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考场设备招标公告(喀什市教育局2025)



喀什市第二十五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市第二十五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S(GK)2025-025
项目名称:喀什市第二十五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28145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市第二十五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28145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教育局
地 址:喀什市乔戈里大道130号
联系方式:136575514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市招投标中心
地 址: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0998-2319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俸麟
电 话:0998-2319965

附件信息:

喀什市第二十五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docx146.4K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喀什市招投标中心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项目编号:KSS(GK)2025-025项目名称:喀什市第二十五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单位:喀什市教育局项目类型:货物类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性检查表1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检查表1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按要求提供《投标函》。3投标报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无缺漏项,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6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7投标或响应文件不得使用非本项目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或响应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将视为投标或响应无效。8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携带病毒。9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的响应没有负偏离、不满足或未响应的情形。10无招标文件中列明导致投标无效的其他因素。11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评估因素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评估权重502030技术评分表(50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评分技术参数(30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性能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基本要求(招标内容技术参数具体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基础分25分,不得出现负偏离,出现负偏离技术参数不得分;正偏离一项加1分,最高30分。(参数里的内容为基础参数,优于此参数均可视作属于正偏离)30 实施方案及培训(10分)实施方案:投标人需结合采购需求充分了解本项目的要求及目标,提供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供货实施方案;B.相应项目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C.人员管理制度;D.定期巡检服务计划;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评审。1.实施方案内容完善、全面、具有可实施性、针对性,思路清晰新颖,有具体的实施流程(程序),具有可执行性;有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其中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详细有相应的解决方案,建议点能够贴切本项目采购需求且契合度较高,并能够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建设性意见,得10分;2.实施方案内容较为简单,具有可实施性、不具有针对性,内容阐述简略,逻辑性较差;有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其中重点难点分析简单不够深入透彻,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点较为简单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契合度较低,未能够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建设性意见,得7分;3.实施方案不具有可实施性、不具有针对性,内容混乱无逻辑,无连续性;有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其中重点难点分析叙述简略,无相应的解决方案,建议点不切实际;未提供建设性意见,得3分;注:方案内容不完整、缺少[A/B/C/D任意1项内容不得分。10 投标产品质量保证(10分)参数清单中拾音器、硬盘8T、巡查指挥终端、标考红外高清半球摄像机提供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得2.5份,不超过10分,不提供不得分。10 合计50分商务评分表(20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评分项目业绩(10分)提供2023年1月至今完成的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没有不得分。10 售后(6分)1.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制定完善,售后服务内容、方式及其他资源保障等,后续保障措施可行性强,遇到问题时能迅速响应,并能及时解决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①售后保障措施及承诺 ②售后技术支持及维护 ③应急处理方案等内容;以上3项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不完整、逻辑不清、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上述每项内容1分, 扣完为止。6 质保期(4)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1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2分,最高得4分。4合计20分价格评分表(30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评分价格(30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30合计30分备注:1、评委应在认真理解本招标文件和项目有关情况后,做出需自己负责的按上述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评审;2、技术、商务部分权重70%,报价部分权重30%;3、投标人最终得分等于技术、商务、报价三者得分之和;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出各投标人排名顺序。第一章招标公告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新办企业(营业执照所标注的成立日期距本项目开标日期一年内为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扫描件和社保缴纳记录明细扫描件(含员工社保明细。注:1.无需提供委托人代理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2.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3.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及非进口产品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财政预算金额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KSS(GK)2025-025喀什市第二十五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928145.00元(玖拾贰万捌仟壹佰肆拾伍元整)工业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1日11:00: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三、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11:00: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供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六、其他要求:(1)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货物(服务)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喀什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联系人:张文丽,咨询电话:15001465669。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请潜在投标人观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或咨询政采云客服95763或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咨询小采,获取操作手册。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将视为投标或响应无效。(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喀什市教育局地址:喀什市教育局联系方式:木合塔尔,136575514912.集采机构信息名称:喀什市招投标中心地址:喀什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联系方式:0998-23199653.财政监管信息名称:喀什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喀什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联系方式:0998-28399054.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木合塔尔:13657551491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体补充内容3.1采购人采购人:喀什市教育局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喀什市招投标中心。12/13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不晚于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或政府采购云平台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33澄清有关问题如需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无法联络或联络不上或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未按要求答复或未按要求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答复,评审委员会有权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37/38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为3家,中标供应商数量为 1 家。38.3随机抽取如投标人排名并列须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按“二、其他关键信息”的规则进行抽签。29本项目评标委员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采购人代表0名,随机抽取专家5名)4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关于标项的定义本招标文件中的“标项”是最小的“标的单位”,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货物或服务项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只对其中一个标项或几个标项货物或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标项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某一标项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该标项废标,对该标项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某一标项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该标项中标结果改变不影响其他标项结果。(二)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均由优惠主体制造的,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工程项目给予6%的扣除,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作为其价格分),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注明约定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40%以上的,对该联合体的投标总价给予4%的扣除(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联合体各方均为优惠主体的,该联合体视同为优惠主体,按前款规定享受评标优惠政策。政策调整后价格仅作为评审依据,不作为中标价格。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制造是指货物由优惠主体生产且使用该优惠主体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优惠主体制造货物,又有非优惠主体制造货物的,不给予价格扣除。(c)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确定。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财政预算金额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KSS(GK)2025-025喀什市第二十五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928145.00元(玖拾贰万捌仟壹佰肆拾伍元整)工业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28145.00元(玖拾贰万捌仟壹佰肆拾伍元整),投标报价超出控制金额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二、货物需求明细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标考红外高清半球摄像机货物需求明细:★所有设备单价不得超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新管发〔2023〕61号单价标准,否则废标喀什市第二十五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CD播放机CD/CD-RW/MP3碟片播放,磁带/USB/CD复读卡式磁带录放音,调频调幅两波段收音特设USB、MP3音频输入接口,(可播放MP3/WMA格式),使用交直流两用电源台602巡查中心标考高清SIP转发管理三合一平台1.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JY/T-KS-JS-2017-1)规范;2.采用嵌入式设备,实时操作系统;3.系统管理员用户分组,可对平台设置多类管理员,赋予每类管理员不同的管理权限,如添加删除设备、帐号权限,查看权限、设置权限等;4.SIP URI组、用户、树形列表管理、SIP URI统一命名规则、分级命名、联合定位;5.具备实时追踪SIP连接、认证状态功能,支持反向通道技术;6.具备SIP向上级的主动注册与多级注册的管理功能;7.SIP终端访问呼叫过程控制;SIP终端远程访问权限控制;8.CPU处理性能不低于主频:3.0GHz,处理线程数量≥8,内存≥16GB(DDR4);9.应具有≥2个10M/100M/1000M以太网接口,≥6个USB接口;10.支持TCP/IP、UDP、RTP、RTCP、SIP网络协议;(以检测报告为准)11.支持根据网络情况和使用需求,自动调整视频分辨率;12.支持对前端巡查图像进行筛选,将未设置考场的图像进行屏蔽,不进行上传,只在本地监看;13.支持点播、组播、广播,支持视频多路复用,支持媒体流的分发和汇聚;14.音视频流处理包含MPEG-4、H.264、H.265视频编码,MPEG Layer Ⅱ\AAC音频编码,采用PS系统流和TS传输流的封装视频流。15.支持路由控制功能,视频访问呼叫过程、视频远程访问权限控制功能;16.支持对上级平台网络、域名、端口检测及诊断,便于快速调试及故障处理; 17.支持设置判断前端接入设备是否与服务器时间同步,并设置与上级服务器时间同步; 18.支持系统核心数据库的备份和恢复,支持对数据库进行测试,验证数据库配置的正确性及联通状态; 19.支持对巡查系统资产统计、显示,支持系统设备实时状态检测,支持视频图像质量诊断,对所处网络进行测速; 20.能够在实时视频中构建3D图形,自动关联考生基本信息、考点考场信息、座次信息,准确定位并显示信息,并支持通过考生信息快速定位考生及考场; 21.支持按照事先设定好的考生科目、时间自动修改通道标签,替代人工大量繁琐的工作; 22.支持通过网络根据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一系列预设方案下载录像数据。23.支持配置转发服务模块,支持多级转发级联,并支持多转发分布式部署协同工作; 24.支持远维连接,支持远程关机、重启系统;25.具备多种工作模式,当重大考试开始时,支持通过ID号、单位、用户、电话等相关加密信息控制登录以及调看图像权限;26.支持图形化流量侦测、网络封包分析、调用任务管理器;27.具有良好的扩展性,能够扩展接入身份验证、视频指挥等系统以及教学质量管理模块功能;台13服务器机柜42"(按需配置)个14标考网络流媒体存储平台(64路)1.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JY/T-KS-JS-2017-1)规范;2.可自适应接入H.265、H.264、MPEG4视频编码格式,MPEG LayerⅡ、G711和AAC音频编码格式,3.Program Stream(系统流)和Transition Stream(传输流)封装格式的网络视频,并对接入的网络视频进行存储、解码和转发;4.嵌入式设备,Linux操作系统;5.不少于64路网络视频接入,最大转发码流≥768Mbps;6.可以对主码流、子码流分别或同时进行录像,并支持对同一通道主码流、辅码流分配不同的存储空间;(以检测报告为准)7.报警联动触发信号时,能启动设备相应的通道进行联动记录,能够预录报警触发前≥600s的音视频;(以检测报告为准)8.录像安全管理:支持录像加锁功能,加锁后录像不会被覆盖,并支持录像添加数字水印,支持九宫格图案密码解锁功能;9.数据备份功能:支持USB本地备份、USB DVD刻录机备份、eSata接口同步备份、Web端网络下载备份;10.运行稳定性:支持设备集群管理方式,当设备故障时备机可替换故障设备工作,故障恢复后可将存储的录像回传会原设备,同时支持双系统切换功能,当一个系统无法正常启动时,另一个操作系统能够正常工作;11.回放功能:支持秒级回放、即时回放、常规回放、事件回放、智能回放、切片回放、标签回放、外部文件回放、日志回放等多种回放方式;12.支持视频质量诊断,并对条纹、偏色、噪声、失焦等异常现象发出报警; 台15硬盘8T硬盘接口类型:SATA3.0 适用类型:台式机,监控主机,单碟容量:8TB 硬盘转数:5900rpm 缓存:64MB;磁头数量:6个;盘体尺寸:3.5英寸 盘片数量:3 平均寻道时间:读取:<8.5ms,写入:<9.5ms;接口速率6Gb/秒。块206核心交换机28个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4个复用的千兆Combo SFP,4个万兆SFP+一个扩展子卡插槽可插拔双电源,交流或直流供电,默认配置一个AC电源交换容量:598Gbps/5.98Tbps台17楼宇交换机24个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4个千兆SFP交流供电包转发率:81Mpps/96Mpps交换容量:336Gbps/3.36Tbps台68防火墙1.产品不少于8千兆电口+2千兆光口,网络层吞吐量≥4Gbps,应用层吞吐量≥2Gbps,并发连接数≥20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6万。2.产品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用操作系统,应用多核并行处理技术保障产品处理性能,3.产品支持路由模式、透明模式、虚拟网线模式、旁路镜像模式等多种部署方式。4.产品支持虚拟防火墙功能,支持虚拟防火墙的创建和删除,具备独立的接口、会话管理、应用控制策略、NAT等资源。5.产品支持基于网络区域、网络对象、MAC地址、服务、应用等维度进行访问控制策略设置。6.产品支持应用管控功能,应用特征识别库数量大于8000种。(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7.产品支持异常数据包攻击防御,防护类型包括IP数据块分片传输防护、Teardrop攻击防护、Smurf攻击防护、Land攻击防护、WinNuke攻击防护等攻击类型。8.产品支持对SMTP、HTTP、FTP、SMB、POP3、HTTPS、IMAP等协议进行病毒防御。9.产品支持对压缩病毒文件进行检测和拦截,压缩层数支持15层及以上。(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10.产品支持勒索病毒检测与防御功能。11.产品内置不低于9000种漏洞规则,同时支持在控制台界面通过漏洞ID、漏洞名称、危险等级、漏洞CVE标识、漏洞描述等条件查询漏洞特征信息,支持用户自定义IPS规则。12.产品支持僵尸主机检测功能,产品内置僵尸网路特征库超过128万种,可识别主机的异常外联行为。(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13.产品支持用户账号全生命周期保护功能,包括用户账号多余入口检测、用户账号弱口令检测、用户账号暴力破解检测、失陷账号检测,防止因账号被暴力破解导致的非法提权情况发生。产品支持管理员三权分立功能,根据管理员权限分为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系统管理员三种角色。14.产品支持管理员双因素认证功能,用户通过用户名/密码和Key等不同方式登陆产品管理界面。台19前端部分标考红外高清半球摄像机1.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JY/T-KS-JS-2017-1)规范;2.嵌入式设备,具备实时操作系统;3.采用超低照度200万(1920×1080) 像素,1/2.7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4.采用H.264 High profile编码;5.支持三码流,ACF(活动帧率控制);6.最大支持256GB SD卡,支持录像断网续传功能;7.支持设备认证功能、加密传输能力及数字水印加密,防数据被篡改;8.支持宽动态、3D 降噪、强光抑制、走廊模式、去雾;9.最大红外距离:≥100m;10.支持智能红外功能:当开启红外灯光功能后,能根据所射目标距离自动调节红外辐射功率;11.支持28个视频窗口进行预览;12.支持区域入侵,拌线入侵,物品遗留/消失,虚焦侦测,场景变更的侦测,并且可以与报警联动;13.支持无SD卡、SD卡空间不足、SD卡出错、网络断开、IP冲突、移动检测、视频遮挡智能报警;14.★最低照度:彩色≤0.001LX,黑白≤0.0001Lx,15.★支持可伸缩视频编码(SVC)技术,支持感兴趣区域 ((ROI)16.★防护等级:IP67,IK10;套6510标考红外高清球型摄像机1.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JY/T-KS-JS-2017-1)规范;2.采用高性能200万(1920×1080)像素,1/2.8英寸 CMOS高性能图像传感器;3.支持不低于16 倍数字变倍,23倍光学变倍;4.支持MPEG-4 和H.264视频编码、支持MPEG Layer II、G711和AAC音频编码标准,并支持PS系统流和TS传输流的封装;5.支持设备认证功能、加密传输能力及数字水印加密,防数据被篡改;6.支持绊线入侵、区域入侵、物品遗留与物品消失多种行为检测,支持人脸检测;7.支持宽动态、图像降噪、图像防抖动功能;8.垂直旋转 -15°~90°自动翻转180°后连续监视;9.水平旋转 0°~360°连续旋转;10.键控速度 水平:0.1°~200°/s 垂直:0.1°~120°/s;11.SD卡本地存储,解决网络异常状态的监控存储问题,支持 FTP 存储录像,录像可断网续传;12.内置红外灯补光,补光距离≥100米;13.★支持因网络原因连接断开后,在网络恢复时,设备应能自动侦测到网络状态,并自动重新建立连接;14.★支持双向语音对讲或单向语音广播功能;套311拾音器保真型监听器,高保真、语音清晰纯真、低噪音,灵敏度高,内置DSP降噪芯片,Clearspeech优化电路设计高保真,抗回音,持续稳定音频监听面积达10~~50平方米以上。频率响应 300Hz ~ 8500Hz(±6dB),灵 敏 度 (标准音源1米,94dB SPL): -4.0dB~+3.0dB (0dB=1V/Pa, 1KHz),最大承受音压 120dB SPL (1KHz,THD 1%),输出阻抗 600 ~ 1000欧姆非平衡,输出信号幅度2.5Vpp/-25db,麦克风:电容咪头个6512楼栋墙柜9U标准墙柜台513小电源12V2A小电源个6214巡查指挥终端巡查指挥终端1.整机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加嵌入式DSP硬件设计(非PC架构及非工控机架构),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和抗病毒攻击能力,一体式设备包含高清会议摄像机。2.支持双流108030fps图像传输。3.视频编解码协议应满足H.265、H.264HP、H.264SVC、H.264 MP等主流视频编解码协议。4.音频提供Opus、G.711、AAC-LD、AAC-LC、G.719、G.722、G.729A、G.722.1等音频编解码协议,可达到20KHz以上的宽频语音效果。5.具备超强抗丢包能力,IP网络丢包达到30%时,会议音视频不受影响,会议仍可进行。6.具备强大的低带宽处理能力,在384Kbps带宽下实1080P30fps的活动视频,在192Kbps带宽下实现720P30fps的活动视频。7.硬件终端提供直接接入鼠标、键盘进行方便快捷控制,方便用户在不同场景灵活使用。8.800ms延时情况会议正常召开。9.高清摄像头支持1080P30fps视频采集,支持10倍光学变焦,62.9°水平视场角。设备同时支持有线和无线WIFI两种接入模式,终端支持通过WIFI网络进行视音频通信,方便会议室网络布线。个115会议摄像机支架三脚架视频会议终端三脚架套116全向麦克风巡查指挥全向麦克风紧凑型阵列麦克风,配套视频会议终端,为用户带来全新高保真声音体验;2)采用紧凑低功耗设计、体积小巧、外观高雅,无需外接电源。360度全向拾音,与会者不必过多关注麦克风的位置;3)采用3.5 mm插头进行连接,性能稳定、支持热插拔台117有源音箱音箱二分频音箱60W/6Ω,频率范围95Hz~20kHz谐波失真(1/10功率)≤5%辐射角(H×V)90°×75°箱体结构 倒相式套118音频功放功放200W/70V功放四路话筒输入,三路辅助输入,一路辅助输出。定压输出和8Ω定阻输出。有强插功能,便于插入优先广播(话筒输入1优先)。各通道有独立音量控制和总音量控制总音量并设有高音和低音音调控制输出短路保护和直流保护、过温、过载等保护,提示音输出功能。台119显示系统标考高清电视墙管理平台1.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相关技术规范;2. 标准19”的4U机架设计,电信运营级系统机箱;3.插卡式模块设计,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配置;4.业务卡支持热插拔,可方便进行维护;5. 冗余风扇散热系统设计,吹抽两种模式同时工作,智能调控温度,配合机箱结构,形成固定风道,确保机箱内温度平衡;6. 双通道冗余电源设计,支持直流/交流电源,适应于机房等应用环境;7. 支持模拟,数字视频信号的输入和矩阵输出;8. 支持高清视频信号的矩阵切换和输出;9.支持模拟/SDI/同轴高清信号无压缩直接输出上墙;10. 采用H.264或MPEG4视频压缩标准,支持双码流技术,可变码流,支持复合流和视频流编码,且音频和视频同步;11. 80路高清视频编码能力(满配)或320路标清视频编码能力(满配);12. 支持4K点对点输出显示;13. 支持300W/500W/800W/1200W解码;14.满配最大支持80路3840*2160@30fps/320路1080p@30fps及以下标清视频解码能力;15. 支持解码H.265,满配最大支持320路H.265的1080P解码输出;16.支持解码SVAC和非标码流;17.支持1/4/9/16画面分割显示;支持自由分割;18.支持鱼眼矫正;19.支持60个显示屏的任意拼接;20.支持液晶屏/DLP屏/小间距LED屏显示;21.支持开窗和漫游功能,单屏支持16个窗口;22.单屏和融合窗口都支持1/4/9/16分割,支持自由分割;23.支持30个预设场景,用户可以自定义每个场景电视墙布局;24.支持高清底图显示;25.支持高清全景拼接;26.支持80路1080P网络视频接入、存储及转发;27.支持网络级联;28.支持TCP/IP协议,支持RTP/RTSP/RTCP/TCP/UDP/DHCP等网络协议;29.支持远程控制模拟,数字视频切换上墙;30.支持远程获取和配置参数,支持远程导出和导入参数;31.支持远程获取系统运行状态、系统日志;32.支持远程重启,远程升级和恢复默认设置等操作;33.支持用户权限管理,支持黑白名单功能。台120大屏中控管理平台符合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相关技术规范;用于远程控制多台解调设备的台式控制主机;可同时对多台解调设备进行集中控制,包括图像调取、画面轮巡设置,轮巡方案保存等;可实现图像预览和图像码流显示。;台121拼接屏1. 采用原装工业级面板;2. 背光类型:直下式LED背光;3. 单屏尺寸:55寸4. 拼接缝隙:3.5mm;5. 物理分辨率: 1920*1080;6. 屏幕亮度:500cd/㎡;7. 对比度:3500:1;8. 屏幕比例:16:9;9. 色彩数值:16.7M;10. 像素间距:0.53mm*0.53mm;11. 可视角度:178°/178°;12. 响应时间:8ms;13. 使用寿命:60000h;14. 控制方式:RS232串口、网络、遥控装置;15. 视频接口:1×VGA、1×DVI、1×HDMI、2×Video输入, 2×Video输出;块1022大屏装饰3×3(拼接),包括拼接屏支架、及底座和电视墙两侧及下柜子(需要将大屏内嵌)两侧吸音板装饰套123操作控制台(含电脑)尺寸 1200*900*750mm1、材质: 箱体采用1.0mm厚冷轧钢板,桌面实木颗粒板2、表面处理:钢板表面采用静电喷涂,桌面及侧板为表面环保树脂贴面,聚酯橡胶封边。3、内部结构:箱体内配备强弱电分离走线槽前后门均具备充分的通风散热孔。桌面后侧采用专业铝合金型材围挡3、尺寸:双联 长1200*宽900*高750。(1、通过安全可靠测评处理器采用配置1颗架构CPU,每颗CPU物理核心数≥8核,每颗CPU主频≥2.8GHz,2、内存:配置16GB DDR4 内存,配置≥2个内存插槽3、显卡:配置独立显卡,GPU频率≥905MHz,显存≥2GB GDDR5,显存频率≥5000MHz;4、硬盘:配置≥1块 512GB M.2 NVME SSD硬盘5、操作系统: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系统、正版办公软件;6、键鼠:配置≥1套防水键盘及抗菌鼠标7、显示器:配置≥23.8寸LED显示器,与主机同品牌,IPS屏幕,分辨率1920*1080,响应时间≤4.5ms,显示器具备VGA和DVI接口)台124UPS(含电池)设备基本要求: 额定功率20KVA纯在线式,双变换UPS电源;三进单出工作模式,高频主机,12V38免维护蓄电池,电池柜A8可容纳16节38A蓄电池套125智能安检门针对教育考试、人事考试、部队、机关等领域的使用要求,在排除被检测人员日常携带物品(钥匙、手表、皮带、眼镜、香烟、火机、皮鞋等)的基础上,该探测门可探测到处于开机或者关机状态(含移除电池、移除SIM卡)的手机、笔记本、数码相机、摄像机等电子产品并进行定位,并能通过液晶屏对报警物品类别进行文字图像。1.1.2产品参数设备型号 参数内容1、探测单元与模拟板卡组成信号滤波单元,实现对特定微弱模拟信号的采集及选频放大。2、产品形态为通过式探测门,每个门体内设探测单元不少于20 个。 3、具有抗干扰能力,安装场地附近有大金属也能正常工作(如果多个通讯设备探测器并排使用时,间距≥50cm)。4、设备检测技术采用电磁感应原理及涡流效应,并运用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来识别违禁物品。 5、信号采样处理模块(采集卡)采用“浮点运算微处理器+F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结构,微处理器主频>100MHz,Flash>256KB;F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配合采样芯片进行双通道信号采样,采样速率>20MHz。配合对应的嵌入式软件实现采样处理功能。6、设备根据使用场景要求可在电子产品检测报警功能模式和违禁品检测报警功能模式之间切换。7、设备应排除日常金属物品报警,例如:手表、发夹等,当携带该类物品时通过不报警。8、★在电子产品检测报警功能功模式下,当被检人员携带了手机等电子产品时,设备能够进行声光报警,并提示藏匿位置。9、★在违禁品检测报警功能模式下,当被检人员携带了用铜箔包裹的违禁品和非金属外壳包装的钢珠钢钉混合物违禁品时,设备能报警。当被检人员携带了手机,以及刀枪、马口铁罐、铝管等违禁品物品应进行声光报警,并提示报警物品种类和藏匿位置10、★设备后期支持智能扩展。如:增配手持式违禁品探测器,可与手机探测门配套使用;可增配测温模块、一体式显示终端等。11、设备能够显示报警物品种类以及报警位置,显示被测违禁品的种类应不少于4类。例如,当携带了手机时,能够告知被测违禁品种类为手机;当携带了铝管时,能够告知被测违禁品种类为铝管;当携带了马口铁罐时,能够告知被测违禁品种类为马口铁罐。12、可对携带手机通过的人员实时报警,探测报警时间1 秒,通过效率每分钟≥30人。 13、当通过人员的手机隐藏在头部时,通过时报警;当通过人员的手机藏匿于大腿内侧时,通过时报警。 14、能对一定人为干扰因素进行报警提示,当通过人员以极慢的速度通过(时间可根据用户要求设定,例如 5 秒),通过探测门时依然报警。15、探测门配置10寸液晶触摸屏,可实时显示通过人数、报警人数、报警物品类别、报警物品所在人体虚拟区位等信息,所有信息都可保存,并根据需要及时下载查看。16、★符合《GB15210-2018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探测门具有足够的通道空间和合理的占地面积,探测门的高度宽度深度均应符合国家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高度≥1980mm度≥710mm,深度≤910mm;通道宽度≥700mm;如果允许通过远程计算机或网络进行集中控制,则应提供相应的控制程序,当远程控制因故中断时,探测门应能自动恢复本地控制。当远程电脑或机箱内置主机发生故障后,探测门依然能够独立工作,依然能通过液晶屏进行参数的调节,通过图像和文字显示所测违禁品的材质与形状。17、探测门可以通过统一的数据接口、一体化的软硬件平台,使得多种检测方法实现资源共享和检测信息融合,极大的提高手机检测的可靠性和效率。18、电磁感应强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台226手机屏蔽器内置天线信号屏蔽器能在半径1~15米内隔断2G/3G/4G/5G手机信号,2.4G及5.8G无线信号,使手机无法打出和接听,对讲机无法正常工作,但又不会干扰其它电子教学设备工作,手机离开隔断范围,即可恢复正常使用。二、产品特点 1、屏蔽所有2G/3G/4G/5G、2.4G/WIFI等所有信号。2、采用高硬度PVC塑料外壳,内置散热铝条及 四风扇通风散热,散热性能出色,保证长时间不间断可靠运行。3、高品质内置开关电源供电,内置天线有效防止天线被损坏,有效屏蔽范围更宽。只需一根电源线就可使用,方便快捷。4、屏蔽半径1-15米(非固定值,根据场所距离基站远近不同)。台6027标考网络流媒体存储平台(16路)1.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YX(JY/T-KS-JS-2017-1)规范;2.可自适应接入H.265、H.264、MPEG4视频编码格式,MPEG LayerⅡ、G711和AAC音频编码格式,3.Program Stream(系统流)和Transition Stream(传输流)封装格式的网络视频,并对接入的网络视频进行存储、解码和转发;4.嵌入式设备,Linux操作系统;5.不少于64路网络视频接入,最大转发码流≥768Mbps;6.可以对主码流、子码流分别或同时进行录像,并支持对同一通道主码流、辅码流分配不同的存储空间;(以检测报告为准)7.报警联动触发信号时,能启动设备相应的通道进行联动记录,能够预录报警触发前≥600s的音视频;(以检测报告为准)8.录像安全管理:支持录像加锁功能,加锁后录像不会被覆盖,并支持录像添加数字水印,支持九宫格图案密码解锁功能;9.数据备份功能:支持USB本地备份、USB DVD刻录机备份、eSata接口同步备份、Web端网络下载备份;10.运行稳定性:支持设备集群管理方式,当设备故障时备机可替换故障设备工作,故障恢复后可将存储的录像回传会原设备,同时支持双系统切换功能,当一个系统无法正常启动时,另一个操作系统能够正常工作;11.回放功能:支持秒级回放、即时回放、常规回放、事件回放、智能回放、切片回放、标签回放、外部文件回放、日志回放等多种回放方式;12.支持视频质量诊断,并对条纹、偏色、噪声、失焦等异常现象发出报警; 台11.所有设备需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安装过程中的工程线缆、管材和辅料(电源线、网线、HDMI线、音频线、光纤、支架、PVC线槽、线管、扎带、插线板、胶带等)需厂家自行提供。2.本项目平台的软硬设备需与上下级考务平台无缝对接,在对接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技术服务。3.要求项目实施方技术人员在各类考试前两天必须到场进行调试,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至考试结束,所建考点有技术人员在现场做技术支持服务。在保证本次建设内容调试完毕的同时,须全力配合专业工程师,实现国家、省、市、县考点“四级平台”互联互通; 备注:1、清单注明有“接受进口”或“允许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投标;未注明“接受进口”或“允许进口”的产品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2、如注明有单价控制金额的产品,投标人对该产品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金额,否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三、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满足,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是否满足本部分带★号条款要求,以《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响应为准。★报价要求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投标费、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或完工期本项目要求甲方通知后 40 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付款方式全部货物按要求供货完毕,经招标人检查数量、质量等无问题,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0%,履约保证金延长至质保结束时间。★验收方式由喀什市教育局组织验收。★售后服务要求要求成交方对本项目所采购的各项货物和货物集成提供1年质保期(有注明的除外)。(为方便采购人退保证金,建议供应商上传开户许可证,未上传开户许可证的不作废标处理)四、技术规格及具体参数部分详见二、货物需求明细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等;4)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新办企业(营业执照所标注的成立日期距本项目开标日期一年内为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5)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扫描件和社保缴纳记录明细扫描件(含员工社保明细。注:1.无需提供委托人代理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2.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3.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6)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及非进口产品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商务及技术文件:7)投标函;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0)评标优惠政策声明函(如有);11)分项报价清单;12)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13)技术规格偏离表;14)相关项目经验资料(如有);15)售后服务相关资料(如有);16)产品检测报告(如有);17)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有);18)设计、施工方案的合理性评价(如有);19)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如有)。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1大写:小写:注:此表作为唱标的依据。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喀什市教育局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扫描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说明:1、提供本单位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或影印件。(新办企业(营业执照所标注的成立日期距本项目开标日期一年内为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5.完税证明扫描件和社保缴纳记录明细扫描件1、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扫描件和社保缴纳记录明细扫描件(含员工社保明细。注:1.无需提供委托人代理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2.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3.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6.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及非进口产品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7.投标函致:喀什市教育局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KSS(GK)2025-025的喀什市第二十五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的招标文件,本投标人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补充、修改等公告。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起____个日历日。4.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办公传真: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日期: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手机:(如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则需填写此项)★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港澳台居民可提供往来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的,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备注:如发现上述人员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视同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无效处理,并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为我公司的投标代表,代表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参与项目投标、澄清投标文件、签署合同和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书有效期内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代表:性别: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必须提供投标人代表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港澳台居民可提供往来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的,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备注:1、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10.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声明函(如有)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优惠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请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说明: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③监狱企业声明函(货物)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制造。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④含有优惠主体的联合体声明函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1.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一)项目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及型号品牌原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23……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二)核心产品品牌我单位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为:。备注:如招标文件未列明核心产品的,无需填写该项。(三)可选配件报价清单(非项目需求要求的必备配件,此部分不包括在总报价内)(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填写要求:1.《分项报价清单》所有价格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填写;2.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关内容,但原有的格式内容不得删减;填写说明:1、“原产地”是指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而非品牌总公司所在地。2、“规格及型号、品牌”属于“按招标定制”产品,可依招标要求响应填报;属于有明确品牌型号的产品报出具体品牌型号。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中的配置清单或明细列表按此表格式要求进行填报(对规格型号、品牌的要求执行填写说明第2条规定)。如不填报、漏报或错报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做出不利的判断。(如有涉及采购需求有要求但无法明确具体量化标准的配套工程施工、安装、装修等,可依要求只报出相应报价即可)4、《(三)可选配件报价清单》格式参照《(一)项目报价表》表格,但需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数量、单价等详细信息。12.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说明1《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三、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中所有带★号条款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无偏离填写说明:1、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满足本表【招标文件要求】栏中内容的,建议投标人在对应的【投标文件响应】栏中填写“我公司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即可,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不强制要求逐条列出响应;2、如投标人响应情况优于或低于招标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响应】栏中作详细说明,如完全满足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无需说明,参照上一条填写内容即可,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标准为最终评判标准;3、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13.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序号货物名称招标参数要求投标参数响应说明1此表可延长。填写说明:1、投标人根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四、技术规格及具体参数部分》,按其所投产品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参数,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标准为最终评判标准;2、投标人投标响应时若存在虚假响应情况,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3、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投标文件其它位置如出现与本表中投标参数不一致的信息,均以本表信息为准。14.相关项目经验资料(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15.售后服务相关资料(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16.产品检测报告(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17.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18.设计、施工方案的合理性评价(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19.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正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书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甲方所需(),经确定中标单位为()(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确保产品质量,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协商一致之原则签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最终就供货达成如下条款:一、乙方所供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价格(见附件)1、招标过程中的甲方招标文件、变更说明、中标通知书、答疑记录、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2、甲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标的清单”中的规定的设备数量和服务予以合理的增加或减少。3、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乙方所供产品的规格、质量和数量按照甲方标书文件所列标准执行,未列产品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或省级以上标准执行。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4、产品交货数量在运输途中意外损坏或减量一律由乙方承担。5、乙方须准备合同清单以外的部分配件,以备不时之需。二、供货中标金额及所含费用乙方所供设备中标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此金额中包含以下内容:1、所供设备价款;2、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3、协助安装、调试、施工费、验收费;4、“三包”及承诺售后服务费;5、各类税金。三、付款方式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具体按本项目需求与投标人承诺内容拟定)四、交货日期(具体按本项目需求与投标人承诺内容拟定)五、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具体按本项目需求与投标人承诺内容拟定)六、产品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保证是原装正品。2、乙方所供设备的型号、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必须与合同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条款相一致。3、甲方对所有设备均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不属正品、质量有问题,甲方拒绝付款。4、在质保期内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弥补缺陷,价格仍按合同价。5、乙方提供的产品若出现厂家停产并已升级,乙方应按升级产品的配置提供产品,价格仍按合同价。6、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应按厂家承诺的保修服务条款,免费提供因设备质量问题而必须更换的零部件或整机,价格仍按合同价。7、验收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价格仍按合同价。七、售后服务(具体按本项目需求与投标人承诺内容拟定)八、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接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乙方有权将交货日期顺延。九、乙方的违约责任1、除本合同第十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旦误期赔偿达到履约保证金全部金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十、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提请甲方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本合同涂改无效。本合同一式六份(二正四副)。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喀什市教育局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第1章总则1.通用条款说明1.1本条款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如有需要,采购人可以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等内容。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2.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3.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喀什市招投标中心;3.3“投标人”,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评审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5“日期”指公历日;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及政府采购云CA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3.8“网上投标”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详见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5.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5.3联合体投标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投标截止前,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注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示;(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人;(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6.政策导向无。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7.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6工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7.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8.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9.踏勘现场9.1如有需要,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9.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9.3采购人应当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书面资料和数据。9.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9.5未参与踏勘现场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0.标前会议10.1如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标前会议。10.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标前会议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10.3未参与标前会议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第2章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11.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招标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2.2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或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或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工作秩序。12.3不论是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答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3.4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第3章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4.1投标人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4.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16.投标文件格式16.1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7.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计。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1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8.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8.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8.2.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8.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18.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班班通阅读、识别和判断;18.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班班通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18.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18.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18.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9.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班班通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标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19.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投标。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20.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21.关于投标保证金说明:建议注明投标或响应保证金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不作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项目,若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再次进行投标或响应的,未退还的投标或响应保证金则自动转为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2.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作投标无效处理。22.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23.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喀什市科技广场喀什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张文丽,咨询电话:15001465669。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班班通、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政采云:4008817190。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3.4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第4章投标文件的递交2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新疆自治区及兵团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标供应商培训视频: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5.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5.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第5章开标28.开标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3、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将文件加密后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4、投标人需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对电子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5、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在线确认、评标委员会在线提问等都需要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投标人提前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第6章评审要求29.评审委员会组成29.1评审委员采购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部分条件下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9.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9.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29.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9.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31.独立评审31.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第7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32.投标文件初审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32.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2.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3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2.4.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32.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33.澄清有关问题33.1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3.2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信件(含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4.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作出说明,否则视为无异议。36.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36.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的准备。37.评审方法37.1.1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37.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7.2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37.3重新评审的情形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进行书面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第8章定标及公示38.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38.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38.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38.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39.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0.中标公告40.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评审结果,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40.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中标通知书41.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41.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第9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42.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42.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可以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42.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42.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第10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3.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供应商。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5.合同的签订45.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4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6.履约担保46.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6.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中标人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47.合同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于政府采购云平台实施备案。48.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49.项目验收49.1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50.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第11章质疑处理51.质疑提出与答复51.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51.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1.3质疑条件51.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51.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结果公示之日;51.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1.4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1.5收文地点受理路径地址:喀什市教育局(喀什市教育局),质疑咨询电话:木合塔尔,13657551491。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如确需邮寄质疑书的,需于邮寄发起的前一日电联喀什市教育局,未提前电联喀什市教育局约定质疑函到达日期及质疑函接收人的,视同为不明快递信笺,不予接收。51.6收文办理程序51.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51.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采购人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51.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51.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53.质疑后续处理53.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53.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END----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化考场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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