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保洁服务 物业服务 会议服务 保洁员 巡视清洁招标公告(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
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本公告仅包含二标段物业保洁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WZ)000818
项目编号:D6403-20250603000002
项目名称: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本公告仅包含二标段物业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重新招标)
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
详见详细技术参数
400000.00
/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4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期满止,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 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6-26 18:00:00 至 2025-07-03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07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7-07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同心县行政中心二楼235室 联系方式:0953-8023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 联系方式:0953-2129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少波 电话:0953-802323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凌浩 电话:0953-2129665
采购文件:
详细技术参数.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6-26
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详细技术参数一.服务内容▲二标段:物业服务。服务区域包括:办公楼、会议中心、餐厅等楼内、楼前院、楼两侧及楼后院绿化地带,地下停车场消防、供电、供水设备设施的安全及运行。室内外保洁(院落、楼内走廊、墙壁、大厅及门窗、楼梯、扶手、电梯、卫生间、会议中心等公共区域)以及垃圾清运。大院绿植管理,包括前后院绿地、花木的养护,会议中心、办公楼内门厅盆花的养护和管理。办公楼、会议中心、餐厅等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及消防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档案的建立,严格按照服务流程及操作规范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24小时应急抢修,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标牌标识设立和健全,停车及通行标线设立和健全。二.服务标准▲(一)物业服务标准1.上班日(含加班日)早晨坚持彻底清扫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区域一次,随时关注区域卫生保洁情况,保持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2.垃圾要及时清走,便器具、洁具、墙瓷砖、地砖要及时洗刷,拖布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开水器每周放水、除垢一次,卫生间要喷洒空气清新剂,保证无异味。3.及时对楼内外公共区域绿化植物进行浇水、施肥、修剪,及时清除里面的杂草,每天清除花卉、叶茎的尘土,保持盆内、草坪内无杂物,定期喷洒药剂,使花木无明显枯萎及病虫害现象。4.院内、地下停车场要及时清扫,及时清理污水、污物,保持无尘埃。5.水、暖、电及其他设备、设施要根据需要及时保养维护,发现有损要及时维修,尽可能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6.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灯泡、灯具、开关等电器设备,保证各种电气设施和原件的完好。7.上下水和暖气的保养,水暖设施跑、漏水的止水和维补,水阀、便器具、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等。8.按照办公室的安排,及时做好各类集体活动、学习培训和机间科室组织的各类会议的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理工作。会前准备包括卫生清理、摆放桌椅和桌签、设施设备调整,会中服务包括及时提供饮用水、传递资料,会后清理包括清理会场卫生、关闭电源、门窗。▲三.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一)管理服务人员最低配备情况同心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最低配备情况二标段:物业服务序号服务人员配备人数(名)备注1项目经理1负责整体工作2综合维修2具有专业上岗证书(包含特种设备安2综合维修2全员资格证),熟悉水暖、强弱电、木工等维修3会议服务2年龄40岁以内4保洁员7含室内花卉养护及室外绿化管理5音响设备操作员1熟悉各种音响设备的操作、维护及保养,可兼职四.人员配置要求▲二标段服务人员配置要求:1.项目经理1人。年龄50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较强,熟悉行业法规;熟悉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附相关工作简历。2.会务服务人员2人。40岁以下,女性,初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5米以上,品貌端正,普通话标准,受过专业培训并懂得相关礼仪知识,协调和沟通能力较强,能独立完成200人以内大型会议。3.综合维修人员2人。50岁以下,持有专业上岗证书(中级电工证、特种设备安全员资格证等)。从事本岗位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强、弱电、空调及电梯的运行维护工作;熟悉水电安装、给排水的实操,水电暖、木工等方面维修,了解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零星修理、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维修合格率达100%。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4.保洁人员7人。50岁以下,身体健康,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能够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五.物业服务人员行为规范要求(1)服务要求:1.文明服务: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仪态端正,礼貌待人,耐心解释,不推诿,不扯皮。2.规范服务:明确依据,履行程序,对能办理的明确答复办理结果,对不能办理的说明理由。3.公正服务:遵规守纪,办事公道,优质服务。4.廉政服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勤政,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树立机关事务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2)工作纪律:1.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办事程序,按照时限要求提供相应服务。2.应自觉遵守办公秩序,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态度热情、文明礼貌,言谈举止要符合本规范。3.在工作场合应使用文明用语,语气温和,谈吐高雅,音量适中。不讲脏话、粗话、大声喧哗或谩骂他人。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物,维护环境清洁和工作场所秩序。5.严格按规定出勤,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缺岗、串岗及闲聊。6.不在办公场所内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7.不在工作时间用餐、吃零食、趴在桌子上睡觉,在大厅工作岗位做到不吸烟。8.不得长时间会见与业务无关的客人。9.不得打电话闲聊或长时间占用电话线路。10.不得以上班时间未到和已到下班时间为由,拒绝服务对象的办事要求。11.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发生肢体冲突。12.不得在工作日饮酒。13.按要求保持做好办公区域和个人的卫生,不得随意吐痰、乱扔杂物,服务台面、办公桌面、地面、电脑等应保持清洁,办公用品和工具摆放整齐有序。14.树立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尊重领导,服从管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3)行为规范1.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有良好的卫生习惯。2.按规定着装上岗,保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制服干净整洁,化妆得体,不得浓妆艳抹。发型按标准梳理整齐,不得漂染夸张颜色或剪另类发型。3.在工作中养成使用“您”“请”“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礼貌用语习惯,文明举止,礼貌待客。4.严禁在工作岗位上会客、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工作纪律。5.不在楼道并排行走,主动礼貌避让,不得在工作区域喧哗打闹、勾肩搭背、奔跑跳跃。保持工作场合安静,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放取物品轻)。6.熟知相关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具备所负责工作的基本知识,并经过专业岗位培训。7.作业物品应归类使用,作业工具应保持清洁,需要消毒的做消毒处理。8.日常易耗用品遵守申购和领用登记制度,禁止将办公用品用于私人用途。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设施,发现屋面渗水、管道堵塞损坏等及时报修。9.依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进行垃圾分类处理。10.工作期间不干扰办公区职工的正常工作。六.技术需求▲二标段物业服务:(一)办公楼、会议中心、餐厅的设施设备日常维护。1.全部地面(地砖、大理石砖)保持完整,无破损、划痕,完好率100%。2.外墙面保持完整,无破损、脱皮、脱落现象,完好率在100%。发现破损、脱皮、脱落等情况或接到报修后,应及时进行维修。3.天花板保持完整,无变形、破损、污染、脱落现象,完好率100%。天花板出现变形、破损、污染、脱落时,应及时维修,零星维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24小时。做到水电维修不过夜,门窗、家具维修不过天,修理及时,质量可靠。日常常用维修材料(水龙头、软管、下水管、合页、门把手、灯管、开关等)由甲方单位承担。4.每月巡查屋顶一次,检查屋顶有无破损、裂缝,漏水。若发现及时上报,进行维修。5.每周巡查办公楼内全部门窗,查看门窗开启是否自如、关闭严紧,玻璃保持完好,无破损、松动现象。若发现这些问题或接到报修后应及时修理。门窗完好率应在98%以上。6.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配合进行建筑安全、装修工程项目,并能够提供相关咨询服务。7.做好办公大楼空调、给排水、供电、消防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大楼内部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空调、供电、消防等重点设备完好率为100%。8.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在维护过程中,做到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9.综合维修人员必须持有专业证书上岗,并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关注自身和他人安全,做到全年无责任事故。接到报修后,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各种维修项目。(二)保洁及会议接待服务内容会议中心保洁:每天对会议中心卫生进行清扫。清扫时,要求地面及空间、会议桌椅、窗台、窗框、玻璃、墙面、地角线、门、门框、果皮、纸屑、灰尘、垃圾清扫干净,茶杯清洗消毒、码放整齐,地毯吸尘、清洗无尘土、无污迹,室内空气清新,通风良好、室温适中,无尘土、无印迹、玻璃光亮。1.活动或会议结束时,立即前往清扫卫生,侯会室定期进行卫生清扫。2.擦拭清理桌椅、地面、柜面、窗台、烟缸垃圾。3.将茶杯等器具清洗、擦干、消毒后摆放到固定区域。4.茶几、会议桌、沙发等保持整洁、光亮、无污垢;茶几、烟缸无污迹,茶杯无指纹、光洁、无缺口;窗台、地脚线无尘土污迹;地面无垃圾,角落干净、无发丝、无尘土。会务服务:1.会前服务流程标准:根据会议要求,摆好会议的台型及桌面物品。会议保障人员做好会议系统设备调试,根据办会方要求在合适的位置协助悬挂会徽。2.会中服务流程标准:提供热水,入座后进行茶水服务,根据情况续水。3.会后服务流程标准:检查会场有无客人遗忘的物品,清理会议物品,关闭电器设备,清洗杯具并消毒,回收席签,清洁卫生。(三)环境维护服务内容及标准。办公楼层、会议中心的环境维护、卫生保洁、垃圾分类清倒和消毒灭菌服务(包括办公楼门、窗、玻璃、天花板、顶灯、墙面、消火栓、开关面板、宣传栏、楼道间、卫生间、开水房等),保洁方式为定时与随时清洁相结合,做到卫生全天候保洁。在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每月定期一次采取措施消灭老鼠、蟑螂、蚊子、苍蝇,配合周围区域对“四害”滋生地消毒处理。并按照业主管理人员安排及时完成临时性清洁保养工作。具体如下:清扫分类作业内容次数作业标准大厅日常保洁地面(牵尘)巡视清洁光亮、无尘、无废弃物玻璃、门框(擦拭)巡视清洁洁净光亮无手印地垫(吸尘)巡视清洁无杂物指示牌、金属件(擦拭)巡视清洁无手印、污迹电力插座1次/日无手印、污迹清理烟灰缸及垃圾箱巡视清洁无杂物、手印、污迹清理指示牌巡视清洁无手印、污迹定期保洁清洁烟感器、空调设备(外表)1次/月洁净、无污迹照明灯具(外表)1次/月无污迹、光亮消防设备(外表)1次/月使用正常地垫(清洗)1次/月洁净、无污迹高空玻璃、墙壁1次/2季洁净、无污迹金属件清洗并上光1次/月无污迹、光亮电梯间及公共走廊日常清扫地面牵尘巡视清洁地面光亮、无尘地毯吸尘巡视清洁地毯平整无污迹墙面、踢脚(擦拭)巡视清洁无污迹、无尘出入门(清洁剂擦拭)巡视清洁无手印、污渍消防设施、灯栅、门等巡视清洁无手印、污渍、灰尘烟灰缸、垃圾桶、植物盆、指示灯牌的清洁巡视清洁无杂物、手印、污渍不锈钢门及墙壁(包括玻璃)及按钮板2次/日无灰尘、污迹、水迹及手指印,玻璃要明亮上不锈钢保护油1次/周无垃圾尘土及水迹空调设备巡视清洁无污迹、光亮定期清扫出入门(清洁)2次/周无污迹通风口2次/周无污迹、光亮墙壁(清洁)1次/月无污迹、光亮地毯(清洗更换)2次/周无污迹电梯槽清洁消毒1次/月无垃圾、无异味电梯门(擦拭)1次/周无污迹、光亮楼梯日常地面(拖抹)2次/日无杂物、污迹、水扶手(清洁剂擦拭)1次/日无尘、污渍窗台(擦拭)巡视清洁无尘门及电镀件(擦拭)1次/日无尘、污渍定期门及电镀件(表面清洗)2次/周无污迹、光亮墙面、天花(除尘)2次/月无污迹、光亮扶手(清洁剂擦拭)2次/月无污迹、光亮灯具(除尘)2次/月无污迹、光亮外露设施1次/月无杂物、污迹排气口1次/周无杂物、手印、污卫生间及水房日常地面、地漏清洁巡视清洁无杂物污迹、管道畅通木门、墙壁擦拭1次/日无手印、污渍洁具(清洗消毒)巡视清洁无污迹、无异味镜子(擦)巡视清洁光亮、无污迹蹲厕间隔板、蹲厕板及内部卫生纸架(清洗消毒)巡视清洁无污迹水龙头、台面清洗巡视清洁光亮、无水迹、污指示牌、金属件擦拭巡视清洁无手印、污渍墩布池清洁巡视清洁无杂物清理垃圾箱巡视清洁无杂物、手印定期清洁指示牌2次/周无污迹清洁烟感器、空调口1次/月无污迹墙壁(擦拭清洗)1次/月光亮、无污迹扫大理石台面(专业养护)1次/月光亮、无污迹金属(清洗并上光)1次/2月光亮、无污迹卫生纸、洗手液、香精球的补充1次/周无异味照明灯具、换气设备(外表擦拭)1次/周无杂物、污渍外围日常清扫地面清扫巡视清洁无杂物排水沟清洁1次/季无杂物各类标志牌清洁1次/日无污迹地面清洗1次/月无明显污迹前后院台阶清洗1次/月无污迹玻璃门厅雨棚清洗1次/周无污迹下水及化粪池清理1次/季无堵塞外玻璃及墙面清洁1次/年较光亮(四)垃圾清运标准及要求1.按环保要求将垃圾分类收集存放,日产日清。2.垃圾桶、篓等必须每日消毒,每周用专业试剂进行刷洗,不锈钢桶定期进行抛光,随时擦拭垃圾桶、篓,保证其干净卫生。3.每日定时更换垃圾袋,保持清洁干净。4.电梯、楼道、公共区域不得存放任何垃圾和纸箱。5.每日集中将垃圾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五)人员管理及培训1.按要求加强服务人员管理,管理制度全面、合理、科学。2.有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根据需要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服务人员具备基本的保洁常识,服务规范,着装整洁,待人有礼。★七.重要商务条款1.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期满止,重新签订服务合同。2.付款方式:(1)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合同生效后开始计算,服务费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进行,当月为过渡期(过渡期:30日历日)不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将依次顺延至次月服务期满(30日历天)支付月度服务费,自次月可根据上一月考核情况确定服务费后,采购人于当月20日前完成上一月费用的支付,共计向成交单位分别支付12次服务费。如遇节假日支付时间顺延。成交单位需提供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及费用结算确认单经采购人确认后,开具符合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单位支付服务费用;(2)付款标准: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月度进行支付;(3)本采购项目合同价格为全费用固定总价(含税),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员工工资、社保、劳保、疫情防控物资、税金、利润、特殊情况下的服务保障设施设备及完成服务保障所需用品等各项支出费用,采购人不在合同价格之外支付任何的其他款项,除了合同明确约定的,采购人不负担任何其他方式的责任和义务(如维修工具采购等)。(4)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支付比例:1.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当月考核测评(详见附件),考核测评划分为: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及以上为及格,70分以下为不及格。如连续三月测评低于70分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当月测评分数85分-90分之间的,从支付的管理费中扣减500元;当月测评分数80分-84分之间的,从支付的管理费中扣减1000元;当月测评分数70分-79分之间的,从支付的管理费中扣减2000元,当月管理费不足的,累计至下个月。(5)其他事项:(一)成交单位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成交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费用,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其中专业维保工作在第三方合同到期后,如采购人委托成交单位负责合同存续期间的维保工作,成交单位可以将此专业维保进行分包。(二)如由采购人实施专业维保服务采购,在采购人完成采购任务后,签署三方维保合同,成交单位承担相应巡检及协调等维保工作。(三)按照考核测评标准,成交单位若连续三个月物业服务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物业服务合同,不再续签,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注:(1)标“★”为本采购项目需求重要商务条款要求,不响应重要商务条款为无效标书。(2)标“▲”为本采购项目需求重要服务条款要求,不响应重要服务条款为无效标书。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WZ)0008182.项目名称: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3.项目编号:D6403-2025060300000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元):40万元/年,两年总预算80万元。6.最高限价(如有):40万元/年,两年总预算80万元。7.采购需求:二标段:物业服务,服务区域包括:办公楼、会议中餐厅等楼内、楼前院、楼两侧及楼后院绿化地带,地下、停车场消防、供电、供水设备设施的安全及运行,室内外保洁。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期满止,重新签订服务合同。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1.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1:1.3、1.4、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注3:1.1至1.6条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06-26至2025-07-0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07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2、其他事宜:2.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2.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2.4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1)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非IE浏览器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2)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3)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4)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群寻求帮助。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杨少波地址:同心县行政中心二楼235室联系方式:0953-80232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王凌浩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联系方式:0953-2129665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2025-06-2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期满止,重新签订服务合同。2采购人: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杨少波地址:同心县行政中心二楼235室电话:0953-80232363采购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项目负责人:王凌浩电话:0953-2129665邮箱:wzsggzyjy@126.com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1.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1:1.3、1.4、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4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注3:1.1至1.6条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6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9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年,两年总预算80万元;最高限价:40万元/年,两年总预算80万元(如有)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1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3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4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7-0709:0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政务大厅5楼)15磋商时间:2025-07-0709:00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16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17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2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8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18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19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否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否招标代理费:/收取形式:/收取时间:/20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制作、上传、解密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要求:①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签章。②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下载专区自行下载】生成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进行编制。(.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具体生成响应文件的方法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下载专区”操作手册。③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响应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④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响应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或未解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二)无效响应情形:①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②因响应供应商CA锁发生故障、用错CA锁等自身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的;③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④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其他注意事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二期)1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代表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2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33.1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磋商过程中有提交报价的环节。各供应商在评标过程注意保持通讯通畅,提前安装好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保证能够正常登录系统,注意接听报价提醒。注:本项目报价按年度预算报价,如按两年总预算金额报价的后果自负。4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其他响应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构成4.1磋商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4.6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7响应文件格式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5.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事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0.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3除本须知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0.4其他:/11.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2.投标报价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2.2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工程(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3.响应保证金13.1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3.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13.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3.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3.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5.响应文件的制作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15.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3其他:/(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6.2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响应截止17.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17.3其他:/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五)磋商程序19.磋商小组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磋商代表20.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2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1.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2.磋商22.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2.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2.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最后报价2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23.2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3.3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3.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6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符合性审查24.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4.1.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4.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4.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4.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4.1.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4.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5.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6.保密要求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7.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六)确定成交28.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8.1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9.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9.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3.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4.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5.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6.质疑3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6.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7.投诉3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7.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1.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期满止,重新签订服务合同。2.付款方式:(1)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合同生效后开始计算,服务费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进行,当月为过渡期(过渡期:30日历日)不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将依次顺延至次月服务期满(30日历天)支付月度服务费,自次月可根据上一月考核情况确定服务费后,采购人于当月20日前完成上一月费用的支付,共计向成交单位分别支付12次服务费。如遇节假日支付时间顺延。成交单位需提供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及费用结算确认单经采购人确认后,开具符合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单位支付服务费用;(2)付款标准: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月度进行支付;(3)本采购项目合同价格为全费用固定总价(含税),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员工工资、社保、劳保、疫情防控物资、税金、利润、特殊情况下的服务保障设施设备及完成服务保障所需用品等各项支出费用,采购人不在合同价格之外支付任何的其他款项,除了合同明确约定的,采购人不负担任何其他方式的责任和义务(如维修工具采购等)。(4)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支付比例:1.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当月考核测评(详见附件),考核测评划分为: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及以上为及格,70分以下为不及格。如连续三月测评低于70分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当月测评分数85分-90分之间的,从支付的管理费中扣减500元;当月测评分数80分-84分之间的,从支付的管理费中扣减1000元;当月测评分数70分-79分之间的,从支付的管理费中扣减2000元,当月管理费不足的,累计至下个月。(5)其他事项:(一)成交单位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成交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费用,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其中专业维保工作在第三方合同到期后,如采购人委托成交单位负责合同存续期间的维保工作,成交单位可以将此专业维保进行分包。(二)如由采购人实施专业维保服务采购,在采购人完成采购任务后,签署三方维保合同,成交单位承担相应巡检及协调等维保工作。(三)按照考核测评标准,成交单位若连续三个月物业服务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物业服务合同,不再续签,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注:(1)标“★”为本采购项目需求重要商务条款要求,不响应重要商务条款为无效标书。(2)标“▲”为本采购项目需求重要服务条款要求,不响应重要服务条款为无效标书。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详见详细技术参数2、标的详细参数:详见详细技术参数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检查:根据磋商文件要求1.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进行检查。2.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详细评审。(三)资格审标准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须知前附表要求。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注: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四)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核内容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3磋商有效期未满足磋商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5响应文件未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7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三、评审因素和指标服务类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1投标报价10.0商报价)X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响应。2技术标及人员配备要求10.0标“▲”为本项目重要服务条款内容,未响应视为无效投标。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五、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服务人员配备要求为基本配备要求,符合基本配备要求的得5.0分,以此为基础,优于基本配备要求,每增加1人(不限工种),加1.0分,加至标准分10.0分为止。3各类应急处置方案6.0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对于本采购项目各类应急处置预案:①火灾:②停电:③水管爆管:④疫情防控等方案制定:针对以上①~④内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1)内容是否科学合理(2)内容是否具有操作性:(3)内容预案覆盖是否全面、是否完整、详细具体;(4)应急处理是否得当。注:打分细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对以上①^~④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打分如下:每一项最高得分1.5分;1.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1.5分:2.较为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1.0分:3.基本符合采购人要需求及要求得0.5分:4.不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或不提供方案的则不得分。4会议服务方案6.0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对于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会议服务方案:①人员配备②礼仪仪表行为规范:③会议服务流程:4服务要求等方案制定:针对以上①~④内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1)内容是否科学合理;(2)内容是否具有操作性;(3)内容预案覆盖是否全面、是否完整、详细具体:(4)应急处理是否得当。注:打分细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对方案以上①~④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打分如下:每一项最高得分1.5分:1.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1.5分:2较为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1.0分;3.基本符合采购人要需求及要求得0.54会议服务方案6.0分:4.不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或不提供方案的则不得分。5综合维修服务方案6.0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对于本项目提供①设施设备运行维保计划、②保养标准、③运行管理、④节能降耗方案等方案制定:针对以上①~④内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1)内容是否全面:(2)内容是否合理;(3)内容是否科学:(4)内容是否详细。注:打分细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对以上①^④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打分如下:每一项最高得分1.5分:1.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1.5分:2.较为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1.0分;3.基本符合采购人要需求及要求得0.5分:4.不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或不提供方案的则不得分。6保洁维护服务方案25.0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对于本采购项目保洁维护服务方案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进行评价:①整体保洁运营及维护服务方案及措施:②日常保洁方案及措施:③工作流程方案及措施:④保洁服务执行标准:⑤质量保障及措施:⑥保洁服务人员管理制度方案;针对本项目保证对所聘用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及人员保险责任落实的承诺:@特殊保洁服务方案(特殊保洁应急处理方案及保障措施):⑨保洁服务人员综合能力考核方案:⑩自我创新、增值、提升、优化的服务理念等结合以上①~⑩项内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1)内容是否全面:(2)内容是否合理:(3)内容是否科学;(4)内容是否可行等,注:打分细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对以上①~@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打分如下:每一项最高得分2.5分:1.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2.5分:2.较为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1.5分:3.基本符合采购人要需求及要求得1.0分:4.不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0.5分:5.不提供方案的则不得分。7物业服务人员培训及行为规范12.0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培训计划及行为规范,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①员工7物业服务人员培训及行为规范12.0的行为规范培训:②对员工的业务能力培训:③保洁人员工作规范:④思想教育:⑤工作规程:⑥服务理念学习等进行综合评价:结合以上①~⑥项内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1)内容是否全面:(2)内容是否合理:(3)内容是否科学;(4)内容是否可行等。注:打分细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对以上①~⑥项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打分如下:每一项最高得分2.0分:1.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2.0分:2.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1.0分:3.不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或不提供方案的则不得分。8管理制度6.0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对于本采购项目管理制度方案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进行评价:①内部管理是否规范、严格、制度健全等的方案及保证措施;②培训机制是否完善,着装是否统一、形象是否良好等的方案及保证措施:③内容是否完整、是否详细具体,是否设置合理,是否可操作等的方案及保证措施。注:打分细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对以上①~③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打分如下:每一项最高得分2.0分:1.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2.0分:2.较为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1.0分:3.基本符合采购人要需求及要求得0.5分;4.不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或不提供方案的则不得分。9服务能力保障及承诺9.0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提供①服务能力保障及服务承诺:②服务时限及紧急突发情况应急处理办法及措施:③奖罚措施及相应的监督机制等方案制定:磋商小组针对以上①^③内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1)内容是否全面:(2)内容是否合理:(3)内容是否科学;(4)内容是否详细。注:打分细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对以上①~③项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打分如下:每一项最高得分3.0分:1.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3.0分:2.较为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得2.0分;3.基本符9服务能力保障及承诺9.0合采购人要需求及要求得1.0分:4.不符合采购人需求及要求的或不提供方案的则不得分。10企业业绩5.0提供2022年6月至开标之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非住宅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1.0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满分5.0分。注: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11商务响应情况5.0标“★”为本项目重要商务条款,不满足本项目重要商务条款要求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3.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一般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5.0分时为止。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示范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中标人):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技术标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2.交付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第五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第七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3.付款方式3.1预付款比例:%,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履约诚信良好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信用评价系统展示信用等级为A级的,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由乙方以支票、本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予以退还。乙方若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4.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二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延迟退还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7.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九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一、封面二、响应函三、响应一览表四、响应价格明细表五、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六、资格证明文件七、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保洁服务 物业服务 会议服务 保洁员 巡视清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