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修缮工程招标公告(平陆中学2025)
项目概况
平陆中学2025年校园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7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292025BCS00121
项目名称:平陆中学2025年校园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76207.39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平陆中学2025年校园修缮工程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76207.39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平陆中学2025年校园修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根据财库【2020】第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人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运城市盐湖区学苑路禹都花园西门天和信物业四楼山西中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算后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1100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陆中学
地 址:平陆县青年路2号
联系方式:0359-3522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学苑路禹都花园西门天和物业楼
联系方式:0359-2189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9-2189678
附件信息:
平陆中学2025年校园修缮工程.rar1.1M
平陆中学2025年校园修缮工程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8292025BCS00121)采购人:平陆中学采购代理:山西中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需求第二章磋商公告第三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平陆中学2025年校园修缮工程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内容:平陆中学2025年校园修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预算金额:1176207.39元;5.工期: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6.建设地点:平陆中学7.质量标准:合格8.项目分包:不允许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20】第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人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第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人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四、商务要求1.工期: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2.交付(施工)地点:平陆中学3.项目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0359-35222154.质量要求:合格5.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总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及其各种税费及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五、履约验收项目竣工由采购人制订验收方案,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第二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平陆中学2025年校园修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8292025BCS001212.项目名称:平陆中学2025年校园修缮工程3.预算金额:1176207.39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内容:平陆中学2025年校园修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工期: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7质量标准:合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第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人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在线获取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运城市盐湖区学苑路禹都花园西门天和信物业四楼408开标室(汉庭酒店正对面)。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2.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3.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43号文件规定计算。4.代理费收费金额(元):1100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平陆中学地址:平陆县青年路2号电话:0359-35222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中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学苑路禹都花园西门天和物业楼联系方式:0359-21896783.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59-2189678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平陆中学地址:平陆县青年路2号联系人:董先生电话:0359-352221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中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学苑路禹都花园西门天和物业楼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59-21896783项目名称平陆中学2025年校园修缮工程4项目类别工程5项目编号1408292025BCS0012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资金情况已落实8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176207.39元,供应商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9采购内容平陆中学2025年校园修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0工期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11质量标准合格12项目地点平陆中学13供应商应具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第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人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中13的资格条件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7、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财购〔2022〕25号);8、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等方面发展。注:政府采购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政府采购政策1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要严格执行,不涉及的除外。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4、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创新等方面发展:(1)须出具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价格优惠:绿色、创新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5、供应商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绿色、创新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6、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必须为《节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7、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优惠政策。16现场考察□组织☑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现场,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0359-3522215。17答疑会□召开☑不召开,若有疑问,请致电本项目公告中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8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9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方式地点:政采云平台;方法:在线获取。2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21投标文件编制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行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2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23采购人澄清问题的时间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澄清问题的时间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澄清和修改中一并明确。24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25分包□允许25分包☑不允许26偏离□允许☑不允许2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2、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以电汇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金融机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账户信息:开户名:山西中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北城支行帐号:148008760515行号:1041810063264、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5、若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递交,则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基本账户证明资料。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28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以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通过供应商基本银行帐户退还。29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本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明确要求签字盖章处必须有相应的数字证书签章(包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等)。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签章要求和自身情况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0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学苑路禹都花园西门天和信物业楼四楼408开标室(汉庭酒店正对面)31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32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内资格审查表33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澄清、修改等通知文件的确认函原件(若有);34磋商小组组成及确定方式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采购人代表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若采购人没有授权代表,可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代替。评标专家应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6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是,授权磋商小组根据评标结果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37公示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38是否电子招标投标☑是,按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的要求执行;□否。39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算后收取,金额为11000元,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40履约担保无41同义词语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及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竞争性磋商采购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报价人”进行理解。42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符合相关规定,若有不真实资料和弄虚作假现象,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解释权采购文件中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44保密要求中标人应对其在履行合同期内所接触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如果泄密,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2项目概况1.2.1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3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4项目类别: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5项目编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6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7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8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9采购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10建设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11项目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1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定义1.3.1“工程”指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述工程及相关服务。1.3.2“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的平陆中学。1.3.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磋商小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3.4“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1.4.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条件1.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第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人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1.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4.4开标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或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未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在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的;(2)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款提交相关资料的;(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1.4.5评标时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1)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的、在设有最高限价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最终限价的;(2)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的;(3)投标人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5)投标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的;(6)建设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质保期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7)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9)供应商串通投标的;(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1)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6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工程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1.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现场考察1.6.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现场。1.6.2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6.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6.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7答疑会1.7.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7.2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7.3答疑会后,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澄清内容,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公开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8语言文件1.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8.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1.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9计量单位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分包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2.1.1本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采购需求;第二章磋商公告;第三章投标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合同原则;第六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2.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疑问,应在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2条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或电子邮件等,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并要求予以澄清。2.2.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在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3条规定的时间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公开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得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但不得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2.2.4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2.2.5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2.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磋商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1)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2)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和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3.1.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3.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3.2.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3.2.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规定的内容、顺序和格式逐项填写,加*项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内容;其它未加*项也必须作出响应,无相应内容可填时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3.2.4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3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3.3.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3.2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均须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山西)(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3.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5投标有效期3.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5.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3.5.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6磋商保证金3.6.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形式、截止时间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6.2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6.3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3.6.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a、提供虚假、伪造资料谋取中标的;b、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c、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d、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e、提交最终报价后退出磋商的。3.7磋商报价3.7.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7.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3.7.3本次采购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3.7.4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3.7.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3.7.6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3.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3.8.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3.8.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3.8.3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8.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3.8.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应符合本章第3.4条的规定。4.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1.3未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在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的,采购人不予受理。4.1.4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5.开标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5.2供应商参会代表的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评标6.1磋商小组6.1.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组成及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1.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6.1.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3)项目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4)与供应商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其他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6.2竞争性磋商程序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同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得分高的优先。6.2.1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报价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2.2第一轮公开报价6.2.2.1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竞争性磋商会议。6.2.2.2报价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解密投标文件。6.2.2.3采购人将在线开启报价确认,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签字确认。6.2.3报价人的资格查验、符合性审查6.2.3.1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对报价人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查验。所提供材料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6.2.3.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6.2.3.3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后续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2.4磋商6.2.4.1(1)磋商评审小组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每一报价人分别单独进行磋商,内容主要为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报价人基本情况、服务、质保、安全承诺书等。(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4)报价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评审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包括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磋商评审小组与所有报价人磋商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报价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报价人的磋商保证金。6.2.4.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2.5报价的澄清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6.2.6磋商的特殊情形及磋商终止6.2.6.1磋商的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报价人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报价人只有一家,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2.6.2磋商终止(1)报价人报价不按照磋商文件进行报价的;(2)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7竞争性磋商过程保密6.2.7.1竞争性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报价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6.2.7.2在竞争性磋商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人或竞争性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8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6.3确定中标人6.3.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同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得分高的优先。中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为中标价。6.3.2评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编写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按照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3.3采购人未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4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6.5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6.6采购项目废标6.6.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或财政评审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6.2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6.6.3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中标通知7.1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在公示期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8.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履约担保9.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担保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9.1条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签订合同10.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0.2中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1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工程,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10.4中标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10.5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1.验收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2.保密和披露12.1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投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12.2披露12.2.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12.2.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3.询问和质疑13.1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13.1.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13.1.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13.1.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13.1.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13.1.5质疑按照晋财购〔2023〕10号文件要求,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13.1.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13.1.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13.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未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提起质疑的;(3)所递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13.1.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13.1.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13.1.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4.违约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约;(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付招标代理费的;(6)供应商未按响应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第四章评标办法1初步评审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3、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若竞争性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招标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2)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7、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进行磋商。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未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2.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主要因素为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资信及项目管理机构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2.1分值构成2.1.1投标报价:30分;2.1.2商务部分:10分;2.1.3技术部分:60分;2.2评审标准2.2.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见本章第4.2.1条;2.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见本章第4.2.2条;2.2.3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见本章第4.2.3条;3.评标程序3.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1)如果辅助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投标函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3.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等情形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4详细评审4.1投标报价评审4.2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时,磋商小组必须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限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认定供应商仍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认定其低于成本恶意投标,并否决其投标。4.2.1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4.2.2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4.2.3投标报价评分表见本章后附件。4.3商务部分评审评标委员按本章后附件“商务部分评分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4.4技术部分评审4.4.1评标委员按本章后附件“技术部分评分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4.4.2技术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4.5得分汇总汇总投标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5.投标的澄清5.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共同签字。5.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认可后,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投标。5.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6.评标结果6.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同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得分高的优先。6.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附件1资格评审表序号类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结论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2......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基本资质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8特定资质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9基本资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0基本资质诚信投标承诺书供应商填写诚信投标承诺书;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注:通过打“√”,未通过打“×”。任意一项未通过,投标将被否决。附件2符合性评审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结论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2......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致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5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工期50日历天7质量标准合格8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注:通过打“√”,未通过打“×”。任意一项未通过,投标将被否决。附件3投标报价评分表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评标基准价得分注: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包含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的总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与基准价相同的得满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优惠政策。附件4商务部分评分表序号评分因素得分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2.....1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0-6分)以提供近三年(2022年6月至开标当日)公司每有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为6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是指与本项目施工内容类似的项目,不分规模;磋商小组对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有疑义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原件核查,不能提供原件的不得分。2项目经理业绩(0-4分)近三年(2022年6月至开标当日)每担任过一个项目经理业绩的得2分,满分为4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是指与本项目施工内容类似的项目(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与公司业绩重复);磋商小组对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有疑义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原件核查,不能提供原件的不得分。合计0-10分附件5,技术部分评分表序号评分因素得分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2...1施工方案(8分)施工方案(至少包含编制原则、编制说明、施工准备、施工计划等),每提供一点得2分,满分8分。注:每项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评分标准有缺陷是指方案内存在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等情况。2项目班子配备及拟投入的劳动力计划(8分)项目班子配备(至少包含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职能介绍)、劳动力计划(至少包含劳动力组织、劳动力进场配置说明)等每提供一点得4分,满分8分。注:每项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评分标准有缺陷是指方案内存在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等情况。3材料供应(6分)材料供应安排(至少包含材料运输、材料进场安排、材料保存)等每提供一点得2分,满分6分。注:每项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评分标准有缺陷是指方案内存在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等情况。4关键部位实施(6分)关键部位实施方法(至少包含实施准备工作、实施方法、实施工艺)等每提供一点得2分,满分6分。注:每项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评分标准有缺陷是指方案内存在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等情况。5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6分)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至少包含实施前期、中期、后期保证措施)等每提供一点得2分,满分6分。注:每项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评分标准有缺陷是指方案内存在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等情况。6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6分)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至少包含安全管理人员安排、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突发事故应对措施)等每提供一点得2分,满分6分。注:每项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评分标准有缺陷是指方案内存在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等情况。7工程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8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至少包含工期安排、恶劣天气应对措施)等每提供一点得4分,满分8分。注:每项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评分标准有缺陷是指方案内存在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等情况。8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措施(8分)实施现场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实施技术措施每提供一点得2分,满分8分。注:每项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评分标准有缺陷是指方案内存在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等情况。9机械设备(4分)机械设备配置(至少包含机械进场安排、机械配置)等每提供一点得2分,满分4分。注:每项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评分标准有缺陷是指方案内存在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等情况。合计0-60分第五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十三、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期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园修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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