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防水招标公告(百色市田阳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2025)
项目概况
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安置楼楼顶防水项目三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C2-210049-GXHQ
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安置楼楼顶防水项目三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962356.3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安置楼楼顶防水项目三期数量:1预算金额(元):1962356.39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安置楼楼顶防水项目三期1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最高限价(如有):1962356.39
合同履约期限:12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及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成交)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由潜在磋商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为百色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5:30 (北京时间)
地点: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21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百色市田阳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地 址:田州镇解放中路县买县卖运营中心五楼
项目联系人:马卫华
项目联系方式:0776-3318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恒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8号三祺城光中心1613-1614号
项目联系人:张彩虹
项目联系方式:0776-2820866
附件信息:
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安置楼楼顶防水项目三期-终稿.pdf689.8K
广西恒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DGuangxiHengqiaoProjectManagementCo.,Ltd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安置楼楼顶防水项目三期项目编号:BSZC2025-C2-210049-GXHQ采购单位:百色市田阳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评审及磋商五、成交及合同六、验收七、其他事项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第二节评标报告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节封面格式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七章图纸第八章技术规范第九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概况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安置楼楼顶防水项目三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5-C2-210049-GXHQ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安置楼楼顶防水项目三期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贰仟叁佰伍拾陆元叁角玖分(¥1,962,356.39)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贰仟叁佰伍拾陆元叁角玖分(¥1,962,356.39)采购需求: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安置楼楼顶防水项目三期1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成交)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由潜在磋商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01.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客服热线:95763。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百色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地点: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21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百色市田阳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联系人:马卫华联系电话:0776-3318925地址:田州镇解放中路县买县卖运营中心五楼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彩虹联系电话:0776-2820866邮政编码:533000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8号三祺城光中心1613-1614号3.监督部门:百色市田阳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6-3280823广西恒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6月26日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一览表标段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安置楼楼顶防水项目三期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采购内容分项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1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安置楼楼顶防水项目三期项1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安置楼楼顶防水项目三期1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1962356.39元建筑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二、工期:120日历天。三、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工程质量保修期要求: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保修期的起算日至通过完工验收后2年。六、付款方式:本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进场后,且达到支付条件后施工单位可向发包人申请合同金额的30%工程预付款。本工程随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所有工程款支付均视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增加或变更的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含已支付),工程结算经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发包人确认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施工单位。其他说明口本表的第项服务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响应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供应商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服务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标,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本分标服务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响应,如有进口产品参与竞标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附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是/√否。5.2联合体竞标要求无。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10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发布。确认收到澄清、修改发布的方式澄清、修改文件自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清、修改。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供应商出具《信用承诺函》,或提供以下详细的资格证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未出具《信用承诺函》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未出具《信用承诺函》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未出具《信用承诺函》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按无效响应处理)1.4供应商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或可提供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只需提交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至所要求最近月份的财务报告);(未出具《信用承诺函》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资格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项目管理机构及机械设备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除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上述材料必须在规定盖章处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竞标人情况介绍;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2.1.2商务文件组成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技术文件组成1.技术服务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1.2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1.上述材料必须在规定盖章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注:因备案需要,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自费邮件纸质版响应文件两套。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17.1磋商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6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1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2.1.2磋商的顺序磋商的顺序O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26.2负偏离要求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28履约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单位公章或使用的有效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8号三祺城光中心1613-1614号;项目联系人:张彩虹联系电话:0776-2820866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31.6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名称:百色市田阳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电话:0776-3280823地址: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金狮路6号33采购代理费1.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是□否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货物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34.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34.1解释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34.2其他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磋商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磋商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工程”是指除货物和服务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3.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磋商报价要求和构成15.1磋商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磋商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磋商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所磋商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磋商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无。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谈判。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五、成交及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直接委托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应使用南宁市模板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除包含《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内容外,还应包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及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优惠率等内容),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25日。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竞磋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8.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9.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验收32.验收32.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2.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2.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其他事项33.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确认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磋商程序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磋商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2)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人员名单;(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形式),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5.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6.比较与评价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6.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评审标准7.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评分方法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1价格分(30分)1、评标价为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价格。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审时不再给予价格折扣,评标报价=磋商报价。3、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4、价格分计算公式:某供应商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评标价)×30分。2、技术部分(满分65分)项目管理机构(满分9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满分3分)拟派任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证明。2、技术部分(满分65分)项目管理机构(满分9分)其他主要人员(满分6分)拟派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6分。(满分6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6分)主要施工方法(满分7分)四档(7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三档(5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二档(3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施工并确保安全。一档(1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有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满分7分)四档(7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5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但计划一般,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3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但计划一般,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一档(1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无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满足施工需要。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满分6分)四档(6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4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但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2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但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一档(1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无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满足施工需要。劳动力安排计划(满分6分)四档(6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2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只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无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一档(1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无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满足施工需要。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6分)四档(6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三档(4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二档(2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一般,基本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一档(1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主要工序无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一般,不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6分)四档(6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三档(4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二档(2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一般,制度健全一般,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一档(1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无针对性,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差。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6分)四档(6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三档(4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二档(2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一般,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一档(1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差,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4分)四档(4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三档(3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二档(2分)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一档(1分)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无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满分4分)四档(4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详细阐述了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合理、可行。三档(3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了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合理。二档(2分)简单阐述了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一般。一档(1分)未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无解决及保证措施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满分4分)四档(4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三档(3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一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二档(2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一档(1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但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3业绩分(5分)从2022年1月1日至竞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承建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项得5分,本项满分5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工程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总得分=1+2+37.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第二节评标报告1.成交标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一节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节封面格式(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年月日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一、信用承诺函……………………………………………………………………(页码)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1.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页码)1.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页码)1.4、供应商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页码)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页码)三、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页码)四、资格声明函……………………………………………………………(页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六、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页码)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页码)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承诺书……………………………………(页码)九、项目管理机构及机械设备承诺函…………………………………………(页码)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信用承诺函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我方自愿参加_(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郑重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记录。4.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方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签名应真实、有效,如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4供应商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资格声明函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工程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六、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竞标人应在竞标文件中出具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主要承诺以下内容:1.竞标人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金额的2%且不多于8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足额交纳到指定的账户;2.一旦竞标人承建的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从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承诺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根据桂建质安[2006]22号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采购人承诺:1.我方参与投标的(工程名称)项目,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安[2006]22号文)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2.如我方在承包的(工程名称)项目中出现未按桂建质安[2006]22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项目管理机构及机械设备承诺函项目管理机构及机械设备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施工投标,若我方成交,我方在此承诺: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我方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竞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在采购人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在经采购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若我方已按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竞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我方将严格按照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竞标文件中填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并由采购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竞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目录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页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委托时)………………………………(页码)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五、竞标人情况介绍…………………………………………………………(页码)六、供应商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页码)七、竞标技术服务偏离表……………………………………………………(页码)八、施工组织设计……………………………………………………(页码)九、项目管理机构………………………………………………………(页码)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七、竞标技术服务偏离表竞标技术服务偏离表(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所竞分标: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偏离说明项目名称数量采购内容项目名称数量采购内容1………1……2……3…………………1……2……3…………2………1……2……3…………………1……2……3…………...注:1.说明:应对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中“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采购内容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服务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5.如技术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楼顶防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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