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江苏连云港苏伊士水务有限公司2025)



连云区板桥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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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板桥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SDDL202506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一、招标条件本连云区板桥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00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连云港苏伊士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建设规模为2.0万m3/d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本期主要建(构)筑物实施规模为1.0万m3/d,占地面积59642m2(约88亩),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臭气处理设施以及相应辅助配套设施;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连云区板桥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连云区板桥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3.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06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3)业绩价款以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均予认可。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2024年12月-2025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6-2608:30到2025-07-0118:00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要的材料:各投标单位获取文件的人员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材料的【(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4)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至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招投标管理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07-1714:30递交方式:纸质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07-1714:30开标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西会议室七、其他连云区板桥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区板桥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区开审备〔2024〕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连云港苏伊士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为非国有控股或主导),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区板桥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连云港连云区,位于228国道(临港路)以南,人和路以东,祥和路以西区域;2.1.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2.0万m3/d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本期主要建(构)筑物实施规模为1.0万m3/d,占地面积59642m2(约88亩),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臭气处理设施以及相应辅助配套设施;2.1.3合同估算价:约1.6亿元;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开工令为准);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2.2招标范围:连云区板桥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3.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06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3)业绩价款以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均予认可。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2024年12月-2025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1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招投标管理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4.3获取招标文件需要的材料:各投标单位获取文件的人员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材料的【(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4)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获取招标文件;4.4招标文件费用:500元(现金缴纳);4.5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5.2递交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西会议室。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评标办法7.1评标入围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7.2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一阶段开标、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江苏连云港苏伊士水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季工联系电话:15151203249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20楼联系人:徐工电话:0518-81163378,15189012776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连云港苏伊士水务有限公司。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连云港苏伊士水务有限公司地址:/联系人:季工话:15151203249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20楼联系人:徐工话:0518-81163378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