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出租 厂房租赁招标公告(宁明县海渊镇人民政府2025)

崇左市宁明县海渊镇那功村厂房出租招标公告

为实现集体资源合理利用,壮大村集体经济,根据招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对那功村厂房确权范围招租整体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项目地点、范围、面积
(一)地点:宁明县海渊镇海思大道原国税办公楼处
(二)范围:厂房及一楼办公区域
(三)面积:1600 平方米(约2亩)

二、租赁期限及租赁低价
(一)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期限以签订厂房租赁协议为准。
(二)招标底价为40000元/年,投标价高于底价者中,价高者中标。每年的租赁费需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租赁费按照中标价支付。
(三)投标单位或个人开标前需向宁明县海渊镇那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缴纳保证金5000元,中标后转为履约金,租赁期满1年后经验收厂房无损坏时将不计息退还,未中标单位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不计息退还。
(四)投标人可自行对那功村厂房进行现场勘察核验,勘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参加竞标,即视为已勘察过现场,并认可厂房面积。
三、相关要求
(一)本项目要求参加竞标的为有经济实力且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个人。
(二)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料,(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是个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租赁者在租赁期间,不得故意损坏厂房基础设施,不允许在厂房违规经营,不得转租,不得随意加建,若确实因生产经营需要加建的,需征得出租方同意。
(四)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五)租赁期间厂房如遇国家、政府征收、征用,需要提前终止合作,发包方可按实际承租期限计算,退还未实际产生的租赁费用,但不计产生的损失和利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3日
地点:宁明县海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玉女士(海渊镇集体经济办)
联系电话:18275855114
五、其他事项
中标者应在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厂房租赁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者前期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厂房再次进行招标或另行处理。
                                                                宁明县海渊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文 字 | 玉青妹
编 辑 | 吕燕燕
初 审 | 黄   晨
二 审 | 李贵锋
三 审 | 黄洁欣
终 审 | 郑岸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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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厂房出租 厂房租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