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冷机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2025)
炼铁厂新二、三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炼铁厂新二、三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采购公告
炼铁厂新二、三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厂新二、三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项目业主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炼铁厂新二、三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华菱湘钢厂内:
2.3规模:标段一:炼铁厂新二烧现有360平烧结机两台。其中新二烧烧结机配套使用的环冷机上部密封罩采用水密封结构,下风道采用机械密封及胶皮密封形式。环冷机中低温段密封罩设置的3处放散口,在热矿冷却阶段产生的外溢废气需进行零排放治理,以符合国家生态环境部202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标段二:炼铁厂现有450平烧结机一台。烧结机配套使用的环冷机上部密封罩采用水密封结构,下风道采用机械密封及胶皮密封形式。现有环冷机中低温段密封罩设置的3处放散口,在热矿冷却阶段产生的外溢废气需进行零排放治理,以符合国家生态环境部202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2.4计划工期:标段一、二均为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安装施工调试投运。
2.5招标范围:
标段一:
(1)环冷机现有的高温段烟气余热循环发电模式保持不变。
(2)环冷机中温段废气需按照环冷机现有冷却风机风量进行风量校验后,增加耐高温变频高压离心风机一台将中温段废气引至烧结机密封罩。离心风机进出口设温度、压力、流量检测,数据进控制系统。
(3)烧结机密封罩设计需便于台车检修维护作业,密封罩采用侧吸、可移动式(需评估已有轨道),密封罩做内保温,板材厚度≥6mm。。
(4)环冷机低温段废气引至环冷机中温端进行环冷机矿温循环冷却。中温段风机预留尾部自然风进口,依据工况评估风机轴承座水冷性能。
(5)环冷机中低温段的三处放散口增设电动切断阀,切断阀具备远程和机旁操作功能。
(6)环冷风机循环冷却的2#和3#的叶轮需做喷涂耐磨层。
(7)环冷机中温段烟气增设耐高温变频离心风机一台将中温段废气引至高温段下风道参与循环冷却。
(8)系统风量平衡需考虑需考虑夏季高温环冷冷却风机全开工况,进行设计,预留10%富余风量。
(9)环冷机顶罩均布5处压力测点,监控数据进程序。
(10)配色参照湘钢花园式工厂标准(2025发文版)。
(11)水泵(不含接手、钢底座、测温测振元件)由承包人提供设计参数,发包人自行采购;配套的75KW及以上电机(不含接手、钢底座、测温测振元件),由承包人提供电机设计参数,由发包人负责采购; 75KW以下电机承包人负责采购;高压变频器由承包人提供设计参数,由发包人负责采购。水泵、电机、高压变频器由承包人按照成套设备的要求进行安装。
(12)原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利旧、迁改、加固、排废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地下相关障碍物、基础的破除、排废或地基处理等由承包人负责实施(拆除的废钢由承包人按照湘钢管理办法分解成长、宽小于800mm,单重小于300kg,装运送至厂内指定地点。建购筑物垃圾、土方指定由湘钢洪盛公司排废,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道路新建及恢复、排水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工程所需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接点由招标人指定接点位置,投标人负责接入施工。
具体要求见《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新二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技术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标段二:
(1)环冷机现有的高温段烟气余热循环发电模式保持不变。高温段现有3#4#风机区域新增一台约710Kw变频高压风机及配套设施,替换现有的1到2台冷却风机;
(2)环冷机中温段废气需按照环冷机现有冷却风机风量进行风量校验后,增加一台耐高温变频离心风机及管道将中温段废气引至烧结机密封罩。离心风机进出口设温度、压力、流量检测,数据进控制系统。
(3)烧结机密封罩设计需便于台车检修维护作业,密封罩采用侧吸、可移动式(需铺设轨道),密封罩做内保温,板材厚度≥6mm。
(4)环冷机低温段废气引至环冷机中温端进行环冷机矿温循环冷却。中温段风机预留尾部自然风进口,依据工况考虑风机轴承座水冷改造。
(5)环冷机中低温段的三处放散口增设电动切断阀,切断阀具备远程和机旁操作功能。
(6)中温段烟气循环的环冷风机的叶轮需喷涂耐磨层。
(7)环冷机顶罩均布5处压力测点,监控数据进程序。
(8)系统风量平衡需考虑需考虑夏季高温环冷冷却风机全开工况,进行设计,预留10%富余风量。
(9)相关配色参照湘钢花园式工厂标准(2025发文版)。
(10)水泵(不含接手、钢底座、测温测振元件)由承包人提供设计参数,发包人自行采购;配套的75KW及以上电机(不含接手、钢底座、测温测振元件),由承包人提供电机设计参数,由发包人负责采购;?75KW以下电机承包人负责采购;高压变频器由承包人提供设计参数,由发包人负责采购。水泵、电机、高压变频器由承包人按照成套设备的要求进行安装。
(11)原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利旧、迁改、加固、排废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地下相关障碍物、基础的破除、排废或地基处理等由承包人负责实施(拆除的废钢由承包人按照湘钢管理办法分解成长、宽小于800mm,单重小于300kg,装运送至厂内指定地点。建购筑物垃圾、土方指定由湘钢洪盛公司排废,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道路新建及恢复、排水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工程所需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接点由招标人指定接点位置,投标人负责接入施工。
具体要求见《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新三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技术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供货、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或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项目实施期内处于有效状态。
3.1.2财务要求:
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在2020年6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一项已正常投运的国内钢铁企业360平烧结机及以上(含360平)环冷机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业主盖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标段二:投标人在2020年6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一项已正常投运的国内钢铁企业450平烧结机及以上(含450平)环冷机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业主盖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3.1.4信誉要求:(1)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近五年内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3)近五年内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记录有违法记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4)近五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说明函,并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等相关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1.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1.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等相关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8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满足现场条件下施工要求,且为经过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合格设备。其中运输车辆须满足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纯电或氢燃料电池)。
3.1.1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员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②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从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6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
4.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5年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
4.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4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日签到时现场完成费用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52818268。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7日09时0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携带CA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于2025年7月17日09时00分前到达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电子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
7.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218.75.241.163:8089/zlxz/3480.jhtml)(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7.4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自主选择“保证保险、银行电子保函、担保保函”三种方式,选择后系统将转至第三方平台-“工保网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
7.5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7.6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7.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9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审计部的监督,联系方式13973217727。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湘钢销售部院内国贸楼4楼
联系人:李绍军、刘永坚、陈胜昔
电话:13975276211、18867398150、139752401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4楼
项目负责人:王维宇
项目组其他成员:鞠桔、王文青、唐民力、胡海燕
电话:0731-85507300转4101、18008415258
电子邮件:
23970212@qq.com
采购文件附件:
附件2-11.zip
炼铁厂新二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一)招标文件-6.24(2).doc
采购文件-标段一.pdf
采购文件附件:
附件2-11.zip
炼铁厂新三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二)招标文件-6.24(2).doc
采购文件-标段二.pdf
1.1.1.1炼铁厂新二、三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编号:XTSP-2025-0118A)招标文件1.1.1.2招标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6月24日目录第一卷4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51.招标条件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投标人资格要求64.招标文件的获取75.投标文件的递交86.发布公告的媒介87.其他9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99.联系方式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总则192.招标文件223.投标文件244.投标275.开标286.评标297.合同授予308.纪律和监督31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3评标办法前附表431.评标方法482.评审标准483.评标程序4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5第二卷87第五章发包人要求88第一部分项目概况89第二部分设计方案90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02第三卷10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4一、投标函108二、投标函附录109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2四、授权委托书113五、投标保证金114六、商务偏离表115七、价格清单116八、承包人建议书118九、承包人实施计划119十、资格审查等资料1212.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炼铁厂新二、三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炼铁厂新二、三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项目业主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炼铁厂新二、三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2.2建设地点:华菱湘钢厂内:2.3规模:标段一:炼铁厂新二烧现有360平烧结机两台。其中新二烧烧结机配套使用的环冷机上部密封罩采用水密封结构,下风道采用机械密封及胶皮密封形式。环冷机中低温段密封罩设置的3处放散口,在热矿冷却阶段产生的外溢废气需进行零排放治理,以符合国家生态环境部202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标段二:炼铁厂现有450平烧结机一台。烧结机配套使用的环冷机上部密封罩采用水密封结构,下风道采用机械密封及胶皮密封形式。现有环冷机中低温段密封罩设置的3处放散口,在热矿冷却阶段产生的外溢废气需进行零排放治理,以符合国家生态环境部202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2.4计划工期:标段一、二均为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安装施工调试投运。2.5招标范围:标段一:(1)环冷机现有的高温段烟气余热循环发电模式保持不变。(2)环冷机中温段废气需按照环冷机现有冷却风机风量进行风量校验后,增加耐高温变频高压离心风机一台将中温段废气引至烧结机密封罩。离心风机进出口设温度、压力、流量检测,数据进控制系统。(3)烧结机密封罩设计需便于台车检修维护作业,密封罩采用侧吸、可移动式(需评估已有轨道),密封罩做内保温,板材厚度≥6mm。。(4)环冷机低温段废气引至环冷机中温端进行环冷机矿温循环冷却。中温段风机预留尾部自然风进口,依据工况评估风机轴承座水冷性能。(5)环冷机中低温段的三处放散口增设电动切断阀,切断阀具备远程和机旁操作功能。(6)环冷风机循环冷却的2#和3#的叶轮需做喷涂耐磨层。(7)环冷机中温段烟气增设耐高温变频离心风机一台将中温段废气引至高温段下风道参与循环冷却。(8)系统风量平衡需考虑需考虑夏季高温环冷冷却风机全开工况,进行设计,预留10%富余风量。(9)环冷机顶罩均布5处压力测点,监控数据进程序。(10)配色参照湘钢花园式工厂标准(2025发文版)。(11)水泵(不含接手、钢底座、测温测振元件)由承包人提供设计参数,发包人自行采购;配套的75KW及以上电机(不含接手、钢底座、测温测振元件),由承包人提供电机设计参数,由发包人负责采购;75KW以下电机承包人负责采购;高压变频器由承包人提供设计参数,由发包人负责采购。水泵、电机、高压变频器由承包人按照成套设备的要求进行安装。(12)原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利旧、迁改、加固、排废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地下相关障碍物、基础的破除、排废或地基处理等由承包人负责实施(拆除的废钢由承包人按照湘钢管理办法分解成长、宽小于800mm,单重小于300kg,装运送至厂内指定地点。建购筑物垃圾、土方指定由湘钢洪盛公司排废,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道路新建及恢复、排水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工程所需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接点由招标人指定接点位置,投标人负责接入施工。具体要求见《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新二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技术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标段二:(1)环冷机现有的高温段烟气余热循环发电模式保持不变。高温段现有3#4#风机区域新增一台约710Kw变频高压风机及配套设施,替换现有的1到2台冷却风机;(2)环冷机中温段废气需按照环冷机现有冷却风机风量进行风量校验后,增加一台耐高温变频离心风机及管道将中温段废气引至烧结机密封罩。离心风机进出口设温度、压力、流量检测,数据进控制系统。(3)烧结机密封罩设计需便于台车检修维护作业,密封罩采用侧吸、可移动式(需铺设轨道),密封罩做内保温,板材厚度≥6mm。(4)环冷机低温段废气引至环冷机中温端进行环冷机矿温循环冷却。中温段风机预留尾部自然风进口,依据工况考虑风机轴承座水冷改造。(5)环冷机中低温段的三处放散口增设电动切断阀,切断阀具备远程和机旁操作功能。(6)中温段烟气循环的环冷风机的叶轮需喷涂耐磨层。(7)环冷机顶罩均布5处压力测点,监控数据进程序。(8)系统风量平衡需考虑需考虑夏季高温环冷冷却风机全开工况,进行设计,预留10%富余风量。(9)相关配色参照湘钢花园式工厂标准(2025发文版)。(10)水泵(不含接手、钢底座、测温测振元件)由承包人提供设计参数,发包人自行采购;配套的75KW及以上电机(不含接手、钢底座、测温测振元件),由承包人提供电机设计参数,由发包人负责采购;75KW以下电机承包人负责采购;高压变频器由承包人提供设计参数,由发包人负责采购。水泵、电机、高压变频器由承包人按照成套设备的要求进行安装。(11)原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利旧、迁改、加固、排废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地下相关障碍物、基础的破除、排废或地基处理等由承包人负责实施(拆除的废钢由承包人按照湘钢管理办法分解成长、宽小于800mm,单重小于300kg,装运送至厂内指定地点。建购筑物垃圾、土方指定由湘钢洪盛公司排废,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道路新建及恢复、排水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工程所需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接点由招标人指定接点位置,投标人负责接入施工。具体要求见《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新三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技术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2.6标段划分:2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供货、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3.1.1资质条件:设计资质:具备住房或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项目实施期内处于有效状态。3.1.2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1.3业绩要求:标段一:投标人在2020年6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一项已正常投运的国内钢铁企业360平烧结机及以上(含360平)环冷机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业主盖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标段二:投标人在2020年6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一项已正常投运的国内钢铁企业450平烧结机及以上(含450平)环冷机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业主盖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3.1.4信誉要求:(1)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近五年内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3)近五年内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记录有违法记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4)近五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说明函,并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等相关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3.1.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3.1.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等相关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项目经理兼任);3.1.8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满足现场条件下施工要求,且为经过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合格设备。其中运输车辆须满足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纯电或氢燃料电池)。3.1.1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员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从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6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4.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5年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4.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4.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5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4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日签到时现场完成费用缴纳。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52818268。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7日09时00分。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携带CA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0.0.1.5.4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于2025年7月17日09时00分前到达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7.其他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电子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7.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218.75.241.163:8089/zlxz/3480.jhtml)(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7.4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自主选择“保证保险、银行电子保函、担保保函”三种方式,选择后系统将转至第三方平台-“工保网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7.5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7.6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7.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7.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7.9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审计部的监督,联系方式13973217727。9.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湘钢销售部院内国贸楼4楼联系人:李绍军、刘永坚、陈胜昔电话:13975276211、18867398150、13975240110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4楼项目负责人:王维宇项目组其他成员:鞠桔、王文青、唐民力、胡海燕电话:0731-85507300转4101、18008415258电子邮件:23970212@qq.com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湘钢销售部院内国贸楼4楼联系人:陈胜昔电话:1397524011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4楼项目负责人:王维宇电话:0731-85507300转4101、180084152581.1.4项目名称炼铁厂新二、三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标段名称标段一:炼铁厂新二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1.1.5建设地点华菱湘钢厂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具体要求见附件1《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新二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技术文件》招标范围: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设计:投标人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非标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保护设计专篇、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按湘钢企业工程量清单规则)等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中标方对工程设计和设计服务的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依据中标方提交的各项设计专篇组织专家评审,首次组织评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若中标人提交的各项专篇因设计原因未通过评审,则以后的评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直至评审通过。若未通过,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工程施工: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3)设备供货: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技术服务(其中供货范围分交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EPC总承包包括的其他内容1.3.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安装施工调试投运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法律、规范、规程、及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禁止参与本项目的失信行为(如列入**失信)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1.4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全面踏勘,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与业主单位进行深入细致交流,了解业主需求。对于现场总平布置和现有状况(包括不限于地质、地形、环境、厂房结构、工艺布置等因素)下项目实施将会遇到的问题,均应由投标人自己作出判断和结论,对其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招标方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均已考虑含现场因素在内的全部因素。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3日)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偏离范围: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答疑文件(如有)附件1:《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新二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技术文件》 附件2:湘钢企业清单规则20200410外发附件3:关于调整建安工程甲供材料价格的通知附件4:《建安工程预结算定额及取费标准的规定》附件5:《建筑垃圾厂内排废价格》附件6:关于规范油品分析、仪表检定施工收费范围、标准、管理的规定附件7:湘钢花园式工厂建设标准附件8:工程违约行为责任明细表、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施工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附件9: 湘钢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附件10:湘钢炼铁厂新二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总包合同参考文本附件11-华菱通宝上线推介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通过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提出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无需确认形式: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查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截止时间: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发布方式: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时间:无需确认形式: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查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4.1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总价:790万元(含税),其中设备税为13%,建安税为9%,设计税为6%。3.2.4.2是否属于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是☑否Ud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报价由建安费、设备费和其他费组成,具体报价要求如下:1.1.建安费(增值税税率9%):建安费中甲供材按湘钢甲供材钢司发(2024)27号文报价。投标时需注明规格、型号及重量、长度、体积等,甲供材在湘钢厂内由发包方负责配送到现场区域,第一次卸车由发包方负责。 甲供材配送到现场后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包含在报价(合同)总价内。如发生甲供材出厂的情况,须取得发标方的许可,同时运费由投标人承担。商品混凝土泵送费(含税、增值税税率6%),中标方与湘钢工程技术公司另签合同.费用包括在报价中。( 湘钢工程技术公司参考收费如下、具体请以湘钢工程技术公司文件为准):⑴ 如由供方提供泵送设备则37米、28米、45、49米泵车泵送费为36元/m3;50——52米泵车泵送费为45元/m3。 56米泵车泵送费为50元/m3,;62--66米泵车泵送费为55元/m3⑵ 每次汽车泵(28--56米)送数量不够100 m3时,则汽车泵送费按100 m3计价;60米以上汽车泵送数量不够200 m3时,则汽车泵送费按200 m3计价。⑶ 每车混凝土未满10立方米时,按10立方米运费结算,运输费按27.5元/ m3,计算,运距超过15公里,则每增加壹公里按1元/m3的标准加收远程费。土方及废渣、建筑垃圾外运指定由湘钢洪盛物流承担(参见附件5:钢司综字〔2019〕18 号关于下发《湘钢厂内机械土石方计价规定》)的通知,附件6《湘钢建筑垃圾厂区排废议价备忘录》,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土方不出厂)。 1.2设备费(增值税税率13%):设备计量单位是可计量的不可再分的最小单位,原则上单台设备估算在1万以上的设备逐一单列,并注明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重、单价、合价、厂家和参数等等信息。 1.3.其他费:按国家相关要求填报,增值税税率6%报价。2. 请投标人关注: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出现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填报主要甲供材料数量异常低于其他投标人报量、缺报漏报、报价不详细不合理(包括设计费缺报或取费不合理)、或者明显与实际价格不符(招标文件附件3中甲供材价格除外)等情况导致影响公平评标,评标委员会可经讨论后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不限于: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投标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或废标)。 3. 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若投标人报价不详细导致影响评委会评标,评标委员会可采取有利于招标人的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电子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218.75.241.163:8089/zlxz/3480.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4.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投标人可在 交易平台自主选择“保证保险、银行电子保函、担保保函”三种方式,选择后系统将 转至第三方平台-“工保网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5.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6.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9.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近三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2020年6月1日起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凡是未在本项列出的证书证件,不得在其他位置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或电子交易平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或电子交易平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电子标根据项目实际更改)密封情况检查:/开标顺序:/5.2.1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5.2.2解密时限从投标截止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不超过 3 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7.4.1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金额的8% □不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10.2.1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790万元10.2.2是否属于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是☑否10.3异议1、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4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提供叁套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2 、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使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注册、绑定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本公告内完成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下载,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2)开标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需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操作。 (3)由于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开标时,遇有技术问题,请投标人理解并积极配合处理,保证交易活动顺利开展。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应时间及开标地点以网站公示招标公告为准。 4、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标准5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足额交纳。 (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现金或转账,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4.2.1.总则4.2.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总承包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4.2.5.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本项目规定的失信行为;(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2.6.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4.2.7.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2.8.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4.2.9.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2.10.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4.2.11.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12.1.11分包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4.2.13.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4.3.2.招标文件4.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另行通知。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须留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款所列网站发布的澄清通知,在浏览澄清通知后,投标人自行下载该澄清通知,不需要确认。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该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须留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款所列网站发布的修改通知,在浏览修改通知后,投标人自行下载该修改通知,不需要确认。投标人未留意该修改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4.3.投标文件4.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价格清单;(6)承包人建议书;(7)承包人实施计划;(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关于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承诺书;(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4.4.2.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3.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4.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4.5.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4.4.6.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4.4.7.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4.4.8.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目录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5.4.投标4.5.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5.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电子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5.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6.5.开标4.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的,开标程序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要求执行。(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宣布开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3)公布投标担保情况;(4)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5)招标人批量导入投标文件;(6)公布所有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系统检查文件制作机器码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8)招标人代表确认开标结果;(9)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4.6.2.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提出异议,视同认可。4.6.3.5.4开标其他情况(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由于停电、网络故障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开评标的,由代理机构报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延期开标。4.7.6.评标4.7.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7.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4.7.3.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4.8.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担保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8.1.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9.8.纪律和监督4.9.1.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9.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8.2.2下列行为,视为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8.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8.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8.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4.9.3.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9.4.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9.5.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0.3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4.10.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0.1.附件1: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经研究,对__________(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原条款第________条为:现修改为。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10.2.附件2: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加密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4.10.3.附件3: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4.10.4.附件4: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10.5.附件5:中标候选人公示__________(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__________(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___名中标候选人,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中标候选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如有) 工期(交货期)评标得分主要技术参数1.……2. ……3. ……项目负责人(含主要参与人员)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被否决投标情况:被否决投标单位名称、被否决理由。公示期天。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提出质疑或投诉。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时间:4.10.6.附件6: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章)年月日4.10.7.附件7: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章)年月日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5.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满足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多的优先;如果业绩数量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2.1.1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单位名称或证书正在变更过程中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投标人所提交文件中除封面、投标函和授权页必须签字并盖章外,其余部分签字或盖章均可;签字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写;签字方式包含签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标段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投标人变化情况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权利义务规定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其他a.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b.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c.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报价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主要人员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20.0分技术部分:40.0分投标报价:40.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详见评标办法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技术部分(100分)总承包实施方案20分总承包管理方案及措施10(1)总承包管理方案是否清晰并切实可行:内容是否全面、完整;部署及措施是否合理、先进、可靠;能否满足项目管理需求等;(2)打分标准:先进:8-10分;可行5-7分;欠合理:1-4分。总承包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10(1)总承包管理重难点控制是否得当;处置措施是否具备针对性;能否满足项目需求等;(2)打分标准:先进:8-10分;可行5-7分;欠合理:1-4分。设计方案30分方案合理性15(1)系统设计是否完整、充分、合理;设备总体规划布置和线路改造路径规划方案是否合理;(2)打分标准:先进:11-15分;可行7-10分;欠合理:1-6分。设备材料的选型及质量保证措施15(1)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品牌等是否先进可靠,是否有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物资采购计划是否合理可靠;(2)打分标准:科学合理:11-15分;满足要求:7-10分;欠合理:1-6分。施工组织设计5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1)对项目总体施工工序表述是否清晰正确,各施工工序的施工方法和采取的措施是否先进、可靠;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是否透彻,解决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等;(2)打分标准:先进:8-10分;可行5-7分;欠合理:1-4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控制措施10(1)质量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及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完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是否全面、有效等。(2)打分标准:先进:8-10分;可行5-7分;欠合理:1-4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控制措施10(1)安全目标是否明确,安全管理体系及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完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对项目建设各阶段主要危险源辨识是否全面以及安全管控措施、方法是否有效。(2)打分标准:先进:8-10分;可行5-7分;欠合理:1-4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7(1)环境管理目标是否明确,管理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是否全面、有效等。(2)打分标准:先进:7分;可行4-6分;欠合理:1-3分。工程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10(1)工期进度计划是否详细全面,满足工期要求并有横道图;对进度控制的难点、重点分析是否准确;进度管控措施及方法是否有力、切实可行;(2)打分标准:科学合理:8-10分;满足要求5-7分;欠合理:1-4分组织机构、人员及文明施工措施3(1)项目实施组织策划方案是否清晰,组织机构是否完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人员是否满足项目建设需求;文明施工措施是否针对性强并切实可行(2)打分标准:先进:3分;可行2分;欠合理:1分。2.2.4(2)商务部分(100分)项目团队3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1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8分。(投标人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每提供一个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得2分,最多得 4分。(类似业绩为2020年6月1日起至今已正常投运的国内钢铁企业360平烧结机及以上(含360平)环冷机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业主盖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合同中能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否则不得分)。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1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8分。(投标人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每提供一个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得2分,最多得 4分。(类似业绩为2020年6月1日起至今已正常投运的国内钢铁企业360平烧结机及以上(含360平)环冷机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业主盖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合同中能体现设计负责人的名字,否则不得分)。施工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6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每提供一个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得1分,最多得4分。(类似业绩为2020年6月1日起至今已正常投运的国内钢铁企业360平烧结机及以上(含360平)环冷机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业主盖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合同中能体现施工负责人的名字,否则不得分)。业绩60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得 48 分;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 2020年6月1日起至今已正常投运的国内钢铁企业360平烧结机及以上(含360平)环冷机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加 3 分,最多加 12 分。(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业主盖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10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0分;每发现一处偏差扣2分,最高扣10分,扣完为止。2.2.4(3)投标报价100 分偏差率X=(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大于0: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 1 分。偏差率等于0:报价分为 100 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5.1.1.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1.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财务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采用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2.4评分标准(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能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财务能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2.3.评标程序5.2.1.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有第二章8.2条违法违规条件之一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2.2.3.2详细评审3.2.1报价评审警戒线为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85%(取值为80%或85%或90%之一,由招标人任选其一)。出现低于报价评审警戒线的投标人,应进入成本评审环节,由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预计自身报价可能低于成本警戒线时,应提前准备书面说明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当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进入成本评审时,如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应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准确或与本采购项目不相关的,视为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该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能力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C;3.2.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4投标人得分=A+B+C。5.2.3.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5.2.4.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5.2.5.附表1:形式评审表形式评审表标段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编号:序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合格√/不合格×)12…………1………………2………………3………………4………………5………………6………………7………………8………………评审结论(合格/不合格)备注:1.评审项目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上表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评审结论为不合格,则不进入投标文件下一轮的评审。2.本表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5.2.6.附表2:响应性评审表响应性评审表标段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编号:序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合格√/不合格×)12…………12.1.3(1)投标范围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2………………3………………4………………5………………6………………7………………8………………9………………10………………11………………12………………评审结论(合格/不合格)备注:1.评审项目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上表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评审结论为不合格,则不进入投标文件下一轮的评审。2.本表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5.2.7.附表3:技术投标文件评审表技术投标文件评审表标段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编号:序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2……123456评审结论(合格/不合格)备注:1.评审项目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进行集体评议,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评议意见对技术投标文件自主评价并作出书面评价。3.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多数评委评审不合格的技术投标文件评审结果为不合格;通过技术投标文件合格性评审的投标人,视为合格投标人。4.招标人可在技术投标文件评审标准表中的其他项中根据项目的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评审因数。评委签字/日期:5.2.8.附表4:不合格情况说明不合格情况说明标段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编号:序号投 标 人认定不合格情况的详细原因和依据1234……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5.2.9.附表5: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表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表标段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备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备注:本表中投标人排名不分先后。5.2.10.附表6:算术错误检查表算术错误检查表标段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算术错误调整值与投标总价的正负偏差率算术错误的原因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5.2.11.附表7:商务评审得分表商务评审得分表标段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编号:序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及评审得分12…………1………………2………………3………………4………………5………………6………………7………………8………………评审得分(满分100分)备注:本表由评标专家独立打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5.2.12.附表8:技术评审得分表技术评审得分表标段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编号:序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及评审得分12…………1………………2………………3………………4………………5………………6………………7………………8………………评审得分(满分100分)备注:本表由评标专家独立打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5.2.13.附表9: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0分)偏差率(X)X=(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投标报价总价评分标准(100分)偏差率大于0: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1分。偏差率等于0:报价分为100 分。(偏差率不足1%的,按内插法取值)5.2.14.附表10: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标段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本项目成本评审警戒线比较结果比较后需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主要事项概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和提供进一步证明的情况说明:评审结论 □低于成本 □不低于成本评审意见概要(必填)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年 月 日5.2.15.附表11:权数取值表权数取值表序号项目权数具体权数取值(招标人填写)综合评估法1商务部分(K1)0.20~0.300.22技术部分(K2)0.30~0.500.43投标报价(K3)0.30~0.400.45.2.16.附表12:综合得分计算表综合得分计算表标段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编号:投标单位项 目投标人名称及评审计分12…………1.商务部分(基本分 分)2.技术部分(基本分 分)3.投标报价(基本分 分)最终得分备注:综合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3位小数4舍5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5.2.17.附表13: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表标段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编号:排 序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123456………………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5.2.18.附表14:中标候选人表中标候选人表标段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编号:排 序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万元)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年月日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提示:如果在合同签订前甲方的管理制度发生调整,本附件相关内容条款也将随之调整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发包人合同号(甲方):承包人合同号(乙方):发包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承包人:签订地点:湖南省湘潭市签订时间:目录第1章合同概述第2章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第3章双方责任第4章价格第5章支付与支付条款第6章技术文件的交付第7章交货及交货条件第8章标准及检验第9章施工第10章性能考核与验收第11章保证与违约责任第12章争议的解决第13章不可抗力第14章合同生效及其它工程总承包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总承包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章合同概述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华菱湘钢厂内1.3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1.4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工程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1.5工程质量:承包人按“技术协议”的内容,精心设计,设备制造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购置的设备应为国家认可的定型产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建(构)筑、安装、设备,系统调试、无负荷试车保证安全可靠,达到技术文件的考核值要求。1.6合同工期:第二章承包范围及方式2.1承包范围(不限于此):2.1.1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施工建设(包含各类施工措施)安装、人员培训、系统调试、达标,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及质保期间缺陷整改修复等总承包管理及技术服务全过程(具体总承包范围及内容见《“技术协议”》),免费提供1年现场技术服务。2.1.2承包人承诺保证设计专业和内容完整,对项目完整性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2.1.3承包人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非标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保护设计专篇、节能设计专篇等编制工作;承包人提交的各项设计专篇组织专家评审,首次组织评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提交的各项专篇因设计原因未通过评审,则以后的评审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直至评审通过。若未通过,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1.4各种检测检验、仪表校验、特种设备设施检测和办证等由承包人负责。2.1.5原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利旧、迁改、加固、排废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地下相关障碍物、基础的破除、排废或地基处理等由承包人负责实施(拆除的废钢由承包人按照湘钢管理办法分解成长、宽小于800mm,单重小于300kg,装运送至厂内指定地点。建购筑物垃圾、土方指定由湘钢洪盛公司排废,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道路新建及恢复、排水等均由承包人负责。2.1.6工程所需要的气体介质、水、电等能源介质供给采用取用制,即由发包人指定接点位置,承包人负责接引。雨排水由承包人接至区域内排水井。2.1.7水泵(不含接手、钢底座、测温测振元件)由承包人提供设计参数,发包人自行采购;配套的75KW及以上电机(不含接手、钢底座、测温测振元件),由承包人提供电机设计参数,由发包人负责采购;75KW以下电机承包人负责采购;高压变频器由承包人提供设计参数,由发包人负责采购。水泵、电机、高压变频器由承包人按照成套设备的要求进行安装。2.1.8承包人要充分考虑现场环境、设施及生产的影响,并对最终工艺指标、环境指标(岗位粉尘、噪音等)、外排指标负责。对于现场现有状况(包括不限于地质、地形、地下结构、原有建构筑物、周围环境等因素)下项目实施将会遇到的问题,均由承包人自己作出判断和采取措施处理,对其后果承担全部责任。2.1.9本项目为改造性项目,工程建设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合同总价包含建设过程所需全部费用2.1.10承包范围包含本合同、“技术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或承诺函、技术标准等文件的内容和要求。2.2工程质保金时间为一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质保期),相关质保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执行。2.3承包人应按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选定主要设备制造及材料供应商。2.4承包人选定工程施工承包商必须经发包人工程主管部门认可。第三章双方责任3.1发包人责任3.1.1发包人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工程监理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进行有效监理和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单位:湖南建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冶金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湘钢监督站3.1.2发包人负责成立工程项目组,委托代表协调设计、施工过程中与发包人现有生产体系的配合问题。负责办理劳动卫生、安全环保等有关的审查、报批工作。3.1.3发包人负责及时对承包人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批复。3.1.4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开展设计、施工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及技术文件,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3.1.5发包人指定施工用水、电、气等接点位置,承包人负责接引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支付工程施工所耗的电、水等能源介质费用。3.1.6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设计版权和专有技术,负有保密责任。3.1.7发包人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五章所规定的支付条款,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款项。3.1.8发包人负责参加隐蔽工程、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工程的中间验收,按约定日期组织项目竣工验收。3.1.9发包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向承包人提供贵重设备、材料在湘钢厂区内的存放场地,承包人负责保管。3.1.10发包人负责保证甲供材料的按期按量供应。3.1.11发包人未能履行上述的任何一项义务,导致工期延期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具体的损失金额经双方协商认定,工期顺延,但承包人应为确保工期而努力。3.2承包人责任3.2.1承包人负责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和有关条例以及发包人审定的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确保工艺装备水平先进、工程质量合格和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供货设备和系统的完整,总承包范围内设备、设施如有遗漏,由承包人无偿提供补全。承包人主要设备采购前向发包人提出详细清单和准备采购前的厂家名单,发包人书面审核确认后,方可订购。3.2.2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发包人的有关厂规厂纪,办理有关进出厂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设备、施工用机具的报建报验,并接受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2.3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编制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并按发包人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审查。3.2.4承包人负责组成总承包项目管理部并上报发包人,项目部驻扎在项目建设所在地,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常驻现场,全面负责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经理:注册编号:专职安全员:编号:技术负责人:编号:3.2.5承包人接受发包人聘请的监理单位对本工程依据发包人的授权进行的全过程监理。3.2.6承包人选派有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加本工程的建设、系统调试及试车工作。3.2.7承包人负责组织对发包人人员的现场培训并承担培训费用;发包人有关人员在类似的生产厂的生产操作和维修等培训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提供足够的帮助和配合。3.2.8承包人为发包人参加工程主要设备、材料验收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工作、住宿、交通、饮食等便利条件,费用发包人自理。3.2.9承包人应按“技术协议”的要求,选定主要设备制造及材料供应商,入围参加投标的各分承包商需经双方共同确认。3.2.10承包人负责按规定(见“技术协议”)向发包人交付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竣工资料,满足发包人项目建设、正常生产、资产管理的需要,并保证其正确、完整、合法;提供的设备、备件、技术资料等具备合法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行为,由承包人负责。3.2.11承包人应按“技术协议”要求,负责性能指标的测试,并提供检测报告。3.2.12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时,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应按湘潭市人社局的要求,在其指定的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并与发包人签署《农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该承诺书为合同附件,承包人应严格遵守。3.2.13承包人应确保在发包人正常履约的前提下绝不发生对发包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拖欠民工工资、工人堵门、上访、环境污染等)的情况。如发生,承包人必须及时消除,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否则在该情况下,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后可直接处理,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合同款中扣除,承包人对此无异议。同时,由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方面一切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3.2.14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的任何一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具体的损失金额经双方协商认定,不顺延延误的工期。第四章价格4.1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承包内容的总价格(以下简称合同总价)为: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其中:设备费用: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建安费用: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万元、甲供材:万元。其他费用: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4.2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格(建安费税率9%、设备费税率13%、其他费税率6%)。4.3本合同在非发包人原因和国家政策、税率未改变的情况下,合同总价不予调整。第五章支付与支付条款5.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应通过发包人银行与承包人银行以银行现汇、银行电子承兑、华菱通宝的方式进行支付。5.2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设备及材料订货和施工分包情况。5.3所有合同款项将由发包人按照下列方式支付给承包人:5.3.1设备费用的支付:5.3.1.1设备费用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备费用的20%作为预付款。支付办法:合同生效后,按进度款审批和报支审批流程进行支付。承包人需提供相应款项增值税发票。5.3.1.2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备费用20%的发货款。支付办法:设备验收合格,发货前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发货明细表,按进度款审批和报支审批流程进行支付将发货设备费用20%的发货款,承包人需提供相应款项增值税发票。5.3.1.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备费用20%的到货款。支付办法: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到货明细表,按进度款审批和报支审批流程进行支付到货设备20%的到货款,承包人需提供相应款项增值税发票。5.3.1.4系统热负荷试车完成并具备生产条件,正式投入使用后,按进度款审批和报支审批流程进行支付设备费用的15%,承包人需提供相应款项增值税发票。5.3.1.5竣工验收完成,各项指标检测达标后,按结算款审批和报支审批流程进行支付设备费用的15%,付款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交工验收证书、设备明细表、以及相关的产品合格证书、施工质量证明文件、试车记录,并按规定要求提供增值税全额发票。5.3.1.6设备费用的10%,作为本工程设备的质量保证金(无息)。质保金期限(一年)满后,发包人根据业主(炼铁厂)、设备工程部、企划部签署的支付保证金凭据,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备费用10%的质量保证金。5.3.2建安费用的支付:5.3.2.1开工报告签署后,按预付度款审批和报支审批流程进行支付建安费用10%的预付款(建安费100万元及以上支付预付款,100万元以下不支付预付款),付款时,承包人需提供相应款项增值税发票。5.3.2.2工程开工后每月开始支付施工进度款。承包人按月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作量编制施工进度统计报表,经监理工程师、设备工程部、企划部批准后按月拨付。当工程进度款付至建安费用的70%时,即预付款和进度款两项之和达到建安费用80%时,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甲供材料款按实际领用量从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需提供相应款项增值税发票。5.3.2.3竣工验收完成,各项指标检测达标后,按结算款审批和报支审批流程进行支付到建安费用的95%。付款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考核达标确认书、实物交接清单以及相关的产品合格证书、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要求提供增值税全额发票。5.3.2.4建安费用的5%,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无息),质保金期限(一年)满后,发包人根据业主(炼铁厂)、设备工程部、企划部签署的支付保证金凭据向承包人支付。5.3.3其他费的支付:5.3.3.1初步设计审查后,按报支审批流程向承包人支付其他费用的40%。付款时,承包人需提供甲乙双方签署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并提供相应款项增值税发票。5.3.3.2施工图全部完成审查后,按报支审批流程向承包人支付其他费用的40%。付款时,承包人需提供甲乙双方签署的施工图审查完成意见并提供相应款项增值税发票。5.3.3.3竣工验收办理完成后,按报支审批流程向承包人支付其他费用的20%。付款时,承包人需提供发包人签署的考核达标确认书、整套工程竣工图纸等资料,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款项增值税发票。5.4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所有款项,与承包人的分包商有关时,分包商在未影响工程质量、进度的情况下,承包人必须保证在发包人付出款项30日内按照与分包商的合同约定向分包商支付款项,否则发包人采取直接代扣支付。5.5甲供材料由于承包人原因多报,造成发包人材料积压(通用材料除外),发包人根据计划未领用量按照发包人采购价格全额扣款。非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少报而造成实际用量超过投标甲供材量,则发包人按材料市场价或采购价扣款。5.6甲乙双方的银行费用由各自承担。第六章技术文件的交付6.1承包人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的内容和交付日期详见“技术协议”。6.2承包人提供给发包人的所有技术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6.3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采用法定计量单位。6.4承包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如有丢失、短缺、损坏时,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十天内补交给发包人,若损坏的责任在发包人,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有错误和遗漏时,承包人应及时修正补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七章交货及交货条件7.1承包人应按工程进度及“技术协议”文件规定的要求分批交付合同项下规定的所有设备。7.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除甲供材料外)由承包人办理运输,所有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保管费、倒运费由承包人承担。甲供钢材由发包人配送到现场,配送费用及第一次卸车费用由发包人负责。第八章标准及检验8.1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设备的设计、使用的材料及设备的制造、检验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无国家标准的,由设计明确检验标准并经发包人认可。8.2承包人负责提供相关设备及材料的检验、负责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提供制造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相关费用(含现场检验费用、工程质量、指标第三方检测费用等)由承包人承担。本合同项下设备制造完毕后,承包人可请发包人代表到设备制造厂进行初步检验,其差旅费用由双方自理。8.3本合同项下设备、材料运抵发包人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安排双方一起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接收证书。8.4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材料如检验发现有残损或数量、重量、质量、规格与有关标准或规定不符,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8.5不论业主代表是否参与监造、出厂检验、开箱检验或者业主代表参加了监制与检验、开箱检验并签署监制或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承包人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第九章施工9.1发包人指定施工用水、电、气、汽接点位置,施工用水、电、气、汽等管网、设施敷设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施工期间需按发包人规定计量、计价。未计量,水电费按建安费的5‰扣款。施工中需要的能源介质发包人提供方便,费用承包人自理。调试期和考核期设备运转的能源介质由发包人承担。9.2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进入施工现场前7天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完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的申报批准手续(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明除外)。9.3水准点和坐标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7天,发包人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双方进行现场交验。9.4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施工涉及与此相关的措施及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9.5承包人应及时并按要求提供各种计划、报表、相关资料。9.6承包人承担施工区域内的日常保卫、安全管理、巡检工作。9.7承包人需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安全、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照发包人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9.8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内发生损坏,承包人应予以修复。9.9承包人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发包人有关规定(包括进出施工现场洗车设施,施工现场封闭等),并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施工中实施。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工程完、材料净、场地清的条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10合同中涉及的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吊车等)、危化品,以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承包人负责办理开工报批手续,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检,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仪表按发包人要求必须经发包人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承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要求对特殊的设备材料提出进行第三方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发包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9.11机械土(石)方、余土运输、废渣垃圾外运,须委托湘钢洪盛物流有限公司实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承包人承担。9.12承包人必须采用湘钢生产的商品混凝土,现场不允许设置搅拌站,优先采用湘钢自产的材料。9.13发包人提供甲供材料:钢材、电缆、商品砼等(甲供材料表见附件)。经招标确定的甲供材料费用万元(大写:税率9%)。结算时,按不含税口径比较:如果实际领用甲供材料费用不足核定费用的,按核定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甲供材料费用(扣款为增值税13%含税价);如实际领用甲供材料费用超过核定费用的,除扣除核定甲供材料费用(扣款为增值税13%含税价)外,超出双方核定费用的部分,甲供材价格按甲方外购价格(或市价)加采保等等费用计算,数量以超过核定费用后的甲方财务部甲供材料明细表上的数量为准,从合同款中扣除。因工程进度,甲供材料不能及时供应或需要在异地制作等原因导致承包人另行采购甲供材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承包人可自行采购,相应的材料费用按甲供材价格从核定的考核甲供材料总费用中扣减。甲供材出厂,须取得发包人的许可,同时运费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14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网络进度计划。9.15承包人应在建安工程开工前7天,向发包人提供建安工程施工方案。9.16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确认后执行,非发包人原因的赶工进度费用自理。9.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文件条约规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及湘钢工程质量监督站质检人员参加。通知包括承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组织验收。若承包人通知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及湘钢工程质量监督站质检人员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而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及湘钢工程质量监督站质检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不予回复,则视为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及湘钢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隐蔽工程无异议,承包人可自行隐蔽并继续施工。9.18延期开工,如发生:9.18.1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双方确认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提供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代表在2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延期开工的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9.18.2发包人征得承包人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承包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9.19暂停施工,如发生:因各种因素使工程不能继续进行,监理工程师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暂缓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暂缓施工,妥善保管已完工程,实施监理工程师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接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发包人,由发包人负责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并不得延误工期。9.20工期延期。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9.20.1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48小时。9.20.2不可抗力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9.20.3甲供材料(非标、不锈钢、镀锌材除外)超过双方约定到货时间(计划提交后30天)出现意外状况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累计超过24小时。9.21质量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及湘钢工程质量监督站质检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及湘钢工程质量监督站质检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人不正确纠正或发包人过错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经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因发包人原因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9.22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质量验收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达不到上述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上述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上述标准,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然不能达到上述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上述标准,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9.23安全施工9.23.1承包人在正式进入施工现场前,应与发包人签订安全文件并按发包人规定缴纳安全抵押金,以明确双方的责任。9.23.2承包人应按国家和湖南省、湘钢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承担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如对发包人造成损失,须赔偿发包人损失。9.23.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发包人应尽其可能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9.23.4承包人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或设备运输时,应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23.5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发包人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第十章安装、试车、性能考核与验收10.1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范围见合同“技术协议”。10.2设备调试、试车10.2.1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人负责单机无负荷试车,并在试车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方案、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10.2.2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联动无负荷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方案、时间、地点和对发包人应做准备工作的要求。发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承包人做好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叁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0.2.3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负荷试车,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通知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试车内容、方案由承包人提供并保证试车方案合理、安全。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承包人做好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叁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0.2.4由于承包人原因,试车达不到要求,承包人修改后重新试车,并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由于发包人原因对试车进度造成影响,本工程工期顺延,进度款支付双方另行协商。10.2.5调试、试车期间的周转件和易损件,液压站清洗用油,减速机、轴承等初次加注润滑油(脂)等初装量由承包人承担;试车用的能源介质由发包人承担。10.3工程移交10.3.1系统连续一个月满负荷稳定运行,双方共同签署工程移交手续。10.3.2系统连续运行二个月,经检测指标达标后,双方可签署竣工验收文件。10.3.3在考核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修理或更换。10.3.4在考核期内由于发包人原因无法实现本工程达标,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损失。10.4工程验收:考核期结束后,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项目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工程师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28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28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来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在验收后28天内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经批准,竣工日期为承包人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合格的日期。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及由于非承包人原因而引发的一切责任。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文件,明确各方责任。10.5本工程质保期按合同及“技术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质保期内由于因承包人设计、施工责任和设备质量等原因造成的问题,由承包人负责修理或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程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相关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执行。10.6在工程质保期内,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发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协助处理。第十一章保证与违约责任11.1承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设备是全新且注明厂家,并达到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保证值。11.2承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应是清晰的、完整的和正确的,工控软件不得有程序锁或隐藏的逻辑停机程序并能满足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11.3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技术文件失真、有误,导致承包人设计或制造错误,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的责任由发包人承担。11.4承包人的设计、技术服务、施工、采购(包括供应商选择)等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出现延期或未按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执行,出现错误和事故等情况,发包人在通知承包人进行及时修改、纠正等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可采取单次10万元以上考核、安排其他单位实施等方式(包括不限于上述方式)进行处理,必要时发包人可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法律、经济等方面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1.5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壹点五的违约金。如承包人违约金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后仍不能完工,发包人可考虑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未在合同规定的考核期内验收合格,拖延第一个月,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拖延第二个月,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未通过和环保罚款等,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1.6发包人无故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款,则合同工期顺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延期付款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违约金,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如发包人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支付,承包人可考虑终止合同。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无法在本合同规定的达标期内完成达标工作,则应视为考核达标。11.7除非双方文件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12.1任何因履行本合同或与之有关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章不可抗力13.1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受战争、自然灾害或双方无法控制的危害,由双方确认是不可抗力,未履约的一方在28天内电传通知对方关于人力不可抗拒事件的性质、程度和影响,并在通知发出一周内向另一方传真一份证明以便确认。13.2由于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履约时间上的拖延,不履约方履行合同的时间应从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之日起相应延长,费用索赔按相关规定。第十四章合同生效、解除及其它14.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14.2本合同附件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投标澄清文件等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与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才能生效,并应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项目停建或缓建14.4.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项目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的设备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以上撤出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14.4.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因不能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4.4.3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14.4.4项目停、缓建的费用和支出,须符合国家和地**府关于停、缓建项目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14.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和附件的内容泄露给第三方。14.6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正文完)发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承包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地址:电话:0731-58654690电话:传真:0731-58652523传真: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湘潭岳塘支行开户行:账号:1904031109022142661账号:纳税人识别号:914303007700529151纳税人识别号:邮编:411101邮编:签约时间:2025年月日附件:1、《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工程技术协议》2、《中标书》3、《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项目甲供材料价格的通知》钢司发〔2024〕27号4、《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5、《湘钢花园式工厂建设标准》6、《湘钢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6.0.1.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标段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发包人要求;(6)价格清单;(7)承包人建议;(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承包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5.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实施、竣工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工期为天。9.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6.0.2.附件二:履约担保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以出具银行官方范本为准。附件三: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7.第二卷8.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报价要求1.本工程报价由建安费、设备费和其他费组成,具体报价要求如下:1.1.建安费(增值税税率9%):按湘钢企业工程量清单规则(见附件3)按分项内容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其中:1.1.1主材甲供,甲供材料品种、价格见附件4:钢司发〔2024〕27号《关于调整建安工程甲供钢材价格的通知》计价,投标时甲供材(含损耗)需注明规格、型号及重量、长度、体积等,投标价及合同价为含税价。甲供材在湘钢厂内由招标方负责配送到现场区域,第一次卸车由招标方负责。如发生甲供材出厂的情况,须取得招标方的许可,同时运费由投标方承担。说明:税率请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甲供材招标方开具给中标方的是13%的增值税税票。双方合同签订时核定甲供材料费用(同时注明不含税价和含税价)。结算时:按不含税口径比较实际领用费用不足核定费用的,按核定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甲供材费用(扣款为增值税13%含税价);按不含税口径比较实际领用费用超过核定费用的,除扣除核定甲供材费用(扣款为增值税13%含税价)外,超出双方核定费用的部分,甲供材价格按招标方外购价格(或市价)加采保费用计算,数量以超过核定费用后的招标方财务部甲供材料明细表上的数量为准,从中标方合同款中扣除。1.1.2商品混凝土泵送费(含税、增值税税率6%)与湘钢工程技术公司另签合同.湘钢工程技术公司参考收费如下(具体以湘钢工程技术公司文件为准):⑴如由供方提供泵送设备则37米、28米、45、49米泵车泵送费为36元/m3;50——52米泵车泵送费为45元/m3。56米泵车泵送费为50元/m3,;62--66米泵车泵送费为55元/m3,.⑵每次汽车泵(28--56米)送数量不够100m3时,则汽车泵送费按100m3计价;60米以上汽车泵送数量不够200m3时,则汽车泵送费按200m3计价。⑶每车混凝土未满10立方米时,按10立方米运费结算,运输费按27.5元/m3,计算,运距超过15公里,则每增加壹公里按1元/m3的标准加收远程费。1.1.3土方及废渣、建筑垃圾外运指定由湘钢洪盛物流承担(详见附件5,附件6,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土方不出厂)。1.2设备费(增值税税率13%):设备计量单位是可计量的不可再分的最小单位,原则上单台设备估算在1万以上的设备逐一单列,并注明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重、单价、合价、厂家和参数等等信息。1.3.其他费:投标方自己有资质有能力提供的劳务、服务的税率按增值税税率6%报价。1.4.不可预见费用包含在总包报价中,金额由投标方自行考虑。2.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出现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报价、填报主要甲供材料数量异常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量、缺报漏报、报价不详细不合理(包括设计费取费不合理)、或者明显与实际价格不符等情况导致影响公平评标,评标委员会可经讨论后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不限于: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报价的投标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或废标,对异常低的甲供材数量(延伸至建安费)、不详细不合理报价、缺报漏报报价、或者明显与实际价格不符等等按(或类比)其他投标文件中的最大数进行填平补齐)。投标人须响应评标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并积极配合。投标人不配合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投标人报价不详细导致影响评委会评标,评标委员会可采取有利于招标人的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新二烧环冷机零排放EPC总承包招标技术文件》9.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发包人提供的资料附件1:《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新二烧环冷机零排放EPC总承包招标技术文件》附件2:湘钢企业清单规则20200410外发附件3:关于调整建安工程甲供材料价格的通知附件4:《建安工程预结算定额及取费标准的规定》附件5:《建筑垃圾厂内排废价格》附件6:关于规范油品分析、仪表检定施工收费范围、标准、管理的规定附件7:湘钢花园式工厂建设标准附件8:工程违约行为责任明细表、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施工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附件9:湘钢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附件10:湘钢新二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合同文本附件11-华菱通宝上线推介10.第三卷1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文件格式炼铁厂新二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保证金(六)商务偏离表(七)价格清单(八)承包人建议书(九)承包人实施计划(十)资格审查等资料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炼铁厂新二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含税总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不存在生产经营方面未申报的行政处罚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如果被查出存在未申报的上述情形,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 2工期1.1.4.33缺陷责任期1.1.4.5……4分包4.3.4………………………………………………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报价总金额(万元、含税)最终含税报价大写: 小写:备注其中(1)设备费(含规范书要求随机备件 万元)税率13%(2)建安费(万元)税率9%其中:人工费(万元)包含在建安费中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万元)包含在建安费中其中:甲供材(万元)包含在建安费中(3)其他费税率6%其中:设计费(万元)* * 费(万元)工期对商务标书内容知晓的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备注:1.本表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2.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补齐,确保项目内容及报价的完整性。总包报价中须包含不可预见费,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炼铁厂新二烧环冷机零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聘任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五、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以出具银行官方范本为准。11.1.六、商务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离说明12345……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七、价格清单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应按照以下报价表格式及投标人须知报价说明进行报价。并同时提供excel格式报价表格作为投标附件上传。7.1:建安费报价表如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湘钢企业工程量清单规则按分项内容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含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7.2:设备费报价表(不含备件)(行数自定)序号名称生产厂家及品牌型号规格、详细技术参数(含材质、单重等)、性能描述产地(厂家)数量单价小计价总价表格行数自定,备件单独填报一个表格。1、原则上单价在1万元(含)以上(电气部分单价在1000元(含)以上)的设备、关键部件须在此表中列项并报出相应单价和总价。2、机械部分要求标明重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7.3:备件清单及报价表(行数自定)序号名称生产厂家及品牌型号规格、详细技术参数(含材质、单重等)、性能描述产地(厂家)数量单价小计价总价注:表5.3中的备件总价已计入投标总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7.4:其他费用明细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八、承包人建议书(一)总体方案及设计说明(含总图布置)九、承包人实施计划1.方案内容:1.1工艺方案(含工艺技术指标计算、工艺布置)1.2各专业方案(要求包括设备、系统技术性能指标完整性描述)1.3其它2.工作大纲2.1工程实施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2.2项目团队的组织机构2.3项目经理资格和业绩2.4各专业主管人员资格和业绩3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内容4.质保技术承诺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离说明12345……投标人须保证:除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说明:(1)若投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与招标文件有差异,无论多么细微,必须在差异表中说明;(2)若技术差异过大,可专题说明;(3)投标文件未提供技术差异表、或技术差异表内无具体内容或未在技术差异表中申明的内容,均视同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条款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十、资格审查等资料(一)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名 称2022年2023年2024年一、流动资产二、流动负债三、流动比率四、净利润五、净资产六、净资产收益率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冷机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