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服务招标公告(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



[正在投标][常山县]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ZSCG2025111-GK11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单位
项目概况

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
230
1项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依法许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
(2)保险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需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
1、供应商按下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2、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办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同时办理介质CA锁。完成介质CA锁办理预计2-3个工作日,建议各供应商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3、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4、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供应商,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供应商须提前申领介质CA锁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乙方操作手册。
5、 CA办理:
1)天谷CA: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07 联系电话:400-087-8198
2)新点标证通:https://www.ebpu.com/epbzt/index.html 联系电话:0512-58188591
6、采购文件下载:
(1)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选择采购公告,进入项目,选择“交易前阶段”进入项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选择“交易文件下载”)。
(2)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于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在线解密。
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0512-58188591、0570-3878007。
8.投标工具
一标通投标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155&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联系方式,新点软件客服电话:0512-58188591、0570-3878007。
五、投标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招标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07月17日0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TPBidder/memberLogin?type=13)。
3.网上开标地点: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操作手册见官网首页下载中心。
七、公告发布
1.本公告发布网址: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大桥路1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王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25411879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人:祝甜甜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电话:1875700088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32-435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7051997    0570-5016289
质疑联系人:姚剑
质疑联系方式:13857020755
 
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

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doc
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pdf

interface return error-6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SCG2025111-GK111梦公共交通有采购人:常山县代理机构: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2025年06月1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文本第五章评标原则及方法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采购编号:ZSCG2025111-GK1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二、采购内容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万元)数量/单位项目概况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2301项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投标人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依法许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2)保险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需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采购文件获取1、供应商按下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投标无效,责任自负。2、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办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同时办理介质CA锁。完成介质CA锁办理预计2-3个工作日,建议各供应商合理安排办理时间。3、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事宜。4、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供应商,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供应商须提前申领介质CA锁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乙方操作手册。5、CA办理:1)天谷CA: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07联系电话:400-087-81982)新点标证通:https://www.ebpu.com/epbzt/index.html联系电话:0512-581885916、采购文件下载:(https://qzygjy.com/TPBidder/memberLogin?type=13)。(https://zfcg.czt.zj.gov.cn/)。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大桥路1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王杰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25411879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人:祝甜甜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电话:1875700088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32-435室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丽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70519970570-5016289质疑联系人:姚剑质疑联系方式:13857020755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6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万元):230万元。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4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5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方式。6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按规定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中标人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各四份。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qzygjy.com/)。9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10评审小组组成本项目评审小组共5人组成,由1名采购人代表及4名技术、经济类专家组成。11□样品(1)本项目是否需要样品:☑否;□是,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样品送至地点:常山县天马街道南前坊村里坞1号(浙江常正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3)样品递交截止时间:样品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样品不予接收,按未提供样品处理;(4)中标人样品处理:□退还,□封存至验收,□抵扣招标数量;(5)其他要求:未中标样品评标结束后当即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造成的遗失等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投标人样品封存,作验收依据。12□现场讲解⑴本项目是否需要现场讲解:☑否,□是;⑵现场讲解地点:/;13开标地点及平台地点:常山县天马街道南前坊村里坞1号(常正检测三楼)开标室。开标平台: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14投标文件开启程序(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到后,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密,30分钟内供应商应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解密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身份——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默认自动放弃;(2)采购代理机构导入投标文件成功后进入评标流程。15中标结果公告方式及期限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进行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7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及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18合同备案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个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967191@qq.com;本项目采购合同按规定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qzygjy.com/)予以备案。19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网址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20其他注意事项⑴采购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属于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⑵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解密等事宜。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在投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无法联系到投标人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接受(√)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21联合体投标合体;2.本项目【()接受(√)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联合体。22投标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和甄别,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方式留存。4)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中标候选人数及中标人数本项目由评审小组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推荐结果最终确认一名中标人。24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的45%收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费率服务费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2、开评标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论证费、评审费),按实际支出收取。注:以上两笔费均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26开标特别说明⑴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⑵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电脑环境、网络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⑶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7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中所叙述的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2.定义解释⑴“采购人”是指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⑵“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⑶“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⑷“投标人”是指获得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⑸“潜在投标人”是指符合本采购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⑹“中标人”是指经评审小组审查通过,并经公告无异议的投标人;⑺“投标人代表”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人;⑻“货物”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产品、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⑼“服务”系指本项目招标内容本身及相关的售后技术支持、培训服务等相关服务;⑽“▲”系指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有任何一项缺失或非实质性响应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项目说明3.1本采购项目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单位。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合格投标人的条件凡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6.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7.知识产权⑴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原因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的,所有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⑵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⑶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投标人合法获得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无论投标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明,采购人均视为投标报价已包含该部分费用。8.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9.其他⑴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询疑时间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⑵本采购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0.特别说明10.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人投标均无效。10.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员工。10.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0.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0.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现场抽签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单位现场抽签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的组成⑴采购文件共分为六部分,其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文本第五章评标原则及办法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⑵除上条内容外,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⑶投标人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答复。2.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⑴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⑵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⑶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⑷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1.总体要求⑴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采购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⑵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资料都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签章)。⑶投标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⑷投标人已明知招标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招标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⑸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⑴除招标设备有关专用名称、型号外,投标文件与招标有关的所有文件说明均应使用中文。⑵除招标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部分不得包含与本次项目有关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2)有效的总公司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格式自拟】。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1-1】(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供应商提供);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2】(如供应商代表是授权代理人的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上传);4)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注:资格文件应包含以上所有内容,投标人的提供资格文件不完整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技术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请附“供应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以便评审)。1)投标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3)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偏离表必须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如未提交此表按无效标处理)4)技术商务评审内容可参考评分内容编制;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或说明(如有)。(3)【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说明(如有)。4.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及说明(1)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及其他辅助资料,根据本采购文件中评标原则及评分标准中所列内容结合自身情况据实提供相关资料。所提供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须加盖电子签章并制作在投标文件内。(2)投标文件应包括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格式(格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编制;采购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编排混乱或未按采购文件所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与漏项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由投标人承担风险。以上内容未提供格式的,请投标人格式自拟。5.投标报价▲5.1预算金额(万元):230万元,投标报价分车险报价、承责险报价;A:车险报价:(1)商业险优惠系数按投标人自主定价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计算,最高分9分;(2)非医保医疗费用责任险(10万)基础保费,最高分5分;基准价1:自主定价系数最低的作为基准价1,其得分为9分;基准价2:非医保医疗费用责任险(10万)基础保费最低的作为基准价2,其得分为5分;车险报价得分=基准价1/投标人自主定价系数*9%*100+基准价2/投标人非医保医疗费用责任险基础保费*5%*100。备注:交强险和无赔款优待系数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油车、电车按同一系数报价。B:承责险报:基准价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公交车承责险每座报价作为基准价,其得分为3分;备注:本标项设置最高报价135元/人(座)/年,超过该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基准价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专用校车承责险每座报价作为基准价,其得分为3分;备注:本标项设置最高报价150元/人(座)/年,超过该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承责险报价得分=基准价1/投标人公交车承责险每座报价*3%*100+基准价2/投标人专用校车承责险每座报价*3%*100。▲5.2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规费、税金、利润及相关服务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最终合同价以实际投保价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最终合同价(即实际投保价)超出采购预算价但超出金额在采购预算价10%以内的,则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协议。超出采购预算价10%以上的,则不予以支付。5.3投标人应参照国家的相应标准,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要求自行报价。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5.4投标人必须按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5.5所有投标价格均以人民币进行报价。5.6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投标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报价。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⑴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份数上传投标文件。⑵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印章,同时签署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⑶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投标人加盖公章。⑷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⑸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其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见本采购文件中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采购人这种要求,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五)投标响应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将由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QZCGTF)成功上传递交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TPBidder/memberLogin?type=13),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⑴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开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开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⑵开标响应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六)开标程序1.开标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准备⑴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⑵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招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开标原则⑴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未准时参加电子开标的,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⑵开标时出现的无效采购文件,不予评标。4.开标流程4.1至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等情况,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4.2投标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到后,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密,30分钟内投标人应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身份——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默认自动放弃。采购代理机构导入投标文件成功后进入评标流程。4.3投标人使用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4.4招标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投标报价将在技术商务文件评审结束后公布。4.5进入评标环节,由评审小组对解密成功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6由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文件评审,公布技术商务文件得分情况。投标人对技术商务文件得分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异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技术商务文件得分公布后5分钟。4.7由评审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4.8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编写并签署评标报告,代理机构公布最终评审结果,宣布开标会议结束。5.开标特别说明⑴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⑵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电脑环境、网络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⑶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特别说明:如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标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七)投标人资格审查1.评审小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审小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进行后续评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八)无效标条款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⑴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⑵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与参加开标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⑶在“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⑷采购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⑺资格审查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⑻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计算或表达上有错误时,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⑼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例如关于“▲”条款及特别说明的);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⑾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项目文件规定的期限;⑿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或明显串标嫌疑的;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是指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全部一致或制作IP地址、上传IP地址等与此电脑相关的硬件标识号码中有一个一致)⒁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九)废标的情形1.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⑴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⑵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⑶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⑷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十)评标程序1.评审小组⑴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⑵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2.评标流程及内容本项目具体的评标事务由评审小组负责,评标流程及内容如下:⑴评标前准备①由评标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②由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所有评审小组成员阅读采购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以及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⑵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评审小组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的,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询标,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内。⑵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答复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⑴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需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⑵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评标⑴评定原则:根据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标确定中标人。⑵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评审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⑶评标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定后,向采购人提交经各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6.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⑴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⑵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⑶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⑷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⑸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招标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招标。7.保密⑴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⑵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十一)定标1.确定中标人。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单位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二)法律责任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上报有关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作出相应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政主管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⑵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⑷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⑸在开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⑹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三)合同授予及其他1.签订合同1.1中标通知书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签发,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1.2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1.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招标预算价的2%标准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为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由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保险期间遇保险费政策性调整,中标人须给予最大优惠幅度,具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保险合同。▲一、机动车车辆保险(一)投保险种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3.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300万元。4.附加险种: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保险金额10万元)。注:投保人投保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投保责任限额,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二)保险合同期限:一年(三)投保车辆:1.公交车辆(189辆)2.专用校车(68辆:其中19座47辆,43座1辆,41座20辆)3.工作用车(2辆)注:投保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投标车辆。(四)适用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020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五)特别约定:1.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的,保险人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应依法根据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确定,伤者户籍地赔偿标准高于事故发生地的,可以按伤者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法律法规有更高赔偿标准的,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2.因保险事故导致车上人员和第三者人身损害的,保险人同意误工费赔偿以受伤期间伤者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准。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提供受伤前三个月平均收入状况证明的,其误工费的计算适用最新“浙江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或无法提供护理费发票的,对护理费的计算适用最新“浙江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有护理费发票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护理费发票金额进行赔付。3.投保车辆因车辆报停、停驶、提前报废等原因申请车辆退保的,保险人按日费率予以退保。4.发生保险事故且估损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支付预付赔款,保险人应根据被保险人的书面申请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赔款,每次事故预付赔款金额最高可达估损金额的50%。5.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报案后,可要求提供拖车等施救服务,拖车费用由保险人支付。如保险人无法或不能及时提供拖车等施救服务的,对于被保险人支付的必要的拖车等施救费用,保险人同意赔偿。6.对于确实需要保险人定损的事故,保险人应在收到定损请求后,在以下时限内确定损失金额:(1)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1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2)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5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3)损失金额在100000以上的,10个工作日确定损失金额。如保险人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被保险人收到保险公司书面定损清单后,如对定损金额有异议,需向保险公司提交异议书面函,保险公司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保险公司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视作认可被保险人的维修金额;或被保险人仍对保险公司答复不满意的,被保险人有权自己聘请国内有资质的第三方公估公司对损失进行评估,公估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应认可其定损结果。当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供伤者初步情况并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赔偿方案时,保险公司需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相关赔偿方案。若被保险人不认可保险公司出具的赔偿方案,被保险人有权自己聘请国内有资质的第三方公估公司对伤者损失进行评估,公估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公司认可其定损结果。7.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提交理赔所需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保险人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在收到索赔资料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在收到索赔资料四个工作日之内保险人未履行一次性的书面通知义务的,则视为保险人认可索赔资料完整,不得再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补充资料。8.保险人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在以下时限内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1)赔偿金额3000元以下的(含3000元)赔案即时赔付结案;(2)赔款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下的,在一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3)赔款金额在1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的赔案,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4)赔款金额在10万元-20万元(含)的赔案,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5)赔款金额20万元以上的赔案,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保险人未能在上述时限内支付赔款的,每延迟一天,应按照总赔款金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被保险人支付滞纳金,以此类推,上不封顶。9.发生机动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应先向被保险人赔付,同时取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追偿的权利。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有关情况的说明。10.除事故车辆需提供拖车服务外,故障车辆也需提供拖车服务,在每一保险年度内,保险人需提供每台每年3次的免费拖车服务。11.保险人同意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如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应先行向被保险人支付已确定部分的赔款,实行分阶段赔款处理,直至全部结案。12.对于损失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保险事故,只要被保险人及时报案,被保险人可自行与受害人协商处理,无需报交警。索赔时仅需提供受害人的赔偿收据、联系方式进行相应索赔。13.对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内,且不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方事故,被保险人在第一时间向保险人报案后,可自行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无需交警处理及等候保险人现场查勘。保险人按被保险人提供的现场照片、修理发票(若有,提供修理清单)办理理赔事宜,资料齐全当日赔付。14.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检验费等),以及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均由保险人承担,在保险金额以外另行计算。15.凡投保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保险人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的相关规定支付。特别约定具有同保单同等法律效力,保险条款、附加条款等其他书面文件与特别约定不一致的,以特别约定为准。(六)服务要求1.承保服务(1)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2)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承保、投保手续,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3)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并有切实可行的服务保障措施。2.理赔服务(1)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理赔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2)设有24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索赔接待、报案。有充足的现场勘查人员和车辆。(3)投保车辆出险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及时对事故情况进行查勘。常山县区域20公里以内的,保险人应在报案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常山县区域20公里以外的,保险人应在报案后1.5小时内到达现场。在上述时间内,保险人未能到达现场进行查勘的,投保车辆可自行撤离现场,保险人自愿承担放弃查勘的责任,并按被保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实际损失清单予以理赔。(4)投保车辆出险后,保险人须根据投保人的要求提供全程上门服务:包括到全国各地帮助理赔及参与交警及法院调解处理,相关费用由保险人负责。(5)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被保险人遇特殊情况,而现场理赔人员无权做出最终答复时,保险人项目经理、理赔主管等人员须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做出答复,以保证事故尽快完结。(6)投保车辆发生事故后,***门为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等原因造成事故无现场,中标保险公司应按***门留存的现场资料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全额赔付。(7)被保险人车辆出险后无论拆检、定损皆可在被保险人自行选择的具备合格资质的修理厂(含4S店)内进行,无需通过保险公司指定的拆检中心、修理厂。(8)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如停车场内等发生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或其他物品的损失由采购人安全部门出具事故证明,造成人员伤亡的由***门出具事故证明,保险人应予认可并按保险责任予以赔付。(9)当投保车辆发生单方保险事故或采购人车辆发生互碰事故时,不需现场查勘及交警证明,由采购人安全部门出具事故证明,保险人依据现场照片资料及修理发票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全额理赔。(10)为进一步减少采购人发生责任事故的经济损失,顺畅理赔,保险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需要调解的人伤案件予以三方调解处理服务,并按调解结果进行及时理赔。3.业务管理(1)保险人应于每月10日前向被保险人报送上月《车险出险理赔情况统计表》,并承诺统计填报的数据准确、完整,无隐瞒。(2)应对投保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实行专户管理,开展跟踪服务。(3)应对投保人提供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二、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一)责任限额每(座)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50万元。每车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实际座位数*每座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二)保险合同期限:一年。(三)投保车辆1.公交车辆(189辆公交车,核定座位数3504座)2.专用校车(68辆,核定座位数1756座)3.工作用车(2辆,核定座位数24座)注:被保险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保车辆数和座位数/人数,公交车每座保费不得超过135元/人(座)/年,专用校车每座保费不得超过150元/人(座)/年,工作用车每座保费(元/人(座)/年)投标人自行酌情考虑报价。(四)适用条款:浙江省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条款;(五)特别约定:1.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的,保险人按照相关文书进行赔付。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提供受伤前三个月平均收入状况证明的,其误工费的计算适用最新“浙江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或无法提供护理费发票的,对护理费的计算适用最新“浙江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法律法规有更高赔偿标准的,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法院或政府相关部门确定赔偿标准的,保险人按照法院或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3.旅客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关于赔偿项目中的误工期、护理期及营养期,有鉴定报告的以鉴定报告的意见为准,无鉴定报告的,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参照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标准进行调解支付,保险人应在保险协议的规定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赔偿标准问题,原则上按照事故发生地为准。伤者户籍地标准高于事故发生地的,也可以按伤者户籍所在地的标准。若伤者起诉,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标准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为准(包含浙江法院受理的,以浙江标准为准)。4.发生保险事故后,因保险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所产生的治疗费用,对于其中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费用部分,保险人同意按照100%比例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保险人同意按照100%比例赔偿在抢救期间(抢救是指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订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导致病程明显延长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不单指抢救生命)由执业医生认定的所有医疗费用。5.当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供伤者初步情况并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赔偿方案时,保险公司需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相关赔偿方案。若被保险人不认可保险公司出具的赔偿方案,被保险人有权自己聘请国内有资质的第三方公估公司对伤者损失进行评估,公估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公司认可其定损结果。6.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应先向被保险人赔付,同时取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追偿的权利,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追偿权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有关情况的说明;赔付前被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提起诉讼的,保险人应给予协助。7.被保险人公交车辆驾驶员、跟车售票员等被保险人的雇员、代理人等保险责任、保额、保费同旅客一致。8.被保险人校车车辆的乘客包括学生、随车老师、随车照管人员、司乘人员及其他被保险人允许乘车的人员,其保险责任、保额、保费同学生一致。9.旅客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遭受精神损害,被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进行赔偿的,保险人同意在保险协议规定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10.保险人同意扩展承保旅客在上、下车过程中及旅途的休息期间(含途中车辆维修)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11.本保险不因任何被保险人非故意之错误或遗漏申报等失去效力。1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检验费等),以及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均由保险人承担,在保险金额外另行计算。13.保险人同意承保乘客(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代理人除外)在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客运车辆的途中(包括上下车期间、中途休息期间)因疾病(包括因乘坐客运车辆感染的传染病)、分娩造成的人身伤亡,保险人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或受害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赔偿协议金额为准,在保险协议规定范围内予以赔偿。14.保险人同意按照被保险人车辆的实际座位数进行承保,视作被保险人已按车辆核定载客数足额投保,发生保险事故后,如车上实际载客人数超过该车核定载客数的,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每车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按照该车核定载客数除以实际载客人数的比例予以赔付;如车上实际载客人数未超出该车核定载客数的,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每车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予以足额赔付。15.保险合同生效后,如被保险人提出书面加保或退保申请,保险人应按照日费率予以加保或退保。16.保险人同意所签订的道路客运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协议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签发的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保险单不一致之处,以保险协议为准。保险人承诺如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保险单内容对被保险人更有利的情况下适用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保险单内容,保险人不得以保险协议的内容对抗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单所约定的被保险人的权利。(六)服务要求:1.成立专门服务团队(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等),为被保险人提供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的投保、理赔和咨询等服务,由专人负责当日出单、上门送单、上门收保费、收集理赔资料等一系列服务,确保被保险人能够获得最快、最优质的保险服务。▲服务团队中必须包含公司自有的医疗专业人员和法律岗专员各一名。(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医疗专业及法律岗专员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人员身份证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编入技术商务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对被保险人提供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有切实可行的服务保障措施。3.保险人应为被保险人建立用户档案,实行专户管理,开展跟踪服务。在保险期限内有计划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实行保险专业知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联系和交流。在服务期内,如遇国家保险监督部门批准调整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系数、优惠率等情况,须及时告知采购人。保险人应于每月10日前向被保险人报送上月《承责险出险理赔情况统计表》,并承诺统计填报的数据准确、完整,无隐瞒。4.保险人应根据采购人的保险需求将机动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在保单到期前统计出下一保险年度续保清单,在保单到期前30天与采购人进行核实,并在保险期满之日前7天上门为采购人办理好投保手续。同时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人新增车辆投保通知后,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承保手续。5.设有24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索赔接待、报案。有充足的现场勘查人员和车辆。投保车辆出险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及时对事故情况进行查勘。常山县区域20公里以内的,保险人应在报案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常山县区域20公里以外的,保险人应在报案后1.5小时内到达现场;在上述时间内,保险人未能到达现场进行查勘的,投保车辆可自行撤离现场,保险人自愿承担放弃查勘的责任,并按被保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实际损失清单予以理赔。6.为进一步减少被保险人发生责任事故的经济损失,顺畅理赔,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提供免费的全程上门服务:包括到全国各地帮助理赔及参与交警、法院调解处理,对被保险人的所有人伤案件予以三方调解处理服务,并按调解结果进行及时理赔。对于伤者治疗未完结的案子建立案件追踪制度,相关理赔人员应至少每半个月与伤者联系一次,了解其伤情治疗进展并及时进行处理,加快人伤案件的结案时效。7.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被保险人遇特殊情况,而现场理赔人员无权做出最终答复时,保险人项目经理、理赔主管等人员须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做出答复,以保证事故尽快完结;若相关人员没有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和答复的,按照“服务质量不佳、态度差、响应慢”进行处理。▲三、项目管理(一)项目管理1.保险人须为被保险人提供高效的服务效率和优质的服务质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2.日常服务期内,采购人如发现并核实保险人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向保险人以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发出,保险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采购人。▲四、其他要求1.保险人不得限制投保单位出险次数。2.保险人协助投保方做好对投保经办人的廉政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保方提供回扣。3.其他优惠承诺及特色服务增值服务项目,在《服务承诺书》中也予申明。4.因保险人未书面提醒或按期送保上门,造成的脱保、漏保,由此造成采购人因事故未能获得保险理赔等损失的,保险人应予以全额赔偿。5.本采购文件中未明确部分,保险人必须严格按保监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6.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所做的承诺及保费的计算报价必须符合保险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则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注:本项目“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所涉及的险种、合同期限、特别约定、服务、管理、其他等要求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第四章合同文本(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住所: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中标单位):住所: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依法确定乙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单位,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章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为甲方所有的公交车、专用校车、工作用车。第二章合同内容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书3.中标(成交)通知书4.乙方澄清修改文件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更正文件7.采购文件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余内容根据险种不同待定。二、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具有同保单同等法律效力,保险条款、附加条款等其他书面文件与特别约定不一致的,以特别约定为准。具体内容根据采购结果待定。三、乙方服务承诺具体内容根据采购结果待定。(一)承保服务1.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承保、投保手续,保证甲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XX保险公司服务团队成员序号成员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1组长22.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对甲方提供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有切实可行的服务保障措施。3.乙方应为甲方建立用户档案,实行专户管理,开展跟踪服务。提前一个月与甲方核对下月承保清单,做好收集投保资料等承保前准备工作。(二)理赔服务1.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理赔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XX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团队成员序号成员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122.设有24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索赔接待、报案。有充足的现场勘查人员和车辆。3.投保车辆出险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及时对事故情况进行查勘。常山县区域20公里以内的,乙方应在报案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常山县区域20公里以外的,乙方应在报案后1.5小时内到达现场。在上述时间内,乙方未能到达现场进行查勘的,投保车辆可自行撤离现场,乙方自愿承担放弃查勘的责任,并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实际损失清单予以理赔。4.为进一步减少甲方发生责任事故的经济损失,顺畅理赔,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提供全程上门服务:包括到全国各地帮助理赔及参与交警、法院调解处理,对甲方的所有人伤案件予以三方调解处理服务,并按调解结果进行及时理赔。5.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甲方遇特殊情况,而现场理赔人员无权做出最终答复时,乙方项目经理、理赔主管等人员须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做出答复,以保证事故尽快完结。6.投保车辆发生事故后,***门为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等原因造成事故无现场,乙方应按***门留存的现场资料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全额赔付。7.甲方车辆出险后无论拆检、定损皆可在被保险人自行选择的具备合格资质的修理厂(含4S店)内进行,无需通过乙方指定的拆检中心、修理厂。8.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如停车场内等发生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或其他物品的损失由甲方安全部门出具事故证明,造成人员伤亡的由***门出具事故证明,乙方应予认可并按保险责任予以赔付。9.当投保车辆发生单方保险事故或甲方车辆发生互碰事故时,不需现场查勘及交警证明,由甲方安全部门出具事故证明,乙方依据现场照片资料及修理发票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全额理赔。10.为进一步减少甲方发生责任事故的经济损失,顺畅理赔,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需要调解的人伤案件予以三方调解处理服务,并按调解结果进行及时理赔。11.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月《出险理赔情况统计表》,并承诺统计填报的数据准确、完整,无隐瞒。(三)其他1.因乙方未书面提醒或按期送保上门,造成的脱保、漏保,由此造成甲方因事故未能获得保险理赔等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第三章结算付款方式以保险合同双方约定为准。第三章其他要求1.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出险次数。2.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对投保经办人的廉政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投保经办人提供回扣。3.其他优惠承诺及特色服务增值服务项目,乙方需严格按照《服务承诺书》的内容执行。4.因乙方未书面提醒或按期送保上门,造成的脱保、漏保,由此造成甲方因事故未能获得保险理赔等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5.保险人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在以下时限内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1)赔偿金额3000元以下的(含3000元)赔案即时赔付结案;(2)赔款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下的,在一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3)赔款金额在1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的赔案,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4)赔款金额在10万元-20万元(含)的赔案,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5)赔款金额20万元以上的赔案,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保险人未能在上述时限内支付赔款的,每延迟一天,应按照总赔款金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被保险人支付滞纳金,以此类推,上不封顶。6.本采购文件中未明确部分,乙方必须严格按保监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章争议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仲裁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3.在仲裁和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第五章其他约定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标原则及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供应商,特制定本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确保项目质量、交货按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做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1.本项目评审小组共5人组成,由1名采购人代表及4名技术、经济类专家组成。2.询标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人必须全程在线,负责解答有关事宜,确保评标顺利进行。三、评标程序1.评审小组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技术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技术商务文件评审结束后即公布投标人技术商务得分情况;最后开报价文件,公布报价;对报价文件评审后,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2.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并不再向采购单位推荐。若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单位无法支付,本项目做流标处理。四、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技术商务分为80分,报价分20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商务、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分,最终得出该投标人的各项得分,最终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分也相同,则由采购单位现场抽签确定)。(一)报价分(20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车险报价分车险报价:(1)商业险优惠系数按投标人自主定价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计算,最高分9分;(2)非医保医疗费用责任险(10万)基础保费,最高分5分;基准价1:自主定价系数最低的作为基准价1,其得分为9分;基准价2:非医保医疗费用责任险(10万)基础保费最低的作为基准价2,其得分为5分;141车险报价分车险报价得分=基准价1/投标人自主定价系数*9%*100+基准价2/投标人非医保医疗费用责任险基础保费*5%*100。备注:交强险和无赔款优待系数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油车、电车按同一系数报价。142承责险报价分基准价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公交车承责险每座报价作为基准价,其得分为3分;备注:本标项设置最高报价135元/人(座)/年,超过该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基准价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专用校车承责险每座报价作为基准价,其得分为3分;备注:本标项设置最高报价150元/人(座)/年,超过该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承责险报价得分=基准价1/投标人公交车承责险每座报价*3%*100+基准价2/投标人专用校车承责险每座报价*3%*1006(二)技术商务分(80分):1.技术商务分的计算。本次招标技术商务文件评分的评定由各评委成员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并记名。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评审小组成员各自独立评分,如某张表的单个打分因素项目超过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各评审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文件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同类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案例得0.5分,最高得2分。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技术商务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2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10%的得5分,210%>年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3分,200%>年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90%的得1分,<190%的不得分,以各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为准。注: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1季度核心偿付能力数据截图编入技术商务文件,否则不得分。53服务网点衢州地区营业网点设置,以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关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常山县有营业网点得2分,衢州市其他地区(衢州市区、龙游、开化、江山)有营业网点的得0.5分,衢州市以外地区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营业网点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技术商务文件,否则不得分。24自有硬件投入情况根据投标人自有硬件投入情况,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理赔车辆配置(仅指浙H牌照车辆):理赔车辆数第一的得5分,理赔车辆数第二的得3分,理赔车辆数第三的得1分,理赔车辆数第四及之后的不得分。注:排名可并列,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技术商务文件中,否则不得分。55项目人员配备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安排,就团队人员综合素质、岗位设置、经验业绩等情况进行酌情给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及其他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技术商务文件;如未提供任何相关材料的不得分。6承保服务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保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人员配备及专业技术能力(0-3分)、承保服务举措(0-3分)、承保出单情况(0-3分)、承保服务方案的合理性(0-3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127理赔经验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以支付凭证日期为准)起到投标截止日为止,单车单次事故理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理赔经验。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案件,每个案件得0.5分,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赔款计算书、支付凭证及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8理赔服务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理赔服务人员配备及专业技术能力(0-3分)、报案受理及现场查勘(0-3分)、车物定损及人伤审核(0-3分)、索赔程序及赔付时间(0-3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129投诉处理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投诉受理渠道(0-3分)、投诉处理时效(0-3分)、投诉处理方案(0-3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910服务质量技术支持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技术支持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服务渠道情况(0-3分)、服务质量承诺(0-3分)、服务保证措施(0-3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911防灾防损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防灾防损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风险分析(0-3分)、风险解决方案(0-3分)、风险管理体系(0-3分)、技术支撑(0-3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1212车险特色追偿服务在投保车辆保险项下,公交车无责,涉及有责的第三方未进行赔偿的,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代为行使追偿权:响应者得3分,不响应者得0分。13增值服务方结合项目特点,投标人与常山县范围内二级及以上等级医院开展赔付绿色通道合作的进行评分:与符合条件医院开展合作的得3分。未与符合条件医院开展合作的得0分。注:医院合作协议书或者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未提供不得分。五、定标办法1.本次招标由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单位根据评审小组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2.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即技术商务分与报价分之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抽签产生第一中标候选人)。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单位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六、注意事项评审时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人义务投标人应随时接受评审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采购人备查。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附件1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职务:(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年月日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现代表本单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服务,及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要求,我公司在完全理解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的基础上,决定响应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我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自评表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自评分值评分依据评分对应页码注: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对应“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商务分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投标声明书致: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我__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5、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12、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投标人: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营业(经营)执照号码职工人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地址所获资质或认证证书或证件名称及等级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所获荣誉荣誉名称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经营范围其他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学历/专业职务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资格/职称资格/职称证书编号主要工作经历:序号主持(或参与)过的同类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岗位委托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注:列入本表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技术商务评分标准要求为准(如有)。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人员配备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从事专业专业年限…填写说明:1.列入本表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技术商务评分标准要求为准(如有)。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偏离表序号类别采购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说明商务偏离技术偏离填表说明:1、对采购文件有偏离的(正偏离或负偏离)均应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2、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3、不填写此表视作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偏离表必须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如未提交此表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报价1车险自主定价系数2车险附加非医保医疗费用责任险(10万)基础保费3公交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报价元/人(座)/年4专用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报价元/人(座)/年5工作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报价元/人(座)/年备注上述报价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需求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需价款、企业应缴纳的税费及合理利润、合同包含的风险等所有招标文件提及或招标文件未提及的全部开支均已计入响应总价。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投标人(或其总公司)核心偿付能力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注: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以保险公司提供的2025年第一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报告为准,提供年报数据截图。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服务网点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地区服务机构数量主要负责人姓名常山县衢州市区龙游开化江山注:以投标人提供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依据(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SCG2025111-GK111四梦公共交通有采购人:常山县代理机构: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2025年06月1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9第四章合同文本27第五章评标原则及方法31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5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采购编号:ZSCG2025111-GK1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二、采购内容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万元)数量/单位项目概况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2301项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投标人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依法许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2)保险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需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采购文件获取1、供应商按下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投标无效,责任自负。2、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办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同时办理介质CA锁。完成介质CA锁办理预计2-3个工作日,建议各供应商合理安排办理时间。3、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事宜。4、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供应商,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供应商须提前申领介质CA锁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乙方操作手册。5、CA办理:1)天谷CA: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07联系电话:400-087-81982)新点标证通:https://www.ebpu.com/epbzt/index.html联系电话:0512-581885916、采购文件下载:(1)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选择采购公告,进入项目,选择“交易前阶段”进入项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选择“交易文件下载”)。(2)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于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在线解密。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0512-58188591、0570-3878007。8.投标工具一标通投标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155&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联系方式,新点软件客服电话:0512-58188591、0570-3878007。五、投标保证金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招标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07月17日09时30分00秒。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TPBidder/memberLogin?type=13)。3.网上开标地点: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操作手册见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七、公告发布1.本公告发布网址: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大桥路1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王杰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25411879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人:祝甜甜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电话:1875700088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32-435室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丽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70519970570-5016289质疑联系人:姚剑质疑联系方式:13857020755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6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万元):230万元。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4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5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方式。6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按规定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中标人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各四份。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qzygjy.com/)。9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10评审小组组成本项目评审小组共5人组成,由1名采购人代表及4名技术、经济类专家组成。11□样品(1)本项目是否需要样品:☑否;□是,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2)样品送至地点:常山县天马街道南前坊村里坞1号(浙江常正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3)样品递交截止时间:样品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样品不予接收,按未提供样品处理;(4)中标人样品处理:□退还,□封存至验收,□抵扣招标数量;(5)其他要求:未中标样品评标结束后当即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造成的遗失等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投标人样品封存,作验收依据。12□现场讲解⑴本项目是否需要现场讲解:☑否,□是;⑵现场讲解地点:/;13开标地点及平台地点:常山县天马街道南前坊村里坞1号(常正检测三楼)开标室。开标平台: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14投标文件开启程序(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到后,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密,30分钟内供应商应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解密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身份——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默认自动放弃;(2)采购代理机构导入投标文件成功后进入评标流程。15中标结果公告方式及期限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进行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7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及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18合同备案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个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967191@qq.com;本项目采购合同按规定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qzygjy.com/)予以备案。19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网址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20其他注意事项⑴采购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属于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⑵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解密等事宜。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在投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无法联系到投标人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接受(√)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2.本项目【()接受(√)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联合体。22投标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和甄别,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方式留存。4)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中标候选人数及中标人数本项目由评审小组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推荐结果最终确认一名中标人。24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的45%收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费率服务费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2、开评标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论证费、评审费),按实际支出收取。注:以上两笔费均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26开标特别说明⑴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⑵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电脑环境、网络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⑶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7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中所叙述的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2.定义解释⑴“采购人”是指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⑵“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⑶“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⑷“投标人”是指获得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⑸“潜在投标人”是指符合本采购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⑹“中标人”是指经评审小组审查通过,并经公告无异议的投标人;⑺“投标人代表”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人;⑻“货物”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产品、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⑼“服务”系指本项目招标内容本身及相关的售后技术支持、培训服务等相关服务;⑽“▲”系指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有任何一项缺失或非实质性响应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项目说明3.1本采购项目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单位。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合格投标人的条件凡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6.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7.知识产权⑴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原因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的,所有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⑵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⑶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投标人合法获得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无论投标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明,采购人均视为投标报价已包含该部分费用。8.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9.其他⑴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询疑时间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⑵本采购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0.特别说明10.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人投标均无效。10.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员工。10.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0.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0.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现场抽签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单位现场抽签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的组成⑴采购文件共分为六部分,其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文本第五章评标原则及办法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⑵除上条内容外,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⑶投标人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答复。2.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⑴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⑵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⑶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⑷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1.总体要求⑴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采购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⑵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资料都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签章)。⑶投标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⑷投标人已明知招标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招标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⑸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⑴除招标设备有关专用名称、型号外,投标文件与招标有关的所有文件说明均应使用中文。⑵除招标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部分不得包含与本次项目有关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2)有效的总公司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格式自拟】。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1-1】(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供应商提供);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2】(如供应商代表是授权代理人的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上传);4)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注:资格文件应包含以上所有内容,投标人的提供资格文件不完整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技术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请附“供应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以便评审)。1)投标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3)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偏离表必须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如未提交此表按无效标处理)4)技术商务评审内容可参考评分内容编制;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或说明(如有)。(3)【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说明(如有)。4.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及说明(1)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及其他辅助资料,根据本采购文件中评标原则及评分标准中所列内容结合自身情况据实提供相关资料。所提供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须加盖电子签章并制作在投标文件内。(2)投标文件应包括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格式(格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编制;采购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编排混乱或未按采购文件所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与漏项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由投标人承担风险。以上内容未提供格式的,请投标人格式自拟。5.投标报价▲5.1预算金额(万元):230万元,投标报价分车险报价、承责险报价;A:车险报价:(1)商业险优惠系数按投标人自主定价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计算,最高分9分;(2)非医保医疗费用责任险(10万)基础保费,最高分5分;基准价1:自主定价系数最低的作为基准价1,其得分为9分;基准价2:非医保医疗费用责任险(10万)基础保费最低的作为基准价2,其得分为5分;车险报价得分=基准价1/投标人自主定价系数*9%*100+基准价2/投标人非医保医疗费用责任险基础保费*5%*100。备注:交强险和无赔款优待系数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油车、电车按同一系数报价。B:承责险报:基准价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公交车承责险每座报价作为基准价,其得分为3分;备注:本标项设置最高报价135元/人(座)/年,超过该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基准价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专用校车承责险每座报价作为基准价,其得分为3分;备注:本标项设置最高报价150元/人(座)/年,超过该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承责险报价得分=基准价1/投标人公交车承责险每座报价*3%*100+基准价2/投标人专用校车承责险每座报价*3%*100。▲5.2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规费、税金、利润及相关服务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最终合同价以实际投保价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最终合同价(即实际投保价)超出采购预算价但超出金额在采购预算价10%以内的,则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协议。超出采购预算价10%以上的,则不予以支付。5.3投标人应参照国家的相应标准,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要求自行报价。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5.4投标人必须按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5.5所有投标价格均以人民币进行报价。5.6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投标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报价。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⑴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份数上传投标文件。⑵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印章,同时签署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⑶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投标人加盖公章。⑷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⑸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其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见本采购文件中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采购人这种要求,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五)投标响应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将由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QZCGTF)成功上传递交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TPBidder/memberLogin?type=13),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⑴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开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开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⑵开标响应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六)开标程序1.开标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准备⑴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⑵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招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开标原则⑴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未准时参加电子开标的,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⑵开标时出现的无效采购文件,不予评标。4.开标流程4.1至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等情况,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4.2投标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到后,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密,30分钟内投标人应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身份——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默认自动放弃。采购代理机构导入投标文件成功后进入评标流程。4.3投标人使用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4.4招标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投标报价将在技术商务文件评审结束后公布。4.5进入评标环节,由评审小组对解密成功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6由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文件评审,公布技术商务文件得分情况。投标人对技术商务文件得分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异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技术商务文件得分公布后5分钟。4.7由评审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4.8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编写并签署评标报告,代理机构公布最终评审结果,宣布开标会议结束。5.开标特别说明⑴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⑵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电脑环境、网络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⑶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特别说明:如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标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七)投标人资格审查1.评审小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审小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进行后续评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八)无效标条款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⑴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⑵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与参加开标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⑶在“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⑷采购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⑺资格审查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⑻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计算或表达上有错误时,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⑼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例如关于“▲”条款及特别说明的);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⑾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项目文件规定的期限;⑿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或明显串标嫌疑的;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是指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全部一致或制作IP地址、上传IP地址等与此电脑相关的硬件标识号码中有一个一致)⒁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九)废标的情形1.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⑴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⑵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⑶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⑷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十)评标程序1.评审小组⑴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⑵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2.评标流程及内容本项目具体的评标事务由评审小组负责,评标流程及内容如下:⑴评标前准备①由评标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②由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所有评审小组成员阅读采购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以及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⑵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评审小组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的,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询标,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内。⑵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答复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⑴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需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⑵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评标⑴评定原则:根据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标确定中标人。⑵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评审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⑶评标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定后,向采购人提交经各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6.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⑴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⑵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⑶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⑷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⑸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招标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招标。7.保密⑴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⑵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十一)定标1.确定中标人。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单位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二)法律责任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上报有关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作出相应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政主管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⑵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⑷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⑸在开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⑹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三)合同授予及其他1.签订合同1.1中标通知书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签发,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1.2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1.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招标预算价的2%标准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为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由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保险期间遇保险费政策性调整,中标人须给予最大优惠幅度,具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保险合同。▲一、机动车车辆保险(一)投保险种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3.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300万元。4.附加险种: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保险金额10万元)。注:投保人投保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投保责任限额,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二)保险合同期限:一年(三)投保车辆:1.公交车辆(189辆)2.专用校车(68辆:其中19座47辆,43座1辆,41座20辆)3.工作用车(2辆)注:投保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投标车辆。(四)适用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020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五)特别约定:1.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的,保险人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应依法根据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确定,伤者户籍地赔偿标准高于事故发生地的,可以按伤者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法律法规有更高赔偿标准的,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2.因保险事故导致车上人员和第三者人身损害的,保险人同意误工费赔偿以受伤期间伤者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准。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提供受伤前三个月平均收入状况证明的,其误工费的计算适用最新“浙江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或无法提供护理费发票的,对护理费的计算适用最新“浙江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有护理费发票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护理费发票金额进行赔付。3.投保车辆因车辆报停、停驶、提前报废等原因申请车辆退保的,保险人按日费率予以退保。4.发生保险事故且估损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支付预付赔款,保险人应根据被保险人的书面申请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赔款,每次事故预付赔款金额最高可达估损金额的50%。5.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报案后,可要求提供拖车等施救服务,拖车费用由保险人支付。如保险人无法或不能及时提供拖车等施救服务的,对于被保险人支付的必要的拖车等施救费用,保险人同意赔偿。6.对于确实需要保险人定损的事故,保险人应在收到定损请求后,在以下时限内确定损失金额:(1)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1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2)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5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3)损失金额在100000以上的,10个工作日确定损失金额。如保险人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被保险人收到保险公司书面定损清单后,如对定损金额有异议,需向保险公司提交异议书面函,保险公司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保险公司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视作认可被保险人的维修金额;或被保险人仍对保险公司答复不满意的,被保险人有权自己聘请国内有资质的第三方公估公司对损失进行评估,公估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应认可其定损结果。当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供伤者初步情况并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赔偿方案时,保险公司需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相关赔偿方案。若被保险人不认可保险公司出具的赔偿方案,被保险人有权自己聘请国内有资质的第三方公估公司对伤者损失进行评估,公估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公司认可其定损结果。7.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提交理赔所需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保险人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在收到索赔资料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在收到索赔资料四个工作日之内保险人未履行一次性的书面通知义务的,则视为保险人认可索赔资料完整,不得再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补充资料。8.保险人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在以下时限内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1)赔偿金额3000元以下的(含3000元)赔案即时赔付结案;(2)赔款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下的,在一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3)赔款金额在1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的赔案,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4)赔款金额在10万元-20万元(含)的赔案,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5)赔款金额20万元以上的赔案,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保险人未能在上述时限内支付赔款的,每延迟一天,应按照总赔款金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被保险人支付滞纳金,以此类推,上不封顶。9.发生机动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应先向被保险人赔付,同时取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追偿的权利。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有关情况的说明。10.除事故车辆需提供拖车服务外,故障车辆也需提供拖车服务,在每一保险年度内,保险人需提供每台每年3次的免费拖车服务。11.保险人同意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如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应先行向被保险人支付已确定部分的赔款,实行分阶段赔款处理,直至全部结案。12.对于损失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保险事故,只要被保险人及时报案,被保险人可自行与受害人协商处理,无需报交警。索赔时仅需提供受害人的赔偿收据、联系方式进行相应索赔。13.对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内,且不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方事故,被保险人在第一时间向保险人报案后,可自行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无需交警处理及等候保险人现场查勘。保险人按被保险人提供的现场照片、修理发票(若有,提供修理清单)办理理赔事宜,资料齐全当日赔付。14.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检验费等),以及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均由保险人承担,在保险金额以外另行计算。15.凡投保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保险人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的相关规定支付。特别约定具有同保单同等法律效力,保险条款、附加条款等其他书面文件与特别约定不一致的,以特别约定为准。(六)服务要求1.承保服务(1)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2)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承保、投保手续,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3)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并有切实可行的服务保障措施。2.理赔服务(1)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理赔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2)设有24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索赔接待、报案。有充足的现场勘查人员和车辆。(3)投保车辆出险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及时对事故情况进行查勘。常山县区域20公里以内的,保险人应在报案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常山县区域20公里以外的,保险人应在报案后1.5小时内到达现场。在上述时间内,保险人未能到达现场进行查勘的,投保车辆可自行撤离现场,保险人自愿承担放弃查勘的责任,并按被保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实际损失清单予以理赔。(4)投保车辆出险后,保险人须根据投保人的要求提供全程上门服务:包括到全国各地帮助理赔及参与交警及法院调解处理,相关费用由保险人负责。(5)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被保险人遇特殊情况,而现场理赔人员无权做出最终答复时,保险人项目经理、理赔主管等人员须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做出答复,以保证事故尽快完结。(6)投保车辆发生事故后,***门为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等原因造成事故无现场,中标保险公司应按***门留存的现场资料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全额赔付。(7)被保险人车辆出险后无论拆检、定损皆可在被保险人自行选择的具备合格资质的修理厂(含4S店)内进行,无需通过保险公司指定的拆检中心、修理厂。(8)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如停车场内等发生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或其他物品的损失由采购人安全部门出具事故证明,造成人员伤亡的由***门出具事故证明,保险人应予认可并按保险责任予以赔付。(9)当投保车辆发生单方保险事故或采购人车辆发生互碰事故时,不需现场查勘及交警证明,由采购人安全部门出具事故证明,保险人依据现场照片资料及修理发票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全额理赔。(10)为进一步减少采购人发生责任事故的经济损失,顺畅理赔,保险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需要调解的人伤案件予以三方调解处理服务,并按调解结果进行及时理赔。3.业务管理(1)保险人应于每月10日前向被保险人报送上月《车险出险理赔情况统计表》,并承诺统计填报的数据准确、完整,无隐瞒。(2)应对投保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实行专户管理,开展跟踪服务。(3)应对投保人提供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二、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一)责任限额每(座)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50万元。每车每次事故责任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