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区位碳汇开发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人民政府2025)
枋洋镇上存水库重点生态区位碳汇开发技术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枋洋镇上存水库重点生态区位碳汇开发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文昌西路277号中骏云景府10幢D0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WQ[2025]TP-015号
项目名称:枋洋镇上存水库重点生态区位碳汇开发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 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枋洋镇上存水库重点生态区位碳汇开发技术服务
1
450000.00
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合同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 2025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文昌西路277号中骏云景府10幢D004室
方式:邮件获取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文昌西路277号中骏云景府10幢D0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8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文昌西路277号中骏云景府10幢D004室
六、信息公告媒体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现邀请受邀供应商前来参加,如有不清楚,请电话联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善化里路8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法:0596-8255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1110号f14-2503-7
联系人:洪小英/薛丽平
联系方式:19059036823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区位碳汇开发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