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招标公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投标

项目编号

WH01CG2025FW6668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340200099502886M-20250623-001344-7

项目概况
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6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01CG2025FW666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50540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690000元
最高限价:69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对《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和地下空间地价制定成果的通知》(芜政〔2025〕14 号)中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成果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标定地价等四项地价成果的通知》(芜政〔2022〕29 号)中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中其他类型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成果进行更新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等成果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配套提供项目成果维护和技术咨询、专题研究等相关增值服务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6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资金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

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
联系方式:0553-3122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联系方式:17355321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丽丽
电话:17355321009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doc

芜湖市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部分)项目编号:WH01CG2025FW6668项目名称: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项目采购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签章)采购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电子签章)2025年6月25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册专用部分)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D2)(第二册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采购合同(格式)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6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H01CG2025FW666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50540号)项目名称: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项目预算金额:690000元最高限价:6900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对《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和地下空间地价制定成果的通知》(芜政〔2025〕14号)中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成果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标定地价等四项地价成果的通知》(芜政〔2022〕29号)中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中其他类型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成果进行更新评估。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等成果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配套提供项目成果维护和技术咨询、专题研究等相关增值服务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7月16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资金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4.其他事项说明4.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联系方式:0553-31222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联系方式:173553210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丽丽电话:1735532100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项目性质服务采购2公告媒体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政府采购网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否□是,本项目共分为/个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采购包。4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2)分包的金额和对分包人资质要求:/;(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向中小企业分包。(4)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5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6质疑及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s://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8投标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9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10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10保)□是:合同金额的/%。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保函等方式缴纳(以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如供应商选择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3)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34050167860800001625-0003(4)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00314.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2〕37号)11代理服务费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若中标价低于100万,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转账/电汇。12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其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12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1.“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方式。一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不见面开标”链接进入。二是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BidOpening2.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或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各投标人或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开标注意事项如下:1.投标企业解密的数字证书均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在开标前,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数字证书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原因是如更换该信息会导致数字证书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文件(期间续期数字证书操作也会更改序列号)。14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15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16合同签订时间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履约的相关要求见附件。17绿色采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芜湖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417号),加强绿色采购。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17绿色采购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商品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18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19特别说明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备注1.当招标文件通用部分和该专用部分不一致时,以此专用部分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附后。3.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4.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将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附件:1.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一、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一)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7/003007001/20210226/daba3963-8c89-4a98-b39d-bbb8cfac4487.html、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7/003007001/20211019/aaef3f48-7c1f-400c-a46f-cb2091dd839d.html),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二)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三、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3-3121801,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type=tp&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431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投标(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开标(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若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二)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6.当众唱标(适用于招标方式);7.开标结束。(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投标不成功;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六、评标(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三)投标人需补充主体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1.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2.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七、意外情况的处理(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因投标人的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采购系统;2.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二)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项目程序中止,待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恢复系统运行,项目程序继续进行。2.终止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八、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采购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九、其他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2.履约管理条款特别提醒:1.根据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缩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的采购项目,不得晚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账户,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七十一条规定: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招标采购单位应根据规定,严格履行验收手续。4.招标采购单位应根据现行的诚信评价细则对政府采购类项目供应商进行诚信评价,按“谁评价、谁负责”原则,客观公正的实施诚信评价。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1履约地点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地点(注:由采购人指定本项目履约地点)2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合同签订后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成果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说明:①采购人应根据规定执行预付款政策;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不得设置以质保期满作为支付合同尾款的条件;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及时退款。)3违约责任:在合同中约定。4本合同买方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服务时间(服务期):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等成果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配套提供项目成果维护和技术咨询、专题研究等相关增值服务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服务地点: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地点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备注:采购合同格式见通用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4.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本章中标注“▲”的服务为主要标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6.供应商应考虑到国家、省、市关于人工工资社保等规定进行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7.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表所示)采购需求说明一、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4〕1号)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等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0〕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成果和芜湖市市区(不含湾沚区和繁昌区,下同)空间发展导向,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分类标准,开展《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项目》,主要对《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和地下空间地价制定成果的通知》(芜政〔2025〕14号)(下载网址:https://zrzyhghj.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701/34410071.html)中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成果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标定地价等四项地价成果的通知》(芜政〔2022〕29号)(下载网址:https://zrzyhghj.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701/39812689.html)中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中其他类型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成果开展更新评估,为未来三至五年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提供地价评估依据。二、服务需求1、中标供应商需开展土地定级更新与标定地价区域划分: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要求,按照至少细化至《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二级类,部分可至三级类的深度,完成市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仓储物流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的土地定级工作;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对市区标定地价体系进行更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划分标定区域并选取标准宗地。2、中标供应商需开展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更新评估:本次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估都以2026年1月1日为基准期日。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要求,按照至少细化至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二级类、部分可至三级类的深度,完成市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仓储物流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用途分出让和划拨两种土地供应方式的基准地价(包括地下空间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对市区现行基准地价体系进行更新调整和完善;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对市区标定地价体系进行更新调整和完善,按照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划分标定区域并选取标准宗地开展地价评估,完善市区公示地价体系。3、中标供应商需完成地价样点与标准宗地数据库及地价修正体系:在定级估价的基础上,建立市区分用途地价样点(含地下空间)和标准宗地数据库,结合芜湖市城市特性和土地市场发育状况,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容积率修正系数、商业楼层修正系数、商业繁华度修正系数、自持修正系数、轨道修正系数、非营利性修正系数等地价修正系数,编制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修正体系。4、中标供应商需结合市区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以一定区域为单元采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房屋拆迁费、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及土地报批相关规费等成本,通过空间统计分析形成分区域划拨土地平均取得成本标准。5、中标供应商需按时按质提交项目成果:本次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工作预期成果包括文字报告、图件成果、表格成果、电子数据成果等(包含土地定级因素因子,样点地价等初始资料和阶段性成果),市区分区域划拨土地平均取得成本标准预期成果包括文字报告、图件成果、表格成果、电子数据成果等。最终成果以自然资源部和省厅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为准。6、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日的技术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地价评估咨询和指导服务、参与围绕芜湖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开展的相关专题研究(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或改变用途收取土地收益金标准等)。三、报价要求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含会议、专家论证、打印、人力、交通成本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后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风险。四、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完成的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按照国家保密的有关规定和采购人提出的保密要求,管理有关人员、数据和文档。2、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和服务期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与技术人员可随时参加会议讨论及成果汇报工作。采购人(甲方)在中标供应商人员进场时将依据响应文件中配备的人员信息进行身份证核对;每更换1人,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的违约金,采购人(甲方)要求更换的除外,人员总数每减少1人,承担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3、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4、拟派项目配备人员须在全国土地估价行业信息公示系统中,作为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土地估价机构的土地评估专业人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备注1▲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项目对《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和地下空间地价制定成果的通知》(芜政〔2025〕14号)中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成果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标定地价等四项地价成果的通知》(芜政〔2022〕29号)中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中其他类型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成果进行更新评估,为未来三至五年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提供地价评估依据。中标供应商完成的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按照国家保密的有关规定和采购人提出的保密要求,管理有关人员、数据和文档等。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等成果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配套提供项目成果维护和技术咨询、专题研究等相关增值服务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通过验收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D2)综合评分法(D2)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不得评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资格审查营业执照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信用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注: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www.ccgp.gov.cn/查询为准)(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www.gsxt.gov.cn查询为准)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的记录信息为准。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4.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其他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2.评标2.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符合性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盖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签署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签字(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投标方案及报价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服务时间、地点、付款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不同供应商的机器识别码相同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的情形2.2商务部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价格分11分本项评审步骤:1.投标报价的修正和调整:1.1投标报价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的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供应商业绩4分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或标定地价)服务业绩的,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20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评价与评估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土地规划(或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一个得2分,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20分时具备的得4分。2.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下列职称证书的1)土地评价与评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土地利用与保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土地规划(或城乡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土地经济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土地信息技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项目团队成员中同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一次分,最高得16分。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2.3技术部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审项目分值依据整体服务设想和总体目标设定5分供应商需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整体服务设想和总体目标设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整体服务设想和总体目标设定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整体服务设想和总体目标设定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整体服务设想和总体目标设定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整体服务设想和总体目标设定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现行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进一步完善的分析和建议5分供应商需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对现行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进一步完善的分析和建议。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分析和建议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分析和建议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分析和建议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分析和建议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分析和建议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现行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进一步完善的分析和建议5分供应商需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对现行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进一步完善的分析和建议。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分析和建议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分析和建议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分析和建议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分析和建议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分析和建议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5分供应商需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出让方式)更新思路与方法。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基准地价(出让方式)更新思路与方法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更新思路与方法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更新思路与方法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更新思路与方法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更新思路与方法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思路与方法5分供应商需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思路与方法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更新思路与方法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更新思路与方法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更新思路与方法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更新思路与方法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含地价样点采集)重难点及解决思路与方法5分供应商需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更新评估工作中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含地价样点采集)重难点及解决思路与方法。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重难点及解决思路与方法分析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重难点及解决思路与方法分析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重难点及解决思路与方法分析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重难点及解决思路与方法分析较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重难点及解决思路与方法分析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方案5分供应商需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分区域划拨土地平均取得成本标准评估技术方案5分供应商需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分区域划拨土地平均取得成本标准评估技术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芜湖市市区房地产地价水平分析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分析,对比各供应商对项目所在地近五年房地产地价变化和未来趋势的分析进行评审。1.提供的分析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基础分析扎实、预测分析实用性高针对性强,得5分;2.提供的分析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较完整详细,基础分析基本可信、预芜湖市市区房地产地价水平分析5分测分析实用性较高针对性较强,得3分;3.提供的分析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不够完整、基础和预测分析有待提升,得1分;4.分析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成果质量控制方案5分根据成果质量控制方案中包含的质量控制措施符合采购需求的程度,具体的情况包括工作措施及工具等内容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质量控制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质量控制方案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质量控制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质量控制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工作计划及进度控制方案5分供应商需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工作计划及进度控制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工作计划及进度控制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工作计划及进度控制方案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工作计划及进度控制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工作计划及进度控制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后续服务方案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项目成果通过验收至2026年12月31日止)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后续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后续服务方案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后续服务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后续服务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项目应急方案5分供应商针对采购人业务理解,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提供项目应急方案,方案包含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突发性问题解决措施、特殊紧急的合理化处理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应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项目应急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方案针对性强、完整度高、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5分;2.项目应急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方案针具有可行性、内容完整的,得3分;3.项目应急方案只提供上述部分内容,且内容完整的,得1分;4.项目应急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3.评审结果3.1按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得分汇总平均计为投标人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供应商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3.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例外情况4.1当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方式确定中标人。4.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3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供应商的结论。4.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沟通并做书面记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除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规定公告外,还应当公告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经评审认可的中标供应商业绩(如有)。芜湖市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二册通用部分)采购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2025年6月25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资金来源1.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安排采购预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款项。2.招标文件内容2.1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专用部分)一招标公告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合同条款前附表四采购需求五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第二册(通用部分)一供应商须知二采购合同三投标文件格式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承担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的风险。3.对供应商的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具体详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3.3供应商须满足资格要求。3.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协议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招标文件未特别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为接受联合体投标。3.6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投标文件的组成5.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5.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协议。5.3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5.4涉及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不接受投标专用章。6.投标函6.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函。7.投标报价7.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7.2每项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7.3投标报价不得使用降价函或优惠报价。7.4供应商应按固定价格报价,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7.5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7.6投标报价为完成项目合同全部内容的总价。8.投标有效期8.1供应商须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如不接受,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8.2如需延长投标有效期,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9.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9.2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9.3供应商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需费用自理。9.4使用电子化交易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收投标文件:10.1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11.偏离11.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2.无效投标1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2.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2.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6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履约保证金13.1履约保证金退付: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退付。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14.开标14.1开标会议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行。14.2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项目开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14.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开标会议议程、宣布开标纪律。14.4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达到三家或以上时,由主持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开标(电子招标)。14.5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主持人应宣布招标不成功。14.6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按规定移交资料。14.7使用电子化交易的,开标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规定进行。15.评标15.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详见第一册第五章。15.2评标原则:15.2.1对投标文件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5.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5.3评标程序:15.3.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首先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委员会对各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5.3.2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3.3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卖方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5.3.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5.3.6评标委员会根据确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规则进行比较、排序,最后依据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15.4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6.定标16.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17.合同的授予和签订17.1定标后,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17.2合同价款为中标价。17.3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8.质疑与投诉1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s://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18.2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18.3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也可以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在线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3121232。18.4质疑与投诉的处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19.验收19.1采购人验收时,应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检测、验收费用由合同甲方(采购人)承担。2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20.1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0.2采购人允许分包,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0.3采购人不得强行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分包或使用指定的分包供应商。21.价款结算办法(见专用部分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22.附则22.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供应商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22.2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二章采购合同(格式)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附属材料、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含税(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结算账户1.4.1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金额和比例:;支付时间:。具体付款方式:,;1.4.2结算账户: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__________(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7权利、义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3.甲方对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4.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迟延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逾期一天,乙方需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违约金。5.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6.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30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10%),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7.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以使货物或服务达到合同要求,有权扣除乙方应完成而未完成任务的相应费用(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按中标价的40%扣除、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按中标价的30%扣除、分区域划拨土地平均取得成本标准按中标价的20%扣除);若乙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套提供项目成果维护和技术咨询、专题研究等相关增值服务,采购人有权扣除乙方按中标价的10%的违约金。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1)将争议提交裁决;(2)向1.9合同生效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份,每份合计页,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当事人签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开标一览表标题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章)投标总价(元)服务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一、投标函投标函致:(采购人全称)1.在研究了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方愿意按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及其售后服务工作。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保证在开标一览表中载明的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招标规定的要求。3.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6.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联系电话(传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芜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三)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①供应商应审慎填报本声明函。②企业名称(盖章)即投标供应商(盖章)。③服务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只填写服务标的即可。④采用联合或合同分包方式的,供应商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⑤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有填写不真实谋取中标的,则《中小企业声明函》作无效处理,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四、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报价(元)1投标报价合计(元)注:1.上述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3.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五、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如有)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姓名年龄职称及等级职业资格从事相关经历(简历)六、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如有)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工种要求(条件)人数备注**********合计七、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如有)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序号类型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设备产权性质)八、技术偏离表(格式)技术偏离表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要求,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序号名称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差异说明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123…注:1.投标人仅需列明存在差异的内容,除列明的差异外,视为全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符合”指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2.本表填写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为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技术响应应据实填写。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九、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商务条款,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序号名称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1服务地点正偏离/负偏离2付款方式正偏离/负偏离34…备注:1.投标人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符合”指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十、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中标(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一、其他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①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洽谈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人:(电子投标文件中须输入姓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性别:年龄: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发日期: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①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①(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职务名称)。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2.供应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1.1.第四章采购需求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4.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本章中标注“▲”的服务为主要标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6.供应商应考虑到国家、省、市关于人工工资社保等规定进行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7.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表所示)采购需求说明一、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4〕1号)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等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0〕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成果和芜湖市市区(不含湾沚区和繁昌区,下同)空间发展导向,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分类标准,开展《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项目》,主要对《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和地下空间地价制定成果的通知》(芜政〔2025〕14号)(下载网址:https://zrzyhghj.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701/34410071.html)中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成果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标定地价等四项地价成果的通知》(芜政〔2022〕29号)(下载网址:https://zrzyhghj.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701/39812689.html)中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中其他类型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成果开展更新评估,为未来三至五年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提供地价评估依据。二、服务需求1、中标供应商需开展土地定级更新与标定地价区域划分: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要求,按照至少细化至《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二级类,部分可至三级类的深度,完成市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仓储物流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的土地定级工作;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对市区标定地价体系进行更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划分标定区域并选取标准宗地。2、中标供应商需开展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更新评估:本次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估都以2026年1月1日为基准期日。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要求,按照至少细化至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二级类、部分可至三级类的深度,完成市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仓储物流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用途分出让和划拨两种土地供应方式的基准地价(包括地下空间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对市区现行基准地价体系进行更新调整和完善;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对市区标定地价体系进行更新调整和完善,按照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划分标定区域并选取标准宗地开展地价评估,完善市区公示地价体系。3、中标供应商需完成地价样点与标准宗地数据库及地价修正体系:在定级估价的基础上,建立市区分用途地价样点(含地下空间)和标准宗地数据库,结合芜湖市城市特性和土地市场发育状况,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容积率修正系数、商业楼层修正系数、商业繁华度修正系数、自持修正系数、轨道修正系数、非营利性修正系数等地价修正系数,编制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修正体系。4、中标供应商需结合市区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以一定区域为单元采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房屋拆迁费、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及土地报批相关规费等成本,通过空间统计分析形成分区域划拨土地平均取得成本标准。5、中标供应商需按时按质提交项目成果:本次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工作预期成果包括文字报告、图件成果、表格成果、电子数据成果等(包含土地定级因素因子,样点地价等初始资料和阶段性成果),市区分区域划拨土地平均取得成本标准预期成果包括文字报告、图件成果、表格成果、电子数据成果等。最终成果以自然资源部和省厅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为准。6、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日的技术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地价评估咨询和指导服务、参与围绕芜湖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开展的相关专题研究(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或改变用途收取土地收益金标准等)。三、报价要求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含会议、专家论证、打印、人力、交通成本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后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风险。四、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完成的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按照国家保密的有关规定和采购人提出的保密要求,管理有关人员、数据和文档。2、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和服务期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与技术人员可随时参加会议讨论及成果汇报工作。采购人(甲方)在中标供应商人员进场时将依据响应文件中配备的人员信息进行身份证核对;每更换1人,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的违约金,采购人(甲方)要求更换的除外,人员总数每减少1人,承担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3、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4、拟派项目配备人员须在全国土地估价行业信息公示系统中,作为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土地估价机构的土地评估专业人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备注1▲芜湖市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项目对《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和地下空间地价制定成果的通知》(芜政〔2025〕14 号)中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成果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标定地价等四项地价成果的通知》(芜政〔2022〕29 号)中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中其他类型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成果进行更新评估,为未来三至五年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提供地价评估依据。中标供应商完成的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按照国家保密的有关规定和采购人提出的保密要求,管理有关人员、数据和文档等。合同签订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等成果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配套提供项目成果维护和技术咨询、专题研究等相关增值服务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通过验收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