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2025)


温州市公用集团 | null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20250612
2.项目名称: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3.预算总金额(元):770000.00元
4.采购需求:
标项内容: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元):77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770000.00元
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要求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投标供应商将下述资料整理后,并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66360152@qq.com。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书;
3.4报名费转账记录;
4、售价:500.00元,以银行转账形式,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账号:3305016288080000031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0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形式
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账号:3305016288080000031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信河支行
注:保证金缴纳须进行备注(格式:投标保证金-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https://wzgzw-cg.zhengcaiyun.cn)和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gytz.com/)(以下简称“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供水大楼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370661592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9032087322
电子邮箱:466360152@qq.com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8867791669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纪检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7-67262009、88100267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7月1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466360152@qq.com。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9032087322。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相关附件:附招标文件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监理定稿20250626)docx.docx (172.3 KB)

招标文件(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监理定稿20250626)docx.docx

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6(一)投标须知前附表6(二)总则9(三)招标文件说明10(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1(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4(六)开标与评审15(七)授予合同18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20(二)招标内容及要求20第四部分合同条款23第一章协议书23第二章通用条件25第三章专用条件26第四章合同附件33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2附件一承诺函43附件二-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4附件二-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5附件三投标函46附件四技术(或商务)偏离表47附件五拟任项目负责人简历表48附件六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49附件七投标人业绩一览表50附件八项目负责人业绩一览表51附件九开标一览表52(一)总则53(二)评标组织53(三)开、评标程序及办法53(四)评标细则5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永嘉水务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Y202506122.项目名称: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3.预算总金额(元):770000.00元4.采购需求:标项内容: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预算金额(元):770000.00元最高限价(元):770000.00元允许联合体投标:否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备注:/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3、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报名有效)。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投标供应商将下述资料整理后,并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66360152@qq.com。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书;3.4报名费转账记录;4、售价:500.00元,以银行转账形式,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账号:33050162880800000310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形式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账号:3305016288080000031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信河支行注:保证金缴纳须进行备注(格式:投标保证金-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https://wzgzw-cg.zhengcaiyun.cn)和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gytz.com/)(以下简称“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7、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供水大楼项目联系人:潘先生项目联系方式:1370661592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项目联系人:周先生项目联系方式:19032087322电子邮箱:466360152@qq.com质疑联系人:叶女士质疑联系方式:18867791669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纪检室监督投诉电话:0577-67262009、88100267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的征求意见公示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一、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3.影响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二、征求意见的回复: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7月1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466360152@qq.com。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9032087322。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三、相关附件:附招标文件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6月26日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2资金来源自筹3招标人名称: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13706615928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90320873225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8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允许10投标货币人民币11投标语言中文1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3、提供投标文件电子U盘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供。备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如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未分开制作与包装或未密封,将被视作无效标处理,被拒绝接受。封袋和封条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应在密封袋上清楚地分别标明“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字样。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递交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15签字或盖章要求1、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签字盖章。2、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凡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签字(或盖章)。3、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均加盖单位公章。16投标样品 不需要 需要17投标保证金不需要需要 金额: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形式18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金额 5 %。形式:以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交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1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请投标供应商将资料整理后,并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66360152@qq.com。3、售价:500.00元。20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22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7月 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23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开标前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标程序:本次开标先开启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先进行符合性检查及资格性检查,未通过符合性检查及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后续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在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完毕后,当众开启全部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未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再进行评审。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5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由招标单位负责解释26合同管理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交给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备案。(二)总则1.说明1.1.1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招投标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1.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2.定义及解释2.1.1招标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2.2.2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3.3投标供应商:系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2.4.4中标供应商:系在本次招标中,中标的投标供应商。2.5.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招投标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建的专门负责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6日期:指公历日。2.7.7合同:指由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8.8“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3.1.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5.保密与披露事项5.1.1投标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5.2.2投标供应商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5.3.3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5.4.4招标人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中标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6.投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踏勘现场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以便投标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供应商承担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供应商由于对现场条件不了解而造成中标后发生一切不良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投标委托如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五部分)。(三)招标文件说明9.招标文件构成9.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及工程,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标办法第七部分补充通知及答疑(如有)9.2.2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9.3.3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10.招标文件的澄清10.1.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供应商,均应在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按招标公告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邮寄、传真或类似的方式送达所有投标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2.2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时会将标前会的通知(包括时间和地点)发给所有投标供应商。11.招标文件的修改11.1.1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内发布,投标供应商自行查阅或下载,无须作收到确认。11.2.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11.3.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说明12.1.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12.2.2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12.3.3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化字。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4.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无效。13.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部分,除“开标一览表”以外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1.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等三部分组成。13.1.1资格文件:序号内容备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三选一):①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承诺函。附件一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4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3.1.2技术商务文件:序号内容备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二-23投标函附件三4技术(或商务)偏离表附件四5拟任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五6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附件六7投标人业绩一览表附件七8项目负责人业绩一览表附件八9投标供应商根据评分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3.1.3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备注1开标一览表附件九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4.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说明14.1.1投标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关联定位、加密并递交。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4.2.2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14.3.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投标供应商将被取消招标供应商资格,并予以公告。14.4.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5.5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文中带“▲”标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会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对其不利的判断和分析。15.投标供应商其他文件的编制及编目15.1.1投标供应商其他文件由投标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16.投标报价16.1.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价格应该用人民币投标。投标报价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商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16.2.2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只有一次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次采购的重要性,提供对招标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16.3.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6.4.4投标供应商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招标代理机构注意,否则是投标供应商自己的风险,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7.投标有效期17.1.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日历天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有可能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无效标。17.2.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供应商可拒绝前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1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逐一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公章。18.2.2▲投标书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18.3.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18.4.4投标文件凡涉及加盖公章的均加盖单位公章。18.5.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19.知识产权19.1.1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19.2.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20.投标保证金20.1.1金额: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21.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1.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1.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1.3.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1.4.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1.5.5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项目代建人;21.6.6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监理人;21.7.7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21.8.8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项目代建人或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21.9.9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项目代建人或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21.10.10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施工承包人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以及监理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1.11.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1.12.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1.13.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1.14.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1.15.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16.16法律法规或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2.串通行为认定:22.1.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22.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22.3.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22.4.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22.5.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22.6.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遗留有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必需的信息资料的;22.7.7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招标单位协助投标供应商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的;22.8.8招标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22.9.9不同投标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供应商中标或轮流中标的;22.10.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认定为“挂靠”行为:(1)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2)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24.1.1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14项。2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1.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以前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并重新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26.投标截止时间26.1.1本次采购的投标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26.2.2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和投标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六)开标与评审27.开标27.1.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7.2.2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8.评标委员会28.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8.2.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对每一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交评审报告并推荐有排名次序的预中标单位。29.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29.1.1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地**府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29.2.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30.评标工作程序30.1.1开标前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0.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先进行资格性审查;30.3.3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30.4.4评标委员会再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评审;30.5.5开启资格审查、技术商务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记录。30.6.6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30.7.7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一个预选中标供应商(得分高者),其余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为备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合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合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招标人代表在所有得分均相同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依法予以确认为中标供应商。31.关于评审的说明31.1.1初步评审:资格性检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等。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及详细评审投标文件时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2)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3)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投标总价或投标明显不合理而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的;(6)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8)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0)授权代表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1)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2)主要技术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有重大偏离,或者商务条款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1.2.2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检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需要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的,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3.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和技术商务评估,先评技术商务部分,综合比较与评价,宣布评价结果;接着对技术商务合格的投标报价予以审查,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31.4.4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及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否决该投标。32.评标过程保密3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32.2.2在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中标供应商的确定34.1.1招标人按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中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https://wzgzw-cg.zhengcaiyun.cn)和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gytz.com/)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一日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5.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5.1.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任何或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35.2.2若在开、评标期间出现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5.3.3如果第一候选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其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招标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第二候选人。如果第二候选人仍无法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第三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所有候选人均无法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并宣布采购无效,对受影响的投标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5.4.4招标人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36.评标结果质疑与投诉36.1.1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6.2.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质疑受理机构: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7-657518792)质疑受理机构: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质疑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供水大楼质疑电话:0577-658379053)投诉受理机构: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纪检室投诉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供水大楼投诉电话:0577-88100267(七)授予合同37.中标通知37.1.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向获接受的投标供应商发出书面的《中标通知书》。37.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8.签订合同38.1.1中标供应商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必须依照“通知书”的规定,派遣其代表前往与甲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签署书面合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合同或要求甲方签署其它任何声明或合同,否则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38.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3中标供应商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中标金额的1%计算赔偿金)。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另选其它投标供应商中标。39.招标结果通知39.1.1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https://wzgzw-cg.zhengcaiyun.cn)和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gytz.com/)同时发布中标结果。40.履约担保金40.1.1中标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41.招标结束41.1.1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即为招标结束。42.代理服务费42.1.1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协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代理费不足8000元按照80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号: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账号:3305016288080000031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信河支行。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概述1.1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招标的产品技术规格、参数、数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材料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前来投标。希望投标供应商以优质的产品、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身的竞争实力。1.2本技术规范只是对招标技术要求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供应商有责任对招标的材料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负责。1.3在投标之前,投标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咨询。1.4投标供应商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负责,并保证不伤害招标单位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招标单位概不负责。1.5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投标供应商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而不允许只对范围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有可能失去投标资格。1.6.本次招标材料所列的每一项技术指标和配置均为基本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选用的材料在技术指标、性能、功能、配置等于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并完全满足招标需要,否则将可能作出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评定。(二)招标内容及要求一、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永嘉县。2、工程规模:建安费约4500万元。3、本次招标主要包含以下子项目:(1)瓯北街道五星路(园区大道-阳光大道)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包含工程范围的雨水主管、污水主管、检查井新建及修复等。(2)永嘉县桥头、桥下及上塘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主要涉及上塘污水净化站、桥下污水厂、桥头污水厂3座污水处理厂(站)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处理厂(站)内预处理系统设备改造、污泥处置系统改造、MBR膜系统更新、曝气系统改造、除臭系统更新、厂房内污水提升泵系统改造等设备更新。(3)永嘉县大若岩污水处理站设备更新项目。(4)业主指定的其它若干子项目。二、监理目标:进度控制目标: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办理、备案、缺陷责任期满为止。质量控制目标:合格。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业主批准的工程概算。工程计量、签证、结算不超过计划量。三、监理现场机构的要求:1、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2、对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的要求:监理人员配备须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139号文件且满足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要求。四、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1、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包括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监理服务。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如发生检测费用,应事先报告招标人,经招标人代表同意后,由招标人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4、监理单位及相关监理人员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存在经济利益关系。5、监理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2名(其中机电安装工程1名、市政公用工程1名),每个子项目要求配备1名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和1名监理员。除总监外所有其他监理人员须经业主面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因面试不合格问题导致项目人员不足问题按照人员缺岗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五、投标报价:1、本工程监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取工程监理服务费。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监理费取费基数为:4500万元;今后不论工程如何变动,相应的中标监理费率均不调整。2、监理费最高限价:77万元。监理费报价=监理费取费基数×投标费率。当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按无效标处理。3、监理费费率实行固定费率,服务期限到项目全部完成为止,监理费以监理范围内工程结算总造价为计算基数,费率按相应的中标监理费率;监理酬金总价以监理范围内实际工程结算造价乘以中标监理费费率,但最终监理费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监理费签约酬金金额,超过部分不予计算。中标监理费费率=投标人监理费投标报价/取费基数×100%(今后不论工程如何变动,监理费费率均不调整。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监理工作的额外工作时间、附加工作时间、夜班施工、节假日休息加班费等已包含在本次监理服务费报价中,不另行计取。5、本监理工程为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个别工程项目可能因多种原因造成工程的暂停,监理单位应无条件在重新开始施工之日继续监理,且不追加任何费用。6、监理服务费总价以监理范围内实际工程结算造价乘以中标单位相应的中标监理费率,若工期延误不再计取监理费(该风险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费用含入报价中)。7、监理单位应承诺在开工前无偿协助甲方或施工单位办理工程开工前期手续。六、商务要求1、具体付款方式:1).签订监理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2).工程量完成50%时,按监理费总额支付到50%;3).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按监理费总额支付到80%;4).办理结算后支付最后20%的剩余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注:监理人应在委托人每期付款前提供相应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暂缓支付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①监理费结算价=实际监理的工程内容造价(工程结算造价)×监理费率。②监理费率的计算:根据监理人中标价确定监理服务合同价及相对计费基数的费率;监理费率计算公式为:监理中标价/按4500万元×100%5)本项目为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阶段的配合和施工阶段(含材料、设备采购)监理。其中个别专项工程项目也可能因多种原因造成工程的暂停(除不可抗力因素),监理人无条件在重新开始施工之日继续监理,风险自负,并在报价时综合考虑。2、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全部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办理、备案;(2)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之日起2年。3、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以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交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工程监理过程中,总监以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拟派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主要人员一览表中的人员名单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不到位,委托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全部退还(无息)。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一章协议书本章内容直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的协议书部分。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2.工程地点:位于永嘉县;3.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安费4500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章通用条件本章内容直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的通用条件部分。第三章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6)其他合同文件。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包括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监理服务。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1)参与施工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协助业主与承包商办理开工的有关手续;(2)协助业主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3)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4)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和安装活动,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5)对施工设备、机具的进场报验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6)对于用于工程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控制,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和规格以及质量标准,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件用于工程;(7)核验承包商所作的工程进度计划,签收检查承包商填报的旬、月、季等报表,随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计划;(8)对于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理控制;(9)根据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的付款规定,以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数量的核定,审核付款凭证;(10)监督检查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11)根据承包商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阶段工程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竣工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最终验收;(12)督促检查承包商完成竣工图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业主归档;(13)协助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方协调统一的处理意见整改完成;(14)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对有关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提出监理控制要求。(15)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履职和工程建设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薄弱环节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重点监控,并建立人员到位履行职责的记录制度,对违规更换、脱离岗位或不认真履行职责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因监理职责不到位,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将追究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相应责任。(16)规范施工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制度,做好考勤登记,确保准确、真实、有效。(17)未尽事宜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本合同其他专用条款。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按通用条件执行。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1)委托人与有关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2)正式施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资料或说明;3)国家和省市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4)省市现行预算定额、汇编文件、取费标准;5)建设部颁发的有关监理规定及本监理委托合同。6)相关技术标准、规程、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须附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备表)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投标约定的监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但如果出现下列情况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保证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备的资格、业绩、文凭、技术水平、责任心及资信标中标准分数的基础以上,主要原则按以下条款分别对待:1)因监理人原因要求更换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经委托人同意允许支付违约金后更换,支付违约金标准为: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更换专监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次,更换其他监理人员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2)出现不可抗力或非监理人原因要求更换人员的,由委托人调查后酌情处理。3)项目监理人员不称职、不负责或违规违法,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委托人要求更换的必须在一个月内更换,若不更换按违约处理,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总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专监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次,其他监理人员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拟担任本项目工作内容资格证书(如有)类似项目业绩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按通用条件执行。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工程开工后一周内,提供向甲方工程科提供监理规划一份,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监理月报一份,按委托人要求提交监理总结。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监理机构自行提供办公用房,驻地监理办人员的办公和生活用房、监理用仪器及设备、交通工具、办公用具、通讯工具费用等,均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由监理人自理。监理人未按要求备足必须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影响工程进展,委托人有权购买任何按规定应由监理人自备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及其安装和服务,费用概由监理人负担,并在中期支付中将此款扣除。其他费用由监理人自行负责。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监理费费率(%)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天)×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1).签订监理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2).工程量完成50%时,按监理费总额支付到50%;3).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按监理费总额支付到80%;4).办理结算后支付最后20%的剩余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注:监理人应在委托人每期付款前提供相应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暂缓支付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①监理费结算价=实际监理的工程内容造价(工程结算造价)×监理费率。②监理费率的计算:根据监理人中标价确定监理服务合同价及相对计费基数的费率;监理费率计算公式为:监理中标价/按4500万元×100%5)本项目为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阶段的配合和施工阶段(含材料、设备采购)监理。其中个别专项工程项目也可能因多种原因造成工程的暂停(除不可抗力因素),监理人无条件在重新开始施工之日继续监理,风险自负,并在报价时综合考虑。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按通用条件执行。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9.1履约担保:应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以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交纳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工程监理过程中,总监以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拟派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主要人员一览表中的人员名单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不到位,委托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全部退还(无息)。9.2监理人要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投标承诺、监理合同的有关事项,认真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及委托人开展标后管理有关工作,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约定条款保证监理部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2)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做好材料进场、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薄弱环节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重点监控及影像记录,做到每日一记,漏记、漏做影像或文字记录的,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300元,情节严重的,也可拒付监理费。3)规范施工管理人员的请假制度,做好考勤登记,确保准确、真实、有效。9.3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参加的重大会议,监理人应按需派遣相关专业人员参与会议。9.4违约金的扣除方式:委托人有权在支付监理费时直接扣除违约金。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 工程技术人员2. 辅助工作人员3. 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 办公用房2. 生活用房3. 试验用房4. 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 工程立项文件2. 工程勘察文件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 施工许可文件6. 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 通讯设备2. 办公设备3. 交通工具4. 检测和试验设备第四章合同附件监理人(合同中称乙方)违约责任追究和处理条款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罚监理费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监理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工程开工前三天内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位或正常工作中上班不正常。2、质量安全隐患未提前发现并作出有效处理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3、监理人协调不力,配合不好,使月计划工期拖延一个星期以上。4、不按施工合同条款验收计量签字,工程延时验收、延时计量、延时签字,造成默认状态或索赔条件成立。二、在正常施工期间,项目总监及监理部人员出勤率必须达到最低要求,否则按违约处理,具体事宜如下:1、项目总监出勤每月少于24天(以施工现场人脸识别系统记录为准)的,按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论处。累计缺勤天数超过60天的,除按以上条款支付违约金外,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违约金直接在进度款中扣除。连续两个月出勤率少于80%,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2、项目专监出勤每月少于24天的,按每人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800元处罚,违约金直接在进度款中扣除。3、其他备案人员出勤每月少于24天的,按每人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处罚,违约金直接在进度款中扣除。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备案人员,均由本人打卡签到、签退,且须满足最低考勤要求,弄虚作假的加倍处罚。影响日常监理工作的按缺勤论处。确有特殊情况请假的需由监理公司法人书面报告发包人批准,且不影响正常监理工作。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支付违约金800-5000元,并负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也可拒付监理费。1、甲方随机抽查现场旁站、见证取样,一个月内有2次以上不到位或离岗的。2、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当合格签字的。(包括与投标文件品牌不对应已使用或安装未发现并书面报告的。)3、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验线、验桩不及时,质量隐患未及时发现或签字不及时造成默认的。4、由于监理原因严重影响进度或造成索赔的。5、分项工程计量、签证超该分项总量1%以上。6、当期工程款超付5%以上。7、结算经监理签字审核额比审计部门审定额超过5%的。8、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有关报批手续办理5天以上的。9、监理人员不及时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支付违约金500-8000元。1、承包商违约,总监未按施工合同处理的。2、业主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或工程验收、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监理人员不到位。3、设计变更未按监理规范及有关文件处理的。4、资料收发没登记、丢失或不及时整理会议纪要的。5、有弄虚作假监理行为的。五、由于监理人监督不到位原因,引起工程弄虚作假造成业主工程损失的,监理人应当照价赔偿,且追究其法律责任。六、虽然有以上违约情况受到处罚但乙方采取积极补救措施或在下期监理进程中能够彻底更正,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合同等监理工作均做得很好,甲方可酌情给予奖励,奖励款抵消部分或全部违约处理。七、如出现以上违约情况,甲方将依以上条款暂扣全部或部分监理费。八、以上条款奖罚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第五章廉政责任书格式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地址:委托人(甲方):监理人(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和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机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法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检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责任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暗示或接受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不退还廉政保证金并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退还廉政保证金。第八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工程监理质量保证书甲方(业主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监理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并保障工程质量,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特就工程监理质量作出如下承诺:一、监理服务承诺1.1乙方承诺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和规范,提供全程监理服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1.2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指定具有专业资质的监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严格按照设计和技术规范执行。1.3乙方在履行监理职责过程中,确保不受任何不正当干扰,完全独立、公正、客观地进行质量控制与监督。二、工程质量监督责任2.1乙方承诺对工程质量的各个阶段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2.2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点进行细致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2.3乙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中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督促其整改直至合格。三、施工现场质量检查3.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合同要求。3.2乙方需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设备材料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3.3甲方有权随时参与乙方的质量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过程,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符合规范。四、工程质量验收责任4.1乙方应组织并协助甲方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确保所有的验收环节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4.2乙方应确保所有涉及质量验收的文件和资料齐全,包括施工记录、质量检查报告、试验报告等,确保验收顺利进行。4.3乙方有责任监督施工单位完成各阶段验收,并在必要时协助甲方向主管部门报送质量验收合格报告。五、质量控制与管理措施5.1乙方承诺在监理过程中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评估与预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5.2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动态质量管理,及时解决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风险。5.3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不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期延误和额外费用。六、质量问题的整改与责任6.1乙方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隐患时,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6.2如果施工单位未按照乙方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有权暂停或停止施工,直到施工单位完成整改为止。6.3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如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协助施工单位重新整改并报送合格验收材料。七、工程质量保障期7.1乙方承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定期限的质量保证服务,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修复。7.2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将继续对工程进行监督,确保任何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并处理。7.3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且不再收取额外费用。八、监理人员素质与管理8.1乙方应确保所有监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经验,确保监理工作具有专业性和有效性。8.2乙方应为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支持,确保其了解最新的技术标准、法规及行业要求。8.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并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九、定期报告与信息沟通9.1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的质量状况、进度情况以及存在的任何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9.2乙方应在每次监理检查后及时提交质量检查报告,确保甲方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质量状况。9.3乙方应与甲方保持定期的沟通,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任何质量问题都能得到及时反馈和解决。十、法律责任10.1本质量保证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应严格履行监理质量管理责任。10.2乙方未按本保证书履行监理职责时,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10.3本质量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全面遵守相关承诺,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签署:乙方(签字或盖章):甲方(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七章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如下: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三、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出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四、凡工地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人员伤亡事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调查结果,对责任单位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发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布的相关规定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连带经济责任应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五、承包人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伤亡事故。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深基坑开挖必须按专家会议审查批准的方案实施。七、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劳务分包时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工地必须配置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0-200人应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00人以上应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分包队伍配备不少于1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管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参照文件规定依据工程面积、造价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未经培训、未持证人员上岗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承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发包人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十二、承包人未履行本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约定内容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除。十三、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四、本协议作为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及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组成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招标代理机构将应用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附件一承诺函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GY20250612)投标。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报告至监管部门。我单位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投标供应商(公章):日期:注: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附件二-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正式职工:(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邮箱: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二-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电话:邮箱: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投标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三投标函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GY20250612)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正式授权(被授权人名字)(职务)为全权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此次招标的有关活动,并提交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1.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2.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3.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4.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4.1我方决定参加:作为本次供应商参与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投标。4.2我方承诺:我方承诺的报价按开标一览表及本次有关的招投标文件执行。我方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我方报价均包含所有的税费。我方如实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真实可靠,凡存在欺骗、隐瞒等行为的,贵方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的执行,我方对此不会提出疑义;”4.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4.4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4.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产品有关的数据或信息。4.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4.7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四技术(或商务)偏离表(商务和技术须分别填写)序号招标文件重述投标供应商偏离注:如不填写将视为对招标文件要求无偏差。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五拟任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现任职务从事工作时间资格证书号岗位证书号工作简历:注.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六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拟担任本项目工作内容资格证书(如有)类似项目业绩注:1、随表提交总监及监理人员职称、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单位同意。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七投标人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简要描述合同金额合同时间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八项目负责人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简要描述合同金额合同时间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九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数 额备注1监理费投标报价(元)大写:小写:2监理费投标费率%项目总监注:1、本项目监理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77万元。当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按无效标处理。2、监理费投标费率=监理费投标报价÷监理费取费基数(45000000元)。3、监理费投标费率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例:1.11%。4、本项目监理费费率实行固定费率,中标后费率不做调整。最终结算监理费=监理范围内建安工程结算总造价*中标监理费费率,最终监理费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监理费签约酬金金额,超过部分不予计算。5、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第六部分评标办法(一)总则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招投标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为技术、经济类专家。评标委员会的决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由有关监督部门监督整个开标、评标和决标全过程。(三)开、评标程序及办法1.1.1开标程序:本次开标先开启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先进行符合性检查及资格性检查,未通过符合性检查及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后续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1.2.2在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完毕后,当众开启全部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商务技术文件未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再进行评审。1.3.3在监督机构代表的监督下,对开标过程的有关内容进行记录,并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2.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商务部分占70分,报价部分占30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开打分,最后两部分得分相加)。从由高到低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合计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名次优先顺序。若经评审有效标数量<3家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招标人审查后,确因入围的候选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评标细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文件充分审核、评议后,由评标委员会人员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判,独立打分。如发现某张评分票的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票无效。投标供应商的综合评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和报价文件部分评分的总和。在评审时,当评标委员会对某些关键性的条文认定存在不同意见时,在评标委员会范围内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序号评审类型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符合性检查投标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编制符合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资格性检查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特定资格①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2无效标条款(1)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2)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3)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报价总价或报价明显不合理而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的;(6)存在串标、弄虚作假情况的;(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8)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0)授权代表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1)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2)主要技术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有重大偏离,或者商务条款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技术商务部分(70分)投标供应商技术商务部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专家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值时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3.1投标供应商业绩10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分5分。注: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和(用户使用评价(评价等级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认定的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2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5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总监身份完成过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业绩证明材料:①监理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②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①、②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业绩认定时间以证明材料②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明确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特征的,则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以上材料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同一人,否则业绩证明无效。3.3总体监理方案6分根据提供的总体监理方案,综合评分:6分≥A档≥4.5分;4.5分>B档≥3.0分;3.0分>C档≥1.5分;1.5分>D档≥0.0分。3.4项目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的阐明、监理措施及解决方案12分1、难点、要点的阐述,综合评分:6分≥A档≥4.5分;4.5分>B档≥3.0分;3.0分>C档≥1.5分;1.5分>D档≥0.0分。2、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的监理措施及解决方案,综合评分:6分≥A档≥4.5分;4.5分>B档≥3.0分;3.0分>C档≥1.5分;1.5分>D档≥0.0分。3.5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措施5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综合评分:5分≥A档≥4.0分;4.0分>B档≥3.0分;3.0分>C档≥2.0分;2.0分>D档≥0.0分。3.6质量目标控制及手段8分包括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实体质量控制、隐蔽验收、专项验收、轴线、标高等复核,功能检测,原材料构配件的把关及方案审核,旁站和质量事故处理手段等,综合评分:8分≥A档≥6.0分;6.0分>B档≥4.0分;4.0分>C档≥2.0分;2.0分>D档≥0.0分。3.7进度目标控制及手段6分进度目标控制及手段,综合评分:6分≥A档≥4.5分;4.5分>B档≥3.0分;3.0分>C档≥1.5分;1.5分>D档≥0.0分。3.8投资目标控制及手段4分投资目标控制及手段,综合评分:4分≥A档≥3.0分;3.0分>B档≥2.0分;2.0分>C档≥1.0分;1.0分>D档≥0.0分。3.9合同管理方案3分合同管理方案:包括承包商违约的处理及日常合同的管理,配合业主办理申报手续和专项验收手续措施,综合评分:3分≥A档≥2.2分;2.2分>B档≥1.5分;1.5分>C档≥0.7分;0.7分>D档≥0.0分。3.10项目应急方案3分项目应急方案,综合评分:3分≥A档≥2.2分;2.2分>B档≥1.5分;1.5分>C档≥0.7分;0.7分>D档≥0.0分。3.11方便、快捷服务保证措施8分方便、快捷服务保证措施,综合评分:8分≥A档≥6分;6分>B档≥45分;4分>C档≥2分;2分>D档≥0.0分。4报价部分合计30分4.1报价文件的初评报价文件开标后评标专家组成员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1.报价文件中有无差错(遗漏或多计)或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表示的有差别,以正本为准,修正副本。6)▲如投标供应商缺漏项价格比例达到投标报价的5%(含)以上时,属于商务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7)如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前后矛盾,评委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修正。4.21)进入报价程序的全部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面公式计算得出: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如有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770000元),则该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合同价的确定:投标文件任何有缺漏项报价的,包括漏项产生的费用,如果中标,将以不利于投标供应商利益调整合同价格。注:投标供应商义务投标供应商应随时随地答复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6(一)投标须知前附表6(二)总则9(三)招标文件说明10(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1(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4(六)开标与评审15(七)授予合同18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20(二)招标内容及要求20第四部分合同条款23第一章协议书23第二章通用条件25第三章专用条件26第四章合同附件33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2附件一承诺函43附件二-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4附件二-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5附件三投标函46附件四技术(或商务)偏离表47附件五拟任项目负责人简历表48附件六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49附件七投标人业绩一览表50附件八项目负责人业绩一览表51附件九开标一览表52(一)总则53(二)评标组织53(三)开、评标程序及办法53(四)评标细则5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永嘉水务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Y202506122.项目名称: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3.预算总金额(元):770000.00元4.采购需求:标项内容: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预算金额(元):770000.00元最高限价(元):770000.00元允许联合体投标:否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备注:/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3、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报名有效)。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投标供应商将下述资料整理后,并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66360152@qq.com。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书;3.4报名费转账记录;4、售价:500.00元,以银行转账形式,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账号:33050162880800000310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形式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账号:3305016288080000031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信河支行注:保证金缴纳须进行备注(格式:投标保证金-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https://wzgzw-cg.zhengcaiyun.cn)和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gytz.com/)(以下简称“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7、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供水大楼项目联系人:潘先生项目联系方式:1370661592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项目联系人:周先生项目联系方式:19032087322电子邮箱:466360152@qq.com质疑联系人:叶女士质疑联系方式:18867791669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纪检室监督投诉电话:0577-67262009、88100267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的征求意见公示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一、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3.影响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二、征求意见的回复: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7月1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466360152@qq.com。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9032087322。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三、相关附件:附招标文件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6月26日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2资金来源自筹3招标人名称: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13706615928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90320873225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8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允许10投标货币人民币11投标语言中文1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3、提供投标文件电子U盘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供。备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如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未分开制作与包装或未密封,将被视作无效标处理,被拒绝接受。封袋和封条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应在密封袋上清楚地分别标明“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字样。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递交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15签字或盖章要求1、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签字盖章。2、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凡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签字(或盖章)。3、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均加盖单位公章。16投标样品 不需要 需要17投标保证金不需要需要 金额: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形式18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金额 5 %。形式:以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交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1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请投标供应商将资料整理后,并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66360152@qq.com。3、售价:500.00元。20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22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7月 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23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开标前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标程序:本次开标先开启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先进行符合性检查及资格性检查,未通过符合性检查及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后续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在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完毕后,当众开启全部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未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再进行评审。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5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由招标单位负责解释26合同管理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交给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备案。(二)总则1.说明1.1.1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招投标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1.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2.定义及解释2.1.1招标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2.2.2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3.3投标供应商:系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2.4.4中标供应商:系在本次招标中,中标的投标供应商。2.5.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招投标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建的专门负责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6日期:指公历日。2.7.7合同:指由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8.8“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3.1.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5.保密与披露事项5.1.1投标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5.2.2投标供应商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5.3.3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5.4.4招标人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中标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6.投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踏勘现场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以便投标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供应商承担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供应商由于对现场条件不了解而造成中标后发生一切不良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投标委托如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五部分)。(三)招标文件说明9.招标文件构成9.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及工程,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标办法第七部分补充通知及答疑(如有)9.2.2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9.3.3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10.招标文件的澄清10.1.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供应商,均应在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按招标公告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邮寄、传真或类似的方式送达所有投标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2.2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时会将标前会的通知(包括时间和地点)发给所有投标供应商。11.招标文件的修改11.1.1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内发布,投标供应商自行查阅或下载,无须作收到确认。11.2.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11.3.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说明12.1.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12.2.2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12.3.3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化字。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4.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无效。13.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部分,除“开标一览表”以外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1.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等三部分组成。13.1.1资格文件:序号内容备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三选一):①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承诺函。附件一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4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3.1.2技术商务文件:序号内容备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二-23投标函附件三4技术(或商务)偏离表附件四5拟任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五6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附件六7投标人业绩一览表附件七8项目负责人业绩一览表附件八9投标供应商根据评分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3.1.3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备注1开标一览表附件九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4.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说明14.1.1投标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关联定位、加密并递交。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4.2.2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14.3.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投标供应商将被取消招标供应商资格,并予以公告。14.4.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5.5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文中带“▲”标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会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对其不利的判断和分析。15.投标供应商其他文件的编制及编目15.1.1投标供应商其他文件由投标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16.投标报价16.1.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价格应该用人民币投标。投标报价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商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16.2.2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只有一次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次采购的重要性,提供对招标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16.3.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6.4.4投标供应商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招标代理机构注意,否则是投标供应商自己的风险,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7.投标有效期17.1.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日历天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有可能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无效标。17.2.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供应商可拒绝前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1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逐一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公章。18.2.2▲投标书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18.3.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18.4.4投标文件凡涉及加盖公章的均加盖单位公章。18.5.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19.知识产权19.1.1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19.2.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20.投标保证金20.1.1金额: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21.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1.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1.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1.3.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1.4.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1.5.5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项目代建人;21.6.6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监理人;21.7.7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21.8.8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项目代建人或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21.9.9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项目代建人或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21.10.10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施工承包人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以及监理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1.11.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1.12.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1.13.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1.14.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1.15.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16.16法律法规或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2.串通行为认定:22.1.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22.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22.3.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22.4.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22.5.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22.6.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遗留有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必需的信息资料的;22.7.7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招标单位协助投标供应商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的;22.8.8招标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22.9.9不同投标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供应商中标或轮流中标的;22.10.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认定为“挂靠”行为:(1)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2)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24.1.1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14项。2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1.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以前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并重新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26.投标截止时间26.1.1本次采购的投标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26.2.2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和投标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六)开标与评审27.开标27.1.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7.2.2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8.评标委员会28.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8.2.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对每一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交评审报告并推荐有排名次序的预中标单位。29.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29.1.1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地**府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29.2.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30.评标工作程序30.1.1开标前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0.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先进行资格性审查;30.3.3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30.4.4评标委员会再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评审;30.5.5开启资格审查、技术商务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记录。30.6.6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30.7.7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一个预选中标供应商(得分高者),其余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为备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合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合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招标人代表在所有得分均相同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依法予以确认为中标供应商。31.关于评审的说明31.1.1初步评审:资格性检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等。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及详细评审投标文件时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2)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3)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投标总价或投标明显不合理而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的;(6)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8)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0)授权代表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1)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2)主要技术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有重大偏离,或者商务条款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1.2.2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检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需要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的,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3.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和技术商务评估,先评技术商务部分,综合比较与评价,宣布评价结果;接着对技术商务合格的投标报价予以审查,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31.4.4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及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否决该投标。32.评标过程保密3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32.2.2在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中标供应商的确定34.1.1招标人按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中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https://wzgzw-cg.zhengcaiyun.cn)和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gytz.com/)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一日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5.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5.1.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任何或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35.2.2若在开、评标期间出现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5.3.3如果第一候选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其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招标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第二候选人。如果第二候选人仍无法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第三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所有候选人均无法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并宣布采购无效,对受影响的投标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5.4.4招标人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36.评标结果质疑与投诉36.1.1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6.2.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质疑受理机构: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7-657518792)质疑受理机构: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质疑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供水大楼质疑电话:0577-658379053)投诉受理机构: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永嘉水务有限公司纪检室投诉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供水大楼投诉电话:0577-88100267(七)授予合同37.中标通知37.1.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向获接受的投标供应商发出书面的《中标通知书》。37.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8.签订合同38.1.1中标供应商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必须依照“通知书”的规定,派遣其代表前往与甲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签署书面合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合同或要求甲方签署其它任何声明或合同,否则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38.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3中标供应商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中标金额的1%计算赔偿金)。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另选其它投标供应商中标。39.招标结果通知39.1.1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https://wzgzw-cg.zhengcaiyun.cn)和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gytz.com/)同时发布中标结果。40.履约担保金40.1.1中标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41.招标结束41.1.1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即为招标结束。42.代理服务费42.1.1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协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代理费不足8000元按照80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号: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账号:3305016288080000031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信河支行。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概述1.1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招标的产品技术规格、参数、数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材料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前来投标。希望投标供应商以优质的产品、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身的竞争实力。1.2本技术规范只是对招标技术要求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供应商有责任对招标的材料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负责。1.3在投标之前,投标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咨询。1.4投标供应商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负责,并保证不伤害招标单位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招标单位概不负责。1.5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投标供应商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而不允许只对范围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有可能失去投标资格。1.6.本次招标材料所列的每一项技术指标和配置均为基本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选用的材料在技术指标、性能、功能、配置等于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并完全满足招标需要,否则将可能作出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评定。(二)招标内容及要求一、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永嘉县。2、工程规模:建安费约4500万元。3、本次招标主要包含以下子项目:(1)瓯北街道五星路(园区大道-阳光大道)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包含工程范围的雨水主管、污水主管、检查井新建及修复等。(2)永嘉县桥头、桥下及上塘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主要涉及上塘污水净化站、桥下污水厂、桥头污水厂3座污水处理厂(站)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处理厂(站)内预处理系统设备改造、污泥处置系统改造、MBR膜系统更新、曝气系统改造、除臭系统更新、厂房内污水提升泵系统改造等设备更新。(3)永嘉县大若岩污水处理站设备更新项目。(4)业主指定的其它若干子项目。二、监理目标:进度控制目标: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办理、备案、缺陷责任期满为止。质量控制目标:合格。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业主批准的工程概算。工程计量、签证、结算不超过计划量。三、监理现场机构的要求:1、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2、对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的要求:监理人员配备须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139号文件且满足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要求。四、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1、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包括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监理服务。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如发生检测费用,应事先报告招标人,经招标人代表同意后,由招标人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4、监理单位及相关监理人员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存在经济利益关系。5、监理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2名(其中机电安装工程1名、市政公用工程1名),每个子项目要求配备1名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和1名监理员。除总监外所有其他监理人员须经业主面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因面试不合格问题导致项目人员不足问题按照人员缺岗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五、投标报价:1、本工程监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取工程监理服务费。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监理费取费基数为:4500万元;今后不论工程如何变动,相应的中标监理费率均不调整。2、监理费最高限价:77万元。监理费报价=监理费取费基数×投标费率。当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按无效标处理。3、监理费费率实行固定费率,服务期限到项目全部完成为止,监理费以监理范围内工程结算总造价为计算基数,费率按相应的中标监理费率;监理酬金总价以监理范围内实际工程结算造价乘以中标监理费费率,但最终监理费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监理费签约酬金金额,超过部分不予计算。中标监理费费率=投标人监理费投标报价/取费基数×100%(今后不论工程如何变动,监理费费率均不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