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改造招标公告(远安县人民检察院2025)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0012025060053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7717
3、项目名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8.860808(万元)
6、最高限价:108.860808(万元)
7、采购需求:
工程位于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建设地址在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大道50号,主要内容为原墙面、吊顶、地面、门窗拆除,墙面、地面、天棚、门窗重新装饰及更换,强电、弱电及给排水工程拆除及安装工程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6月2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7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3.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其他相关媒体网站或APP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4.各投标供应商如遇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088-5358。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hbzc.bossbolo.com/help/index.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50号
联系方式:17707178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 0717-3813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晨
电话: 0717-3813726
相关下载
附件:采购公告.pdf
相关合同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改造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9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0001202506005330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77173、采购项目名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改造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08.860808万元6、最高限价:108.860808万元7、采购需求:工程位于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建设地址在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大道50号,主要内容为原墙面、吊顶、地面、门窗拆除,墙面、地面、天棚、门窗重新装饰及更换,强电、弱电及给排水工程拆除及安装工程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收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日,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6.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6.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磋商小组不予采信;6.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是该供应商: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6.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6.6、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补充说明:(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磋商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格式自拟)。若本项目成交,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采购人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远安县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6.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缴纳有效);6.8、供应商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6.10、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6月2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2.地占: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5年6月2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五、开启1.时间:2025年7月9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3.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其他相关媒体网站或APP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4.各投标供应商如遇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088-535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50号联系方式:177071787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联系方式:0717-38137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晨电话:0717-38137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