、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商务技术及政府采购政策详细评审1、商务技术评分商务技术评审合格的,由评标专家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其他的最终评审得分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各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评审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评审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按招标文件约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六、评分细则1、商务技术分(0-70分)序号评标内容类型分值1业绩: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最终用户的投标产品大豆油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得分最高3分。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能体现评审要素:(1)约定的供货期在12个月及以上;(2)内容包含投标产品大豆油。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提供销售清单或其他材料作为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客观分32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管理体系认证的扫描件,每个认证得0.5分,最高得2分。客观分23偏离度:对应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采购要求符合度,完全满足得满分32分,投标人的响应不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每一条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标注“▲”内容偏离会导致投标无效。本办法已单独列明评审内容的,本条不重复评分。客观分324仓储能力:对独立粮油仓库的环境、布局、防火防盗及监控设备等评分,评分范围:5、4、3分,没有独立粮油仓库得0分。(供应商自有场地的须提供产权证明,供应商租赁场地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仓库平面图及现场照片,设备清单)主观分55货物运输:供应商每有1辆运输车且投入本项目使用的给1分,最多得2分;运输车为自有或租赁,须提供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行驶证名称必须与供应商(自有)或出租人(租赁)一致,租赁车辆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车辆须在年检有效期内,未年检车辆不得分。客观分26食品安全责任险:根据供应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的情况进行评分:1500万元以上(不含)的,得5分;1000(不含)-1500万元(含)的,得3分;500(不含)-1000万元(含)的,得1分;500万元(含)以下的,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保单复印件(保单内容须包括以下内容:食物中毒、其他食物源性疾病、因食物中毒混杂异物导致受伤、疾病或死亡的)、保险公司书面材料,如保单保险期间不能覆盖本项目实施期的,供应商应承诺保单到期后续买不低于投标保单保额的保险,保证保险全部覆盖项目实施周期,否则不得分。客观分57货物质量安全保证措施7.1对供应商货物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补救赔偿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分值:3、2、1、0分。主观分37.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节假日(道路严重拥堵)、特殊天气(如台风、暴雨、大雾等导致道路管制)的供货预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分。主观分38根据样品包装打分:根据样品包装坚固结实程度、封口严密度、使用便捷性等评分,评分分值:2、1、0分。主观分29样品质量9.1根据大豆油(10L/桶)的样品打分:9.1.1样品的色泽,油体颜色越浅越好,评分范围:3、2、1、0.5分。主观分39.1.2样品的透明度,油体越澄清透明越好,评分范围:3、2、1、0.5分,油液浑浊、有悬浮物和沉淀物得0分。主观分39.1.3样品的气味,无异味者好,具有大豆油固有的特殊豆腥气味的不好,评分范围:3、2、1分。主观分39.1.4样品的滋味,根据大豆油的口感滋味进行评价,评分范围:2、1、0.5分。主观分29.2根据大豆油(1.8L/桶)的样品打分:9.2.1样品色泽和透明度,油体颜色越浅越好,越澄清透明越好,评分范围:1、0.5、0分。主观分19.2.2样品气味和滋味,样品无异味、口感舒服的好,评分范围:1、0.5、0分。主观分12、价格分(0-30分)价格分权重为30%,即满分为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总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以上商务技术分及价格分之和。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一、技术要求(一)项目总体要求1、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2、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采购、保管、发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3、供应商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充足的运输车辆和配送驾驶员。4、供应商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为本项目提供更好的保障。5、供应商具有合理完善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包括货物品质保证措施,货物加工、包装及保存、仓储、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和供货方案。6、供应商具备较强应急供货能力,提供应急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距离采购人最近的供货点、供货点能供货的产品情况和应急供货响应时间。7、投标方需具有相关资质及产品检测报告。(二)采购内容序号名称包装规格年参考用量年用量单位1非转基因大豆油10L150000L2非转基因大豆油1.8L800L▲上表《采购内容》的货物投标响应不可缺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序号招标要求1项目描述▲1.1产品类别:非转基因成品大豆油。▲1.2质量等级:一级。2总体要求2.1供应商须承诺所供的产品质量符合GB/T1535-2017、GB 2716-2018等的要求,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2.2货物由非转基因原料生产,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3主要技术参数3.1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3.2不溶性杂质含量/%≤0.05。3.3酸价(KOH)/ (mg/g)≤0.5。3.4过氧化值/ (mmol/kg)≤5.0。3.5冷冻试验(0℃储藏5.5h):澄清、透明。3.6烟点/℃≥190。3.7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4保质期≥18个月。5生产日期:供应商须确保所供产品为6个月内生产的产品。▲6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明细表内品种明细栏须含“大豆油”;▲7供应商为食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预包装食品”,以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明细表内品种明细栏须含“大豆油”。样品要求1、样品清单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备注1大豆油10L/桶2桶/2大豆油1.8L/桶2桶/二、其他投标要求1.投标价:∑各货物单价*各货物年参考用量。2.投标报价包括运输、保险、仓储、卸货(吊装、搬运等)、安装、调试及其他伴随服务等费用。3.在合同执行期内,价格不做调整。三、其他特殊商务要求1.订货、送货要求:(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食堂所报数量48小时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四号住院楼地下室膳食服务部仓库、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园路院区仓库、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仓库)。对招标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须2小时内送达。如遇节假日或台风恶劣天气、防疫要求,中标人需提早做好备货,保证招标人供货不受影响。龙港院区车库入口限高2.1米。(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包装,标注每袋、每箱的品种,生产日期、重量等信息。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卫生、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3)卖方须为买方准备不少于7000L非转基因成品大豆油的库存储备,满足特殊情况的物资储备需求,在接到买方通知后3小时内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仓库。(4)所供的物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必须确保食用油为颜色清无浑浊,气味香、无异味的6个月内生产的产品。产品超出质保期时,供应商支持上门退货服务。(或退换货:甲方定期清查库房及各个品类的有效期。对于滞销、近效期及过有效期品种结算应在每次结算前予以退货或换货处理。甲方提交书面证明及所需退换货清单,乙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货,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延,否则由此造成的结算延误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验收合格且买方在收到卖方的月结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3.买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对采购量不做承诺,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总采购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中标总价)。供应商必须根据要求按时、按量配送商品,所供货物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4.合同期:12个月。5.其它要求:详见合同模版的各项条款。但如合同模版条款与本章节特殊商务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为准。附件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编号: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编号:)货物和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投标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买方,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买方全额扣回预付款后日止,最迟不超过开立之日起1年,即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7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市瓯海区。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第五章采购合同模板合同买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卖方:根据(招标公司)招标结果(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就买方向卖方采购的货物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货物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制造商规格单价(元)1二、合同期:12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其他约定:1、合同单价:XXX(或见上表);合同总金额为XXX万元。合同期内,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时,合同自行终止。四、特别约定:/。五、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合同附件是本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主合同不一致的,以本主合同为准。附件1:合同通用条款。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八、合同签订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买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章)卖方:(公章)签字代表人签字:签字代表人签字:附件1合同通用条款本合同条款为通用条款,与主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主合同条款为准。一、合同价格合同单价为货到医院指定地点价,包括货物费、耗损费、运输费、搬运费、卸货、税金和其他可能发生的所有伴随服务费用。二、结算:1、按月结算,月结算价:∑中标价×每月实际采购量。2、合同期内,医院对采购量不做承诺,按实际采购量结算。3、验收合格,买方在收到卖方的月结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三、到货期与运送:1、到货期:48小时。自卖方接到买方通知起,在48小时内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四号住院楼地下室膳食服务中心验收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园路院区4号楼1楼膳食服务中心验收区和体检中心3楼膳食服务中心验收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根据买方需求拆箱入库。对买方临时的供货要求,须2小时内送达。如遇节假日或台风恶劣天气、防疫要求,卖方需提早做好备货,保证供货不受影响。2、院内运送:卖方负责将货物由验收区送至院内指定仓库。3、运输工具不高于2.8米,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4、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重压。5、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装、运输。四、包装与标志要求:1、有预包装的货物,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和食品安全要求,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品牌、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联系电话、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2、无预包装的货物,卖方按买方要求将货物分包装,包装容器密封性良好,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卫生、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每件货物包装必须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贴标签,并标明每箱、每袋货物的产地、品种、净含量和制造商等重要信息。3、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纸、盒及塑料薄膜等包装材料,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产品包装牢固,无泄漏。五、验收:1、卖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和行业各项标准,出厂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2、买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样品保持一致,要求无虫害、无霉变、无杂质,无异味,具有各货物特有的气味和滋味。3、到货时产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的三分之二。4、买方依据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货物不符的,应于6小时内进行换货。5、卖方提供货物的有效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文件。6、卖方提供加盖公章的《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双方现场验收签名,作入库凭证。六、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卖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七、合同未涉及条款,按照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执行。八、违约责任1、卖方发生下列情况:1)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2)卖方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一致的;3)不按时或按量送货的;4)其他不满足合同要求的。情节轻微且不影响买方正常工作的行为,1个月内发生上述情况,5次以内予以书面警告。超过次数的,买方按照情节轻重,有权每次每条收取200元违约金。情节较严重且影响买方正常工作的进行,买方有权每次每条收取3000元违约金,累计五次(含)以上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买方损失的或重大影响,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并由卖方赔偿买方全部损失。2、卖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1)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出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情况;2)卖方的法定资质文件失效且未事先告知买方的;3)卖方在产品经销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4)发生其它法定情形或其它行政指令需终止合同的。5)发生3次以上未按时到货且影响食堂正常运行的。3、卖方在合同期内无故停止供货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已支付货款的10%。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需赔偿买方所有损失。九、其他约定1、如遇节假日或台风恶劣天气,卖方需提早备货,保证买方供货不受影响。2、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如有霉菌、粘液、异味等),卖方提供上门退货服务。3、因所供产品质量或品质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须由卖方立即派专人到现场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所有责任包括社会责任。4、本项目下货物依据国家行业质量技术标准或双方达成的协议供货,若双方对质量结果看法不一致,任一方可送相关部门检验,检验费等费用由卖方承担。5、卖方须配合买方做好特殊疫情下的防控工作。6、合同期内,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合同的一切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须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向买方当地法院诉讼解决。十一、开票信息: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食堂;纳税人识别号:B20330302003060405;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上蔡村;开户银行:建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300162353505001151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0625-25215571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0625-25215571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3.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第六章,非联合体参加可不提供);(4)申请人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申请人从事相关产品经营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注:申请人具备其中一项即可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投标人资格承诺函致: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签章)年月日5.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投标人的简介、营业执照;(2)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3)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5)投标货物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6)采购要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7)投标人业绩清单及证明文件(清单格式见第六章);(8)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9)仓储能力说明及证明文件;(10)货物运输的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11)食品安全责任险证明;承诺保单到期后续买不低于投标保单保额的保险,保证保险全部覆盖项目实施周期的承诺(格式见第六章);(13)货物质量安全保证措施;(14)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15)采购合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16)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1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6.投标声明函格式投标声明函致: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投标人名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4.我方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况:5.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6.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投标。7.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有: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9.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说明具体情况,否则删除本行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2.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投标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7.联合协议格式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4%的扣除)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8.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9.投标货物一览表投标货物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包装规格年参考用量年用量单位制造商品牌产地包装规格1非转基因大豆油10L150000L2非转基因大豆油1.8L800L投标人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10.采购要求响应表格式采购要求响应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技术要求响应(投标人按第四章内容逐条响应)商务条款响应(含技术要求以外的所有要求)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逐条响应,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投标人签章:日期:11.同类项目业绩清单同类项目业绩清单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单位采购内容证明材料合同签订日期1234567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投标人签章:日期:12.续保承诺格式续保承诺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保单到期后续买不低于投标保单保额的保险,保证保险全部覆盖项目实施周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3.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证书证书编号、有效期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1、2、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需同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近3个月内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人签章:日期:14.采购合同承诺格式采购合同承诺声明: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合同模板》的要求,如本项目成交,同意按《第五章采购合同模板》要求,与采购人签定供货合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未提供《采购合同承诺》或不同意按《第五章采购合同模板》的要求签订合同的,投标无效!1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豆油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5571)并在此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名称:(签章)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传真: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6.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17.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价备注1小写:大写:特别提醒: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确保政采云系统投标信息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一致!投标人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18.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包装规格年参考用量年用量单位制造商包装规格投标单价(元/L)单项小计(元)1非转基因大豆油10L150000L2非转基因大豆油1.8L800L投标总价单项小计=投标单价(元/L)*年参考用量(L),投标总价=∑各货物单价*各货物年参考用量。投标人请务必认真填写单价及计算总价。投标人签章:日期:1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大豆油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非转基因大豆油(10L),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非转基因大豆油(1.8L),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签章:日期: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豆油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5571项目名称:大豆油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6月25日目录电子交易须知-1-第一章招标公告-2-一、项目基本情况-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五、公告期限-3-六、其他补充事宜-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前附表-6-一、总则-13-二、招标文件-1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四、开标-19-五、评标-20-六、定标-22-七、合同授予-22-第三章评标办法-23-一、总则-23-二、资格审查-23-三、符合性审查-23-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24-五、商务技术及政府采购政策详细评审-25-六、评分细则-25-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8-第五章采购合同模板-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36-2.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格式-37-3.资格证明文件目录-38-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39-5.商务、技术文件目录-40-6.投标声明函格式-41-7.联合协议格式-43-8.分包意向协议格式-44-9.投标货物一览表-45-10.采购要求响应表格式-46-11.同类项目业绩清单-47-12.续保承诺格式-48-13.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格式-49-14.采购合同承诺格式-50-1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51-16.报价文件目录-52-17.开标一览表-53-18.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54-19.中小企业声明函-55-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6-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豆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6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25-25215571项目名称:大豆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820,000.00最高限价(元):1,82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大豆油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1,82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非转基因大豆油。备注: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具有本项目拟采购食品的生产或经营资质。申请人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人从事相关产品经营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1.3.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元):0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09:3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3.开标时间:2025年7月16日09:3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温一医新院区项目联系人(询问):谢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5578161质疑联系人:钱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7-555783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孙翔,汪飞君,莫战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0,0577-88101913质疑联系人:孙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大豆油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3预算金额详见招标公告4合同形式单价合同,累计采购金额达到本项目中标金额或合同期(12个月)满后即本合同履行完毕。5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6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7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投标价:∑《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各货物单价*各货物年参考用量。3、本次采购要求中的数量为采购人根据历年情况估算的采购参考数量,采购人对实际采购数量不做承诺。成交后按采购人要求实际需求量分批供货,并按照结算价格核算采购金额。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8踏勘现场不组织。9样品1、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投标货物样品(序号对应于第四章采购内容):序号名称规格数量1大豆油10L/桶2桶2大豆油1.8L/桶2桶样品或外包装均需标明供应商全称、样品名称、规格、品牌、产地等信息,并包装完好。2、样品递交:现场递交:投标截止当日,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到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3层303室;邮寄送达:供应商自行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样品不得作为评审依据。邮寄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3层303室;联系人:李雪峰;联系电话:18357042496。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中样品损坏等的风险。本项目部分样品需冷藏保存的,请供应商以适当方式保证样品处于冷藏状态,建议开标当日递交。3、评审程序结束后中标人的实物样品交由采购人,作为供货验收依据之一。其他供应商提供的实物样品可自行取回。4、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投标无效。10演示不要求11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1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3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15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浙江省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收件人:林财(15158188766)(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6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地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浙江省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17开标时间和地址详见招标公告18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0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1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招标公告22节能产品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采购。23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涉及环境标志产品采购。2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中列明的“名称”一列所对应产品,标的属性为货物类,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5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表(见下表)的7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计费基数为中标价。中标金额P(万元人民币)货物招标服务费(万元人民币)100以下P*1.5%100-5000.4+P*1.1%500-10001.9+P*0.8%中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 号:9558851202064655202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上述信息请发送到18357042496@126.com。26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7其他根据浙财采监(2025)2号文规定,为防止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针对评标办法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等资料,请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保证,供应商可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供方。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院方、需方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供方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对标注“▲”的条款的负偏离将导致废标。(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向中小微企业分包)。(七)特别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八)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第六章,非联合体参加可不提供);(4)申请人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申请人从事相关产品经营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注:申请人具备其中一项即可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的简介、营业执照;(2)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3)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5)投标货物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6)采购要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7)投标人业绩清单及证明文件(清单格式见第六章);(8)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9)仓储能力说明及证明文件;(10)货物运输的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11)食品安全责任险证明;承诺保单到期后续买不低于投标保单保额的保险,保证保险全部覆盖项目实施周期的承诺(格式见第六章);(13)货物质量安全保证措施;(14)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15)采购合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16)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1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2.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投标。3.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大豆油相关服务费均已包含在各货品的单价中。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5.投标价=∑《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各货物单价*各货物年参考用量。6.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7.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四、开标(一)开标形式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三)开标流程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2、开标第二阶段(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允许延长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的,以评标委员会同意的时间为准。(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但明显计算错误、单位错误且按上述顺序修正导致修正后结果明显不合常理、或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明显冲突的,评标委员会可讨论决定修正顺序。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30分钟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0L装的非转基因大豆油为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不同投标人同一制造商产品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第三章评标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本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均相同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或经授权的评审小组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二、资格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三、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4)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声明内容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条款的;(7)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9)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2、在报价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预算单价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3)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5)单价有缺项或漏报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1、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2、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商务技术及政府采购政策详细评审1、商务技术评分商务技术评审合格的,由评标专家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其他的最终评审得分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各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评审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评审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按招标文件约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六、评分细则1、商务技术分(0-70分)序号评标内容类型分值1业绩: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最终用户的投标产品大豆油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得分最高3分。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能体现评审要素:(1)约定的供货期在12个月及以上;(2)内容包含投标产品大豆油。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提供销售清单或其他材料作为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客观分32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管理体系认证的扫描件,每个认证得0.5分,最高得2分。客观分23偏离度:对应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采购要求符合度,完全满足得满分32分,投标人的响应不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每一条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标注“▲”内容偏离会导致投标无效。本办法已单独列明评审内容的,本条不重复评分。客观分324仓储能力:对独立粮油仓库的环境、布局、防火防盗及监控设备等评分,评分范围:5、4、3分,没有独立粮油仓库得0分。(供应商自有场地的须提供产权证明,供应商租赁场地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仓库平面图及现场照片,设备清单)主观分55货物运输:供应商每有1辆运输车且投入本项目使用的给1分,最多得2分;运输车为自有或租赁,须提供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行驶证名称必须与供应商(自有)或出租人(租赁)一致,租赁车辆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车辆须在年检有效期内,未年检车辆不得分。客观分26食品安全责任险:根据供应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的情况进行评分:1500万元以上(不含)的,得5分;1000(不含)-1500万元(含)的,得3分;500(不含)-1000万元(含)的,得1分;500万元(含)以下的,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保单复印件(保单内容须包括以下内容:食物中毒、其他食物源性疾病、因食物中毒混杂异物导致受伤、疾病或死亡的)、保险公司书面材料,如保单保险期间不能覆盖本项目实施期的,供应商应承诺保单到期后续买不低于投标保单保额的保险,保证保险全部覆盖项目实施周期,否则不得分。客观分57货物质量安全保证措施7.1对供应商货物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补救赔偿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分值:3、2、1、0分。主观分37.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节假日(道路严重拥堵)、特殊天气(如台风、暴雨、大雾等导致道路管制)的供货预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分。主观分38根据样品包装打分:根据样品包装坚固结实程度、封口严密度、使用便捷性等评分,评分分值:2、1、0分。主观分29样品质量9.1根据大豆油(10L/桶)的样品打分:9.1.1样品的色泽,油体颜色越浅越好,评分范围:3、2、1、0.5分。主观分39.1.2样品的透明度,油体越澄清透明越好,评分范围:3、2、1、0.5分,油液浑浊、有悬浮物和沉淀物得0分。主观分39.1.3样品的气味,无异味者好,具有大豆油固有的特殊豆腥气味的不好,评分范围:3、2、1分。主观分39.1.4样品的滋味,根据大豆油的口感滋味进行评价,评分范围:2、1、0.5分。主观分29.2根据大豆油(1.8L/桶)的样品打分:9.2.1样品色泽和透明度,油体颜色越浅越好,越澄清透明越好,评分范围:1、0.5、0分。主观分19.2.2样品气味和滋味,样品无异味、口感舒服的好,评分范围:1、0.5、0分。主观分12、价格分(0-30分)价格分权重为30%,即满分为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总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以上商务技术分及价格分之和。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一、技术要求(一)项目总体要求1、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2、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采购、保管、发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3、供应商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充足的运输车辆和配送驾驶员。4、供应商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为本项目提供更好的保障。5、供应商具有合理完善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包括货物品质保证措施,货物加工、包装及保存、仓储、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和供货方案。6、供应商具备较强应急供货能力,提供应急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距离采购人最近的供货点、供货点能供货的产品情况和应急供货响应时间。7、投标方需具有相关资质及产品检测报告。(二)采购内容序号名称包装规格年参考用量年用量单位1非转基因大豆油10L150000L2非转基因大豆油1.8L800L▲上表《采购内容》的货物投标响应不可缺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序号招标要求1项目描述▲1.1产品类别:非转基因成品大豆油。▲1.2质量等级:一级。2总体要求2.1供应商须承诺所供的产品质量符合GB/T1535-2017、GB 2716-2018等的要求,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2.2货物由非转基因原料生产,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3主要技术参数3.1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3.2不溶性杂质含量/%≤0.05。3.3酸价(KOH)/ (mg/g)≤0.5。3.4过氧化值/ (mmol/kg)≤5.0。3.5冷冻试验(0℃储藏5.5h):澄清、透明。3.6烟点/℃≥190。3.7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4保质期≥18个月。5生产日期:供应商须确保所供产品为6个月内生产的产品。▲6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明细表内品种明细栏须含“大豆油”;▲7供应商为食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预包装食品”,以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明细表内品种明细栏须含“大豆油”。样品要求1、样品清单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备注1大豆油10L/桶2桶/2大豆油1.8L/桶2桶/二、其他投标要求1.投标价:∑各货物单价*各货物年参考用量。2.投标报价包括运输、保险、仓储、卸货(吊装、搬运等)、安装、调试及其他伴随服务等费用。3.在合同执行期内,价格不做调整。三、其他特殊商务要求1.订货、送货要求:(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食堂所报数量48小时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四号住院楼地下室膳食服务部仓库、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园路院区仓库、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仓库)。对招标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须2小时内送达。如遇节假日或台风恶劣天气、防疫要求,中标人需提早做好备货,保证招标人供货不受影响。龙港院区车库入口限高2.1米。(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包装,标注每袋、每箱的品种,生产日期、重量等信息。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卫生、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3)卖方须为买方准备不少于7000L非转基因成品大豆油的库存储备,满足特殊情况的物资储备需求,在接到买方通知后3小时内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仓库。(4)所供的物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必须确保食用油为颜色清无浑浊,气味香、无异味的6个月内生产的产品。产品超出质保期时,供应商支持上门退货服务。(或退换货:甲方定期清查库房及各个品类的有效期。对于滞销、近效期及过有效期品种结算应在每次结算前予以退货或换货处理。甲方提交书面证明及所需退换货清单,乙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货,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延,否则由此造成的结算延误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验收合格且买方在收到卖方的月结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3.买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对采购量不做承诺,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总采购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中标总价)。供应商必须根据要求按时、按量配送商品,所供货物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4.合同期:12个月。5.其它要求:详见合同模版的各项条款。但如合同模版条款与本章节特殊商务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为准。附件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编号: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编号:)货物和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投标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买方,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买方全额扣回预付款后日止,最迟不超过开立之日起1年,即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7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市瓯海区。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第五章采购合同模板合同买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卖方:根据(招标公司)招标结果(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就买方向卖方采购的货物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货物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制造商规格单价(元)1二、合同期:12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其他约定:1、合同单价:XXX(或见上表);合同总金额为XXX万元。合同期内,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时,合同自行终止。四、特别约定:/。五、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合同附件是本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主合同不一致的,以本主合同为准。附件1:合同通用条款。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八、合同签订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买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章)卖方:(公章)签字代表人签字:签字代表人签字:附件1合同通用条款本合同条款为通用条款,与主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主合同条款为准。一、合同价格合同单价为货到医院指定地点价,包括货物费、耗损费、运输费、搬运费、卸货、税金和其他可能发生的所有伴随服务费用。二、结算:1、按月结算,月结算价:∑中标价×每月实际采购量。2、合同期内,医院对采购量不做承诺,按实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豆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