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愿服务活动宣传保障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健康新疆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保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健康新疆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保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7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H-2025-Z-01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健康新疆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保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7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健康新疆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保障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7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健康新疆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保障,详情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昆明路西一巷127号
联系方式:0991-2816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旭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30楼3001室
联系方式:0991-3651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智慧
电 话:0991-3651985

附件信息:

XJXH-2025-Z-0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健康新疆行志愿服务活动保障(1).doc6.1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健康新疆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保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编号:XJXH-2025-Z-014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旭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供应商须知正文14一、说明14二、磋商文件15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7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五、竞争性磋商程序23六、授予合同29七、质疑和投诉30八、项目验收32九、适用法律33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33十一、其他注意事项33第三章采购需求34第四章评审方法39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4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0一、资格响应文件52二、报价文件67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7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健康新疆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保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7日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XH-2025-Z-014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健康新疆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保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27000最高限价(元):227000采购需求:健康新疆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保障,详情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45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1.4.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1.5.五、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7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投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无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1.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昆明路西一巷127号联系方式:黄晓宾152990718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旭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30楼联系方式:韩智慧18699309799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韩智慧18699309799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健康新疆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保障采购项目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昆明路西一巷127号联系人:黄晓宾联系电话:15299071803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旭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30楼联系人:韩智慧联系电话:186993097994项目预算227000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无效。5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备选方案☑ 不接受 8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16:00(北京时间)10磋商时间、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1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和专家评委2人。专家评委确定方式:在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2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金额(小写):4500元金额(大写):肆仟伍佰元整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新疆旭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苏州路支行行 号: 308881029091账 号: 991906636310558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汇、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注意事项如下:(1)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若以支票、汇票、本票缴纳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文件指定帐号(以新疆旭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3)供应商请自行查询是否到账,供应商以网银转账、电汇汇款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须从供应商公司账户转出,并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及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信息,且自行查询是否到账。(4)采用银行保函缴纳的,应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及保函的有效期。 注: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4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5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16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否17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8节能、环保要求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环保节能相关条款19代理服务费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接收成交通知书时;缴纳金额: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新疆旭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苏州路支行行 号:308881029091账 号:99190663631055820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注: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中小企业在融资、保证金、履约保证等方面有需求的,可查询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政策,通过专业化的担保途径解决。22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45天2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付合同10%,剩余90%项目验收后支付。24采购人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1、在本项目开标时,请供应商代表使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进入本包的开标页面出席本次开标会。2、签字及盖章的相关补充说明: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标电子投标,在本次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的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与其手写签名或者私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次采购均予以认可。本次采购中遇到的供应商电子公章与供应商的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次招标予以认可。3、本次采购中所述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等均指原件的扫描件。4、本次采购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所称“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25质疑接受说明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接收部门:新疆旭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韩智慧联系电话:18699309799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30楼提交方式:将供应商疑问文件电子版(须为可编辑的WORD文档)与盖章的原件纸质版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529571441@qq.com,如WORD文档内容与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PDF内容不一致的,以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PDF内容为准。 注:1、质疑函格式须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二次报价说明1、开标默认响应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其响应文件无效;2、无论何种原因,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扫描件(开标、评标相关数据和资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一律视同其未提供。3、本项目须二次报价,二次报价须在政采云系统规定的30分钟内报价,评审过程中供应商请不要远离电脑,确保网络畅通,待开启二次报价后,供应商请按政采云系统规定的30分钟内进行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的,按以下方式处理:①因系统原因(系统维护、升级等)造成的,由代理机构向所有供应商发函,由供应商回复并确认将所有单位的第一次响应文件报价作为第二轮(最终轮)的响应报价。②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视为放弃本轮报价。4、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其他说明1、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2、各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响应文件均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3、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响应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假合同、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有权复查原件,如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以上情形将书面上报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处理。4、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5、本项目所述时间以政采云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6、若采购文件其他部分描述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7、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响应文件的过程稿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两种情形,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响应文件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8、本次采购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所称“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平台相关事项1、电子标书加盖法人章的两种方式:一种为法人电子章;另一种为纸质手写版盖章后扫描,两种方式的任意一种在评审时均予认可。2、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领和绑定、下载投标客户端。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证书办理可通过在线APP“新疆政务通”或新疆CA网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若单位已经办理过新疆CA证书且证书符合国产密码算法要求,可直接联系发证机构,申请增加“政采云”招投标电子签章,无需重新办理。3、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991-2899144,CA办理问题请咨询新疆CA服务电话0991-2819290,或加QQ号800175577。解释权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或不同组成文件之间就同一事项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若采购文件其他部分描述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注:1、本表内容与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供应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1.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5“电子响应文件”是指:按照兵团政采云平台编制加密的响应文件的要求,完成制作的响应文件。1.2.6“成交供应商”是指: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2.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称为招标采购单位。1.3、货物和服务1.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1.4、磋商费用1.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构成2.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方法(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件。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书面向采购单位提出。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在兵团政采云平台向所有供应商公布,供应商可在对应栏目下载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2.2.2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单位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兵团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2.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兵团政采云平台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3.3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且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并通过在兵团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3.1.响应文件的语言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3.2响应文件的构成3.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资质响应文件(2)报价文件(3)商务技术响应文件3.3响应文件编制3.3.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3.3.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响应文件。3.3.3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标书)为正本。3.3.4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3.3.5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6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函》、《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3.3.7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3.4.磋商报价要求3.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3.4.2商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和《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磋商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3.4.3《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总价中;(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3.4.5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6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4.7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3.5备选方案3.5.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6联合体投标3.6.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3.6.2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3.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5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响应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6.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6.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7.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3.8.磋商保证金3.8.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规定的保证金收取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3.8.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3.8.3未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3.8.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3.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9.磋商的有效期3.9.1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3.9.2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评标系统将无法接受,采购单位不予受理。4.1.2响应文件光盘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光盘须用信封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和有“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单位不予受理。4.1.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响应文件U盘、纸质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指定兵团政府采购网业务平台的指定栏目。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4.2.2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指定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光盘,采购单位不予受理。4.2.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迟交的响应文件4.3.1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4.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4.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4.4.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竞争性磋商程序5.1磋商小组的组成5.1.1评审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磋商小组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磋商方法5.2.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5.2.1项目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A.采用见面开标方式5.3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3.1资格性检查(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检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4)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5)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5.3.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5.4违法违规行为5.4.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5.5.1响应文件的修正及澄清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提交最终报价时,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5.5.2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5.5.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5.5.4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5.5.5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6磋商5.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6.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6.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5.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6.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5.6.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6.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不见面开标方式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兵团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6.10采购结果确认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5.7.公示或公告5.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授予合同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根据成交结果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合同文本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6.1.2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1.3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成交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七、质疑和投诉7.1质疑7.1.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6)提起质疑的日期。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7.1.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7.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1.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7.2投诉7.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应是参与项目的供应商;(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6)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7.2.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7.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八、项目验收8.1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8.2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九、适用法律9.1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10.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单位所有。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1.4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11.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预(概)算22.7万二、采购标的汇总表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广告宣传服务C23150000项1否三、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1.支持绿色本项目不涉及。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标的适宜由小微企业提供。本次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四、技术商务要求3.1.1、车辆及驾驶员服务要求(1)车辆配置提供至少2辆四驱越野车(或商务车)单辆核载≥5人(含驾驶员),配备灭火器及防滑链行车前做好保养检修,每日车辆清洁保养,确保空调、制动系统完好(2)保险要求(覆盖全周期45天)保险类型最低保额要求特殊条款车辆交强险法定标准须覆盖全部服务车辆车辆商业全险车损险+三者险≥100万/辆含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司乘人员意外险≥100万元/人包含高原反应及急性病保障第三方责任险≥200万元/单次事故包含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3)驾驶员要求持有c1驾照且驾龄≥3年,具备高原/山地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提供近3年安全驾驶证明每日工作时长≤10小时,连续驾驶4小时需强制休息随车配备应急维修工具3.2.2、药品采购及医疗管理(1)采购数量活动共计8站,每站提供药品10000元(含包装经费),具体药品种类根据志愿服务活动实际需要采购或补充(2)质量要求原则上不购买进口药品,如有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口岸检验报告。(3)质量保障药品有效期≥18个月(以交付日计算),距失效期<12个月的药品视为不合格。不接受近效期药品、召回批次药品或库存尾货。(4)包装要求外包装印有清晰中文标识(通用名、剂量、批号、有效期、储存条件)。最小独立包装(如铝箔板、小瓶)需密封完好,便于分发给个体使用者。3.3.3、药品适应性要求(1)储存便捷性所有药品需在≤30℃常温储存(无需冷藏),耐受湿度70%以下环境。提供药品需具备耐高温能力,如运输中短暂暴露于40℃环境不影响药效。(2)使用便利性口服药优先选择非苦味制剂(如薄膜衣片),儿童药配备量杯或滴管。外用药包装需防儿童开启设计。(3)安全警示含特殊成分(如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药品,外盒需加印红色警示框:"禁用人群:孕妇/青光眼患者"。3.4.4、服务支持要求(1)配送与包装供应商提供分类防潮箱(内分口服药、外用药、急救包区隔),箱体印"健康新疆行志愿服务活动"标识。支持分区域打包(按服务点数量分箱),标签注明箱内药品清单。(2)应急响应活动中如有紧急用药需求,48小时内可紧急配送短缺药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机制)。(3)注意事项:避免采购限制:不包含抗生素、注射剂等需处方管理的药品,确保志愿者合法使用。成本控制:药品供应商按"零差价公益采购"报价。验收标准:到货后随机开箱抽检,破损率>0.5%或批号混杂乱序视为不合格。3.5.5、摄影摄像及纪录片制作(1)设备及人员要求器材配置:4K摄像机≥1台(如SonyPXW-FS7及以上)、无人机(大疆Mavic3行业版以上,含2电池)、专业单反相机(配备摄影所需镜头)、移动存储介质(用于现场素材备份)。(2)人员配置:主摄影师(5年以上纪录片经验)、助理摄像师(兼无人机操作手)后期剪辑师(5年以上纪录片经验),其中主摄影师、助理摄像师需全程跟队。(3)服务内容每日拍摄要求⭐活动纪实素材≥120分钟/天(含航拍比例≥10%)⭐关键场景多角度拍摄(会议、仪式、特写等)⭐每日22:00前备份素材至3块移动硬盘(异地存放)(4)纪录片交付标准项目参数要求时长5±0.5分钟格式MP4(H.264编码,1080P分辨率)内容结构片头15″+正片4′30″+片尾15″附加成果45天活动精彩集锦(15分钟粗剪版)交付时间活动结束后15天内3.6.6、其他强制条款(1)验收标准药品按清单100%现场清点验收纪录片需通过甲方三轮修改确认(修改次数≤3次)(2)违约责任车辆故障导致行程中断>4小时,按2000元/小时赔偿纪录片延期交付按合同总额0.5%/日扣除违约金第四章评审方法一、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二、综合评分细则表初步评审表资格检查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为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扫描件。二、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相应证明。注:1、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行业中小微划分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当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上个月的财务报表;自然人提供本人的银行资信证明。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响应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缴费记录或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供应商必须为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的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记录为准)。 符合性检查1.一、电子响应文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上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章或签字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二、响应报价唯一性具有唯一性,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三、磋商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四、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证明材料。五、其它要求1.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未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详细评审表评分点评分标准价格评审(10分)报价评审(10分)价格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评审报价)×价格分值磋商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最低评审报价,有效报价为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最终报价;最终磋商评审报价为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最终报价。商务评审(40分)类似项目业绩(10分)供应商自2023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有类似服务案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提供的证明文件未显示日期、未显示项目名称、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则该合同视为无效业绩,不予以得分。)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1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15分)1、能够组建7人以上团队,包含摄像师(一人)、灯光师(一人)、后期剪辑师(一人)、驾驶员(两人)等工作人员。每有一项相关人员得2分,满分10分。2、团队人员中每有一名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得1分,满分1分。3、团队人员每有一个相关行业得2.5分,本项满分5分。(团队成员需提供近6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本项不得分。)项目负责人能力(3分)为保障项目运行及协调本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级行业相关职称证的得3分;中级职称证的得2分;职称证的得1分。(注: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6个月内任何一月供应商为其社保缴费证明及劳动合同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技术评审(50分)项目服务方案(22分)1、供应商对本项目定位、诉求的理解和认识程度,写出本方案,至少包含:①项目整体策划方案②创意脚本及分镜头文字脚本③主题诉求。2、供应商提供完整的组织实施方案,至少包含:①项目整体推进流程安排②各环节人员分布及工作安排③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及保障措施。3、供应商提供应急方案,至少包含:①突发事件的处理②器械故障应急措施等。4、策划方案包括:①对项目的理解②新奇的方案③选题方向及可行性论述等。每项2分,满足采购需求且方案合理可行每项得2分;每有一项存在欠合理或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或不符合实际需求得0分,满分22分。车辆及驾驶员服务(6分)车辆配置、保险要求、驾驶员要求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药品采购及医疗管理(5分)依据采购数量、质量要求、适应性要求、服务支持要求要求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相关承诺书,未提供每项扣1分。售后服务方案(12分)售后服务方案需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和明确的联系方式。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每项4分,满足采购需求且方案合理可行每项得3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或不符合实际需求得0分,满分6分。服务质量(10分)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服务质量做出承诺,对于未按时完成做出合理的应对或赔偿方案得10分。(格式自拟)优惠服务(7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有竞争性的优惠服务条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每条实质性优惠项目得1分,满分7分。注: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三、推荐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1)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四、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甲方(委托方):项目负责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编:乙方(受托方):项目负责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编: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提供创作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支付相关委托经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委托项目本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情况:1、委托乙方策划创意并制作的纪录片项目期限:2025年月——2025年月。二、项目管理(一)甲方权利义务1、为保证乙方有效开展本项目工作,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以及必要的工作条件。若甲方逾期未提供的,乙方有权顺延项目完成时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项目执行进程以及提供的项目服务质量,有权对项目质量提出合理的建议。3、甲方针对本项目的事项安排、意见建议、研讨活动等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知晓或参加。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知晓或参加的,由此对项目执行和项目成果造成的相关影响,乙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甲方需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本项目的委托经费。5、委托期内,甲方有权对影片提出修改意见,具体意见在乙方提供影片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但原则上成片修改次数不超过次。6、宣传片成片修改次数超过次后乙方需另行向甲方收取适当费用(乙方承诺除对宣传片进行结构性调整、增加新素材拍摄、重新制作三维制作、重新配音配乐外的轻微修改,可以免收修改费,如需修改配音及特效甲方每次追加制作费,重新或新增拍摄及后期制作工作需按合同预算费用单价进行追加)。(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通过专家访谈、小组座谈、案头研究等方式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和项目研究策划,并向甲方提供项目成果(具体以本项目委托事宜为准)。2、乙方应于2025年月日前提交相关项目成果。3、本项目执行期间,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定期沟通项目的进展情况。4、乙方有权收取本项目的委托经费。5、乙方为确保该项目的一贯性,将使用统一贯之的专业制作团队,其主创人员应参加相应的策划、研讨和汇报会议,并至始至终参与制作过程。6、乙方在结束甲方委托工作后,有义务归还一切与甲方委托工作相关的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三、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委托经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详见经费预算表)2、甲方(一次性/分期)向乙方支付委托经费,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如下:(1)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的30%,即:元,(大写:元整)。(2)宣传片正式进场进行摄制前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的50%,即:元,(大写:元整)。(3)项目结果提交验收合格,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的20%,即:元,(大写:元整)。3、乙方收到委托经费后日内,向甲方出具相同金额的发票。4、乙方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四、项目验收的标准和方式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验收:1、乙方提交项目成果的形式:1920*1080高清(HD*1,DigitalBeta*1)分轨音乐数据档/DAT画面比例:16:92、项目成果的验收标准:记录片的验收单签收,经甲方审定并在验收单上盖章,视为验收合格。3、项目成果的验收方式:提交纪录片的成片。五、项目成果的归属及使用因履行本项目产生的项目成果,其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有。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以及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给予第三方用于商业用途对外发布、使用、转让、许可他人使用以及对项目成果申请专利等,乙方研究人员在项目成果中享有署名权。六、关于委托项目中可能涉及的外协事宜1、乙方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委托项目的创意内容、目标任务等的现实需求,开展外协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2、外协的具体项目:委托,就纪录片的实地拍摄、后期制作等工作。七、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获得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律师费等)。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延迟未能如期提交成果(非乙方原因除外),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成果,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费用。3、如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须偿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八、免责条款1、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等其他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应在互信的基础上协商解决。2、因甲方的委托需求变更,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应在互信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九、保密条款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晓对方技术、管理、人事、财务等任何方面的涉密信息和资料,应予以保密,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披露、使用、复制或以任何方式处置上述涉密信息和资料,并应促使其员工、关联方承担相同的保密义务,如果任何一方员工、关联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视为该方违反保密义务。2、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保密期限:年十、通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法律文书等材料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联系电话电子送达,发送至本合同所记载之联系电话时,即视为送达;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一方变更联系人或收件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修订,补充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外协,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在本合同中注明外协的内容及相关经费等信息。如在本合同中没有注明外协等相关事宜,则原则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同意外协。3、甲乙双方在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4、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项目负责人)经友好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履行完毕即自行失效。若甲方与乙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项目负责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年月日一、资格响应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为准。);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扫描件。法定授权人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电子签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类型:住所:成立日期:年月日营业期限:姓名:性别: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理人,且必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上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法人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成立一年以内的须提供成立当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上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法人单位成立三个月以内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或自行编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自行编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三)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以证明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内容和格式自拟)。(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编号)磋商,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采购,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一、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技术服务。二、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近三年:成立三年以上的,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广告宣传服务,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注释”: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组成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各方共同出具;合同分包的,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主承包商)出具。2.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提供的货物、承建工程、承接服务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包括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1)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2)要求或接受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或允许合同分包的,还应当提供联合体协议或者合同分包意向协议,该协议应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相关企业”信息为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新成立的企业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认为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4)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逐一填写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相关企业具体情况,并判断该企业类型。(5)采购文件规定:采购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合企业〔2011〕300号)中十六个行业对应。附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Z<1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如属于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七)其他资格文件1、磋商保证金/保函及账户信息说明:此处上传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及账户信息。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格文件二、报价文件(1)竞争性磋商函(代理机构名称):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在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有),对此无异议。4.本投标有效期为个日历日。5.接受磋商文件所列须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没收磋商保证金的约定。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8.我方在此申明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任何规定,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和质疑均已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落实清楚,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在对采购文件提出任何质疑。9.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情况。10.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日期:(2)磋商报价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总报价小写: 大写: 报价单位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备注:说明:1、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总报价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的依据。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3)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报价项目内容总价取费标准说明备注1234567税金(元)管理费(元)总计(元)备注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3.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4.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报价响应资料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概况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说明: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清晰扫描件,否则评委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采购单位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3)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要求部分投标货物/服务响应部分偏离说明123456…说明: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服务人员情况表(1)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 名性 别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联系电话手 机近五年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2)承诺投入的工作人员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本项目主要工作年龄性别职称/职务专业/年限承诺到位率到现场服务起止时间类似工作的经历、业绩、是否有上岗证等介绍(或另附简历)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工作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志愿服务活动宣传保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