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公寓楼监理 公寓楼维修改造监理报价及服务招标公告(喀什边境管理支队2025)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C-2025-048
项目名称: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44500
最高限价(元):144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45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 对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结束,约150日历日。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结束约40日历日。(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市天山东路喀什边境管理支队
联系方式:0998-2200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联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审批局东侧金泰综合商务区3号写字楼5楼03号
联系方式:19945881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孟姣
电 话:19945881771
附件信息: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pdf551.8K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XJLC-2025-048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评标】采购单位:喀什边境管理支队联系人:赵警官联系电话:0998-2200097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联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崔孟姣联系电话:0998-2205569日期:2025年6月目录1供应商须知2章响应文件格式3谈判邀请4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项目服务和采购需求6评审方法和标准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错误!未定义书签。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XJLC-2025-048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谈判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谈判供应商:以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6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谈判协议连同作为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共同谈判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谈判协议谈判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8对联合体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构成5.1谈判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1章供应商须知2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册3谈判邀请4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项目服务和采购需求6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三册7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3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6.4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顺延7.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7.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4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谈判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谈判,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谈判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3无论谈判文件第5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5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9.2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若投标人未依照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则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的要求,为响应无效。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服务需求的详细说明;10.2.2对照谈判文件中的项目服务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已对谈判文件的服务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服务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谈判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投标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谈判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响应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原件。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承诺授权招标人到出具凭据的相关单位核查保证金的有效性真实性,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谈判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谈判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谈判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谈判保证金的退还12.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2.6.2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谈判报价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14.2响应文件需通过CA加密,递交至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须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内容合并,并在每部分标明“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并在封皮正面标明“响应文件”字样。15.2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响应文件”,以及谈判公告或谈判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6.响应截止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响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17.2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随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73在响应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五谈判及评审18.谈判18.1投标人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判时间谈和地点,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18.3响应文件的解密:谈判时,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启解密”后,投标人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应使用与加密时使用的同一把CA锁进行解密操作。如出现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未按时解密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4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报价,所有供应商在线CA签字确认,报价确认时段限制为10分钟。18.5本次采用不见面方式,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供应商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谈判。供应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谈判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谈判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谈判前供应商单位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开始时间起至谈判结束,供应商单位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评审委员会的疑问。若供应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单位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无效谈判资格、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单位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单位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单位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8.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8.7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18.8谈判小组进行谈判:18.8.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18.8.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8.8.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给所有谈判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8.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18.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19.资格审查及组建谈判小组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内容如下: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两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新公司提交实际证明材料即可);(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5)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6)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需提供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加盖企业公章。)提示:①上述资质谈判现场能够通过官方网络查证的,均视为合格供应商。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请下载完整的查询报告并加盖公章上传扫描件。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或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审。(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1小时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结果签字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谈判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报价最低的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0.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1.响应偏离谈判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响应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谈判小组决定谈判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谈判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响应保证金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谈判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3.比较与评价评标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哪种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线上电子招投标及评标。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并做出书面承诺。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谈判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9.成交通知书和采购结果通知书29.1在谈判有效期内,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采购结果通知书和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未成交的原因。30.签订合同及履约验收30.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履约验收。31.履约保证金31.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成交服务费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执行。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谈判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谈判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规定。33.2.2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5.4质疑的提出35.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5.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5.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5.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5.10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35.1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35.1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5.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5.1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35.1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5.1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5.17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内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35.1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35.1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5.20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5.2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5.22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5.23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5.24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邮编: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包号:谈判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日期:公章: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成交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响应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响应报价一览表;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新公司提交实际证明材料即可);(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5)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6)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4.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1、响应报价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报价单位:,元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总报价小写:大写: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监理报价及服务期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监理报价及服务期对采购文件的认同程度声明(是否完全认同)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说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说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响应文件附件。(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签字并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编号)的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新公司提交实际证明材料即可);(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5)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说明:新成立公司若无纳税记录,可开具无欠税证明。(6)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说明: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格式自拟。(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说明:格式自拟(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扫描件作为缴纳凭证放在本部分,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扫描件放在本部分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投标文件格式一),将原件扫描件放在本部分中。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一)(采购人):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编号: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成交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4.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响应函2、采购需求响应表(技术规格偏离表)3、采购需求响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4-1中小企业声明函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监狱企业声明函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6、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7、响应文件格式范本1、响应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同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件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谈判文件公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五、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供应商:,(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采购需求响应表(服务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序号服务名称谈判文件条款号采购规格响应规格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公章):日期:注:1.表格长度方向可做扩展根据需求可补充相关资料,但不可减少。2、投标人必须明确写明是否“偏离”字样,不得空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正偏离必须是关键指标且加黑加粗标明提示,并进行详细阐述,否则不作为正偏离4、采购需求响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序号服务名称谈判文件规定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条款号服务内容服务内容1234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公章):日期:5-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须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虚假不属实,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企业名称(盖章):日期:6、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7、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可提供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8、响应文件格式范本(正本/副本)*****************项目响应文件谈判单位:(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联系人:电话:地址:注:在202*年*月*日*午***之前不得启封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JLC-2025-048第二册第3章谈判邀请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3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LC-2025-048项目名称: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144500最高限价(元):144500采购需求:对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合同履约期限: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结束,约150日历日。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结束约40日历日。(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7日(上午00:00-14:00,下午14: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6月30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无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喀什边境管理支队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天山东路联系人:赵警官联系方式:0998-34220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联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创新大道273号金泰综合商务区写字楼5楼联系方式:0998-22055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孟姣联系方式:0998-2205569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单位:喀什边境管理支队联系人:赵警官联系电话:0998-34220901.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联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崔孟姣联系方式:0998-22055691.3.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新公司提交实际证明材料即可);(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5)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6)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1.4.8服务期: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结束,约150日历日。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结束约40日历日。2.2项目控制价:144500元;其中叶城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费22110元;1号戍边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费122390元8.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项目进度到达6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竣工验收后向委托单位交付所有资料后支付剩余50%。12.1响应保证金缴纳形式:应当以网银转账、电汇、银行柜台公对公等转账形式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缴纳金额:小写: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按照各分包控制金额2%以内的整数计算,本项目按照控制金额1%的整数计算)响应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新疆联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收款人:新疆联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税号:91653101MA796RBQ7Y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创新大道273号金泰综合商务区写字楼5楼开户银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600100120101149336881、网银转账、电汇、银行柜台转账须知1.1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转账、电汇、银行柜台公对公等转账的形式的,必须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1.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接受电子(商业保函、政采云电子保函)均可2.政采云电子保函须知2.1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2.2如采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可按照以下形式进行在线申请,电子保函申请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letter/product/detail?id=30&source=41),如遇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9039583;2.3将保函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即可。投标供应商未按本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3.1谈判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4.1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打款时注明用途(自行叙述)。否则,届时其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9、解密时长为30分钟。1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18谈判开启时间:2025年6月3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谈判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2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27采购人是否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是、否)31.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对公转账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注: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另行约定其他缴纳时间、退还时间和方式及用途。32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0万-100万元,收取1.5%,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同缴纳。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33.2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不论选择哪个合法的担保机构,不影响正常项目投标。36.3采购单位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喀什边境管理支队;联系人:赵警官;联系电话:0998-2200097;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天山东路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新疆联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崔孟姣;联系电话:0998-2205569;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创新大道273号金泰综合商务区写字楼5楼03号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①严禁恶意竞标,必须保证所投服务达到甲方要求。②成交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与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期间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成交人承担。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过程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承诺书。3本项目中小型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资格审查表供应商名称审查项目结论结论(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新公司提交实际证明材料即可);(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5)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6)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合格第5章项目服务和采购需求一、服务地点: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二、服务内容:对喀什边境管理支队1号戍边公寓楼、叶城大队公寓楼维修改造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三、服务要求:1、监理期限:以施工实际产生工期到竣工验收为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7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若第一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取消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投标单位注册;监理员须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响应文件中确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在其他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承担监理职务。4、监理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的各项规范、标准、规定。监理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后,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要求编制监理规划。5、承诺监理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中人员名单配备现场人员,未经审批不得更换现场监理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按照违约处理并抄告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处理。6、声明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响应文件承诺人员,且每月在场率不得低于20日,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抄告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处理。7、总监未按要求到场,或者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向甲方报告的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本项目中所有现场服务监理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员工,须提供证明并为其购买意外保险。8、监理工作内容:(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3)针对招标工程特点,配备必要监理设备及仪器。8.监理机构职责:监理单位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承接本工程的监理业务后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分包。(一)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合格。谈判文件有具体要求的,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谈判文件没有具体要求的,应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二)验收1、满足验收条件后,服务商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及时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验收中发现服务商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或合同的规定,服务商必须及时免费提供达到标准的服务,并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项目进度到达6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竣工验收后向委托单位交付所有资料后支付剩余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公寓楼监理 公寓楼维修改造监理报价及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