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突发传染病应急防控队急救物资招标公告(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传染病医院)2025)



项目概况

福建省突发传染病应急防控队急救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FZSG207
项目名称:福建省突发传染病应急防控队急救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主要服务标准及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元)

1
福建省突发传染病应急防控队急救物资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批
200000元
2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c.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d.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特定资格标准:
(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资格承诺函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投标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函,填写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费。(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253233635@qq.com。
售价:人民币200元(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时间:2025年7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报名费、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汇入指定账户如下:
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        
联系方式:0591-88112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            
联系方式:苗之亮0591-87767687-8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之亮
电 话: 0591-87767687-860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突发传染病应急防控队急救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