裂缝修缮招标公告(苏州城市学院2025)
项目概况 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 JSZC-320500-SZYT-C2025-001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0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YT-C2025-0017
项目名称: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97172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大写壹佰零玖万玖仟柒佰壹拾柒元贰角伍分(¥:1099717.25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磋商响应
采购需求:
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项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工程建设内容为走廊两侧内墙装饰、有裂缝的结构板顶装饰、教室内局部吊顶、裂缝较大的砌体墙等内容拆除及垃圾外运;部分门窗、开关、插座、灯具、摄像头、配电箱等内容保护性拆除及恢复;新做墙面涂料、天棚涂料、吊顶、装饰板、电气以及墙新增组合圈梁、结构板裂缝灌浆修补并粘贴碳纤维布、地坪裂缝灌浆修补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须含结构补强)资质证书;
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7-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响应);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四)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五)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六)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5、0512-67591006。
(八)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城市学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5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云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604
联系人:马虹、李波
联系电话:0512-65784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虹、李波
电话:0512-65784551
JSZC-320500-SZYT-C2025-0017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0-SZYT-C2025-0017采购内容: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采购人:苏州城市学院采购类别:工程类二零二五年六月目录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磋商须知前附表三、供应商须知四、响应文件格式五、磋商采购内容六、合同主要条款七、技术要求、图纸八、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7-9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7-9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0-SZYT-C2025-0017项目名称: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零玖万玖仟柒佰壹拾柒元贰角伍分(¥:1099717.25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零玖万玖仟柒佰壹拾柒元贰角伍分(¥:1099717.25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磋商响应采购需求: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项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工程建设内容为走廊两侧内墙装饰、有裂缝的结构板顶装饰、教室内局部吊顶、裂缝较大的砌体墙等内容拆除及垃圾外运;部分门窗、开关、插座、灯具、摄像头、配电箱等内容保护性拆除及恢复;新做墙面涂料、天棚涂料、吊顶、装饰板、电气以及墙新增组合圈梁、结构板裂缝灌浆修补并粘贴碳纤维布、地坪裂缝灌浆修补等内容。质量要求:合格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须含结构补强)资质证书;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售价:0.00元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7-9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5、开启时间:2025-7-99: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市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1)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响应);(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四)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七)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5、0512-67591006。(八)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城市学院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联系人:戴老师联系方式:0512-665505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云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604联系方式:0512-65784551/189135982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虹、李波电话:0512-65784551/18913598243二、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2建设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零玖万玖仟柒佰壹拾柒元贰角伍分(¥:1099717.25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零玖万玖仟柒佰壹拾柒元贰角伍分(¥:1099717.25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磋商响应5建设规模见工程量清单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7质量标准合格8发包范围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9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10资金来源财政1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踏勘现场,由各响应单位自行踏勘现场。(磋商响应单位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工程量清单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戴老师,电话:0512-6655056812磋商供应商的资质等级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须含结构补强)资质;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13工程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14磋商保证金保证金:无。注:响应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响应保证承诺书》加盖公章(详见附件),未提交的视为无效响应。15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A.联系人:马虹;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604;联系电话:1891359824316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注:成交单位在成交后需另提供所投项目响应文件(副本)肆份。17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起算)18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7月9日 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19履约保证金/20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100~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8%,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4507元。21其他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请自行去百度网盘下载(百度网盘下载地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FTh0-l7qhuQ9hJkhR15BA 提取码: feby )22成交原则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签订合同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24评审办法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25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无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响应)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响应)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投标(响应)无效因素(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响应)人串通投标(响应),其投标(响应)均无效:1.不同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响应)事宜;3.不同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不同投标(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二)投标(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响应)无效: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或响应保证承诺书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名、盖章;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本工程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承包人。2、现场条件:2.1施工现场平整情况:现有原状。2.2场内外道路:现有原状。2.3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已到位,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应扣除的施工水电费按总造价的5‰结算。3、发包范围: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5、质量要求:合格。6、磋商单位资格要求6.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6.2.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须含结构补强)资质;6.2.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2.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6.2.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6.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6.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承担其编制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磋商采购文件8、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8.1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8.1.1竞争性磋商公告8.1.2磋商须知前附表8.1.3供应商须知8.1.4响应文件格式8.1.5磋商采购内容8.1.6合同主要条款8.1.7技术要求、图纸(如有)8.1.8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9、磋商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磋商报价说明10、报价说明10.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1)本磋商采购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磋商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其他的相关资料。10.2计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计价方式。(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2)计价表计价方式10.3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2)种报价方式。(1)固定总价报价。竞争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价格变化,政策性调整的风险,一旦经评审确定承包人,报价不作调整。(2)固定单价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的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0.4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规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江苏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放在措施项目清单中(仅计取基本费,增加费不计)。磋商单位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不可竞争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11、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竞争人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规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江苏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放在措施项目清单中(仅计取基本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奖励费、考评费均不计)。供应商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不可竞争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响应文件报价的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合价中。本工程在磋商采购文件中已明确的各项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其他在磋商采购文件和答疑中未提及、未明确部分的施工措施费项目,可以根据相关资料按实调整,并作相应的下浮。12、变更后的追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清单已有项金额的10%,超过部分财政部门不再安排资金。13、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如在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签证,参照《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苏住建规﹝2018﹞1号)的规定执行。14、合同备案要求(1)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工程监管手续的小额工程项目,除了需在财政部门采购管理科进行合同备案外,还需凭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至项目所在地的住建招标部门按要求进行项目登记、合同备案等工作,否则无法办理相关工程监管手续。(2)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工程监管手续的小额工程项目,只需在财政部门采购管理科进行合同备案即可。15、下列各项费用应包含在磋商响应报价中:(1)施工及生活临时用水由成交单位自行安装施工用水管道及水表(采购单位提供给水接驳点),费用均须包含在响应报价中,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2)施工及生活临时用电由成交单位自行安装施工用电设施(采购单位提供用电接驳点及计量电表)费用均须包含在响应报价中,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3)为保证安全施工及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通行实施的围栏、硬化、保卫、看护、夜间照明等措施工作;发生任何事故所需承担的一切责任及义务均由施工单位承担;(4)因施工造成的周边的设施、设备及其他附属物的污染、破损,施工单位须进行复原或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5)建筑物、构筑物等场内外原有事物的排险加固费用;(6)场内障碍物(含裸露及埋藏的垃圾、地表植物)的清除、外运及换填费用;(7)施工垃圾外运费用,倾倒地点应符合苏州市的规定;(8)运输线路上的道路维护、保洁费用;(9)施工拆除废料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外运,施工综合报价必须包含垃圾外运费用;(10)根据苏州市有关规定办理与施工生产相关的申请、审批、保证、批准手续所需的费用;(11)通过现场踏勘,作为有经验的供应商可预见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12)因施工造成的周边的设施、设备及其他附属物的污染、破损,施工单位须进行复原。(13)投标单位须考虑节假日施工措施费用。(14)上述工作内容无论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供应商均应将所需费用包含在响应总价中。施工中此类项目均不予计量工程量。16、本工程如有提供参考品牌及规格型号的主要材料,仅做参考,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直接选用或采用替代标准产品进行报价,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采购文件要求,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施工中如招标人发现投标人采用的品牌低于参考品牌的标准,造成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需要的,则招标人有权将该部分材料品牌按参考品牌规格型号进行调整,成交单位必须按调整后的品牌规格型号进行施工,且成交价格不予调整。(四)磋商响应文件17、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采购文件内格式与系统内格式不一致的,以系统内格式要求为准)(1)封面;(2)开标一览表;(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3.2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3.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4供应商满足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关设备、人员等证明材料);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最新一期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最新一期社会保险缴纳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3.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上传资料必须为盖有公章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资料);(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须在有效期内);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4.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双面,须在有效期内);4.4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4.5报价明细表(详见工程量清单格式,其附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通过邮件发送);4.6项目组人员一览表、投入专用设施设备清单(格式自拟);4.7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8《安全责任承诺书》、《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9《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10采购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5.1《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2施工方案;(自拟);5.3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附件格式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如人员证书、获奖文件、荣誉证书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注:(1)以上3.1-3.5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2)以上4.1-4.10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响应单位所提交的其它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磋商供应商的评分。18、电子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8.1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18.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3响应文件提交:(1)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4开启:(1)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18.5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登录苏采云系统,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点击【确认报价】提交流程至签章环节,供应商点击签章按钮,签章完成后可进行提交。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9、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本次采购标的如涉及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1〕10号)文件执行。若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响应单位必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0、信用记录评审根据苏州市财政局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每个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的查询,如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2)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信用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2.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第2.1条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栏目予以查询。第2.2第二项失信信息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的“社会法人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工商失信违法名单”,以及“诚信苏州”网(www.sz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予以查询。(3)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4)查询截止时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完成报名解密后,“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将自动完成对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5)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1、相关政策21.1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且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5)本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6)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2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1.3监狱企业相关政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2、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22.1根据提供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单独编制相关项目实施的磋商报价并汇总填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2.2磋商报价明细中标的物顺序和数量均应按本磋商文件提供的采购清单顺序和数量。如发现响应报价中有错算现象,一旦成交,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错算这部分的经济损失。22.3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要求分采购单元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按磋商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单元,也可以投全部采购单元,但各采购单元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22.4一项响应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22.5响应文件中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五)磋商评审23、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3)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供应商点击答疑澄清按钮,进入询标回复界面,供应商点击【响应】按钮,进行询问响应,填写询问响应内容后,进行询问响应函签章,内容校验后进行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8)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评审】环节等待询标澄清进行回复。(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2)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2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为无效报价文件,将不予评审;(1)磋商响应文件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的;(2)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公告要求的;(3)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4)未满足发包人要求工期和质量等级要求的;(5)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的;(6)改变随同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及不可竞争费用等的;(7)未提供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原件及相关证明的;(8)未满足磋商文件中其他要求的。25、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关于磋商的有关说明(1)二次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不能成交;(2)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均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磋商采购失败。(3)评审不合格的不能成交;(4)评审合格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最高限价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5)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为准。四、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封面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2、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列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符合性审查证明资料(2)实质性响应证明资料(3)非实质性响应证明资料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资料)在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5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电子信箱: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3、响应人资格承诺磋商响应人资格承诺书采购编号:序号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填:“实质性响应”或 “非实质性响应”)(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如未作要求则无需填写)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4、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法人代表(填写“法人代表全名”)授权(填写“授权代表全名”)为我方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期限自______至____。授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清晰5、报价书报价书(第一次报价):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磋商文件,遵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磋商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的总价,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我们承诺:我们的报价经过仔细测算,绝对不低于我们的成本价。在施工图纸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在合同条款约定的范围内,不向发包人要求增加任何费用。2、我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姓名),资质等级:级,证号。3、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日历天内竣工。3、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4、贵单位的磋商文件、磋商入选通知书和本磋商报价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7、施工组织方案(格式自拟)7.1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1)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姓名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号(岗位证号)身份证号码主要资历和项目管理经历联系方式1项目经理23……本项目一旦我单位中标(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年限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注明: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已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结构类型层数及高度中标价其它情况注:投标人如指定一名以上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每人分别填写此表。同时提供此人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为投标人员工的证明材料。(3)其他相关人员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专业或工种已承担项目情况专业或工种级别项目名称完成情况(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采购人:我公司拟派(项目名称)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属于下列:(1)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2)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4)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注:选择以上(2)、(3)、(4)的需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无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响应单位(盖公章):日期:(5)安全责任承诺书如我方为中标单位,我方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的所有承诺,我方愿意负责承担所聘全部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各项设施操作安全的全部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我方全权负责。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开、竣工日期合同金额(人民币)甲方联系方式12345…附:本表后附采购文件中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9、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响应单位情况表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1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日期2总部地址3本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单位职工人数人单位2024年总营业收入万元单位2024年总营业收入万元8办公场所的面积:9主营范围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11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响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6)响应保证承诺书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五、磋商采购内容苏州云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城市学院的委托,就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1、采购编号:JSZC-320500-SZYT-C2025-0017二、采购概况:1、采购内容: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具体工程量清单明细另附。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壹佰零玖万玖仟柒佰壹拾柒元贰角伍分(¥:1099717.25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零玖万玖仟柒佰壹拾柒元贰角伍分(¥:1099717.25元)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6、工程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8、验收标准:根据现行的或承担具体施工任务期间国家和行业新颁布施行的规范、规程为准。9、质保期限:贰年(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采购需求:1、工程概况: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2、编制依据:(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2)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3)江苏省、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及通知等;(4)建设单位答疑文件。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响应人必须承诺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本工程追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3、承包方应根据自身生产力水平对照招标清单逐项进行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报价,发包方要求追加工作量,承包方不得拒绝;对于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显失公平的清单项,经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咨询造价工程师认定后,发包方有权不按承包方报价进行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承包方应与发包方进行磋商,协商一致的按协商一致的价格调整,若无法协商一致,过程中可按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确定的价格先行支付工程款,结算时由承包方根据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单价,由审核(审计)造价工程师进行审核,报发包方确认后调整。4、因承包方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及工期延长。5、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承包方应该做到工完场清,如果施工便道等没有清理,则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拆除清理,具体费用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若发包方要求保留,则不予扣除承包方费用。6、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方不得因为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的价格与发包方有分歧而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若因此引起工期延误,则由承包方支付工期违约金,按合同工期违约条款执行。7、对实施后无法进行复核的变更签证,承包方必须留下可证明相应工作量的影像资料,结算时如无影像资料或提供资料无法反映相应的工作量,结算审核时有权按照有利于发包方的原则进行处理。对财政跟踪评审的项目,承包方提出的变更签证,须经财政跟踪评审签字、确认,否则,结算时将不予以许可。8、响应供应商可以自行前往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供应商踏勘现场,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及工程概况要求中提及的各项费用,以上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均在措施费用中进行报价,成交后,成交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费用调整,结算时不予调整。9、凡涉及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六、合同主要条款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编号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①本合同书;②成交通知书;③磋商文件;④乙方的响应文件;⑤乙方在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⑥合同附件(若有)。以上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文件之间存在歧义或不一致的,以排列序位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序位的文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二、合同内容1、工程内容:本工程位于苏州城市学院内,主要施工内容为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局部裂缝修缮项目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45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三、合同价格1、本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的固定单价执行,本合同(含税)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本合同总金额包含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材料、劳务、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入网费用、维护、利润、成交服务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双方协商确认外,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一次性无息付清。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乙方未按约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开户行:账号:5、成交单位进场施工前需要填写《施工申请单》,与苏州城市学院签订《校内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校内施工综合治理责任书》,并且向苏州城市学院财务处缴纳施工安全保证金(保证施工期间施工区域的学生物品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本项目收取10000元施工安全保证金,在施工完成后凭收据无息退还。应扣除的施工水电费按总造价的5‰结算。如在施工过程中违反采购人的安全要求或者现场施工垃圾未按要求做到日产日清,罚款金额将从施工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四、双方权利义务1、任何条件下,甲方享有对图纸变更的权利。2、任何条件下,甲方享有对主要材料甲供或变更主要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的权利。3、乙方应根据本合同、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规定提供本工程施工服务,并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4、乙方应办理有关施工现场交通、环卫、施工噪声等管理手续,甲方应予以协助,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的工程及设备、材料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伴随服务:(1)设备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2)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6、本工程交付前,乙方应对成品、半成品等进行保护和防止丢失,因成品、半成品丢失、损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7、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的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8、本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人员伤亡、猝死等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9、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在保修期内,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免费工程维修服务。10、乙方驻场项目负责人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合同对接、履行,并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1、本工程免费保修期为贰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免费质保期间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有明确的答复,需要派员到现场解决的,乙方应于48小时内到达并完成修缮工作。由此产生的新的工程量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及时响应并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2、本工程所有提供参考品牌及规格型号的主要材料,乙方可以直接选用或采用同档次产品进行报价,如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采用的品牌低于参考品牌的档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部分材料品牌按参考品牌规格型号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按调整后的品牌规格型号进行施工,且成交价格不予调整。五、施工组织、技术措施1、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机具设备及人员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施工计划、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劳动力安排、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及现场交通组织等。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主要机具设备配置、适用情况及关键施工设备的当前备有情况记录报告,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3、乙方负责制定本工程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及组织体系,涉及有关单位或人员名称的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只需写明工种职务。4、乙方指定的本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应熟知重点部位的施工工艺和要领,保证本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要求。5、乙方应保证临时工程和其他用途的需求。六、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完工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协商,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施工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逾期完工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完工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3、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甲方认为可以由乙方补救的,应及时补救,补救期间每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甲方认为不能由乙方补救的,可以委托给适格的第三方,期间所有支出由乙方承担。4、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伴随服务及质保服务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于3日内予以改正,乙方逾期不改正的或者甲方责令改正超过三次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5、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6、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以及其它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补足。7、乙方交付的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3日内将该部分材料品牌按参考品牌规格型号进行调整,乙方逾期不改正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或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七、补充条款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签证、增减或调整工作内容及施工进度、变更材料、材质的指令等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实施并承担合同义务,并应协助甲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周围居民的协调工作。2、对本工程有关变更的处理按照《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苏府〔[2009〕]88号)、《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苏住建规〔[2018〕]1号文)、《苏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过程跟踪评审实施办法》执行。对所有应进行事前备案的变更事项,在施工前,乙方应及时书面向甲方提出变更费用申请,未提出书面申请的或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程结算时,对变更的费用将不予认可。发生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的,应由监理工程师、甲方、跟踪审计同时签字、盖章确认方为有效。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由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及跟踪审计签字确认后,作为竣工结算依据。3、乙方送审工程结算审定金额核减超过总价7%的部分,按核减额4%计算审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的审核费由甲方从审定金额中直接扣除。4、乙方应每日将进场施工的材料当日向监理单位报告,材料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擅自使用未经报验或虚假报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的,材料全部退场,并且乙方应承担每批次5000元以上的罚款,具体金额由甲方确定。5、对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下道工序必须在上道工序隐蔽之前,乙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供影像资料,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乙方承担每次5000元的罚款。6、乙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酌情处以1000元~5000元不等的处罚,具体金额由甲方确定,且乙方应自费返工至约定质量标准;未在甲方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解决的,给予每次1万元的处罚。经返工后工程质量仍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清场,并另行聘请第三方进场对该部分工程进行施工,使其质量达到约定质量等级,乙方必须配合清场和第三方进场;第三方施工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工程款不够扣除的,作为乙方对甲方的债务,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而使工程逾期完成或第三方重新修建使工程逾期的,乙方必须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和工程质量违约金同时适用。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实际施工质量比投标质量等级提高,不作奖励。7、除设计原因外,若发生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另行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无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免除乙方对工程质量承担的责任。8、乙方应按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因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9、乙方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应挂牌上岗,施工人员应统一服装,前述要求乙方应在施工进场前落实到位,如有违反则给予1000元/人/次的处罚。10、乙方若拖欠民工工资引起民工上访事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并给予5万元/次的处罚。11、因乙方不正当行为或违约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的,乙方首先应积极消除负面影响,并承担相应责任。每出现一次上述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5万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决定,若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即使这种不正当行为或违约是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现。12、对实施后无法进行复核的变更签证(如拆除、垃圾清运等),乙方必须留下可证明相应工作量的影像资料,结算时如无影像资料或提供资料无法反映相应的工作量的,结算审核时甲方有权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原则进行处理。对财政跟踪评审的项目,乙方提出的变更签证,须经财政跟踪评审签字、确认,否则,结算时将不予以认可。13、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的,甲乙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若材料(品种、品牌或规格)发生变更,施工工艺不变,仅调整材料差价。14、合同价款及调整如下:①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甲方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乙方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②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本工程标底中未计取风险费用,竣工结算差价调整办法按“苏住建价〔2012〕19号文”执行。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如未确认的,综合单价按招标时实行的计价标准组价,按中标下浮率让利,中标下浮率计算公式:(标底价-中标价)/[标底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率)-专业工程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率)]。③在施工过程中,不论因工程量清单有误,还是由于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引起的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按实调整,采用工程量清单项目合同单价。④对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确定。若无相同或相似的价格的,其综合单价按苏州现行的计价表和相应取费标准,最终以结算审核为准。⑤招标工程范围内一切措施费已在合同价中全面综合考虑。合同价中的措施费包含了完成本工程内容的全部措施费用,无论施工单位实际采用何种施工措施,合同范围内且实际施工完成项目的措施费用均包干使用,结算时不调整。⑥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或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标底中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根据2014年江苏省计价表套用定额的措施项目按编制标底的组价方法调整,其他措施项目均不调整。15、本工程为财政投资项目,最终以财政评审审定结果为建设项目价款结算依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合同金额的,经财政局批准同意后,根据追加的采购计划签订补充合同,但全部补充合同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超过部分财政部门不予安排资金,且原成交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仅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超出原合同的内容不得计入。具体按照《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苏住建规﹝2018﹞1号)执行变更程序。八、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各项标准间冲突的,以更高标准的为准。2、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或监理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应进行催告,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4、在交付前,乙方应对本工程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之一,但不能作为本工程最终检验结果。5、甲方根据采购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甲方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6、乙方应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的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规定,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整改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返工、整改导致本工程逾期完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7、若双方对验收结果存在分歧的,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九、合同的解除与转让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后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未经合同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十、保密条款1、乙方对在招投标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工程构造图、设计图等文件、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违反前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2、无论本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保密条款不受其影响而继续有效。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十一、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10日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3、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合同继续履行等事项,由双方协商确认。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乙方追究甲方违约但不成立,导致甲方为处理此纠纷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十三、知识产权乙方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无法证明损失的,乙方因此的全部获利归甲方所有。十四、通知和送达因履行本合同而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等文书,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本合同所列明地址三日后视为送达。如地址变更应当书面提前通知对方,否则因文书不能送达导致的所有后果由变更方承担。十五、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需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网上备案,审核通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打印《苏州市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确认单》交甲乙双方留存。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壹份,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并由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留档,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应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壹份备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联系方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附件1外单位来校施工申请单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进场施工日期工期项目建设部门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拟进场人数___名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项目建设部门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注意事项1、施工人员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后并携带有效证件方能进入学校;2、施工区域及施工时间由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根据现场情况核定后方能施工;3、需保护校内的监控、通信等设备,网络线、电话线、电力、给排水、供热、燃气等管线与管道,如有损坏应进行修复或赔偿;4、施工人员须沿学校指定进出口出入施工现场,进入后必须服从校园物业监管人员指挥;5、施工前须按规定做好现场成品保护(如有),完工后必须清理干净施工现场;6、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合格的工具、材料;7、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调整设备设施的工作状态;8、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严禁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及抽烟等;9、如需施工延期应由施工单位说明理由,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具施工单延期说明,到校园物业服务大厅报备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部门意见:负责人(公章)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意见:负责人(公章)党委保卫处(部)意见:负责人(公章)财务处意见:负责人(公章)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意见:负责人(公章)项目名称进场施工日期工期项目建设部门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拟进场人数___名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项目建设部门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注意事项1、施工人员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后并携带有效证件方能进入学校;2、施工区域及施工时间由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根据现场情况核定后方能施工;3、需保护校内的监控、通信等设备,网络线、电话线、电力、给排水、供热、燃气等管线与管道,如有损坏应进行修复或赔偿;4、施工人员须沿学校指定进出口出入施工现场,进入后必须服从校园物业监管人员指挥;5、施工前须按规定做好现场成品保护(如有),完工后必须清理干净施工现场;6、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合格的工具、材料;7、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调整设备设施的工作状态;8、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严禁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及抽烟等;9、如需施工延期应由施工单位说明理由,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具施工单延期说明,到校园物业服务大厅报备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部门意见:负责人(公章)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意见:负责人(公章)党委保卫处(部)意见:负责人(公章)财务处意见:负责人(公章)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意见:负责人(公章)注:本表一式10份,设计、监理、学校建设部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各留存1份,施工单位、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基建维修科留存2份。附件2校内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项目名称):为维护校园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城市学院建设部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和施工单位协商,签订施工期间消防安全协议如下:一、施工单位职责1.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负责人,对施工期间施工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根据施工人数情况设1—2名防火安全员,具体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2.切实贯彻执行江苏省及我校有关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接受公安、消防部门以及学校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的检查监督。3.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以及安全操作流程,做到责任到人。对从事特种作业者应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拒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4.做好驻地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5.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包括驻地、施工现场、生活区、仓库),应及时解决自检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对学校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提出的存在的火灾隐患,必须按期整改,消除隐患。6.每天操作、施工完毕后都要指定专人清扫现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灭火源、断电源、确保无问题后方能离开。施工场地、驻地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使用率100%。7.发生火灾事故要根据火灾具体情况采取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情况下组织人员扑救并报119火警,同时通报学校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和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二、基建与后勤管理处职责1.积极为施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2.及时移交维修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三、党委保卫部(保卫处)职责1.及时向施工单位传达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工作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防火工作,依法进行监督管理。2.做好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防火宣传活动,增强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并督促整改。四、建设部门职责1.积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2.及时配合施工单位的相关工作。五、附则1.施工单位如因管理不善、违反以上规定导致各类安全事故,致使学校遭受损失的,除接受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建设部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施工单位各保留一份。3.本协议书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建设部门:施工单位:签字:签字:(盖章)(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签字:签字:(盖章)(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3校内施工综合治理责任书(项目名称):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强化安全意识,维护校园安全,依据国家的有关安全法规、条例、标准和规程,经苏州城市学院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后勤物业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签订校内施工综合治理责任书,具体如下:一、施工单位进入学校施工期间,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配合学校的管理规定,对施工管理人员及现场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落实相关安全施工方案,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绿色施工。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并在周边设置临时围挡及警示标志,不得超越指定范围施工,按规范搭设脚手架、防护棚、安全通道等,还应做好对校园信息化设施(含光纤、监控设备、交换机等)的保护措施。三、施工单位要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对施工车辆进行管理,按照要求路线行驶,施工车辆进入校园需文明礼让,避开上下课高峰期施工,对于吊车等大型机械设专人指挥管理,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四、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及胸卡以便于识别,并穿反光背心,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如电焊工等应持证上岗并履行审批手续。五、施工过程中用电用水,应事先同基建与后勤管理处进行联系,按要求布线,确保用电用水安全。确需动火施工时,应及时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六、施工单位工地材料应整齐码放于材料堆场,禁止随意堆在路上、草皮上、靠在墙上,施工过程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不可随意抛洒。七、除抢险抢修施工、关系安全质量的深基坑开挖施工、不能中断的混凝土浇筑施工、避免白天交通影响而实施的管线施工等特殊工序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提前进行审批并张贴告示。八、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材或物料,在堆放、装卸、运输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覆盖、封闭等防扬尘措施,现场使用的水泥筒仓、砂浆干粉筒仓在材料进出环节应采取有效扬尘控制措施。九、施工过程需用到混凝土、砂浆材料应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当混凝土和砂浆需用总量小于3立方米时,应在容器内或在防漏材料上搅拌,严禁直接在路面、地砖等上直接搅拌。十、建筑物墙面、顶面施工时,在作业区域下方应采取有效遮盖措施,及时清除飞溅或坠落的材料,真正做到成品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十一、施工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相关处罚规定,如有违约金在催告支付后七天内仍不缴纳的,学校可以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及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校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施工单位各保留一份。十三、本责任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苏州城市学院施工单位:基建与后勤管理处:联系方式:签字:签字:(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七、技术要求、图纸1、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工程量清单。(另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请自行去百度网盘下载(百度网盘下载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FTh0-l7qhuQ9hJkhR15BA提取码:feby)八、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评审办法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二、评审标准(一)价格得分(20分)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财政预算的磋商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二)施工组织方案(55分)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最高得分为7分)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的得7分,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较科学合理的得4分,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不够科学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最高得分为7分)该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的得7分;可操作性尚可,内容描述较简单的得4分;可操作性差,内容描述特少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障措施(最高得分为7分)施工进度计划及其保障措施清晰明了、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7分;较为清晰、可实施性较强的,得4分;合理性、可实施性均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最高得分为7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给出应对措施验收条件明晰可行的得7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较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施工质量保证措施较科学、合理,给出应对措施验收条件较明晰可行的得4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不够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给出应对措施验收条件不够明晰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及解决措施方案(5分)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考虑周全的得5分;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考虑较周全的得3分;综合评定一般,方案简单,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6、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施工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危险应急响应预案比较(5分):方案描述清晰明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描述较清晰、较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描述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7、针对本项目的进退场交接措施方案(5分)方案完整,全面覆盖进场、退场全流程,可行性好同时具有很好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的得5分;方案较完整,较能覆盖进场、退场流程,可行性较好同时具有较好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的得3分;方案不够完整,不能覆盖进场、退场流程,可行性较差同时具有较差规范性和创新性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8、针对本项目的机械、设备使用管理方案(5分)用于该工程的机械及各种设备,及施工过程中的主要设备的使用管理等,具有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的得5分;可操作性尚可,内容描述较简单的得3分;可操作性差,内容描述特少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9、针对本次加固工程的专业先进技术的投入(7分)具有专业、标准、规范、成熟、可行的加固技术,对项目实施提供有效保障的得7分;加固技术较专业、较成熟、较可行,对项目基本有保障的得4分;加固技术不够专业,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三)响应单位综合实力(25分)1、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12分)(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高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最高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项目队伍配备情况(6分)①持有安全员证书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2分。②持有施工员证书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2分。③持有质量员证书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2分。2、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分)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中国认监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格式同附样),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和网站截图。)3、类似业绩(4分)202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份得1分,最高4分。提供完整清晰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注:a、付款方式、工期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成交)。b、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c、中国认监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参考)认2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云Nationaleertiricationandaccreditationinformationpublicserviceplatform首页认证结果从业机构从业人员认证规则数据统计检验检测科技标准政采信息当前位置:认证结果认证结果宗合查询查询条件请输入准的证书编号获证组织名称:请输入不少于3个字符中国境内证书状态:有效查询重置证书列(点击看详细信电)请输入询条件!版权所有:国市L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地址:京市西区一中东路八号由:100820技术支持: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热电话:010-58116300服务邮:service@ecait.com国人监委0信京ICP备09062530号-3京公网备110105020353800说明:本评分标准中的得分要素,均须由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件且磋商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裂缝修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