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地下管线动态维护测绘服务招标公告(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2025)
2025年度高淳区地下管线动态维护测绘服务采购公告(二)
项目概况2025年度高淳区地下管线动态维护测绘服务 JSZC-320118-NJCH-C2025-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08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8-NJCH-C2025-0002
项目名称:2025年度高淳区地下管线动态维护测绘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序号 类别 计价方式 限价 备注 1 修测 单价×工程量 1500元/公里 工程量按任务范围内原有数据增加管点密度或管线信息发生变化的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其中,标识码、点号、图幅号、探测单位、探测日期、数据来源、权属单位名称等管线属性变化以及误差范围内的管线(点)空间位置变化,均不视为管线信息变化。 2 补测 单价×工程量 2500元/公里 工程量分2种情况:1、按任务范围内新增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2、按任务范围内原有数据空间位置变化量超过50%的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 3 竣工测量数据接边整理 总价 5万元/年 4 管线放线、放线复核(验灰线)、 管线覆土前复验、告知承诺监督抽查 单价×工程量 30元/点 提供1小时响应、7*24小时跟踪服务。不足10个点时以10个点计算。100个点以上的(第101个点起),单价按8折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实际开始服务时间为准)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15日之后发出的修补测任务,供应商提交成果时间可延至2026年1月15日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声明。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甲级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0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7-0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58号1014室南京淳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01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3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4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电子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5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69号
联系人:周荣州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淳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58号苏宁雅居38栋1014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380859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380859552
附件:
JSZC-320118-NJCH-C2025-0002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度高淳区地下管线动态维护测绘服务
品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机关)
行政区域
高淳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11: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南京淳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014室
预算金额
¥15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求庆
项目联系电话
15380859552
采购单位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淳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58号苏宁雅居38栋10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求庆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8-NJCH-C2025-0002项目名称:2025年度高淳区地下管线动态维护测绘服务采购单位: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采购类别:服务类南京淳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2025年度高淳区地下管线动态维护测绘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采购项目信息1、项目编号:JSZC-320118-NJCH-C2025-00022、项目名称:2025年度高淳区地下管线动态维护测绘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53万元(人民币)5、最高限价:序号类别计价方式限价备注1修测单价×工程量1500元/公里工程量按任务范围内原有数据增加管点密度或管线信息发生变化的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其中,标识码、点号、图幅号、探测单位、探测日期、数据来源、权属单位名称等管线属性变化以及误差范围内的管线(点)空间位置变化,均不视为管线信息变化。2补测单价×工程量2500元/公里工程量分2种情况:1、按任务范围内新增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2、按任务范围内原有数据空间位置变化量超过50%的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3竣工测量数据接边整理总价5万元/年4管线放线、放线复核(验灰线)、管线覆土前复验、告知承诺监督抽查单价×工程量30元/点提供1小时响应、7*24小时跟踪服务。不足10个点时以10个点计算。100个点以上的(第101个点起),单价按8折计。报单价,超过上述限价作无效标处理。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章。7、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实际开始服务时间为准)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15日之后发出的修补测任务,供应商提交成果时间可延至2026年1月15日前。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可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声明。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甲级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网上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58号1014室南京淳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014室南京淳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3勘察现场或答疑:无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电子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地址: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267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淳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58号1014室南京淳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014室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5380859552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按照财库〔2014〕68号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按照财库〔2017〕141号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4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2)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对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审时给予加分(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为准)。3.5进口产品政策(1)除采购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6绿色采购(1)采购产品中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文件执行。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有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按照《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等文件执行。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3)采购产品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采购产品中涉及通用类货物、家具的,供应商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采购人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4)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文件)。采购人可以对《需求标准》中的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需求标准》以外的指标。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上述产品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3.7创新产品采购(1)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首台套等《目录》内的创新产品。创新产品自进入《目录》起2年内视同具备相应销售业绩。3.8网络产品、市场准入类产品采购(1)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要求,所投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2)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市场准入类资质要求的条款。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代理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本次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文件的规定标准的61.4%计取(金额:15626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代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二、响应文件编制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公司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电子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6.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提供承诺书原件);(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报价表(8)合同条款;(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服务详细说明;(2)项目集成(实施)实施;(3)*服务方案;(4)*服务承诺;(5)《技术条款偏离表》;(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本项目为固定单价,供应商无需报价)(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和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7.5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8、联合体8.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8.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8.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8.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8.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9、响应文件签署与递交9.1响应文件格式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电子电子公章的,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电子公章并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9.2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按照磋商公告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磋商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做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4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0.1响应文件的撤回10.1.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10.2响应文件的修改10.2.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0.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0.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1、磋商组织11.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1.2磋商工作由代理单位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2、开标12.1代理公司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苏采云系统公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12.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2.3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公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磋商13.1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3.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3.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4.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磋商评审,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4.3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15、评审过程中的澄清1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1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要求函》并加盖电子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1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响应文件的审查1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具体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接受有关询问。1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1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1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1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包括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1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1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者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包括改变清单设备配置、清单子目数量、单位及清单报价漏项、缺失等)。1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1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6.3.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6.3.10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6.3.11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16.3.1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电子公章。16.3.13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1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1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7.1磋商程序17.1.1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电子公章。1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加盖电子电子公章。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加盖电子电子公章的《退出磋商函》。1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分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份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分。17.2.2评审标准17.2.2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7.2.2.2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1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五、成交18、确定成交供应商18.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三章。18.2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二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8.3代理机构将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18.4.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18.4.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18.4.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未被磋商小组发现。18.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8.4.6将合同标的转包。19、成交通知书19.1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9.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六、授予合同20、签订合同20.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15日内签订合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未签订的,按照放弃中标处理,采购人有权按照规定另行选取中标供应商)20.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0.3除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由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予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0.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1、询问21.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提出询问,采购代理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2、质疑2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质疑事项补充证据材料不属于提出新的质疑。22.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2.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响应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22.4采购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3、投诉2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4、诚实信用24.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4.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4.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4.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24.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人作为成交供应商的方法。本次采购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当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备选供应商顶替,成为新的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组织采购。分类项目评分内容价格部分(10分)管线修测(单价)价格3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小数点保留2位)管线补测(单价)价格3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小数点保留2位)竣工测量数据接边整理价格1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小数点保留2位)放线复核(告知承诺抽查)(单价)价格3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小数点保留2位)技术部分(42分)技术方案(14分)技术方案:对项目的技术方案,技术路线进行评审。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1-14分;一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11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8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不得分。项目管理(6分)项目管理:对项目的组织管理是否合理,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进行评审。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6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3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不得分。质量管理(6分)质量管理:对项目质量管理的人员、配备、措施、关键点分析进行评审。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6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3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不得分。安全生产措施(6分)安全生产措施:对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6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3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不得分。数据保密措施(6分)数据保密措施:对数据资料保密制度进行评审。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6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3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不得分。售后服务(4分)投标人有具体的售后服务计划和服务承诺,承诺免费提供2年的技术售后服务得4分;承诺免费提供1年的技术售后服务得2分;没有不得分。商务部分(48分)企业资信(9分)1.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认证附表含地下管线普查或工程测量)的得3分;2.投标人具有基础地理变化信息多源遥感快速获取成果登记证书的得3分;3.投标人具有数据管理能力证书的得3分。备注: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主知识产权(6分)1.投标人具有自主研发的地下管线成图与数据处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的得3分;2.投标人具有数据整合系统类发明专利证书的得3分。备注: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荣誉获奖(6分)投标人承担的管线普查或动态维护项目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项目获多项奖的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累计。证书颁发部门为国家、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备注:提供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类似业绩(15分)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管线普查(含修补测)或动态维护相关项目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备注:提供以上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人员投入及仪器(12分)(一)拟投入人员: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项目经理及工程监理证书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参与的管线普查或动态维护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2.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项目经理及工程监理证书及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2分;3.项目组成员中同时具备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执照的得2分;4.项目组成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和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项目经理及工程监理证书的,有一人得0.5分,最高得2分。备注:提供以上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单位为其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二)拟投入设备:投入管线探测仪设备4台及以上的,得2分,没有或不足不得分。备注:提供以上设备仪器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2、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4、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年检或换证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相关资质向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核实,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文件处理。5、计分时,取各评委打分后的平均值为汇总值。(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四章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等1、项目概述根据《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数字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完成了高淳区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建库工作,2019年完成了高淳区各乡镇公共区域管线探测工作,2017年起,采购人按年度持续开展了南京市高淳区地下空间管线信息动态维护工作。为继续保持现有管线库中管线数据的现势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管线数据质量,做好管线数据免费提供工作,现对2025年度高淳区地下管线动态维护测绘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二、项目内容本项目服务区域为高淳区中心城区及各乡镇中心区域,总面积约为200平方公里,如下图所示。高淳区地下管线动维范围示意图1、技术要求(1)标准规范A.GB/T20257.1《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B.GB/T2435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C.GB/T17941.1《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数字线划地形图要求、数字高程模型质量要求》;D.CJJ6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E.CJJ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F.CJJ/T8《城市测量规范》;G.CJJ/T73《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H.CH/T2009《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I.DB3201/T258《南京市管线探测技术规程》;J.DB3201/T257《南京市管线数据标准》;K.《南京市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标准》;L.CH/T6002-2015《管线测绘技术规程》;M.CH/T1033-2014《管线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N.与本项目工作内容相关的其他规范性文件。(2)坐标系统南京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地方坐标系和高程基准。1、工作内容(1)管线现场核查、修测和补测。收集分析变化管线工程信息,依据采购人发出的管线核查任务,对高淳区中心城区及各街镇镇区内的管线情况进行现场核对检查,出具核查报告,经监理审核后交采购人进行下一步处理。对需要实施修补测的项目,依据采购人任务具体要求,实施单一管线或综合管线修测或补测工作,并同步做好数据接边、融合处理,确保任务范围内整体数据的现势性。按要求完成各类汇交管线数据现场核实、修补测与数据接边、融合处理。加强“完工未汇交”管线工程项目跟踪,“应维护尽维护”,以竞争方式激励动态维护。结合日常巡查,出具月度跟踪管理报告。在项目整体验收前,供应商应自行组织第三方权威质检单位对修补测成果进行质检,并取得质检合格的检验报告。(2)管线维护资料收集和外业巡查通过现场核实和管线修补测实现管线动态数据管理。主要内容为:①、资料收集和外业巡查管线工程资料收集,即城市规划市政报建案件、开挖许可证、权属单位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资料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确定可能引起管线变化的工程地点和工作内容。外业巡查,即对本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线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巡查,动态发现管线变化,为管线动态维护提供修补测的依据。外业巡查重点主要包括:(1)地面施工开挖;(2)新敷设管线;(3)未按要求实施的管线竣工测量的建设工程;(4)其它可能引起管线变更的情况。②、管线现场核实主要指采购人在进行管线数据提供前,对提供的管线图进行管线情况的现场核实,以确保管线成果正确、准确。同时也包括通过资料收集和外业巡查发现的可能变化的管线。③、整理和修补测根据采购人要求和南京市规划局对管线数据标准,对本项目范围内对管线数据进行基础地理信息整理、对管线变化区开展管线修补测、对管线数据未覆盖区域开展补测。具体包括:(1)市政报建阶段申请管线数据时进行现场核实,核实有变化或无数据覆盖时开展范围面内修补测;(2)通过资料收集和外业巡查发现管线变更区域或管线数据未覆盖区域时需开展区域内修补测;(3)竣工测量前申请管线数据时,范围面内管线数据现势性超过1年或无数据覆盖时开展修补测;(4)竣工测量数据入库接边存在问题,需要外业核查而实施的管线修补测。(3)受规划委托验线依据建设单位申请验线、采购人委托,进行规划验线(含复验)等工作。主要包括对市政管线规划许可工程项目进行跟踪,联系建设单位申报验线、复验,对建设单位申请的验线、复验事项开展1小时响应、7×24小时的服务。工期要求:自接受验线任务之日起,应于3个工作日内至现场进行验线并出具验线意见;接到复验任务后,应1小时内响应、提供24小时跟踪服务保障,并及时出具复验意见。工作要求:中标人应按照委托事项,依据《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批后管理工作要求或规定开展规划验线工作。严格按照规划核准图进行验线、复验,不得弄虚作假。若未按照规划核准图进行验线,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验线过程中,不得出现对建设(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等现象,如有发现或被建设(施工)单位举报,采购人可立即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关系,并不予支付已发生款项。1、成果要求项目需要提交的成果资料(包含但不限于):(1)技术设计书、项目实施方案;(2)收集的职能部门、管线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等合作单位提供的信息;(3)现场核查情况汇总报告;(4)探测起算数据、仪器检校资料;(5)管线点外业调查表;(6)各种检查和开挖验证记录(表)等;(7)检查报告及精度统计表、质量评价表;(8)控制点成果表(电子文档及打印文本);(9)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统计和进度实施情况;(10)工作和技术总结报告;(11)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项目质检报告。2、人员要求本项目供应商应建立专门人员的服务队伍,以响应文件中所列明的人员为准,实施过程中不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更换相关人员。人员配置最低要求如下表:序号类型要求数量项目负责人具有主持地下管线探测的工作经历,具有物探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地下管线探测的技术工作经历,具有物探或测绘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1人作业人员(含组长)具有物探或测绘或计算机等相关学历或专业职称。其中,作业组长应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职称。30人及以上(1)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2)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技术负责、组长及驻场人员的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从业简历等证明材料。(3)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组织实施,制定严格的实施计划,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明确现场核查与修补测、验线、任务的内部分工,并有充足的人力和物力保障项目的质量和进度。(4)在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必须在南京市区范围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要求建立服务队伍;且须专人专岗,不得兼职其他项目,如采购人发现有项目参与人员兼职其他项目工作,采购人将予以相应扣款。供应商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5)采购人定期召开项目例会,项目负责人须到场。1、仪器要求供应商应通过对工作量的综合分析,提出合理的仪器配备方案,其中地质雷达等大埋深、非金属管线探测仪应至少含有一套专用于本项目。2、服务时间及进度要求服务时间:(具体以实际开始服务时间为准)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15日之后发出的修补测任务,供应商提交成果时间可延至2026年1月15日前。一、其他注意事项1.1、成交人应自备本项目使用的法规、标准和其他规划依据资料,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而不另行支付。1.2、成交人应完全响应采购人在项目范围内的实际需求,如出现相关责任问题,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1.3、成交人应对本项目的成果数据质量终身负责。1.4、因管线数据涉及国家秘密,成交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规定。1.5、成交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如发现成交人在本项目中存在资质挂靠、分包、不委派响应文件中指定的技术人员及其他违规现象,视为违约,一切不利后果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项目合同。1.6、成交人必须保证本项目的成果数据至项目验收前的现势性。1.7、若政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成交人必须有足够的自有资金确保本项目能按计划进度和质量得到完成。1.8、因成交人施工不当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人要负责赔偿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对成交人提交成果质量无限期追责的权利。一、商务条款(1)投标要求1、供应商应承诺严格执行采购文件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2、供应商应承诺已充分了解了本次采购的项目需求,对采购的服务内容及应用模式做了充分的评估,能够满足本次项目的目标。3、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4、供应商应承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存在隐瞒、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成交后对供应商相关资质、资格和能力进行考察验证的权利,如果存在重大差异,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2)报价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将完成本项目的人工(含食宿,交通,保险)、器械设备、外业巡查、现场核查与修补测、规划验线、现场核实、驻场人员费用、数据整理、权威质检、税金、利润、采购代理费等费用进行折算,整合为投标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采购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序号类别计价方式限价备注1修测单价×工程量1500元/公里工程量按任务范围内原有数据增加管点密度或管线信息发生变化的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其中,标识码、点号、图幅号、探测单位、探测日期、数据来源、权属单位名称等管线属性变化以及误差范围内的管线(点)空间位置变化,均不视为管线信息变化。2补测单价×工程量2500元/公里工程量分2种情况:1、按任务范围内新增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2、按任务范围内原有数据空间位置变化量超过50%的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3竣工测量数据接边整理总价5万元/年4管线放线、放线复核(验灰线)、管线覆土前复验、告知承诺监督抽查单价×工程量30元/点提供1小时响应、7*24小时跟踪服务。不足10个点时以10个点计算。100个点以上的(第101个点起),单价按8折计。供应商根据每项最高限价报单价,超过上述限价作无效标处理。(3)结算方法1、项目工作完成后,按分项工作分别计价。2、修补测、测绘验线数据整理更新,按单件任务计价。任务完成后,结算价格以“综合单价×实际管线长度”进行核算。实际管线长度须经监理、采购人认定并验收合格。以成果质量、工期、响应情况等做综合考量。按照采购人制定的考核规则每月考核一次,对考核不合格的任务予以相应扣款。3、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增加或删减服务采购清单中的某一或多项服务,实际费用据实结算。(4)项目付款1、付款进度:(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2)成交人完成项目总量的100%后,采购人再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3)成交人提交全部成果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全部价款。成交人必须开具与支付金额一致的正式税务发票。2、供应商充分理解并承诺:若政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供应商亦有足够的自有资金确保本项目能按计划进度和质量得到完成。(5)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中标人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成果维护期本项目成果维护期为一年。成果维护期内,若发现项目漏测、漏查、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等情况,成交人负责提供免费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7)其他事项1、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与优惠条件,均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采购人有权调整采购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进行相应调整。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仅供参考)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供货单位:签订日期:南京市财政局监制(仅供参考,具体条款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2、具体服务执行要求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价款1.报价应包含为项目成果通过验收的全部价格,包含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保、核查费、分析费、材料费、车辆费、报告编制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等所有费用,即完成本测绘项目的所有费用。以上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无论投标供应商是否单独列出,均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2.分项报价:2025年度高淳区地下管线动态维护测绘项目分项报价表序号类别计价方式报价备注1修测单价×工程量元/公里工程量按任务范围内原有数据增加管点密度或管线信息发生变化的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其中,标识码、点号、图幅号、探测单位、探测日期、数据来源、权属单位名称等管线属性变化以及误差范围内的管线(点)空间位置变化,均不视为管线信息变化。2补测单价×工程量元/公里工程量分2种情况:1、按任务范围内新增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2、按任务范围内原有数据空间位置变化量超过50%的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3竣工测量数据接边整理总价万元/年4管线放线、放线复核(验灰线)、管线覆土前复验、告知承诺监督抽查单价×工程量元/点提供1小时响应、7*24小时跟踪服务。不足10个点时以10个点计算。100个点以上的(第101个点起),单价按8折计。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号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技术条款偏离表;3、承诺/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响应文件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无。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2)成交人完成项目总量的100%后,采购人再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3)成交人提交全部成果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全部价款。成交人必须开具与支付金额一致的正式税务发票。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若政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乙方亦有足够的自有资金确保本项目能按计划进度和质量得到完成。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条项目履约验收1、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履约验收;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响应;3、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服务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日期: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磋商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报价表4、分项报价表5、技术条款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服务方案8、服务与承诺九、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附件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目录一、磋商申请及声明磋商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根据贵方2025年度高淳区地下管线动态维护测绘服务(项目名称)JSZC-320118-NJCH-C2025-0002(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项目名称:2025年度高淳区地下管线动态维护测绘服务。3、按采购要求,我方愿按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承包上述项目。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2025年度高淳区地下管线动态维护测绘服务(项目名称)JSZC-320118-NJCH-C2025-0002(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法人身份证:附授权人身份证:目录三、报价表格式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是/否)分项报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单价总和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是/否)分项报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单价总和项目负责人服务期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填写“是”或“否”目录四、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仅供参考)序号类别计价方式报价备注1修测单价×工程量元/公里工程量按任务范围内原有数据增加管点密度或管线信息发生变化的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其中,标识码、点号、图幅号、探测单位、探测日期、数据来源、权属单位名称等管线属性变化以及误差范围内的管线(点)空间位置变化,均不视为管线信息变化。2补测单价×工程量元/公里工程量分2种情况:1、按任务范围内新增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2、按任务范围内原有数据空间位置变化量超过50%的管线探测成果长度计算。3竣工测量数据接边整理总价万元/年4管线放线、放线复核(验灰线)、管线覆土前复验、告知承诺监督抽查单价×工程量元/点提供1小时响应、7*24小时跟踪服务。不足10个点时以10个点计算。100个点以上的(第101个点起),单价按8折计。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3、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目录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要求规格供应商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供应商应逐一说明磋商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按照不响应处理;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要求规格供应商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七、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请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要求自行编制)目录八、服务与承诺服务与承诺(格式自拟)目录九、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目录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磋商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磋商文件中的页码位置..........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电子公章)日期:____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 〇 年 月 日附件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我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一、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如果我公司中标(成交),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三、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管线动态维护测绘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